回良玉副总理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 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村改革发展做出重大战略部署、对推进新阶段农村扶贫开发做出重要决策安排的新形势下,召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扶贫开发工作的成就和经验,分析研究目前扶贫的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

      刚才,扶贫办主任范小建做了很好的汇报,对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工作总结,有情况,有数据,有经验;对目前形势和问题的分析,全面客观,符合实际;对未来工作的设想,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操作性强。这个汇报,很好地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很好地贯彻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和部署,很好地把握了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希望认真抓好落实。扶贫办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安排,积极主动,大胆探索,在把握扶贫工作形势、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提高扶贫工作水平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应予以充分肯定。与会的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 准确把握扶贫开发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党的十六大以来,在中央强农惠农新政策的带动下,在加强扶贫工作新举措的推动下,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贫困地区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突出表现在,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贫困地区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可以说,扶贫开发的成就是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好形势的一个缩影,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理念的一个展示,也是我国人权保障事业取得重大成效的一个印证。回顾这几年的扶贫实践,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坚持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奠定了大规模减贫的坚实基础。2002年到2007年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实现了跨越式增长,从12万多亿元跃升至24万多亿元,年均增长106%,国家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21%,综合国力和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更是呈现多年少有的好形势,粮食连续四年获得丰收,主要农产品产量全面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8%。今年粮食生产又连续第五年增产,并创历史最高水平。这些都为缓解贫困提供了有利的宏观环境和必要的物质条件。

      第二,坚持政府主导,实施开发式扶贫,推动了大规模减贫事业的快速发展。《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完成后,国家又制定并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2002年到2007年中央政府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753亿元,并通过财政贴息调动了900多亿元扶贫贷款。地方各级政府的扶贫投入也在不断增加。我们强化了扶贫工作责任制,实施整村推进、劳动力培训、产业化扶贫、移民扶贫,充分调动了贫困地区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在公平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了千年发展目标的稳步实施。我们坚持走科学发展之路,努力统筹城乡发展,注重把公共资源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普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我们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全面取消“农业四税”,实行“四项补贴”。这既加快了农村发展步伐,也成为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发展的强大力量。我们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救助体系,扶贫工作从此进入开发扶贫和生活救助“两轮驱动”的新阶段。经过不懈努力,我国成为全球首先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中极端贫困人口减半的国家,为世界发展和减贫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

      第四,坚持社会动员,促进国际合作,凝聚了减贫与发展的强大合力。我们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引导社会各方面大力开展各具特色的扶贫行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希望工程、光彩事业、巾帼扶贫行动和幸福工程等活动不断深入。这不仅有力地推动了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农民增收,而且增强了全体社会成员的责任感,促进了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我们还积极与有关国际组织、双边机构和国内外民间组织合作,联合实施了多种形式的扶贫项目或活动。扶贫开发呈现专项计划扶贫、惠农政策扶贫和社会各界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大扶贫”新局面。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一方面,扶贫开发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目前我国仍是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相当突出,贫困人口规模依然庞大,贫困程度依然很深,贫困区域依然不少,致贫因素依然很多,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特别是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推进的背景下,包括贫困地区在内的广大农村要素流失速度在加剧,农民特别是贫困人口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国际金融危机、经济发展减缓、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困难、自然灾害频发等对贫困地区的影响也不可低估。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实现共同富裕,需要继续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对这一点,我们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另一方面,扶贫开发也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同时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进一步落实,都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搞好扶贫开发提供了良好环境。目前,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及时做出了扩大内需、加大投资力度等一系列战略部署,其中的重点就是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提高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这也为扶贫工作提供了新的有利条件。对这一点,我们也要有足够的认识,以增强信心。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搞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对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大意义,必须作为长期的历史任务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承担着神圣的历史使命。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促进贫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重大任务。贫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是新农村建设的难点地区、硬“骨头”地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存在着向发展水平较高地区集中的倾向,贫困地区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促进贫困农村发展,必须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以专项扶贫计划为平台,调动和整合各种资源,实行整村推进、综合治理,是加快改善贫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是推进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方式。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脱贫致富的重大任务。农村贫困人口是收入最低的社会群体,2007年农村绝对贫困线收入水平只有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7%。只有通过扶贫开发,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拓展农民就业空间,才能促进贫困人口增加收入、脱贫致富,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近几年,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农民收入增幅实现了由过去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重大转变,充分说明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缩小发展差距、关爱弱势群体的重大任务。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也是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搞好扶贫开发,加大国家和社会各界对贫困地区的支持与帮助,一方面可以加快贫困地区的发展,缩小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差距,另一方面可以增强贫困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加强不同阶层、不同区域之间的了解,促进社会成员之间的谅解和包容,有利于缓解社会冲突,促进社会和谐。

      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保护资源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任务。贫困地区大多生态环境恶劣,自然资源贫乏,人地矛盾突出。坚持扶贫开发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有利于实现贫困地区人口、资源、环境的良性循环;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移民扶贫等措施,有助于减轻贫困地区人口与资源的矛盾,提高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探索建立有利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资源和生态补偿机制,也是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任务。

      总之,我们必须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扶贫开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扶贫开发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扶贫开发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放松;扶贫政策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削弱;贫困地区的发展步伐只能加快,不能停滞。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适应扶贫开发新形势,顺应贫困人口过上美好生活新期待,抓住难得机遇,采取有力举措,奋力开创扶贫开发工作的新局面。

    二、 努力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行动指南。《决定》对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标准、重点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扶贫系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重大问题,细化实化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要把研究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作为当务之急。这既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搞好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必然要求。与过去相比,新阶段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环境条件都有很大不同。必须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研究完善国家扶贫开发战略,进一步明确战略任务、战略重点、战略步骤和战略措施;研究完善国家扶贫政策体系,对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要继续坚持并不断强化,对不适应的政策要及时调整并不断完善,同时还要与时俱进地出台新的政策措施。首先要确保如期实现《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同时要及早谋划2010年以后的扶贫开发工作。

      二要把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作为根本保证。开发式扶贫是中国特色扶贫道路最根本的经验,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正确方针,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同时,要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低保制度是社会救助,扶贫开发是提高能力;低保制度是维持生存,扶贫开发是促进发展,二者相辅相承,相互促进,不能相互替代。扶贫部门和民政部门要把“有效衔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既要明确分工,更要加强配合与协调。去年以来,扶贫办和民政部积极合作,多次开展联合调研,并就基层工作的衔接反复协商,这种做法很好。现在,两个部门拟联合财政部、统计局共同下发一个文件,这个想法也很好,希望认真研究,尽快出台。

      三要把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截至2007年底,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还有1479万,低收入人口还有2841万。根据《决定》提出的“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要求,包括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在内的4320万人都要纳入扶贫对象。扶贫对象扩大之后,要尽快完善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确保落实到户到人,同时要认真研究新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的分布和特征,为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奠定基础。这项工作关系到扶贫对象的落实和整个扶贫开发的成效,影响重大,请财政部、统计局予以支持。

      四要把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作为工作重点。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根本出路。必须着力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必须切实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通过发展生产力,提高贫困人口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必须注重加大对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投资,把发展教育培训和医疗卫生事业作为突出任务,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这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和主体。同时,对那些没有劳动能力或者劳动能力丧失的贫困人口,要积极实行社会救助,全面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五要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作为扶贫的优先地带。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既是贫困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又是关系全国稳定和谐大局的重点地区。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都明确要求加大对这些地区的扶持力度。因此,扶贫开发的专项计划,无论是整村推进还是产业化扶贫、劳动力培训、移民扶贫等,都应向这些地区倾斜。扶贫办提出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确保革命老区县、边境地区重点县和人口较少民族居住区三类地区共24649个重点村优先完成整村推进扶贫规划,这件事要切实抓紧抓好。

    三、 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

      做好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和改善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努力提高新阶段的扶贫开发水平。

      第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本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承担着重要的使命。今天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修订稿)》,进一步明确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职能和工作制度。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扶贫开发的重大举措和中长期发展规划,部署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并根据部门职责把扶贫开发任务分解到成员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制度,协调落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的重大事项,及时沟通信息,组织开展调研和推动试点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每年年终要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及安排,包括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机关定点扶贫工作情况。

      第二,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扶贫开发领导责任。要继续坚持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格局,继续实行扶贫开发工作责任、任务、资金、权力“四到省”制度,切实落实好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要将扶贫开发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不断增加扶贫开发投入,统筹安排各类扶贫资源,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地方各级政府要强化各级扶贫开发办公室的职能,使之与扶贫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相适应。

      第三,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扶贫开发支持力度。对贫困地区实行重点倾斜政策是中央的一贯方针。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工作,切实把加快贫困地区的发展放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把加强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放在全国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位置,把促进农村贫困人口增收放在全国农民增收的重要位置。目前正在研究扩大内需、促进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各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贫困地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确保资源分配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要加大对少数民族、妇女和残疾人等特殊贫困群体的扶持力度。扶贫开发要与计划生育工作相结合,扶贫政策向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倾斜。

      第四,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担负起组织、实施扶贫开发各项重点工作的具体任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要切实加强扶贫理论和战略研究,提高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快推动扶贫立法,使扶贫开发走上法制化轨道。切实加强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移民扶贫、特殊类型地区扶贫等重点工作,确保《纲要》目标实现。创新扶贫工作机制,稳步推进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的试点,加大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力度。坚持并不断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的定点扶贫制度,积极吸收军队、国家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民营经济参与定点扶贫工作。继续开展东西扶贫协作,加强反贫困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按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要求,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灾区贫困村的重建任务,努力探索扶贫开发与灾后重建相结合的道路。目前,要密切关注全球金融危机、经济增速放缓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影响,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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