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青海省东西扶贫协作

      【概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辽宁省从1997年开始对口帮扶青海省15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负责承担扶贫资金、项目和其它帮扶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开展对口支援工作以来的十几年,正是辽宁省作为老工业基地处于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都存在特殊的困难,但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经过省经济合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经合办”)的具体组织协调,辽宁省累计提供无偿帮扶资金1.97亿元,累计组织建设了300多个项目,促进了对口帮扶的青海省15个贫困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完成了党中央、国务院交给辽宁省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多次受到国务院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表彰。

      截至2009年,辽宁省累计向青海省提供无偿援助资金2.73亿元,其中省本级资金达1.97亿元,实施帮扶项目300多个;13个地级市和企业提供资金0.76亿元。其中,2009年辽宁省帮扶青海省计划投入资金26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达到2708万元。省经合办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与时俱进,创新开发扶贫思路。根据国务院扶贫办下发的《2009~2010年东西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辽宁省在资金逐年增加的前提下,继续扩大开发式扶贫的领域,丰富帮扶工作形式,集中力量抓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产业化扶贫三个方面的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对口支援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做到动真情、办实事、讲实效,使辽宁省的对口支援工作基本做到党中央、国务院,受援地区党委、政府,受援地群众三方面基本满意。

      【整村推进项目实施】2009年辽宁省在集中力量抓10个村的整村推进基础上,又继续投入援助资金1300万元,再选择10个贫困村开展整村推进项目,共扶持10个村的贫困户2020户8876人。在10个村中集中抓三个方面帮扶工作。一是,因地、因人置宜,根据各村的资源和人员特点,选择一项产业,投入资金组织村民集中力量发展选定的扶贫开发项目;二是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实施道路、水饮、学校、卫生、文化等社会公益事业基础建设项目;三是抓好村级领导班子和村主要致富带头人的政治和技术培训,保证产业项目的实施和长期坚持。

      在实施整村推进项目中,一是组织专家学者,重点做好前期调研、论证等基础工作,确保援助的产业项目选择科学准确,发挥长久脱贫效益;二是结合各项目村每个农牧民的具体情况,为每户提供资金并选择一个科技含量高,能长远致富的项目,如养牛、养羊、养猪、养鸡、蔬菜大棚、养花、运输、小卖部等;三是为了促进村民项目的持久性,逐步朝着特色化、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原则上在每一个村尽量选择相对集中的项目,并在此基础上普遍实行“协会+基地+农户、养殖生产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组织运行机制,同时通过科技培训使每户农牧民掌握该项生产技术,变输血式扶贫为开发式扶贫;四是建沼气池、卫生室、人畜饮水工程、广播电视、文化活动室等文化建设工程,改善村民的生活条件;五是修建村级硬化道路、村落绿化、小学校维修、院墙维修等基础设施建设,使村容村貌有了很大改观;六是组织整村推进的10个村的村书记、村长、会计、致富带头人、转移就业的青年农牧民等共130多人来辽宁,请专家授课进行现代农业、种植和养殖业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培训,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参观考察辽宁省新农村建设项目,使村干部和致富带头人进一步理清思路、开阔视野,学到技术,对今后新农村建设和带领村民脱贫致富增强了信心。

      通过近一年来的项目实施,项目村的农业生产条件和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生产结构得到优化调整,特色农业加快发展,贫困群众收入持续稳定增加。10个村项目户人均年可增加纯收入1000元以上,实现稳定脱贫,促进项目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逐步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培训扶贫】为促进青海省贫困青年农牧民实现转移就业,经省人社厅和民政厅批准,2009年成立了辽宁省转移就业培训学校。学校租用占地2万平方米、教学及生活设施3000平方米的校区,购置了车库、铣床、电焊机等设备,招收了20名青海青年进行为期半年的培训试验(其它地区40名)。经过半年的实际操作培训,接受培训的学员经过考试考核拿到了国家颁发的职业初级技能证书,全部实现了转移就业。

      与此同时,还利用新建的培训学校,对青海省278人进行了13期培训,培训学员包括从事扶贫工作基层干部、乡、村干部、村致富带头人等。培训内容分为三个方面。

    1. 对口支援工作专题讲座。为了使来自受援地区的学员能更加理解党和国家关于“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支援西部落后地区”的重大意义,安排了省经合办主任、副主任以及各处处长分别讲了对口支援工作的重大意义和辽宁省在各对口支援地区的基本原则、方法和实际工作要求。

    2. 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培训。为了促进青海省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安排了现代设施农业技术培训,包括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与方向、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技术和管理、设施农业中的花卉(如百合、玫瑰、非洲菊、蝴蝶兰)栽培技术和管理、大棚蔬菜(如茄子、辣椒、番茄、蘑菇)栽培技术和管理,还安排了草莓、中草药等栽培技术和管理课程。在培训的方法上,把授课和组织学员进行实际操作结合起来。受训人员表示这样培训很实际、管用,回去后能操作。

    3. 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目的,组织学员参观。根据学员来自基层乡村的实际情况,组织学员到辽宁省农科院的花卉栽培和蔬菜种植的暖棚实习考察。同时,还组织学员去铁西新区、浑南新区、沈北新区参观考察现代化工业和现代化农业的发展状况。这些学员走出山村,看到了现代农业和工业的发展,增强了现代意识和脱贫致富的紧迫感,促进了思想解放和观念的更新。

      【东西协作扶贫工作措施】1.对口帮扶工作中坚持的两个基本原则。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辽宁省在对口帮扶青海的工作中始终注意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在帮扶资金的筹集上,坚持“积极努力、量力而行、稳定基数、逐年有所增加 ”的基本原则。这个基本原则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保证了辽宁省帮扶资金的筹集可以制度化,促进帮扶资金逐年有所增长。对口帮扶青海的资金已由最开始的300万元左右增长到2009年的2600万元,增长幅度达到767%。这个基本原则得以实现和坚持,其主要的原因是省委、省政府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重视,分管领导的支持。时任省委书记李克强高度重视对口支援工作,刚到辽宁工作不久,便在经合办关于对口支援的报告上批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对口支援西藏、青海、新疆等方面的工作”。当年在青海省委省政府领导到辽宁访问期间,书记李克强就提出一次性追加资金1000万元。在帮扶工作目标上,以提高当地的“造血 ”机能为基本原则。多年来辽宁省坚持以项目建设为中心,注意提高当地自我发展、自主脱贫的能力。在推进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产业化扶贫的工作进程中,注重让广大贫困农牧民直接受益。实践证明,提高当地的“造血”功能,是帮扶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

      2.抓住组织和制度保证。一是抓住组织上的保证。建立领导机构。1996年辽宁省成立辽宁省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成员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经合办等有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合办。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筹集帮扶资金,指导和协调各市的对口帮扶工作。建立组织工作责任制。在帮扶资金落实后,省经合办结合帮扶工作内容,建立各市政府和办机关各有关处具体负责组织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度。辽宁省13个市和1个企业具体落实和青海省15个国定贫困县的对口帮扶工作;省经合办每年各处室具体承担整村推进村的帮扶工作,每年都有10多人在整村推进的点上指导工作;二是抓住制度上的保证。定期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对口支援工作会议制度。辽宁省省政府每年都要召开一次由各市分管市长参加的对口帮扶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中央和国务院扶贫办工作精神,下达省委、省政府对口帮扶扶贫工作任务,表彰先进,推动了全省对口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坚持每年两省省级领导高层互访制度。辽青两省和对口各市一直坚持每年高层互访制度。通过高层互访,促进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3.突出重点搞好帮扶工作。近年来,对口帮扶工作不断探索新思路,拓展新途经。省本级帮扶项目围绕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和需求,坚持实施项目扶贫战略,注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2009年辽宁省重点实施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提高贫困人口劳动技能和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围绕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这个目标,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培训与交流,加强农牧业基础建设,促进了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4.创新机制搞好帮扶工作。2009年辽宁省围绕青海扶贫重点工作,抓典型示范项目、特色农业、特色加工项目的建设,在帮扶项目实施中不断创新机制。如实施的奶牛养殖,仔猪繁育等项目上,采用“借母还仔、流动发展、整村推进”的方式,在整村推进项目中采取“协会+基地+农户、养殖生产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产生良好的示范效益,增加了项目村的人均收入,项目村已实现稳定脱贫。这种“引导性投入、奖励式扶贫、滚动式发展“的扶贫机制,得到项目村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

      【2010年东西协作扶贫工作展望】根据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关于2009~2010年东西扶贫协作工作指导意见》,辽宁省2010年对口支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贯彻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会议精神。在帮扶资金和项目上加强对青海藏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在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智力援助及人才培养方面的帮扶力度,切实改善和保障藏区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以利于全面建设和谐社会。

      2.继续贯彻国务院扶贫办在2009年提出的工作总体要求。即围绕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中心任务和总体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强领导,加大政府援助力度,拓宽企业合作领域,扩大人才交流范围,创新社会帮扶机制,推动东西扶贫协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2010年辽宁省对口帮扶工作仍以“实施整村推进,加强劳动力生产技能培训和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三个方面任务为重点,把对口帮扶工作引向深入。

      3.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在现有的辽宁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增设培训专业,对青海的劳动力进行更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要与用人企业洽谈,签订培训就业合同,争取每年输出一批青海青年劳动力到辽宁省和全国乃至世界发达国家就业。

      4.加大创新机制,调整产业结构,扩宽扶贫思路。坚持以特色农牧业增效、贫困农牧民增收为目标,创新扶贫开发模式,调整产业结构,建设扶贫开发特色示范基地。例如,将青海省湟中县建设成为辽青扶贫现代化温室项目的示范点。辽宁省将继续加大开发式扶贫力度,利用辽宁的各方面优势,结合青海丰富的地上地下资源优势,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多渠道的经济技术合作,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实现两省经济的共同发展和社会的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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