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扶贫开发
【概况】 辽宁省位于中国东北地区的南部,地处东北亚地区的中心部位,南临渤海、黄海,西南与河北省交界,西北与内蒙古自治区毗邻,东北与吉林省接壤,东南隔鸭绿江与朝鲜半岛相望,辖区总面积14.59万平方公里,约占中国总面积的1.5%,耕地面积为4085千公顷,人口424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126万人。2009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15065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91亿元,其中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414.9亿元,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6000元。
辽宁省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辽东长白山系深山区和辽西北地区,在上述区域,全省确定了15个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朝阳、建平、喀左、凌源、北票、建昌、义县、阜新、彰武、康平、岫岩、桓仁、新宾、清原、西丰)和一批省定贫困村。2008年,辽宁省将农村扶贫标准从1200元提高到1500元,新标准下全省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4.7万人,人均纯收入在1800元以下的贫困村1697个。其中,15个重点县贫困人口占全省贫困人口的60%,重点村占全省重点村的70%。贫困人口规模较大、较为集中的市有朝阳、阜新、铁岭、锦州、葫芦岛5市,贫困人口占全省贫困人口的70%。
2009年,辽宁省委、省政府继续把扶贫开发作为全省重点民生工程,加大力度、加大投入,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培训、产业化扶贫、移民扶贫、定点扶贫等措施,全省减少低收入贫困人口50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减少到161.7万人,完成了当年扶贫工作目标。
【扶贫工作回顾】 辽宁省扶贫开发工作,经历了有组织有计划扶贫开发(1984~1993年)、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和实施《中国农村扶贫纲要(2001~2010年)》3个历史阶段。特别是实施国家扶贫纲要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把扶贫开发作为全省重点民生工程,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截至2008年底,已基本解决了全省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自2009年起,全省扶贫开发进入了扶持低收入贫困人口发展和巩固温饱的新阶段。
【扶贫资金投入】 2009年,全省各级财政实际安排扶贫资金32810万元,比2008年增加920万元,增长2.9%。其中,省财政投入27430万元,比2008年增加1160万元,实际增长4.4%。在扶贫资金使用上,一是向辽西北贫困地区倾斜;二是向效益好、抗灾能力强的设施农业倾斜。
【整村推进】 2009年,全省实际实施整村推进420个村,其中15个重点县(市)225个村,其他县(市、区)195个村。省财政安排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1300万元,对贫困村每村年补助70万元,重点县贫困村每村省财政补助60万元,非重点县贫困村每村省财政补助40万元,其余由市、县财政补助。共实施扶贫项目1506个,覆盖农户94236户、31.5万人。
【移民扶贫】 2009年,全省完成移民扶贫3000户,搬迁贫困人口10065人。省财政安排移民扶贫资金3000万元,户均补助由原来的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其中省补助10000元,市、县补助5000元。
【扶贫培训】 2009年,全省培训贫困劳动力2万人,并实行实名制和就业档案管理,转移就业率在90%以上。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专项资金,并在整村推进扶贫规划中列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按实际需要进行培训。全省有省以上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21个,市、县级培训基地50个。
【产业化扶贫】 2009年,省财政安排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1760万元,继续对重点扶贫龙头企业实施贷款贴息支持。全省省级以上扶贫龙头企业达到178家,可带动27万贫困农户、100万贫困人口发展产业项目。
【定点扶贫】 2009年,省直各帮扶单位共协调投入扶贫资金达4.6亿元,帮助项目258个;制定《辽宁省定点扶贫工作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定点扶贫的考核办法,有121个单位被评为当年省定点扶贫先进单位、143名挂职干部和扶贫联络员被评为当年省定点扶贫先进个人。辽宁省扶贫办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称号。
【扶贫工作措施】 1.坚持“一个瞄准、五项重点”。“一个瞄准”就是各项扶贫措施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项目安排要保证覆盖80%以上的贫困人口,确保贫困人口直接受。省财政扶贫资金70%以上用于贫困人口较为集中的辽西北地区。
“五项重点”就是整村推进、移民扶贫、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定点扶贫五项扶贫措施联合推进。整村推进。全省确定一批重点贫困村,分批实施整村推进扶贫,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整村推进项目实施补助,重点扶持发展致富产业,特别是抗灾避灾和设施农业项目。移民扶贫主要是对“五难户”实施移民搬迁。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移民户实施建房补助。移民项目安排同整村推进等项目安排相结合,确保移民户能移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扶贫培训主要是依托国家、省、市、县扶贫培训基地开展扶贫培训,推行订单培训,并实行实名制和就业档案管理。产业化扶贫。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贷款实施贴息支持,减轻企业负担,调动其积极性,增强带动贫困户致富能力。同时,对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实施严格考核监督,能进能出。定点扶贫。组织210个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215个贫困乡镇。帮扶单位派出扶贫联络员和挂职干部深入基层帮助贫困乡村研究脱贫发展思路。省委、省政府对帮扶工作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探索创新扶贫方式。按照国家部署,2009年,全省新增8个试点县30个贫困村开展互助资金试点,使国家互助金试点村达到50个,国家投入资金达到800万元。同时,在建昌、宽甸等10个县(市)37个贫困村开展了省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投入省扶贫资金1015万元。有9个重点县成功引进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小额信贷扶贫管理模式,为解决贫困农民贷款难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
【困难与挑战】 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辽西北阜新、铁岭、朝阳3市生产总值只占全省总量的9%,地方财政收入入不敷出,自我发展能力严重不足;二是基础设施薄弱。阜新、朝阳等地区有相当一部分自然村屯存在行路难、吃水难等问题。因居住环境恶劣或险房需要移民建房的贫困户仍占一定比例。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三是辽西地区遭受50年来最严重的旱灾,粮食大幅度减产,临时性返贫人口增多,直接影响下一年春天农业生产和口粮问题,给2010年的扶贫工作增加了压力;四是金融危机对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影响较大,部分扶贫龙头企业融资出现了困难,生产受到一定影响。
【2010年扶贫工作展望】 2010年,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扶贫工作总体部署和《关于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辽政办发[2008]97号)要求,全省将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力度,创新扶贫方式,全力推进五项重点工作,继续实施整村推进400个村,扶持50万低收入贫困人口增加收入,努力实现稳定脱贫,为全省民生工程建设、构建和谐辽宁创造有利条件。
1.抓好扶贫开发五项重点工作。计划实施整村推进400个村,培训贫困劳动力2万人,移民扶贫3000户;继续对省重点扶贫龙头企业实施贷款贴息支持,动员社会力量,进一步推进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对口帮扶工作,逐步形成“大扶贫”格局。继续坚持省级领导扶贫联系点制度,抓好210个省(中)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215个贫困乡镇的工作,严格定点扶贫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
2.探索创新扶贫开发方式。一是开展片区整体开发试点。拟在贫困人口和贫困村比较集中、县委和县政府比较重视、定点扶贫单位积极性高的10个贫困乡镇,实施整乡推进扶贫开发试点,全乡各贫困村统一发展规划、统筹致富产业、统筹使用资金,力争用3~4年时间,把整乡推进试点乡建设成为片区整体脱贫致富的榜样,以及定点扶贫、新农村建设的典型;二是开展扶贫资金周转使用试点。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基础,以信贷资金和村民自筹资金为辅助,建立贫困村互助社,或贫困县农民自立扶贫中心,长期周转使用财政扶贫资金,放大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倍数,增强贫困农户的自我理财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
3.加强扶贫统计监测和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继续完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加强扶贫统计监测,完善扶贫瞄准机制。开展扶贫资金管理年活动。贯彻落实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开展培训,加强宣传,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堵塞漏洞,提高效益。
(辽宁省扶贫办公室)
扫描下载手机客户端
地址:北京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 邮编100028 电话:+86-10-84419655 传真:+86-10-84419658(电子地图)
版权所有©中国国际扶贫中心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京ICP备202003919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