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扶贫开发
【概况】 2009年,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工作部署,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落实扶贫到村到户的各项政策措施,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促进贫困群众增加收入,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009年福建省继续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定的低保线为1200元,纳入农村低保的贫困人口共有77.7万人,占全省农村总人口的3.3%;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5.94亿元,人均月补助67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面推行,发挥了兜底的作用,为实施扶贫开发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
【扶贫资金投入】 2009年,省级财政直接用于扶贫的资金达到近3亿元,此外,市、县两级政府的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也比2008年增长20%以上。各级各部门也加大了贫困地区的投入力度,捆绑与整合各类资金,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引导信贷和各类社会资金投入,2009年全省信用社投放农户扶贫小额信贷2.6亿元,扶持贫困户创业增收;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仅17家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获得近4亿元的贷款。扶持中国扶贫基金会开展农户自立工程建设,增加贷款资本金2000多万元。在屏南县开展贫困户贷款担保服务体系试点,增加贷款规模1亿元。
【信贷扶贫】 一是继续开展扶贫小额贷款,组织计生、妇联等部门,依托农村信用社发放到户的小额信贷,引导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积极参与到户贷款工作,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贴息资金,带动信用社发放贫困和计生农户贷款1.4亿元,为群众增收在1亿元以上;二是推进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在上杭等8个县52个村的开展试点工作,覆盖农户2610户,资金规模达到1114万元,扶持1400多户贫困户发展生产,户均增收3000以上;三是推进小额贷款担保服务试点,在屏南县开展了扶贫小额信贷促进会建设试点,探索创新农户小额信贷担保体系,2009年已发放中低收入户贷款1200多万元,贷款农户达700户,分布6个乡镇35个贫困村;四是借鉴NGO管理模式,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合作在福安、霞浦两个县实施农户自立工程项目, 2009年2个县当年累计放款12088笔5500万元,扶持农户9652户,还款率100%。
【整村推进】 对发展相对滞后的建制村,采取“倒排法”的方式,采取“部门挂钩、下派干部、捆绑资金”三位一体的办法,分期分批确定为省、市、县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实施整村推进。截至2009年,全省共确定了436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558个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2725个县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予以扶持,其中老区村占70%。
2009年继续实施第二轮整村推进,重点扶持的2242个省、市、县三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可以全面完成整村推进任务。到2009年底,为228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筹措扶贫资金5.94亿元,用于贫困村水、电、路、医疗、卫生、科技等方面建设,促进了重点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移民扶贫】 省委、省政府连续第16年将造福工程(以移民扶贫为内容)列为办实事项目,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2500元,对老区、少数民族群众、计生户还另外增加补助资金,并由林业、建设、国土、民宗、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提供搬迁的优惠政策,省财政和有关部门安排3000多万元的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扶持搬迁点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共投入造福工程资金达25亿元以上,实现搬迁7.6万人。建设了安置点413个。
【扶贫培训】 实行“一户一培训,一户一就业”。省财政安排4000万元资金,对福建省纳入低保对象、有生产生活能力的贫困群众开展专项培训,增加就业机会,同时做好服务工作。2009年,全省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3.3万人,其中经培训后输出劳动力2.8万人。
【两项制度的衔接试点】 2009年,在武平县开展了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相衔接的试点,从扶贫标准确定、对象识别筛选、贫困户信息采集登记和建档立卡、制定并实施扶贫到户的政策措施等方面推进了试点。全县17个乡(镇)、214个行政村累计识别人均纯收入1800元以下的农村扶贫对象5726户、23550人,并全面建立了电子档案,针对致贫原因,提出了一户一策的扶贫帮扶的7条政策措。
【扶贫标准调研】 2009年,和省统计局调查总队联合开展了福建省新阶段扶贫标准的调研工作,初步对福建省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比例和数量进行测算,分析了致贫原因,参考全国和兄弟省份特别是东部经济较发达省份新的扶贫标准,提出福建省新阶段农村扶贫标准的建议。
【大学生驻村挂职】 2009年,福建省“三支一扶”中安排100名大学生参与定点扶贫工作,分布20个经济欠发达县、81个贫困乡镇。省委组织部选聘 945个大学生到贫困村驻村挂职锻炼。
【闽宁对口扶贫】 在闽宁两省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召开了2省区第13次联席会议。围绕会议纪要议定的帮扶方案,落实两省区互学互助扶贫协作的各项措施。推进科技帮扶,开展菌草产业开发,重点在宁夏永宁、盐池、海原等3个县实施菌草示范工程;做好第6批18名干部赴宁夏南部山区8个国定贫困县挂职的联络交流工作,及时了解他们工作动态。
【社会扶贫】 2009年,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省扶贫两会、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密切配合,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社会扶贫工作。支持省计生协会和妇联开展计生小额贷款和巾帼扶贫小额贷款。继续搞好“母婴平安120”项目,支持政和、屏南、长汀、连城、上杭、永定、武平县开展母婴平安120行动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送医、送药和扶贫助学活动。
【扶贫工作措施】 1.造福工程有新突破。一是推动集中安置、规模安置和整村搬迁。把造福工程搬迁与小城镇建设、工业集中区建设、中心村建设、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灾害搬迁、灾后重建等有机结合,造福工程安置的集中度和规模化水平有新的提高,整村搬迁的步伐加快。省级6万人搬迁指标中,有43056人实行了集中安置;占搬迁人口的71.7%。建设安置点413个,其中已建成百户以上规模的集中安置点119个;整村搬迁331个自然村,其中30户以上的自然村94个;二是多渠道多元化增加造福工程投入。“以财政补助为导向、群众投入为主体、有关部门资金整合、社会力量大力支持”的异地搬迁投入机制逐步形成。据50个县的不完全统计,2009年异地搬迁累计投入达21.18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有关部门投入1.96亿元,市、县财政投入0.59亿元,乡村和农户投入17.42亿元,造福工程成为农村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渠道和亮点;三是加大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整合力度。从省农办、交通厅、发改委、国土厅、建设厅、老区办等单位筹措了3300多万元,市、县两级财政安排财政资金2000多万元,扶持造福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省里抓的54个省级造福工程省级示范点,在科学规划、资金筹措、户型设计、解决群众生活出路、节约土地、项目管理、社区和谐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一些经验,培养一批典型,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2.探索扶贫到户贷款的新模式。2009年在继续坚持以往由金融部门贷款、扶贫部门予以贴息这种做法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局关于信贷扶贫试点改革要求,探索通过金融手段服务贫困群众的新模式,创新信贷扶贫机制。一是在屏南县开展了扶贫小额信贷促进会建设试点。主要是建立担保和风险资金,通过干部担保、林权抵押、果园评估、引进担保机构等多种形式,构建一套比较完善的农户贷款担保体系,消除金融部门对贫困户惜贷的“后顾之忧”。同时探索建立一套便捷、有效的信息服务平台,为贫困户提供各种贷后服务。10月,国务院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调研组到屏南调研后,对屏南的做法给予肯定,认为这在全国是一个创新;二是扶持NGO机构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我们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合作,在福建省福安、霞浦2个县实施农户自立工程小额贷款项目。具体办法是福建省在每个县一次性投入无偿资金500万元,滚动使用,并委托中国扶贫基金会进行管理,坚持非盈利性和扶持贫困户的原则,实施到户扶贫小额信贷。这种模式是扶贫机构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开展小额信贷的有效尝试,是扶贫到户贷款一种有益的补充,具有积极意义。
3.持续提升整村推进的水平。采取“倒排”的方法,分期分批确定为省、市、县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实施整村推进,并建立部门挂钩、资金捆绑、干部驻村“三位一体”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机制。对每一个省定的扶贫开发重点村,一是实行挂钩帮扶。要求每个省直单位都要建立定点帮扶工作制度,省里确定一个省直单位定点帮扶;二是捆绑资金。从省直15家相关部门每年筹集4000多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开展省级重点村建设,省级重点村捆绑资金由省财政从各出资单位年初预算的总盘子中,按既定的出资额度统一划归扶贫专户集中管理,统一下达,打破“渠道不变、用途不乱”的限制;三是下派干部。由省委组织部下派一名省直机关干部驻村任支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任期三年。驻村干部的工作与原单位脱钩,吃住在村,办公经费由所在部门开支,不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这三项措施的落实使福建省整村推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重点村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有厅局级领导582人次、处及处以下机关干部1056人次到所挂钩的省级开发重点村开展调查研究。重点村获得各项帮扶资金1.8亿元,其中捆绑资金4000万元,挂钩单位和干部派出单位投入1.4亿元,平均每个重点村得到80万元左右的扶持。
4.建立健全闽宁协作的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部署,做好闽宁对口协作。在长期不懈推进过程中,除了完成好国务院扶贫办部署的各项任务外,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不断创新帮扶机制,提升协作规模,探索对口扶贫协作的有效形式,形成了政府、企业、社会三方相结合的帮扶机制。一是召开联席会议。每一年两省区都轮流召开一次有主要领导参加的闽宁互学互助对口帮扶联席会议,出台年度协作《会议纪要》,确定帮扶项目和措施;二是层层结对。福建省专门成立了对口宁夏支援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帮扶宁夏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省直有30多个部门对口承担帮扶任务,每年明确帮扶内容。福建省沿海8个经济较发达的县区对口帮扶宁夏南部山区8个县;三是落实干部挂职制度。制定了《福建省对口支援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闽宁对口扶贫协作干部和援藏、援疆干部同等对待,规范了挂职干部的选派、管理、服务、使用工作,保证了闽宁对口协作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0年扶贫工作展望】 2010年福建省扶贫开发的基本思路是:在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两免一补等一系列惠民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健全开发式扶贫工作机制,围绕贫困对象,培育工作抓手和工作品牌,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科学发展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调研起草新阶段福建省农村扶贫开发意见。2010年,将进一步深入调研,开展新阶段福建省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研究、新时期福建省农村扶贫标准研究两个课题研究。同时,继续深化武平试点,重点是制定并实施相关的扶持政策。在此基础上,起草福建省新阶段农村扶贫开发的意见,提出新时期福建省农村扶贫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实行的政策、采取的主要措施等,供省委、省政府研究。
2.继续扎实推进造福工程。围绕全面完成6万人的搬迁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抓好规划。按照与小城镇、工业园区、中心村建设相结合的要求,引导和促进集中安置,选择好安置点,做好户型设计、基建等指导和服务,突出节约用地,突出地方特色,突出经济实用;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造福工程安置点建一个、成一个,加强与发改、交通、国土、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整合相关资金扶持造福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精品工程;抓好项目资金管理,按照《福建省造福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报账制管理,确保省财政补助资金全面到户到人;抓好典型示范,树立精品意识,培育和总结一批不同类型的典型,探索新的经验,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抓好监查督促,建立造福工程进度定期报送制度,实行动态监测跟踪。
3.继续开展整村推进。2010年福建省第二轮整村推进工作到期,将按整村推进的三年工作要求,抓好总结和表彰。做好新一轮重点村的轮换工作,继续按照“倒排”方式,筛选确认福建省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继续安排省直单位挂钩帮扶重点村工作,并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予以确认;继续以省委组织部名义下派省直机关干部驻村任第一书记,专职开展驻村工作;继续安排扶贫开发重点村捆绑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全面加强贫困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推进贫困村的新农村建设
4.加大信贷扶贫力度。一是扩大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在做好现有52个试点村的基础上,争取扩大试点范围。通过试点工作,探索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服务新路子,解决群众发展生产融资难的问题;二是管好用好国家信贷扶贫贴息资金。开展产业扶贫,增加贫困农户收入。加强对国家扶贫龙头企业的跟踪监测,加大对信贷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三是总结推广屏南县扶贫小额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组织有关市、县扶贫部门到屏南县参观学习,争取在福建省其他县市推广;四是加强计生小额信贷、巾帼扶贫小额贷款、福安、霞浦县农户自立工程小额贷款等监督和管理,为贫困农户提供更多的资金服务。
5.做好对口帮扶宁夏工作。2010年闽宁第14次互学互助对口扶贫协作会议将在福建召开,配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搞好各项筹备工作,加强与宁夏方面的联系,把筹备工作做细,确保会议圆满成功。推进闽宁2省区经济社会的各项合作,重点在在互派干部挂职、加强劳务合作、干部培训、科教医疗援助等协作领域不断完善互学互助思路,拓宽互学互助领域,提升互学互助层次,激发互学互助活力,增强互学互助实效,提高闽宁互学互助对口扶贫协作的质量和水平。
6.营造社会扶贫良好氛围。在强化原有工作手段的同时,加强与各类扶贫和慈善机构联系,努力开辟更多渠道、探索不同扶贫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农村,了解穷人,为那些有志于扶贫事业的人搭建及时有效的平台,为他们的善举活动提供服务。
7.加强扶贫工作宣传。2010年是中国扶贫开发纲要和福建省实施意见的最后一年。要总结十年成果和经验,客观分析问题与困难,超前研究对策与措施。拟与有关媒体合作,加大宣传工作,搞好造福工程宣传画册的编印。报送信息,做好国务院扶贫办要求的各项数据、材料、动态的报送,办好人大政协的提案议案。
(福建省扶贫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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