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扶贫开发

      【概况】  湖北省是一个集老、少、山、库、湖于一体,贫困面积大、贫困程度深的中部省份,也是全国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的重点省区之一。全省共有29个贫困县市,国土面积和人口分别占全省总数的57%和33%,主要分布在大别山区(8个)、武陵山区(10个)、秦巴山区(9个)、幕阜山区(2个)。四片山区中,国家重点贫困县市25个、省定贫困县市4个。鄂西和鄂西北是我省重点贫困地区,其中恩施自治州和十堰市为整体性贫困市州,所辖14个县市均为国家重点贫困县市。

      在29个重点县市之外,湖北省确定100个插花贫困乡镇和1000个插花贫困村,集中分布在:以江汉平原为重点的低洼湖区、血吸虫疫区、灾害多发地区;没有被列入国家和省定重点贫困县的9个山区县市的重点贫困乡村;平原县市中的山区乡村。

      湖北省革命老区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确定的全国12大块革命根据地,涉及到湖北省的就有鄂豫皖、湘鄂西、湘鄂赣、湘鄂川黔4大块。全省现有老区乡镇864个,遍及74个县(市、区),老区人口分别占全省总人口和全省农业人口的58%、82%。为了突出重点,湖北省确定了303个重点老区乡镇,其中有27个乡镇为革命中心地带乡镇。29个重点贫困县市均为革命老区县市,其中红安、麻城、大悟、洪湖、鹤峰、阳新为重点老区贫困县市,主要分布在鄂豫皖、湘鄂西、湘鄂赣老革命根据地。

      湖北省有10个少数民族贫困县市,绝大多数为土家族、苗族,全部集中在武陵山区,均为国家和省定重点贫困县。全省共有36个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老区和贫困县市。其中,29个重点贫困县市除神农架林区外,有28个被列入,其他8县市均为山区和重点革命老区。全省共有5800多座大中小型水库,是全国2个库区移民大省和库区扶贫大省之一,绝大部分集中于38个山区县市。

      2009年底,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对全国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考核,湖北省被评为A级,并奖励财政扶贫资金1000万元。国务院扶贫办致函湖北省,评价“2009年湖北省扶贫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2009年12月召开的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湖北省作典型发言。

      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湖北省农村扶贫扎实推进,在困难之年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全年共解决了4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和脱贫问题,超计划2.8个百分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由670.96万人减少到630.96万人;二是29个重点贫困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988元,比2008年增加239元,增长8.69 %;三是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启动1376个村,当年完成项目村两年规划任务的70%;四是扶贫搬迁10394户、41576人,分别超计划3.9个百分点;五是雨露计划转移培训贫困劳动力54715人,超计划9.4个百分点,转移就业率97.4%;六是重点老区建设步伐加快,2009年项目区农村人平纯收入比2008年增加757元,达到3857.6元,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

      【扶贫工作回顾】  湖北省的扶贫工作,是在山区开发的基础上逐步深化的。党的十一届三中会全以来,大体经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体制改革推动大规模减贫阶段(1978~1985年)。1978年,按照国家当时确定的贫困标准统计,湖北省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1172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30%。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通过以家庭承包制取代人民公社体制、农产品价格改革、发展乡镇企业等,解放了生产力,农村贫困现象大幅度缓解。至1985年,湖北省农村贫困人口下降到718万人。改革开放和制度的变更为此阶段大规模、快速减贫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第二阶段:区域开发扶贫阶段(1986~1993年)。中国政府于1986年正式启动了直接针对贫困区域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发式扶贫。全国确定了664个国家重点贫困县,其中分布在18个集中连片的贫困山区430个。在这一阶段,湖北省先后共确定了38个山区贫困县市,其中四片山区中的25个县市被纳入全国18片山区重点扶持范围,13个为省定贫困县市。 通过扶贫开发,至1993年底,全省农村贫困人口由718万人减少到394万人。

      第三阶段:“八七”扶贫攻坚阶段(1994~2000年)。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八七”扶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湖北省委、省政府制订了《湖北省扶贫攻坚计划》,将38个山区贫困县市全部列入“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进行帮扶。同时,为了突出重点,确定全省12个“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特困县市,以及插花贫困地区的“百乡千村”,作为贫中之贫,实行特殊攻坚扶持。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至1999年底,全省已有25个贫困县市提前一年实现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目标,成为整体解决温饱先进县市。全省贫困人口也由1993年底的394万人减少到2000年底的50万人,完成了“八七”扶贫攻坚的目标任务。

      第四阶段:新阶段扶贫开发(2001~2010年)。2001年,国务院出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湖北省相应出台《湖北省扶贫开发十年规划》。针对贫困成因从普遍性、区域性、绝对性贫困,开始向点状分布和相对贫困转变的特点,将扶贫开发的重点从贫困县转向贫困村。湖北省列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5个,确定8614个贫困村。2009年,湖北省按照国家新的贫困线标准,在乡村完成“两类人口”建档立卡的基础上,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确认,全省截至2008年底,共有建档立卡的“两类人口”1030.01万人,其中,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以下的670.96万人,年人均纯收入1197—1500元的359.05万人,分别占全省乡村人口的16.69%和8.93%。

      【扶贫资金投入】  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组织全省精心编制财政扶贫资金计划,扎实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2009年全省以优质工作争取国家扶贫资金的倾斜支持,全年国家安排给湖北省的财政扶贫资金49710万元,比2008年增加12160万元,同比递增32.38%。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5110万元。两级合计,全年共下达财政扶贫资金64820万元,资金数量创历史新高。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积极争取中央以工代赈资金1.73亿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4000万元,以工代赈示范项目资金5500万元,全部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其中80%以上用于重点贫困县市整村推进。

      【整村推进】  全省扶贫开发调整思路,集中资金向整村推进倾斜,整合各种资源向整村推进集合,确保项目村必要的投入。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全省“三个确保”整村推进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9688亿元,整合资金9.6364亿元,建设项目5504个,每村平均投入98.9万元。在抓好当年项目村启动工作的同时,对上一轮实施整村推进的村进行检查验收,数据显示,实施整村推进后,减少贫困4.7万户、18.1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2697元,比实施前增加665元,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均有较大幅度的改善和提高。

      【扶贫培训】  2009年,全省雨露计划培训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安排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资金4000万元,人均补助标准800元,资金总量继续达到中央安排给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的10%以上。全省有100个雨露培训基地承担当年培训任务,签订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深入开展“湖北省百校联百企”活动,全省共有93个培训基地与省内516家企业开展校企合作,落实订单培训34096人,安置雨露学员25537人,占41.1%。同时,开展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千村书记培训工程”和“三支一扶”工作计划。全年培训基层干部2686人,其中整村推进贫困村党支部书记2121人。征集100名“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从事基层扶贫工作。

      【产业化扶贫】  为了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对扶贫龙头企业的影响,2009年在中央安排1125万元贴息资金的基础上,湖北省再安排3000万元贴息资金,全年共安排扶贫贴息贷款13.7亿元,比2008年增加6.13亿元。扶持44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支柱产业、贫困农户种养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全省有龙头企业带动的贫困村兴建改造特色产业基地120万亩,覆盖40多万农户,带动人均增收200多元。在全省15个重点贫困县市的64个贫困村开展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吸收8122户村民加入“互助合作社”,累计发放扶贫互助资金1090万元,入社农户借款4283户次。扶贫到户贷款贴息1125万元,扶持1.27万农户,户均贷款1782元,当年到期贷款归还率94%,人均增收300元以上。

      【扶贫移民搬迁】  省政府在完成第一轮扶贫移民搬迁5.25万户、21万人的基础上,从2009年开始,实施全省第二轮扶贫移民搬迁。补助标准由原1500元/人提高到2000元/人。当年省级财政安排扶贫搬迁资金60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预算资金20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2000万元,民族发展资金500万元。在此基础上,采取市、县政府补一点,机关部门帮一点,企业、社会捐一点,搬迁户个人筹一点等办法,解决好搬迁建房问题。同时配套实施“一建三改”、产业扶贫、村庄整治、新农村建设等,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水、电、路、文、教、卫、通讯、电视等基础设施问题,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老区建设】  一是完成2008年度303个老区重点村和27个“革命中心地带”乡镇重点村的整村推进检查验收工作,资金、项目完成率均达100%。启动2009年老区重点村整村推进项目1583个,下达老区建设资金9750万元,据调查摸底,当年已完成规划任务的90%;二是加大对老区的扶持。2009年省级财政对革命老区“中心地带”27个老区乡镇的扶持资金由每个乡镇10万元增加到30万元,当年启动建设项目37个,扶持资金810万元。省直部门筹集用于老区建设资金1061万元,加上中央对湖北省老区的拨款,2009年全省老区建设共投入1.1621亿元;三是争取4250万元,在阳新县、麻城市开展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区整村推进项目试点,为多渠道扶持老区建设探索经验;四是加大对老区的宣传力度。在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省委省政府组织媒体开展了“革命老区行”宣传采访活动,2009年9月30日,省委、省政府在湖北省日报发表《致全省革命老区人民的慰问信》。

      【脱贫奔小康试点】  为建立贫困县脱贫奔小康长效机制,湖北省委、省政府在总结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从2009年起,每年安排7000万元,由7名省委常委带领33个省直部门,在保康、五峰、丹江口、大悟、英山、通山、鹤峰等7个山区贫困县市开展脱贫奔小康试点工作。力求三年取得明显变化,五年建成全省脱贫奔小康示范县、山区新农村建设先进县,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一年来,通过整合力量,整合资源,整合投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18.7亿元,实际完成投资89.9亿元。整个试点工作呈现出部署周密、规划全面、合力帮扶、强力推进、效果初显的良好态势。据统计,2009年7个试点县市国内生产总值277.76亿元,比2008年增长14.5%;工业增加值77.73亿元,比2008年增长12.9%;财政总收入25.55亿元,比2008年增长21%;农民人均纯收入3462元,比2008年增长10.4%;年末贫困人口63.71万人,比2008年底减少6.04万人,下降8.7%。

      【连片开发试点】  在前期2950万元投入大悟、建始、红安县开展连片开发和老区建设示范试点的基础上,2009年再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00万元,在竹山县、恩施市开展连片开发试点,探索整村推进与区域发展相结合的新路子。

      【科技扶贫试点】  2009年首次争取到国家科技扶贫资金250万元,用于在郧县、长阳县开展科技扶贫项目试点。

      【扶贫开发与低保两项制度衔接试点】  2009年在孝昌、罗田县开展全国“扶贫开发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衔接”试点,并以此为契机,在全省铺开“两类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

      【互助资金试点】  2009年安排财政扶贫资金900万元,在湖北省60个贫困村开展全国村级互助金试点,积极探索缓解贫困村、贫困户贷款难的矛盾。

      【插花扶贫】  全省29个重点贫困县市之外的水库淹没区、低洼湖区、分洪行洪区、血吸虫疫区、偏远山区为湖北省插花贫困地区。为了突出重点,省政府每年从“百乡千村”中确定300个重点贫困村,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整村推进。同时,插花贫困地区市、县(市区)党委政府不断加大本级财政投入,组织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开发。截至2009年,共完成了1200个村的整村推进任务,先后解决了15.73万贫困人口的温饱和脱贫问题。

      【行业扶贫】  2009年,省直各部门按照中央1号文件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扶贫作用”的要求,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普遍加大了对贫困地区行业支持的力度。

      1.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省交通运输厅在29个重点贫困县建设通村沥青(水泥)路23862公里,实现80%的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同时,按照“政策引导、多方集资”的原则,每年筹集资金扶持老区乡村公路建设。省水利厅“十一五”期间每个贫困县市均安排1—2个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水利基建投资比例较其他地区提高10%。2009年中央新增我省安全饮用水省级投资2.4亿元,其中用于贫困地区的1.97亿元。省国土资源厅从土地开发整理、低丘岗地改造、基本农田项目等方面加大对扶贫开发投入,2009年优先安排民族贫困县和7个脱贫奔小康试点县重点项目投资5.07亿元。省电力公司落实第四期扶贫项目60项,计划总投资7103万元,在扩大贫困农村用电覆盖面、改善人畜饮水条件、修建山区公路等方面提供支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推进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建设,启动459个村的村庄整治;安排25个国家重点贫困县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2.36万户,补助资金1.18亿元,户平补助5000元。

      2.支持改善基本生活条件。省卫生厅每年筹集资金用于老区医疗扶贫。提高贫困县农民参加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力争到2011年每个贫困县和建制乡(镇)都建有一所符合国家标准的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合格的卫生室。省人口计生委对农村计划生育实施奖励扶助政策,省级负担的比例,贫困县比一般县提高20%;计划生育事业费转移支付的比例,贫困县比一般县增加20%。省民政厅做好全省“两类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工作,2009年农村低保对象由上年的140万人扩大到172.5万人。扶持老区贫困地区2500多万元,帮助3500余户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医疗、住房等实际困难。省残联创建扶贫示范基地100个,通过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安置带动13000余名残疾人脱贫。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中央、省、市共同补贴每户5000元,改造危房8400户,有13440名贫困残疾人受益。

      3.支持贫困人口提高基本素质。省教育厅先后为四个库区县争取学校搬迁复建投资近亿元。在70多所高校开展结对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资助家庭困难学生17.5万人,资助金额3500余万元。省总工会“十一五”期间组织向灾区贫困地区捐款1000多万元,培训农民工5000多人次。对口扶贫宣恩县,投入365万元用于贫困农民培训和县工会基础建设。团省委实施“希望工程”,筹款4000万元,资助学生10000人次,援建希望小学37所。省体育局累计投入体育彩票公益金3250万元,用于全省贫困地区“雪炭工程”项目建设。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力争到2010年,贫困地区基本实现一村一月一场电影的目标,20户以上的自然村全部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任务。省文化厅对贫困地区重点倾斜,投入专项经费14974万元。制订对口帮扶规划,目前已落实项目经费531.78万元。省商务厅会同省教育部门,从贫困地区招收培训外派海员7000多人,普通海员最低月收入500美元,高级海员月收入超过1200美元。省妇联启动“万名巾帼家政服务员培训工程”,在全省10个老少边区县培训家政服务员9万余人,实现就业率85%以上。开展“关爱单亲特困母亲行动”,协调省扶贫办将贫困县224户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纳入当年全省扶贫搬迁计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参与“全省十大扶贫突出贡献企业、十大扶贫突出贡献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不断加大对艰苦边远地区人才支持力度。帮助全省重点贫困县及三峡、南水北调工程所在的库、坝区,培训农村劳动力10.6万人,转移就业10.7万人。

      4.支持兴建基本产业。省农业厅支持贫困地区特色板块基地建设, 2009年下达7个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市、10个民族贫困县市、29个重点贫困县市帮扶项目资金13.5亿元,带动和促进贫困农户增收。省林业局在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林业血防、石漠化综合治理、集体林权改革等方面,对贫困地区实行倾斜扶持, 2009年仅对7个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市投入资金达10852万元。省环保厅对全省老区贫困地区资金和项目安排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09年争取中央资金720万元,为每个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安排了2个以上的项目。投入1020万元,支持大别山、利川市、英山县扶贫开发。省科技厅实施大别山科技致富工程,“十一五”期间,引进40多家外资企业进入大别山,带动本地民营企业发展。通过科技扶贫开发,集结了当地60%农户,40%农村劳动力,创造了60%以上的农村收入。省民宗委每年集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0万元用于民族地区扶贫搬迁。组织实施“616”对口支援和“1+1”对口帮扶工程,2009年为恩施州、宜昌市10个民族贫困县市和全省12个民族乡镇帮扶项目100多个,落实帮扶资金2800万元。

      5.支持扶贫基础工作。省委政研室组织专班,深入山区、库区、老区进行扶贫调研,不断为扶贫开发提供决策参考和指导意见。省统计局加强贫困地区统计系统基础建设,建立农村应急调查网点,发挥信息资源优势,服务扶贫开发。国家统计局湖北省调查总队在全省建立覆盖29个贫困县(市)的2950个农户贫困监测调查网点,每年围绕扶贫热点难点问题研究部署扶贫统计监测工作,为准确测算贫困人口数量和扶贫绩效评估作出了积极贡献。省委组织部每年牵头组织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省贫困地区党政领导干部扶贫责任制进行考核。在贫困地区实施强村富民、强基固本的“双强”工程,组织全省100万党员结对帮扶100万贫困户,取得明显成效。省纪委监察厅带领省直单位对口支持通山县,2009年落实帮扶项目17个,资金4000多万元。为全面完成全省年度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发挥了积极作用。省委宣传部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先后多次举行扶贫新闻发布会、在湖北省日报发布扶贫专版,促进扶贫政策落实。组织媒体深入采访报道“革命老区行”、“扶贫双十表彰典型”、“脱贫奔小康试点”等成果和经验,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扶贫工作。

      【社会扶贫】  1.中直单位帮扶。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2009年国家农业部、水利部、科技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电网局、中铝公司、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中国恒天公司9个单位,定点帮扶湖北省1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直接投入各类帮扶资金12244万元,引进资金10774万元,引进人才42人,实施项目126项,引进技术33项。资助贫困学生744名,举办培训班88期13280人次,组织劳务输出1566人,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省老促会帮扶。省老区建设促进会(省扶贫基金会)发挥老领导的优势,大力募集社会资金,引进老区建设项目,2009年新增扶贫基金3137.5万元。带头与市州县老促会联办9处思源回报工程,吸引投入资金1255万元。市州县老促会新增思源回报工程320处,投入资金8562万元。以上工程完工后将使重点老区8523户、42615人受益。

      3.省扶贫协会帮扶。省扶贫开发协会成立一年多来,现有107个会员企业和团体,每年拿出7000多万元扶贫帮困。2009年有20家会员企业获扶贫贷款4.377亿元、财政扶贫资金贴息1313万元,实施产业扶贫,带动20多万贫困农民解决温饱和脱贫。

      4.企业帮扶。2009年全省参与扶贫开发的企业850家,合作项目1020个,年创效益13.2亿元,带动18.5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省国资委协调重点企业开展定点帮扶,在全省选择5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和18家民营企业,对口支持7个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市乡镇。省委统战部和省工商联组织66家民营企业与66个贫困村开展“一对一”帮扶,取得明显效果。省经信委和省商务厅举行扶贫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推介洽谈会,吸引130多家中外企业参会,7个脱贫奔小康县(市)现场签订近7亿元引资项目。2009年受到表彰的“湖北省十大扶贫突出贡献企业”、“湖北省十大扶贫突出贡献个人”率先垂范,为全省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5.高校院所参与。省委、省政府组织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省社科院、中科院武汉分院、中国农科院油料所等14所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对口帮扶7个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市。华中科技大学宋子良等六位教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联名撰文建议设立“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引起广泛关注和重视。华中农业大学先后在20多个贫困县市推广动植物新品种20个,推广面积累计1亿多亩。举办贫困县乡领导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班300多期,培训县以上领导1700多人,乡镇干部2600多人,农业技术人员6万余人次,农民100万人次以上。

      6.驻鄂部队帮扶。广州军区机关捐赠100万元,援建竹山县“八一希望学校”,解决水库淹没区2000多名适龄儿童的上学问题。省军区机关定点帮扶十堰市竹山县,连续多年派出团职干部挂职副县长扶贫。恩施军分区实施“131”扶贫工程,对恩施等重点贫困地区给予了真情帮扶。根据省政府和省军区的统一安排,2009年驻鄂部队7单位定点帮扶7个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市,力争通过5年努力,使试点县市的贫困人口收入大幅增长,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困难与挑战】  2009年初,湖北省重点扶贫县多年经营的种养基地产品出口纷纷受阻,扶贫龙头企业帮带脱贫的作用大幅下降,外出打工的贫困劳动力大批返乡,贫困农户增收脱贫倍加艰难,因市场风险致贫、返贫人口明显增加;二是《扶贫规划纲要》实施进入冲刺阶段,贫困群体众多,扶贫开发任务进一步加大;三是整村推进“三个确保”任务异常艰巨。湖北省是国务院确定的“三个确保”任务最重的4个省之一,仅次于山西省排全国第二,仅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尚有2961个村要在2010年前确保完成整村推进任务。2009年要启动实施1376个村的整村推进,比2008年增加了876个村,而资金相对不足。

      【扶贫工作措施】  2009年1月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以鄂政办1号文件,向全省各市州县和省直各部门印发《2009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要点》。

      2009年2月2日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省委书记罗清泉主持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省7个山区贫困县市脱贫奔小康试点工作,会后,试点工作迅速启动、全力高位推进。

      2009年2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4月,中共湖北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分别就加强全省扶贫工作进行研究。5月11日,出台《中共湖北省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鄂发〔2009〕8号),进一步明确新阶段扶贫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强化了政策措施。

      2009年6月,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作重要讲话,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2009年8、9月,根据省委常委会第九届(2009)31号《决定事项通知》,为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媒体开展“革命老区行”活动。

      2009年10月,围绕纪念第17个国际消除贫困日,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在湖北省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省政府举行全省“双十”表彰大会,对全省“十大扶贫突出贡献企业、十大扶贫突出贡献个人”予以表彰,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和引导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2009年11月25日,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高票通过《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标志省扶贫立法走上了新的台阶,进一步推动扶贫工作向法制化轨道迈进。

      2009年10至11月,湖北省政协视察团就大别山区扶贫工作进行专题视察,提出设立“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统筹发展试验区”及一系列加快老区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探索革命老区扶贫新模式。

      (湖北省扶贫办  洪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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