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
【概况】 西藏自治区(以下简称“西藏”)地处青藏高原的西南部,面积120多万平方公里,辖7个地市73个县(市、区);总人口280万人,,其中农牧业人口接近221万人。藏族占总人口的96.3%,其他有汉、回、门巴、珞巴、纳西等民族,以及僜人、夏尔巴人,全区共有41个少数民族定居。
西藏是一个边疆少数民族自治省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中,西藏经历了从封建农奴制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巨变,经济社会取得了跨越千年的巨大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了根本性改善。但由于历史、地理等方面的原因,这里经济发展仍然滞后,社会发育程度还比较低,城乡二元结构突出、产业规模小、发展水平处于较低层次,是全国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始终坚持把改善民生、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缩小城乡差距,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来抓。2009年,全区实行生产总值(GDP)达到441.3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2008年增长12.4%;地方财政一般性预算收入突破20亿元,较2008年增长20%。
2009年,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532元,连续6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按照国家确定的贫困标准,2009年西藏的贫困人口为28.6万,占全国重点扶持人口4007万的0.8%,在全国排第20位。2009年实施扶贫开发项目541个,比2008年增加了49.8%,受益群众16.3万人,比2008年增加0.67%,人均增收450元;使人均纯收入低于1700元的贫困人口由2008年的68.3万人减少到59.6万人,人均纯收入低于1300元的重点扶持贫困人口减少到20.3万人。全区农村饮用安全卫生饮水人口达78%,建制村通电率近60%,乡村两级通路率95%和76%,通邮、通电话、通广播电视率分别为75%、87%和89%。
【扶贫工作回顾】 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经历了“八七”扶贫攻坚和新时期扶贫两大阶段。“八七”扶贫攻坚使40万绝对贫困对象摆脱了贫困。新时期扶贫取得百万帮扶对象越过帮扶线的巨大成就。进入新阶段以来,在中央关心、全国人民支援下,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等有关部委对西藏实行特殊的倾斜政策,西藏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工作的力度,重点开展了贫困户安居、整乡推进扶贫、特色产业扶贫、连片开发试点、互助资金滚动使用、小少民族发展、溜索改造、培训转移就业,以及党政机关、区(中)直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等扶贫工程。全区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社会事业有了很大发展。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指出:“继续把西藏作为集中连片的贫困区域予以扶持。加大中央扶贫资金投入力度,重点向农牧区、地方病病区、边境地区倾斜,引导社会资源投入扶贫开发事业。”根据这一要求,自治区确定“十二五”期间的扶贫标准是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700元为低收入人口。照此计算,全区低收入贫困人口有10万户、50万人,约占农牧民总人口的22%。
【扶贫资金投入】 2009年西藏自治区共投入中央、省级专项扶贫资金38534万元,较2008年增加9589万元,增加33%;落实社会帮扶资金10800万元。自治区民族宗教委员会实施的“兴边富民”行动,安排资金1.5亿元,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2009年投入资金8000万元,在贫困地区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贫困群众通过参与项目实现增收。
【整村推进】 在全区50个边境村和10个较少民族村落实“两个确保”项目60个,投入资金1837万元,协调民族宗教部门在20个村实施“两个确保”项目,全面完成了“两个确保”工程任务。
在全区41个乡、4个村实施了整乡、整村推进扶贫,投入资金12000多万元,使贫困乡村的产业发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贫困户安居】 贫困户安居是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2009年共投入资金21000万元安排贫困户安居12543户(其中绝对贫困户3059户,其他贫困户9484户),较2008年增加了50.8%;地方病搬迁974户;为全区百万农牧民住上安全适用房贡献了力量。
【扶贫培训】 针对农牧民群众致富缺少技能的实际,把加大培训力度作为开发方向,坚持培训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促进了农牧区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2009年,完成扶贫培训项目68个,投入资金435万元,培训转移就业1.1万人。
【特色产业扶贫】 2009年安排特色产业扶贫资金5000万元,实施了以建材开发为主的劳动力转移项目74个,组建经济合作组织74个,吸纳农村劳动力1000人,实现产值超过4000万元,受益群众达3万多人,参与特色产业开发人均增收在1300元以上。
【扶贫基础设施建设】 2009年新修村道22条、333公里;桥梁47座、1710米;水渠55条、154公里;改善农田草场灌溉面积4.4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4万亩,在牧区实施“四配套”项目添置牲畜0.5万头(只),建成牲畜棚圈945套、5.2万平方米。
【溜索改造】 争取国家专项投资2320万元,在昌都、那曲、日喀则3地实施溜索改吊桥项目18处,占全区84处溜索改造总目标的21.4%。
【连片开发试点】 2009年,完成了日喀则地区南木林县“县为单位、整合资源、连片开发”的试点工作。投资3000万元在那曲地区安多县、山南地区扎朗县、阿里地区日土县三县实施多玛绵羊、氆氇编织、绒山羊养殖产业连片开发。
【互助金试点】 在2008年实施的拉萨墨竹工卡县、林芝的工布江达县10个村实施互助金试点的基础上,2009年又安排全区26个县30个村、投资450万元开展互助金试点工作。
【社会扶贫】 2009年,党政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再掀高潮。中直部门、区直部门高度重视定点扶贫工作,在向对口扶持乡镇下派干部进驻蹲点的同时,还动员干部职工捐款捐物,举单位之力帮助定点扶贫乡镇加快发展。中直机关,自治区各厅局、部、委、办,全年向定点扶贫乡镇派出帮扶干部230名,落实各类项目400个,投入资金10000万元,捐物折款800万元。
【扶贫合作交流】 1.减灾避灾产业发展研究。 在国务院扶贫办的支持下,自治区扶贫办联合区农科院、畜科所、财政厅等部门开展减灾避灾课题研究,提出发展设施农业、建筑建材业、旅游服务业、家庭养殖业等扶持政策措施。
2. 完善建档立卡管理系统。与自治区民政厅联手,调研了合作建立建档立卡系统方案,找准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衔接口,探索了“低保”管“吃饭”,扶贫管“发展”的两轮驱动新格局。农村贫困人口和低保人口实现重合,西藏扶贫开发进入了两轮驱动的新阶段。
【扶贫开发工作措施】 1.扶贫开发继续实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体制。全区7地市都设立了专门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73个县(市区),有50个设立了独立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全面推行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在项目审查、实施、验收三个重要环节,建立起与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资金监管联合检查机制,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深化定点扶贫工作机制,规划处负责加强与定点扶贫单位、定点扶贫干部的沟通与联系,形成了一系列工作报告制度。
2. 创新机制,自身管理到位。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参与下,全区扶贫系统巩固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区党委提出的“更加深入基层、更加贴近项目区”的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积极转变工作作风,践行为民宗旨,通过创新扶贫开发的瞄准机制,到户帮扶措施得到很好的落实;与此同时,通过狠抓制度建设与规范管理,扶贫干部的责任意识明显提高,管理项目的能力水平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3. 强化调研,舆论宣传到位。配合国家支持西藏发展重大政策调研及扶贫开发战略和政策体系大调研,撰写一批有价值、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开展了扶贫开发与青藏高原减灾避灾产业发展课题研究,“十二五”规划前期调研。2009年,扶贫宣传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西藏首个百万农奴解放日,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宣传扶贫开发成果,唤起贫困群众艰苦奋斗、自力更生意识,共建美好家园的热情。
【挑战与困难】 西藏地区的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边境地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地方病高发区、高海拔地区以及深山峡谷区,扶贫开发的难度更大。由于基础设施落后,全区没有一条高速公路,公路网密度仅为全国平均的十分之一,有28个县不通油路,1个县、33个乡(镇)、1252个建制村不通公路,其中76个村、组仍靠溜索出行;尚有140万人没有解决安全饮水问题,74万人没有用上电。全国农产品加工率已达到50%左右,西藏还不到10%。
西藏的贫困发生率平均是12.2%,在全国排等5位;但由于西藏地处高原,自然灾害频发,一旦遭灾,多年的扶贫成果就有可能毁于一旦,重新沦为新的贫困群体,这就是西藏扶贫开发区别于内地的最大不同。
【2010年扶贫工作展望】 2010年,是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收官之年,西藏的扶贫开发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进一步加大对扶贫开发力度,对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继续加强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扶贫开发与低保对象的有效衔接。
2010年,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是:根据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扶贫办出台的相关意见,结合区情研究编制西藏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围绕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实施贫困户安居工程,投入资金10000万元,安排16628户贫困户的安居工程;加快整乡推进扶贫步伐,确保“十一五”期间完成60个整乡推进扶贫乡镇目标的如期实现;加大产业扶贫力度,以建基地扶龙头为抓手,通过发展产业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落实好特色产业转移劳动力项目,争取受益人口达到2.6万人,转移劳动力5200人;继续实施“县为单位、连片开发”及互助金试点,争取扩大试点范围,覆盖5000户2.5万贫困群众;全面实施溜索改造,力争改造溜索56处,结束“‘溜索时代”;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事业,提高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为确保全区农牧民13%的增收目标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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