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扶贫开发

      【概况】  青海省位于祖国的西部,青藏高原东北部,与甘肃、四川、西藏、新疆接壤,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是青藏高原的一部分。全省总面积72.23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面积的7.5%,仅次于新疆、西藏、内蒙古自治区,居全国第四位。境内山脉高耸,地形多样,河流纵横,湖泊棋布,因中国最大的内陆高原湖泊——青海湖而得名“青海”。

      青海省现辖西宁市、海东地区,以及海南、海北、黄南、玉树、果洛5个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等8个市、地、州。51个县级行政单位。省会西宁市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青海省是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有汉、藏、回、蒙古、土、撒拉、蒙古等全国所有56个民族中的54个,总人口为557.3万人。除汉族外,藏、回、土、撤拉、蒙古族均超过万人。

      青海省是一个自然条件严酷、生态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贫困问题突出的省份,具有贫困面广,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特点。全省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分布广且相对集中的特征,贫困村在全省六州一地一市均有分布,但主要集中在海东地区、西宁市和青南地区,现有1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0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2000年确定的扶贫标准测定,2009年全省有59.52万贫困人口,占全省农牧民总人口的16.6%。按2009年农区1300元、牧区1500元的新标准测定,全省有138.36万贫困人口,其中农民104.36万人,牧民34万人,占全省农牧民总人口的37.6%。

      【扶贫资金项目投入】  2009年中央财政投入扶贫专项资金61590万元,比2008年同期增加9520万元,增幅达18.3%,是历年增幅最多的一年。省、州(地、市)、县三级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10400万元。其中,省级投入7700万元,各州(地、市)级投入资金362万元,各县投入资金2978.87万元。安排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200万元,引导信贷扶贫资金8.3亿元。

      【整村推进】  整村推进项目共投入资金7.34亿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3.82亿元,整合各类资金3.52亿元,在全省8个州(地、市)39个县的381个贫困村实施了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扶持贫困人口7.25万户、32.61万人。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221万元,在循化县、化隆县6个乡(镇)23个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使2497户、1.19万人受益。提前一年完成了68个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贫困村整村推进任务。

      【搬迁试点】  利用国家异地搬迁试点工程资金4179万元,实施项目20个,搬迁安置贫困群众1595户7604人,户均补助2.5万元。

      【扶贫培训】  2009年,投资200万元,实施了“雨露计划”。培训贫困劳动力3500多人,其中,培训并向湖南长沙环球教育集团输送贫困生1000多名;投资300万元,培训整村推进项目村实用技术人员3万人;投资130万元,在省内外培训村以上各类扶贫开发干部969名。

      【产业化扶贫】  通过整村推进项目在全省建成特色产业经营基地53个。全省41家国家和省级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辐射带动34万余户农户实现增收(其中贫困户21.13万户),年均增收1780.5元。全省1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成立专业互助合作社527个,涉及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运输业、土地流转、服务业等多个行业,拥有社员4万余人。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  在泽库县开展了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为2021户、7300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发放了低保金,启动了对扶贫开发对象的扶持项目。

      【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  全省共投入扶贫资金1795万元,在121个贫困村开展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覆盖户数1.62万户,入会贫困户达6642户,农户交纳互助金109.71万元,已发放借款693.51万元。

      【社会扶贫】  2009年,落实辽宁援助项目省级项目配套资金2708万元;辽宁省13个市(企业)对口支援青海省1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投入资金949万元;争取中央国家机关投入帮扶项目资金794.62万元,引进资金220万元;动员省直机关投入帮扶项目资金1174.54万元,引进资金6738.77万元;驻军和武警部队投入帮扶资金532.1万元,实施了物资捐赠、修建校舍、资助学生、培训医务人员等项目;推进“村企共建”活动深入开展,有217家企业与353个村建立了共建关系,企业采取产业带村、项目扶村、招工帮村等形式,在贫困地区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带动辐射贫困户5万多户,吸纳农民工529人。2009年,全省共有3.36万名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户帮户、一扶一”结对帮扶活动,帮扶贫困户2.47万户,投入帮扶资金(含物资折价)510.99万元,争取项目资金46.6万元

      【国际合作项目】   总投资1.05亿元(其中:德国政府无偿援助500万欧元,国内配套5235万元)的中德财政合作海东贫困地区农村可持续发展项目,人畜饮水、农民增收、能力建设、技术培训项目在民和、化隆、循化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2个乡镇101个贫困村实施后,使6.62万人稳定脱贫。

      【扶贫宣传】  2009年,制定下发了《青海省扶贫开发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召开新闻单位记者座谈会,成立了青海电视台驻省扶贫开发局记者站,加大信息宣传工作网络平台建设力度,加强了对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全年编发《扶贫开发简报》131期,《扶贫开发工作通报》9期,在国家和省级各类报刊上发表扶贫开发宣传文章165篇,在省电视台报道扶贫开发工作49次,省广播电台专访8次,省广播电台专访6次。

      【扶贫工作措施】  1.加强扶贫开发机构建设。2009年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中,强化省级扶贫开发机构的设置,率先在全国成立省一级扶贫开发局,列入省政府直属机构,增加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2.提高扶贫标准。在全省农牧区开展贫困人口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报经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青海省新的扶贫标准农区为1300元,牧区1500元。按此标准测算,全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对象为138.36万人(农民104.36万人,牧民34万人),占全省农牧民总人口的37.6%。

      3.理顺扶贫开发管理体制。把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管理体制改为州、地、市扶贫开发部门负责对本地区项目进行审查论证,下达项目批复,县级扶贫开发项目负责实施,实行省级备案,青海省扶贫开发局派专家指导各州、地、市项目的审查工作,完善了“省负总责、地区统揽、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管理体制,极大地调动了各级扶贫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4.创新了连片开发扶贫模式。建立扶贫开发部门与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之间分工合作、共同推进的扶贫开发机制,协调12个省直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整合资金共同促进青海省扶贫整村推进工作的通知》,转变过去分散式、短期型、单一型的扶贫方式,向以特色产业带动发展为核心的连片开发整村推进模式转变。采取合作经营、联合经营、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租赁经营、村企共建、公司带动等多种扶贫开发模式,着力构建政府引导、扶贫搭台、协调联动、群众主体、企业参与、资源共享、互利共赢、整体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机制。摸索出一条符合青海实际的连片开发、产业带动、规模经营、整体推进、长期效益的扶贫开发道路。

      5.构建大扶贫新格局。实现扶贫开发力量由单纯依靠扶贫开发部门向各部门和全社会齐抓共管转变。召开省级各民主党派与扶贫开发对口联系座谈会,达成《青海省扶贫开发局与各民主党派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的意向书》,探讨了各民主党派参与扶贫开发的思路、模式和途径。积极向省人大和省政协领导汇报扶贫开发科学发展情况,邀请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检查指导扶贫开发工作,参观视察扶贫开发项目点,引起人大、政协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关注,为进一步构建大扶贫开发格局奠定了良好基础。

      【困难与挑战】  1.贫困人口规模较大。扶贫标准调整后,全省贫困人口扩大到138.36万人,占全省农牧民总人口的37.6%。尚有680个贫困村未实施整村推进项目,还有1711个行政村没有纳入扶贫开发的扶持范围,这些村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仍处于贫困状态,扶贫开发任务依然艰巨。

      2.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超过万元,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的差距逐年扩大,地区间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相对贫困现象日益凸显。

      3.返贫压力增大。由于青海省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青南高寒牧区和东部干旱山区,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农牧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致贫因素复杂,返贫压力增大,正常年景返贫率13%,灾年达25%。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年均减少贫困人口18万、到2015年80%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异常艰巨。

      4.扶贫开发合力仍然不强。面对当前扶贫开发艰巨的任务和复杂的局面,个别地区仍然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主动性和积极开拓意识。在实施整村推进等扶贫开发项目时,缺乏统一规划,项目、资金整合力度不大。社会各方面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社会化扶贫模式和扶贫内容相对单一,“大扶贫”格局还未形成。

      【2010年扶贫工作展望】  2009年,青海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和全省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为目标,以稳定解决温饱、实现脱贫致富为首要任务,以产业扶贫为切入点,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扶贫、整体推进,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实行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全方位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与技能,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收入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力争全省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减少贫困人口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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