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开发
【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以下简称宁夏),位于中国西北部,地处黄河中上游,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总面积为6.64万平方公里,是我国回族主要聚居的省级民族自治区。宁夏下辖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5个地级市,22个县(市、区)。宁夏北为宁夏平原,南为丘陵山地。沿黄河两岸的宁夏平原,沟渠纵横,土地肥沃,林带成网,素有“塞上江南鱼米乡”之称。宁夏南部属黄土高原,宜林宜牧,是宁夏滩羊、沙毛山羊的重要产地。
南部自然环境条件较差,也称西海固地区,占自治区的“半壁河山”,包括固原市原州区、西吉、隆德、泾源、彭阳县和吴忠市盐池、同心县和中卫市海原县,8个县(区)都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总面积3.04万平方公里,占自治区总面积的59%;总人口238万人,其中回族118万人,分别占自治区总人口和回族人口的38%和57%。这里干旱少雨、土地贫瘠,由于自然、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因素的影响,是全国有名的“贫困之冠”、“苦甲天下”之地,是全国最贫困的地区之一,是宁夏扶贫开发的主战场。
2009年,宁夏扶贫开发工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大了部门行业资金的整合力度,全力推进以整村推进、产业开发、劳动力转移与培训、移民扶贫、互助资金、社会帮扶等重点工作,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程明显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取得长足进展,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12元,增长13%,农村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扶贫资金投入】 2009年共整合资金8550万元(其中,国务院扶贫办安排1050万元)开展互助资金试点,按照小村20万元、大村30万元的政府投入标准,在补齐前3年启动的108个试点村资金投入额度的基础上,新启动320个项目村。全区互助资金项目村总数达到428个,占全区贫困村总数的30.5%。项目辐射到全区21个县(市、区),资金总规模达到15446万元(政府投入10594万元,群众参股4852万元),发放小额贷款12000多万元,到期回收率100%,入股农户4万余户。
【整村推进】 为确保第三批298个重点村的整村推进工作开好局,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9年3月12日组织召开了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整村推进等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全年完成投资3亿元,其中整合部门行业资金近2亿元,村均投入超过100万元,重点对228个“三个确保”村进行扶持。此外,还进一步加大对隆德、海原、同心三县“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并对盐池、原州、彭阳、西吉四县(区)的试点工作做了批复,从督导检查的情况看,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移民扶贫】 2009年完成了1万余户、5.7万人生态扶贫移民定居安置工作。宁夏还启动了务工移民试点工作,全年共整合资金1400万元,建成农民工公寓1000套,安置农民工1000户,4000余人。
【扶贫培训】 2009年共整合“三西”(以定西市为代表的甘肃省中部干旱地区、河西走廊地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西海固地区,简称“三西”地区)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800万元,计划培训贫困地区“两后生”(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人员)5000人,实际完成培训5687名。此外,还安排“三西”资金25万元,用于扶持劳务输出协会、劳务公司和劳务经纪人。全年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红寺堡开发区共转移劳动力近63万人次,务工总收入近18亿元。
【产业化扶贫】 宁夏以国务院延长“三西”资金使用年限和增加资金规模为契机,围绕自治区“三个一百万亩”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大对设施种养业的扶持力度,2009年共整合“三西”资金和闽宁协作资金2377万元,专项用于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和现代设施高效农业,并对扶贫龙头企业下达了2亿元的贴息贷款额度。
【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综合治理】 2009年,宁夏发挥国务院分配的1500万元中部干旱带地区发展资金的杠杆作用,共吸引近10000万元部门行业资金参与中部干旱带地区的产业开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对硒沙瓜、枸杞等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设施种养业进行了扶持。
【贫困地区高校毕业生任职情况】 2009年共选派1400多名大学生(含三支一扶、特设岗位教师、大学生村官等)到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红寺堡开发区任职,其中扶贫工作队员250名,大学生“村官计划”45名。
【社会扶贫】 1.闽宁对口扶贫协作。先后组织召开了福建省援宁挂职干部座谈会、福建省在宁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和福建省援宁菌草生产技术人员座谈会,并组织部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贫龙头企业家赴福建省和台湾地区进行项目对接,福建省也组织部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到宁夏进行考察,其中华林蔬菜有限公司顺利落户宁夏西吉县。开通了银川---厦门和银川---福州的空中航线,成功召开了闽宁互学互助对口协作第十三次联席会议;
2.中央国家机关(企业)定点帮扶工作。2009年,宁夏进一步加强了与定点帮扶自治区各有关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中央国家机关(企业)的联系,全年定点帮扶宁夏的中央国家机关(企业)共投入帮扶资金755万元;
3.区内社会帮扶工作。在继续坚持区、市、县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定点帮扶工作的基础上,动员驻宁部队(含武警部队)参与定点帮扶工作,全年各社会帮扶单位投资投物折款3488万元。
【扶贫宣传】 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宣传工作力度,先后在新华社、中国经济时报、中国扶贫杂志、宁夏年鉴、宁夏日报、华兴时报、宁夏画报、魅力宁夏、新知讯报等媒体制作各类宣传专版21个,在宁夏电视台、宁夏日报、新知讯报等媒体发表新闻70多条,制作电视专题片1个,并编辑印发了《宁夏扶贫信息》简报5期,制作各类展板40余块,还协助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对扶贫开发典型人物进行了宣传。
【扶贫工作措施】 1.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扶贫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各项扶贫开发工作目标如期实现。2009年,宁夏建立以扶贫办牵头,以自治区监察厅、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民委、纠风办为成员单位的扶贫资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并成功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对2009年度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扶贫项目运行过程进行了不定期的督导检查。
2.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扶贫移民有关要求。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抓生态扶贫移民工作的同时,结合沿黄城市带、各类工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启动务工移民工作,做出5年内组织务工移民20万人的重大决策,重点帮助务工人员解决安居、子女上学和落实各类社会保障措施等问题。
3.加大投入为搞好扶贫开发提供保障。一是开展“县为单位,整合资源,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按照“渠道不变、投向不乱、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在西吉、原州、彭阳、盐池4县(区)的67个村实施了连片开发,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明显加快;二是组织军队、武警和企业对重点村实施帮扶。拓宽社会帮扶渠道,进一步加强了社会帮扶工作。
4.互助资金项目全面展开。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09年开始,3年内使互助资金项目覆盖到全区所有的1404个贫困村,并将政府投入的资金规模从每村15~20万元,提高到每村20~30万元。
【困难与挑战】 1.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2008年底,宁夏农村年人均纯收入在135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还有111.6万人,其中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红寺堡开发区78.6万人,占全区农村贫困人口总数的70.4%。8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与全国农民收入差距从2000年的1266元拉大到2008年的2184元;与川区农民的收入差距从2000年的1713元拉大到2008年2353元;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更大。贫困农民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的能力还比较低。
2.自然条件恶劣,土地人口容量严重超限,实现可持续发展压力大,成本高。西海固地区地处我国半干旱黄土高原向干旱风沙荒漠区的过渡地带,十年十旱,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干旱是发生次数最多、影响最为严重的气象灾害。联合国沙漠化国际会议确定的干旱区土地合理人口容量为7人/平方公里,半干旱区土地合理容量为20人/平方公里。而西海固地区平均达62.5人/平方公里,其中人口密度最高的隆德县达到了160人/平方公里,超过了土地的合理承载能力的8倍,人口、资源、环境严重失衡。人口增长带来的压力很大,这不仅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压力,也给地区社会经济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和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带来了巨大压力。
3.农业产业发展缓慢,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不明显。新世纪以来贫困地区农村群众的收入快速增长,主要靠的是劳务收入和国家政策拉动,农业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的比例相对较小,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的任务异常艰巨,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还很弱。加之,现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大多规模小,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对贫困农户增收的带动作用不强。
【2010年扶贫工作展望】 基本思路及目标: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采取自然资源开与人力资源开发并重,基础设施建设与科技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卫生扶贫、计生扶贫并举,产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推进的方法,确保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继续保持2位数的增长速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整村推进。2010年,是第三批298个整村推进工作重点村规划项目实施的最后一年。要着力发挥“两个作用”,全力整合“三类资源”,确保实现“四个目标”。即:充分发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组织协调和资金项目整合方面的作用、发挥各类社会扶贫工作的作用,加大中央和自治区的各类强农惠农政策的整合力度、整合部门和行业资金、整合各类社会扶贫项目和资金,确保实现各重点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均纯收入快速增长、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和实现“四通十有”的建设目标,力争两年内村均投入超过130万元。
2.产业化扶贫。组织实施舍饲养殖、设施种植、菌草生产、马铃薯产业等项目,并根据贫困群众的需要,做好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培训推广工作。继续对各类扶贫龙头企业提供扶贫贴息贷款支持,协助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市场开拓工作。
3.劳动力转移与培训。继续组织实施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扶贫龙头企业安排本地农村贫困家庭富余劳动力就业,确保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红寺堡开发区全年输出农民工稳定在60万人左右,务工总收入稳定在18亿元左右。
4.务工移民试点。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移民、教育移民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务工移民工作。要把务工移民与沿黄城市带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总结试点经验,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整合各类资源,新建改建劳务扶贫“周转房”1600套,安置劳务移民7000人,建设农民工公寓300套。
5.以基本农田建设为主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新增高标准旱作基本农田20万亩。继续安排一定数量的集雨场、种植温棚、养殖暖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6.互助资金。在积极争取互助资金项目专项资金和确保已启动项目村项目正常运转的同时,进一步整合资金,力争全年新增300个项目村。
7.社会扶贫。继续加强闽宁互学互助扶贫工作,并以闽宁扶贫协作为平台,加强与福建省和台湾地区企业家的联系,力争年内引进1~2家具有较强实力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做好中央国家机关(企业)定点帮扶工作,争取中央国家机关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定点帮扶、对口支援宁夏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区内社会帮扶工作的领导,强化帮扶工作绩效考评,提高帮扶工作成效。
8.机制建设与扶贫战略研究。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扶贫开发工作考评、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大以奖代补工作力度。组织实施对《宁夏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执行情况的评估工作,加大新一轮扶贫战略研究,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制订新的十年扶贫规划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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