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

      【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新疆”)地处我国西北边陲,面积166.4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8国接壤,占与我国接壤国家的半数以上;有边境县32个,边境线长达5600多公里,占我国陆地边境线总长的四分之一;全区辖14个地、州、市,99个县、市、区,853个乡、镇;共有47个民族成份,其中世居民族有13个。2008年底,全区总人口2130.81万人,其中少数民族1294.48万人,占总人口的60.75%。

      新疆是国家主要贫困区域之一,有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30个,其中,国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7个,区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3个。2009年还有扶贫对象227万人。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以南疆三地州为主的塔里木盆地干旱贫困区,以天山、阿尔泰山区为重点的北疆高寒农牧贫困区,以及边境贫困农村,呈现出点、片、线特征。

      全区有3606个贫困村,占全区行政村的三分之一。其中,2668个贫困村基本完成整村推进的规划,938个贫困村因自然条件恶劣、贫困程度深、扶贫难度大,还达不到自治区制定的“五通”、“五有”、“五能”验收标准,需要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

      南疆三地州和高寒山区贫困人口集中连片、贫困特征最为显著,是新疆扶贫开发重点和难点。其中:南疆三地州辖24个县市,有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9个,占全区的63%;贫困村2779个,占全区贫困村总数的77%;贫困人口191万人,占全区贫困人口总数的84%。高寒山区以牧业人口为主,多为边境贫困县。

      新疆有边境县32个,均位于高寒山区,总人口495.5万人,占新疆总人口23.3%;乡村人口303万人,占新疆乡村人口的23.5%;边境县中有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7个、贫困村1298个,分别占全区的57%和36%。

      【扶贫资金投入】  2009年,国家和自治区投入的三项扶贫资金达到26.1亿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6.5亿元、以工代赈资金2.2亿元、信贷扶贫资金17.4亿元;地县财政投入达到1.48亿元;社会帮扶资金5.42亿元,均实现了突破性增长。扶贫开发取得明显成效。3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78元,增幅高于全区4.7个百分点;3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生产总值继续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增长;开展“扶贫开发效益年”活动,营造了扶贫开发良好氛围。

      【整村推进】  按照“五通(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广播电视)”、“五有(有学上、有医疗保障、有科技文化室、有集体经济收入、有强有力的村级领导班子)”、“五能(能用上安全饮用水、能用上电、能有一项以上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生产项目、能有经济适用房居住、能及时得到培训和获得信息)”的整村推进建设目标,加大整合力度,引导资金项目以及社会资源向扶贫贫困村倾斜,通过整村推进,努力改善贫困乡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完成了345个贫困村整村推进任务。

      有27万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具备自我发展能力;345个贫困村完成了整村推进规划,其中“三个确保”贫困村60个,全区累计完成整村推进规划的贫困村达到2668个、占贫困村总数的74%,对“三个确保”村做得到了应扶尽扶。

      【扶贫培训】  扶贫培训工作围绕“三类”培训项目展开,一是推广农牧业实用技术。通过培训,调动更多农牧民学科技、用科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当地每家贫困户有一人掌握一到两门农业适用技术;二是实施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根据市场需求,实行订单培训,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成规模的劳动力转移培训;三是扶贫管理人员培训。为提升扶贫系统整体水平,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业务能力,依托自治区本级培训基地开展全区扶贫管理人员及千名村委会主任培训。全年安排财政扶贫培训资金2200万元,其中:财政扶贫培训资金 1700万元;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示范基地和自治区扶贫办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投入500万元(其中新增财扶资金200万元),共培训贫困地区干部群众 41万人次,其中:扶贫系统干部1545人;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11.1万人次;劳动力转移技能性培训4.5万人;劳动力转移引导性培训25万人次。

      【产业化扶贫】  把产业发展作为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措施,优先支持优质特色林果业、优质畜牧业、设施农业、庭院经济、地方民族特色手工业、低质土地整治和节水工程七类项目,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发展。通过扶持扶贫龙头企业的发展,增强企业辐射带动能力,带动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全区国家和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已发展到128家,其中国家扶贫龙头企业18家,带动农户60万户(贫困户33万户),增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15元;重点县成立农民互助组织137个,参加互助组织的贫困户7.7万户。

      【扶贫开发试点】  1. 连片开发试点。深入推进南疆三地州集中连片扶贫开发,把洛浦县试点成果扩大到10个重点县(市),集聚扶贫政策、资金、资源,一次规划、整体实施以基础设施、产业培育、社会保障、素质提升和组织保障为内容的集中连片扶贫开发,推动资金向贫困地区集中,扶贫开发带动辐射效应明显。

    2、 边境扶贫试点。继续推进阿合奇县边境扶贫试点工作,提出一、二、三线联动的边境扶贫机制,初步形成了“一个中心”、“两个瞄准”、“三个变化”(即以立足民生、发展产业、安边兴县、以边带城为中心;瞄准边境一线和农村为方向;村变、户变、边境一线变为目标)的基本经验,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累计投入资金2.8亿元,实施边境扶贫项目153个,突出解决农牧民特别是边民最关注的吃饭、上学、看病、行路、发展产业等紧迫问题,实现边境地区与内陆地区一体化推进,县域城乡统筹发展,边民收入水平大幅度增加,边境地区守边护边人群的承载力大幅度提高。

    3、 高寒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试点。针对高寒山区的特殊贫困问题,在昆仑山区、天山山区和阿勒泰山区三个不同类型山区,继续开展扶贫搬迁试点。全区扶贫移民共投资2.88万元,户均投资18.2万元,实施移民扶贫1580户、7742人。

    4、 互助资金试点。自治区安排财政扶贫资金2050万元,用于扩大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试点规模。全区有19个县市、183个贫困村开展了互助资金试点,近1万户农户加入互助资金组织,缓解了农村金融网点稀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的问题。

    5、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在墨玉县和吉木乃县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自治区扶贫办会同民政、财政、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围绕试点工作总体目标,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相互衔接、全面覆盖”的试点工作思路,对2个试点县所辖22个重点乡镇405个行政村的44.9万人农业人口进行全面入户调查,共识别农村扶持对象20.36万人,占试点县农业人口总数的45.2%,其中农村低收入对象13.85万人,扶贫和低保交叉对象6.51万人,分别占识别农村贫困扶持对象的68%和32%。对识别出的20.36万人建立了扶贫开发对象和低保救助对象电子档案,建档率达79.1%。审核确定了6322个扶持项目,将使4.12万户20万农村贫困扶持对象受益。

      【社会扶贫】  中央国家机关和自治区、地州、县(市)企事业四级6520个单位,以扶贫为己任,发挥部门优势,千方百计帮助对口帮扶的贫困乡村发展经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作出了突出贡献,共为3606个贫困村累计投入4.19亿元;引进扶贫项目261个,引进企业5个,引进技术人才95名;共派出9292人蹲点挂职扶贫;帮助修建抗震安居房9162套、村级办公场所53所、卫生室241所、文化室212所、改扩建及维修校舍120所;资助贫困学生4770名;举办各类培训班6210期,培训贫困农牧民17.4万人次,帮助输出劳动力5.3万人次。

      【扶贫工作措施】  1.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按照“国家扶持,区负总责,地州统揽、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方针,贫困地区以扶贫开发工作统揽全局,实行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责任制,高位推进扶贫开发。把南疆三地州、高寒山区、边境贫困农村作为扶贫工作的主战场,各类资源重点向这三类地区集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提高扶贫成效,围绕扶贫工作重点,推进行业扶贫和资源整合,深化扶贫试点工作,强化示范带动,开展“扶贫开发效益年”活动,扶贫开发有力推进。

      2.实施整村推进,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村级扶贫开发规划,按照“五通”、“五有”、“五能”的整村推进模式,整合资金,通过整村推进加强扶贫重点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建设。

      3.加强产业化扶贫,确保贫困农牧民稳定增收。根据 “户有增收项目、村有主导产业、县有龙头企业”的产业化扶贫要求,围绕粮食、棉花、林果、畜牧“四大基地”建设,优先支持优质特色林果业、优质畜牧业、设施农业、庭院经济、地方民族特色手工业、低质土地整治和节水工程七类项目,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主导产业。着力培植和壮大扶贫龙头企业,强化对贫困地区特色主导产业的辐射和带动,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使贫困农牧民稳定增收。

      4.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强贫困农牧民自我发展能力。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部门配合、贫困户受益的原则,实施贫困地区百万人实用技术转移培训工程,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完成农业实用技术培训42.8万人次,贫困劳动力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实施了“千名村委会主任”培训计划。

    5、 实施移民扶贫工程,稳步推进特殊区域扶贫开发工作。对生存条件特别恶劣地区的贫困人口,结合区域开发、土地整治、生态建设等项目,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开展扶贫搬迁。对不易人类生存的高寒山区的扶贫开发,坚持自愿的原则,量力而行,采取多种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分阶段地进行移民扶贫,确保搬的出来、稳的下来、富的起来。对昆仑山区、天山山区和阿勒泰山区,组织实施了贫困牧民搬迁试点工作。

    6、 加大社会帮扶工作力度,形成“大扶贫”格局。在全区开展定点帮扶的中央、自治区、地州、县(市)四级单位和部门达6432个,各级帮扶单位和部门积极开展定点扶贫工作,帮助贫困乡村发展生产,解决贫困农牧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定点帮扶的作用凸显,社会扶贫成为扶贫开发的中坚力量,形成了政府领导、扶贫部门主导、多行业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外资扶贫领域不断拓宽,国际农发基金新疆项目投入资金6823万元。

      【2010年扶贫工作展望】  1、工作思路。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把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扶贫开发首要任务,坚持“划分区域、分类扶持、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完善机制”的工作方针,突出“三个重点区域”,优先支持“七类项目”,创新扶贫方式,加强资源整合,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支撑基础,扶持优势产业,提高增收能力,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缩小差距,推动贫困地区改革发展和团结进步。

    2、 目标任务。全区贫困人口计划减少26.3万,完成整村推进规划村316个,劳动力转移培训达到15万人,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超过全区平均水平,农业基本生产条件、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条件有较大改善,经济社会有较快发展。

    3、 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三大计划。按照“三个确保”要求,把边境一线和人口较少民族贫困村作为重中之重,保持投入强度,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年度整村推进计划;增加扶贫培训资金,加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继续实施千名村委会主任培训计划;以加强信贷扶贫资金支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主要措施,提高扶贫龙头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二是扩大各项扶贫试点成果。继续推进阿合奇县边境扶贫试点,并向17个边境重点县扩延;继续做好昆仑山山区、天山山区、阿尔泰山山区的扶贫搬迁试点工作,总结和推广高寒山区扶贫移民搬迁经验;扩大集中连片开发试点范围,扎实推进整村推进工作;继续扩大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试点,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在30个扶贫重点县,全面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在全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面开展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衔接工作,完善扶贫对象识别机制,瞄准扶贫对象,全面落实扶持政策;按照“总量不变、动态调整、统筹兼顾、进出平衡、分地进行、统一核定”的原则,建立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进出机制;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监督考核与评价激励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社会资源参与扶贫机制,推动社会扶贫工作;四是深入推进社会扶贫和国际交流合作。继续开展部门包村定点帮扶,加强部队帮扶工作,推动民营企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参与扶贫,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和支持扶贫开发;总结第三轮定点帮扶工作,对新阶段的社会扶贫进行安排部署;继续执行外资扶贫项目,完成国际农发基金项目中期评估,延续UNDP绿色扶贫项目,启动新疆扶贫与环境建设“碳减排”合作工作,开展国际扶贫交流合作;五是谋划未来十年扶贫开发工作。全面总结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成就、经验,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组织起草自治区未来十年扶贫开发纲要,编制 “十二五”扶贫总体规划及整村推进、扶贫易地搬迁、边境扶贫开发、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综合治理等专项规划;六是做好“扶贫成效展现年”的宣传工作。确定2010年为“扶贫成效展现年”,加大扶贫宣传力度,营造扶贫开发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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