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扶贫

      【概况】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扎实工作,开拓创新,讲求实效,认真研究和落实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政策,集中力量抓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和兴边富民行动,加强定点扶贫工作,继续推动智力支边联系扶贫及民族地区电脑农业推广应用,促进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

      国家民委作为由国家统计局牵头的农村贫困监测部际联席会议组成单位,针对少数民族贫困问题的特殊性,开展有关数据资料分析研究,为各级党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有关统计信息服务。

      【扶贫调研】  2009年,国家民委领导带队深入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开展调查研究,参加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部署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领导小组联合调研,参与了分组调研报告的起草,并对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明确实行新扶贫标准后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开展武陵山区特困调研,研究提出了特困民族地区发展规划思路,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推进建立“武陵山经济协作区”,探索跨省区贫困地区发展新路。在参与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中,积极反映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了促进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贫困监测】  国家民委作为由国家统计局牵头的农村贫困监测部际联席会议组成单位,针对少数民族贫困问题的特殊性,开展有关数据资料分析研究,为各级党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有关统计信息服务。

      【扶贫开发国际合作】  2009年,继续实施国家民委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开展的 “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综合扶贫示范项目”;启动国家民委牵头实施的联合国/西班牙千年发展目标基金文化与发展项目,落实外资600多万美元,将贵州、云南、青海、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作为示范点,重点开展少数民族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试点示范。

      【人口较少民族扶持】  自2005年国务院批准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重视下,在国务院有关部委的支持和有关省区的推动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进展顺利,发展健康,成效明显。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底,各地各部门已经投入扶持资金29亿多元,安排各类扶持项目8000多个。截至2009年底,640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中,已经有近570个村达到考核验收标准,提前实现了规划确定的“四通五有三达到”目标,占90%。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呈现出生产发展、生活改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2009年,国家民委坚持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作为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总结4年来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进展情况,并报国务院;二是于2009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召开“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经验交流会”,传达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贾庆林主席的重要批示精神,总结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成绩和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三是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安排专项资金5.07亿元,比2008年增加7500万元。国务院其他部门也发挥职能,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力度,采取制定规划、纳入计划、优先安排、优惠贷款、出台特殊政策措施等方式,办实事、办好事,对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给予支持;四是举办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动态监测培训班,共培训100多人;五是上海对口帮扶云南德昂族,2009年安排920万元,其中上海帮扶资金600万元,云南省配套资金320万元,在德昂族聚居的18个自然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并把独龙族纳入上海对口帮扶范围。

      【兴边富民行动】  2009年,国家民委继续大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促进边境地区加快发展,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边境地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边疆省区的指导,不断加大对边境县的扶持力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边境县资金扶持力度。2009年,将136个边境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8个边境团场全部纳入兴边富民补助资金扶持范围,资金总额达4.84亿元,比2008年增长34%;二是继续加强对边境地区特殊困难和问题的研究。2008年12月中旬,组织了有中央20个部门参加的联合调研组,就边境地区茅草房(危旧房)、民族教育、民族文化卫生、守土固边贫困边民生活保障、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边境口岸基础设施等问题赴云南、广西边境地区调研,提出政策建议报国务院;三是继续加强对地方兴边富民行动的指导。举办兴边富民行动培训班,结合边境地区维稳工作、对外开放、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对9个边境省区和兵团民委具体负责兴边富民行动人员、136个边境县民委主任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四是参与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协调,将所有西部民族自治地方县、所有边境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团场纳入国家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并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民族自治地方和陆地边境县(团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工作;五是系统总结“十一五”兴边富民行动工作。分别召开边境省区、有关部委兴边富民行动座谈会,以及兴边富民行动理论研讨会,总结“十一五”期间工作,谋划“十二五”兴边富民行动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边境地区的支持力度。

      【智力支边扶贫】  2008年国家民委选派了3名优秀中青年干部分别到内蒙古巴林右旗和广西德保县挂职,促进定点扶贫县的扶贫开发工作。由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牵头的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开展的智力支边扶贫工作,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发展献计献策、办实事,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培训人才、制定脱贫计划、进行项目论证和咨询等。继续开展电脑农业推广应用工作。

      【定点扶贫措施】  2009年,国家民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农村贫困人口为重点扶持对象,以扶贫开发规划为工作基础,以群众增收、加强基础设施、提高劳动者素质、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为主要工作内容,开展定点扶贫工作,取得成效。

      进一步完善四级民委负责制,协调整合各级民委和地方政府的资源,加大对扶贫点的投入。2009年,国家民委向德保县投入扶贫资金255万元,用于改善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及大朔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此外,国家民委协调内蒙古自治区民委、自治区宗教局,为巴林右旗基层民族工作部门和宗教活动场所建设补助25万元。

      在定点扶贫工作中,国家民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少数民族文化特点,从教育、基础设施、培训、宣传等方面入手开展扶贫工作。

      【教育扶贫】  为巴林右旗西拉沐沦苏木胡日哈中心小学投资40万元,配备实施“三语教育”设备,购进电脑40台、多媒体教学设备7台(套)、学生桌椅40套;协调教育部,补助大板蒙古族中学民族教育经费10万元,帮助巴林右旗发展民族教育事业。

      【培训扶贫】  帮助巴林右旗举办非农职业技术培训2期,培训农牧民540人。帮助德保县利用清华大学“教育扶贫现代远程德保教学站”举办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和后备干部培训班4期、培训369人。

      【基础设施建设扶贫】  国家民委投入200多万元并协调资金100多万元,帮助德保县扶贫点建设了公路、饮水、灌溉、文化广场等一批基础设施,解决了5个村屯1500多人饮水难问题和边远山区3个自然屯700多亩农田灌溉问题;投入资金100万元,帮助内蒙古扶贫点建设棚圈、住房改造,打机电井,新建小草库仑,解决了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文化宣传扶贫】  2009年1月10日~12日,国家民委组织70名中央民族歌舞团各族演员组成“祖国情·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慰问团到德保县开展慰问演出。

      扶持德保县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帮助德保县举行2009年“民族团结杯”山歌比赛,报名参赛歌队有38个,共有25场次,观众达4万多人次;举办德保县首届南路壮剧文艺汇演活动,参加汇演艺术团队达25个,观众达2万多人次。通过汇演,民间艺术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推广,南路壮剧等民族文化资源得到进一步开发,为德保县打造民族文化品牌奠定了基础。

      同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捐赠给德保县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中国民族》杂志100份,《中国民族报》100份,《民族画报》100份,

      【医疗卫生扶贫】  为当地干部群众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提供方便。国家民委组织6名医疗专家到德保县开展义诊活动。先后在德保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城关镇卫生院开展为期7天的义诊和专业技术培训等活动,共免费为953名病人进行内科、儿科、妇科和中医科的诊治,同时为德保县765名医务人员及县直机关干部举办4个医疗专业课题和健康知识讲座,并资助6万元为德保县人民医院购买妇产科医疗器械,为当地群众解决看病难的问题。

      【2010年扶贫工作展望】  2010年,国家民委将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

      1.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参与2010~2020年国家扶贫开发纲要的制定,提出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开展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情况的监测,建立民族地区贫困监测体系;开展对特困少数民族贫困问题的调查研究,探索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解困路子,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推动实施特困少数民族群众解困工程;继续做好定点扶贫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智力支边联合扶贫工作。开展牧区工作调研,为适时召开全国牧区工作会议做准备;继续执行国家民委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开展的“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综合扶贫示范项目”及联合国/西班牙千年发展目标基金文化与发展项目。

      2.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一是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一五”最后一年的规划实施工作。协调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力度,落实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各项资金、项目和政策,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口支援的力度,再组织若干经济发达省市对口支援人口较少民族;继续办好人口较少民族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培训班;开展2009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动态监测工作;二是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国务院扶贫办编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二五”规划。

      3.深入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一是继续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部门和地方加大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力度,力争实现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做好《兴边富民行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在适当时候,召开全国兴边富民行动工作会议,总结经验,研究、部署工作;四是继续加大兴边富民行动的舆论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支持边境地区的发展。

      (国家民委扶贫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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