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扶贫
【概况】 1992年,国务院确定环境保护部定点扶贫河北省围场县,2002年增加河北省隆化县。长期以来,环境保护部领导高度重视定点扶贫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三个一”制度,即分管部领导每年带队调研一次、每年听取2县汇报一次和每年就扶贫工作召开专题会研究一次。
2009年,在国家扶贫办的支持和环境保护部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结合环境保护部定点扶贫河北省围场县、隆化县2县的特点,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市场经济和自我发展三个意识,立足于富民、富县,加大扶贫力度,以项目带动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促进2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履行自身职能,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定点扶贫工作取得进展。
2009年6月,印发《环境保护部2009年定点扶贫工作要点》和《〈环境保护部2009年定点扶贫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明确了2009年定点扶贫工作思路,提出协助落实工业污染防治项目资金、指导2县编制《农村环境保护综合规划》、开展生态建设、落实2县农村环境保护项目资金、落实2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资金;加大对2县监测执法业务用房的支持力度、对领导的培训力度、对基础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继续为2县三级组织订阅报刊杂志,以2县为试点开展扶贫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调研等10项具体工作,并要求相关业务司局按照任务分工,加强沟通与合作,采取有效措施,把扶贫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农村环保及自然保护区建设】 2009年,协调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共支持2县中央财政资金621万元。其中,安排主要污染物减排资金210万元,用于支持2县开展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包括购置大气自动监测系统、冷原子吸收测汞仪等仪器设备,项目的实施提高了2县环境监测装备水平,提升了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安排91万元减排资金用于2县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包括购置取证、通讯等仪器设备及执法车辆,提升了2县的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安排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200万元,支持承德市隆化县下洼子村和围场县扣花营村用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安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120万元,支持围场红松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
【生态环境保护指导】 根据2县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生态环境现状,组织专家,分别提出指导性意见。
围场在发展经济中,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要打生态牌,生态立县,生态兴县;要科学制定相关规划,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按规划建设和发展;要对大量分散的小淀粉厂实行关停整合;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注意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结合,合理布局,比例适当。围场靠近北京,坝上丰富的旅游资源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制定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吃、住、游、行等各环节;加强对旅游业的管理、景区软硬件建设和环境的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要注意数量与质量的结合;发展农家游是一个方向,加大宣传力度。
隆化发展经济中,要发挥矿产品开发、农副产品加工利用、旅游业开发3个方面的优势。在矿产开发上,要严格规范,提高开发企业准入门槛,尤其是环保准入门槛,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农产品加工上,要有市场意识,注重开发有机、天然食品,引进高水平的龙头企业。隆化有旅游资源,要统筹规划,保护优先,并加强宣传。
同时,组织对2县“十一五”扶贫开发总体框架和重点项目进行研究,形成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并按项目特点分类,进一步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实施。
【环保培训】 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2县领导干部环保培训工作,将2县领导、环保局长的培训列入地市级党政领导干部环保知识培训班和地市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的培训计划中,并给予各种优惠政策,鼓励2县派员参加。通过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了干部加强环境保护、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本领和能力。
【环保能力建设】 2009年,协助2县完成基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并已与全国其他省市项目一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考虑到2县环保部门办公条件较差的现状,利用部机关更新设备机会,无偿赠送办公设备,改善了办公条件。
【2010年扶贫工作展望】 根据多年来扶贫工作经验,建议在2010年工作中,一要探索建立扶贫投入的稳定增长长效机制,地方各级政府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增加扶贫投入,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二要根据不同贫困地区所处区域不同,当地各级政府可依照国家扶贫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扶贫标准,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做定期浮动;三是要及早谋划今后5年或者更长时期扶贫工作计划或规划,明确思路,确定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任务,为全国扶贫工作提供支持和参考。
(环境保护部扶贫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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