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定点扶贫
【概况】 2002年《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意见》(国开发[2002]3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以来,财政部高度重视定点扶贫工作,在认真总结以往定点扶贫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定点扶贫对象湖南省平江县和云南省永胜县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机制,稳步推进新一轮定点扶贫工作。6年来,我部定点扶贫工作领导有力、制度健全、管理严格、干部到位,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扶贫理念,完善扶贫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财政部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结合财政部工作实际,围绕扶贫工作重点,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考虑各定点扶贫县的具体情况,明确了定点扶贫工作思路,树立了“大扶贫”的扶贫理念,将定点扶贫工作逐步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我部扶贫领导小组提出“既要重视县域经济的发展,也要重视乡村集体经济的壮大,增强基层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既要重视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也要重视农业产业链条的培植,推动农民稳定增收;既要重视贫困农民物质生活条件的提高,也要重视他们人本价值的实现,帮助他们全面进步,自力脱贫;既要重视扶贫项目的争取,也要重视扶贫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的定点扶贫整体思路,并分别制定了5年扶贫工作规划和各年度扶贫规划,同时加大落实力度,坚持为定点扶贫县办实事。
截至2007年,财政部在湖南省平江县和云南省永胜县累计投入资金、物资合计4000余万元,帮助引进各类资金超过6亿元,帮助上项目237项,举办各类培训班50多期,培训人数超过1万人,组织劳务输出13500余人次。
【扶贫调研】 为了解定点扶贫县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困难,指导扶贫干部高效开展工作,更好地完成定点扶贫任务,财政部扶贫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到定点扶贫县的调研考察工作,经常组织有关领导干部深入定点扶贫县进行调研,并逐步形成了规范的调研考察制度。
1. 部领导通过多种渠道坚持对定点扶贫工作的调研考察。几年来,财政部党组非常关心定点扶贫工作的开展,扶贫领导小组分管部领导多次接见定点扶贫县主要领导和扶贫干部,询问扶贫工作进展,了解扶贫干部表现,研讨扶贫工作思路,并根据调研情况,指示相关司局在转移支付、决算补助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2. 坚持扶贫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定点扶贫县调研考察制度。2002年以来,人事教育司司领导坚持每年到定点扶贫县对扶贫干部工作情况进行考察,并汇同新任扶贫干部和县主要领导研究年度扶贫规划。农业司有关领导同志经常深入定点扶贫县,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具体了解定点扶贫县的实际困难,指导定点扶贫工作的开展。
3. 坚持组织部内相关司局负责人到定点扶贫县进行调研考察。我部扶贫领导小组根据扶贫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定点扶贫县的实际困难,协调、组织部内相关司局负责人到定点扶贫县进行调研,在政策支持、项目安排、资金拨付等多个方面切实解决当地实际困难。同时,扶贫领导小组还要求扶贫干部派出司局要关心扶贫干部、关心定点扶贫县,认真组织人员到定点扶贫县进行调研考察,配合扶贫干部制定年度扶贫规划,积极协调有关方面落实各项政策。
2002年来,财政部认真执行了领导干部到定点扶贫县调研考察制度,截至2007年,已有250多名干部深入定点扶贫县调研考察,其中司级干部超过50人,处级干部达到140余人,较好地掌握了定点扶贫县的基本情况和我部定点扶贫工作的开展情况,有效地落实了各项扶贫政策。
【干部挂职选拔】 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针对扶贫干部选派工作,我部扶贫领导小组提出“将开展定点扶贫工作与培养锻炼干部工作相结合,把定点扶贫县作为长期培养锻炼干部的基地”的工作思路,并着重从制定干部选派规划,严格选派标准入手,力争把德才素质较好的中青年干部选派到定点扶贫县蹲点挂职扶贫。
1. 协调、制订扶贫干部选派规划。财政部扶贫领导小组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扶贫规划的要求,每5年召开一次扶贫工作协调会,综合考虑以往扶贫干部的派出情况,确定未来5年拟派出挂职干部的司局,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各司局派出扶贫干部的扶贫时间、扶贫地点,有效地增强了派出扶贫干部的计划性,也为各司局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干部扶贫创造了条件。
2. 结合扶贫工作实际,科学确定派出扶贫干部。定点扶贫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同我部部分业务司局的业务工作有较为紧密的联系。同时扶贫工作涉及面较广,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保障、特色农业扶持、农村劳动力培训等均是定点扶贫工作可以着力的重要方面。结合扶贫工作实际,财政部扶贫领导小组认真分析、考虑各司局业务工作特点,科学选取派出扶贫干部的司局。2002年以来,我部预算司、经济建设司、农业司、教科文司等12个同扶贫工作联系较为紧密的司局分别派出干部开展定点扶贫工作。
3. 严格扶贫干部选派条件,实现扶贫工作与干部培养锻炼工作相结合。为了满足定点扶贫工作的要求,财政部扶贫领导小组对扶贫干部的选派条件作出严格要求,既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真正在艰苦地区坚持工作,贯彻国家扶贫政策,展现财政干部良好形象,又要有较高的业务工作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切实担当起扶贫工作的重担,履行工作职责。同时,为了更好地培养锻炼干部,我部在选派扶贫干部时重点考虑缺少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处级干部和缺少基层工作经验的处级干部和主任科员,通过在艰苦地区工作,使他们的思想得到升华,能力得到锻炼。在此原则之下,几年来,财政部派出的扶贫干部均是年富力强,德才素质较好的各司局业务骨干。
按照《意见》的要求,2002年以来,财政部共派出12名优秀中青年干部分赴湖南省平江县和云南省永胜县挂职扶贫,其中处级干部8人,主任科员4人,实现一年一轮换,保证了定点扶贫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财政部扶贫领导小组和扶贫干部派出司局考核扶贫干部,关心扶贫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为扶贫干部坚持在定点扶贫县开展工作作出了保障。
【定点扶贫工作成果】 几年来,依托财政部业务工作,定点扶贫工作着重从产业化扶贫、农村基础公共设施建设、落实整村推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农村基本社会保障、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及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入手,不断开拓领域,创新方式,完善管理,使定点扶贫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有了较大改观。
经过财政部和定点扶贫县的长期努力,2002年~2007年,平江县贫困人口由25.35万人下降到17.85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826元增加到2830元,永胜县贫困人口由20.51万人下降到12.65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902元增加到1894元。同时2个定点扶贫县的投资环境、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等均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健康的产业链初步形成,经济“造血”能力明显增强,逐步走上了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几年来,财政部定点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正为定点扶贫县办了实事。
【定点扶贫工作措施】 2002年以来,我部切实将定点扶贫总结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坚持每年对我部定点扶贫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及时汇总有关情况,认真填写统计报表,按要求向国务院扶贫办报送相关材料,不断推进我部定点扶贫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坚持定点扶贫工作总结制度,我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定点扶贫工作领导负责制。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定点扶贫工作,切实把定点扶贫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定点扶贫工作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积极组织并认真搞好定点扶贫工作。一是建立定点扶贫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主管领导。为确保定点扶贫工作的顺利实施,我部成立了扶贫领导小组,财政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廖晓军同志担任扶贫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办公室,选配精干人员组成工作班子,由人事教育司一名司领导负责定点扶贫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二是建立了定点扶贫工作分工负责机制。结合财政部各司局工作特点,财政部党组确定定点扶贫工作具体由人事教育司和农业司负责组织实施,人事教育司负责选派扶贫干部及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农业司负责对定点扶贫县的具体指导、调研检查和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了定点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财政部扶贫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由部内相关司局一把手参加的定点扶贫工作联席会议,确定扶贫规划,明确扶贫任务,研讨扶贫思路,进一步加强了我部定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2. 建立定点扶贫工作年度总结制度。在我部扶贫领导小组的要求下,扶贫干部、扶贫干部所在司局都要认真总结本人和本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开展情况,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同时也请定点扶贫县对我部本年度扶贫工作作出评价及对扶贫干部作出鉴定。扶贫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充实和完善扶贫规划,为下一阶段的扶贫工作提供借鉴。
3. 建立定点扶贫工作年度部署制度。各年度扶贫干部轮换时,我部扶贫领导小组都要召开年度扶贫工作动员会,为扶贫干部和扶贫干部派出司局详细介绍定点扶贫县的基本情况、以往定点扶贫工作经验等,并认真研究本年度扶贫工作开展的思路和规划,以便扶贫干部深入定点扶贫县后能尽快熟悉情况,理清思路,投入工作。
4. 建立定点扶贫工作年度信息统计制度。为落实国务院扶贫办的要求,同时进一步规范我部定点扶贫工作,增强基础数据、基础材料对定点扶贫工作的促进作用,财政部建立了定点扶贫工作数据档案,全面收录了各年度扶贫干部的基本情况、扶贫工作情况、领导干部调研考察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资金项目引进情况等基础数据和材料。既完善了财政部定点扶贫工作的管理,又为及时向国务院扶贫办报送相关数据和材料奠定了坚实基础。
由于坚持定点扶贫工作总结制度,几年来,我部定点扶贫工作质量在原有基础上稳步提高,扶贫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扶贫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扶贫工作管理体系日益完善,扶贫工作成效更加明显。
(财政部扶贫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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