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良玉副总理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今年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有着特殊的意义。一方面,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力以赴完成“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聚精会神谋划“十二五”规划的开篇布局。另一方面,扶贫开发工作正处在两个十年交替、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因此,这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安排今明两年的工作,深入分析扶贫开发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总结前十年并对未来十年特别是“十二五”期间的扶贫开发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将扶贫开发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过去一年,扶贫办按照中央的要求和扶贫领导小组的安排,积极主动,大胆探索,不仅在创新机制、提高工作水平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完满完成了全年任务,而且认真组织协调各部门,谋划未来十年的扶贫战略,纲要起草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应予以充分肯定。刚才,范小建同志做了很好的汇报。与会的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其他相关部门也都发表了意见,讲的都很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 十年扶贫开发成就辉煌,经验宝贵

      2001年,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十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贫困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奋斗,扶贫开发取得新的成就。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下降,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状况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持续加强,生态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贫困地区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可以说,我们已经如期实现了《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十年来扶贫开发的巨大成就,为贫困地区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力促进了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战略要求的实现。不仅对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全球减贫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十年扶贫的成就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创造的精神财富影响深远。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有以下五条基本经验:

      一是坚持统筹城乡,不断完善解决温饱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确立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制定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充实,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扶持不断加强。农村全面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新型合作医疗普遍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养老保险试点逐步推开,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有效衔接,大扶贫工作格局的形成使农村减贫有了制度保障。

      二是坚持政府主导,不断加大扶贫投入和工作力度。各级政府坚持把扶贫开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440多亿元,年平均增长率9.7%,地方各级政府的投入也在不断增加,还通过财政贴息引导了1400多亿元的扶贫贷款投入。提高扶贫标准,完善扶贫政策、强化扶贫措施,对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扶持。

      三是坚持社会参与,不断凝聚减贫与发展的强大合力。中央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重点县,东部省(市)及计划单列市对口帮扶西部省(区、市),动员共青团、妇联、各民主党派、民营经济和各种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不仅扩大了扶贫资源,而且增进了不同地区、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理解,促进了社会和谐。

      四是坚持自力更生,不断激发贫困地区发展的内在活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带头作用和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广泛推行参与式扶贫,逐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越来越多的贫困农户得到扶贫信贷资金帮助,发展生产、增收致富。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能力逐步提高。

      五是坚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适应形势发展,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大胆进行各类试点,努力丰富工作内容,开拓新的工作领域。完善扶贫资金管理体制,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

      全国扶贫系统不断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在12万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全面提升贫困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发展、文明新风和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实施雨露计划,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基本素质和就业能力。将产业化扶贫与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科技扶贫相结合,因地制宜培育主导产业,带动贫困农户增收。开展“县为单位、资源整合、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以扶贫资金为引子,吸引整合涉农资金投入,促进贫困农户稳定增收。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对生存条件恶劣、自然资源贫乏地区的特困人口实行搬迁扶贫,改变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对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抓住突出矛盾,集中力量攻坚,进行综合治理。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促进各项扶贫政策全面落实。针对贫困地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日趋严重的情况,努力探索将扶贫开发与防灾减灾、灾后恢复重建相结合的路子。这些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进一步丰富了开发式扶贫的基本经验。

      2010年,在自然灾害异常严重、农产品市场异常波动、外部环境异常复杂的情况下,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科学决策,“三农”工作实现了总书记提出的“三个确保”的总体要求,即粮食生产不滑坡、农民收入不徘徊、农村发展好势头不逆转。粮食产量再创新高,预计总产量可达到10920亿斤以上,再次刷新历史记录,实现了“七连增”。农民人均收入预计超过5700元,实际增长8%以上,连续7年增速超过6%。与此同时,今年的扶贫开发保持了连续10年的好势头,贫困人口继续减少,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稳步增加,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工作思路进一步拓宽,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法进一步创新,为十年《纲要》划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也为新十年纲要的启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 未来十年扶贫开发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根据年初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的部署,由扶贫办牵头研究制定下个十年的扶贫开发纲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不仅献计献策,而且出人出力,特别是直接参与起草工作的同志们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体现了对党对人民事业的高度责任感,也体现了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深厚感情。小建汇报中说,新纲要的工作任务、行业扶贫措施和保障政策等,反复征求了各部门意见,通过不断协商探讨,逐步达成一致,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这不仅使文件的起草成为相关部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过程,也使新十年纲要颁布后,各项工作任务能及时、有效地得到落实,并不断加大实施力度。

      总体上看,目前提交会议审议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基本思路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要求,对形势判断符合客观实际,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符合形势发展需要,重大措施和重点工作符合改革创新精神,未来十年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思路已经比较清晰。

      (一)要深刻认识扶贫开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大意义。我们党的《党章》明确提出,要“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中国共产党奋斗了九十年,就是要让全体人民都过上好日子。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逐步改善,贫困状况明显缓解。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十七大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尽管经济总量已经达到世界第二,但是人均量排位仍然较低,同时,制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贫困人口数量多,发展差距大,相对贫困凸显,返贫问题严重,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继续深入,又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贫困现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制约因素。说到底,没有贫困地区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没有贫困群体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全面小康。因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纲要》任务胜利完成后,编制新十年的扶贫纲要,将扶贫开发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我们要深刻理解这一重大决策的深远意义,充分利用国家加大投入和实施强农惠农政策等各种有利条件,抓住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机遇,加快解决影响和制约扶贫开发的矛盾和问题,力争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要进一步明确未来十年扶贫开发的指导思想。今后十年,扶贫开发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我们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准确把握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方法,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扶贫事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消除绝对贫困作为首要任务,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坚持统筹发展,以促进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加快发展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为支撑,更加注重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加注重人力资源开发,提高综合素质;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更加注重解决特困片区贫困问题,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三)要深入探索完善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中国20多年扶贫开发的基本经验是开发式扶贫,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国家完整的扶贫战略包括开发和救助两个方面。因此,未来的扶贫开发要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的基本手段,逐步完善保障体系。同时,要继续坚持多年扶贫开发的成功做法,总结创造新的经验。

      (四)要继续强化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新十年要有新举措。国家扶贫标准提高后,要进一步明确对象和范围,要把扶贫标准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作为主要对象。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重点区域,实施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工程。一要完善投入机制,在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投入的同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扶贫开发。二要巩固大扶贫格局,把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作为国家未来扶贫战略的三个支点。三要完善政策保障,财税、投资、金融、产业、土地、区域、生态、人才保障等相关政策要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

      (五)要全面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逐步完善对有关部门和重点县的扶贫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切实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制。扶贫工作实行全国一盘棋,东部省市也要进一步加大对所属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要继续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各级扶贫队伍能力和素质建设,强化机构和职能。

    三、 奋力开创明年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

      2011年是新十年扶贫工作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任务艰巨,工作繁重。原则同意小建同志对明年工作安排的汇报,重点是出台纲要,开好会议,抓好重点,实现扶贫开发良好开局。

      (一)尽快完善新十年纲要,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目前的送审稿反复征求了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专家学者和扶贫系统的意见,已经比较成熟。请扶贫办根据今天会议讨论的情况,抓紧修改完善。提高扶贫标准可以作为一条增加到新纲要中去。有些需要进一步协调的政策,各部门要本着关注民生、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精神,尽可能的给予支持。新十年纲要修改完善后,要尽早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定。与之配套的调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划定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出台扶贫工作考核办法等工作,都要加快进度,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力争明年上半年全部完成。

      (二)提请召开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决定,在2011年至2020年扶贫开发纲要通过后,适时提请召开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2001年至2010年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部署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由中农办牵头,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扶贫办和相关部门参与。原则同意对十年来扶贫开发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表彰名义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具体事宜请扶贫办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理。原则同意在建党90周年前举办新阶段扶贫开发成就展。组委会由我任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和各省分管扶贫工作的政府领导参加,具体准备工作由扶贫办牵头,相关单位参与,请财政部给予支持。

      (三)启动扶贫攻坚工作试点,探索综合治理途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必须采取特殊政策、特殊手段予以扶持。最近几年,扶贫办组织开展了一些试点,取得了成功经验。明年可以考虑,在全面制定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规划时,选择一两个问题比较突出、各方关注度高的片区,先行开展试点。请扶贫办研究提出具体方案。

      (四)抓好两个十年工作衔接,将扶贫开发工作推向新的高度。按照现在的进度,新纲要颁布和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召开最快也要到明年年中,重点县调整和连片特困地区划分工作还需要一段时间方能完成,因此,明年年初安排工作可仍以目前范围为准。在做好面上工作的同时,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件事情:一是增加投入。明年开始要提高扶贫标准,又要召开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因此,明年要大幅度增加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实现扶贫开发良好开局,请财政部给予支持。二是两项制度衔接。要总结提高认识,在两项制度衔接的基础上,准确识别出新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这是扶贫开发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切实抓紧抓好。三是政策落实。要抓紧研究定点帮扶衔接、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持等政策,从2012年开始全面部署落实。

      同志们,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十二五”期间乃至未来十年,国家将进一步创造更加有利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发展的外部环境,调整经济结构,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区域发展,加快西部地区发展步伐;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随着新十年扶贫纲要的颁布实施,扶贫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将进一步明确,希望各部门,特别是扶贫系统的同志们继续发扬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打好新十年扶贫开发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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