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扶贫——主要成效

      2010年,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基本精神,在国家和社会各界共同帮助下,贫困地区各级干部群众奋发努力,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

      整村推进促进了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200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颁布实施后,为适应当时农村贫困状况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根据扶贫工作重心下沉、进村入户的要求,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明确提出将整村推进作为2001年到2010年十年扶贫开发的首要重点工作,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编制规划,分年度组织实施。2002年,全国确定了14.8万个贫困村,占当时全国行政村总数近1/4,覆盖了80%左右的贫困入口。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有12.6万个贫困村实施了整村推进,占总数的85%。已完成整村推进的村,通过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发展、能力建设、精神文明和村级民主制度建设等方面重点工作的全面开展,贫困群众收入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基础设施、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贫困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高,有力促进了贫困地区的新农村建设。

      转移培训提高了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2010年,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既完成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收官重任,又担负起了“十二五”规划和下一个十年的布局之责,走过了一个在总结不断探索前进,探索中逐步完善提高的工作历程。

      产业化扶贫带动了贫困农户增收。将产业扶贫与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科技扶贫相结合,通过扶持设施农业、产业化基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户增收。(1)重点培育符合贫困地区特点的主导产业,如马铃薯、经济林果、草地畜牧业、棉花等。(2)发展设施农业,推广防灾抗灾技术,如舍饲圈养、大棚果蔬、双垄沟播地膜全覆盖技术等。(3)扶持扶贫龙头企业625家,带动1765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4)为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组织提供技术、市场、信贷等方面的服务。

      连片开发调整了贫困地区产业结构。2007年开始,为了探索财政扶贫资金与其他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的途径,开展了“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每个试点县投入10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作为引导,通过资金和政策整合、机制创新,吸引相关部门涉农资金投入产业开发及配套项目,将整村推进与连片开发相结合、扶贫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农户稳定增收。到2010年底,已经在240个县开展试点,效果显著,受到当地干部群众欢迎,得到有关部门大力支持。

      移民扶贫改变了基本生存环境。《纲要》将稳步推进自愿移民搬迁作为扶贫开发的内容和途径之一。“十一五”期间,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各地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自然资源贫乏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了有计划地移民搬迁,共搬迁约72万户,300余万人。移民扶贫改善了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促进了小城镇建设发展,加快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继续深化。经国务院扶贫办灾害应对办和四川、甘肃、陕西三省各级扶贫部门、灾区基层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汶川特大地震贫困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基本完成了年度工作计划,为“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目标的如期实现打下了基础。组织协调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扶贫开发协会等主管社团募集物资支援玉树灾后重建工作。指导甘肃省扶贫办编制舟曲扶贫开发与防灾减灾试点项目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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