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项扶贫——重点工作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编制工作】

      2010年2月,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听取了扶贫开发工作的汇报,同意编制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将扶贫开发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十二五”期间要“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扶贫投入,加快解决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贫困问题。”

      国务院扶贫办从2010年春节过后开始组织编制《新纲要》,3月1日,召开《新纲要》起草启动会,确定工作方案,标志着编制工作正式开始。会议决定成立了两级机构,即成立新十年纲要起草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下设办公室。纲要起草领导小组由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任组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和中农办、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任成员。纲要起草小组由国务院扶贫办副王国良任组长,以上各部门、国务院扶贫办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和基层同志参加。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

      经过起草小组第一次集中工作,3月13日,召开《新纲要》起草小组第一次汇报会,会议明确了《新纲要》的整体框架和大致内容布局,3月29日,征求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又作了修改,4月7日范小建主任主持召开起草领导小组会议对编制大纲进行了审议。6月17日,回良玉副总理召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听取《新纲要》起草工作汇报,对《新纲要》的基本框架给予肯定,对几个重点专题(标准、重点县、片区)的研究发表了重要意见,对进一步推进起草工作做出明确指示。8月1-10日,分专题开展研究,协调相关政策,8月11-20日,起草小组第二次集中工作,总结梳理政策调研和协调阶段的工作情况,完善《新纲要》基本框架,形成初稿,8月21-30日期间,征求起草领导小组对《新纲要》初稿的修改意见,并对有关专题进行研究和完善。9月7日,第一次征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11月7-12日,分别在宁夏和福建召开全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座谈会,征求地方领导干部关于《新纲要》的意见。11月19日,再次征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

      通过2010年一年的努力工作,为《新纲要》的出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整村推进】  1.完成情况。2010年全国计划安排1.9万个贫困村整村推进任务,其中“三个确保”贫困村9023个,实际完成1.83万个贫困村,其中“三个确保”贫困村9023个。

    2. 资金投入。2010年,整村推进共投入资金254.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07.3亿元,地方资金25.5亿元,部门整合资金122.1亿元。每村平均投入139万元。

    3. 2010年9月,国务院扶贫办在河南省商丘市召开了全国整村推进工作现场会,全面总结了前十年整村推进开展情况,部署了国家“十二五”整村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确定纳入国家规划的贫困村为30000个。

      【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1. 总体情况。2010年,在办党组的领导下,在机关各司及培训中心配合下,政策法规司不断加强对雨露计划工作的指导力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了与各省(区、市)办及有关处室或培训中心的联系,加强工作沟通,交流工作经验丰富,不断加强对雨露计划各项工作的指导工作力度,为雨露计划年度目标的实现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各省(区、市)扶贫部门,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据统计,2010年度共投入雨露计划培训资金11.13亿元。其中,用于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8.23亿元,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资金1.53亿元,村干部或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培训资金0.6亿元,其它类型的培训资金0.77亿元。全国共培训贫困劳动力121万人,其中转移培训110万人,转移率达90%以上;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村干部和创业培训10万人次。

    2. 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一是启动试点。2010年6月17日,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2010]66号),在中西部省(区、市)中选择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河北武强县、河南宜阳县、湖北罗田县、湖南邵阳县、广西隆林县、重庆武隆县、甘肃临潭县、青海泽库县、新疆吉木乃县),启动了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试点的主要内容和目的是通过对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教育与培训进行补助,引导和鼓励贫困家庭子女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后,继续接受高、中等职业教育和一年以上预备制技能培训,以进一步提高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增强其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能力。补助对象为试点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2010-2011学年接受高等职业(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一、二年级)教育和一年以上技能培训(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除外)的学生。补助标准为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补助1000元(分两学期各补500元/人)。补助方式采取一卡通(一折通)等方式直接到户,不直接发放现金。

      二是布置工作。2010年8月9日,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了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王国良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坚持四个原则,即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瞄准对象,补助到户;实事求是,应补尽补;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在工作中抓住五个重点,即摸清底数、找准对象、明确范围、落实资金、统筹考虑。

      【促进革命老区发展】  根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革命老区县较多,“三个确保”任务较重等情况,2010年,安排了安徽省金寨县、太湖县,贵州省威宁县、纳雍县、习水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县、融水县,山西省方山县、娄烦县和河南省范县、确山县共11个县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整村推进项目,共120个贫困村,项目实施期二年。11个项目县共整合资金28131.99万元,达到彩票公益金的1.65倍。各项目县落实了每年20-55万元的工作经费,并配备2-5名专职项目管理人员。2010年项目共规划1186个基础设施分项目,3306个环境改善与公共服务分项目,316个产业发展分项目,建立120个村级互助资金组织。

      2010年,在中西部9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了连片开发试点工作,其中安排革命老区县37个,每县分三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200万元。此外,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2亿元,选择了10个县开展革命老区建设示范点,每县分三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200万元,统筹考虑解决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以促进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试点】

    1. 四川阿坝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

      2010年,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以下简称阿坝试点)跨入实施的第3年。阿坝州紧紧围绕全省“两个加快”工作大局和实施民生工程工作要求,按照“又稳、又好、又快”深入推进阿坝试点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为主线,以强化管理、规范程序、增强能力、提升水平为抓手,进一步增添措施求突破,统筹推进促发展,精心运作重实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资金投入和拨付。通过上下协调和共同努力,阿坝试点2010年完成投资8.4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3.3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省级配套1.0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2%;易地搬迁和易地育人项目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98%,省级配套1.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10%,累计完成三年计划的94%,是三年中投入总量最高的一年,有力保障了试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2010年3月,四川省试点领导小组批复了《2010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四川省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局及时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全部下拨到州。5月,阿坝州批复了各县的年度实施方案,将资金全部下拨到各项目县和项目实施单位。在审批计划和资金拨付上均比2009年提前了一个月,为2010年试点工作早启动、早实施、早见效创造了有利条件。

      (2)主要成效。易地育人,在校学生2.64万人巩固率100%,兑现生活补助补差2.61万人,完成98%。更换粮食,供应计划已下达,目前各县正在组织实施,现已兑现4.16万人,601.04万公斤粮食,完成36%。社会保障,实施农村低保4.11万人,完成100%;实施医疗救助3.97万人,完成96.56%。移民安置,扶贫开发整村推进144个村,实施户办工程1.81万户,完成96.96% ;实施住房建设712户,完成100% ;实施村务活动室及设备60个,完成98% ;实施村道硬化330公里,完成107%;实施入户电网改造2577户,完成97%;实施141个村支柱产业项目建设,完成100%;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3027人,完成100%。调整结构,兑现5000人养畜补助,完成100%;种植蔬菜、特色水果、优质青稞等4.66万亩,完成96%;整治农田10700亩,完成100%;实施种养业基地建设29个,完成85%;新建机耕道、牧道83公里,完成78%。卫生防治,实施对症治疗4.12万人,完成100%;新合个人补助4.12万人,完成100%;实施乡村设备项目68个,完成100%;实施乡级专科建设项目22个,完成73%;在7个县的43个监测点内对6—13岁儿童进行临床检查,共拍摄儿童右手正位X线片2310张,采集男性儿童枕后发样235份,采集主食粮样279份。科技攻关,省科技厅开展了六项课题研究中期检查评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易地搬迁,计划搬迁7646户,累计开工6063户,占计划的79%;竣工3032户,占计划的39%;完成投资38066万元下达到县。

      (3)扶贫工作规划。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长、省试点领导小组组长蒋巨峰多次在阿坝试点工作总结上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对取得的成绩也给予了充分肯定。2月22日,召开四川省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定《2010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和《2010年易地搬迁项目建设建议计划》以及2009年省级项目牵头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情况。同时,还及时妥善处理了落实“两个易地”省级配套资金遗留问题,完成了2010年及下一步推进阿坝试点工作的新部署。

      (4)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加大管理工作力度。在已经形成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部门配合抓,社会各方支持抓”工作格局的基础上,省、州、县三级根据自身职责,切实加大管理工作力度。一是强化目标管理。四川省试点领导小组制定并下达省级相关成员单位2010年目标任务,实行年度考评,予以通报;阿坝州委、州政府与各县委、县政府签订了年度目标责任书,实行责任管理制度;各县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为年度试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规范项目管理。根据阿坝试点《管理办法》,按照责任到州、任务到州、资金到县、组织实施到县的原则,2010年在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的编制上,采取自下而上申报,省批计划、州批实施方案的办法,突出了项目实施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有效规范了管理行为。三是严格资金管理。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试行)》和阿坝试点《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人负责”制度。坚持资金专款专用、公告公示、县级财政报账、物资政府采购和审计监督等工作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建立常态机制。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手段,加强统计监测工作,今年完成了监测管理软件系统的开发,对13县进行了培训,投入应用,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项目实施效果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5)督促检查在深入调研中呈现新亮点。7月中旬,四川省政协副主席陈次昌率领部分委员组成的视察组赴阿坝州,对大骨节病区扶贫开发工作进行视察,形成了《阿坝州大骨节病区扶贫开发工作视察报告》。四川省委副书记李崇禧,省委常委、副省长钟勉均在《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7月初,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司长海波一行,深入若尔盖、松潘、九寨沟县的乡村和农户,专题检查调研阿坝试点工作,通过实地查看,调研组认为试点工作推进扎实,成效显著,给予高度评价和具体指导。四川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畜牧食品局、省扶贫移民局、省以工代赈办等省级相关部门,切实加大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力度,深入阿坝州基层调查研究,主动搞好服务。阿坝州围绕“两大重点民生工程”,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及州级主管部门先后抽派人员200余人次,由州级领导带队组成督导组,深入各县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州、县共同分析原因,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提出意见建议,协调解决问题,全力推进试点工作。

      (6)完善规划在中期评估中有了新举措。本着“以人为本、综合治理、长远结合、注重实效、优化调整”的原则,根据四川省试点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安排部署,2010年,组织开展了试点中期检查评估工作。阿坝州制定了 “中期检查评估工作方案”,7月组织阿坝州、县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启动和落实中期评估工作。相关行业部门按照规划和要求,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总结,形成了高质量的中期评估报告。11月阿坝州试点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全面检查验收。通过中期评估,认真总结两年来试点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化解矛盾。坚持《总体规划》基本精神,遵循“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变化后的实施条件,突出集中连片、综合治理,统筹安排、科学设置、适度调整,合理确定覆盖范围、内容规模和补助标准,把试点与“十二五”规划紧密衔接,科学调整《规划》,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2. 溜索改造试点

      2010年,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进一步加大了对西藏溜索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有关领导专门听取了西藏自治区关于溜索改造工作的汇报,在充分肯定以往工作的同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了指示,提出努力在2010年、2011年两年完成西藏自治区剩余66处溜索改造任务。截至2010年底,西藏已全部完成了剩余66处溜索改人畜吊桥项目的设计和专家审查工作,并于9月前审核批准建设溜索改人畜吊桥45座,总投资1.60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59亿元,群众劳务折资137.91万元;国家实际到位资金1.2亿元。21座溜索改人畜吊桥项目目前已完成了专家对设计方案的审查,进入有关部门的进一步审核把关阶段。2010年批准建设的45座溜索改人畜吊桥中,昌都地区33座,国家投资8852.43万元;林芝地区10座,国家投资6542.12万元;日喀则地区2座,国家投资502.52万元。尚未批准建设的为:昌都地区10座、那曲地区10座、日喀则地区1座。

      2009—2010年,西藏已完成溜索改人畜吊桥建设任务23座,其中昌都地区18座、日喀则地区2座、那曲地区2座、林芝地区1座。这些项目的建成,已使1800户、10205群众彻底告别“溜索时代”。

    3. 四川凉山州“三房”改造试点

      2010年,为解决凉山州贫困农户居住环境问题,国务院扶贫办专项安排了2000万元资金用于贫困户的“三房”(石板房、木板房、茅草房)改造。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要求,结合四川省正在编制的《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新村建设方案》,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会同四川省财政厅于8月24日将专项资金下达到凉山州。现将项目执行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资金安排情况。专项资金下达后,凉山州结合2010年启动实施的新村建设,将任务分解落实到贫困户房屋建设上,每户按6000元补助标准,共安排3333户16665人,其中:昭觉县300万元500户2500人;布拖县300万元500户2500人;美姑县300万元500户2500人;金阳县300万元500户2500人;雷波县300万元500户2500人;普格县100万元167户835户;喜德县100万元167户835人;盐源县100万元167户835人;越西县100万元166户830人;甘洛县166户830人。

      (2)主要做法。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三房”改造工程按时完成,州、县、乡、村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严格奖惩。同时,落实了部门职责。明确“三房”改造建材规格、质量由州、县质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验收由州、县扶贫部门负责;规划、设计、工程质量监督、建材标准、工匠培训、工程验收由州、县规划建设部门负责;资金拨付、监管由州、县财政部门负责;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参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监督。将“三房”改造任务具体落实到了各级各部门,在组织上保证了“三房”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

      ②加强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进一步激发广大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政府的扶持下,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原则,苦干实干,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充分发动群众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让贫困群众自觉主动地参与到“三房”改造的行动中来。

      ③强化管理,规范运行。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凉山州“三房”改造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凉山州财政安排“八大扶贫工程”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从严管理项目资金,州级下达到各县的项目资金,在《凉山日报》上进行了公示,各县在项目实施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公告。在资金的使用上,采用实物补助和现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大宗材料政府采购制度,对于分散的改造户,在验收合格后统一结算,直接补助现金。资金计划下达到各县市后,各县市在充分征求项目乡、村、组、农户意愿后,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州审定同意后,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验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主动要求纪检、审计部门提前介入,“三房”改造工程的规范运行,保证项目资金的使用安全,发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④优化设计,提高建设水平。按照四川省委刘奇葆书记提出的“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各县从“安全、经济、实用、有特色”的要求出发,在《四川省“彝区”三房改造房屋建筑设计方案图集》提供的设计方案外,对火塘、厨房、门窗、外墙装饰等进行进一步优化设计,因地制宜,突出了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提高了单体民居的建筑水平。同时,将“三房改造”与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和民族特色结合起来,提高了村庄布局水平。

    4. 云南富宁县瑶族支系山瑶聚居区扶贫开发试点

      (1)基本情况。瑶族支系山瑶(以下统称山瑶)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新华等6个乡镇,共有8429人。山瑶主要居住在喀斯特地貌的石山区,山高坡陡,石漠化严重,土地资源极度匮乏,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87亩。由于自然历史的原因,贫困问题十分突出,有1231户5687人主要居住篱笆房、杈杈房,2008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670元,人均有粮食275千克,处于整体深度贫困状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2010年1月7日至13日,由国务院扶贫办范小建主任带队,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上海市合作交流办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富宁县对山瑶群众聚居地进行专题调研,并与省委、省政府交换了意见,对帮扶瑶族支系山瑶发展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2010年1月9日至14日,白恩培书记深入富宁县山瑶群众聚居村寨调研,明确提出了加快山瑶群众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意见。秦光荣省长要求动员各方力量,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坚决打赢这场特殊困难群众扶贫攻坚战。在国家相关部委和上海市的大力支持下,云南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委等有关部门在深入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多次论证的基础上,本着“既着眼长远、又着眼根本”的原则,按照“搬家、种树、办教育”的扶持发展思路,指导文山州人民政府编制完成了《云南省富宁县瑶族支系山瑶群众综合扶贫发展规划》。

      (2)主要做法。①高度重视,强势推进。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扶持深度贫困群体发展工作摆在重要战略位置,高度重视山瑶群众脱贫发展工作,提出“决不让任何一个兄弟民族掉队”的战略目标。按照“省抓协调,部门配合,州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的要求,省级成立了省委、省政府领导挂帅,省级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扶持特殊困难群体发展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山瑶群众的扶持发展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实行目标责任制和奖惩考核制,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各级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协同,步调一致,形成了纵向强势推进,横向协同攻坚的工作态势,确保了各项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文山州富宁县成立了由书记任指挥长,扶贫、发改、民宗、财政等20余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山瑶扶持发展大会战指挥部,并从各涉及山瑶扶持发展的乡镇中抽调人员到指挥部集中办公,指挥部先后20余次召开山瑶群众扶持发展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山瑶扶持发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了山瑶扶持发展工作队员24名,长期驻扎山瑶村寨协助项目乡(镇)做好项目建设的宣传、动员、实施工作,指导山瑶群众发展生产,推进山瑶群众扶持发展工作。

      ②统筹规划,整合资金。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山瑶扶持规划期为5年(2010年至2014年,前3年完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后2年完成产业发展和巩固提高项目建设),采取3种扶持方式(县内跨乡易地搬迁、纳入小城镇建设安置、就近就地扶持发展),实施6大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居温饱工程、产业发展工程、素质提高工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民生保障工程),实现山瑶群众有饭吃、有房住、有水喝、有书读、有医疗、有路走、有增收项目的“七有”目标。使山瑶群众人均纯收入达2000元以上,人均有粮达350公斤以上,基本解决1828户8429人山瑶群众的温饱和脱贫致富问题。规划总投资42163.43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27336.47万元、地方补助12188.4万元、上海援助465万元,群众自筹或以劳折资2173.56万元。截至2010年年底,已到位各类扶持资金1.62亿元,占总投资4.22亿元的38%,其中:上海援助资金500万元,发改部门6757.75万元,扶贫部门3637万元,民委273.3万元,交通运输部门620万元,教育部门1151万元,住房城乡建设部门360万元,农业部门15万元,林业部门250.9万元,文化部门48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40万元,国土资源部门1233.29万元,民政部门100万元,广播电视部门75万元,科技部门10万元,卫生部门80万元,州、县筹集资金1000万元。

      ③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在省、州扶持山瑶发展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由扶贫部门牵头,各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研究制定了扶持山瑶群众发展项目的年度帮扶计划和实施方案。按照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作用,认真抓好项目计划的落实。一是率先启动实施“三点四村”项目建设初见成效。“三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三个安置点共完成投资745万元,县城新华镇安好安置点已完成5个单元共60套廉租住房的土建主体工程,正进行内外墙体装修;归朝镇那贡安置点已完成5个单元共60套廉租住房的土建主体工程,正进行内外墙体装修;金坝林场那岗林区安置点已完成两层砌砖的18户,完成一层砌砖的24户,完成基础地圈梁浇灌并开始砌砖的8户。“四村”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新华镇弄楼村项目,目前完成投资100万元,实施安居工程改造19户1140平方米,完成通水工程管引1.8千米,蓄水池一个30立方米,进村道路硬化2100平方米,挡土墙310立方米,公厕一座,活动场地280平方米,村民活动室一间90平方米,厩舍改造10间;那能乡达马村项目,目前完成投资128万元,实施安居工程改造28户2240平方米,通水工程完成管引3.7千米,进村道路硬化3000平方米,进户路600平方米,挡土墙50立方米,沼气池20口,公厕一座,活动场地100平方米,村民活动室一间60平方米,产业发展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归朝镇龙秋村项目,目前完成投资50万元,实施安居房新建20户,村内道路硬化800平方米;归朝镇那龙村项目,目前完成投资121.77万元,实施安居房新建32户,村内道路硬化铺好块石,科技活动室完成基础。二是启动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目前已完成投资224.41万元,在者桑、那能、归朝等乡镇的山瑶聚居村寨新植油茶4281亩,核桃137亩,受益7个山瑶村小组147户676人。三是启动实施素质提高工程。按照“立足于培育未来的一代,进一步优化校点布局,让山瑶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要求,目前,共投入资金623.94万元,在归朝、洞波等乡镇山瑶聚居区建设10所学校校舍,排除D级危房3138平方米;在县一小五年级开办山瑶寄宿班,招收山瑶学生50名。落实山瑶贫困学生补助39.15万元,补助山瑶在校学生1698人。

      ④依靠基层、发动群众。突出贫困人口扶贫开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立足自身实现脱贫致富。开展了创建“带领致富党支部”和培养“脱贫致富带头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发挥基层组织在扶贫开发中动员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作用,使我们扶持工作的各项任务能直接迅速有力地落实到基层。同时,发挥贫困群众在脱贫致富中的主体作用,全面宣传国家和省扶贫开发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群众全程参与规划的制定、实施、监管,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支持不支持,作为检验和衡量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动员群众在国家扶持的同时自力更生,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改善生活,使之成为改变贫穷落后面貌的内在力量。

      ⑤强化管理,提高效益。为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在扶持发展工作中:一是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和行业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认真落实项目资金报账制、公告公示、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管、项目目标考核和绩效管理及项目后续管理等制度,制定并落实科学明晰的工程进度、质量、成本控制制度;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建档立卡和痕迹管理等档案管理制度,做到项目选择尊重群众意愿、项目实施有群众参与,牢固建立上级监督、部门监督、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三是着力加强扶贫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把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入到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机关自身建设的全过程,出台了《扶贫项目廉政承诺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廉政文化进扶贫项目制度》,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廉政承诺和扶贫项目绩效责任“双签”制,做到哪里有扶贫资金、哪里就有廉洁措施,使纪检监察部门在全程深度融入中更有效地开展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干部清白。

    5. 贵州石漠化种草养畜试点

      根据国开办发〔2008〕12号《关于对“贵州省石漠化贫困地区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试点方案”的批复》,2010年,贵州省扶贫办下达黔西南州、毕节地区普安、晴隆、兴仁、册亨、望谟、毕节、威宁、赫章、纳雍、大方10个县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项目资金9000万元(其中国务院扶贫办石漠化治理资金2000万元,省级财政扶贫资金7000万元);2010年12月下达黔西南州、毕节地区中央财政产业化扶贫资金4000万元(其中晴隆、普安、册亨、望谟、威宁、赫章、纳雍、大方8个县各500万元)。这些资金全部用于实施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项目。为了更好地实施项目,两个地区积极整合资金3.9亿元,用于草地生态畜牧业的种草、圈舍修建、草水、草路等配套建设。

      (1)项目实施情况。

      ①2010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截至2010年底,2010年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为:黔西南州、毕节地区人工种草完成22.87万亩,占计划的160.66%;圈舍建设完成29.18万平方米,占计划的158.04%;采购发放基础母羊13.12万只,占计划的109.8%;采购发放种公羊6031只,占计划的110.82%。

      2010年,毕节地区共安排中央和省级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项目资金8000万元,其中:威宁、赫章2个生态畜牧业大县资金3000万元(每县各1500万元);毕节、大方、纳雍、黔西、织金5县(市)资金5000万元(每县市各1000万元)。计划扶持农户购种公羊5224只,购基础母羊11.33万只,建设圈舍17.44万平方米;建设良种繁育场7个,购优质种公羊295只,优质种母羊6600只,建良种繁育场圈舍1.07万平方米。到2010年底,全区养殖户已购置种公羊3189只,占计划的110.19%,购置基础母羊7.03万只,占计划的110.96%,修建圈舍16.50万平方米,占计划的168.81%。整合各类配套资金完成人工种草11.36万亩,占计划的179.32%。

      2010年,安排黔西南州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83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国务院扶贫办石漠化治理试点)资金1000万元,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7000万元,草地畜牧业抗旱救灾专项资金380万元。项目共扶持农户3696户共1.48万人。

      ②2010年度石漠化资金项目实施情况。2010年,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安排毕节地区5县(市)石漠化地区种草养畜项目专项资金1000万元。自项目下达以来,在各县市扶贫办、草地中心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新修建圈舍1.16万平方米,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人工种草1.22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购置种公羊375只,占计划任务的100%;购置基础母羊7500只,占计划任务的100%。

      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安排黔西南州石漠化地区种草养畜项目试点专项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晴隆等五县建设良种繁育场。已种草1.24万亩,占计划1.22万亩的101.57%;购种公羊385只,占计划375的102.67%;购基础母羊7659只,占计划7500只的102.12%;五县建设种羊场7处,种草、建圈、种羊引进已全面完成。

      (2)主要成效。

      ①经济效益日渐明显,农民收入稳步增加。通过发展种草养羊,农户在较短的时间内产生经济效益,凡是养殖、管理好的项目农户都普遍增收。晴隆县2010年养羊20只以上的农户有1.18万户,其中收入10万元以上的有400多户,4-5万元的有2000多户,农户收入在2-3万元的较普遍。册亨县2010年养羊20只以上的农户有2764多户,收入1万元以上的有1100户,2万元以上的有500多户,5万元以上的有20多户。普安县新店乡细氽村两路口组村民周绍甫,2010年出售106只,收入8.4万元,还清了债务,摆脱了贫困,成了新店乡乃至全县的养羊致富带头人。

      ②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综合治理初见成效。2010年,毕节地区、黔西南州共完成人工种草和草场改良22.8万亩。通过草地建设,进一步遏制了水土流失,同时,为下一步循环经济理念的发展摸索出了有益经验,如有的地方将秸秆进行青贮、微贮加工处理与科学饲养相结合,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掠夺,保护了生态;有的项目在实施中通过配套沼气池建设,利用粪便发展沼气能源,既节约能源,又改善群众生活环境等。

      ③农民养殖技能有所提高,积极性普遍增强。农户通过培训及养殖实践,目前大多已初步掌握养殖经验和技术,并出现了一批技术骨干和畜牧经纪人。如赫章县威奢乡渔塘村长坝组农户吴学强,通过扶持,现20只母羊已产仔20只,三泉村石板组黄龙自筹2万元资金修圈100平方米,现羊存栏已达45只;纳雍县张家湾镇二道河村何杰林,已出栏羊4只,现存栏40只等。

      ④社会效益明显。有效解决了农民的就地、就近转产就业问题,不仅改善了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而且拓宽了就业渠道,维护了社会稳定;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提高了农民素质;不仅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而且壮大了县域经济;不仅探索出了一条石漠化地区种草养畜产业化扶贫的成功路子,而且激发了贫困地区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加快了贵州省减贫的步伐。

    6. 贵州威宁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试点

      针对“威宁试点”工作的特殊性,2010年初,贵州省威宁县组织召开全县“三级干部”大会,明确了工作思路。以“强农稳县、扶贫助县、项目立县、工业富县、旅游强县、科教兴县”为六大战略重点,深入推进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使威宁县社会经济有了极大的发展。

      (1)主要成效。①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截至2010年年底,全县完成国内生产总值35.05亿元(第三季度数据),同比增长14.5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2亿元,同比增长276.34%,增幅在毕节地区排名第一;财政总收入完成5.86亿元,同比增长100.62%,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88亿元,同比增长37.35%;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09万元,比2009年增加100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054元,比2009年增加501元。

      ②扶贫资源有效整合,大扶贫格局初步形成。一是科学编制县乡村扶贫规划。二是扶贫资源整合力度进一步加大。三是三个重点村试点示范初显成效。四是认真抓好培训,努力提高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

      ③基础设施步伐加快,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一是道路交通工作取得新突破。二是农村水利工作取得新进展。三是城乡电网改造成效显著。四是农建工程不断推进。五是文化服务设施逐步加强。

      ④扶贫产业初具规模,农民增收渠道逐步拓宽。以“富在农家”增收入为目标,紧紧围绕“2135”工程(100万亩草地生态畜牧业、100万亩特色经果林、50万亩蔬菜、50万亩中药材、50万亩茶叶)的特色产业目标,按照“村有骨干产业、户有增收项目”的要求,积极发展草地生态畜牧业、马铃薯产业、烟草产业、特色农业“四大产业”,努力提高粮食产量。

      ⑤民生问题不断解决,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一是热点难点民生问题得以解决。2010年,通过积极开展特殊群体重点帮扶、地质灾害受灾农户搬迁和建立“爱心助学基金”以及进行1.7万户地氟病改炉改灶等关系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威宁县生态及群众生活有了明显的改善。二是农村低保与社会救助工作全面开展。2010年规范完善农村低保工作,按照新的保障标准进行全面核查,做到政策范围内的低保户“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按户施保、据实补差”,目前威宁县享受农村低保8.10万户、23.98万人,享受城市低保人数为3310户、6108人。三是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形成。四是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深入推进。威宁县参合农民达104.67万人,参合率达96.5%,纯参合率达86.42%,比2009年的纯参合率提高了5.98个百分点。对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户、计生“两户”、军人优抚对象共计13.46万农户免收参合金。威宁县共有17978位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4.01%。五是农村居住环境有效改善。六是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⑥“工业富县”战略扎实推进,工业化建设步伐加快。一是工业经济持续增长。二是企业多元化格局形成。三是工业园区建设加快,节能降耗成效明显。四是新能源开发利用力度加大。五是招商引资力度加大。

      ⑦“城镇带动”战略深入开展,城镇形象不断提升。一是大力抓好环境整治。二是加快推进城市建设。

      ⑧平安创建成效显著,群众安全感大幅上升。通过不懈努力,威宁县社会治安群众的满意度达到87.9%,比2009年同期上升16.92%,从毕节地区2009年排名挂末跃居全区第三位,在贵州省88个县(市区)2009年排名86位跃升到第48位。

      ⑨人口计生工作取得突破,规范化管理逐步形成。一是采取一系列适应现阶段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的超常规举措,全县“一个调、一盘棋”的大格局和乡、村两级在人口计生工作中“想抓、敢管”的态势基本形成。二是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招考50名公务员到乡镇计生办和流管办工作,招聘了345名流动人口协管员主抓流动人口工作,“三基本”建设(完善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基本网络、提升基层人口计生队伍基本能力、落实基层人口计生人员基本职责)扎实推进。三是深入开展“四优一满意”创优活动。完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和17个乡镇服务站建设,招考93名化验人员和临床医学人员补充到乡镇妇幼保健服务站工作。四是切实做好规范化管理。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大人口”观出发,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人口清核,狠抓手术库存消化。加大利益导向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规范化管理与经常性工作机制。

    ⑩  安全生产形势好转,城乡环境整治大幅改观。一是非法采煤采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被动形势彻底扭转。二是威宁县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容市貌取得明显变化,脏、乱、差现象已不复存在,群众满意度达93.33%,由毕节地区排名最差跃居全区第一位,列贵州省前列。

      11教育事业发展加快,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威宁县新(改)建校舍35万平方米,启动校安工程项目231个,新增特岗教师1789名,威宁县特岗教师达6379名,被贵州省教育厅推荐上报为“全国特岗教师先进县”。

      12医疗水平明显提高,民生之需得到改善。完成威宁县34所乡镇卫生院和610个村卫生室建设,实现乡乡有卫生院、村村有卫生室。

      13旅游事业不断兴起,特色农产品市场不断扩大。一是成功举办了第五届草海国际观鸟节暨“百鸟之都、魅力威宁”第六届草海国际观鸟节暨“百鸟之都、魅力威宁”高原湿地民族文化生态摄影大赛新闻发布会等活动;积极组织参加“2010台北两岸观光博览会”、成都、昆明旅游推介会,不断提高威宁的知名度。二是威宁芸豆成功出口至新加坡、亚美尼亚、格鲁吉亚;威宁荞酥首次进入国际著名跨国超市——沃尔玛;威宁苦荞茶首次进入台湾消费市场。

      (2)主要做法。①统一思想认识,干事创业热情高涨。咸宁全县上下思想高度统一、目标明确、形势喜人、干劲十足,“大发展小困难、小发展大困难、不发展最困难”的观念基本确立,形成了一个声音、一个调子共同推进威宁科学发展、提速发展和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良好局面,奋力实现威宁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大繁荣、大跨越。

      ②理清“十二五”规划发展思路,制定两年提速计划。根据省委十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全省工业发展大会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威宁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制定了“十二五”规划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两年提速工作计划。

      ③深入推进八大项目试点建设,确保24.37万贫困农民如期脱贫。一是迅速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障试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办法》、加大宣传力度、招聘115名工作人员分配到各乡镇、配备办公设备等。二是对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项目试点,细化了目标责任,切实把现有55597户危房改造任务落实到基层;县领导带队成立督查组巡回包保督查,实行每周一调度、每月一评比等。三是积极规划村村通油路项目试点,省交通厅已下达400千米的通村油路建设计划。四是产业化扶贫项目试点正在不断推进,种植业和养殖业不断壮大。五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试点参合率不断增大。六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试点等工作有序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不断完善。七是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整县推进项目试点有效运行。八是积极开展乡村公益性债务化解项目试点,切实帮助减轻发展负担,加快发展步伐。

    7. 新疆(阿合奇)边境扶贫试点

      2010年,新疆边境扶贫试点工作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新疆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理清思路,全面启动,有序开展,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1)新疆边境扶贫扩大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①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新疆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办迅速安排部署,要求各地特别是有关地州和边境扶贫重点县(市)学习领会《关于切实推进新疆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新疆边境扶贫试点工作指南》等重要文件,学习领会范小建主任在新疆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新疆扶贫办党组提出“苦干60天,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年度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要求,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赵国明安排部署了边境扶贫工作,并以地(州)为单位组织开展督查督办,指导边境扶贫重点县(市)落实年终工作,确保边境扶贫今年工作收好官、明年工作起好步。

      ②提出边境扶贫工作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发《关于做好边境扶贫扩大试点当前工作及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0]13号),要求各有关地州和边境扶贫重点县要全局定位边境扶贫,把边境扶贫纳入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明确任务目标,结合自治区实施“富民安居”、“富民兴牧”两大工程为载体,一手抓边民宜居建设,一手抓边民增收产业。以抵边户、守边户为重点,集中资金推进边民宜居建设,种植区、养殖区、农机区、生活区功能四区一体,同时规模化开发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提升产业整体水平。严格项目申报,边境扶贫项目与其他项目资金配套比例总体上要达到1:5,当年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扣减下年度边境扶贫项目资金额度的30%。创新扶贫机制,确定2011年9月为自治区边境扶贫检查观摩月,围绕主题,培树亮点,典型引路,放大效果。做好专项业务工作,加强对边境扶贫的统计监测工作,建立健全边境扶贫档案管理制度。

      ③全面启动边境扶贫扩大试点。2010年7月1日,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境扶贫试点工作现场会,基本形成了边境扶贫的政策体系。会议印发了《自治区关于加大边境扶贫工作的若干意见(讨论稿)》文件,并据此制定《自治区边境扶贫资金试点项目申报指南》,建立边境扶贫扩大试点监测评价体系,基本形成了边境扶贫政策体系的雏形。

      ④编制边境扶贫县(市)规划。截至2010年底,已经完成的边境扶贫规划:自治区边境地区扶贫试点规划(2011—2015年,下同),伊犁州、和田、喀什、克州、阿克苏、哈密、塔城、阿勒泰地州8个地州边境地区扶贫试点规划,其中17个边境扶贫重点县市边境扶贫扩大试点规划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组织进行了评审。自治区边境地区扶贫试点规划总投资128.8亿元,其中一线守边工程45.5亿元,占投资总额的35%;二线固边工程82.9亿元,占投资总额的64%;三线服务工程0.5亿元,占投资总额的1%。边境扶贫2011—2015年五年期,以2009年为基期,专项资金六年每县总计6000万元。

      ⑤建立边境扶贫组织机构。新疆伊犁州、和田、喀什、克州、阿克苏、哈密、塔城、阿勒泰地州8个地州普遍都成立边境扶贫领导小组,地区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长和分管领导担任边境扶贫领导小组组长。

      ⑥及时下达年度边境扶贫项目。2010年共下达17个边境扶贫重点县财政扶贫资金(边境扶贫试点)项目87个,资金1.7亿元。这些项目集中在边境一线,符合自治区要求的民居建设、产业扶持两类扶持重点。

      (2)主要成效。①扶贫开发减贫脱贫取得显著成效。2010年阿合奇县当年有2个重点验收村通过自治区整村推进验收,有320户1300人稳定脱贫。

      ②县域经济较快发展。2010年,阿合奇县在新一轮边境扶贫的推动下,县域经济起步之年得到较快发展,2010年完成生产总值3.43亿元,比上年增长1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2亿元,同比增长99.5%;消费品零售总额6245万元,同比增长12%;财政收入4020万元,同比增长66.3 %。

      ③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一是实施富民安居工程300户,建成上下水、电、暖、路全面配套的富民安居住宅区5个;二是新建戈壁设施农业大棚650座,开发建设草料基地1.5万亩,加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力度,新建引水渠首3处,水渠54公里,极大地改善了农牧区灌溉条件;三是推行太阳能热水工程,截至2010年底,共安装太阳能热水器487台。

      ④农牧民收入水平提升。随着现代畜牧业、设施农业、特色林果业等戈壁产业和劳务输出产业主导地位的确立,阿合奇县农牧民增收方面有了稳定的途径和支撑点。2010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1697元,比上年增加215元,同比增长15%。

      ⑤各项社会事业顺利发展。进一步优化“小学办到乡、初中办到县”的管理机制,完善了县、乡、村卫生服务网络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附加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逐步实现边民住有所居、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目标。

      ⑥边民国家认同感不断增强。边境扶贫搭台,组织44名宣传员队伍,深入开展了“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边民认同国家,热爱祖国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3)主要做法。①编制新一轮边境扶贫试点规划。阿合奇县编制的新一轮边境扶贫试点规划(2011—2015年),筛选确定建设内容为“三个工程”、“一个行动计划”,即以一线守边、二线固边、三线支边为中心内容的各项工程建设,包括守边户民生工程、戈壁产业建设工程、配套项目建设工程、双语教学培训计划等五类66个项目,涉及资金7.48亿元。同时,明确提出有关特殊政策的支持和对于试点工作的探索创新,基本形成了新一轮边境扶贫试点工作的政策框架。

      ②围绕重点抓好项目实施。提升现代畜牧业,加大草料基地种植,完善动物疫病防疫体系牲畜品种改良措施,开展了黄牛性控胚胎移植、冷配技术应用,推进种公畜分群饲养管理机制,调整畜种畜群结构,鼓励和引导农牧民发展奶牛及家禽养殖。截至2010年底,阿合奇县牲畜存栏数预计为33.2万头(只),完成草料基地种植4000亩,改扩建养殖小区8座,成立了柯尔克孜种公羊养殖协会,养殖户达73户,发展各类家禽养殖11万余羽。大力发展戈壁设施农业,新建650座温室蔬菜大棚建设,每个乡(镇)每年拨款50万元作为种植户的土地流转和牲畜流转补贴资金,选聘了13名优秀大专毕业生充实到蔬菜大棚技术员队伍,确保为大棚后期管理和种植提供持续的技术保障与服务。

      ③强力推进劳务产业发展。2010年,阿合奇县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7951人次,其中,县内转移4540人次,疆内其他地区转移916人次,疆外累计转移2495人次,共计劳务创收4232万元。至2010年底,阿合奇县已在广州、浙江等地建立10余处“用工环境好、工资待遇高、服务保障到位、相对稳定”的疆外劳务输出基地,打造“劳务输出—学习提高—创收致富—回乡就业—建设新农村”的劳务输出新格局。

      ④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按照“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的要求,启动实施了廉租房建设,2010年共开工建设廉租房1008套。同时,以基础设施全配套、城乡一体化为标准,启动实施富民安居工程300户。按照长远考虑、经济实用、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牲畜集中饲养模式的推行,对阿合奇县今后拟建的富民安居工程实行集中规划、统一标准,规划集中连片建房点31个。升级改造2009年以前建成的760户抗震安居房。

      ⑤衔接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以边境扶贫试点为平台,承接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2010年,援疆单位共计投入资金1500余万元,启动实施了戈壁设施农业、新农村建设、县乡教育卫生、文化及广电设施建设等17个项目(其中: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实施了7个项目,无锡市实施了10个项目)。无锡市有关部门帮助指导编制规划,确定了重点项目。

      ⑥加强部门协作。着眼于服务一线,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启动实施了教师绩效工资,优化“双语”教师队伍;推行了学生“肉蛋奶”工程。完善了县、乡、村卫生服务网络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赴内地开展了医疗技术人才招聘,与内地医科院校毕业的15名取得学士学位的医学本科生签订了聘用协议,已全部上岗。合作医疗治疗目录范围内实现100%报销,制定出台了《阿合奇县青少年儿童心脏病和白血病患者救助办法》,使弱势群体在看病就医方面得到更多救助。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阿合奇县五项社会保险参保达到24575人次,实现征缴基金3475万元;积极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截至2010年底,共计发放救灾救济资金357.71万元。

      【贫困地区干部培训】

      2010年的干部培训工作主要围绕总结《纲要》实施以来我国扶贫开发事业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分析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形势和面临挑战,探索未来十年扶贫工作基本思路这条主线,举办了15期班,累计培训818人次,在圆满完成培训任务的同时,为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智力和组织保障。主要特点如下:

    1. 突出培训改革

      根据《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认真研究培训班实施改革方案,对各期培训班课程设置、师资聘请、教材配置、案例选择、实地考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了系统地组织和安排。

      一是分片区举办重点县主任班。7月-9月,分片区举办了4期扶贫工作重点县扶贫办主任专题研究班,共320人参训。通过大跨度分区域培训,异地交流经验,有利于参训人员了解我国扶贫工作的整体现状,拓宽扶贫开发工作思路。

      二是举办党政领导班和中青年班。为培养扶贫系统年轻干部,为扶贫工作储备人才,连续举办两期中青年扶贫骨干培训班,来自全国扶贫系统45岁以下的中青年骨干120人参加了培训。此后,根据中组部统一安排部署,举办了全国扶贫工作重点县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27个省(区、市)的47名扶贫工作重点县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

      三是举办省办主任高级研修班。10月16日-25日,在云南举办有西南5省区市和中东部4省的扶贫办主任参加的喀斯特石漠化片区攻坚专题研修班。

    2. 加强组织创新

      一是领导亲自抓。办领导高度重视培训工作改革,为扶贫工作重点县党政领导干部班和中青年扶贫骨干班授课,主持召开培训计划工作会议,指导培训工作改革,审定每期培训班的方案和课程设计,视察深圳经理进修学院扶贫干部培训工作。

      二是寻找突破口。重点县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在河北省扶贫办的大力协助下,以该省平泉县贫困农户“细胞工程”+农民蘑菇产销合作组织+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菌文化支撑体系等组成的扶贫到户工作链条作为考察典型,学员们共同参与解剖,分析提炼,交流经验,颇受启发。

      重点县扶贫办主任培训班,将我国贫困地区划分西北、西南、中部、东部4个培训片区,根据各片区不同的培训需求分别组织,由于培训针对性强,起到了有的放矢的培训效果。

      中青年骨干班继续坚持基础政策理论知识培训,引入案例教学、体验教学、情景模拟、举办学员论坛等模式,充分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拓展他们的思路,极大地增强了学员的参与力度。

      省办主任高级研修班采用了把课堂教学与考察调研紧密结合;从政策灌输到案例分析,把吃透政策与问题研究紧密关联;按照能力框架、实践提高、研讨深化的培训步骤逐一进行,提高大家对扶贫与发展的研究能力。

      【灾害应对与灾后重建】

      汶川:

    1、 继续推进四川、甘肃、陕西三省100个灾后恢复重建试点村及面上受灾贫困村的恢复重建工作。积极争取和落实各类恢复重建资金,通过培训、监测、检查、指导、研究、宣传等手段,深入推进贫困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 5月底,与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在北京联合举办了“灾后重建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国际研讨会,6月初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防灾减灾、灾后重建与扶贫开发”第三期研讨培训班。

    3、 为进一步探索灾害应对与扶贫开发相结合机制,与科研院校、研究机构、国际组织合作开展系列研究工作,形成了《防灾减灾/灾后重建与扶贫开发专题研究丛书》。

    4、 继续加强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香港乐施会、国际美慈等国际组织之间的合作,成功启动了与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合作的“中德技术合作汶川地震灾后经济重建项目”。

    5、 加强宣传工作,编印了国务院扶贫办灾后重建办公室的2009年度报告和工作报告,积极推进《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辑工作,并及时组织办公室简报、简讯、宣传材料的编发工作。

      玉树:

    1、 4月下旬至5月中旬,先后派出3个工作组赴玉树地震灾区慰问、调研和指导开展救灾工作。范小建主任和王国良副主任分别带工作组,深入灾区,察看灾情,慰问受灾群众和扶贫干部,与当地干部群众共同研究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 向国务院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关于加强灾后重建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具体意见,就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支持政策向发改委、财政部等提出具体意见。

    3、 指导青海省扶贫开发局编制玉树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4、 组织协调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等办主管社团募集物资支援玉树地震灾区;就中国扶贫基金会提供1亿元重建资金事宜,与青海省人民政府签订了框架协议,积极协调帮助解决扶贫灾后重建项目用地规划事宜。

      其他

    1、 开展湖南、广西、江西省(自治区)贫困地区洪涝灾害实地调研、慰问并动员扶贫社团向受灾贫困人口提供应急救援。

    2、 完成2010年全国贫困地区灾情分析报告,指导洪涝灾害多发省份调研设计防灾减灾产业发展项目,提出开展相应灾后重建工作的建议。

      【县为单位、连片开发试点】

      2010年,全国中西部22个省(区、市)10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了“县为重点、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覆盖379个乡镇,1700个村(其中:贫困村1361个),扶持农户46万户(其中:贫困户21万户)。截至目前,项目实施顺利,进展情况良好。

      据初步统计,试点项目共投入各类资金6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5亿元,省、市、县安排专项资金2.6亿元,部门投入2.9亿元,银行贷款3.6亿元,群众自筹13亿元,其他资金5.2亿元。从各省上报数据看,1000万元的财政扶贫资金可以整合资金5000万—8000万元。

      目前,100个试点县共完成投资59亿元,占总投资额的93%。其中62%的财政扶贫资金用于产业发展,3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4.5%用于公益事业,4.5%用于其他。

      【扶贫资金与扶贫资金管理】

      2010年是《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实施最后一年,中央和各省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资金管理更为规范,监管更加有力,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稳步增长。2010年,中央、省级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共302.68亿元,比上年增加41.1亿元,增长15.7%。其中:中央安排222.68亿元,增加25.38亿元,增幅为12.9%;省级安排80亿元,增加15.7亿元, 增幅24.4%。此外,积极拓宽扶贫投入来源,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7亿元。

      集中投入,突出重点。按照《纲要》要求,各类扶贫资金按照扶贫开发规划统筹安排使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工作和重点扶持对象。

      1.扶贫资金集中用于国家重点县和贫困村,并向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特殊类型贫困地区和灾区倾斜。2010年,在到省的212.88亿元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到中西部22省209.4亿元,占到省扶贫资金总量的98.3%,其中西部12省141.5亿元,占66.5%。投入国家重点县148.9亿元,占资金总量的82.2%;投入贫困村191.2亿元,占89.8%。

      2.支持开展贫困村整村推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和移民扶贫等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改变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地区、贫困农民自我发展能力,促进贫困农民增收致富的目标,集中资金推进各项扶贫重点工作。2010年,用于整村推进、雨露计划和移民扶贫三项重点工作的资金为101.4亿元,占总量的63.5%。

      3.加大扶贫资金到户扶持力度,创新扶持机制。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进一步做好扶贫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开发〔2010〕2号)要求,充分利用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成果,在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扶贫资金使用结构,完善到户扶贫措施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在安排到省的159.6亿元中央财政发展资金中,用于扶持扶贫对象发展产业资金63.4亿元(含培训、科技扶贫、互助资金),占40.3%。湖南省共安排落实“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扶持资金2.4亿元,按300-400元的标准对60万扶贫对象给予扶持。河北省继续开展“实施细胞工程建设十有家庭”活动,投入扶贫资金2.35亿元,扶持6.5万个贫困示范户发展以设施蔬菜、设施养殖和高效林果为重点的增收脱贫项目。

      创新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在扶贫资金使用机制创新方面做了一些积极探索。

      1.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使用长效机制。针对贫困村村民发展生产资金短缺,又囿于自身限制,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问题,从2006年起,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共同开展了“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截止2010年底,全国累计1013个县、1.35万个村开展了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资金总规模累计26.24亿元(中央扶贫资金8.19亿元,省级扶贫资金11.4亿元,农户互助金5.35亿元,其它资金1.3亿元)。累计入社农户109.4万人,其中:贫困户56.37万人,占51.5%;累计借款68.52万人次,其中:贫困户39.72万人次,占57.96%;累计发放借款25.24亿元,其中贫困户14.39亿元,占57.2%。为进一步规范运作程序,加大监管力度,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于9月1日-3日,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举办了全国贫困村互助资金培训班。全国28个省(区、市)、89个试点县扶贫办工作人员约240多人参加了培训。互助资金在缓解贫困村村民发展产业资金短缺问题、提高贫困农户组织化程度和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基层民主化建设和政府工作方式的转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因地制宜实施整村推进和连片开发,搭建资源整合平台。整村推进是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各地落实中央13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共同促进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国开办发[2008]27号)要求,以整村推进规划为平台,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整合资金的比例约为1:1,村均投入达到140万元。

      在此基础上,为探索整村推进与连片开发相结合、扶贫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的路子,2010年国务院扶贫办与财政部继续在100个县开展“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每个试点县投入10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作为引导,通过资金和政策整合、机制创新,吸引相关部门涉农资金投入产业开发及配套项目,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农户稳定增收。连片开发的规模优势为资源整合搭建了平台,一些地方整合资金的比例达到1:5-1:8,村均投入达到328万元,提高了扶贫投入水平和产业开发所占的比重。

      3.财政贴息引导扶贫贷款,扩大扶贫资金的乘数效应。2010年是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第三年,改革以来,贫困瞄准机制更加有效,扶贫贷款到户比例明显提高,并在促进承贷金融机构多元化、调动地方积极性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是扶贫贷款总量大幅增加。2010年,中央、地方共安排贴息资金11.4亿元,引导发放贷款428.7亿元,贷款总量比上年增加了70%。到户贷款和项目贷款发放规模均超过了210亿元,是近年来最高的一年。

      二是承贷机构多元化的局面基本形成。除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参与扶贫贴息贷款发放外,工行、建行、中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其他地方性金融机构也积极参与进来。多家金融机构通过发挥各自经营特点和业务优势,公开公平开展竞争,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扶贫贷款管理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在项目贷款中,农行、信用社、农发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所占比重分别为30.4%、30.7%、22.6%和16.3%。

      三是贷款重点支持贫困农户发展增收产业。2010年用于种养业和产业化项目的贷款为394.6亿元,占贷款总量的92%,覆盖贫困村42970个,覆盖贫困人口数量2685.6万人。通过使用扶贫贴息贷款,参与扶贫开发项目,不少贫困户不仅增加了收入,还提高了增收和使用贷款投资的能力。

      各地在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引导和信贷担保机制也作了一些探索。为改变贫困村群众缺乏发展生产资金、贷款困难的现状,河北省巨鹿县2009年以来,由公职人员组成“扶贫信贷担保自愿者组织”,贫困群众组成“贫困村诚信自律者联谊会”,建立了“干部担保、农户互保”双保险模式,闯出了一条“以群众诚信自律为基础,以公职人员自愿担保为补充,以开发扶贫产业项目为依托,以金融部门为主导”的金融扶贫新路。2010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了该县做法。

      4.支持合作组织,探索扶贫资金带动贫困户受益的机制。针对部分贫困户技术缺乏、管理能力低、抗风险能力弱的情况,各地积极探索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过程中贫困户的受益机制。贫困户将扶持到户的扶贫资金通过参股合作的方式,加入合作社,合作社为其提供生产、技术、经营和市场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实现利益联结,确保贫困户长期稳定收益,使财政扶贫资金发挥较好的效益。

      加强扶贫资金监管。通过各项措施,努力建立起事前预防、事中规范、事后回查全程资金项目跟踪监管体系,做到部门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确保扶贫资金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1.加强制度建设。各地把制度建设摆在扶贫资金管理的首要位置。从工作决策、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实施验收,到监督检查、考核考评等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制度,将扶贫资金和项目纳入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做到责权明确、管理严格、行为规范、监督有力,较好地保证了资金到村到户和安全运行。内蒙古自治区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中主要采取了八项措施:即落实扶贫项目责任人制度、坚持村民广泛参与制度、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行扶贫项目逐级验收报账制度、实行扶贫资金 “三专一封闭”管理制度、实行项目评审制度、大宗物资实行政府采购或集体询价采购制度和建立和完善项目检查和绩效考评制度。黑龙江省扶贫办2010年年初,开展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建设工作,建立了6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和3项监督制度,重点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分配程序进行了的严格规范。

      2.开展绩效考评。为进一步调动地方积极性和明确工作责任,逐步健全以扶贫成效为导向、突出重点工作的扶贫资金分配与激励机制。2010年,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继续对各省2009年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进行考评工作。绩效考评在规范扶贫资金使用,促进各省加快扶贫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进度,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突出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加强检查。按照《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财农[2010]176号)要求和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部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国务院扶贫办组织各级扶贫部门对2007—2009年中央和地方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发展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云南、贵州两省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开展了督查。通过专项清查工作,查找和纠正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促进问题整改、完善制度建设和强化监管意识等方面,发挥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4.强化监督,拓宽监管渠道。坚持群众参与,将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作用。贵州省2010年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推进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把加强监管贯穿于资金分配、拨付、使用以及项目立项、审批、实施、检查、验收全过程,对资金公开、项目公示、备案、审计、协作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做出规定。尤其是把当年扶贫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报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的做法,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有效整合了各部门的监管资源。重庆市开展村级扶贫资金项目义务监督员制度。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贫困村义务监督员,扶贫部门公示该村扶贫项目和资金规模,义务监督员可随时向扶贫资金监管部门反映扶贫项目、资金的落实和到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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