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青海省东西扶贫协作

      【概述】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辽宁省分别从1995年、1996年、1998年和2005年开始陆续承担对口支援西藏那曲地区、青海省15个国定贫困县(至今年结束)、三峡库区重庆市(奉节县和忠县)、湖北省(兴山县)、贵州省(六盘水市和遵义市)、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至2010年结束)工作任务。2008年汶川地震后,又承担了四川安县灾后重建任务。玉树地震后,又承担了青海省玉树巴塘乡灾后重建任务。2010年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会议,又确定辽宁省承担对口支援新疆塔城地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农九师工作任务。2010年,辽宁省除对口支援四川安县完成投资40亿元外,已累计向上述地区提供无偿援助资金19.13亿元,省本级提供无偿援助资金11.49亿元,其中西藏那曲地区4.11亿元、青海省2.25亿元、三峡奉节县1.65亿元、新疆克州1.48亿元、新疆塔城和农八师、农九师2亿元,极大地促进了受援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圆满地完成了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省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扶贫资金投入】  2010年,辽宁省累计向青海省提供无偿援助资金3730万元,其中省本级援助资金为2800万元,比2009年的2600万元增加了200万元,13个地级市和辽电公司930万元。根据国务院扶贫办下发的《2009—2010年东西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辽宁省紧紧围绕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产业化扶贫三个方面加大扶贫投资力度,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整村推进及连片开发试点】  2010年辽宁省本级在前几年集中力量抓了20个村的整村推进的基础上,又继续投入援助资金700万元,选择了5个贫困村实施“县为单位、整合资金、连片开发、综合治理、整体推进”项目 ,项目覆盖1221户5354人。在这5个村中集中抓了三个方面的帮扶工作:一是因地、因人制宜,根据各个村的资源和人员的特点,选择蔬菜或油菜籽种植业,投入资金组织村民集中力量发展选定的扶贫开发项目;二是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实施道路、饮水、绿化、卫生、文化等社会公益事业基础建设项目;三是抓好村级领导班子和村主要致富带头人的政治和技术培训,保证产业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长期坚持。

      为推行整村推进工作,辽宁主要采取了以下具体做法:1.组织专家学者,重点做好前期调研、论证等基础工作,确保援助的产业项目选择科学准确,发挥长久脱贫效益;2.结合各项目村每个村民的具体情况,为每户提供资金选择一个能长远致富的项目;3.为了促进村民项目的持久性,逐步朝着特色化、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原则上在每一个村尽量选择相对集中的项目,并在此基础上普遍实行了“公司+基地+农户、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组织运行机制,同时通过科技培训使每个村掌握该项生产技术,实行统一种植、统一销售、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技术培训,变输血式扶贫为开发式扶贫;4.修建农田水利、卫生厕所、文化活动室等文化建设工程,改善村民的生活条件;5.修建了村级硬化道路、村庄整治、村庄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使村容村貌有了很大改观;6.组织整村推进的5个村的村书记、村长、会计、致富带头人、转移就业的青年农牧民等共120多人来辽宁,请专家授课进行了现代农业、种植和养殖业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培训,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参观考察了我省的一些新农村建设项目,使村干部和致富带头人进一步理清了思路、开阔了视野,学到了技术,对今后新农村建设和带领村民脱贫致富增强了信心。同时,还对52名需要转移就业的青年来辽宁进行为期半年的焊工、车工、铣工的生产技能培训,使这些青年取得国家劳动部颁发的初级技能证书,并实现了转移就业。

      通过项目实施,项目村的农业生产条件和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种植业结构得到明显优化,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项目户年人均增加纯收入600元,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初步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劳动力转移】  辽宁省对口帮扶青海,主要进行了以下培训项目:首先,组织青海贫困青年农牧民赴辽进行转移就业培训。2009年为了促进青海省贫困青年农牧民实现转移就业,辽宁省经合办经省人社厅和民政厅批准,组建了辽宁省转移就业培训学校。学校拥有占地1.5万平方米的教学基地,其中:教学楼1200平方米;实习基地1500平方米;食堂500平方米;学生宿舍800平方米;种养植业教学实验基地暖棚6000平方米;劳动力转移就业实习车间200平方米。为了做好培训工作,学校专门购置了车、钳、铆、焊等生产技能培训专业设备;专门建设了教学用现代化专业大棚等设施;与省内科研院所合作配备了专兼职教师队伍;学校采取以实践技能培训为主的培训方式,具有培训中、初级技工的资质。2010年招收了75名青海的青年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培训(其它地区50名)。经过三个月的实际操作培训,青海的青壮年全部经过考核拿到了国家颁发的职业初级技能证书,而且全部实现了转移就业。其次,在青海省当地组织生产技能培训。实施“雨露计划”共培训4836人。其中:电焊、服装加工、烹饪等21个专业技术短期技能培训4415人,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421人。短期受训人员基本实现转移就业,年人均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再次,针对贫困农牧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培训农牧民3万人。

      【专业技能培训】  主要开展以下培训项目:首先,2010年,辽宁省在省经合办新建的培训学校完成了针对青海省县、乡、村等各级扶贫干部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开展赴辽培训,全年共培训6期190人。主要内容包括:对口支援工作专题讲座、现代设施农业生产技术培训以及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目的的参观考察等内容。通过培训,使受援地区的扶贫干部和基层干部进一步开阔了视野,转变了观念,增强了现代意识和脱贫致富的紧迫感,促进了他们的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其次,在青海省组织开展扶贫政策、机制、项目管理、贫困监测等专题培训657人。一是培训2010年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村村干部和扶贫系统干部390人,提高了项目实施能力和水平。二是“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编制培训干部132名,为了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编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组织扶贫干部赴省外考察44人。四是举办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和统计监测培训班,培训州、县扶贫系统干部91人,掌握了工作程序和操作方法。

      【产业化扶贫】  辽宁省的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对国务院扶贫办和青海省认定的21家扶贫龙头企业给予贴息扶持,从根本上实现扶贫方式由“输血”向“造血”转变。此外,辽宁还在2009年已建成的联栋温室项目基础上,通过援助资金整合其他项目资金,分年、分期投入实施,拟将湟中县建设成为辽青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以优化当地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政策与措施】  1.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省政府批准成立了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省长任组长,进一步加强了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合办,明确了出资人的管理部门,落实了责任。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多次赴受援地区检查指导工作。此外,在辽宁省自身很困难的情况下仍然随着省财政状况的逐步增长,坚持“积极努力、量力而行、稳定基数、逐年有所增加”的基本原则,逐步增加对口支援资金总额度。特别是从2006年开始,确定了在援助资金额度上每年以10%比例递增的原则,援助资金额度由2005年的1500万元增长到2010年的2800万元,保证了对口支援工作的有效开展。

    2. 辽宁省经济合作办公室科学决策,精心管理。省经济合作办公室作为辽宁省承担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科学决策,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在争得资金逐步增加的基础上,与时俱进,不断拓宽扶贫开发的工作思路,扩大开发式扶贫的领域,丰富帮扶工作形式,使辽宁省对口支援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做到了动真情、办实事、讲实效。

    3. 在对口支援工作目标上,始终以提高当地“造血”功能为基本原则。辽宁省更加注重让广大贫困农牧民直接受益,大力推进了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产业化扶贫的工作进程。实践证明,提高当地的“造血”功能,是帮扶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这一基本原则之所以能够得以实现和坚持,其主要原因是具体承办部门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满腔的工作热情,以帮助青海人民尽早脱贫致富为己任,工作尽职尽责,科学规范。

    4. 突出扶贫工作重心,切实做好帮扶工作。2010年辽宁省重点实施了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整村推进项目、实施了提高贫困人口劳动技能和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紧紧围绕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这个目标,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了人才培训与交流,促进了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抓重点、扶根本、促进了生产发展,使贫困群众的思想进一步解放,观念进一步更新。

    5. 创新扶贫开发模式,使对口支援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2010年辽宁省紧紧围绕青海省扶贫工作重点,狠抓典型示范项目、特色农业、特色加工项目的建设,在帮扶项目实施中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如在整村推进项目中采取“公司+基地+农户、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扶贫开发模式,实现统一种植、统一销售、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技术培训,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益,带动项目户年人均增加纯收入600元,实现了稳定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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