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扶贫

      【扶贫制度建设】  2010年初,针对我国西南部分省区发生大面积严重干旱和西北部分省区洪涝等自然灾害情况,中国银监会专门印发了《关于保证春耕备耕信贷资金供应的紧急通知》,要求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立足国民经济全局,克服各种不利因素,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确保涉农信贷投放不降低,支农力度不减弱,有效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文件特别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确保涉农信贷投入增量、增幅,且所占比重应高于2009年水平。

      2010年6月,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的意见》,综合发挥银行和保险在支持“三农”方面的重要作用,合力改善农村“贷款难”问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授信要素,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投保情况与评级结果挂钩机制。鼓励借款人对贷款抵押物进行投保,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借款人在确认参保类别和参保比例后确定相应的贷款优惠条件。通过保单质押拓展借款人抵质押物范围,积极探索开展涉农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2010年7月份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我国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特别是以农产品为主的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成为推升价格总水平的主要因素。2010年11月,中国银监会专门印发《关于保证农产品生产信贷资金供应的紧急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国民经济发展全局,把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作为信贷服务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扶持农产品生产,保障农产品供应,促进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文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信贷计划,加大涉及农产品的贷款投放总量,着力满足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有效信贷等需求,要准确掌握农副产品各类品种的市场信息和价格走势,对供给缺口较大的农产品品种予要以重点支持,提高生产加工能力,加大市场供应量。

      【涉农信贷投放】  2010年,中国银监会立足于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实施和国内经济转型发展的宏观大局,明确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2010年涉农贷款投放要实现“两个不低于”的工作目标,即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对于作为支农服务主力军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则有针对性地提出要实现“三个高于”,即全年涉农贷款投放增速要高于全部贷款增速,涉农贷款增量要高于上一年,涉农贷款在各项贷款中的比重要高于上一年。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中国银监会科学地提出了按照季节规律投放涉农贷款,切实加强监测评价,重点加强对农业和粮食大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督促指导。督促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严格控制信贷投向,优化信贷结构,坚决压缩非农信贷投放,有效增加涉农信贷总量,确保满足涉农信贷需求。截至2010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同比增加2859.2亿元,高于各项贷款增速9个百分点,总体实现了“两个不低于”目标。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同比增加1072亿元,高于各项贷款增速4.7个百分点;涉农贷款在各项贷款中的比重高于2009年同期2.6个百分点,总体实现了“三个高于”目标。

      【农村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  2009年10月,中国银监会在贵州专门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提出要着力探索解决农村均等化金融服务难题的有效途径,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总体解决金融服务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问题,实现全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为此,中国银监会专门印发文件要求各地在扎实调研摸底和详细测算基础上,因地制宜,一乡一策,实施“两点两机包村包片”战略,即在分别采取设立标准化营业网点和简易营业网点,布设POS机和ATM机,实施临近机构信贷员包村包片等服务方式,也可以采取流动服务车提供定时定点服务等其他简易便民形式予以解决。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实践,该项工作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贫困边远地区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正在发生历史性的变化。截至2010年底,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从2009年6月末的2945个减少到2312个,有10个省份和5个计划单列市率先实现乡镇金融机构全覆盖;全部消灭原有708个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全国31个省份和5个计划单列市均已提前实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截至2010年底,全国乡镇金融服务新覆盖居民353.9万户,企业6400户;累计办理存款312.8万笔,金额209.5亿元,发放贷款317.9万笔,金额55.2亿元,办理汇款50.6万笔,金额21.9亿元,取得了百姓得实惠感到满意、政府促发展感到满意、银行立品牌感到满意的良好政策效应。

      在2010年解决的483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中,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邮政储蓄银行和农业银行设立机构网点的有473个,占97.9%。其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设立334个,占69.2%;邮政储蓄银行设立96个,占19.9%;农业银行设立43个,占8.9%。在2010年解决的342个金融服务空白乡镇中,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邮政储蓄银行和农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有340个,占99.4%。其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承担251个,占73.4%;农业银行承担64个,占18.7%;邮政储蓄银行承担25个,占7.3%。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发展】  从2006年底开始,中国银监会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力不强等问题,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原则,吸收引进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实施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经过四年多的持续推动,截至2010年末,全国已有509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比年初增加279家。其中开业395家(村镇银行349家,贷款公司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37家),批准筹建114家。各项存款750.7亿元,比年初增长2.8倍;各项贷款600.9亿元,比年初增长3.3倍。其中小企业贷款302.7亿元,农户贷款203.2亿元,两项合计占各项贷款的83.9%。

      【农村金融创新】  在推广农村小额信贷方面,中国银监会按照面向“三农”、面向县域、面向地方经济的原则,积极引领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实际创新农村小额贷款品种,改进营销方式,加强对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信贷支持。在此基础上,抓住农村贷款担保难这一症结,鼓励推进贷款担保创新,支持各级政府组织建立财政适当出资、有关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各地在林权、渔权、水域滩涂使用权抵押和动产、应收账款及订单质押等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有益探索。

      【支持灾区重建】  青海玉树地震灾害发生以后,中国银监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迅速启动应急机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指导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大局出发,克服各种困难,全力恢复金融服务,玉树地区25个银行业机构网点的业务在短时间内全面恢复,保证了灾后重建资金结算渠道的畅通。由于金融支持及时到位,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贷款1297万元,极大地支持了灾区农牧民群众恢复农牧业生产的需要。

      甘肃舟曲泥石流灾害发生后,中国银监会及时指导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克服困难,保证灾区金融服务。一是坚持特事特办,开通抗洪救灾捐款汇款通道保证各项捐赠和救助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在保证安全基础上,设法恢复受灾地区网点的正常营业,保障灾区客户办理业务和提取现金的需求。三是积极做好抗洪救灾贷款投放,对抗洪救灾物资的采购,对电力、通讯、公路等受灾害影响大的行业和企业采取特殊的金融服务支持,确保救灾贷款及时到位。

      针对汶川地震灾区农户灾后恢复重建贷款风险逐渐显现情况,中国银监会印发《关于加强地震灾区农户恢复重建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调查研究,及早谋划,多想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农户灾后恢复重建贷款风险,避免产生坏账,形成风险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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