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自由化与减贫 ——基于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实证研究

      众所周知,贸易自由化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而经济增长又是解决贫困的重要途径。研究表明,虽然不能确定贸易自由化的经济增长效应是否能减轻发展中国家的贫困,但至少对发达国家是有利的。在目前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各种贸易壁垒层出不穷的背景下,只有深入了解贸易自由化对贫困,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贫困的影响机制和途径,才能更好地制定相关的贸易和减贫政策,使贸易的发展、经济增长能更好地为贫困人口服务,使更多的贫困人口能够分享到经济增长的好处。因此,有必要就贸易自由化对贫困(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贫困)的影响机制、途径和程度进行深入的理论和实证研究。

      本项目的主要研究目标是:深入探讨贸易自由化对贫困影响的机制,实证分析贸易自由化对中国贫困的影响,系统分析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对双方经济增长和贫困的影响,为政府减贫政策和贸易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本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贸易自由化和贫困之间的影响机制、基于分省资料的贸易自由化和减贫的宏观实证分析、基于中国住户数据的贸易自由化和减贫的微观实证分析、以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为例分析FTA对双边减贫的影响,最后是政策建议。

    1. 贸易自由化和贫困之间的影响机制

      目前,关于贸易自由化对减贫的影响存在着很多争论。一些学者从外贸对经济增长的静态和动态正效应出发,认为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的穷人有利。传统贸易理论强调外贸的静态效应,认为它能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增长。内生增长理论则强调外贸的动态正效应,认为它有利于获得新投人品和先进技术,提升整个经济的生产力,从而促进经济的长期增长。

      然而,与此持相悖的研究观点表明,外贸利益大都被富人掌控,贸易自由化不利于贫困减少。其研究观点主要有:(1)贸易自由化的静态效应在短期中是不确定的。(2)规模经济和“干中学”效应在发展中国家也很难在短期内发挥作用。(3)贸易自由化因扩大工资差距而恶化失业和贫困。因为贸易自由化条件下降低了进口资本品成本,从而增加低资本品使用量而减少非熟练劳动需求。(4)贸易自由化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积累人力资本,从而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的贫困人口的收入提高。尽管如此,仍有多数研究表明贸易自由化有助于减贫。目前有关中国的实证研究也表明贸易自由化有助于减贫。

      从宏观角度来看,贸易自由化主要通过商品贸易和投资的传导机制影响经济增长。包括:(1)贸易自由化通过价格变动、要素流动、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影响;(2)贸易自由化通过资本流动(特别是外商直接投资)影响到技术进步、就业和要素配置,从而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3)经济增长对贫困的影响。经济增长对贫困影响的具体情况,要视经济增长的特点而定,如果经济增长主要发生在贫困地区则有助于减贫,或者如果经济增长是就业增加型的,往往有助于减贫。

      微观角度上,贸易自由化主要是从就业、收入和消费等方面考察贸易自由化对贫困的影响。包括:(1)贸易自由化通过就业对贫困产生影响;(2)贸易自由化对贫困人口收入(包括政府转移支付)的影响;(3)贸易自由化通过消费对贫困人口的影响。

      贸易自由化对贫困影响机制涉及到国际市场(贸易)、政府、企业和居民(贫困人口),具体传导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国际宏观经济学来看,贸易自由化主要由经常项目的商品(和服务)贸易以及资本项目的直接和间接投资开始的,这是整个传导机制的起点。而汇率是影响此两个传导渠道的重要因素。贸易自由化的直接表现是:(1)商品(和服务)进口方面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出口方面减少出口补贴、实行公平的出口竞争;(2)直接和间接投资方面,为资本的流入和流出提供更自由的条件,这主要体现在资本项目的开放、资本流动的便利化和自由化,在这点上除汇率外还受利率的重要影响。自由贸易协定(FTA)是贸易自由化最直接的综合表现。

      第二、本传导机制的终点是贫困的变化,这主要受三个方面的影响:(1)作为要素所有者的贫困人口,通过向企业提供要素(特别是劳动力)获得报酬;(2)对于一无所有的无产者,通过政府或企业的转移支付获得其收入来源;(3)作为农业生产者通过销售农产品获得收入,而作为消费者又要进行一定的消费,从而受到市场和价格变化的影响。

      第三、在上述起点和终点之间是不同的传导渠道,其中,商品(和服务)贸易渠道是影响贫困的最重要途径,而间接和直接投资渠道则是通过企业而间接发挥作用。对于贫困人口而言,间接投资(主要是股票债券等)并不会对其形成较大影响,直接投资的设厂、创办企业主要也是通过就业影响到一部分贫困人口的收入。

      第四、对于商品(和服务)贸易渠道,在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及出口竞争政策的作用下,国际价格被传导到口岸价格,然后再影响到国内的批发、零售和收购等,从而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经济增长效应),影响到劳动力等要素的报酬(分配效应)。

      第五、农户的两重性,即消费者和生产者的不可分性,使农户面临两种市场:作为消费者,价格变化会直接影响其购买力和生活水平与质量,且这种影响是负向的。作为生产者,其收入与农产品市场的价格又是同方向的,最终影响要看这两者相互作用的净效果。

      第六、政府与贫困人口间主要通过转移支付进行扶贫,从而趋向于减少贫困。当然,这种转移支付的具体形式可能是直接的现金或食品的提供也可能是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等。

      当然,贫困的传导过程也可能受到外生因素的冲击,包括:经济危机、自然灾害等。本轮全球性经济危机就使全球贫困人口增加了约1亿人,而每次地震、洪水、台风等也都会加重贫困问题。

    2. 贸易自由化和贫困:基于中国分省数据的实证分析

      本部分建立了一个包括4组9个方程的系统,将贸易作为变量引入模型,并利用2000-2008年中国分省的数据,对贸易在减贫中的贡献进行了计量检验,并对其他主要因素在农村减贫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实证分析时区分了全国总体和东、中、西三个区域。

      全国总体模型的研究表明: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对于农村减贫起到了积极作用。农业的快速增长较大程度提高了农村居民收入,也提高了农村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从而有利于减贫。值得注意的是,当人均农业GDP上升到一定程度后,贫困发生率的下降速度有所减慢。关于贸易对贫困的影响,结果表明外贸在农村贫困减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以下特点:

      (1)农产品出口对农业产值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进口的作用不显著。总体来看,农产品贸易促进了农业生产,为减贫打下了基础;(2)出口对非农工资的提高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而进口则具有显著的负向作用。(3)农产品进、出口均显著促进了非农就业。这主要是通过两个渠道实现的,从进口的角度来看,理论上而言进口产品行业的就业会减少,但由于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从进口竞争部门转移到出口部门或其他非农领域;从出口角度来看,由于中国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加工农产品,因此出口拉动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4)贸易使要素报酬呈现逐步均等化趋势。长期以来,中国劳动力的工资水平一直处于世界低位,随着贸易自由化的加深,中国的劳动力工资水平也逐步提高,进而影响到农村非农劳动力的工资。

      对于东中西部的研究表明:各区域的农村经济增长对农村减贫均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不同区域的农业增长对农村减贫作用的程度有差异,其中西部农业产出增长的减贫系数最高,说明西部农业的增长对农村减贫影响较大,这也与西部农户的收入主要以农业为主相符合。中部的系数介于东西部之间,东部的系数值最低,与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实际情况相一致,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农村减贫依靠农业发展的程度越来越小。

      外贸扩大在不同区域的农村减贫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有如下特点:

      (1)农产品贸易对中部地区农业GDP有显著影响,而对东部和西部地区农业GDP的影响都不显著。这主要是由于农产品贸易在东部和西部省区都较少的原因,东部地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最紧密,但其贸易主要是非农产品,而西部地区主要是由于与国际市场的联系不是很紧密,其商业化和市场化程度较低。

      (2)在东部和中部地区,农产品出口都显著促进了非农工资的提高,而进口则显著地具有负向的作用。东部地区的影响程度更大,其出口和进口的弹性分别为:0.1492和-0.1849,中部地区的弹性则分别为0.1250和-0.0316。而西部地区只有出口对非农工资的提高有正向作用,其弹性为0.1108,进口的作用不显著。

      (3)农产品贸易对东部和西部地区非农就业的影响均不显著,这也主要是由于东部省区农产品贸易所占比重小,而西部地区农产品贸易绝对量和比重都小,只有中部省区贸易显著促进了非农就业的增加。

      (4)与上述对于农业GDP影响的地区差异不同,东中西部省区的农产品出口均显著改善了其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这也和东部省区内部城乡差距小的现实相吻合。同时,在西部由于农业收入仍然是农户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出口可以显著促进其生产、提高农民收入。而进口在东部地区有助于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但在西部地区进口则恶化了城乡收入差距,中部省区的情况不显著。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研究还分析了贸易对减贫的影响程度,计算了农产品贸易等的减贫边际效应。

      从农产品进口的角度来看,农产品进口的减贫弹性为负,说明农产品进口增加不利中国农村贫困的缓解。农产品进口的减贫弹性值为-0.05,也就是说农产品进口额每增加1%会导致中国农村贫困发生率提高0.05%。从分区域来看,农产品进口对农村贫困影响的边际效应依次为:中部、东部和西部,农产品进口对农村缓解贫困影响最大的地区是中部,中部地区的农村收入大部分以农业为主,农产品进口冲击最大的也是中部地区的农户,其弹性为-0.1454。农产品贸易对农村非农就业工资的影响东部较大,城乡收入差距上也是东部地区较大。

      从农产品出口角度来看,农产品出口的减贫弹性值为1.03,表明农产品出口增加对中国农村贫困的缓解有积极作用,农产品出口每增加1%会导致中国农村贫困发生率减少1.03%;农产品出口的农业产出弹性也为正,农产品出口的增加提高了种植农户的收益,从而使原来的种植农户扩大种植面积,并吸引更多的农村劳动者从事农业生产。从区域范围来看,农产品出口对农村贫困影响的边际效应依次为:中部、西部和东部,农产品出口对农村缓解贫困影响最大的地区依然是中部,这个进口的分析结果是相对应的。

      综合农产品进出口情况,农产品净出口的农村减贫弹性值为正,表明农产品贸易整体上有利于中国农村减贫,贸易开放和自由化对中国农村的减贫工作进程有积极意义。同时,农产品净出口对农业产出弹性、非农工资和非农就业以及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都有正的影响。

    3. 贸易自由化和贫困:基于中国住户数据的实证分析

      上述分析表明,总体而言农村CPI对减贫的影响不显著,但上述分析仅仅考察了CPI的大小对减贫的影响,未能深入探讨CPI的微观作用机制,在实际中价格和农民的收入密切相关,与工资等要素的报酬也密切相关,本部分将运用农村住户资料,从微观层次上进一步研究农产品价格的变动对贫困农户福利的影响。

      本研究利用Deaton (1989,1997)的方法,采用住户分组资料,计算各收入组农户因农产品价格变动而产生的净收益比,通过比较各收入组的净收益比,模拟当农产品价格上涨时贫困户福利的变化。所用资料来自2007年国家统计局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数据。由于各地农业生产、食物消费以及生活水平不同,农产品价格变动对北方省份农户的影响可能不同于南方,基于此,本研究还选取了河北和广西作为样本省区进行对比分析。主要结论如下:

      (一)主要粮食品种价格变化对农户福利的影响。全国来看,小麦市场价格上涨时,所有收入层次的农户都受益,但中等收入组(人均年纯收入2400-5000元)农户受益最大,低收入组(人均年纯收入1200-2400元)和高收入组(人均年纯收入5000元以上)农户受益程度相近,贫困组(人均年纯收入1200元以下)农户受益最低。从区域上看,由于广西农民小麦消费量少且小麦种植更少,因此小麦价格的上升对消费小麦的广西农户福利有负面影响,但程度很小。同样,大米市场价格上涨时,所有收入层次的农村住户受益,最大受益者也为中高收入组农户,其次是高收入组和中低收入组(人均年纯收入2400-3500元)农户,再次是低收入组农户,最低受益者为贫困组农户。由于河北省农户稻谷生产较少,但消费则较大,因此稻谷价格的上升对消费大米的农户福利产生了负面影响。同时,对河北农户的负面影响随着农户收入的增高而降低,因此,河北省贫困农户因稻谷价格上升受损程度最大。与小麦和稻谷的情况稍有不同,对全国和河北来说,玉米价格上升的最大受益者是中等和低收入组,贫困组和高收入组次之;对于广西来说,玉米价格上升对农户福利影响的程度要低于全国和河北省平均水平,而且各收入组农户受益程度大致相等,贫困组农户受益程度稍微高一些。另外,比较小麦、稻谷、玉米发现,玉米价格变动对农户福利的影响程度要大于小麦和稻谷价格变化的影响。这主要是由于一方面玉米主要用于饲料粮,市场率明显高于小麦和稻谷;另外一方面,玉米产量明显高于小麦和稻谷。

      (二)蔬菜、水果价格变动对农户福利的影响。总体来看,蔬菜价格上涨对农户福利的影响要小于粮食作物的影响。从全国来看,除第2组(人均年纯收入400-800元)农户福利受损外,蔬菜价格上升使其他所有收入阶层的农户受益,并且随着收入的提高,农户福利受影响的程度增加。因此,蔬菜价格上升对全国贫困农户的影响最小,对高收入组农户的影响最大。从河北省来看,蔬菜价格上升使高收入组农户受益最大,表明蔬菜价格提高对增加高收入农户的收入的重要性,其次是贫困组农户,其他组农户收益程度最低。从广西来看,蔬菜价格上升将导致贫困组和低收入组农户福利受损,其他农户受益,最大受益者是高收入农户。概括来看,蔬菜价格变动对高收入农户福利的影响最大,这与中国蔬菜种植户的构成相一致。一般来说,农户的农业收入与蔬菜种植面积成正比,全国、河北、广西数据显示,高收入组农户平均种植蔬菜面积最大。蔬菜价格变动对贫困农户的影响虽然比低收入组农户要大一些,但比粮食价格对贫困农户的影响幅度要小。

      与蔬菜类似,水果价格上升时,所有收入层次的农户都受到影响,但总体上要低于主要粮食作物价格的影响。水果价格上升对河北和广西贫困农户福利产生负面影响,但影响程度比较小;对高收入组农户正面影响要大一些,特别是对河北省高收入农户的正面影响较大。

      (三)猪肉价格变动对农户福利的影响。猪肉是中国城乡居民最主要的肉类食品,占肉类消费量的60%,猪肉价格的变化对城乡居民生活有比较大的影响。从全国来看,猪肉价格上涨对各收入层次的农户福利都产生正面影响,而且影响程度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增加,贫困农户的影响最小,高收入农户的影响最大。从河北来看,猪肉价格上升对贫困组和中高收入组农户的影响较大,对低收入组和中低收入组农户的影响较小,对高收入组农户影响幅度最大。从广西来看,猪肉价格上涨对最低收入层次的农户产生负面影响,对其他收入组农户都有正面影响,而且影响幅度随着收入层次的提高而增大;另外,猪肉价格波动对广西农户的影响幅度明显大于全国和河北平均水平,这与广西猪肉的生产量、消费量有关,广西农民平均出售猪肉量多于全国和河北水平,其消费量稍微低于全国水平但高于河北水平。另外,与河北情况类似,猪肉价格波动对高收入农户的影响幅度极大,值得关注。

      综合上面分析可得如下几点结论:第一、农产品价格的变动对所有收入层次的农户福利都有影响,但对贫困农户福利的影响幅度要低于非贫困户;第二、相对于小麦、蔬菜、水果和猪肉,玉米和稻谷价格的变动对贫困农户福利的影响幅度最大。当玉米价格上升10%而其它产品价格不变时,贫困农户的净收益比将达到1.5%左右;当稻谷价格上升10%而其它产品价格不变时,广西贫困农户的净收益比将达到0.8%左右;第三、粮食价格变动对中等收入农户的福利影响最大,而蔬菜、水果、猪肉价格波动则对高收入农户的福利影响最大。

    4.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对双边减贫的影响

      本部分运用全球贸易分析模型(GTAP第7版)对自贸区建设的减贫效应进行分析。模型中包括113个国家或地区,57种产品。本项目在方案的模拟中,进行了递推动态数据更新。世界各国人口、劳动力以及国民生产总值等未来增长变化的数据是基于Walmsley(2000)的研究,该研究基于2006年的资料对未来世界各国人口、GDP和劳动力变化率进行了预测,中国与东盟国家的预测数据则来自于世界银行等网站的数据及运算求得。

    4.1 模拟方案设定

      分析时国家分组如下: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缅老柬、日本、韩国、港台地区、印度、南亚其它国家、其它亚洲国家、欧盟27国、其它欧洲国家、澳新、北美、南美、非洲、其它国家。

      产品分组以农产品为主,具体分为大米、小麦、其他粮食作物、蔬菜水果、油籽、糖类、植物纤维(主要是棉花)、其它作物、牛奶及其制品、牛马羊肉及制品、猪禽肉蛋蜜及制品、羊毛和蚕丝、林产品、水产品、植物油;对于其它产品,主要是根据其与中国贸易的大类进行分组,具体分为:能源、矿产、纺织品、服装、皮革、化工产品、其它矿产制品、金属及其制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服务。其中中国与东盟贸易量较多的一些产品,比如纺织品、服装和电子产品将是重点关注对象。其它产品,比如能源、服务等的贸易也会予以关注,分析是否能成为未来中国与东盟贸易的增长点。当然,对其余产品也会适当关注,考察有没有波动剧烈的贸易产品。

      模拟方案设定如下:

      方案I: 基准方案。假设中国与东盟国家没有建立自贸区。

      方案II:2012方案。2004年到2012年间,中国与东盟关税的削减分东盟老成员与新成员国两个组分别处理。中国与东盟老成员国完全建成自由贸易区,除部分敏感商品外,所有其它商品相互关税降为零。对于一般产品,中国和东盟老成员应于2012年以前将其关税削减至20%以下,此处设定将所有高于20%的关税削减到20%。与东盟新成员国的关税减让方案包括两部分产品,一是按照早期收获计划,对所有早期收获产品关税削减为零;二是按照正常产品降税模式设定。三是一般敏感产品在2012年之前暂不减让。

      方案II:2020方案。中国与东盟完全建成自贸区,除部分敏感商品外,中国与新老成员国所有其它商品相互关税都降为零。模拟时敏感产品按具体时间表进行关税减让。具体来说,对于一般敏感产品,由于协议规定中国和老成员国在2018年削减为5%以下,新成员国在2015年将关税削减至20%以下,2020年削减为5%以下,本方案设定削减至5%。此外,对于高度敏感产品,中国和老成员国在2015年将关税削减至50%,新成员国在2018年将关税削减至50%以下,也进入方案设计之中。

    4.2 研究结果

      从对全球宏观经济的影响来看,中国和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使世界贸易量在2012年和2020年间分别增加0.12%和0.36%,对世界价格水平的影响程度也很小(此处是指与基准方案对比,即与不建立自贸协定对比)。这说明从整体上看,自贸区增进了世界贸易,同时没有对世界产品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这主要是由于自由贸易区建立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相互抵消所致。中国和东盟国家间建立自由贸易区后,关税降低的同时,仍旧对自由贸易区外的国家保持原有关税,因而在增加了区域内贸易的同时(贸易创造效应)也减小了原来与区域外的贸易(贸易转移效应),两者相抵,贸易量略有增加,产品价格变化很小。同时,资本价格有所上升。2012年各国的GDP还没有明显变化,但是到2020年,自贸区成员国GDP增加约0.28%,但对其他国家GDP的影响为负,减少约0.04%。

      就不同产品而言,大米贸易量在2012年和2020年都相对于基准方案有所减小,价格有所上升。在本区域内,大米之外的小麦和其他粮食作物不是主要贸易品,所受影响不大。蔬菜水果受到较大的正面影响,2020年贸易量增加达到1.13 %,同时价格也有轻微上升。油籽和植物油是多个国家的敏感产品,关税削减幅度不大,但植物油作为重要贸易产品,特别是棕榈油是东南亚国家的主要出口产品之一,在区域内部的贸易创造效应较大,2020年的世界贸易总量增加1.25%。糖类也被多个国家列入敏感产品,关税降幅小,贸易量和价格同样没有较大变化。植物纤维(主要是棉花)享受到关税削减的好处,贸易总量增加幅度较大,同时价格仍比较平稳。羊毛和蚕丝、纺织品和服装是中国东盟国家的主要贸易品,受益于关税削减,贸易量有较大增加,作为原料的羊毛和蚕丝价格有所上升,同时纺织品和服装价格有所下降。其它非农产品的贸易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价格波动则比较小。

      从对各国的影响来看,各成员国总体福利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但由于不同国家比较优势的差异,不同产业所受的影响则有正有负。与基准方案相比,多数国家的福利在2012年将有所增加,2020年则更明显。另外,相对于基准方案,各国要素的价格均增加,其中非熟练劳动力价格上升幅度与熟练劳动力价格上升幅度相差不大,由于贫困人口多数是非熟练劳动力,因此,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并不会使劳动力工资差别有明显地增加,也即不会加剧贫困,部分地区还会减缓贫困。下面分别对各国的情况进行分析,由于新加坡和文莱农业所占比重不大,经济较发达,贫困问题较少,这里不对其进行具体讨论。

      (1)对中国的影响。中国在自由贸易区建立后所受影响总体为正。2020年总体福利要比2012年高0.12%。劳动力价格有所上升,非熟练劳动力和熟练劳动力价格上升幅度相差较小,表明贫困人口的工资上升幅度与平均水平相差不大,贫困状况没有恶化。土地和资本价格略有上升,与劳动力价格一样,2020年上升幅度要大于2012年,说明随着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贸易量的增加带动生产,从而拉高要素价格。这对于缓解贫困人口的收入压力具有积极意义。

      从中国农业贸易和生产所受的影响来看,主要农产品和纺织服装等与农业密切相关行业的贸易量基本都表现出积极的变化趋势。在2012年,除植物油、牛奶及制品外,其它产品的出口都有不同程度增加,特别是大米、小麦、蔬菜水果、牛马羊肉及制品、猪禽肉蛋蜜及制品和纺织品都有小幅增加,羊毛和蚕丝的出口增幅较大,说明中国大米在东盟国家还是有竞争力的,这可能是因为虽然中国普通大米没有泰国和越南大米的质量高,但价格相对低廉,因而得益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而扩大了出口,其他产品也存在着类似特点。同时,出口价格没有太大变动,基本都在0.5%以内。进口产品中,大米进口量减小,这可能是由于大米价格上升造成的。蔬菜水果和纺织品的进口大量增加,说明双边贸易都增加,得到了互利的结果。蔬菜水果价格下降幅度较大,说明中国消费者得到较大福利增进。各产品国内总产量的变化波动幅度较小,基本在1%之内。2020年的贸易量与价格、产量变化延续了2012年的趋势,同时表现出更大程度的福利增进。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于中国来说,优势产业适度扩大出口,同时应当关注弱势产品。首先是蔬菜水果和植物油。蔬菜水果双边贸易都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中国以温带蔬菜水果为主,而东盟国家则以热带产品为主。中国的出口没有对价格产生太大影响,因而不会对东盟国家内部产业造成太大冲击,但是东盟国家对中国的出口则导致价格有较大幅度下降,而这一价格下降对于与东盟国家形成竞争的广西等热带蔬菜水果产区农民收入会有较大影响,需要予以关注。植物油则主要是棕榈油,由于设定其为敏感产品,关税延期削减,因此尽管模拟结果显示该产业未受较大冲击,但仍说明该产业在高关税保护下仍比较脆弱,需要持续予以关注。糖类、羊毛、植物纤维和林产品(包括橡胶)作为敏感产品在关税保护下不仅没有大量进口,出口还略有增加,说明中国该产业也有一定的竞争力,可以逐步降低关税,增加产业适应国际市场的能力。

      (2)对印度尼西亚的影响。自贸区建成后,印尼总体受正向影响,福利和GDP逐年增加,2020年福利变化比2012年多0.73%。劳动力价格也有所上升,同样非熟练劳动力和熟练劳动力价格上升幅度相差很小,贫困状况没有恶化。相对于基准方案,土地价格2012年略有下降,2020年将提高,但变动幅度不大。资本价格略有上升。要素价格的提高带来劳动力收入的增加,同时没有增加贫富差距,对于贫困人口具有积极意义。2012年,小麦、植物油、糖类、植物纤维(主要是棉花)、其它作物、羊毛和蚕丝、林产品和服装出口有所下降,其中蔬菜水果、羊毛和蚕丝进口上升幅度较大。其它产品出口都有不同程度增加,特别是大米、油籽、猪禽肉蛋蜜及制品。这说明在大米被列入高度敏感产品以后,印度尼西亚的大米产业得到保护并迅速发展。纺织和服装双边贸易大幅增加,且价格大幅下降,应当是产业内贸易比较多的原因。糖类属于高度敏感产品受到关税保护,出口下降、价格升高,说明该产业仍比较脆弱。各产品国内总产量的变化波动很小,基本在1%之内。2020年贸易量与价格、产量变化延续2012年趋势,基本在同一方向表现出更大程度的变化趋势。

      (3)对马来西亚的影响。自贸区建成后,马来西亚总体受到正向影响,福利和GDP逐年增加,总体增幅较大,2020年福利变化比2012年高0.72%。劳动力价格也有所上升,非熟练劳动力价格上升幅度大于熟练劳动力,贫困劳动力收入增加较快,贫困状况得到改善。土地价格上升幅度较大,资本价格略有上升,说明马来西亚土地要素存在一定程度稀缺,在贸易量增加后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产品生产与出口大量增加,导致国内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转向工业产品,从而带来要素价格的提高。要素价格提高带来劳动力收入的增加,同时没有增加贫富差距,对于贫困人口具有积极意义。

      对于生产结构的调整,马来西亚农业产业也出现了由于价格上涨带来的农产品出口减少和进口增加。仅有大米和小麦以外的其他粮食作物、植物油、牛奶及其制品和纺织品的贸易有一定程度增长和价格小幅变化,其他产品或是变化不大,或是出口价格上涨导致出口下降、进口增加。特别需要关注的是大米、油籽、植物纤维,其出口量下降幅度较大,且价格上涨较多,进口增加,这对于从事此类产品生产的农民来说可能会有一定的损失。2020年的表现比2012年更明显,因而在产业结构调整中这些行业要给予特别关注。

      (4)对菲律宾的影响。在自由贸易区建立以后,菲律宾受到的影响总体轻微受损。福利和GDP略有下降,但幅度很小,2020年福利变化要比2012年多0.09%,GDP仅在2020年有0.07%的负面影响,变化不大。劳动力价格上升幅度也较小,非熟练劳动力价格上升幅度大于熟练劳动力,说明以非熟练劳动力为主的贫困人口其收入状况得到改善。土地价格有所下降,可能与其产业结构调整较慢,对要素需求没有显著增加有关。

      从过去几年来看,中国从菲律宾进口的蔬菜水果、糖、林产品等已大幅下降,因此区域内关税的削减使得其它更具比较优势的成员国挤占了菲律宾的出口市场,同时菲律宾的服装业作为敏感产品受到保护后,产业结构调整迅速,出口量大幅上升。另外,菲律宾的小麦、畜牧产品相对具有比较优势而出口增加,对于从事这些行业生产的农民收入有正面影响。值得一提的是,菲律宾把大米列入高度敏感产品,实际上大米一直是该国的配额进口产品,在自贸区建成后由配额导致的关税等额也没有明显下降。这种情况应当有可能在自贸区成立后的协调机制下有所改善,但在模拟中仍旧采用菲律宾的保护性贸易政策模拟,因此进口量严重受限,甚至有所下降。这对于菲律宾以大米产业为生的贫困农民来说,保护了其收入,但同时也削弱了其应对国际竞争,提高生产效率的压力。

      (5)对泰国的影响。泰国在自贸区建成后受到的影响总体为正,福利和GDP增幅明显。2020年福利变化要比2012年高3.83%。说明对于泰国的外向型经济来说,关税越是削减,开放幅度越大,特别是其它成员国开放程度越高,泰国受益越明显。劳动力价格也有所上升,非熟练劳动力价格与熟练劳动力价格变化相差不大,对于贫困状况没有明显负面影响。土地价格上升幅度较大,说明泰国土地要素将同样出现一定的稀缺。资本价格随着开放程度提高而上升。要素价格的提高带来劳动力收入的提高,同时没有增加贫富差距,对于贫困人口具有积极意义。在自贸区建成后,泰国相关产业根据其自身比较优势迅速进行调整,产品贸易和生产变化体现较强的外向型经济特点。在2012年,蔬菜水果、植物油、牛奶及其制品、牛马羊肉及制品和纺织服装出口都有所上升,其中的植物油和纺织服装进口也大幅上升,存在着较多的产业内贸易。植物油和糖类的进口增加较多,需要关注其对泰国自身相关产业的影响。另外,泰国大米是传统出口产品,本应在加入自贸区后出口大量增加,但是实际上却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其它东盟国家(主要是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把大米列为高度敏感产品,没有完全放开其大米市场。这将来也可能是东盟国家内部需要高度关注和予以解决的问题。另外,与泰国大米相比,其他国家大米价格相对较低,在泰国开放大米市场时,也可能会以较低价格进入泰国市场,但由于泰国大米在品质等方面的较强竞争力,并没有带来进口的大幅增加,也说明了对从事大米生产的农民而言影响不是很大。

      (6)对东盟新成员国(越南、缅甸、老挝和柬埔寨)的影响分析。从福利变化角度来看,东盟新成员国在加入自由贸易区后略有损失,但是产出有所上升,同时产业结构迅速调整。其中越南产业结构调整势头迅猛,从而劳动力价格、土地价格和资本价格都有较大幅度的上涨。这对于贫困人口收入的增加有较好的促进作用。但是应当关注的是,非熟练劳动力价格的上涨幅度要小于熟练劳动力价格的上涨幅度,可能会导致贫富差距的拉大。由于这几个国家原先对外出口和进口贸易量都比较小,因此在建成自贸区后表现出贸易量变化百分比较大。贸易量变化比较明显的是缅甸、老挝和柬埔寨,其大米、畜牧产业得到迅速发展,出口大幅增加。越南的小麦、猪禽肉蛋蜜及制品和纺织服装产业也有较为迅速的发展,出口大量增加。但是糖类产业尽管是越南的高度敏感产品,但仍受到较大影响,出口下滑,进口大量增加,需要予以一定程度的政策支持。

    5 .政策建议

      (1)贸易自由化是不可逆转的趋势,虽然在贸易自由化的初期贫困人口可能受益不大或甚至受损,但经过一段时期后贫困人口可以逐渐从贸易自由化中获益。这主要是由于贸易带来的福利增加,经过要素流动和政府的转移支付等政策,在一段时间以后可以惠及所有人口,包括贫困人口。因此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应积极推进自由贸易。

      (2)贸易自由化对贫困的影响机制表明商品和服务贸易是主要的传导渠道,如果一个国家市场越来越开放,其进出口越来越活跃,则可以在全球更大的范围内配置资源,发挥各国的比较优势,更容易获取市场化和贸易带来的好处,因而政府应按照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逐步取消或削减关税和非关税措施,推进自由贸易以实现贸易的双赢。

      (3)劳动收入是贫困人口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政府需要加强劳动力的教育培训,推进劳动力市场有序、高效运行,以使在自由贸易中失业的贫困劳动力能够尽快找到工作。对于那些没有任何要素可以获得收入来源的,政府要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通过社会保障帮助这些贫困人口。

      (4)经济增长是自由贸易和贫困关系的基础,政府应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的技能和素质,鼓励贫困人口积极参与到市场化生产和自由市场中,逐渐消除自给自己的思想,以使其能够更好地从市场和贸易中获益。

      (5)收入分配是贸易自由化对贫困影响中的另一个关键因素。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收入分配差距加大的现象,政府要进行适当的引导,设计合适的收入分配制度,可以分区实施,特别是对于贫困比较严重的地区,通过多种扶贫措施,加强政府的转移支付帮助贫困人口。

      (6)研究表明CAFTA的每一个成员国都将不同程度地从CAFTA中获益,同时也要客观看待一些产业所受到的不利影响。由于比较优势的不同,每个成员都可能在一些产业受损,为此,应尽快抓紧机会调整各自的产业结构,充分利用和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扩大优势产业的出口和弱势产业的转型,避免一味的保护,因此每个成员都应积极地携起手来共同推进自贸区的健康发展。

     

      “贸易自由化与减贫”研究课题组

      成   员

      武拉平 教  授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田维明 教  授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郑志浩 教  授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马  骥 副教授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王玉斌 副教授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林  海 讲  师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陈慧萍 博士生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秦建军 博士生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杨  欣 博士生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扫描下载手机客户端

地址:北京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 邮编100028 电话:+86-10-84419655 传真:+86-10-84419658(电子地图)

版权所有©中国国际扶贫中心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京ICP备202003919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