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整村推进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办(局):

      整村推进是“十二五”时期专项扶贫的一项重点工作,2011至2015年,国家计划开展3万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西藏实施200个乡的整乡推进),今年先行实施6000个村(西藏实施80个乡)。为做好“十二五”开局之年的整村推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实施规模

      在各省(区、市)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测算和综合调整平衡,我办研究确定了2011年中西部省(区、市)纳入国家整村推进规划的贫困村规模(见附表),有关省(区、市)要按此规模开展工作。

    二、 工作要求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规划(2011―201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2010〕126号)精神,有关省(区、市)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工作:

    1、 根据“先难后易、贫困村相对集中连片”的原则,优先选择深度贫困地区的贫困村实施。

    2、 按照“十二五”整村推进规划编制要求,各地要自下而上编制纳入今年规划贫困村的村级规划,由省(区、市)扶贫部门审批,并组织实施。

    3、 为保证“十二五”整村推进规划实施取得实效,原则上每个贫困村的投入不低于3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由各省(区、市)从到省资金中统筹安排。西藏自治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整乡推进投资规模。

    4、 请于6月30日前,将今年纳入“十二五”整村推进规划的贫困村名和村级代码报我办备案。我办将对整村推进工作开展专项绩效考评,各省(区、市)要落实扶贫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三、 其他事项

    1、 各有关省(区、市)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确保纳入“十二五” 整村推进规划的贫困村资金投入和项目实施效果的前提下,组织实施本省(区、市)整村推进,并将实施计划报我办备案。

    2、 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颁布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划分方案出台后,我办将适当调整纳入“十二五”整村推进规划的贫困村规模,并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3、 东部6省“十二五”期间的整村推进工作另行安排部署。

      专此通知。

     

      国务院扶贫办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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