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

      【概述】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连续第六年将扶贫开发列入全区“十大民生工程”给予重视和支持。2011年12月29日召开的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把扶贫开发作为头号民生工程,举全区之力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重点实施连片开发、整村推进、移民扶贫“三大工程”,采取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互助资金扶贫、革命老区和民族自治旗扶贫、行业和社会扶贫、保障救助扶贫“六项措施”。到2015年使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达到3000元,扶贫对象减少150万人;到2020年使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266.6万扶贫对象全部脱贫,率先在西部地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力争在2017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之际提前实现2020年的目标。

      【扶贫标准】  2011年,内蒙古确定了农区2600元、牧区3100元的自治区扶贫新标准,比自治区原扶贫标准线分别提高1040元、1300元。新标准下测算全区扶贫对象为266.6万人,占全区农牧业人口的比重为20%。

      【扶贫攻坚主战场】  内蒙古确定兴安盟、乌兰察布市、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西南部、大青山地区(阴山南北麓)和三个人口较少民族自治旗确定为今后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制定全方位的、有针对性的、差别化的倾斜政策,在培育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等方面给予特殊扶持。其中,兴安盟(阿尔山市、突泉县、科尔沁右翼中旗、科尔沁右翼前旗、扎赉特旗)和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化德县、兴和县)8个旗(县、市)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

      【扶贫投入】  2011年,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用于扶贫开发的投入达到9.1亿元,比2010年增加1.9亿元,增幅达26.39%,其中中央投入7.2亿元,比2010年增加1.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1.932亿元,比2010年增加7320万元。各盟市、旗县也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和扶贫工作的需要,将扶贫开发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不断增加扶贫开发的投入。

      【扶贫工作重点县】  按照总量控制,全面调整、动态管理的原则,内蒙古重新调整确定了3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和26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阿尔山市、突泉县、商都县、科尔沁右翼中旗、科尔沁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扎赉特旗、化德县、四子王旗、鄂伦春自治旗、武川县、阿鲁科尔沁旗、兴和县、察哈尔右翼后旗、卓资县、科尔沁左翼中旗、太仆寺旗、敖汉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库伦旗、察哈尔右翼前旗、奈曼旗、翁牛特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喀喇沁旗、林西县、正镶白旗、宁城县、巴林左旗、巴林右旗、苏尼特右旗。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扎兰屯市、克什克腾旗、乌兰浩特市、清水河县、扎鲁特旗、多伦县、丰镇市、凉城县、阿荣旗、赤峰市松山区、苏尼特左旗、开鲁县、镶黄旗、正蓝旗、乌拉特中旗、固阳县、阿拉善左旗、五原县、乌拉特前旗、杭锦旗、杭锦后旗、磴口县、阿拉善右旗、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巴尔虎左旗、阿巴嘎旗。

      【新纲要的贯彻落实】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颁布实施后,自治区扶贫办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在认真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报请自治区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及相配套的分工方案,确定今后十年重点实施“三大工程”,采取“六项措施”,即通过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工程、整村推进扶贫工程和移民扶贫开发工程,采取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互助资金项目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和保障救助扶贫措施进行集中扶贫攻坚。《意见》的出台和实施,为构建“三位一体”大扶贫工作格局、加快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进程、到2020年实现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目标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整村推进】  安排2.98亿元财政扶贫资金,在内蒙古366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启动实施了新一轮整村推进项目,其中国家级整村推进嘎查村140个,自治区级整村推进嘎查村226个,每个嘎查村投入超过300万元。

      【产业扶贫】  安排1.52亿元产业化扶贫资金,围绕自治区六大主导产业,重点支持了到村到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种养加特色产业的发展。

      【连片开发】  安排75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继续组织实施2010年已经启动的15个集中连片开发试点项目。

      【村级互助资金试点】  扩大贫困嘎查村级互助资金试点规模,投入4300万元在239个重点嘎查村开展了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投资数量和规模接近“十一五”时期五年的总和。

      【扶贫培训】  安排20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对农村牧区2万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和适用技术培训。安排200万元的资金开展扶贫系统和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13期,培训了1530人。

      【移民扶贫】  安排1.1亿元财政扶贫资金,启动实施第七期、53个旗县区扶贫移民项目55个。

      【老区建设】  安排3600万元的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支持革命老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扶贫项目建设,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在达茂旗开展支持革命老区整村推进项目试点,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实现了零的突破。

      【两项制度衔接】  在57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面推开“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4月21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启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各试点地区全部成立了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项经费,抽调专人积极开展工作。赤峰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不在本次试点范围内的旗县区也全部开展了试点工作。截止年底,对重点县的低保户、扶贫户进行建档立卡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

      【扶贫资金管理】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扶贫项目科学管理推进年”活动,规范了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认真落实扶贫资金报账制。以项目嘎查村为平台,开展了扶贫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把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互助资金进行内部整合,将整村推进资金集中用于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化资金集中用于扶持主导产业,互助资金重点解决贫困户生产经营性资金不足问题,起到了相互补充、互相促进的作用。开展了产业化整乡推进和移民产业化资金整合示范点项目建设。研究制定了科学、规范的资金分配体系,以当年预算资金为基数,提前安排下年度各类扶贫项目,较好解决了资金下达晚、项目落实慢的问题。初步建立了扶贫资金项目跟踪监测和验收制度,加强了项目的后续管理。开展对扶贫资金的监管检查和对盟市旗县扶贫工作的多因素综合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行业扶贫】  积极推动中直机关企业定点帮扶工作扩大规模、加大力度,22个国家机关定点帮扶全区2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投入帮扶资金物资超过1000万元。自治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兴安盟第二阶段工作稳步推进,制订了《自治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兴安盟贫困嘎查村工作2011-2015年实施方案》,围绕“226”(实施两项工程: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培育主导产业工程;筑牢两个基础:加强基层党组织和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基础、提高农牧民素质基础;推进“六进农家”工作:水、电、气、广播电视、村屯治理、文化活动卫生室进农家)目标任务,全区105个厅局(单位)投入帮扶点资金6654.65万元,延伸到旗县的帮扶资金2540.5万元,贫困嘎查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农牧民收入显著增加。自治区19个厅局重点帮扶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实施帮扶项目158个,实际到位资金6.04亿元,较好地促进了鄂、莫两旗的经济社会发展。

      【社会扶贫】  各地社会扶贫工作深入开展,重点嘎查村单位包扶和干部联系制度基本建立。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呼伦贝尔市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帮扶责任,取得了突出成效。鄂尔多斯市对口帮扶兴安盟成效显著,京蒙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深入开展。组织动员社会各界进村入户开展结对帮扶。积极探索民营企业、非政府组织等参与扶贫开发的途径和方式。

      【定点帮扶】  内蒙古扶贫办为兴安盟扎赉特旗金山嘎查帮扶点投入资金290万元,购置地膜17吨,在3400亩田地实施覆膜玉米种植,每亩增产约400斤,使全嘎查牧民增收140万元;新打机电井29眼,对3000亩旱田实施节水灌溉工程,确保稳产增产;购进育肥牛68头,逐步培育育肥牛产业;购买收割机、饲草粉碎机、钩机、拖拉机等农机具供嘎查牧民使用;改扩建砖窑1座,增加嘎查集体收入;投入30万元,成立了互助资金合作社,解决贫困户生产急需贷款难的问题。

      【创先争优共建】  2月28日,国务院扶贫办国际合作和社会扶贫司党支部与内蒙古扶贫办机关党委在呼和浩特举行开展创先争优共建活动启动仪式,双方签署了共建工作协议,还就共建活动有关具体工作等进行了座谈。双方开展共建活动,是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生动实践,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有益探索,是以党建带扶贫,以扶贫促党建的重要平台,对于新阶段党的建设、扶贫开发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扶贫开发成就展】  由国务院扶贫办等国家有关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同主办的新世纪中国农村扶贫开发成就展于6月10日在北京开幕。内蒙古自治区在地方馆展区设有独立展位,展示自治区10年来扶贫开发取得的辉煌成就。此次展览中,自治区扶贫办被评为全国新世纪中国农村扶贫开发成就展先进集体,荣获协作贡献奖。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试点】  8月,包头市达茂旗获得内蒙古第一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整村推进项目实施主体资格。此次规划实施的达茂旗乌克镇革命老区彩票公益金连片开发项目,共涉及10个行政村、108个自然村的6180户、20384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浇地开发、种植业、养殖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项目总投资3510万元,实施完成后,每年可纯增收益1075万元。其中种植业增收953万元,养殖业增收122万元,人均增收530元。

      【扶贫宣传】  结合新世纪扶贫开发成果展、《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颁布实施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召开,充分利用主要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扶贫简报、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宣传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反映扶贫开发工作进展情况,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支持扶贫开发事业的良好氛围,为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奠定了良好基础。

      【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  4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内机编发[2011]70号),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培训中心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主要职能:承担全区扶贫开发贫困监测、相关统计数据的调查、收集和统计分析工作;协助办机关开展全区扶贫网络信息建设和管理;开展自治区扶贫系统和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任务;承担扶贫开发项目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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