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扶贫

      【概述】  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在“十二五”开局之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要求,把加强贫困地区环境保护作为环保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以综合治理改善环境质量,以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以人才培训夯实发展基础,加快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创新环保扶贫体制机制,行业扶贫和定点扶贫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统筹规划与政策支持】  2011年,国务院召开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批准实施《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把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作为“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任务之一,对以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重点的区域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作出了部署,环保扶贫工作进入与环保重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的新阶段。加强西部贫困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策支持,出台《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将除核与辐射、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以及社会事业类和新建汽车整车建设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境保护部审查通过的年产500万吨以下规模的煤炭开发项目、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下放审批权限。同时,积极推动和提早介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时审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把水利、交通和城乡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摆在优先位置,加快推进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流域领域污染防治】  2011年,环境保护部会同水利部等四部委联合编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流域规划》),规划范围包括海河、淮河、辽河、巢湖、滇池、松花江、黄河中上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等流域,覆盖了我国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四省藏区、六盘山区等8个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流域规划》支持贫困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业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将有效改善贫困地区水环境质量。结合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对贫困地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予以支持。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1年,环境保护部组织编制《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将14个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纳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布局区域,联合财政部下达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40亿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作为支持重点,通过开展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集中整治一批村庄,使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生态建设与保护】  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印发《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联合财政部对贫困地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予以支持。推动贫困地区开展农村生态示范建设,支持创建了一批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树立了一些农村生态示范建设的典型。配合财政部通过中央财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对贫困地区生态功能保护予以支持,组织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督促贫困地区县级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结合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湖北省利川市、贵州省三都县、云南省玉龙县和陕西省太白县等5个地区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示范区建设试点,探索统筹生态保护与减贫新路子。

      【环保人才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西部贫困地区环保人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2011年,环境保护部先后举办两期环保系统和政府法制系统培训班,举办三期全国地市级、县级环境监测站长培训班,指导基层和基层联系点完成49期各类环境监测技术培训班,举办一期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班,为西部贫困地区培训环保人才300余人次。按照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疆工作会议要求,2011年,环境保护部选派了26名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能吃苦、肯干事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援疆。

      【环保能力建设】  2011年,环境保护部组织实施第二阶段基层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支持贫困地区县级环保部门业务用房建设,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上予以倾斜。对931个县区级环境监察机构予以支持,中西部所有县区级监察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继续支持监测站达标建设,宁夏、青海、海南、吉林、重庆等5省(区、市)所有县级监测站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定点扶贫】  制定《环境保护部2011年定点扶贫工作要点》和《〈环境保护部2011年定点扶贫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指导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简称“围场县”)、隆化县编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以及农村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帮助围场县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组织开展“坝上地区自然保护区有机食品开发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安排543万元支持围场县承德嘉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3000吨万寿菊颗粒生产废水处理工程,安排近500万元支持红松洼、滦河上游、茅荆坝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配合财政部安排“阴山北麓-浑善达克沙地防风固沙区”覆盖的围场县等中央财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3.5亿元,安排围场、隆化两县各150万元建设基层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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