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关于扶贫开发的有关论述

      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扶贫标准大幅提升……(关于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十年的基本总结)

      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扶贫对象大幅减少……(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

      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采取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胡锦涛同志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资料来源:新华网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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