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扶贫开发

      【概述】 2012年,是湖北省扶贫开发开启新征程的一年。召开了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新十年扶贫开发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第十次党代会将扶贫开发纳入“幸福湖北”建设重要内容,作为十个确保任务之首强力推进;明确将湖北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和幕阜山片区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锁定819.6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定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两轮驱动,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进村入户同步推进,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扶贫开发与环境保护统筹兼顾的方略,扶贫开发顶层设计全面完成。2012年,完成了50.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温饱与脱贫问题,启动重点县300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完成309个老区村和200个插花贫困村的重点扶持工作任务;扶贫搬迁10248户、40992人,超计划2.48%;“雨露计划”转移培训51411人,超计划2.8%;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老区贫困地区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湖北省扶贫工作得到国家充分肯定,在全国扶贫开发和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两项考核中荣获“双A”。

      【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  湖北省扶贫办和省发改委组建片区规划编制专班。规划编制坚持“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思路,圆满完成了四个片区省级规划编制工作任务。成立了高规格的片区攻坚领导小组。创新了省领导联系片区、省直单位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片区扶贫机制。省委、省政府出台专项支持政策和措施,每个片区出台1个指导意见,“真金白银”扶持,每年每个片区县可增加综合扶贫投入3-5亿元。建立产业发展基金,每年拿出50亿元专门支持四个片区产业发展。省直部门在政策制定、资金安排、项目摆布上对片区实行倾斜,扶贫资金增量集中投向片区。

      2012年,四个片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854.27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89.0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21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4%、15.8%、17.5%。

      【整村推进】   按照整合资源、集中投入的要求,对2012年启动的300个整村推进村,共整合投入项目资金9.1482亿元,村平完成投资305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投入3.25亿元,村平投入108.5万元。300个村发展种植业完成30.3万亩,占规划任务的102%;发展养殖业158万羊单位,占规划任务的103%;兴修维修公路1700千米,占规划任务的105%;建设农田水利900处,占规划任务的109%;完成农村环境整治1248处,占规划任务的100%。

      通过实施整村推进,300个村贫困人口由2011年底的22.18万人减少到2012年底的10.9万人,共减少贫困人口11.32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1年底的45%下降到22%。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1年底的3120元增加到2012年底的3874元,人均增收754元。

      【产业扶贫】  坚持将产业扶贫作为扶贫到户、提高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贫困户脱贫增收的重要途径,大力推进。继续深入推行扶贫项目贷款贴息工作机制,将扶贫贷款贴息审批权下放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各县按照省下达的扶贫项目贷款贴息额度自主选择贴息企业和贴息额度。全省安排扶贫项目贷款贴息资金近1亿元,拉动项目贷款资金30亿元。安排扶贫到户小额贷款贴息资金1125 万元,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当年获得贷款22500万元,较好解决了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生产缺资金的问题。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190万元,在201个村开展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全省贫困地区已建成特色农业基地1800多万亩。

      【易地扶贫搬迁】  遵循政府引导、农户自愿、因地制宜、择贫搬迁的原则,大力实施扶贫搬迁。坚持扶贫搬迁与整村推进、农业基地开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促进转移就业相结合,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坚持扶贫搬迁对象实名制,搬迁对象切实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真正解决生存条件恶劣地区贫困户的生产生活问题。在部分重点县推行“一卡通”方式,将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直接兑现给搬迁贫困户,确保资金安全和对象的瞄准性。坚持扶贫搬迁资金整合,通过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民族发展资金,为扶贫搬迁提供了资金保障。此外,各地还采取部门帮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借一点、亲友凑一点和村组帮工帮料等办法,解决了贫困农户搬迁资金不足的问题。2012年,全省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8000万元,扶贫搬迁10248户、40992人,超计划2.48%,解决了搬迁贫困户的稳定脱贫与长远发展问题。

      【雨露计划】  以促进扶贫对象稳定就业为核心,坚持“计划指导、资金到县、培训到户、直补到人、部门协作、全程监管”的原则,按照“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农户申请、部门审核、社会公示、确认对象和资金拨付”等工作程序,积极实施雨露计划,抓好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2012年,投入雨露计划补助资金5000万元,补助标准人均1000元,“雨露计划”转移培训51411人,超计划2.8%。

      围绕扶贫开发重点工作,2012年举办扶贫干部培训班21期,培训各级各类扶贫干部2100多人,超过计划培训任务1/3。其中,培训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176人,重点贫困村支部书记937人,专项扶扶贫管理干部383人,行业扶贫干部55人,“三支一扶”基层扶贫助理281人;组织湖北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党政领导干部、扶贫系统干部和重点村主职干部参加国家培训130余人次;承接、组织64名非洲扶贫官员来湖北省培训和现场考察。

      【老区建设】   2012年安排重点老区乡镇扶持资金9270万元,插花贫困乡镇扶持资金5551万元,对309个省定重点老区乡镇和200个省定重点插花贫困乡镇,每个乡镇各选择1个贫困村参照整村推进的做法进行重点扶持。309个老区贫困村,共实施项目1244个; 200个插花贫困村,共实施项目658个。省财政新增4000万元老区和插花扶贫资金,采取竞争方式,确定12个重点老区乡镇和4个插花贫困乡镇实行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每个片区安排扶持资金250万元。

      【脱贫奔小康试点】  2012年是湖北省脱贫奔小康试点工作的第四年。试点工作坚持高位推进、规划先行、产业支撑、项目牵引、政策支持、定点帮扶、试点示范等实施路径,力争建成片区扶贫攻坚的亮点、示范和样板。2012年,7个试点县市项目总投资达380.33亿元,比2011年增长68.72%,增幅为历年最高水平;7县市共完成项目投资393.04亿元,占全年计划总投资的103.34%;省直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专项行业支持政策,共安排政策性专项资金28.88亿元(其中贴息贷款7亿元),较上年增长23.96%。2012年,7县市地区生产总值477.66亿元,较上年增长13.9%;工业增加值143.18亿元,较上年增长22.2%;固定资产投资485.34亿元,较上年增长41.5%;财政总收入47.11亿元,较上年增长23.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28.4亿元,较上年增长28.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8.1亿元,较上年增长18.5%;农民人均纯收入5320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4501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4%和13.2%,多项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连片开发试点】  2010年,宣恩、郧县、罗田、秭归4个县,被国家确定为“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县。4县共投入资金34095.4万元,占规划投资的135%,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4000万元,部门投入及社会帮扶资金2889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5792万元,11538户农户得到有效扶持,直接受益贫困户3055户。实施产业开发、基础设施、村庄整治、社会事业等建设项目,促进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641元,贫困户增收1356元。

      【中央彩票公益金试点】  2012年,英山县、巴东县、房县3个县启动了中央彩票公益金试点工作,3个县试点规划项目557个,资金总投入10755.2万元,正按照进度实施试点项目建设。

      【村级互助资金试点】  2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共有201个村开展了试点工作,试点村总户数83609

      户,其中贫困人口39486户。全省扶贫互助资金累计总规模已达3804.1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90万元(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620万元,省级财政扶贫资金570万元),农户入社交纳资金442.91万元、其他资金171.24万元。全省累计发放借款7819.62万元,其中贫困户借款5105.54万元,带动9364户农户增收、1592户贫困户脱贫。

      【行业扶贫】  坚持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特色支柱产业、发展社会事业、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行业扶贫的重点,整合资源,实行目标化管理,合力推进贫困地区发展。2012年,湖北省直相关部门投入到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行业扶贫资金共达535.8亿元,比2011年增加259.8亿元,增长94.1%。

      【社会扶贫】 坚持将建立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帮扶机制作为社会扶贫的重点,实行机制化管理,奏响扶贫开发大合唱。农业部、水利部、科技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电网公司、中铝公司、恒天集团公司等7个中直单位定点帮扶13个重点县,直接投入帮扶资金和物资折款4648万元,帮助引进各类资金20080万元,帮助引进项目37个,引进技术10项,引进人才6名,培训5015人次。

      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驻汉部队团以上单位在红安、麻城革命老区开展扶贫参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驻军帮扶红安、麻城革命老区联席会议。近三年省军区累计捐款1260万元,扩建、新建希望小学45所,定点帮扶1190 位伤残军人和军烈属,救济近万名贫困群众。驻鄂部队和武警官兵、军队院校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发展。2012年,驻鄂部队投入帮扶资金440万元。

      省委统战部联合省工商联、省国资委、省扶贫办实施“千企帮千村”扶贫工程,积极组织3057家民营企业到贫困村兴建基地、联办企业,实现双赢。共帮扶2687个贫困村,帮扶项目2693个,落实资金43.616亿元。其中,重点组织1819家国有和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直接投入、引进、捐助资金共计6.7亿元。

      2011—2012年,湖北省社会各界通过省慈善总会广泛参与安老、扶幼、助学、济困、救灾等慈善活动,累计捐赠款物5.84亿元,受益困难群众超过50万人次。省扶贫开发协会发动会员企业和团体投入3亿元资金和物质用于扶贫开发。省老促会接受和实际捐赠扶贫基金87万元。

      省直党政群机关105家单位参与定点帮扶,直接投入扶持资金和物资折款85305万元,帮助引进各类资金79200万元,引进项目1311个,引进技术126项,引进人才271名,组织劳务输出62708人。17个市(州)直单位直接投入扶持资金和物资折款45586万元,帮助引进各类资金44116万元,引进项目2315个,引进技术593项,引进人才3471名,组织劳务输出84753人。全省各县直单位直接投入扶持资金和物资折款4.8亿元,帮助引进各类资金5.27亿元,引进项目3337个,引进技术862项,引进人才1347名,组织劳务输出371886人。

      【扶贫资金管理】  根据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湖北实际,修改完善了《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将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因素修定为“贫困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财政收入、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绩效考评因素”五项因素。资金分配因素权重为4:3:1:1:1。

      为加强扶贫开发精细化管理,实现专项扶贫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实现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得到的实惠最大化,实现扶贫队伍整体形象提升和安全保障最大化,制定出台了整村推进、扶贫搬迁、雨露计划转移培训、扶贫贴息贷款、小额贷款扶贫贴息、老区和插花贫困专项扶贫项目管理等六个试行办法,实现“权力下放、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强化监管、提高效率、确保安全”。依据扶贫开发规划,加强了扶贫项目库建设,建立了一整套项目形成参与机制。各地在选择财政扶贫项目时,实行群众参与、民主决策的办法。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度,将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和扶贫绩效考评结果在“湖北扶贫网”上公示公开。同时,各市、县级扶贫办采取多种方式,将扶贫资金项目在当地主要媒体和乡、村政务公开栏上公示。对各地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查找问题,完善制度,防范风险。扎实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活动。

      【扶贫调研】  2012年,全省扶贫系统共撰写了100余篇调研报告。其中,有16篇调研报告得到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撰写的湖北武陵山、秦巴山、大别山、幕阜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形势分析等报告在湖北日报全文发表;撰写的《关于湖北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定居转移的调查与思考》、《县域经济发展与扶贫开发》等调研文章,开展《促进湖北武陵山试验区上升国家战略研究》、《扶贫开发与社会和谐稳定研究》等课题研究,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继续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基层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报告80多篇,部分调研成果已经转化为省委、省政府的扶贫工作决策。

      (湖北省扶贫办 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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