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扶贫开发

      【概述】  2012年是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关键一年。这一年,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在安徽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务院扶贫办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部署和吴邦国委员长视察大别山革命老区重要讲话精神,以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大别山片区和省连片扶贫开发区域皖北地区为主战场,以实施“千村整推工程”为主抓手,大力实施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战略,扶贫工作成效明显。2012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126051万元,完成995个重点村的整村推进任务,完成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3.3万人、实施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资助1.35万人,培训农业实用技术14.34万人次。贫困人口减少111万,减幅14.1%;2012年全省20个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超出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

      【扶贫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扎实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2012年,全省出台了一系列扶贫开发文件,政策体系和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主要有《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皖发〔2012〕3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扶贫开发的若干政策意见》(皖发〔2012〕1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十二五”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的通知》(皖政秘〔2012〕125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2〕29号)、《安徽省“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纲要》(皖政办〔2012〕16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领导和省直机关单位扶贫联系点的通知》(厅〔2012〕20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实行)的通知》(厅〔2012〕42号)等。

      【扶贫会议】  2012年,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不同层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门研究扶贫开发工作。2012年6月27日在合肥召开了高规格的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全省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进行部署。

      【重点县调整】  2012年,完成了重点县的调整工作。根据国家“出一进一、逐步减少”的调整原则,保持30个重点县总量不变,其中国家重点县19个(利辛县、阜南县、颍上县、临泉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阜阳市颍东区、六安市裕安区、舒城县、石台县)、省重点县11个(亳州市谯城区、涡阳县、蒙城县、宿州市埇桥区、怀远县、阜阳市颍泉区、阜阳市颍州区、太和县、界首市、定远县、六安市金安区)。调出国家重点县5个(长丰县、霍山县、无为县、泾县、枞阳县)、省重点县7个(凤台县、淮南市潘集区、绩溪县、郎溪县、歙县、休宁县、祁门县)

      【片区攻坚】  把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大别山片区(利辛县、阜南县、颍上县、临泉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望江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和省级连片扶贫开发皖北地区作为安徽省扶贫攻坚重点区域,举全省之力,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根据国家要求,编制《安徽省大别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

      【整村推进】  下发《关于下达2012年扶贫开发“千村整推”工程重点村名单的通知》,按照“村为单元、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分工实施”的原则,2012年安排整村推进项目5437个,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65049万元, 995个整村推进重点村基本达到了“六通”、“十二有”标准。

      【雨露计划】  2012年全省用于雨露计划资金6660万元,全年完成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3.3万人次,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4.34万人次,完成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资助1.35万人。另外,安徽与碧桂园集团合作的培训项目已经全部完成,碧桂园集团捐赠资金2500万元,在安徽培训农村退伍士兵9100人,转移率达95%。同时,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有效开展。临泉县、枞阳县、寿县、舒城县四个试点县共发放资金2740.2万元,补助贫困学生18268人。

      【产业扶贫】  一是大力推进扶贫贴息贷款制度改革,全面放开承贷金融机构,增加财政贴息投入量,重点扶持各级扶贫龙头企业。2012年共安排财政贴息资金2643万元,扶持各类企业276家 。同时,安排小额到户贴息资金950万元,支持贫困户发展农业生产。二是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互助资金】  到2012年底,全省建立贫困村扶贫互助社1935个,入社农户达113929户(其中贫困户57653户),互助资金总额22601万元,累计发放资金45479万元,借款农户达70095户(其中贫困户35907户)。

      【试点项目】  指导和督促岳西县完成彩票公益金项目的工程设计和招投标,全面推进项目实施,基本完成年度资金计划和项目实施任务。2012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0多万元,启动石台县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连片开发。继续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圆满完成阜南县、利辛县、潜山县、泾县等4个县的连片开发试点项目。

      【社会扶贫】  继续坚持省级领导干部联系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制度。随着省级领导同志的职务变动,及时对变动职务的省级领导联系点进行了调整和跟进,同时,对240多个省直单位扶贫联系点进行了调整;积极探索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途径和方法,开展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结对贫困村扶贫活动,实行扶贫帮扶责任制,不达标不脱钩;积极参与“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聘、农村妇女双学双比以及爱心包裹、母婴平安、革命老区大学生助学项目等工作。

      【行业扶贫】建立行业扶贫责任制,把行业扶贫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分解到各个行业部门,行业部门结合各自业务职能,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2012年,省相关行业部门对大别山片区和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投入达38.675751亿元,比上年增长21.4%。

      【抓金寨促全省扶贫开发】2012年6月18—21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到安徽省金寨县开展扶贫调研。全国人大提出“三个集中”帮扶金寨,随后,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抓金寨、促全省扶贫开发”重大部署,全力打好新一轮全省扶贫开发攻坚战。专门成立了省抓金寨促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扶贫资金投入及监管】逐步增加省级财政投入,规定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占中央安排到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比例不低于40%,年增长幅度不低于10%;市、县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并保持逐年增长。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方式,重点支持大别山片区县,集中投向实施“千村整推工程”的贫困村。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抓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效益。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和贪污扶贫资金行为。

      【贫困监测】2012年,省扶贫办会同省调查总队,在全省范围内,对农村贫困家庭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按照2300元新的标准,2011年全省农村贫困家庭253.8万户,贫困人口(含五保户)790.24万人,贫困发生率14.7%。其中,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大别山片区县农村贫困人口79.87万户、285万人,贫困发生率22.5%。

      (安徽省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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