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良同志在开发性金融扶贫研修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因为天气原因,我们未能如期抵达铜仁,在湖南长沙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与大家交流研讨,对此深表歉意!
贵州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三位领导同志专门出席今天上午的会议。铜仁市委市政府为会议做了精心的准备安排,在此也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国家开发银行贵州分行、湖南分行为确保今天上午电视电话会议的顺利召开,付出了辛苦工作,也一并向他们表示感谢!
这 次会议是我办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举办的,主要目的是总结交流近年来扶贫金融合作的经验,现场参观学习贵州省扶贫金融合作模式的做法,研究探讨进一步发挥扶 贫资金黏合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参与扶贫开发的有效机制。昨天,大家参观了印江县食用菌和茶叶生产基地,对贵州省金融合作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贵州省委省 政府对扶贫开发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总结创造了许多宝贵的经验。贵州省与国家开发银行开展了开发性、开放性 扶贫金融合作就是其中一大亮点!刚才,刘远坤副省长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铜仁市项目试点的三县一市、贵州省分行和贵州省扶贫办的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听后很 受启发。袁力副行长的讲话,全面总结了国开行参与扶贫开发的情况,重点阐述了开发性扶贫的背景、理念和具体的经验做法,强调了开展金融扶贫合作的重要性, 字里行间饱含着对扶贫开发事业的热情和贫困群众的感情。同时,从国开行与贫困地区的实际出发,提出了下一步做好开发性金融扶贫的意见。袁行长的讲话站位很 高、立意很深、讲的很实,既有很强的针对性,又有具体的可操作性,非常符合贫困地区的实际,我完全赞同。希望参加会议的扶贫系统的同志要认真学习,深刻领 会。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务院扶贫办,对国开行长期以来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积极支持表示诚挚地感谢!
下面,结合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最近一个时期中央领导关于扶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重就产业扶贫与金融扶贫相结合,推动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产业扶贫是新阶段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 翻一番,扶贫对象大幅减少,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要求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扶 持力度,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总体均等化。要实现上述宏伟目标,最难啃的“硬骨头”在贫困地区,特别是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 地区。据最新统计,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到2012年年底,全国还有扶贫对象9899万人,占农村户籍人口的10.2%。2012年,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839元,仅为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61.4%;片区贫困发生率为24.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4.2个百分点。
新 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贫困地区的发展,极其关心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今年元旦和春节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到河北省阜平县和甘肃省渭源县、东乡族自治 县;李克强总理分别到湖北省恩施州和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专题调研扶贫开发。两会之后,俞正声主席到贵州遵义、毕节考察扶贫工作。汪洋副总理到国务院工作以 后,第一次出差就是利用清明节假期到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县进村入户调研扶贫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在上述的调研考察期间,陆续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
习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 农工作是重中之重,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在三农工作中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中之重。”总书记在十八届二中全会上进一步强调指出:“贫穷不 是社会主义,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长期得不到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
汪 洋副总理在甘肃调研时强调,现在中国的发展已经到了先富帮后富的重要阶段,实现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这才是社会主义。从根本上讲,扶贫开发体现了社 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与制度设计,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真正做到全党扶贫、全国扶贫、全社会扶贫。在继续高度重视主导作用的同时,也要注重 发挥社会和市场的作用。
新 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内涵的深刻阐述,是对十八大精神的新阐释,是对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再动员,进一步宣示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 程中,要把扶贫开发事业提到一个新高度、推进到一个新水平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对我们做好新时期产业扶贫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按 照新十年扶贫纲要确定的目标,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主要任务就是努力实现贫困人口的“两不愁、三保障”,通过各种帮扶政策和措施,鼓励和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扶贫 对象通过自身努力脱贫致富。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靠两条:一是要努力提高劳动者的基本素质,帮助他们有能力有机会参与到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二是要积极开 发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提高贫困地区农业现代化水平。新十年扶贫纲要明确提出了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目标,即到2015年,贫困户力争实现一户一项增收项目,到2020年, 贫困地区初步构建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在行业扶贫任务中,要求加强农林牧渔产业指导,加强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围绕主导产品、名牌产 品、优势产品,大力扶持建设各类批发市场和边贸市场。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合理开发当地资源,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承接产业转进,调整产业结构,增强贫 困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在专项扶贫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优势,推广先进的实用技术,培植壮大特色支柱产业,大力推进旅游扶贫。促 进产业调整,通过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互助资金组织,带动和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引导和支持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贫困农户增收。我们 要认真贯彻新十年扶贫纲要的基本精神,进一步提高产业化扶贫对实现新阶段扶贫开发目标重要性的认识,投入更多的精力抓产业扶贫,在更大的范围内聚集产业扶 贫的资源,在更高的层次破解产业扶贫的难题,在更宽的领域构建产业扶贫新的工作格局。
二、金融扶贫是推进产业扶贫的重要保障
金融是经济活动的血液,是扶贫开发的重要支撑力量,也是产业扶贫必不可少的条件。长期以来,在推进产业扶贫的过程中,全国扶贫系统和有关部委、金融部门积极探索多种形式金融扶贫的方式, 解决贫困地区企业和贫困农户贷款难的问题。
(一)不断深化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
2008年 国务院扶贫办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全面改革扶贫贷款贴息管理制度。一是放开贷款规模,在中央下达贴息资金计划及所引导的贷款规模基础上,各省、县 可根据扶贫贷款需求,自主增加贴息资金数量,扩大贷款规模。二是自主选择金融机构,试点省、县自主选择参与扶贫开发的金融机构,承担扶贫贴息贷款的任务,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扩大信贷资金的来源。三是下放贴息结算层次,灵活选择贴息对象。中央将贴息资金直接安排到省,其中到户贷款贴息资金 安排到县,由省和县扶贫与财政部门、金融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结算贴息。四是遵循市场机制确定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根据央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系数结合当 地实际,自行确定具体贷款的利率。按照年息5%对到户贷款,按3%对项目贷款予以贴息。改革五年以来,扶贫贴息贷款总量大幅增加,5年共安排了1800亿元;承贷机构多元化的局面也基本形成,贷款的结构进一步优化。2011年,种养业和产业化项目的贷款占贷款总量的90%左右,比改革前提高了50个左右的百分点。
(二)深入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
2006年以来,我办和财政部联合开展了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该试点是以财政专项资金为引导,以村民自愿缴纳一定数额的互助金为依托,以其他资金为补充,按照“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原则,在特定区域建立生产发展资金。截至2012年底,全国累计有1339个县,17700个村开展了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资金总规模40.93亿 元。互助资金在有效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缺失,缓解贫困农户发展资金短缺困难,加快贫困户增收减贫步伐;激发贫困农民自我发展、自主创业热情,促进贫困人口能 力素质提高;培育贫困户协作意识、诚信意识和市场意识;创新财政服务资金的使用方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基层民主建设与社区和平、和谐发展等方面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大力支持扶贫小额信贷发展
目前,全国规模较大、影响较广、管理较为规范的是中国扶贫基金会实施的小额信贷扶贫项目。从1996年开始,中国扶贫基金会在贫困地区实施小额信贷项目,该项目的目标是通过对贫困农户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信贷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2008年, 中国扶贫基金会成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门负责管理和实施小额信贷项目,标志着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试点已进入专业小额信贷机构的阶段。我办支持中国扶贫基 金会与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的合作,从这些银行批发资金,通过各省县的分支机构给贫困农户提供小额贷款。2001年,我办积极协调财政部,安排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亿元作为质押金支持中国扶贫基金会,从国家开发银行获得5亿元批发贷款的授信额度,这样不仅解决了小额信贷项目的资金来源问题,还有效地解决了商业银行难以直接服务于贫困农户的难题。截至2012年底,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项目覆盖全国14个省,63个扶贫工作重点县、重灾区,累计发放农户小额贷款49.2万笔,36.8亿元,总体还款率高达99%以上。目前,项目贷款余额8.6亿元,有效贷款客户13万户,户均贷款余额6552元,逾期30天以上的风险贷款率仅为0.23%。
(四)努力寻求金融扶贫合作
2006年以来,我办先后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口行)积极开展金融扶贫合作。希望通过发挥政策性国有银行的优势,破解贫困地区金融缺失、扶贫龙头企业和贫困农户贷款难问题。经过6年多的探索,目前已总结出一些比较好的经验与做法。开展金融合作以来,我办与开行、口行的合作关系越来越密切,合作业务量不断增长,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有关省区市也与国家开发银行、地方性金融机构开展了不同方式、不同层面的合作。
尽管在金融扶贫方面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进行了一些有效的探索,但是从总体上看,目前贫困地区金融扶贫还严重滞后,企业和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缓解与解决,产业化扶贫受到金融服务瓶颈的较大制约。一是可贷资金总体规模偏小,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数据显示,2012年度,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7.62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26.2%,农村贷款余额为14.5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21.6%,农户贷款余额为3.62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5.4%。 其中安排到贫困地区贫困农户的更少,远远不能满足贫困地区,特别是贫困农户的需要。二是金融机构寻求利润最大化,为规避风险贷款门槛高、审批程序多、手续 比较繁杂,导致农户和企业很难满足条件获得贷款。三是相关政策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无论是扶贫小额信贷机构还是农村信用合作组织,扶贫系统开展的贫困村互 助社都存在着性质不清、法律属性不明、监管缺失等问题。
新 十年国家扶贫纲要明确要求,“继续完善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积极推动贫困地区金融产品的服务方式创新,努力开展小额信用贷款,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 的资金需求,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项目,尽快实现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全覆盖,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发展,多方面拓宽贫困地区融资渠道,鼓励和支 持贫困地区县级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信贷资金70%以上留在当地使用。积极发 展农村保险事业,鼓励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建立基层服务网点,完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措施。针对贫困地区特色主导产业,鼓励地方发展特色农业保险, 加强贫困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因此,不断完善和改进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不仅是新阶段扶贫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成为产业扶贫必须解决的当务之急。
三、加强扶贫金融合作,积极探索产业化扶贫的实现途径
做 好新阶段金融扶贫工作,既要坚持已有经验做法,又要坚持改革创新;既要坚持统筹兼顾,又要坚持突出重点。我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认真做好扶贫贴息 贷款管理体制改革、贫困村互助资金和小额信贷工作的同时,要把与国开行、口行等金融机构的扶贫金融合作提到重要日程,作为工作的重点,这是由新阶段扶贫开 发的形势和特点所决定的。从金融机构方面看,国开行等国有大型政策性银行,担负着国家支持重点行业发展的战略政策重任,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不仅有实力、 贷款规模大,而且政策性强,支持力度大。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些金融机构中,集聚着一大批优秀的人才,他们勤于实践,善于总结,能够在金融扶贫合作中,开拓 创新,为破解贫困地区贷款难的问题作出贡献。从贫困地区的情况看,经过几十年的扶持,经济社会发展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已经解决,一大 批特色优势产业初步形成,千万个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茁壮成长。我国扶贫开发的主要任务已经变为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 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在这种发展变化的过程中,贫困农户的能力与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其中,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大户、能人和致富带头人;贫困地区的 企业也在不断发育成长,对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壮大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出现了多层次的需求,因此,一方面我们要坚持互助资金、小额信贷的 扶贫方式,为千家万户贫困农户提供适合他们发展水平的小额金融服务;另一方面,我们也要与大型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为已经初步摆脱贫困,在致富道路上谋求发 展的农户、经济合作组织提供较大规模的贷款额度,为贫困地区的龙头企业提供更大规模的贷款支持。而这种服务只有和这样的金融机构合作,才有可能做得到、做 得好。正是在这种大的背景下,今年来我们和国开行、口行等开展了金融扶贫合作的试点。
早在2006年, 国务院扶贫办就与国开行签署了《长期金融合作协议》,国开行陆续在河北、山西等省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实施了一批养殖、住房及助学贷款项目,其贷款规模之 大,扶持力度之强,项目成效之好,都是空前的,极大地促进当地优势产业的发展,减贫效益非常明显,得到了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的热烈欢迎。更为难为 可贵的是,在扶持龙头企业的同时,国开行特别注重项目对贫困农户的覆盖与带动,一直在积极探索企业+基地+经济合作组织+农户等进村入户有效模式,用批发的方式解决零售的问题,最终使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受益。新十年扶贫纲要出台后,国开行及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把金融服务的重点放到了连片特困地区主战场,去年与贵州省政府签订了《开发性金融支持贵州省扶贫攻坚合作备忘录》, 确定“十二五”时期投入300亿元支持贵州扶贫开发,开展扶贫金融合作试点,积极探索用扶贫项目资金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连片特困地区,大型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联合推进扶贫产业规模发展的新路子。目前,国开行已向20个扶贫金融合作工作试点县提供融资授信37.4亿元,实际发展贷款6.88亿元,惠及的农户6367户,中小企业5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76家。同时推动试点县与开发银行拓宽合作领域,在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移民搬迁、社会发展等方面签署合作协议65亿元,落实贷款发放22.6亿 元。刚才,项目试点县、省扶贫办和开发行省分行都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总结,讲的很好,其经验我感到最主要的有四条:一是有效破解了扶贫产业的融资瓶颈,用有 限的财政扶贫资金撬动了金融资金,扩大了扶贫产业的信贷投资规模;二是“三合两分”的融资模式,凸显了政府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主导作用和对扶贫产业发展的 推动作用;三是“四台一会”的管理平台,强化了政府在扶贫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意识,也为政府帮助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增强信用提供了平台,有效防范了金 融风险,构筑了扶贫金融合作项目的风险“防控网”,解决了长期以来贷款难、担保难、金融部门“惜贷”等难题。四是贴息资金“直补到户”。落实了国家扶贫政 策直接惠及到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政策。“承贷承还”的市场机制,增强了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主体意识、市场意识,改变了长期以来无偿使用财 政扶贫资金的传统思维模式。
贵 州的开发性金融扶贫取得的成果,是国开行积极服务于国家扶贫战略、参与扶贫攻坚的一个缩影,在全国许多省市,国开行都有类似的经验和做法。这些合作取得的 成果、探索的经验非常宝贵,为我们进一步深化开发性的金融扶贫合作奠定了基础、开启了道路,扶贫部门在这个基础上按照“十八大”的精神和近一时期中央领导 的讲话要求,要努力在更高的层次、更广的领域继续深化与国开行的金融扶贫合作。思路初步有以下几点考虑。
一 是与国开行签订《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开发性金融扶贫合作协议》。上个月,我办开发指导司与国开行评审三局就此进行了专题会商,之后,我又专门主持研究了一 次。我们认为,开发性金融扶贫的实践在贵州取得了成效,在其他地方也应该积极探索。特别是片区产业扶贫规划编制工作即将全面完成,实施产业扶贫规划需要信 贷资金更大力度的支持。因此,我们把加强与国开行的合作列入了今年的重点工作。会后,开发指导司要抓紧与国开行评审三局进一步协商,加快工作步伐,争取尽 早完成协议的签署。
二 是逐步开展扶贫金融合作试点。在推动开发性金融扶贫合作过程中会涉及一些具体的政策问题,特别是财政金融方面的政策,我们将积极与财政部等部门沟通,共同 研究,促成共识,寻求突破。前不久,我陪同汪洋副总理在甘肃考察调研期间。汪洋副总理多次谈到农村金融改革问题,希望我们创新思路,在解决贫困地区企业和 贫困农户贷款难方面取得突破。下一步我们首先要深入总结完善国开行和贵州的试点经验,在全国选择若干省区县,例如在河北的阜平县、甘肃的积石山等县,逐步 开展试点。我办将和国开行共同指导试点县编制开发性金融扶贫融资方案,使试点工作能够切实按照市场导向和银行规则有序推进,也希望下一步开展试点的省区扶 贫部门要进一步金融扶贫合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与国开行密切配合,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与环境。
三 是在实践中逐步完善金融扶贫合作机制。金融扶贫合作要取得成效,就要形成一个有人谋事、有人干事的长效机制。我办已确定中国扶贫发展中心作为与国开行金融 扶贫合作的具体办事机构,发展中心要与国开行确定的对口部门建立紧密联系,确立双方职责,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信息交流,完善工作程序。下步确定开展试点省 的扶贫办也要加强领导,尽快建立与国开行相关分行的合作机制。
在 国开行和我办的共同努力下,在各地扶贫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开发性扶贫金融合作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局,取得了初步成果,形成了双方受益、互惠互赢、贫困地 区贫困农户得实惠的良好局面。我相信,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密切合作,上下齐心协力,一定能够不断开创扶贫金融合作工作的新局面。
谢谢大家!(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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