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扶贫开发

    【概述】2013年,江西省扶贫开发瞄准385万贫困人口,推进3400个贫困村村村庄整治、搬迁移民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产业扶贫,主攻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38个县扶贫攻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扶持产业发展步伐,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增收稳定增长,38个重点扶贫攻坚县农民人均收入达6556元,增长24.9%,高于全省农民人均收入增幅12.72个百分点(其中:17个国定特困片区县5797元,增长23.1%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268元,增长21.3%25个国定、省定特困片区县5341元,增长21.5%)。当年全省贫困人口由上年的385万人减少到328万人。

    【扶贫资金投入】2013年,江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16.75亿元,比上年增加2.34亿元,增长17%,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9.87亿元,比上年增加1.37亿元,增长16%;省财政配套专项扶贫资金6.88亿元,比上年增加1.03亿元,增长18%。全年相关部门和企业向38个扶贫攻坚重点联系县投入帮扶资金及物资折款10亿多元,新增贷款额度20.4亿元。落实原中央苏区中央预算内投资48亿元。省财政安排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特困片区产业扶贫发展资金5.3亿元,统筹资金50亿元支持片区县新农村点建设。

    【扶贫资金管理】科学构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2+14”制度框架,制定《扶贫和移民工作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将非省定考核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由各设区市部署,增强扶贫工作考核考评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制定《关于在推进扶贫和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加强专项资金项目风险防控的意见》。在两个文件的基础上,先后出台14项扶贫开发工作管理制度,对20项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风险点、防控措施,从省、设区市、县、乡、村5个层面,进行明确、分析和规范,构建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覆盖全面的扶贫开发工作管理制度体系。精心组织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及扶贫资金绩效考评,首次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部分县进行审计,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布置各地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审计。2013年,江西在全国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中被评为A级省份,获奖励资金2300万元;在全国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单位,获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通报表扬。

    【扶贫规划实施】整合力量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特困片区扶贫攻坚两大国家战略规划的实施,坚持以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以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省委、省政府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落实扶持政策和规划;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赣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分别由国务院、国家发改委批复出台;组织编制《江西省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12015年)》和《江西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产业扶贫规划(20112015年)》;组织安排相关市、县和省直单位做好52个中央部门和单位结对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31个县(市、区)的对接工作;协调民政部组织召开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会议。继续坚持“四个一”组合式扶贫机制,集中支持特困片区和中央苏区38个县扶贫攻坚。即省委常委、省政府领导及其他省级领导、驻赣部队军级领导到特困片区和中央苏区每人定点扶贫一个县,指导帮助特困片区县制定和实施好扶贫攻坚规划、中央苏区县制定和实施好发展振兴规划;每县安排一个综合实力较强的省直部门协助省级领导搞好定点扶贫;每县安排一个国有控股企业、实力较强企业配合省级领导开展定点扶贫;省财政预算连续10年每年每县安排100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扶持产业发展。

    【整村推进】开展贫困村整村推进(村庄整治)扶持改革。从2013年开始,贫困村整村推进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扶持单位由行政村向自然村下沉,分年、分批、分类扶持实施贫困村自然村点的村庄整治建设,当年全省贫困村安排1800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点、837个市县自建新农村点。对列入省级新农村建设点的贫困自然村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列入区市、县自建的新农村建设点的贫困自然村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5万元,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1亿元,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6.7亿元,全年投入贫困村的资金12.8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4亿元。指导各地编制村庄整治建设年度项目计划。督促指导正在实施的4个“中央彩票公益金整村推进试点”县和11个“中央彩票公益金创新试点”县按照国家要求开展试点工作。

    【易地扶贫搬迁】整合扶贫移民、以工代赈移民、生态移民、地质灾害避灾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等政策开展扶贫移民整体搬迁,启动搬迁移民扶贫进城镇进园区试点,2013年,全省搬迁移民扶贫投入3.88亿元,较上年增长59%。完成年度扶贫搬迁计划1481462900人,其中集中安置60877人,占搬迁人数的97%。完成农村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搬迁移民20517520人,完成计划的100%

    【搬迁移民扶贫进城镇进园区试点】2013年,开始选择部分县开展搬迁移民扶贫进城镇进园区试点,确立“以县为基本单位和平台,以县城为龙头,实行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基本框架,统筹推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围绕“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基本要求,坚持移民整体搬迁、梯度安置、差别化扶持、综合推进;施行“移民原有权益不伤害,现有权益可增加,未来权益可预期”的基本政策,切实保障搬迁移民合法权益;注重“规划引领、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基本方法;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帮扶”的基本原则,实现搬迁移民扶贫工作科学开展。

    【雨露计划】开展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和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两项试点,将雨露计划培训融入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加以改进,统筹安排扶贫和移民培训资金支持,重点实施贫困农户子女职业教育学历培训和贫困劳动力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2013年,江西省实际培训44548人,扣除国务院扶贫办下达的15560人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人数外,省本级实际培训28988人,为原计划人数的102.31%,其中:职业教育培训6986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22002人。全省雨露计划培训转移就业人数21061人,转移就业率95.72%

    【产业扶贫】强化以贫困户直接受益为导向的产业扶贫工作,印发《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产业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办法》,明确产业扶贫资金主要用于与贫困农户脱贫增收有直接关系的项目,确保产业扶贫资金真正扶贫扶弱。开展担保贷款产业扶贫试点工作;安排下达205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用于支持扶贫产业发展;推进互助资金试点,全省有404个贫困村开展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安排250万元新增试点资金用于奖励21个试点县50个试点村;组织申报扶贫金融合作试点项目,筛选2个项目上报国家。

    【统计监测】编制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基础资料,做好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审核、更新和维护。紧紧把握定对象、定政策、定措施、定责任、定目标的“五定”帮扶到户措施的要求,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农村扶贫帮扶到户工作的意见》。

    协助省统计调查部门,将贫困人口分布数测算到各县、乡、村,明确一次性完成识别工作的原则,启动全省范围的贫困户识别工作。做好已识别贫困人口的动态调整工作,进行重新调查核实和建档立卡。

    【定点扶贫】有10家中直单位定点扶贫江西2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实现重点县全覆盖。当年中直单位直接投入帮扶资金及物资折款1.78亿元。完善定点扶贫激励机制,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对2012年度省直(属)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联合省委组织部对2012年度省直单位定点包扶工作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

    指导各地以定点扶贫为主要载体,动员各级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开展各具特色的扶贫攻坚帮扶活动,全省各级定点扶贫3400个贫困村的帮扶单位共计5156个(其中:省级291个、市级997个、县级3868个),这些部门单位投入帮扶资金及物资折款近8.91亿。

    【扶贫开发工作会议】2013917日,在南昌市召开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会议全面部署新阶段扶贫攻坚,省委书记强卫、省长鹿心社、省委副书记尚勇出席并讲话。419日,在南昌市召开中直单位驻赣定点扶贫工作座谈会。41924日,商务部主办,中国国际扶贫中心承办的2013年发展中国家千年发展目标与可持续减贫官员研修班与会的各国代表在江西省实地考察。(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龚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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