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扶贫
【概述】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工作座谈会、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要求,把加强贫困地区环境保护作为环保重点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环境治理工程,努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健全环保扶贫开发工作机制,行业扶贫和定点扶贫各项工作取得进展。
【贫困地区生态建设与保护】2013年,联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推进计划”,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工作。结合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先后在内蒙古新巴尔虎右旗呼伦贝尔嘎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湖北省利川市、贵州省三都县、陕西省太白县和云南省玉龙县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试点工作,共计支持资金290万元,通过替代生计,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共赢模式。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发展,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自然保护区的投入力度,安排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7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含5个生物多样性保护试点项目)。配合财政部通过中央财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对贫困地区生态功能保护予以支持,组织开展环境质量考核,督促贫困地区县级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中将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纳入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地区。分别将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较多的甘肃、青海、新疆、山西、陕西等16个省(区)列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2013年,全国共15个省(区、市)纳入连片整治示范,安排中央财政资金42.5亿元,重点支持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方面,一批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推动《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实施,督促指导乡镇及农村地区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环境监管,并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作为重点流域、地下水污染防治和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重点内容。联合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及卫生计生委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促进水质达标,确保供水安全,对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定点扶贫】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工作有关要求,环境保护部联系河北省围场、隆化2个定点扶贫县实际,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2个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3年7月,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周建带队赴围场县、隆化县进行了扶贫调研,在隆化县召开环境保护部定点扶贫工作现场会,调研组看望了2个县环保局、监测站干部职工,实地勘察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机械林场、塞罕坝污水处理厂和御道口垃圾处置场选址、隆化县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监测执法业务用房等项目,与当地有关部门和干部职工进行了交流。支持自然保护区建设,2013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487万元支持塞罕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将河北省纳入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协调将围场、隆化2个县有关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在环保科普专项中拨付25万元支持围场、隆化两县开展环保科普活动,组织开展了环保宣传月、“感恩自然”环保主题征文和环保科普进社区等一系列活动,共设立永久性环保科普宣传牌15块、张贴环保宣传挂图150套、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和发放环保布袋10000个。组织北京育英学校和围场二中开展“中学生环保科普帮扶活动”,通过赠送环保宣传礼物、开展环保热点问题讨论和参观塞罕坝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并现场检测七星湖水质等活动,促使两校建立了长期的帮扶关系。加大人才交流支持力度,选派基本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年轻干部赴2县挂职,支持2个县经济社会发展,2013年继续从直属单位选派优秀干部赴围场、隆化挂职。(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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