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扶贫

    【概述】2013年,国土资源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扶贫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纳入部重点工作布局和绩效考核。58日,部长姜大明主持召开第3次部长办公会,专题听取扶贫工作汇报,要求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发挥国土资源部门优势,聚集全系统力量,从规划、政策、项目、资金和人才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国土资源部机关各司局和单位在出台政策、制定规划、开展试点等工作中,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推进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2122号),取得显著成效。

    国土资源部配合国务院扶贫办做好“燕山—太行山片区阜平试点”工作。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部长张少农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讲话传达稿的函》(国开办函〔20135号)上批示:“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学习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学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河北省阜平县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的函》(国土资厅函〔2013189号),提出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调整、重大项目用地等7个方面的支持措施,选派1名机关司局副处级干部到阜平县挂职副县长,为阜平县单列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00亩,拨付扶贫工作经费50万元支持阜平县援建希望小学。国土资源部还确定将全国模范国土资源所所长韦寿增的家乡——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作为扶贫联系点,落实了支持靖西县的具体措施和项目,支持开展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追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00亩,实施了“兴地富民”土地整治项目,有效地支持了靖西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国土资源部扶贫办被国务院扶贫办评为“中央国家机关等单位定点扶贫先进集体”。

    【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实施】国土资源部作为乌蒙山片区的联系单位,履行“调查研究、联系沟通、督促指导”的片区联系单位职责,推进《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的组织实施。

    1.督促片区3省完成省县级实施规划。四川、贵州、云南省级实施规划已经报国务院扶贫办备案审查,3省乌蒙山片区县级实施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参加国务院扶贫办组织召开的部分片区省级实施规划评审会,就云南、贵州、四川省级实施规划提出了修改意见。同时,汇总了乌蒙山片区10个市(州)38个县(市)编制和落实省、县级实施规划过程中需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支持的事项。

    2.启动基层扶贫联系点工作。印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国土资源部乌蒙山片区基层扶贫联系点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3532号),乌蒙山片区10个市(州)分别由部领导联系,38个县(市)分别由部机关司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和部其他直属单位联系。2013年,32个司局和单位到扶贫联系点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3.协调部际联系会议成员单位落实支持措施。乌蒙山片区部际联系会议第一次会议后,国土资源部协调35个部委和单位就3个省提出的53项需要支持的事项予以落实,并将各部委的支持意见分别反馈给3个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3月底,国土资源部向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去函了解协调落实情况。

    4.结合乌蒙山片区扶贫开发工作实际需要举办培训班。乌蒙山片区3个省10个市(州)38个县(市、区)扶贫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共193人参加培训。

    5.发挥部门优势,给予重点倾斜。给予建设用地指标倾斜,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求。2013年,在调剂追加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时,对乌蒙山片区38个贫困县(市、区)分别安排计划指标300亩。加大乌蒙山片区地质调查力度,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中国地质调查局编制实施了《乌蒙山片区地质调查规划(20132020年)》,2013年设置区域地质调查、特色农业区土地质量调查等工作项目19个,投入经费7510万元。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找水打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按因素法切块部分向四川省、云南省和贵州省倾斜。经国务院同意,2013年起连续8年每年安排10亿元,用于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组织编制《乌蒙山区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总体方案(20132015)》,计划利用3年时间,在乌蒙山片区完成38个图幅的15万水文地质调查,在严重缺水地区打井152眼,预计可解决100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

    批复同意《贵州省毕节市国土资源差别化政策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试点内容涵盖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防治等9个方面内容。积极落实四川省凉山州提出的需要有关部委支持的事项,以及需要国土资源部给予支持的10个问题。

    实施人才支持,从部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选派了1名司局级和4名处级扶贫挂职干部,分别到贵州省毕节市、四川省凉山州和宜宾市、云南省楚雄州和昭通市挂职。选派了6名机关青年干部分别到四川省凉山州和贵州省毕节市开展为期1年的基层学习锻炼。

    6.承办“两会”建议提案涉及国土资源部的扶贫工作任务。2013年,全国人大建议第1215号、第1715号和全国政协第3008号由国务院扶贫办牵头,国土资源部作为协办单位,提出了落实差别化土地政策、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倾斜、支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支持开发利用优势矿产资源和支持和谐矿区建设试点等支持意见,并将协办意见报国务院扶贫办。

    此外,国土资源部配合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赴乌蒙山片区3省开展了“推进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促进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专项调研。开展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支持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路径和方法”课题研究。

    【国土资源行业扶贫】2013年,国土资源部制定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向参与部委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发通知推进牵头工作落实,并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农业部等参与部委,提出了落实工作任务的意见和措施。

    1.加大土地、矿产资源开发政策的倾斜力度。国土资源部结合国家扶贫开发有关规划的编制实施,在建设用地计划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等方面给予倾斜,并要求各地充分考虑农村扶贫开发实际需求,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对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指导,部署开展了江西钨矿和稀土、云南锡钨、贵州遵义锰矿等一批重点矿区和重点矿种的专项规划。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绿色矿山建设等方面给予贫困地区倾斜政策,推进建设“江西赣州稀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等一批示范基地。

    2.推进土地整治,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印发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推进贫困地区土地整治工作的函》(国土资厅函〔2013522),组织指导和督促各有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推进贫困地区的土地整治。2013年,国土资源部在全国贫困地区安排土地整治项目1735个,建设规模2109万亩,投入资金333亿元,大幅提高了贫困地区耕地质量,改善了当地生产生活条件,增加了贫困农户收入。

    3.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2~2015年)》,将六盘山区等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西藏和四省藏区、新疆南江三地州分别纳入13个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并部署了针对性的防范措施。2013年,部领导和有关司局负责人先后30多次赴重点地区调研指导工作。针对重大隐患点开展应急演练,全国共组织开展演练4668次,参加人数达54.8万人。

    【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20131129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作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在南昌结束宣讲后,即赴赣南考察调研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并在赣县主持召开部赣南扶贫和对口支援赣县工作座谈会。部长姜大明要求,国土资源部扶贫开发工作要以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新一轮扶贫开发目标措施为指导,解放思想,开阔眼界,调动扶贫地区内在动力,探索有效路径和方法,突出解决民生问题,集中财力、精力改善老百姓基本生活。2013年,出台了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对口支援赣县的政策措施,落实了支持湖南省新田县的政策和项目,定点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1.支持赣州的政策措施。印发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支持赣州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措施的函》(国土资厅〔2013647号),在土地、矿产管理、地灾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等3个方面提出了22项具体措施。

    加大土地资源政策支持。全力保障赣州市调结构、转方式、保民生重大项目用地计划。2013年,单独下达赣州建设用地指标8000亩,还为赣州市8个国家定点扶贫县每县追加建设用地指标300亩。单列赣州市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规模1万亩,并支持赣州继续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安排赣州市8个县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试点规模0.67万亩。

    支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综合利用。2013年,投入稀土资源调查评价项目资金1.2亿元,开展地质矿产调查评价。支持赣州市钨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奖励资金项目13个,下拨资金4700万元。支持绿色矿山建设,批准赣州市第二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2个矿山、第三批8个矿山。针对赣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富硒土壤资源分布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区等重点区域、重点县(市),开展了农业地质调查与评价研究工作。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建设,改善生活环境。2013年,共安排赣州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5000万元,基本摸清了赣南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和规律。安排赣州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资金3亿元,开展了寻乌县石排废弃稀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支持赣州市开展国家级地质公园建设和省级地质公园建设。

    投入专项扶贫工作经费开展新农村建设。2013年,投入扶贫工作经费80万元,带动整合各项涉农工作经费和项目经费1752.89万元,在会昌县西江镇湾兴村、宁都县青塘镇孙屋村和于都县罗江乡前村开展了新农村建设。投入专项培训经费20万元,举办赣州农民知识化培训,罗霄片区11个贫困县(市)200名农民参加培训。

    2.对口支援赣县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90号)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和科技部共同对口支援赣县。国土资源部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人民政府和国土部门进行协调对接,并与科技部就共同做好对口支援赣县工作进行了沟通。根据赣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求,国土资源部出台了13项对口支援的具体措施和项目。

    3.落实支持湖南省新田县的政策项目。2013年,共投入各类扶贫工作经费和项目经费3679.6万元 ,实施了土地综合整治、矿产资源、水资源、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富硒农业产业开发、扶贫开发培训、新农村建设示范等项目15个。安排土地整治项目投资总额2551.07万元,新增耕地1.18公顷,整治耕地面积592.2公顷,3个项目区 17个行政村1.78 万人口受益。结合土地综合整治,以枧头镇老屋村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共投入各类建设经费900多万元。

    实施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开展了“湖南省新田县知市坪矿区铁锰矿普查”和“湖南省新圩—龙溪地区铅锌多金属评价”项目,投入项目经费546万元。2013年,投入工作经费100万元,在富硒农产品适宜开发区开展农业地质调查工作,圈定了富硒土壤615.4平方公里,为新田县发展富硒农产品等特色农业提供了科学依据。投入专项培训经费10万元,举办了富硒产业开发培训班,30家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技术骨干和农村种养大户共300余人参加培训。

    继续开展岩溶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2013年,投入项目经费642万元,开展了新田县毛里乡水浸窝水库地下堵漏工程注浆试验,建立新田县重点地区岩溶地下水资源数据和信息系统。在新田县中部和东南部严重缺水地区开展地下水资源勘察项目,已完成钻探井14孔,涌水量可解决所在村庄及周边9200余人饮用水及600余亩农田灌溉问题。(国土资源部)

扫描下载手机客户端

地址:北京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 邮编100028 电话:+86-10-84419655 传真:+86-10-84419658(电子地图)

版权所有©中国国际扶贫中心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京ICP备202003919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