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扶贫

    【概述】2013年,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按照有关民族工作的重要部署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要求,开展的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扎实有效,稳步推进。多年来,国家民委集中力量抓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兴边富民行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专项工作,参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做好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联系工作,推动牧区加快发展,加强定点扶贫工作,协调智力支边扶贫,促进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扶贫调研】贯彻落实新10年扶贫开发纲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参与武陵山片区、乌蒙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等9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的实施工作,牵头或参加有关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调研和规划实施推动协调会,配合参与做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参加国务院扶贫办牵头组织的省区扶贫开发工作考核。

    加强对牧区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全国牧区开展书面调研,要求有关省区民委报送贯彻落实国发17号文件情况。进一步加强牧区政策落实情况研究,查找问题不足,提出意见建议。联合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共同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等6个盟(市)开展监督检查。联合相关部委对云南怒江州、四川凉山州、甘肃临夏州加快发展开展调研,提出支持3个州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参与有关部门关于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有关研究,加大全国民委系统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工作力度,制定颁布了《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委系统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工作的意见》,在西藏林芝召开全国民委系统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会议。

    【农村贫困监测工作】国家民委继续配合做好由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的全国农村贫困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民族自治地方农村贫困监测工作,总结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区、市)7.4万农村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按新的国家扶贫标准,2013年,民族8省区(指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的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5个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3个省)

    农村贫困人口为2562万人,比2012年减少559万人,减贫率为17.9%,全国同期减贫率为16.7%,民族8省区减贫速度快于全国。民族8省区农村贫困人口占乡村人口的比重为17.1%,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31.1%。从贫困发生率来看,8省区高于全国8.6个百分点;从8省区农村贫困人口和乡村人口分别占全国比重看,8省区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的比重(31.1%)是其乡村人口占全国比重(15.4%)的2倍多。民族8省区贫困面较大,广西、贵州、云南3省区有农村贫困人口2040万人,占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的比重为79.6%,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1/4,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任务仍为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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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贫资金投入】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6.9亿元,比2012年增长30%。其中安排西部12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27.9亿元,占资金总额的75.6%。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实施3年来,进展顺利,取得实效。国家民委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对规划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系统,制定并下发了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办法和考核验收指标及办法3个制度性文件。国家民委委属有关单位全力配合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继续实施国际合作项目,争取社会各界资助,开展培训和宣传等,推动规划的落实。由香港旭日集团和香港中华总商会资助,组织每批25人共3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干部赴香港工商业研讨班”。人口较少民族所在省区全面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抓落实。一是制定规划,出台政策,明确职责;二是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加大力度;三是因地制宜,因族举措,增收发展;四是严格管理,督促检查,推进落实。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34个成员单位按照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发挥行业部门的职能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对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给予支持,由各部门牵头和参与的133项任务分工大都部署实施。扶持项目围绕规划提出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实现“五通十有”目标任务安排建设,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帮助人口较少民族提高了发展的基础条件和能力。据对2119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监测统计,19项村考核指标中有3项指标(户通电率、自然村广播电视覆盖率、有办公场所的村比率)已达到验收标准。2013年,2119个村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034元,比2010年增长45.4%,聚居村其他考核指标均比2010年有所提高,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村容村貌得到了明显改善,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

    【兴边富民行动】2013年,国家民委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兴边富民”行动的支持力度,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督查,推动规划实施。“兴边富民”支持边境县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工作全面推开,实施种植业、养殖业等方面的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群众收入明显增加,更重要的是建立了发展“兴边富民”特色优势产业的机制,初步探索出了适合各地实际的发展路子。中央财政不断增加“兴边富民”补助资金规模,吸引和带动了大量其他各类资金投向边境地区,兴建了一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实用技术培训、教科文卫等方面的项目,改善了边境地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加快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基础。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实施以来,在全国28个省(区、市)600多个村寨开展了试点,涉及45个少数民族,取得明显成效。通过项目建设,保护和改造了村寨的少数民族特色民居、促进了村寨特色产业特别是民族特色旅游业的发展、改善了村寨的生产生活条件、繁荣和发展了村寨的民族文化、促进了村寨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

    【武陵山片区扶贫】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武陵山片区资金项目支持力度,发挥联络员和挂职干部作用,推动武陵山片区发展规划落到实处。一是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研究出台《关于支持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的意见》、《关于支持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的实施方案》,明确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利用开发行金融支持武陵山片区加快发展。在湖南长沙召开了国家民委、国家开发银行支持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工作会议,与湖北、湖南、重庆、贵州4省市签署了支持片区发展的合作协议;二是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铁路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动片区规划实施;三是派驻联络员和开展培训,从委机关、委属事业单位择优选派第二批77名司、处级干部赴湖北、湖南、重庆、贵州担任联络员,做好调查研究、沟通协调和情况反映等。

    【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培训】

    实施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骨干培训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和科技骨干人才特殊培养计划,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推动全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数据库信息集成平台建设。2013年,为西部地区等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培训各级各类干部人才5000多人。发挥委属院校自身优势和特色,加强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双语”人才的培训。推动委属院校少数民族毕业生通过“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等项目到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工作,磨炼意志、增长才干,为国家培养了大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转得动的少数民族优秀干部人才,为各级党组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源头活水”。

    【定点扶贫】继续加大对内蒙古巴林右旗、广西德保县2个扶贫点的工作力度,促进县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平稳快速发展。

    1.增加资金投入。2013年,国家民委向2个旗县投入扶持资金630.5万元,安排落实项目25个,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扶持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促进了2个旗县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和特色产业的发展;

    2.抓好干部培训。2013年,组织2个旗县各30名科级干部在京参加扶贫开发能力建设培训班,提高当地少数民族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3.深入调研慰问。2013年春节前夕,国家民委有关领导带队到2个扶贫点开展春节慰问活动,为少数民族贫困群众送温暖,在慰问活动中,慰问组还深入扶贫示范点考察,召开座谈会,与扶贫点的干部和群众共商脱贫发展大计。国家民委有关领导深入德保县都安乡窑庄民族小康示范村、城关镇西读社大朔壮族特色村寨及云梯村那吞新农村建设点3个民族工作示范点调研民族旅游产业发展和民族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4.继续选派干部。选派2名机关年富力强的干部到扶贫点蹲点扶贫,挂职锻炼,参与指导定点扶贫工作。

    【智力支边扶贫】由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牵头的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开展的智力支边扶贫工作,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发展献计献策、办实事,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培训人才、制订脱贫计划、进行项目论证和咨询等。协调贵州省民委落实国家民委对贵州省毕节试验区建设和黔西南州“星火计划、科技扶贫”试验区扶持资金3305万元,实施项目400多个,重点改善毕节地区和黔西南州乡村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群众增产增收,开展各类培训。(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扶贫处袁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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