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汪洋同志在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国开发〔2014 〕11 号
      各省(区、市)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汪洋同志在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印发你们, 请认真学习贯彻。专此通知。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4 年10 月22 日
     
    在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汪 洋
    (2014 年10 月17 日)
    同志们: 
      今天是我国扶贫开发事业中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全国开展第一个“ 扶贫日” 活动, 国务院第一次召开社会扶贫工作会议, 第一次表彰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还即将出台第一个社会扶贫方面的专门文件。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特别是社会扶贫工作以及启动“ 扶贫日” 活动高度重视,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此作出重要批示, 提出了继续打好扶贫攻坚战、推动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的明确要求, 发出了深入开展社会扶贫、共同向贫困宣战的动员令。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 全面总结社会扶贫工作经验, 部署和组织好下一阶段社会扶贫工作, 更加广泛、深入、有效地动员全社会力量, 努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全面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工作的部署。
      刚才毕井泉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 刘永富同志宣读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还做了精彩发言, 宣读了倡议书, 他们做得好, 所以讲得好、倡议也很好, 为全社会带了好头、发挥了示范作用。
      “众人拾柴火焰高”。坚持全党动员、全社会参与, 是我国扶贫开发事业取得伟大成就的一条成功经验, 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一个重要特征。改革开放以来, 在党和政府的动员组织下, 社会各界积极投身于扶贫开发事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部队率先开展定点扶贫, 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官兵踊跃参与。东部地区通过经济援助、产业协作、人才交流等方式, 对西部欠发达地区开展对口帮扶。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 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众团体开展“ 送温暖工程”、“希望工程”、“ 母亲水窖”、“春蕾计划”、“春晖行动”、“ 集善工程”、“助残阳光行动” 等扶贫专项公益活动。民营企业组织开展“光彩事业”、“村企共建” 等, 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各类扶贫、慈善机构等社会公益组织和公民个人通过募集款物、志愿服务等形式, 伸出援手, 奉献爱心。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华侨也以多种方式开展扶贫济困。所有这些, 充分展示了社会扶贫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参与方式的多样性、扶贫成效的可持续性, 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社会扶贫过程中, 涌现了很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他们的善行令人钦佩、事迹感人至深, 精神催人奋进, 在他们身上展现了人间的大爱和人性的光辉。今天受表彰的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这里, 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 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 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扶贫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感谢! 
      在充分肯定扶贫开发成就的同时,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 我国贫困问题依然相当严峻。贫困人口规模大、贫困程度深, 全国有12 多万个贫困村, 按我国贫困标准有近1 亿贫困人口, 参考世界银行标准有2 亿, 而且已解决温饱的也很不稳定, 因灾、因病返贫问题突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落后, 公共服务不足, 社会事业滞后, 产业发展迟缓, 与其他地区特别是发达地区差距很大。要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与全国一道迈向全面小康社会, 必须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进扶贫开发, 实行最广泛的社会动员。现在我们也具备了这方面的社会环境条件。随着经济发展、财富积累、生活水平提高和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传统美德的倡导培育, 热心扶贫、愿做善事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越来越多。只要我们因势利导, 就能汇聚成向贫困宣战的强大社会合力。而且这样做, 有利于促进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的沟通交流, 化解可能产生的隔阂和矛盾, 降低社会结构变动期的风险隐患; 有利于培养善心、传播爱心, 提升公民道德水平、奉献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做好新时期社会扶贫工作, 要在认真总结、继续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基础上,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扶贫攻坚新要求, 健全组织动员机制, 搭建社会参与平台, 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把社会扶贫的巨大潜力充分挖掘出来, 把社会成员参与扶贫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 把各方面的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 汇全国之力、聚各方之财、集全民之智, 加快推进扶贫开发进程。近日国务院将下发《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这里, 我强调几点: 
      一要努力营造社会扶贫“人人皆愿为” 的良好环境条件。社会扶贫要持久深入开展, 关键要使社会成员自愿为之、乐意为之, 成为风气风尚。要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宣传报道, 介绍贫困地区的发展情况和贫困人口的生存状况, 阐明加快扶贫开发的重大意义, 使更多的人认识到扶贫开发关系人人、人人有责, 从而更加关注扶贫开发事业、积极参与社会扶贫工作。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倡导扶贫光荣、济困可敬、行善积德, 激发人们友善互助、守望相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善者不亏, 行之则远”。要建立激励机制, 让积极参与社会扶贫的单位、企业和个人政治上有荣誉、事业上有发展、社会上受尊重。国务院在清理各类表彰活动的同时, 专门批准设立社会扶贫表彰, 五年举办一次, 就是向全社会发出“谁扶贫, 谁光荣” 的明确信号。对参与社会扶贫的企业, 要在财税、金融等政策上予以支持。要加强监督评估, 确保公众捐助的款物管理与使用做到公开透明。现在, 捐助人关心的是:“我捐的款物是否真正到了贫困人口手里?” 在信息化时代, 唯有及时、全面公布信息, 才能留住社会公众的信任。公开透明是社会扶贫的生命线。要探索对社会扶贫各类主体建立第三方监测评估机制, 创新评估方法, 公开评估结果, 增强社会扶贫公信力和影响力。
      二要倡导社会扶贫“ 人人皆可为” 的公众参与理念。社会扶贫是一个大舞台, 无论能力高低、收入多少、年龄大小, 人人都可参与, 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有经济实力的可以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 有一技之长的可以到贫困地区开展志愿服务, 有信息来源的可以为贫困地区提供信息帮助, 普通群众可以多买点贫困地区的土特产, 甚至小学生做些扶贫向善的宣传, 也是对扶贫工作的贡献。善举不分大小, 都值得倡导和肯定。我国有13 亿多人口, 只要人人都出一把力、人人都献出一份爱, 涓涓细流就会汇成社会扶贫的滚滚浪潮, 就会成为扶贫攻坚的强大力量。社会扶贫关键在行动: 在精神光芒的闪烁, 在人间爱心的传递! 
      三要建立社会扶贫“ 人人皆能为” 的有效参与机制和方式。要让有意愿、有能力的社会成员有机会、有渠道去帮扶, 使善心变为善举, 就必须建立有效机制、创新参与方式、搭建参与平台。要积极开展扶贫志愿行动, 建立扶贫志愿者组织和服务网络, 组织和支持各类志愿者参与扶贫调研、支教支医、文化下乡、科技推广等扶贫活动。要着力打造扶贫公益品牌, 提高其社会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更好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各类扶贫公益行动。要加快构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 把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需求摆出来, 把社会扶贫项目规划摆出来, 让想扶贫的人信息对称、渠道畅通, 推进扶贫资源供给与扶贫需求有效对接, 实现社会扶贫和精准扶贫有效结合。此外, 还要积极支持各类主体通过公平竞争来承接政府扶贫公共服务、承担扶贫项目的实施。继续搞好定点扶贫和东西扶贫协作, 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发挥好在社会扶贫中的引领推动作用。
      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 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密切合作, 按照职能分工落实社会扶贫政策, 推进社会扶贫工作。财政、税收、金融部门要细化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措施。组织人事部门要落实挂职扶贫干部、驻村帮扶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待遇。民政部门要将扶贫济困作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支持社会组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残联、科协要发动本系统、联系各方面, 主动开展社会扶贫工作。扶贫部门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扶贫工作, 完善工作体系, 建立工作机制, 落实工作责任, 提高社会扶贫工作的组织动员能力。扶贫任务重的地方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
    同志们, 扶贫开发任重道远, 社会扶贫贵在“ 常、长” 二字。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 同心同德、奋发进取, 矢志不渝、久久为功, 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扶贫新局面, 加快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贡献! 
      现在我宣布, 全国第一个“ 扶贫日” 活动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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