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14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和贫困发生率(分省区市、重点县)

    1.4

    注:①资料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历年《统计年鉴》、《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和《农村贫困监测资料》。
                       ②东部包含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建;中部包含黑龙江、吉林、河北、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海南;西部包含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民族八省区是指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贵州、云南、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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