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要成效

      一、超额完成千万减贫任务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1000 万减贫任务后, 国务院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 要求各地按照减少贫困人口15% 的目标来制定计划, 各省计划减贫1487 万人, 减贫比例达到18%。各地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国务院把千万减贫任务作为“ 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 重要内容进行专项督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开展第三方评估, 审计署开展跟踪审计。国务院扶贫办3 次组织调研督查, 加强日常督查工作。中央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433 亿元, 比2013 年增长10%。各级财政继续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据各省上报, 28 个省份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265 亿元, 比2013 年增长27.3%。经过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共同努力, 2014 年度减贫目标超额完成, 共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232 万人, 减少14.9%。
      二、全面推动25 号文件贯彻落实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发出通知, 就学习贯彻《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 中办发〔2013〕25号文件”) 作出安排部署。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主持召开3 次全体会议、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地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29个省( 区、市)( 不含京、沪) 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制定了实施方案, 出台了120 多个配套文件。中办发〔2013〕25号文件提出的6 项改革措施和10 项重点工作,1 项由地方负责, 15 项由13 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其中12 项制定了实施方案, 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和电力保障3 项工作与“ 十二五” 行业规划衔接实施。各地各部门解决“ 最先一公里” 行动之快, 前所未有。
      三、改革创新扶贫机制
      一是推进贫困县三项机制改革。中共中央组织部(以下简称“中组部” )、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通知》,对贫困县必须作为、提倡作为、禁止作为等事项进行规定。国务院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立贫困县退出机制进行了调查研究, 河北、贵州、甘肃等省份制定了贫困县退出标准、程序、奖励办法和脱贫时间表。
      二是建立精准扶贫机制。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建档立卡作为今年的“ 一号工程”, 全面完成贫困识别、信息录入等工作, 共识别贫困村128016 个、贫困户2932 万户、贫困人口8862 万人。


      三是开展干部驻村帮扶。向贫困村派出12.5 万个工作队, 派驻干部43 万人, 基本实现了对贫困村的全覆盖。
      四是推进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机制改革。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 将项目审批权限原则下放到县, 强化省、市两级政府的监管责任, 简化资金拨付流程, 建立信息披露和公告公示制度, 推进第三方监督、扶贫对象参与管理, 严格查处违法违规问题。设立“12317”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3年审计6 省19 县发现的2.34 亿元违规资金已全部整改到位, 追回了贪污浪费资金, 处理相关责任人143 人。
      五是推进金融扶贫方式创新。印发《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联合召开全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印发《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对扶贫小额信贷目标原则、扶持范围和方式、政策措施和组织保障提出明确要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人寿保险( 集团) 公司与国务院扶贫办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2014 年发放扶贫贴息贷款998 亿元, 比2013 年460 亿元翻了一番以上。
      六是创新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国务院将10 月17 日设立为“扶贫日”, 为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搭建了新的制度平台。国务院第一次召开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表彰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国家第一次印发社会扶贫指导性文件。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主持召开社会扶贫座谈会, 全面部署社会扶贫工作, 要求创新完善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
      四、扎实推进重点工作
      10 项重点工作牵头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一是村级道路畅通工作。交通运输部安排资金超过1550 亿元, 支持14 个片区改造建设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3.17 万千米, 农村公路9.6 万千米,“ 溜索改桥” 项目138 个, 解决片区93 个乡( 镇)、1.05 万个建制村的道路通畅问题。二是饮水安全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下简称“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安排125 亿元支持贫困地区1900 万农村居民和285 万农村学校师生解决饮水安全问题。三是电力保障工作。国家能源局安排资金449.9 亿元, 重点扶持贫困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农网改造升级, 安排87.1 亿元解决84 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四是危房改造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安排补助资金230 亿元, 支持266 万贫困地区农户改造危房, 并将832 个片区县重点县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由户均7500 元提高到8500 元。五是特色产业增收工作。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积极支持产业扶贫。各地继续发展经济林果、草食畜牧业、生猪、马铃薯等贫困地区传统主导产业, 同时, 适应新技术、新业态发展, 培育新的增长点, 甘肃省陇南市的电子商务、安徽省金寨县的光伏产业、云南省的精品水果网络直销, 都有效带动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六是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环保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7 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旅游扶贫工作的通知》,确定6130 个行政村作为乡村旅游重点村, 其中有2000 多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七是教育扶贫工作。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 卫生计生委”) 等印发《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 年) 》。安排资金310 亿元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保证4000 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吃上营养餐。八是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卫生计生委等单位安排中央专项投资198.5 亿元支持贫困地区4.7 万个卫生计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九是文化建设工作。文化部为片区县配齐流动图书车。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为65 万个20 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 补助59 万个行政村放映电影。十是贫困村信息化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解决了1.3 万个贫困村通宽带, 3760 个20 户以上自然村通电话, 为1.8 万片区内行政村实施互联网覆盖。
      五、稳步推进片区规划实施
      一是片区所在地方承担主体责任。湖南省、贵州省、甘肃省建立了片区扶贫攻坚推进党政一把手责任制。湖北省、云南省等地建立主要领导挂钩联系片区机制。四川省、陕西省等地将片区规划项目落实情况纳入省政府目标考核。重庆市以专项投入撬动整合各方资源投向片区。贵州省狠抓片区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落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三省区政府, 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三省政协轮流召开片区联席会议, 推动跨省协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实施南疆三地州片区扶贫攻坚规划, 仅支持片区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就达到4 亿多元、扶贫贴息贷款近6 亿元。
      二是片区联系单位认真履行牵头责任。民政部、教育部、水利部、林业局、农业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土资源部、卫生计生委分别召开片区部际联系会议, 总结交流经验, 协调解决片区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是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行业责任。出台面向片区的特殊扶持政策, 加大行业投入。国土资源部在14 个片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在优先保障本县域范围内农民安置和生产发展用地的前提下, 可将部分结余指标在本省域范围内挂钩使用, 受到地方欢迎。国家统计局加强对全国及连片特困地区贫困监测工作。
      四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落实协调责任。组织各地对片区跨行政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10 项重点工作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梳理, 要求对已经纳入“ 十二五” 规划的项目抓紧优先启动, 未纳入“ 十二五” 规划的项目在编制“ 十三五” 规划时优先纳入。14个片区省级实施规划累计完成投资4.75 万亿元。片区交通、水利、能源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重大建设项目已有53% 开工建设。10项重点工作项目已有60% 开工建设。切实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主持召开专题会议, 研究支持革命老区具体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支持革命老区重要批示精神的工作方案》,国务院扶贫办启动贫困革命老区规划编制工作。财政部安排彩票公益金14 亿元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项目。继续加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扶贫工作。2014年用于8 个民族省区( 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宁夏5 个自治区和云南、贵州、青海3 省) 的专项扶贫资金占全国总量的42.7%。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新疆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科技部、中组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出台《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选派和培养科技人员服务“ 三区”。积极推进扶贫改革试点工作。浙江省丽水市、广东省清远市、辽宁省阜新市三个扶贫改革试验区在扶贫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社会扶贫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六、实施精准扶贫重点工作
      一是整村推进规划继续实施。四川以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建设为主, 结合发展乡村旅游, 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海南省委省政府把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列为十大为民办实事之首。
      二是易地扶贫搬迁稳步推进。全国安排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26.3 亿元, 搬迁199.7 万人(其中发展改革委安排55 亿元, 搬迁91.7 万人)。陕西按照城乡一体化思路, 安排移民搬迁11.43 万户42.35 万人, 已经完成相关投资112.5 亿元。江西契合城镇化, 互动工业化, 引导农村贫困人口有组织地流向小城镇、工业园区。
      三是雨露计划取得新进展。继续支持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培训, 中央财政安排资金8 亿元, 补助64.2 万学生。广东广西开展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试点, 利用广东优质教育资源, 异地培养广西贫困地区新成长劳动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实施少数民族职工群众技能振兴计划, 组织开展转移就业培训2.8 万人次。
      七、社会扶贫创新取得新成效
      一是成功组织开展首个“ 扶贫日” 活动。首个“扶贫日” 来临之际,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专门作出重要批示, 产生了广泛深刻的社会影响。“扶贫日” 期间, 参与各类公募活动人数达数千万, 省级层面募集资金近50 亿元。
      二是探索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扶贫有效方式。安徽省、河南省等省探索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 公开贫困村贫困户需要帮扶的项目, 供社会各界认领认捐。山西省深入开展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工程。广西壮族自治区启动千家民营企业扶助千个贫困村活动。万达集团启动实施对口帮扶贵州省丹寨县“ 整县脱贫” 行动。
      三是定点扶贫工作进一步强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动员68 家中央企业开展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百县万村活动, 拟用三年时间帮助108 个贫困老区县中约1.5 万个贫困村解决水电路等突出问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继续做好对63 个贫困县、547个贫困乡镇、2856个贫困村的帮扶工作。310个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单位直接投入重点县的帮扶资金达28.8 亿, 比2013 年增长38%。省内定点扶贫工作进一步深化, 广东“ 双到”, 江苏“ 五方挂钩” 帮扶、重庆“ 集团帮扶”、甘肃“ 双联” 已成为工作品牌。四是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进一步深化。闽宁协作、两广合作、沪滇合作等机制进一步深化。北京、天津、上海、辽宁、山东等建立了援助资金年度增长10% 左右的机制。深圳、大连、青岛、宁波、上海、苏州、杭州、广州共投入贵州帮扶资金3.5 亿元。福建蓉中村设立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 创新东西部扶贫协作模式, 启动对甘肃、宁夏等4 省区的培训试点。
      八、扶贫宣传迈上新的台阶
      中共中央宣传部制定实施《首个国家“扶贫日” 宣传报道方案》,组织中央主要媒体和各地宣传部门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大力宣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党和国家扶贫开发方针政策, 以及扶贫开发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对国际减贫事业的重大贡献, 唱响主旋律; 宣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事业的先进事迹, 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 凝聚正能量; 宣传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自力更生战胜贫困的精神, 展示扶贫开发的基本经验和主要做法, 讲好中国扶贫故事。国务院扶贫办召开工作会议, 安排部署扶贫宣传工作。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 三次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 在《人民日报》《求是》等重要报刊发表署名文章和专访文章9 篇, 在中央媒体上宣传报道941 篇次。推进《中国扶贫》改版、发行等工作。
      九、减贫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实现新突破
      将减贫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纳入国家总体外交和援外战略, 中国政府与非洲联盟共同发布了第一个《中非减贫合作纲要》,提出了第一个“东亚减贫合作倡议”, 中国出资1 亿元人民币用于在东亚欠发达国家开展“乡村减贫推进计划”, 建立东亚减贫合作示范点。推动将减贫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纳入“ 一带一路” 建设战略规划和中拉合作论坛框架。成功举办了第八届中国— 东盟社会发展与减贫论坛、第二届东盟+3 村官交流项目、第五届中非减贫与发展会议等活动。进一步推进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 继续做好世界银行五期项目, 推动实施世界银行六期项目, 积极引进绫致基金等国际资源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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