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2014 年, 福建省宁德市持续加大扶贫攻坚力度, 深入推进重点县域扶贫、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 扶贫开发精准度不断提高, 各项事业成效显著。全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2.29 万人, 启动了第四轮244 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 发放扶贫小额信贷3 亿元以上, 完成雨露计划培训7150 人次。经过努力, 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3 万元, 比2013 年增长11.7%, 增幅居全省第1 位。6个省级扶贫重点县2014 年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幅达10.2%, 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3 个百分点, 贫困人口减少2.9 万人。
【扶贫资金投入】2014 年, 宁德市投入的各类扶贫资金达5.37 亿元。其中, 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760 万元、以工代赈资金( 扶贫类) 408 万元; 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1.14 亿元, 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1.31 亿元, 投放农村低保资金1.51 亿元, 各县( 市、区) 配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0.75 亿元, 省内、市内“ 山海协作” 对口帮扶资金0.54 亿元。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 向省级扶贫重点县, 省、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倾斜支持, 在整村推进、搬迁扶贫等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上, 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规定, 通过完善公告公示、到户到人、检查验收、民主决策等制度, 确保资金安全, 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
【建档立卡】2014 年, 宁德市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和福建省扶贫办的统一部署, 认真开展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做到由党委、政府牵头、扶贫部门指导、乡镇为主操作, 并从县到乡镇、村都培训了一批建档立卡专业人员; 二是严格规范操作, 按照“ 规模分解———对象识别———公告公示———数据入网” 的程序步骤严格操作, 特别是公告公示环节, 严格按照贫困户、贫困村公告公示的民主程序操作。全面完成了宁德市14.5 万( 其中国家贫困线以下11.3 万) 农村扶贫对象、450 个贫困建制村的建档立卡和6 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数据监测工作。
【重点县域扶贫】福建省2013 年划定的23 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中, 宁德市占了6 个, 每个重点县都由1—2 名省领导联系、4个省直或中央驻闽单位、1家中央或省属企业以及1 个较为发达的县( 市、区) 对口帮扶。在帮扶措施方面, 市本级明确了2014—2017 年, 市本级每年统筹1 亿—2 亿元资金, 2018—2020 年, 每年统筹2 亿—3 亿元资金, 用于扶持屏南、周宁、寿宁、柘荣4 个县经济社会发展, 并实施山海协作, 由4 个沿海经济发达市( 区) 对口帮扶4 个山区省级扶贫重点县。2014年,6 个省级扶贫重点县共争取省级各类帮扶资金10 亿元, 市本级投入财政帮扶资金1.02 亿元, 统筹各类项目资金8 亿元, 实施各类帮扶项目230 个。
【易地扶贫搬迁】宁德市连续第6 年将易地扶贫搬迁“ 造福工程” 列为市委、市政府“ 为民办实事” 项目。2014年累计投资8.05 亿元, 完成搬迁6000 户2.31 万人, 整体搬迁30 户以下自然村近200 个; 建成18 个省级示范点( 安置100 户以上), 16 个市级示范点( 安置50 户以上)。34个省、市级“ 造福工程” 示范点共铺设下水道37 千米, 硬化小区内通道1.8 万平方米, 建设绿地6.3 万平方米, 建设护坡2.07 万米, 实现了电力、自来水、电讯、电话、电视等配套设施的完善。同时, 宁德市经过2 年多的努力, 全面完成了蕉城、福安、霞浦三县( 市) 917 户3909 “ 连家船民” 上岸定居任务。
【整村推进】宁德市继2013 年全面完成第三轮252 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之后, 又启动了第四轮整村推进扶贫, 锁定了244 个扶贫开发重点村, 其中, 省级50 个、市级33 个、县级161 个。在工作机制上, 继续实行领导和部门挂钩、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和下派驻村干部任职( 驻村第一书记) 三项制度。其中市级33 个扶贫开发重点村由34 名副厅级以上领导和147 个市直单位挂钩帮扶, 市财政安排每村专项扶贫资金20 万元。2014年, 50 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累计投入各类帮扶资金9504.31 万元, 其中, 省级财政捆绑资金1000 万元, 挂钩单位帮扶资金1027.2 万元, 政策性配套资金6352.11 万元, 社会帮扶资金253.53 万元, 群众自筹871.47 万元, 累计实施各类项目332 个; 33 个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累计筹措各类帮扶资金3691.33 万元, 其中, 市财政专项资金660 万元, 挂钩(选派) 单位帮扶资金829.3 万元, 政策性配套资金1566 万元, 社会帮扶资金26.93 万元, 群众自筹609.1 万元, 累计实施各类项目200 个。161个县(市、区) 级重点村累计投入资金达5600 万元, 实施帮扶项目620 多个。通过1 年的帮扶, 50 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达到6206 元, 较2013 年增长15%; 33 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达到6647 元, 较2013 年增长10%。
【扶贫小额信贷】宁德市实行扶贫部门为主, 计划生育、妇联等部门配合, 会同农业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抓好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工作, 2014 年发放扶贫小额贷款3 亿元。信贷扶贫机创新进展顺利: 一是“ 小额信贷促进会” 项目持续发展,“信贷风险保证金” 规模达2400 万元, 通过“ 政府担保、金融部门放贷” 的形式, 2014 年为2540 户贫困农户推介担保贷款6800 万元; 二是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合作开展的“农户自立小额信贷项目” 进展顺利。宁德市两项目区2014 年共发放小额贷款1.35 亿元, 该项目覆盖两个县(市) 23 个乡(镇) 365 个行政村。
【社会扶贫】一是大力推进龙头企业与贫困村结对帮扶。积极开展“ 村企连心、强企扶村” 活动, 发动市级以上300 多家龙头企业与贫困村合作, 大力开发现代农业项目、建立产品基地、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及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二是大力开展医疗救助扶贫。在落实好农村医保、大病统筹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上, 联手中国科学院, 推广实施全民低成本健康“海云工程”, 使大量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域内解决就医。目前, 宁德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 以上行政村实现全覆盖, 累计为11.15 万人进行40.9 万次各类医学检查, 共为农村群众节省资金175.86 万元。三是注重发挥各类群团组织、社会团体的作用, 组织实施“希望工程”“ 青年志愿者”“ 幸福工程” “春蕾助学”“光彩事业”“ 巾帼扶贫” 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为全市农村困难家庭学生减免学杂费1200 万元, 投入医疗救助2000 万元。
【扶贫制度建设】出台《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从资金扶持、对口帮扶、产业联动、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用地保障、金融扶持、民生工程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出台《关于实施新一轮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选派第四批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全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福建省宁德市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