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剑川县扶贫开发

      【概述】云南省剑川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也是滇西边境片区县和云南省革命老区县, 是一个集老、少、边、穷为一体的经济欠发达县份。2014年, 剑川县共投入各级财政扶贫资金6377.1 万元, 贫困人口减少6269 人, 剑川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420 元, 比2013 年增长17.52%。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 元的国家扶贫标准, 剑川县还有贫困人口2.45 万人。2014年, 剑川县专项扶贫主要实施特色产业、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素质提升、社会事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基层组织建设, 行业扶贫在政策、措施、项目、资金方面优先保障重点倾斜, 积极探索旅游扶贫、金融扶贫、电商扶贫等扶贫新机制, 社会扶贫参与力度加大、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剑川县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 三位一体” 的“ 大扶贫” 格局逐步形成。
      【整乡推进和片区开发】启动实施老君山镇整乡推进和黑潓江片区剑川县沙溪镇扶贫综合开发项目、推进象图乡整乡推进、完成金华镇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综合扶贫开发示范项目,4 个乡镇综合扶贫开发项目已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365 万元, 整合行业部门资金达6.8 亿元。项目覆盖47 个行政村280 个村民小组2.29 万户农户8.65 万人,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10 户1.31 万人, 占全县贫困人口总数的42.5%。
      【整村推进】2014 年, 剑川县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200 万元, 整合行业部门资金1486 万元, 实施6 个行政村整村推进、5个自然村整村推进和5 个自然村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工程项目。项目共涉及10 个行政村280 个村民小组633 户8.65 万人,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33 户2232 人。
      【产业扶贫】2014 年, 产业扶贫项目规划总投资2276.3 万元, 其中,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0 万产业扶贫资金。安排项目7 个, 其中: 中药材种植项目1 个共5100 亩, 总投资1504 万元, 财政补助300 万元; 养殖项目两个总投资397.3 万元, 财政补助200 万元; 特色旅游产业农村客栈标准间建设项目总投资375 万元, 财政补助100 万元。剑川县还通过产业扶贫不断探索旅游扶贫、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产业扶贫新模式, 有力促进扶贫开发和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
      【信贷扶贫】2014 年, 实施扶贫到户小额贷款6000 万元( 贴息300 万元), 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和运输业, 有效解决贫困户生活和生产发展中的资金短缺的问题; 推荐认定扶贫贷款项目1 个, 贷款金额500 万元, 安排专项财政贴息15 万元, 通过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辐射和示范带动, 完善贫困群众利益连接机制, 促进全县扶贫产业的发展和提升; 并安排扶贫到户贷款风险金500 万元( 省级300 万元, 州、县各100 万元), 有效降低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获得金融支持的门槛, 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的积极性, 推动财政与金融对加大小额贷款投放市场的良性互动。
      【易地扶贫搬迁】2014 年, 切实把贫困人口特别是深度贫困人口作为优先扶持对象, 按照“ 移民就路、移民就市、移民就富” 的原则, 实施80 户341 人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4 个乡( 镇)8 行政村、9村民小组。项目总投资668.81 万元, 其中: 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04.6 万元, 整合资金80 万元, 群众自筹384.21 万元。
      【扶贫安居工程】2014 年, 申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2 万元, 实施612 户安居工程建设, 其中, 建档立卡贫困户370 户, 占总数的60.46%。在实施过程中, 对纳入扶持计划的贫困农户, 做到项目到户、资金到户、工作措施到户, 事前公示、事后公告, 在实施中, 注重根据群众的承受能力,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并加强统筹协调, 千方百计整合各种资源, 有效改善贫困群众居住环境。
      【特困群体帮扶】剑川县散居特困少数民族扶贫开。剑川境内散居在高海拔山区的彝族、傈僳族群众共2146 户、8152人, 贫困人口7245 人, 贫困发生率高达89%, 涉及全县8 个乡(镇) 38 个行政村。根据《剑川县散居特困少数民族扶贫开发规划( 2014—2017 年) 》,散居特困少数民族帮扶主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与民族新村建设、散户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社会事业发展、能力建设、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六大工程, 规划总投资2. 67 亿元。2014年在华丛山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13.4 万元, 整合部门资金1033 万元。发展340 只山羊、种植玛咖250 亩; 建设通村道路13 千米、村内道路硬化2.2 万平方米, 道路挡墙浇筑210 米、排水沟修建850 米, 架设水管10.5 千米、饮水池12 个、小水窖123 口; 新建安居房85 户、改造109 户, 实施27 户114 人易地扶贫; 新建1 个卫生分点、恢复4 个教学点。
      【革命老区建设】2014 年, 投入革命老区专项资金150 万元, 按照“ 因地制宜、缺什么补什么” 的原则, 实施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项目涉及6 个乡镇8 个行政村, 整合资金万元, 极大地改善了老区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着力为老区群众解决了行路难、饮水难的问题。
      【建档立卡】2014 年贫困识别中, 剑川县共识别贫困乡镇3 个, 贫困行政村26 个, 贫困户8196 户3.08 万人。2014年, 已完成3.08 万人建档立卡及数据录入上报工作。其中, 扶贫户6510 户2.44 万人, 五保户3 户8 人, 低保户250 户949 人, 扶贫低保户1433 户5448 人。
      【村级互助资金】2014 年, 剑川县实施100 万元互助资金, 在3 个贫困行政村组建5 个互助社, 解决了部分地区贫困农户想发展而苦于无资金、资金短缺, 贷款难的问题。同时, 加强对贫困村互助资金的监管, 积极引导群众发展支柱产业, 探索扶贫资金与农民自主经营相结合的有效方式。
      【社会扶贫】2014 年, 剑川县加强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中央美术学院、云南省交警总队、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以及州级9 家相关扶贫挂钩帮扶单位的沟通,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投资125 万元援建马登镇新华村教学综合楼。华夏银行、大理白族自治州交警支队、大理白族自治州旅游局等部门也深入挂钩点开展了扶贫助学、扶贫济困等社会扶贫活动。
      【扶贫制度建设】2014 年, 剑川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剑川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剑川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 试行)》和《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川县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规程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 规范扶贫项目的实施,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云南省剑川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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