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2014 年, 各省( 区) 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 把扶贫开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改革扶贫考核机制, 促进责任落实到县, 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 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贫困地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高, 贫困地区落后面貌显著改观。
      顺利实现减少1000 万贫困人口目标任务。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为7017 万人, 比2013 年减贫1232 万人, 减少14.9%; 贫困发生率为7.2%, 比2013 年下降1.3 个百分点。
      强化农村扶贫攻坚投入保障机制。第一, 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保持高速增长,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433 亿元, 比2013 年增长10%, 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其中, 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1 亿元, 比2013 年增长10%, 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地方财政的扶贫资金投入也实现了较快增长, 28 个省份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265 亿元, 比2013 年增长27.3%。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 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背景下, 财政扶贫资金的稳定增长为推进农村扶贫攻坚提供了有力保障。第二, 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安排以工代赈资金41 亿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3.. 6 亿元、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2.4 亿元、“三西”( 甘肃的河西、定西和宁夏的西海固) 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3 亿元。相关资金投入和项目建设, 对统筹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国有贫困林场、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开发工作, 解决“三西” 地区突出贫困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第三, 中央财政继续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 安排彩票公益金15 亿元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 比2013 年增长25%。其中, 安排彩票公益金3 亿元, 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外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完成整村推进任务; 安排彩票公益金12 亿元, 支持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县开展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项目的实施, 促进了贫困革命老区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 帮助老区群众加快了脱贫致富步伐。第四, 全国扶贫贴息贷款发放998 亿元, 比2013 年460 亿元翻了一番。其中西藏、甘肃、贵州等省( 区) 扶贫贴息贷款规模超过100 亿元, 云南、陕西、内蒙古等省(区) 超过50 亿元。
      扶贫重点工作全面推进。第一, 村级道路畅通。2014年, 交通运输部安排资金超过1550 亿元, 支持14 个片区改造建设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省道3.17 万千米, 农村公路9.6 万千米,“ 溜索改桥” 项目138 个, 解决片区93 个乡镇、1.05 万个建制村的道路通畅问题。第二, 饮水安全取得新进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安排125 亿元, 支持贫困地区1900 万农村居民和285 万农村学校师生, 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第三, 电力保障加快完善。国家能源局安排资金449.9 亿元, 重点扶持贫困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农网改造升级, 安排87.1 亿元解决84 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第四, 危房改造进度加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安排补助资金230 亿元, 支持266 万贫困地区农户改造危房, 并将832 个片区县重点县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 由户均7500 元提高到8500 元。第五, 教育扶贫、文化建设、贫困村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不断推进。2014年, 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排了310 亿元, 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保证了4000 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能吃上营养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为65 万个20 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 补助59 万个行政村放映电影。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解决了1.3 万个贫困村通宽带, 3760 个20 户以上自然村通电话, 为1.8 万片区内行政村实施互联网覆盖。
      片区规划顺利实施。片区所在地方积极承担主体责任, 跨省协作。湖南省、甘肃省建立了片区扶贫攻坚推进党政一把手责任制, 湖北省、云南省等地建立了主要领导挂钩联系片区机制, 四川省、陕西省等地将片区规划项目落实情况纳入省政府目标考核。片区省份轮流召开片区联席会议, 推动跨省协作。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南疆三地州片区扶贫攻坚规划, 支持片区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就达4 亿多元, 扶贫贴息贷款近6 亿元。
      积极推进扶贫机制改革创新。第一,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引导贫困县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部分省市还出台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 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 有效激发了基层推进扶贫开发的活力和动力。第二, 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制定了《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 将项目审批权原则下放到县, 强化省、市两级政府的监管责任, 推进第三方监督、扶贫对象参与管理, 使扶贫资金的使用更加精准合理。第三,《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通知》下发, 明令禁止“穷县富衙”“ 戴帽炫富” 行为, 引导贫困地区凝心聚力主抓扶贫。第四,《关于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贫困县主要考核扶贫工作。第五, 多部门联合出台《特色产业增收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导向目录, 帮助各地制作适宜的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生产菜单, 强力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把干部驻村帮扶、职业教育培训、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构树扶贫、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龙头企业带动作为精准扶贫十项工程, 鼓励各地以群众脱贫需求为第一信号, 找准脱贫门路, 制定发展规划, 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法。
      全面实施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全国共识别出贫困村12.8 万个, 贫困人口8800 多万, 并录入扶贫业务管理系统进行规范管理和动态调整。为力保精准识别, 严格规范程序步骤, 通过“两公示一公告”, 增加群众知情权和参与度。
    各地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全面部署干部驻村帮扶工作, 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出点子、想法子。据统计, 各地向贫困村派出12.5 万个工作队, 派驻干部43 万人, 基本实现了对贫困村的全覆盖。
      首次将10 月17 日设立为“ 扶贫日”, 第一次印发社会扶贫指导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为社会扶贫搭建了新的制度平台。“扶贫日” 期间, 省级层面募集的社会扶贫资金就超过50 亿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动员了68 家中央企业, 开展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百县万村活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办信息中心 宁 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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