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

      【概述】2014 年, 内蒙古自治区继续把扶贫开发作为头号民生工程来抓, 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一系列指示和考察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8337” 发展思路要求, 不断创新扶贫工作机制, 采取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 启动规划、项目、干部“ 三到村三到户” 精准扶贫, 加大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力度, 实施“ 十个全覆盖” 工程等措施, 以减贫增收为核心, 围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共事业、发展特色产业、改善村容村貌、加强生态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六项任务, 举全区之力共同打好扶贫攻坚战。开展建档立卡工作, 为58 万贫困户、157万贫困人口建立电子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用4.75 亿元财政扶贫资金撬动62 亿元金融贷款, 扩大扶贫资金投入额度和使用效益。健全驻村工作队帮扶措施, 统筹落实帮扶单位3000 多个, 下派驻村干部1.1 万名, 确定贫困户帮扶责任人8 万名。继续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合作, 开展中和农信小额信贷项目的旗县增加到36 个。2014年共投入扶贫资金100 多亿元, 实施扶贫开发项目8448 个, 覆盖2834 个贫困嘎查村, 40 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贫困发生率由15.5% 下降到11.5%, 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15% 以上。
      【扶贫资金投入】2014 年, 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4.89 亿元, 比2013 年增加7.9%, 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8.1 亿元。盟市、旗县财政投入扶贫资金8 亿元, 调动金融扶贫资金62 亿元, 各盟市、旗县多渠道整合资金项目, 筹集社会资金近7 亿元, 全区共投入扶贫资金100 多亿元, 集中对贫困村贫困户开展扶贫攻坚, 形成“ 政府投、行业扶、银行贷、社会筹、群众集” 的多元投入机制。
      【8337 发展思路】内蒙古自治区“8337” 发展思路要求:“ 八个发展定位”, 即把内蒙古建成保障首都、服务华北、面向全国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 建成全国重要的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 建成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和现代装备制造等新型产业基地, 建成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 建成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 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建成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建成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充满活力的沿边经济带。
      “三个着力”, 即着力调整产业结构, 着力壮大县域经济, 着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三个更加注重”, 即更加注重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 更加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更加注重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
      “七项重点工作”, 即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做好“三农三牧” 工作, 推进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改善民生和社会管理创新, 深化改革开放和推动科技进步, 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十个全覆盖” 工程】2014 年, 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扶贫部门把农村牧区“ 十个全覆盖” 作为最大的扶贫工程。即危房改造工程, 安全饮水工程, 街巷硬化工程, 电力村村通和农网改造工程, 村村通广播电视和通讯工程, 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工程, 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工程, 文化室建设工程, 便民连锁超市工程, 农村牧区常驻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工程。统筹规划、同步建设、整体推进, 集中解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滞后问题。除安全饮水工程完成70%, 农网改造工程完成95% 外, 其它工程全部完工, 有1366 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实现“十个全覆盖”, 平均每个村整合的项目资金在1000 万元左右。
      【扶贫制度建设】2014 年, 内蒙古自治区把原有13 类扶贫项目精简整合为“三到村三到户” 精准扶贫、金融扶贫、生态移民、雨露计划4 项, 并将扶贫项目的审批权全部下放到旗县, 资金项目直接到村到户。自治区研究制定《关于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工程的意见》,印发《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工程“ 三到村三到户” 工作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制定《各级领导联系贫困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工作方案》和《“三到村三到户” 工作驻嘎查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积极改进贫困旗县考核机制和改革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 推进扶贫机制六项改革、十项重点工作落实, 构建较为完整的扶贫政策体系。
      【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2014年,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5 个旗县市属于大兴安岭南麓片区, 其中科右前旗、阿尔山市为边境旗市。全盟片区完成总投资556 亿元, 其中, 基础设施100.2 亿元, 产业发展188.7 亿元, 民生改善104.7 亿元, 公共服务96.9 亿元, 能力建设64.2 亿元, 生态环境1.3 亿元; 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0.6 亿元, 增幅8.1%; 农村居民收入6572 元, 增幅14.0%; 5 个旗县市贫困人口减少9.44 万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化德县、兴和县划归燕山—太行山连片特困地区之列; 2014 年, 乌兰察布市3 个片区县完成总投资228.84 亿元, 其中, 基础设施103.78 亿元, 产业发展75.35 亿元, 民生改善24.63 亿元, 公共服务14.13 亿元, 能力建设4.13 亿元, 生态环境6.82 亿元;3 个片区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5.3 亿元, 增幅26.6%; 农村居民收入1.64 万元, 增幅40.5%; 贫困人口减少1.83 万人。
      【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工作】2014 年, 内蒙古自治区38 位省级领导继续围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共事业、发展特色产业、改善村容村貌、加强生态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六项任务, 深入38 个贫困旗县调研指导, 平均每季度到联系旗县调研一次, 帮助解决制约贫困地区长远发展的瓶颈问题。各部门联系工作办公室积极与盟市、旗县对接, 分解细化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 加强调研督查力度, 及时反馈情况。盟市和旗县抓住推进“ 十个全覆盖” 工程的有利机遇, 集中财力物力向贫困旗县、嘎查村倾斜, 逐项落实规划内项目。38个贫困旗县开工建设项目完成投资790 多亿元。带动和健全各级干部包联机制, 全区465 名盟市级领导、2308名旗县级领导、8万多名党员干部, 分别联系贫困苏木乡镇、贫困嘎查村和贫困户, 开展扶贫工作。
      【建档立卡】2014 年, 内蒙古自治区把建档立卡作为扶贫开发1 号工程, 安排600 万元专项经费, 精准识别出2834 个贫困嘎查村、58万贫困户、157万贫困人口, 建立电子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4月, 启动规划、项目、干部“ 三到村三到户” 精准扶贫工作, 由驻村工作队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和“两委” 班子逐村逐户调查摸底, 分析致贫原因, 帮助贫困嘎查村、贫困农牧户制定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 健全帮扶措施, 统筹落实帮扶单位3000 多个, 派出驻村干部1.1 万多名, 确定贫困户帮扶责任人8 万多名, 为每个村投入45 万元, 累计12.75 亿元, 作为引导资金, 重点支持到村到户特色产业发展, 项目覆盖贫困户42.55 万户, 扶持贫困人口125.44 万人。
      【金融扶贫】2014 年,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与农业银行合作, 继续在57 个贫困旗县组织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 以本级财政投入4.75 亿元, 撬动农行62.1 亿元的金融贷款, 覆盖40 余万农牧民、93家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 缓解贫困户抵押难、担保难问题。新启动中和农信小额信贷项目旗县16 个, 使项目旗县总数达到36 个, 累计放款2.6 万笔, 放款金额5.79 亿元, 户均贷款1 万元, 有11.34 万贫困人口直接受益。互助资金试点项目在内蒙古自治区80 个旗县( 市、区)、1110个嘎查村实施, 资金总规模达到2.3 亿元, 已有10 万农牧户(贫困户6.4 万户) 加入互助组织, 组建互助小组1.3 万多个, 累计借款18 万人次, 借款5.4 亿元( 贫困户借款3.05 亿元)。
      【易地扶贫搬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规划(2013-2017 年) 》,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办牵头, 整合生态、扶贫、草原奖补等项目, 继续对居住在生态脆弱区的贫困地区农牧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已完成投资14.7 亿元, 完成住房面积84.8 万平方米, 新建养殖棚圈20.1 万平方米, 日光温室和冷棚1300 亩, 开发建设基本农田3.2 万亩, 生态建设和植被恢复173 万亩, 完成搬迁2.3 万户、7.3 万人, 涉及69 个旗(县、区)、3个国营农牧林场。部分旗县主体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 无土安置就业人数1073 人。完成2013 年生态脆弱地区扶贫移民项目验收工作。
      【雨露计划】2014 年, 向12 个盟市下达雨露计划试点补助资金3520 万元, 补助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接受高等职业、中等职业教育和一年以上技能培训的在校学生,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 元, 补助资金通过“ 一卡通” 直接发放到补助对象家庭, 2.4 万农村贫困生受到资助。
      【东西扶贫协作】 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东西扶贫协作, 北京市投入帮扶资金9078 万元, 自治区配套8858 万元, 用于赤峰市和乌兰察布市的产业发展和民生领域建设项目。
      【定点扶贫】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帮扶内蒙古31 个国家级贫困旗县, 2014 年, 投入4000 多万元帮扶资金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区直属机关105 个单位定点帮扶兴安盟及鄂尔多斯市对口支援兴安盟, 共投入各类帮扶资金3.6 亿元, 22 个厅局对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俄罗斯族等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实施定点帮扶, 投入资金和物资折款达4 亿多元。2014年又确定66 个自治区厅局企事业单位帮扶乌兰察布市和额尔古纳市。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分别动员百户企业对口帮扶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及大青山贫困片区, 实现帮扶自治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全覆盖。
      【社会扶贫】2014 年, 内蒙古自治区连续第二年为每个低收入农牧户发放l 吨取暖煤, 共投入21 亿元。出台《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从2014 年起, 为每名考上大专以上学校的低保家庭子女每人每年补助1 万元, 一次性补贴到位, 累计发放6.54 亿元, 资助1.86 万人, 确保贫困家庭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为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解决l 人就业, 与中华慈善总会合作为贫困旗县、乡镇医疗机构捐赠医疗设备, 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看病、上学、取暖等生活现实问题, 使老百姓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福利。
      【彩票公益金】内蒙古自治区通过国务院扶贫办对达茂旗的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整村推进项目终期绩效考评验收, 2014 年, 在4 个革命老区旗县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4200 万元, 用于整村推进和小型公益设施建设, 项目覆盖贫困户2229 户、贫困人口6475 人。
      【以工代赈】2014 年, 国家投入内蒙古自治区以工代赈资金2.05 亿元, 地方配套7860 万元。在31 个国家贫困旗县和18 个自治区贫困旗县新建乡村道路207 千米、过水路面190 米、桥294.6 米。通过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新增灌溉面积8492 亩, 改善灌溉面积4870 亩, 铺设输水管道278.2 千米, 节水管网15.7 千米, 防洪堤900 米。新建棚舍16.6 万平方米, 青贮窖6800 立方米, 建设高产饲草料基地800 亩。建设节水灌溉高产饲草料地1600 亩。以工代赈项目覆盖贫困人口5.2 万人。
      【扶贫监管】2014 年, 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扶贫攻坚工程“ 三到村三到户” 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全区扶贫项目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规范管理。两次组织召开全区扶贫系统纪检监察会议, 安排部署全区扶贫开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各盟市扶贫资金审计整改情况和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组织了4 次专项督查。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推行扶贫项目村义务监督员制度, 发挥审计、纪检、监察部门作用, 完善专项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扶贫监管制度。
      【扶贫日活动】2014 年10 月17 日, 内蒙古自治区举办首个“ 扶贫日” 启动仪式, 活动的主题是“ 扶贫济困、践行友善”, 以“ 10 ·17, 邀您一起” 为行动口号。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李佳、政府副主席王玉明出席仪式并讲话,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16 个部门联合印发《社会扶贫倡议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开展以“ 扶贫公募” 为核心内容的系列活动。
      【扶贫宣传】2014 年, 内蒙古自治区在中央媒体刊发有关扶贫的稿件900 篇(条), 其中, 在《人民日报》刊发4 篇, 在中央电视台播出视频新闻30 条( 其中, 13 频道在全国首个“ 扶贫日” 前后播出“走基层———扶贫在攻坚” 内蒙古专题5 集), 新华社12 篇, 其他主流媒体20 篇, 国家级网络媒体767 篇(条), 行业媒体14 篇, 国务院扶贫办主管期刊36 篇, 网站17 条。结合“扶贫日” 活动向全区手机用户免费发送宣传短信, 播放扶贫公益广告, 大力开展网络宣传, 广泛宣传扶贫先进典型事迹。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和一名个人被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分别授予2014 年度“全国扶贫宣传先进单位”“优秀联络员” 荣誉称号。
      【扶贫培训】2014 年, 内蒙古自治区围绕“三到村三到户”“金融扶贫”“建档立卡”“自治区直属厅局驻村帮扶”“致富带头人” 等重点扶贫开发工程, 做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和全区扶贫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以及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 期, 培训1688 人。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高凤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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