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扶贫开发
【概述】2014 年是浙江省深入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的关键之年, 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在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及全国扶贫开发工作座谈会精神, 组织实施“ 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 山海协作”“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 等工程, 欠发达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态势良好。2014年, 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 万元, 同比增长10.7%, 连续30 年列全国各省区第一。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07 年的2.49 ∶ 1 降低至2.09 ∶ 1, 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 全省138 万户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7251 元, 增长17.4%。
【扶贫资金投入】2014 年, 浙江省省级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5.79 亿元( 不含各项职能扶贫资金) 用于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 其中, 异地搬迁项目补助资金4.2 亿元, 低收入农户发展资金1.2 亿元(包括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资金互助组织补助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和来料加工以奖代补资金),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00 万元, 其他资金1367 万元。此外, 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16.8 亿元, 用于12 个重点欠发达县扶贫开发、特色产业、公共服务等特别扶持项目建设。
【扶贫资金管理】2014 年, 浙江省坚持推进扶贫专项资金阳光监管工作, 严把项目审核和资金使用关, 做到项目管理精细化、项目申报数字化、资金分配科学化、资金使用公开化。积极完善管理办法, 推动扶贫专项资金使用规章更加完善、程序更加规范、机制更加健全。继续完善因素分配法, 在资金分配时加大工作成效因素比重, 增加扶贫工作考核、低收入农户发展资金项目实施任务完成情况和扶贫项目管理三个子因素, 探索以奖代补的竞争性分配办法。同时, 将成效资金单独列出, 在立项方向的框架内, 给予地方更多的资金投向自主权。委托会计事务所派出9 个组, 对2013 年度中央、省、市、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委托中介机构对全省扶贫资金互助会项目和小额信贷项目进行成果评价。
【两项保障制度】2014 年, 浙江省城乡在册低保对象(未含五保供养) 60.51 万人, 其中城市低保人口6.44 万人, 标准每人每月587 元( 年7044 元), 增长11.6%; 农村低保人口54.07 万人, 标准每人每月487 元(年5844 元), 增长20%。杭州、宁波、嘉兴市本级实现城乡同标, 德清县、玉环县、云和县等28 个县( 市、区) 也已实现城乡同标。全年农村低保金支出17.. 8 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100 元, 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342.13 万人, 其中60 周岁及以上领取养老金待遇580.14 万人, 2014 年度新增首次参保人数49.51 万人。参加养老保障制度的被征地农民465.65 万人, 其中257.03 万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08.62 万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全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平均水平为526 元/ 月。全年投入资金4.57 亿元, 新增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数3.7 万张, 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8147 个, 累计建成1.31 万个; 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249 个, 累计建成1.64 万个。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参保人数3251 万人, 参保率95%, 筹资标准661 元, 其中财政补助462 元, 住院报销比例65%。全省支出医疗救助资金9.8 亿元, 比2013 年增加1.1 亿元, 180 万人次使用此资金。
【建档立卡】2014 年, 浙江省共认定省级扶贫标准(2010 年4600 元) 以下的低收入农户134.02 万户、318.80 万人, 其中国家扶贫标准(2010 年2300 元) 以下的低收入农户20.6 万户、41.2 万人。
【特别扶持计划】2014 年, 浙江省按照“增加农民收入、提升民生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内生功能” 的总体要求, 继续实施新一轮特别扶持计划( 2014— 2016 年)。省财政三年安排专项资金50.4 亿元, 带动总投资126.4 亿元, 扶持“ 扶贫开发、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 三大类19 个子项458 个项目, 其中必选项目430 个, 备选项目18 个。2014年, 12 县计划项目432 个, 计划完成总投资40 亿元, 省特别扶持资金补助17.81 亿元, 到11 月底, 12 县已完成项目投资29.8 亿元、占计划投资的74%。
【产业扶贫】2014 年, 浙江省扶持农业产业、来料加工、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等, 积极推动就地就业和转移就业促增收。确定欠发达地区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创建点49 个, 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682 家; 积极开展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示范区建设, 占第一批示范区的48%; 欠发达地区从事来料加工人数达到105 万人, 实现来料加工费收入95 亿元, 人均加工年收入超过8000 元, 欠发达地区异地搬迁小区和扶贫重点村来料加工覆盖率达到90% 以上; 培训农村劳动力52 万人( 其中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4 万人), 培训后实现转移就业14.4 万人。全省农家乐旅游村856 个, 增长9.1%; 旅游点2336 个, 减少3.6%; 餐位数103 万个, 减少1.4%; 床位数18 万张, 增长8.8%; 经营农户1.45 万户, 增长8.3%; 从业人员13.8 万人, 增长6.7%。全年实现接待游客1.75 亿人次, 增长25.1%; 营业收入175.36 亿元, 增长27.6%, 其中直接营业收入141.05 亿元, 增长26.00%, 游客购物收入34.31 亿元。
【易地扶贫搬迁】2014 年, 浙江省把县城、中心镇和中心村作为人口产业的集聚平台, 结合村庄整治、危旧房改造、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载体, 推进高山远山群众下山搬迁、重点水库群众出库搬迁、地质灾害隐患区群众避让搬迁和偏远海岛群众离岛搬迁, 推动人口加速向城镇集聚。2014 年, 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县区异地搬迁6.12 万人, 完成投资33 亿元。
【行业扶贫】2014 年, 浙江省充分利用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 通过对口支援, 帮助欠发达地区提高社区教育的办学水平。2014年, 学前教育等级幼儿园比例89.99%, 比2013 年提高2.88 个百分点; 义务教育完成率94.49%, 比2013 年提高0.01 个百分点; 高中段毛入学率为98.7%, 比2013 年提高4.2 个百分点; 15 年基础教育普及率为98.4%, 中小学标准化学校比例72.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每年每生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650 元、初中850 元。农村小学低收入家庭子女爱心营养餐标准1000 元/ 生
·年, 受益学生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7%。义务教育中小学随迁子女在校生143.9 万人, 增长2.9%; 全省中小学生校车乘坐保障率96%。全省有高等职业学校48 所( 含筹建), 中等职业学校375 所(含技工学校71 所)。教育系统职业学校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培训各类农村劳动力年均超过1024 万人次; 参加成人“ 双证制” 教育培训10 万人, 结业9.2 万人。享受本省涉农专业免费就读政策的大中专学生3.5 万人。
全省所有县( 市) 都已建成至少一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公办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标准化建设达标率98%, “20 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 基本形成。每千人医生数3.00 人, 增长4.84%; 每千人护士数2.99 人, 增长8.61%; 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5.06 张, 增长6.02%。新建农村文化礼堂1742 家, 累计建成3447 家。村级文化活动室覆盖率99.5%。送戏下乡1.8 万场、送图书214 万册、送讲座展览5837 场, 开展“文化走亲活动” 1102 场。
【山海协作】2014 年, 浙江省继续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百村经济发展促进计划” 和“省外浙商回归工程·参与新农村建设计划”, 建立对口联系机制, 引导发达地区、省外浙商与衢州、丽水等地区开展对接活动, 促进发达地区与衢州、丽水等地区在民生、环保、旅游等领域开展合作, 帮助衢州、丽水等地区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等农业产业项目。全省新签山海协作新农村帮扶和群众增收项目431 个, 到位资金1.37 亿元。发达市援助山海协作劳务实训资金1000 万元, 组织衢州、丽水等地区劳务培训就业7.3 万人次。组织欠发达地区企业拓展市场实现销售36.5 亿元。
【东西扶贫协作】2014 年, 浙江省扎实推进东西扶贫协作工作, 对口支援四川藏区的2 个州14 个县, 安排帮扶资金1.5 亿元; 杭州市、宁波市分别对口支援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每年分别安排3000 万— 5000 万元无偿援助资金; 对口支援四川省青川县, 每年安排1000 万元资金用于灾后重建和后续帮扶, 连续帮扶10 年。
【金融扶贫】浙江省深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 积极开展村级资金互助组织试点, 稳妥发放国家扶贫贴息贷款, 有效推动低收入农户增收, 促进农民组织化、农业产业化和管理民主化。2014年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0 亿元。完成组建扶贫资金互助会727 家、股本金2.22 亿元, 实现借款3.5 亿元、2.9 万户次, 其中低收入农户借款1.45 亿元、1.07 万户次, 坏账发生率为零。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74 亿元, 绝大部分集中在欠发达地区。
【结对帮扶】浙江省省级29 个帮扶团组和市县两级帮扶团组按照“ 一村一计一单位”、“ 一户一策一干部” 的要求, 深入开展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起草针对29 个县的科技专业帮扶团组和卫生专业帮扶团组组建方案。落实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与扶贫结对帮扶制度的衔接, 第九批省派指导员全部派驻到扶贫重点村所在乡镇, 并实行“ 一村为主、多村指导” 的驻村方式。2014年, 省级结对帮扶单位全年到村帮扶8000 人次, 其中厅级领导干部2657 人次, 走访低收入农户3.5 万户次; 实施帮扶项目1857 个, 发展特色产业基地20 余万亩, 落实帮扶资金1.53 亿元, 引进各类资金2.7 亿元, 带动低收入农户10.8 万户, 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和欠发达地区发展。
【社会扶贫】2014 年, 浙江省切实加强行业扶贫, 省级35 个职能部门组织实施118 个职能扶贫项目, 为欠发达地区提供“普惠” 服务和“特惠” 支持。各级工商联组织的“村企结对”、各级侨联组织的“侨胞反哺家乡”、各级残联组织的“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 等社会扶贫活动, 动员1462 家浙商结对1314 个村, 捐资14.59 亿元。省侨联专门设立“365” 治水专项基金, 捐赠2.7 亿元治水资金。全省上下深入开展“五水共治” 专项行动, 积极引导600 多家浙商参与治水, 共计捐款10.35 亿元。
【扶贫改革】2014 年, 加快推进丽水市扶贫改革试验区工作, 云和县在异地搬迁安置方式创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社区管理服务机制创新五个专项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农民进城落户制度通道更加畅通, 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 更多山区群众实现“进城梦”, 过上无差别的市民生活。
【扶贫考核】2014 年, 浙江省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落实经济工作责任的实施办法》( 浙委办发〔2014〕63号), 明确对衢州、丽水两市实行差别化考核, 将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替换为水环境质量和空气环境质量两项指标, 同时将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增幅纳入对部门和地方的经济责任制考核指标。省政府出台《省对欠发达地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办法》( 浙政办发〔2014〕120号), 结合欠发达地区发展特点, 分环境保护类、民生保障类、综合类三大类、24项指标, 采用量化评分办法, 将考核得分与资金分配挂钩。
【扶贫培训】2014 年, 浙江省承办了国务院扶贫办在浙江省组织的2 期全国培训班( 国务院扶贫办第九期中青年培训班、全国扶贫培训体系建设研讨班)。省扶贫办和浙江大学联合承办“城乡贫困联系” 国际政策研讨会, 承担会议的会务和参会代表的实地考察安排工作。
【扶贫宣传】2014 年, 浙江省对“ 浙江扶贫信息网” 进行改版升级, 改版后的网站版面更加清晰, 重点更加突出, 上线以来共新增各类动态信息500 余条, 起到“ 政策传递、经验推广、成果展示、信息共享” 的媒介作用。顺应信息传播新常态, 率先开设全国首个省级扶贫开发微信公众号“ 浙江扶贫开发”, 利用微信受众面广、传播迅速的特点, 积极为浙江扶贫开发工作发声。9月2 日, 由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主办“ 城乡贫困联系” 国际政策研讨会在浙江省杭州市成功举办, 新华网、中新网、光明网、网易、凤凰资讯、《浙江日报》、浙江在线、浙江卫视等媒体分别报道论坛情况; 10 月,《农民日报》连续刊载浙江省扶贫搬迁、结对帮扶、农业产业化、来料加工、金融扶贫五个专题内容。2014年,《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扶贫》等中央主要媒体和行业媒体共刊载浙江省扶贫信息40 余篇次。
【扶贫日活动】2014年10 月17 日是国务院确定的首个“扶贫日”。10月15 日, 浙江省“ 扶贫日” 专项活动暨全省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助学助医活动在衢州市龙游县举行。来自衢州市100 名家庭贫困学生领到人均600 元的助学金; 来自省级医疗机构的包括心血管内科、儿科、消化内科、风湿免疫科等十多个领域的20 余位专家, 在湖镇慈恩医院设立专家门诊为广大老百姓提供免费义诊。10月17 日, 浙江省政府召开全省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表彰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个人, 对进一步推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作了部署。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发出《大家都来关爱贫困群众》的倡议, 团省委等单位组织开展全省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助学助医活动, 全省累计募得社会扶贫资金4.15 亿元, 专门用于欠发达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扶贫开发。《浙江日报》刊发《扶贫开发的浙江路径》和评论员文章《扶贫开发与时俱进》 计划等七个专题进行专题报道。 省委宣传部组织媒体到欠发达地区基层采访, 对浙江省实施特别扶持等综述文章;
(浙江省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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