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

      【概述】2014 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扶贫开发部门以连片特困地区、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贫困村为主战场, 解决制约扶贫开发的体制机制问题, 进一步强化大扶贫工作格局, 扶贫开发机制创新、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制定出台《关于创新和加强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其4 个配套文件。扶贫项目审批权限基本下放到县, 扶贫责任、权力、资金、任务“ 四到县” 责任体制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机制初步建立, 全面完成精准识别。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99 亿元。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3000 个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贫困村农民收入水平持续得到提高。扶贫产业发展良好,“十百千” 产业扶贫示范工程项目县增加到50 个, 覆盖397 个贫困村, 惠及4.25 万贫困户, 约16.13 万贫困人口。贫困地区村屯道路、农村电网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人畜饮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改善, 行政村通硬化路比例超过80%。贫困家庭“ 两后生” 职业学历教育实现提高标准, 扩大覆盖面, 对就读普通高等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给予多元资助, 贫困群众综合素质显著提高。2014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共有贫困人口538 万人(比2013 年减少96 万人), 片区县、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区平均增幅1 个百分点。
      【扶贫资金投入】2014 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量28.99 亿元, 其中,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25 亿元, 包括: 发展资金14.19 亿元、以工代赈资金2.49 亿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35 亿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1193 万元、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1050 万元, 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85 亿元, 市、县级投入2.91 亿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逐步降低基础设施投入比重, 加大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直接到户扶持和提高贫困农民自我发展能力的投入比重的使用原则, 优先保证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十二五” 整村推进等各项扶贫规划的实施。
      【扶贫资金管理】2014 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据扶贫开发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进展, 先后出台《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 桂发〔2014〕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桂政发〔2014〕34号) 以及修订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桂财农﹝2014 ﹞ 272 号) 等政策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包括中央财政安排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列入“扶贫” 政府收支分配科目的资金) 按照因素法测算分配下达到县( 市、区, 以下简称县), 由各县根据本地实际, 结合自治区年度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自主决策安排和使用。扶贫项目由县级审批, 报自治区、市级的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备案。自治区、市主要履行扶贫规划制定、资金项目监管、工作指导和扶贫绩效考评等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管督促作用。选取2—3 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进行扶贫资金专项审计,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采取有力措施, 并在审计结束后及时全面整改。
      【“十百千” 产业示范工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建设10 片以上特色优质高效、连片在1000 亩以上的种植示范基地或特色高效的养殖示范基地, 每片示范基地辐射覆盖贫困农户1000 户以上; 扶持培植100 家以2013 年销售额在1 亿元以上、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扶贫龙头企业, 到“十二五” 期末, 辐射带动的贫困村农户数增加一倍以上, 力争农户增收一倍以上; 通过示范基地和扶贫龙头企业带动1000 个以上贫困村成为产业化扶贫示范村, 到“十二五” 期末, 力争示范村贫困农户人均纯收入比2010 年增加一倍以上。
      【金融扶贫】2014 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办与自治区财政厅、金融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银监局密切配合, 联合制定印发《广西金融扶贫“百千万工程” 实施方案》,合力推动金融扶贫方式创新。扶贫小额信贷奖补试点县由10 个扩大到20 个。广西壮族自治区向扶贫龙头企业发放扶贫项目贷款19.6 亿元、贫困户小额信贷7.. 84 亿元。贫困村互助金项目村增加到510 个, 新增互助金2000 万元, 互助金总规模达9814 万元。扶持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旅游接待和农产品购销加工等服务业, 受益农户人均增收500 元以上。
      【基础设施建设】2014 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4 亿元, 修建贫困村屯级道路1899 条1702.7 千米。其中, 完成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屯级道路建设1835 条1612 千米, 比计划任务增加835 条612 千米。继续推进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项目, 新建、硬化村屯道路407.36 千米, 修建生产路、联户路47.87 千米, 人饮蓄水池152 个, 村屯垃圾收集点107 处, 沼气池21 个。
      【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2014 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加大行业投入。自治区财政厅安排资金超过175 亿元用于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扶贫攻坚,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林业厅加大片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力度, 实施“ 绿满八桂” 造林绿化、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石漠化面积5 年减少19%, 是全国石漠化面积减少最多的省( 区) 之一, 片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7.8%。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投入资金35.7 亿元, 修建片区公路3777 千米, 其中通建制村沥青( 水泥) 路2764 千米。自治区水利厅投入45.2 亿元, 加快解决片区农村人口和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自治区住建厅安排补助资金15.3 亿元, 完成片区农村危房改造7.98 万户, 并将片区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标准提高到1.92 万元, 解决30 多万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自治区教育厅投入49.19 亿元, 新建、改建片区农村中小学校教育基础设施,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108.7 万中小学生。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投入6.8 亿元, 实施贫困地区土地整治工程, 并将29 个片区县纳入全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范围。自治区农业厅、林业厅、科技厅、水产畜牧兽医局等大力支持片区产业扶贫, 推动片区县、贫困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整村推进】2014 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十二五” 时期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验收办法〉的通知》( 桂扶领发〔2014〕1号)。全力推进贫困村整村推进规划实施, 自治区投入43.8 亿元用于3000 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 贫困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特色产业和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
      【易地扶贫搬迁】广西壮族自治区以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大石山区、高寒山区和生态脆弱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为重点, 对居住在石山区、深山区的贫困对象、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对象、迁出以利于保护生态的对象、10户以下居住分散、扶贫成本高的贫困对象进行扶贫生态移民搬迁, 每年搬迁10 万人左右。2014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投入政府投资补助16.72 亿元, 规划建设227 个安置点, 搬迁安置10.04 万人。
      【产业扶贫】2014 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发展一般种植业62.4 万亩, 低产改造41.7 万亩, 养殖家禽358. 9 万羽、家畜8.2 万头, 水产养殖219.3 万千克, 覆盖贫困户32.5 万户。“十百千” 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县增加到50 个, 投入1.45 亿元支持项目县发展特色种植业9.57 万亩, 低产改造3 万亩, 桑菇食用菌360 万棒, 养殖肉兔7.6 万只、竹鼠3 万只、蛋鸡4.5 万羽、罗非鱼1540 箱, 项目覆盖贫困村397 个, 惠及贫困户4.25 万户、贫困人口16.13 万人。
      【雨露计划】广西壮族自治区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实行提标扩面、应补尽补政策。农村贫困家庭“ 两后生” 职业学历教育补助从每人每学年2000 元提高到3000 元, 扶贫巾帼励志班补助从每人每学年2500 元提高到4000 元, 对就读普通高等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给予多元资助; 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 两后生” 都可以向户籍所在县级扶贫部门申请扶贫培训资助。2014 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贫困家庭职业学历教育学生获得资助人数2.92 万人, 同比增长40.4%; 普通高校本科( 一本、二本) 学历教育获得资助人数1.69 万人, 同比增长1590%; 短期技能培训完成0.56 万人; 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完成12.04 万人次。投入扶贫培训资金1.89 亿元, 同比增长68.75%。
      【定点扶贫】2014 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完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 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贫困村党组织“ 第一书记”“ 美丽广西·清洁乡村” 活动工作队员、定点扶贫工作队员等4 支力量, 整合为“美丽广西” 乡村建设(扶贫) 工作队, 选派3.38 万人组建111 个工作队、1127个工作分队, 进驻全区1.44 万个行政村, 实现驻村工作队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全覆盖。中央、自治区、市、县四级定点扶贫单位投入帮扶资金(含物资折款) 10.64 亿元, 为贫困地区引进资金6.48 亿元, 两者总和为2013 年的两倍以上。自治区、市、县直定点扶贫单位落实干部帮扶贫困户42.61 万户, 各单位的包户干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帮助结对贫困农户落实各种到户的项目5000 多个, 共为结对帮扶贫困户捐赠资金约6000 万元。
      【东西扶贫协作】2014 年, 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及各级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提供无偿资金及捐物折款4757.12 万元。其中, 广东各级政府拨款3540 万元, 社会捐款743 万元, 捐物折款474.12 万元。帮助广西举办各类培训班13 期, 培训人员885 人次, 其中, 培训干部250 人次。“两广” 在经贸协作、劳务合作、职业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和干部交流培训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加强。
      【企业和社会各界扶贫】2014 年, 中直单位直接投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帮扶资金(含物折款) 1.20 亿元, 引进资金3.91 亿元。其中,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捐赠帮扶凤山县各类资金517 万元。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每年拿出200 万元支持昭平县教育扶贫工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旗下慈善基金会向天等县捐赠330 万元扶贫款等。民营企业投入到贫困村项目720 多个, 投入资金3.43 亿元, 用于教育文化事业、引水工程、路桥、农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个“扶贫日” 活动期间, 自治区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举行“ 千家民营企业扶助千个贫困村” 动员会暨启动仪式, 组织开展“结对帮扶行动月”、邻里帮扶等特色活动, 参与“扶贫日” 活动的单位达2989 个、人数2.57 万人次, 募集资金( 包括捐赠)2063.56 万元, 协议( 意向) 投入资金19.8 亿元。开通广西社会扶贫助困网。该网站从2014 年9 月试运行以来, 点击量达到1.2 万人次, 已有100 多位爱心人事电话咨询扶贫助困相关事宜。
      【外资扶贫】2014 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累计引进外资扶贫项目资金2700 多万元, 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可持续农业、教育、卫生、妇女儿童发展、产业发展能力建设、赈灾等项目。广西贫困片区农村扶贫试点示范项目获国家立项, 列入世界银行贷款2015—2017 年财年规划备选项目, 贷款额度1 亿美元。国际减贫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 成功举办3 期发展中国家减贫官员国际研修班。
      【扶贫制度建设】2014 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四个配套文件, 围绕创新扶贫开发责任体制、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金融扶贫服务机制、扶贫绩效奖惩机制、社会扶贫机制以及创新扶贫开发方式等方面提出具有广西特色的新政策、新措施。
      【扶贫宣传】2014 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开通“ 新华掌媒·扶贫快报” 信息服务, 通过手机短信, 为全自治区所有行政村(含农村社区) 及扶贫系统人员共6 万多人提供信息服务。在中央主流媒体、自治区媒体上宣传报道617 篇次, 宣传广西扶贫开发取得的成就和经验。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电视台推出全国首档美丽乡村公益节目《第一书记》。参与节目录制的爱心人士达6000 多人次, 报道广西50 多个贫困村寨, 通过节目获得捐助资金2400 余万元, 得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肯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办 文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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