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开发

      【概述】2014 年, 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 深入创新扶贫开发机制的第一年, 也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入推进百万贫困人口扶贫攻坚战略的关键一年。不断完善扶贫开发思路, 积极创新扶贫开发机制, 切实强化扶贫开发措施, 抓重点、攻难点、创新点, 全区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南部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 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贫困人口减少10 万人, 西海固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4%, 高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平均增幅3.5 个百分点。
      【扶贫资金管理】2014 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和考评工作组。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纳入到扶贫开发考核体系, 一并体现在年终考核中。分别召开通报会, 指出问题、进行约谈、分析原因、明确措施、限期整改。
      【易地扶贫搬迁】2014 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35 万人生态移民有序推进, 累计投入资金91.47 亿元; 建设移民住房7.44 万套, 搬迁安置移民27.78 万人。开工建设1.16 万套、5万人的移民住房, 搬迁安置移民7.12 万人。积极引导移民发展致富产业, 帮扶移民安置区建设种植温棚、大中型拱棚等设施农业1.38 万亩, 大田特色农业种植35.44 万亩, 发展牛、羊、鸡等养殖业25.3 万头( 只)。突出抓好移民新村基层组织建设。入住的141 个安置区共设立行政村( 社区) 162 个, 有118 个村( 社区) 选举产生“ 两委” 班子, 23 个村成立临时“两委” 班子, 21 个规模较小的村并入邻村进行管理。
      【精准扶贫】2014 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档立卡的贫困村为1100 个、贫困人口为80.3 万人, 贫困发生率19.6%。将识别结果与到村到户产业扶持项目有效衔接, 全面实施精准扶贫。
      一是基础设施到村。编制500 个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规划和定期脱贫计划。组织实施100 个重点贫困村考核销号和11 个整乡推进试点、20个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500 个重点贫困村全年整合投入资金37.24 亿元( 不含群众自筹), 村均达745 万元, 是开展整村推进以来投资规模最大的一年, 是“十一五” 期间村均投资强度的2.5 倍, 100 个重点贫困村达到脱贫销号的标准。
      二是项目扶持到户。以“5·30” 养殖计划和特色种植为重点, 倾斜安排各项惠农政策和到户项目资金, 到户资金达4000 元, 支持建档立卡扶贫对象7.5 万户30 万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三是培训转移到人。组织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生态移民技能培训2.4 万人, 致富带头人和实用技术培训4.9 万人次; 组织开展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劳动力客(货) 车驾驶技能培训, 对在规定时限内凭取得的驾驶证给予每人3000 元一次性补贴; 燕宝基金会资助中南部9 县( 区) 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每生每年2000 元在区内就读高职; 从2014 年秋季开始, 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范围内扶贫建档立卡家庭雨露计划助学全覆盖, 每年有2 万名贫困中、高职学生得到资助。
      四是帮扶责任到单位。整合自治区、市、县(区) 三级定点帮扶单位, 选派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 建立起“ 不脱贫、不脱钩, 一帮到底” 的机制, 实现1100 个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全覆盖。
      【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2014 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各行业部门投入118.6 亿元, 集中力量从基础建设、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向中南部地区倾斜支持。青兰公路东山坡至毛家沟段、彭阳至青石嘴、黑城至海原、西吉至毛家沟、固原至西吉公路路基工程基本完成, 建成农村公路2227 千米。一批饮水安全、节水示范、流域治理等项目 相继建成。对854 个行政村和8 处生态移民安置区实施环境综合整治, 覆盖人口116 万人。在扶贫开发任务覆盖区改造危窑危房4.2 万户, 将8 个扶贫开发销号村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生态环境建设, 完成经果林和道路、庄点及生态景观林绿化9 万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 落实特困地区农村教师待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力推进“ 少生快富” 工程, 改扩建乡镇卫生院18 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0 个、标准化村卫生室989 个。劳务输出57.5 万人, 累计收入42.2 亿元。
      【产业扶贫】2014 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印发《全区“5·30” 扶贫到户养殖计划实施指导意见》。各县( 区) 以“5 ·30” 养殖和特色种植为突破口, 推进产业扶贫项目精准到户。引进红树莓产业, 编制试点规划, 试点先行, 稳步推进。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扶贫办提出“9+1” 的思路, “9” 即盐池、同心、红寺堡、海原、原州、西吉、泾源、隆德、彭阳9 个贫困县(区), “1” 即县外移民安置区整体打包, 一并安排, 将逐步开展光伏扶贫工作。
      【金融扶贫】2014 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增100 个重点贫困村和10 个生态移民村建立互助资金试点。互助资金项目村达1230 个, 资金运行总量达6.08 亿元, 累计发放借款14.64 亿元, 有13.36 万户、60万人受益。开展“ 金扶工程” 试点,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发放贷款24 亿元, 支持中南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棚户区改造、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及中小企业、扶贫微贷款、助学贷款等。黄河银行为600 个贫困村发放贷款53.49 亿元, 惠及13.35 万农户, 其中, 425 个互助资金项目村发放贷款16.31 亿元, 惠及农户5.17 万户。
      【社会扶贫】2014 年, 全国东西扶贫协作现场会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召开,“ 闽宁模式” 在全国重点推广, 闽宁产业城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5 家企业开工建设, 正式启动“ 闽台宁两岸三校” 友好合作, 共同开发“ 台湾—福建—宁夏旅游精品线路”。闽宁第十八次联席会议在福建召开, 签约合作项目30 个, 签约资金306 亿元, 东西协作首次延伸到镇一级、村一级。第九批援宁挂职干部全部到位开展工作。举办首届“ 扶贫日” 活动, 活动内容共18 项, 企业捐款1.3 亿元。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等8 家中央定点帮扶单位投入帮扶资金3.1 亿元, 促进中南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首个“ 扶贫日” 活动期间, 宁夏回族自治区有15 个单位和个人获得“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 和“ 全国社会扶贫先进个人” 称号。
      【以工代赈】2014 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结合贫困地区现状, 重点支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连片特困地区, 兼顾其他贫困地区和生态移民区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包括农田水利、小流域治理、片区综合开发和乡村道路4 个方面。争取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02 亿元, 安排项目54 个(其中: 续建项目8 个, 新开工项目46 个)。安排农田水利项目24 个, 重点支持库井灌区节水改造, 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4.9 万亩; 安排小流域治理项目5 个, 通过山水田林路草综合治理,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8 平方千米; 安排片区综合开发项目8 个, 综合开发治理面积14.8 平方千米; 安排乡村道路项目17 个, 新增四级砂石路263 千米。以工代赈涉及整村推进项目15 个, 安排资金2254 万元。
      【扶贫机制改革】2014 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 取消重点县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指标, 改为主要考核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提高、贫困人口数量减少和扶贫开发重点工作成效, 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县( 区) 干部政绩考核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施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 下放扶贫项目资金审批权限, 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项目公告公示、资金竞争性分配等制度, 激发县区抓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办 高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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