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综述篇

      2014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 以下简称《意见》)的第一年, 也是精准扶贫的开局之年。一年来, 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 扶贫开发在新的起点上高位推进, 机制创新取得突破, 重点工作全面铺开, 片区规划顺利实施。2014年,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432.87 亿元, 比2013 年增长10%; 省级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67 亿元, 比2013 年增长28%。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3 年的8249 万人减少到7017 万人, 减少了1232 万人, 贫困发生率由8.5% 下降到7.2%, 下降1.3 个百分点, 超额完成了2014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 万人以上的年度减贫任务。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090 元, 比2013 年增长13%, 增幅继续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
      一、机制创新取得突破
      全国有扶贫任务的28 个省( 区、市) 都制定了《意见》实施方案。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对《意见》提出的改革措施和重点工作, 出台了实施方案或与“ 十二五” 行业规划衔接, 分年度落实。
      (一) 推进贫困县三项机制改革。印发《关于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修订《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印发《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通知》,对贫困县必须和提倡作为事项、禁止作为事项和督促检查三个方面作出规定、提出要求。总结地方经验, 研究探索贫困县退出机制。
      (二) 推进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一是精准识别。将建档立卡作为2014 年的一号工程, 印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制定《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和《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指标体系》,对建档立卡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全国识别贫困村12.8 万个, 贫困户2932 万户, 贫困人口8862 万人。二是精准帮扶。安排雨露计划资金15 亿元, 补助贫困家庭子女和培训贫困劳动力364 万人。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近1000 亿元, 比2013 年翻了一番多。安排扶贫搬迁资金126.3 亿元, 对居住在不具备基本生存发展条件的199.7 万人实施搬迁。三是精准管理。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编制了《全国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信息化推动精准管理的实施。
      (三) 推进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各地把派驻驻村工作队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 在原有工作基础上, 对干部驻村帮扶进行安排部署, 已向贫困村派出12.5 万个工作队、干部43 万人, 基本实现对贫困村全覆盖。
      (四) 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印发《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要求建立竞争性分配机制, 以减贫成效为导向, 将扶贫资金分配与扶贫目标任务、减贫效果挂钩; 改革资金使用机制,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 改革资金监管机制, 强化地方监管责任, 完善信息披露, 坚持公告公示、第三方监督、扶贫对象参与。开通“12317”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对2013 年审计6 省19 县扶贫资金发现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 2.34 亿元违规资金已全部整改到位, 制定或修订规范性文件41 件。
      (五) 推进金融扶贫方式创新。印发了《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并联合召开全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电视电话会议, 部署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印发《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对扶贫小额信贷目标原则、扶持范围和方式、政策措施和组织保障提出明确要求。全国妇女联合会扎实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协调推动康复扶贫贴息贷款。
      (六) 推进创新社会扶贫机制。一是对社会扶贫进行全面部署。国务院第一次召开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表彰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国务院办公厅第一次印发社会扶贫指导性文件, 全面部署新阶段社会扶贫工作。将电子商务扶贫、光伏扶贫等新业态、新科技引入扶贫领域。二是组织开展首个“ 扶贫日” 活动。国务院将10 月17 日设立为“ 扶贫日”, 为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搭建了制度平台。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专门作出重要批示, 产生了广泛深刻的社会影响。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 开展了丰富多彩的“ 扶贫日” 活动。省级层面在“ 扶贫日” 期间募集社会扶贫资金50 多亿元。三是社会扶贫取得新成效。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军队和武警部队继续扎实推进对全国63 个贫困县、547个贫困乡镇、2856 个贫困村的帮扶工作。参与定点扶贫的310 个中央和国家机关等单位直接投入重点县的帮扶资金28.8 亿元。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的东部省市普遍加大了扶贫协作力度, 2014 年投入的政府援助资金为12 亿元。
      二、重点工作全面推进
      (一) 村级道路畅通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建设扶贫规划纲要(2011—2020 年)》和《“溜索改桥” 建设规划(2013—2015 年)》实施。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扶贫2014 年工作要点》,安排1041 亿元车辆购置税资金, 支持14 个片区改造建设3.17 万千米的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 安排超过500 亿元支持14 个片区建设9.6 万千米农村公路和一批农村客运站点, 解决片区93 个乡镇、1.05 万个建制村的道路通畅问题。安排7 亿元资金, 推进138 个“ 溜索改桥” 项目建设。
      (二) 饮水安全工作。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投资238 亿元, 解决了6600 多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水利部印发了《关于贯彻中办发25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多个水利扶贫工作文件, 采取综合措施加强贫困地区民生水利建设强化监督检查。
      (三) 电力保障工作。落实《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2013— 2015 年) 》,安排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总投资449.9 亿元, 其中, 中央资金85 亿元。新建和改造变电站944 座, 线路22.6 万千米, 配变压器8.9 万台, 户表381.4 万户, 重点扶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 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等。安排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总投资87.1 亿元, 其中, 中央资金45 亿元, 解决84 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2013—2014年已累计解决245 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四) 危房改造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14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14 年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2014 年中央安排补助资金230 亿元支持全国266 万贫困地区农户改造危房, 其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105 万户。对贫困地区的中央补助标准在户均补助7500 元的基础上增加1000 元。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通知》,已有2100 万户农村危房信息录入系统。
      (五) 特色产业增收工作。印发《特色产业增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增收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建设重点和保障措施等。农业部印发了《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 2013—2020 年) 》,涵盖14 个片区96 个品种; 在贫困地区实施了种子工程、良种工程、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小区) 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退牧还草、农村沼气等基本项目建设; 遴选推介了14 个片区205 个农业适用品种和120 项农业适用技术。科技部大力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三区” 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
      (六) 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旅游扶贫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乡村旅游扶贫工作。组织各省( 区、市) 旅游部门从全国832 个贫困县中挑选出6130 个具备发展乡村旅游基本条件的行政村, 作为乡村旅游重点村, 其中贫困村有2000 多个。实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官培训计划。
      (七) 教育扶贫工作。安排中央专项资金310 亿元, 支持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保证3200 万贫困地区儿童每天能吃上营养餐。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 5 亿元, 用于改善中西部贫困地区涉及45 县45 所学校的办学条件。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补助生活费政策, 对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实现了全覆盖。继续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政策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完成了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增长10% 以上的目标。
      (八) 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农村卫生和计划生育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支持贫困地区卫生计 生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320 元, 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到90 元,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 左右, 在贫困地区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安排中央专项投资198.5 亿元支持贫困地区4.7 万个卫生计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面继续扩大,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35 元。设立“ 健康暖心” 扶贫基金, 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大病救助、医疗补助、养老救助及实施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免费救治等“ 一免三助” 服务。实施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九) 文化建设工作。文化部印发了《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中央财政拨付专项资金8592 万元, 购置流动图书车358 辆, 使连片特困地区全部县级公共图书馆的流动图书车全部配送到位。继续组织举办“ 春雨工程” ——— 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中央财政2014 年安排“盲村” 广播电视覆盖资金18 亿元, 完成约65 万个20 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盲村” 广播电视建设任务; 高山台站建设已全面开展, 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0 亿元, 其中2014 年安排7 亿元。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7.14 亿元补助59.06 万个行政村实施农村电影放映。
      (十) 贫困村信息化工作。印发《贫困村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宽带中国” 2014 专项行动、“ 通信村村通工程” 和“ 宽带乡村” 试点工程( 一期), 扎实推进贫困村信息化工作。村村通工程安排3.5 亿元电信普遍服务专项补贴资金, 完成超过1.4 万个扶贫目标村通宽带项目。实现连片特困地区1.8 万个行政村互联网全覆盖, 并实施1000 所农村学校宽带接入。教育部组织开发“ 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 加快推进包括连片特困地区学校在内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农业部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 依托“12316” 打造“三农” 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科技部依托“12396” 构建农村科技信息化服务平台, 开展“ 国家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省建设”。
      三、推进重点区域扶贫
      (一) 加快实施片区规划。相关地方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片区联系单位认真履行牵头责任, 行业部门积极履行行业责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办落实协调责任, 截至2014 年年底, 片区交通、水利、能源重大建设项目“ 十二五” 开工率80% 左右, 十项重点工作项目开工率70% 左右。
      (二) 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财政部安排彩票公益金15 亿元, 用于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项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国务院扶贫办确定开展“ 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百县万村” 专项行动, 定点帮扶108 个贫困老区县的68 家中央企业, 计划用3 年左右时间, 加快实施一批路、水、电等小型基础设施项目, 解决贫困老区县部分贫困村行路难、用水难、用电难问题。
      (三) 加强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扶贫工作。2014 年用于5 个自治区和云南、贵州、青海3 个多民族省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5 亿元, 占全国总量的42.7%。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4 亿元, 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普通高中建设项目, 比2013 年增加14 亿元。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57 亿元, 引导1.6 万名优秀文化工作者到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服务, 并为“ 三区” 培养1676 名急需紧缺的文化工作者。
    (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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