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综述篇

    2015年扶贫开发工作综述
      2015年是我国扶贫开发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把脱贫攻坚上升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纳入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安排部署,全力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先后到云南、陕西、贵州等省调研扶贫工作,主持召开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座谈会、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扶贫工作,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就扶贫开发作出重要指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千万减贫任务,并将扶贫作为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中央其他领导同志都对扶贫开发非常关心,开展调查研究,作出明确指示,提出工作要求。召开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 “十三五 ”脱贫攻坚进行了全面部署,确定了到2020年 “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的总体目标,明确了实现目标的指导思想、基本方略、主要途径、政策举措和保障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扶贫开发工作呈现新局面。
    2015年,全国减少贫困人口1442万人,超额完成千万减贫任务,标志着《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中期目标顺利实现。“十二五 ”期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0年的1..66亿人减少到2015年底的5575万人,减少了1亿多人。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10年的3273元,增长到2015年的6828元,翻了一番多,增长幅度连续5年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贫困地区饮水安全、道路交通、电力保障等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全面完成,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目标基本完成。
    一、健全完善精准扶贫机制。围绕脱贫目标,完善工作机制,用好政策指挥棒。一是加快完善建档立卡工作。动员200万余干部开展 “回头看 ”活动,提高数据精准度。基本建成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为精准决策奠定了基础。二是完善干部驻村帮扶机制。23个省(区、市)制定了驻村工作队指导意见。全国选派驻村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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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8万个,驻村干部48万多人,基本实现了对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全覆盖。全国共向贫困村派驻 “第一书记 ”17万名,其中中央定点扶贫单位派驻311名。三是健全考核机制。研究起草《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从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4个方面对各地脱贫成效进行考核。有16个省(区)制定了对贫困县的考核办法,扶贫考核权重占到60%以上,最高的达到80%。
    二、加大财政专项扶贫投入力度。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467 ..5亿元,比2014年增长约8%。各地大幅增加扶贫投入,2015年达到334 ..5亿元,比2014年增长25%,有力地支持了脱贫攻坚。甘肃省级和片区县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市级按10%以上、“插花县”按15%以上增列本级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按照 “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 ”的原则,统筹使用资金。广西明确自治区和扶贫重点市、县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
    三、实施精准扶贫十项工程。整村推进工程全年共启动实施3..5万个村扶贫规划。职业教育培训工程劳动力培训转移72 ..4万人。扶贫小额信贷全年金融机构发放1200亿元,有力支持了建档立卡贫困村增收脱贫。召开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印发《“十三五 ”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作出全面部署,全年各地完成了112 ..5万人的搬迁任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 “国务院扶贫办”,全书同)与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电商扶贫战略合作协议,开展 “双百示范行动”,通过电商扶贫带动100多个贫困县的200多万贫困户创业增收。旅游扶贫选择56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作为试点村,按规划积极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全国并网发电超过183万千瓦,帮助43万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启动构树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研究编制了《构树扶贫工程指导意见》。组织开展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启动扶贫龙头企业带动工程。
    四、行业扶贫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继续做好《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提出的10项重点工作。交通方面,2015年投入交通建设车购税资金1300亿元,实施贫困地区高速公路建设、农村公路畅通工程、“溜索改桥 ”等工作。安全饮水方面,安排资金解决了180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农村电力保障方面,安排资金282亿元,支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安排48亿元用于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基本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危房改造方面,安排资金365亿元,支持432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特色产业增收方面,安排14个连片特困地区农牧业资金250亿元,用于支持种子工程、基层农牧推广体系、动物防疫体系等基本建设项目和良种、农机购置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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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旅游扶贫方面,制定《关于开展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的方案》,启动旅游扶贫试点。教育扶贫方面,实施连片特困地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开展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支持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农村在校生免除学费、提供助学金,对片区农村学生实现全覆盖。继续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扩大招生规模,实施区域扩到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卫生计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在贫困地区实施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文化建设方面,实施 “春雨工程 ”项目,推动优质文化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印发了《“十三五 ”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部署。贫困村信息化方面,继续实施 “村村通工程 ”和 “宽带中国 ”战略,基本实现片区内已通电行政村互联网全覆盖,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基本通电话。
    五、重点区域脱贫攻坚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加快连片特困地区发展。国务院扶贫办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推动各部门、片区联系单位及各有关省加强相互间沟通协调,及时将重点基础设施和 “十项重点工作 ”项目纳入2015年计划,并加快实施。二是推进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召开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座谈会,印发《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对 “十三五 ”革命老区脱贫攻坚作出部署。商务部、财政部在电子商务示范县中,把154个革命老区县纳入其中,重点倾斜。启动中央企业与革命老区百县万村帮扶行动,重点支持改善贫困老区县基础设施,解决1万个贫困村的水、电、路等问题,助推革命老区脱贫攻坚。三是加大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扶贫工作支持力度。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民族八省区专项扶贫资金200亿元,比2014年增长8..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等部门出台支持四川凉山、云南怒江、甘肃临夏三州加快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意见。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实施 “兴边富民行动计划”。
    六、社会扶贫不断深化。一是拓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召开东部地区扶贫工作座谈会,对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作出部署。2015年东部省市共向西部贫困地区提供财政援助资金13 ..4亿元,较2014年增长13%;动员社会力量捐助款物1亿元,双方企业开展经贸协作实际投资3131亿元;双方领导考察互访5426人次,其中省级62人次,开展人才交流1836人次;举办培训班403期,培训各类人员3..6万人次,帮助西部地区输出劳务25 ..9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49 ..2亿元。二是完善定点扶贫机制。召开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会议,部署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调整完善定点扶贫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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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关系,解决任务畸重畸轻、行业优势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建立由国务院扶贫办、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9个部门牵头联系定点扶贫工作的新机制,明确了定点扶贫牵头部门的责任和任务。2015年,各单位共向定点县投入帮扶资金(含物资折款)33 ..1亿元,帮助引进资金282 ..4亿元,分别比2014年增加9..3%和29%;举办培训班4485期,培训各类人员12 ..2万人次,组织劳务输出7万人次;资助贫困学生4..3万人次。三是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各地各部门利用 “扶贫日 ”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募集扶贫资金近100亿元。积极搭建社会扶贫服务平台,全国社会扶贫网已进入测试阶段,截至2015年底已收到定向捐赠近3亿元。实施民营企业 “万企帮万村 ”精准扶贫行动,已组织1万余家民营企业与1万多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结对帮扶。
    七、积极开展国际减贫交流合作。中国政府与联合国驻华系统发布《中国实施千年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报告》,全面介绍提前实现消除贫困目标情况和政策措施。推动将消除贫困作为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首要目标,维护了发展中国家利益。加大中非、中拉减贫交流合作,与南非签署《减贫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与委内瑞拉签署《2015—2017年减贫交流合作工作计划》。稳步推进中国与老挝、缅甸、柬埔寨3国的减贫项目合作。争取世界银行第六期扶贫贷款项目,总投资18亿元人民币,其中世界银行贷款1..5亿美元,支持中国脱贫攻坚事业。
    (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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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 2015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通知》精神,河北、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13个省(区)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意见或办法,江西将约束机制落实情况纳入江西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试行办法中,山西、内蒙古、辽宁、河南、广东、海南、重庆7个省(区、市)转发通知。根据文件精神,各地对贫困县扶贫工作责任、扶贫开发投入、扶贫资金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办公用房建设、干部作风等加强了约束监督,有效遏制了穷县富衙、戴帽炫富之风。
    (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
    【完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国务院扶贫办围绕一个目标、实现两个确保、完善三个机制、解决四个问题、实现五个一批、做到六个精准,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按照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减少1000万人以上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省(区、市)减贫任务,与28个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减贫责任书。制定印发了2015年扶贫开发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信息采集的目标、对象、内容、步骤和基本要求。开展跨部门数据比对工作。向教育部、民政部等6个单位发函衔接数据比对,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开展了信息共享与对接工作;会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做好残疾人贫困户建档立卡及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开展数据比对,比对出建档立卡残疾人508万人。开展建档立卡 “回头看 ”工作,对2014年建档立卡数据重新比对,剔除识别不准的贫困户,并对数据进行了补录。进一步完善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机制。完善“1+N”政策体系,各地陆续出台含金量高的扶贫政策文件,15个省(区、市)出台了“1+N”系列文件。甘肃省出台了“1+17”配套文件,云南、湖北、贵州充实和拓展“1+N”系列文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国务院扶贫办规划财务司)
    【健全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 2015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各级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干部和人员到村任 “第一书记”,主要任务是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并明确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全覆盖,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灾后恢复重建地区加大选派力度。
    2015年10月,国务院扶贫办在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召开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现场会,交流各地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经验,现场观摩安徽省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典型做法,研究部署干部驻村帮扶工作。
    (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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