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东盟社会发展与减贫论坛6
5. 贸易便利化对贫困的影响
5.1 贸易便利化对贸易的影响
从上面中国的贸易便利化实践的分析可以看出,贸易便利化能够大大促进贸易,提高贸易的效率。其他相关研究的结论也表明了这一点。
孙衷颖(2009)对52个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行了量化,并运用引力模型对贸易便利化的影响进行了考察。研究表明,无论是出口国还是进口国,港口效率对双边贸易都有正向的作用,而且弹性相差不大。对于进口国来说,港口效率提升1%带来贸易的增加量为1.07%,而对于出口国来说,港口效率提升1%带来贸易的增加量为1.02%。进口国的海关程序对贸易的影响次于港口效率。
规章环境与电子商务这两项贸易便利化对于进口国和出口国的影响与港口效率的影响不同。更完善的规章环境和电子商务对进口的影响是负向的,对出口的影响是正向的。规章环境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增加1%会分别减少0.36%和0.47%的进口,并分别增加0.54%和2.16%的出口。换句话说,规章环境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显著的影响一个国家的净出口,发展水平增加1%净出口会分别增加0.9%和2.63%的。
就中国和东盟国家而言,孙林、徐旭霏(2011)也构建了引力模型分析了2010年东盟自贸区建成后,贸易便利化的建设对贸易流量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具体为:空港建设质量等级每提高1%,东盟区域制造业产品出口将增长1.48%。
本报告前面关于中国广西、云南和深圳等相关口岸建设和海关改革实践等的分析都表明了贸易便利化大大促进了贸易。此结论显而易见,这里将不再赘述。
5.2 贸易对贫困的影响
2010年在中国国际扶贫中心的资助下,本项目组完成了“贸易自由化与减贫-基于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实证研究”的项目,对于贸易对贫困的影响进行了系统研究。
本项目建立了一个包括4组9个方程的系统,将贸易作为变量引入模型,并利用2000-2008年中国分省的数据,对贸易在减贫中的贡献进行了计量检验,并对其他主要因素在农村减贫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分析时区分了全国总体和东、中、西三个区域。(1)从全国范围来看(表6),农产品进口的减贫弹性为为-0.05,说明农产品进口增加不利中国农村贫困的缓解。农产品进口的农业产出弹性同样为负值,说明农产品进口会冲击中国的农业生产市场。(2)从区域范围看,农产品进口对农村贫困影响的边际效应依次为:中部、东部和西部,农产品进口对农村缓解贫困影响最大的是中部地区,中部地区农民收入大部分以农业为主,农产品进口冲击最大的也是中部地区的农户,因此,农产品进口对中部地区的农村贫困缓解影响最为严重。从农产品进口的农业产出弹性上也可看出农产品进口对中部地区的农业的较大影响。
农产品出口的减贫弹性为正(表7),表明农产品出口对中国农村贫困的缓解有积极作用。(1)从全国范围来看,农产品出口的减贫弹性值为1.03,农产品出口每增加1%会导致中国农村贫困发生率减少1.03%;农产品出口的农业产出弹性也为正,农产品出口提高了农户的收益,从而使原来的农户扩大生产,并吸引更多的农村劳动者从事农业生产。(2)从区域范围来看,农产品出口对农村贫困影响的边际效应依次为:中部、西部和东部,农产品出口对农村缓解贫困影响最大的地区是中部地区,如前所述中部地区的农民收入大部分以农业为主,农产品出口量中部地区也占有很大比例,因此,农产品出口对中部地区的农村贫困缓解影响最大。农产品出口对中部地区的农业产出的影响在三个区域中也是最大的,这主要是由中部地区的农业地位决定的。
综合农产品进出口,其净出口的农村减贫弹性值为正,表明农产品贸易整体上有利于中国农村减贫,贸易开放和自由化对中国农村的减贫的工作进程有积极意义。同时,农产品净出口对于农业产出弹性、非农工资和非农就业以及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都有正的影响。
5.3 贸易便利化对贫困的影响:基于制造业和港口效率的分析
关于贸易便利化对贫困的影响,可以根据“贸易便利化对贸易的影响”以及“贸易对贫困”的影响两个方面综合分析。但是由于贸易便利化的定量较难,特别是对于海关手续、规章制度和电子商务等,为此这里讲以港口效率为例,并借鉴前人关于制造业的研究结果进行分析。
孙衷颖(2009)以制造业为例估计了港口效率的贸易弹性,本研究运用其结论,结合本项目组在“贸易自由化与减贫-基于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实证研究”的项目中估计的农产品进出口对农村贫困的影响弹性,可以间接反映港口建设对贫困的影响(表8)。
说明:由“贸易便利化的贸易弹性”和“贸易的减贫弹性”求“贸易便利化的减贫弹性”时,由于资料的缺乏,这里采用了简单的乘积形式。
上述结论表明,当全国平均港口效率每提高1%时,全国的农村贫困发生率会降低1.051%。特别是对于中部省市,港口效率每提高1%时,中部农村的贫困发生率会降低2.116%。而对于东部和西部,则弹性较小。主要原因是东部地区的农村贫困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其减贫措施的边际贡献会较小。而西部地区,则由于主要是山区,其交通不便,与国际市场的联系不是很紧密,贸易在其经济增长中的贡献不是很大,因而贸易的减贫效果较差。
6. 结论及建议
综上所述,虽然中国和东盟各国的贸易便利化建设在港口基础设施、海关程序改革、电子商务的发展以及法律法规的完善、透明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也应该意识到,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还较低,且东盟各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参差不齐,因此中国应该借鉴便利化程度较高的国家的改革经验,加强国际合作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建设和各国经济的发展。
6.1 贸易便利化对贫困的影响
贸易便利化对贫困影响的机制容易理解,但是贸易便利化对贫困影响的实际情况却比较复杂。全面衡量贸易便利化对减贫影响的实证分析,显得异常困难。这一方面是由于贸易便利化的动态性和复杂性,另一方面是由于导致贫困的原因的综合性和复杂性,还有两者中间的传导关系的复杂性。
为此本项目,仅以港口建设为例,研究港口效率对贸易和贫困的影响。研究表明:当全国港口效率每提高1%时,全国的农村贫困发生率会降低1.051%。特别是对于中部省市,港口效率每提高1%时,中部农村的贫困发生率会降低2.116%。而对于东部和西部,则弹性较小。主要原因是东部地区的农村贫困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其减贫措施的边际贡献会较小。而西部地区,则由于主要是山区,其交通不便,与国际市场的联系不是很紧密,贸易在其经济增长中的贡献不是很大,因而贸易的减贫效果较差。
6.2 加强各国在贸易便利化方面的能力建设
6.2.1 进一步促进海关改革
在全球供应链中,清关是最重要也是问题最多的环节。清关措施繁冗低效、基础设施落后造成高成本交易并容易滋生腐败。因此,海关程序改革和海关规则的国际化将有利于贸易便利化的发展。部分发展中国家认为海关改革和现代化成本过高且存在技术困难,然而智利和新加坡等国家的经验表明,成本是可以控制的,且在贸易便利化方面的投资有可能得到快速的回报。
6.2.2 加强中国和东盟各国贸易投资便利化的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是贸易投资便利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涉及的国家,只有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港口基础设施处于世界先进水平,中国和其他国家的港口设施水平处于中等偏下。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贸易投资便利化就无从谈起。中国和东盟各国要着力加强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尤其是涉及物流的海港、空港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交通运输体系。其次,加强各国海关间的交流与合作,开发出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海关系统。
6.2.3 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应用
电子商务在东盟各国的中的应用也很不平衡。各国应努力提升本国的信息化水平,从战略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促进其在贸易便利化中应用。首先,大力发展互联网络,加大网络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对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国家,应当循序渐进,同时各国应加快制定并完善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快电子商务的法制建设进程。
6.2.4 进一步改善制度环境
整体看,中国-东盟大部分国家在制度建设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着眼未来经济发展趋势,提升管理效率和增加政策透明度等改善制度环境的措施,是进一步提升中国-东盟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的重要议题。具体来说,侧重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增加政策的透明度,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一方面,贸易投资审批部门,要加大贸易投资政策的透明度,对贸易投资方面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要在官方刊物或政府网站上公布,未经公布的不予执行。另一方面,健全贸易投资发展的政策体系,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保持贸易投资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其次,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服务水平。探索新的服务制度,海关等部门要积极营造公平、效率的贸易投资环境。最后,建立贸易投资便利化协调机制。便利化相关部门应不断扩大与外资外企的对话和交流,构建一套既适应外资外贸便利化的需要又满足贸易投资监管要求的新的管理模式,形成“双赢”格局。
6.3 加大中国-东盟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协调力度
6.3.1 推动各国标准一致化进程
采用国际统一标准是贸易便利化最简单可行和有效的方法,同时,标准一致化也是贸易便利化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济融合速度的加快,标准在促进国际贸易以及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构建和完善科学合理、与国际接轨的技术标准体系,是中国-东盟贸易投资便利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东盟各国应力图使本国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并在优先领域使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保持一致,优先以影响广泛的国际标准(如ISO等标准)为基础。调整影响中国-东盟各国间货物相互认可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程序。在涉及国际标准的贸易协定、国内法律和规章上也要相应的保持一致。
6.3.2 探索在各国成立贸易便利化委员会
贸易便利化涉及的领域广、部门多、利益交错,中国-东盟各国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本国政府部门的协调职能,另一方面,也应当建立起区域间的快捷有效的协调机制。首先,各国实现本国贸易便利化相关的信息共享,建立贸易便利化中心数据库,并保证数据实时更新,以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其次,中国-东盟各国应在政府层面形成有效的决策协调和信息沟通机制。最后,中国-东盟各国相关政府部门应与外资外贸企业建立咨询机制,及时了解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问题及其对贸易投资的影响,及时的解决相关便利化方面的问题。
因此,中国-东盟各方应更加关注WTO多哈回合谈判中提倡成立国家贸易便利化委员会的倡议,积极协作推动各国贸易便利化进程,提高中国-东盟合作层次及水平,形成各方贸易投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中国-东盟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广泛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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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
KornkarunCheewatrakoolpong博士
SothitornMallikamas博士,副教授
KawinPhupoxsakul
朱拉隆功大学经济学院
I动机
优惠贸易协议和多边贸易协议大量存在,导致关税与非关税壁垒激增。这样一来,贸易便利化在当今世界贸易体系中日渐重要,成为贸易的一大障碍。Sohn与Yoon(2001)表示,在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进口程序中文件的平均使用量超过60%,其中80%一式两份,这占总交易成本的2%至10%。另外,OECD(2001)数据显示,贸易便利化成本占总成本约2%至15%,发展中国家这一比例较高。APEC(亚太经济合作组织)(2000)数据显示,消除贸易便利化的成本对GDP(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是消除关税的三倍。该组织还表明(2000),较少的贸易便利化成本可促进该地区国家实际GDP增长0.25%,而贸易便利化使GDP增长0.16%。最后,Cheewatrakoolpong和Ariyasajjakorn(2011)使用了扩展的引力模型来评估贸易便利化的提高对东盟六国出口额的影响。研究发现,贸易便利化,无论是从贸易时间还是成本角度来说,都对贸易扩展产生深刻影响。另外,贸易便利化的提高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推动作用更为明显。这些证据都表明了贸易便利化已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贸易障碍,其重要性不可忽视,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尤其如此。
由于贸易便利化的成本占总交易成本一大部分,因此,降低这种成本可促进国际贸易、提高竞争力、增加外国直接投资、改善对优惠贸易协议的利用,从而增加实际产出、促进经济增长。
Cheewatrakoolpong和Ariyasajjakorn两人使用全球贸易分析(GTAP)模型评估贸易便利化对泰国其他经济变量的影响,他们发现,泰国的贸易便利化的提高有利于推动实际GDP、促进贸易平衡并改善福祉,从而推动更高层次的国际贸易与经济增长。
亚洲发展银行(ADB)的大湄公河次区域(GMS)项目意识到了贸易便利化的重要性,开展了两项重要项目,为推进运输与贸易便利化,即经济走廊和跨境运输协议(CBTA)。经济走廊旨在在成员国之间建立并改善道路连接与一座国际桥梁,促进贸易、投资和生产机会。跨境运输协议的目标是通过改善关税和监管环境,促进成员国之间的运输和贸易便利化。
除了上述的两项项目以外,泰国还实施了几大项目来改善基础设施和贸易便利化,包括修缮边境地区的基础设施、建立配送中心、协调并扩展连接经济走廊的道路和高速公路、设置海关点和移民控制点、推行电子海关系统、建设边境地区市场并开发当地人力资源。
贸易便利化对国际贸易和经济增长的贡献,Hummels(2001)、Wilson、Mann、Otsuki(2004)、Cheewatrakoolpong and Ariyasajjakorn(2010)均明确表示过。然而,这种项目是否能帮助减少贫困、分配收入仍有待争论。联合国(2003)表示,贸易便利化通过三大渠道来减少贫困、分配收入:促进经济增长、国际贸易和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Menon、Warr(2006)、Stone、Strutt和Hertel(2010)也找到证据支持联合国的观点。这些研究使用的可计算的一般均衡(CGE)模型显示,通过大湄公河次区域道路建设项目减少陆地运输成本,可促进减贫,尤其当生产要素收益上涨时效果更加明显。
然而,据Cheewatrakoolpong(2009)表示,当地社区,尤其是穷人,从亚洲发展银行GMS的经济走廊和跨境运输协议中获益有限。很多时候,这些项目会对边境社区产生消极影响,这是由于工作特点、经济结构、生活方式以及环境发生改变而导致。政府与边境社区在制定次区域项目政策时欠缺协调是问题的根源。上述的两个项目改善了贸易便利化,使大型企业获益颇丰。
Stone,Strutt和Hertel(2010)也支持存在消极影响这一说法,影响来源有非法贩卖、交通事故、环境影响以及收入差距等,这一点在CGE模型中无法得到解决。
这些人无法从GMS的贸易便利化项目中获益,也许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欠缺合适的微金融体系向当地社区的微型企业和贫困人口提供支持。穷人要想从贸易便利化项目的新市场准入和商业机会中获益,就需得到金融资源。Cheewatrakoolpong et al(2011)对泰国正式金融机构现有的微金融产品进行了调研,发现大多数产品服务于人们的短期目标,如运营资金和日常消费。着眼于长期目标如商业投资的产品十分有限,而且,没有一项产品专门针对边境社区。
因此便产生这样一个问题:贸易便利化是否有利于边境社区的贫困人口和微型企业?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微金融在支持贸易便利化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II目标
-研究亚洲发展银行GMS项目与泰国政府实施的贸易便利化措施,这些措施或许可以使当地社区的贫困人口和微型企业从中得益;
-研究微金融与当地贫困人口微型企业使用贸易便利化措施之间的互补性,这些措施由亚洲发展银行GMS项目以及泰国政府实施;
-评估当地社区贫困人口和微型企业进行的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活动,这些活动对GMS项目和泰国政府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可起促进作用,另外还有支持这些活动的微金融体系与产品。
III文献综述
贸易便利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确实存在。如Hummels(2001)、Wilson、Mann和Otsuki(2004)、Hausmann、Lee和Subramanian(2005)、Nordas、Pinali和Grosso(2006)几人的研究表明,贸易便利化的改进可减少贸易时间和交易成本,这样,便可推动更加高速的贸易流动和经济增长。然而,关于贸易便利化与减贫之间关系的研究着实有限。我们将就一方面举出一些过去的文献。有关文献可分为三大类:1)贸易便利化与减贫之间的关系;2)微金融与减贫之间的关系;3)GMS贸易便利化项目对边境社区与贫困人口的影响。
III.1贸易便利化与减贫之间的关系
这一方面的研究既有基于理论的,也有来自实际经验的。联合国(2003)为解释为何贸易便利化促进减少贫困和缩小收入差距提供了理论框架。根据交易成本理论,贸易便利化可降低进口产品和进口替代型产品的价格,并减少出口产品和可出口产品的成本。这样,穷人消费成本降低、要素或资源收入增加、就业情况也得到改善。另外,贸易便利化的改善也使政府收入增加,这是因为系统效率提高、腐败减少从而使进口关税增加。
然而,联合国(2003)也指出,像拉丁美洲国家一样资源丰富的地方,穷人收益有限。除此,穷人的适应能力对他们从贸易便利化中受益也十分关键。
Bin(2007)同样也展示了贸易便利化与减贫之间的联系。之前提到的渠道在该份报告看来为:可创造国家收入的贸易扩张、要素收入以及来源于工业发展的就业,以及更低的进口成本,这为穷人降低消费品价格。然而,该报告指出,为实现减贫,必须使穷人参与到贸易价值链当中,无论是作为生产者还是作为消费者,或是身兼二职。
Menon and Warr(2006)二人考虑了将减贫与增长联系在一起的量化研究,他们使用CGE模型思考GMS项目下的道路修建工程是否可以促进老挝的减贫工作。研究的模拟结果显示,修建道路通过更多的收入获取机会和更低廉的消费显著促进减贫。然而,不同的道路修建工程对减贫的贡献不尽相同。将无法通行的道路改善为旱季通行的道路与将旱季通行的道路改善为常年通行的道路相比,前者对减贫的贡献率比后者高出17倍。
Stone,Strutt and Hertel(2010)使用了基于家庭调研数据进行扩展的GTAP7模型,分析了运输基础设施对GMS减贫工作的影响。该研究的基准假设是,GMS间所有贸易陆地运输成本降低45%,对老挝来说,GMS减少的45%的陆地运输成本相当于老挝运输利润减少25%。
该研究表明,改善交通基础设施促进GMS内出口的增加,使要素收入增加,这是相对于贫困人口的生活成本而言,尤其是非农业生产要素。研究使用贫困弹性证明贫困有所减少,每日生活费1美元人口收入增长5-6%,每日生活费2美元人口收入增长3-5%。研究的模拟结果展示,GMS有40万人告别了每日生活费只有1美元的日子,175万人每日不再只有2美元的生活费。简而言之,GMS的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有望大力促进该次区域的减贫工作。
III.2 微金融与减贫之间的关系
据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GAP)(2010)表示,微金融帮助穷人创办企业、积累资产、储蓄、协调消费,并减少对经济冲击的脆弱性。因此可以说,微金融是减少贫困的有力武器。Yunus(1999)称,如若没有微金融机构的帮助,穷人只有依赖利率极高的高利贷。这种对非正式借贷的依赖性使穷人无法进行储蓄,也非常容易受经济冲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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