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东盟社会发展与减贫论坛10

    穷人和微型企业

    他们现有职业、教育水平、收入、家庭成员和支出;

    他们对贸易便利化措施的了解

    对贸易便利化措施带来的就业和商业机会的了解

    贸易便利化措施对职业或就业模式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改变

    从贸易便利化措施获取职业或就业机会的能力

    使他们无法从贸易便利化措施充分获益的障碍:

    能力

    资金

    外来竞争

    其他原因

    目前获取微金融机构服务的渠道

    微金融对更好从贸易便利化措施中获益的重要性

    对新微金融产品或微金融机构现有微金融产品进行改进的需求,以便充分从贸易便利化措施中获益

    条件如还款、利益

    贷款数量

    到期

    抵押品和担保条件如连带责任团体

    贷款灵活性

    针对贸易便利化措施带来的机会专门推出的产品

    配送渠道

    程序

    其他需求和关切

    贸易便利化措施带来的负面影响或关切

     

    政府机构

    GMS和泰国政府推行的贸易便利化措施

    对于贸易便利化措施促进减少贫困的贡献有何期望

    贸易便利化措施对经济形式、就业模式和商业机会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改变

    对贸易便利化措施带来的就业和商业机会的意识

    政府机构为使穷人和微型企业从贸易便利化措施中获益提供的帮助

    能力建设和培训

    信息共享

    融资

    其他

    支持贸易便利化措施实施的政府计划,尤其是减少贫困方面

    贸易便利化措施带来的负面影响(如人口贩卖、毒品、犯罪、外来入侵、赌博等)以及政府机构为缓解这些负面影响所做的努力

    穷人和微型企业为从贸易便利化措施中获益的融资需求和渠道

    政府帮助穷人更好获取微金融所扮演的角色

     

     

     

    目前贸易便利化的改善对印度尼西亚出口导向型中小企业的影响

    Tulus T.H.Tambunan

    特里沙克提大学产业、中小企业和商业竞争研究中心

    1. 引言

    本研究以印度尼西亚的出口导向型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微小中企业)为对象,旨在研究它们获得贸易便利化措施的情况。文中采用了国家统计局对微小中企业的定义:雇员人数为04人的生产单位/公司是微型企业;520人的是小型企业;2199人的是中型企业;100人及以上的是大型企业。本研究主要提出两个问题:(1)出口导向型微小中企业能否获得贸易便利化措施,包括贸易融资,贸易保险,互联网上关于市场和贸易规定/政策的信息,以及各项基础设施,包括可以连接集群/生产区和主要贸易港口的构建良好的道路,运输设施,实验室,仓库,电力和通讯?(2)以上提到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对于这些企业的出口有多大帮助?

    对于微小中企业来说,能够全面获得良好的贸易便利化措施非常重要,因为对印度尼西亚来说,微小中企业非常重要。这些企业不仅创造就业岗位,为中低收入家庭生产基本商品,占据了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很大比重,同时许多微小中企业还有很强的出口潜力,而印度尼西亚需要通过出口创汇来削减对外国贷款的依赖。此外,全国的微小中企业数据显示,大部分(99%)的微小中企业(总生产单位达5100万)属于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而企业人员(所有者和雇员)则来自低收入群体。由于缺少资本和技术,无法进入更大的市场,以及缺少高技能的人才,这些企业的生产力和企业人员人均收入都很低。微型企业通常被视为贫困地带。但是许多微型企业都或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出口活动。

    因此,很显然,改善微小中企业尤其是微型和小型企业的状况(比如生产力和出口增长)将很好地促进扶贫,而提升微小中企业的出口能力将有助于实现这一目标。

    本研究基于:(1)案头研究:微小中企业的学术文献,主要是关于微小中企业的出口业绩以及印度尼西亚和其他亚洲发展中国家微小中企业获得贸易便利化措施情况的比较(包括ARTNeT在印度和斯里兰卡等地进行的研究);关于印度尼西亚微小中企业获得贸易便利化措施情况的政府出版物、非政府组织报告和其他出版物;(2)关于印度尼西亚微小中企业的次级资料分析,重点关注出口导向型微小中企业;(3)主要资料提供者/深度采访(比如相关的当地政府官员和帮助微小中企业出口的非政府组织);和(4)在出口导向型微小中企业的两个集群进行实地调查,受访对象为梭罗的30个生产者和日惹的52个生产者,两个地区都位于中爪哇省。受访企业是随机挑选的,通过半结构式问卷对其进行面对面采访,问卷包含了贸易便利化诸多方面的问题(见附录)。样本也包含一些大型企业,以便与上述的研究问题进行对比。

    2. 印度尼西亚微小中企业的发展

    印度尼西亚的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微小中企业)一直是国内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占据了现有的所有行业企业总数的99%以上(表1),雇佣人员占全国劳动人口总数的90%以上(表2),主要是妇女和年轻人。大部分微小中企业是微型和小型企业(微小企业),多为个体经营,没有领取工资的雇员。许多微小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是由贫穷的家庭或个人创办的,他们找不到更好的就业机会,因此将微小中企业作为首要或次要(补充性)的收入来源。因此,印度尼西亚农村和城市地区存在许多微小企业是目前的失业或贫困问题造成的;不应被视为创业精神的体现(Tambunan20062008b2009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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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合作社和中小企业部(www.depkop.go.id)和印度尼西亚中央统计局(www.bps.go.id

    印度尼西亚的大部分微小中企业都从事农业活动(表3)。2008年,农业领域共有4270万劳动者,其中99.5%都在微小中企业工作。然而,农业领域有2640万个生产单位,其中几乎100%都是微小中企业。在微小中企业中,大多数微型企业都是农业导向型的,其比例为52%。而小型企业的比例仅有0.2%,中型企业则是4.2%。在制造行业,微小中企业往往不如大型企业。然而,不同行业中,微小中企业所占的比重也不同,这并不是印度尼西亚独有的现象,而是发展中国家微小中企业的一个关键特点,在工业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国家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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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合作社和中小企业部(www.depkop.go.id)和印度尼西亚中央统计局(www.bps.go.id

    3. 出口业绩

    印度尼西亚微小中企业另外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发展中国家微小中企业的普遍特征)是由于各种原因,大部分微小中企业是国内市场导向型的。最重要的一个特点是它们缺少四项关键的投入,即(i)技术和高技能的工人(因此无法生产竞争力强且能符合世界标准的产品),(ii)信息,尤其是有关市场潜力的信息(包括目前市场需求/偏好的变化),(iii)全球企业战略,和(iv)出口活动所需的资金。对于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来说,进行全球营销成本太高,因为它们必须要处理推广、流通、通讯、出口许可证、运输和物流等方面的问题。

    然而,官方的数据表明,在一些行业里,许多印度尼西亚的微小中企业确实在进行出口。官方数据显示,微小中企业的出口总量(非石油及天然气产品)每年都在增长(表4);虽然在2009年,总出口量稍有下降(图表1)。主要原因很可能是2008/09年的全球经济危机。危机期间,印度尼西亚的家具等工业制成品出口量下跌,而这些产品主要由微小中企业生产和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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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合作社和中小企业部(www.depkop.g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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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合作社和中小企业部(www.depkop.go.id

    4. 微小中企业获得贸易便利化措施的情况

    根据Grainger2009)的解释,贸易便利化即贸易程序的简化、协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贸易便利化旨在企业(即出口商和进口商)和政府间降低交易成本,是与海关相关活动中的一个议程项目。活动包括世界贸易组织贸易回合谈判,供应链安全倡议,发展和能力建设项目,还有许多海关现代化项目。联合国贸易便利化和电子商务中心将贸易便利化定义为国际货物从卖方流动到买方并向另一方支付所需要的程序及相关信息流动的简化、标准化和协调化(OECD 2003)。UN/CEFACT & UNCTAD (2002)中指出,贸易便利化涉及:贸易程序,海关和调控机构,适用于进口、出口和运输的官方控制程序规定,包括:总体布置、海关控制、官方文档、健康和安全、金融安全和转运,运输和运输设备条款,包括:空运;海运;和联运,人员流动条款,危险产品管理条款,付款程序条款,信息和通讯技术使用条款,商业行为和国际标准使用条款,以及贸易便利化的法律层面。

    虽然贸易便利化包含了所有可以用来促进跨境贸易流动的措施,它却没有一个正式标准的定义。从广义上讲,正如Damuri (2006)中提出的,贸易便利化可以是任何旨在降低交易成本的行为,交易成本影响了商品、服务、投资和人员在全球范围内流动。Moïsé等(2011)在内的人则认为,贸易便利化指的是旨在通过提高国际贸易链中每个环节的效率来降低贸易成本的政策和措施。他们也引用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定义,即贸易便利化是指国际贸易程序(包括国际货物贸易流动所需要的收集、提供、沟通及处理数据的活动、做法和手续)的简化。消除行政和技术壁垒可以降低贸易交易成本,促进微小中企业更富包容性地参与到国际贸易中,因此也必须被视作改善贸易便利化措施的一部分。

    就印度尼西亚来说,目前这方面的研究并不多,已有的研究之一就是由Damuri2006)开展的。从印度尼西亚贸易便利化的严肃研究中可以找到该项研究,他也对包括出口商和进口商在内的从事不同商业活动的私有部门参与者进行了调查。他的结论是,虽然印度尼西亚已经实施了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谈判目前在讨论的各种贸易便利化措施,在实施程度上仍然有很大的改善空间,从而提供简化和协调化的贸易程序。为应对在贸易活动中获得更好的公共服务的需求,印度尼西亚政府开展了一些项目来改善贸易程序,包括与海关相关的管理项目。这些项目符合贸易便利化的几个国际协议,印度尼西亚积极参与其中。协议包括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贸易便利化行动方案和东南亚国家联盟海关协议。他的调查表明,几项贸易便利化措施的实施需要大幅改善。虽然关于贸易活动的信息可用性有了巨大改善,该方面仍然问题最大。该调查还发现,许多贸易商在遵守某些规定和基于新规定的程序时面临困难,因为两者是同时颁布实施的,没有任何通知。缺少正式的咨询机制使情况更加恶化。官员违法行为猖獗,削弱了印度尼西亚产品的竞争力。受访的贸易商表示,与贸易相关的官员行为不当,不仅增加了成本,而且降低了效率,可能造成商机和大量市场份额的流失。

    另一项研究由Rahardhan等(2008)开展,可能会在贸易便利化对印度尼西亚出口活动的影响方面提供一些启发。研究者们旨在找出东盟贸易便利化对东爪哇地区主要重要商品贸易量的影响。为此,他们对各种规模的出口商和一些重要官员进行了深入采访。采访结果显示,从受访企业的看法出发,最重要的贸易设施如下。在关税壁垒方面,受访企业认为会产生最重要影响的方面包括消除所有海关程序上的问题,消除关税差异,这与最惠国关税下调相一致,消除填写所需表格的行政程序,以及共同有效互惠关税机制方面的信息。在非关税壁垒方面,消除与进口许可证有关的问题,具体的技术要求规定,各种额外税收的成本,包括外汇交易税,进口许可证和许多其它税项,以及清关程序

    不幸的是,直到现在也没有许多研究专门关注印度尼西亚出口导向型微小中企业获得贸易便利化措施的情况,以及获得情况对这些企业出口额和成本的影响。尽管政府机构的一些正式声明可能会间接地表示微小中企业在获得贸易便利化措施时仍面临严重的约束。贸易融资是重要的贸易便利化措施之一。最近,印度尼西亚银行声明,印度尼西亚的所有微小中企业中仍有50%没有获得银行服务。表1718也证实了这一点。虽然许多其他地区的研究表明,流动性上的约束是限制许多公司,包括微小中企业成为持续的出口商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拉查沙经济协调部在2011年雅加达KPPOD颁奖典礼上(20117月)声明,微小中企业在获得许可证时面临困难,可能涉及出口许可证和原材料进口许可证。该声明是基于KKPOD和亚洲基金会共同开展的一项调查而得出的。

    Tambunan(2009)之前的一项研究很可能是迄今唯一一项认真地检验贸易便利化对印度尼西亚微小中企业影响的研究。他于20098月对中爪哇地区木制家具行业的39家出口导向型微小中企业进行了调查。他进行研究的主要论点是许多出口导向型微小中企业或有巨大潜力成为出口商的微小中企业无法独立/直接进行出口,必须依靠诸如大规模出口或贸易公司之类的第三方。他陈述,主要原因至少有两点。第一,财务问题:大部分微小中企业,尤其是微小企业,用于支付出口活动成本的资金有限;然而,另一方面,它们又很难从银行或其他正式的金融机构获得足够支持。第二,微小中企业由于以下种种原因无法突破机构和经商制约:i)它们无法直接进入出口市场或者无法获得出口市场机会和要求方面的信息;(ii)它们无法针对出口市场中的迅速变化做出调整;(iii)支付和运送风险很高;(iii)支付延期,小型出口商/生产者无法承受,因为他们急需日常的现金流;(iv)微小中企业直接进行出口活动成本更高;和(v)无法获得贸易便利化措施。在调查期间,受访企业应邀指出哪种形式的贸易便利化是出口面临的主要问题。结果显示了以下六种,虽然不同的个人(或个人团体)对于表5中每项问题的严重程度持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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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这一发现还不足以证明这些具体的贸易便利化形式会对微小中企业不利。它只能说明在这些方面中,缺少获得贸易融资的途径是大多数受访企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这一发现很有趣,因为许多印度尼西亚的银行已经做出了很多努力来支持小中型企业进行贸易活动。印度尼西亚国际银行、渣打银行等商业银行,以及曼迪利银行、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印度尼西亚国家银行、印度尼西亚进出口银行等几家国有银行都为小中型企业提供贸易设施,包括运营资本贷款、投资信贷、信用证、外汇额度、银行担保、提货担保、企业管理账户-国际贸易(有息经常账户和整合的贸易设施)、凭信托收据贷款、进口单托收、供应商凭发票融资(购买)、信用票据谈判(光票和不符)、出口前融资、出口单托收等。

    本项新研究在两个地区的采样更为广泛,因此应被看作是为研究课题增加信息而做的努力。通过更加关注微小中企业获得贸易便利化措施的情况,企业的出口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口的主要制约因素,以及企业对自由贸易协定带来的竞争和出口受到的影响的看法,本项新研究可能填补之前的空白。

    5. 调查:发现和讨论

    5.1 样本情况

    正如引言中提到的,本研究对中爪哇地区的两个不同地点/城市,即梭罗和日惹的出口导向型微小中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共有82个生产者接受了调查,具体情况如下:梭罗,20家大型企业和10家微小中企业(共30);日惹,3家大型企业和49家微小中企业(共52)。本文中介绍研究方法的部分提过,样本也包含了大型企业,以便对比。最初的计划是在梭罗保证抽选的微小中企业多于大型企业。然而,在观察和调查阶段,找到仍在对外出口的微小中企业有一定困难。研究发现,过去进行出口的微小中企业现在已经不再出口或很多年前就不再出口了,而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竞争上的困难和缺少出口活动所需的资金。

    受访企业生产的商品包括木质/竹质和藤条家具,布和手工艺品。在受访的大型企业中,最大的企业拥有超过1000名领取工资的雇员,一些企业在梭罗周边拥有不止一处工厂,最小的企业也是在梭罗,拥有100名领取工资的雇员。在受访的微小中企业中,最大的企业雇员人数仅为86人,一家企业没有领取工资的雇员(文献中把这类企业视为“个体经营单位”),许多家企业都只有两名雇员。样本中的微小中企业大部分属于微小企业,样本也包括了许多女性企业家。

    从参与出口活动的程度来看,大型企业比微小中企业出口导向度更高,因为样本中将产品百分之百用于出口的大型企业多于微小中企业。从图表2中可以看出,在大型企业中,只服务于国外市场的企业占了21.7%,而在微小中企业中,仅有11.9%。这一发现总体上是可预期的,因为由于缺少技能、信息和资金,微小中企业(尤其是微小企业)在进行出口时通常比大型企业面临更多的困难。每一个公司/生产者都不应该仅停留在出口本身,还需要识别市场机遇或理解目前市场上的变化,充分了解现有的出口活动规章制度和目的国进口规定,并且进行推广和区域或全球营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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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地调查也显示,样本中不通过贸易商或贸易公司或收购商等中间人而直接出口的大型企业数量多于微小中企业。从图表3中可以看出,受访的大型企业中,56.5%的企业进行独立出口,而在微小中企业中,仅有23.7%。原因正如之前提到的,微小中企业通常无法独立进行出口,因为它们缺少区域/国际营销的知识,缺乏议价和其他与出口活动直接相关的方面的技能,也缺少出口全过程所需的资金,即从找到国外潜在买方,推广,出口管理程序到运送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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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发现和讨论

    5.2.1 制约出口的主要因素

    国家统计局关于全国微小企业的数据显示,缺少原材料(主要由不受限制地出口原材料或可用的存货价格太高而造成的国内供应短缺),营销困难,缺少资金是三大制约因素(BPS2010)。调查期间,研究者为受访企业提供一份与重要投入/增长源相关的问题单,包括原材料、资金、贸易融资、信息、技术、技工、运输设施、能源、市场(识别/找到买方)、流通网络和其他(如果有),并让受访企业从中选出他们面临最严重制约的两项。

    从下面的两个图表中可以看出,受访的微小中企业和大型企业的选择不同。根据图表4,大部分大型企业将识别/找到国外买方视为最主要的制约因素。对大多数大型企业来说,缺少资金/信贷、运输设施、能源和技工似乎不是很严重的问题。甚至没有一家受访的大型企业表示在获得贸易融资方面面临严重问题。这一点并不意外,因为在获得信贷方面,包括从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贸易融资,面临困难的通常是微小中企业,而非大型企业。


    图表4 受访的大型企业眼中主要制约因素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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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图表5,大部分受访微小中企业将难以获得关于市场条件或变化或潜力以及目前贸易政策和规定/撤销规定的信息视为最严重的制约因素。这同国家统计局全国数据所表明的情况相符,即由缺少全面最新的外部市场信息等因素所造成的营销困难是微小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面临的严重问题。无法获得信息的原因有很多,从缺少足够资金使用/购买信息技术到不知道如何获得正确的信息或实现良好的沟通,而这主要是因为他们接受的正式教育不够。对于在印度尼西亚微小中企业中占大部分的微型企业来说,这一点更为明显。微型企业的所有者/生产者仅仅接受过初级教育,甚至很多从未毕业。因此,很难期望(如果可能)一个教育水平仅有小学五年级的人阅读能力良好,能够理解他/她已有的信息并进行沟通,尤其是要使用英语。

    实地调查得出了一个信息方面的有趣发现,即大多数受访企业表示他们并不了解目前影响其出口活动的政府规定,也不了解目前政府发起或设计的支持出口的项目。

    5.2.2 获得贸易便利化措施的情况

    在当今这个全球化和国际贸易自由化的时代,竞争愈演愈烈,预期之外的全球经济危机,全球政治动荡,市场骤变,以及贸易政策上无法预期的变化加剧了失败的风险,在这样的背景下,个体出口商获得贸易融资、贸易保险、信息和测试实验室等贸易便利化措施无疑比以往更为重要。比如,虽然一家公司拥有足够资金,通过银行为对外贸易活动融资或购买贸易保险可以降低该企业面临的金融风险。

    在实地调查期间,研究人员提供给受访企业一份贸易便利化措施类型的清单(见附录),要求受访企业针对每一类型做出“是”或“否”的回答。如果回答为“是”,则需给出主要原因,即程序是否太复杂,或者价格是否太高,或者并非如此,鉴于具体的设施已经到位(他们从未听说),或者其他原因。结果可能会表明,在获得支持出口活动所需的所有贸易便利化措施方面,大型企业的情况好于微小中企业。

    根据图表623家大型企业中,73.9%的企业可以获得出口融资,而在59家微小中企业仅有7.1%。接近70%的大型企业可以获得贸易保险,而仅有3.6%微小中企业可以。在获得信息方面,大型企业接近70%,而微小中企业则接近39%。其余的项目也是同样的情况,即大型企业好于微小中企业。如果这些发现可以代表微小中企业的真实状况以及印度尼西亚出口导向型微小中企业的真实状况,那么全国数据显示的制造行业微小中企业出口份额远远小于大型企业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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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无法获得清单中某些贸易便利化措施的主要原因方面,图表7显示了受访企业提及同一原因的次数。对于大型企业和微小中企业来说,不了解(II)都是主要原因。然而,从百分比上看,在无法获得的企业中,将从未听说过或不了解作为主要原因的微小中企业的数量多于大型企业(即84%16%)。比较之下,2012年制造行业微小企业全国数据支持这一发现,即印度尼西亚的微小中企业,尤其是微小企业未能很好地利用现存的设施仅仅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些设施存在或者不了解程序。第一,数据显示,2732724家受访的微小企业中,217753家没有在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过贷款,其中约17.5%的企业称不了解程序是主要原因。第二,数据显示,受访的微小企业中,仅有208305家得到过商业资助金。1964448家未得到过的微小企业中,386605家受访企业称他们知道有这样的资助金,但是不了解程序,其余的1489106家企业称完全不知情是主要原因。因此,总的来看,未得到过商业资助金的企业中,95.5%的企业主要原因是缺少信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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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因可能有两点,即政府提供的信息不足,尤其是关于现有设施的信息不足,和/或生产者缺少积极性,去寻找政府提供的设施信息。在许多情况下,特别是微小企业的所有者甚至不知道哪种支持或设施会对业绩有实际帮助。另一方面,各部门为微小中企业引进/提供的配套设施通常缺少大范围的推广/社会化,因此仅有少数微小中企业知道这些设施的存在,并有更多机会获得它们,这样的企业或位于雅加达和其他大城市,或其所有者人脉关系良好或者同各部门建立了很强的联系。

    在微小中企业中,第二重要的原因是程序上的困难(I),选择该项的占到96.6%,而仅有3.4%的大型企业选择了这一项。程序上的困难也是许多微小中企业无法很好的利用银行信贷方案等现有设施的原因,2010年的全国数据也支持这一点。数据显示,无法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受访微小中企业中,约9.8%认为遵守或理解信贷申请程序的困难是主要原因。

    鉴于大多数微小中企业尤其是微小企业的所有者仅接受过初级教育,很难理解申请设施程序或使用设施体系,这一发现可以理解。也就是说,一项并不复杂的设施程序在教育程度不高的生产者看来也可能太过复杂。价格太高(III)是无法获得清单上某些贸易便利化措施第三重要的原因。对于一些其他受访企业来说,目前还没有需求(IV)是主要原因。

    其他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并非不重要,或者甚至最重要,包括申请出口许可证服务,运输(保证数量和质量)到港口、机场或中心,和运送。在申请出口许可证服务方面,受访企业关注的三大问题是:他们需要支付多少钱,准备多少文件,以及多少天才能申请到?研究显示,大型企业申请出口许可证需要的总天数为最短1天最长30天;然而,微小中企业却只需110天。花费方面也有所不同,两种类型的受访企业的花费都是从最低的100卢比到1千万卢比以上。文件方面,大型企业只需18份文件,而微小中企业则需112份。从更广的角度看,世界银行2009年的《经商环境报告》并未给出出口商申请出口许可证所需的天数;仅给出了出口的总天数,即从出口商和国外买方(进口商)签订最终合约协议算起。印度尼西亚需21天,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国家需23.3天,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需10.7天。出口文件(数量):印度尼西亚,5;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国家,6.7;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4.5。每集装箱出口成本(美元):印度尼西亚,704;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国家,902.3;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1069.1

    运输(不仅包括道路和铁路,也包括货柜车)和运送方面,受访企业的关键问题是:是否方便且便宜?图表8显示,认为运输方便的大型企业多于微小中企业。但在成本上,两种类型的企业观点不同。认为运输很便宜的微小中企业多于大型企业,而运送的情况则相反。然而,这一发现也在意料之中。微小中企业单个公司的均出口量较单个大型企业小,因此他们不需要用大卡车,往往使用/雇用非现代的卡车来将货物运送到港口,或者因为许多受访的微小中企业并不直接出口,因此不直接参与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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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研究人员询问可以获得清单上的一些或所有贸易便利化措施的受访企业是否认为这些措施有助于其出口活动。结果为,受访的企业中,96%的大型企业回答“是”,而回答“是”的微小中企业仅占93%(图表9)。虽然两者相差不大,这可能也说明大型企业比微小中企业对现有的贸易便利化措施更为满意。原因可能有多个。比如,出口量大的大型企业可能比出口量较小的微小中企业更适合购买贸易保险,投保的价格也更低。也可能是微型企业的所有者可以获得互联网,但却不知道如何有效地加以利用,因此找不到所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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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2012年实地考察

    5.2.3  市场竞争和出口增长

    过去的25年间,在许多国家的各个发展领域,推进贸易自由化进程的活动都达到了空前的水平。今天,不论是同一地区的国与国之间,还是不同地区之间,商品和服务国际贸易的状况与二十年前相比有了很大改善。今天,更多的国家开展了重大的贸易改革,并参与到将本国经济融入到全球经济之中的进程。印度尼西亚(同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一样)作为如世界贸易组织、东南亚国家联盟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之类的许多区域/全球性贸易组织中的一员,致力于全面采用自由贸易体制。

    国际贸易自由化无疑会为所有国家带来巨大的竞争压力,对于像印度尼西亚一样的非开放型经济导向的国家来说尤为如此。贸易自由化会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所有行业的所有企业,不论大小,不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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