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减贫动态第十三期-气候变化治理(一)

      ●研究前沿

      本文将探讨气候变化治理领域所面临的挑战,并对各国政府采取各种政策及措施缓解和适应人为导致的气候变化进行重点考察。
      本文将分 5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描述气候变化问题的总体特征;第二部分介绍施行应对气候变化的治理所需考虑的先决条件;第三部分探讨气候变化治理的主要维度;第四部分展示这一领域最近的创新行动;第五部分提出了一些补充性结论。
      行文之初需要对本文分析范围加以强调:
      首先,本文的关注点是国家政治体和国内行动,而非国际组织或气候领域的全球管理体系。当然,我们的确需要在全球层面上采取集体行动来应对气候变化。但本文将讨论国内治理而非国际治理。虽然社会互动类型在不断变化,各国在国际经济格局中相依相存的程度在加深,一些国家政权也确实臣服于超国家制度,然而国家仍然是现代世界最重要的政治权力核心(Pierre 和Peters,2000)。国家制定和实施国内法律,以强制税收的权力掌握着重要的财政资源,控制着裁决纠纷、分配资源和迫使服从的各种体系(Gill,2003)。代表机制和民主诉求使国家为其公民的公共财产采取的行动得以合法化。在国际层次上,也是国家来达成协议。自2008年的金融危机以来,我们能够更清晰地看到,在动员集体资源、解决重大社会问题时,国家仍然是最强大的机构。
      其次,本文主要讨论施行气候变化治理的过程和制度改革,而非具体措施(如碳税、温室气体排放管制、贸易体系等)的设计,更多地关注针气候变化治理的整体机制,而非某些特定政策路径的优缺点。当然,具体的措施和路径也对公共体系提出了特定的要求。例如实施碳税就需要一个有效的国内税收系统,而温室气体排放管制和贸易体系则需要适当的监管机制。
      1. 气候变化对治理提出挑战
      已有充分的科学证据表明,人类活动正在导致气候变化(IPCC,2007)。虽然气候变化的速度和影响仍不确定,但显然存在引发明显负面后果的风险(Schellnhuber 等,2006)。要稳定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需要在当前水平的基础上大幅减少年排放量。一些发达国家的政府已经在讨论到本世纪中叶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 年的基础上减少80%。然而如果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呼吁规避的气候危机最终爆发的话,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会在本世纪中叶之前就激增到一个峰值(Höhne,Phylipsen和Moltmann,2007)。此外,无论如何努力来缓解未来的气候变化,我们的社会都不得不在几十年内被迫适应业已发生的持续变暖。
      减少国际排放量要求我们彻底改变目前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向低碳经济转变意味着包括农业、运输、建筑、林业和能源等在内的主要经济部门的转型。这就需要开发和应用新技术,以及开辟新路径。在实现和加速向低碳发展路径的转变中,政府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每个国家仍有充分的自主权决定在多大程度上涉及气候问题。一些国家已经采取了明确的措施,另一些国家却仍然无动于衷。随着气候变化已经和将会导致的影响的逐步加剧和越发的不可忽视,这种情况将在在未来几十年内得以扭转,国际社会在采取行动(缓解气候变化以及针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行动)方面的共识也会不断加强。这并不是说富裕程度不同、排放量和排放历史也不同的国家应该在缓解气候变化中做出等量的贡献,而是指采取适当手段应对气候变化将会被视为国家层面“善治”的必要因素。一个政府要想得到其公民和国际社会对其合法性的承认,必须首先在这一问题上展示决心。而采取切实行动的国家,也会无法忍受那些不愿分担共同使命的国家。
      换句话说,每个国家都愈发别无选择地需要推行针对气候变化的治理,而非仅仅是那些更具热情的国家、更富裕的工业化国家、或是人均排放量更高的国家。
      气候变化本身和针对气候变化的应对都会带来严重的经济后果,这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其他国际经济问题:1)国际金融流动;2)贸易政策;3)发展援助。例如一些国家(包括美国和欧盟成员国)已经从调整关税的角度来限制从没有针对气候变化采取行动的地区进口产品。随着发达国家缓解气候变化的成本升高,而高碳排放的产业(及衍生就业岗位)向缺乏相关规制的地区转移,这个问题无疑会吸引更多关注。
      这些事实警醒发展中国家尽早关注气候变化问题,将可能危及其发展的经济和政治影响降到最低。墨西哥最近出台了排放控制目标,收到了良好的经济和环境效果。海湾地区一些石油出口国在碳回收贮存(CCS)和可更新能源技术方面也有类似的尝试。
      气候变化问题一些广为人知的特征,也对当前的治理机制造成了困扰,包括:
      ◆ 社会影响。温室气体与在过去两个世纪中不断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工农业活动密切相关。要转变目前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大幅降低排放量,并针对气候变暖采取必要的适应性行动,就需要从根本上改变现代生活实践。如此大范围地进行有意识的社会调节,在许多方面都是史无前例的挑战。
      ◆ 科学上的不确定性。虽然我们对于导致气候变化的过程及其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已有所了解,但仍有太多的不确定性,特别是关于气候系统的敏感性(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上升一定程度时,会带来多大程度的气候变暖);地区性的气候影响;以及对生态系统产生的后果等。而目前的气候体系可能突发严重断裂的“突变点”也引起了关注(Lenton 等,2008)。我们所了解的越来越多,但在可预见的未来,不确定性仍会继续。
      ◆ 分配和公平之间的联系。气候变化及应对气候变化,都会对不同的群体产生不同的影响。其中一些影响是可预见的,另一些则仍不确定。气候变化的“重新洗牌”改变了各国家、地区、企业、社会阶层和个人所面临的风险和机会。对政府而言,(国内和国际)公平问题一向非常棘手,而气候变化又雪上加霜(地区差异、南/北紧张、能源和贫困问题等)。
      ◆ 长期框架:自工业革命以来,来自化石燃料燃烧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持续升高;气候系统每十年、每百年、每千年都在变化;而控制气候变化是对本世纪的治理的挑战。这些长期性问题不能通过四年一度的选举周期、两三年的部长或高级官员任期、或是日常政治生活每天或每周的变化而得到解决。
      ◆ 全球启示:气候变化的原因和影响都是国际的。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和其他联系更突出了采取集体行动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当然,在如此大的范围内协调国际行动是个巨大的挑战。
      这些因素都使政府更加难以有效地管理气候变化。这些因素并非气候变化问题所独有,其他问题和政策领域也具备相似的特征,但鲜少同时如此凸显。
      毫不意外的是,就管理气候变化而言,现有的治理结构和过程并不理想。现代治理制度中著名的宪法机制、代表制度、联邦结构、部门分立、职业官僚、政策框架等,都经历了复杂而漫长的制度演变、各国之间互相模仿学习、反复汲取教训重新设计过程得以最终确立。在整个20 世纪,OECD国家的政府活动更多地关注“安全”(秩序维持和公正管理)、“经济”(推动经济增长、货币稳定、竞争和消费者保护)和“福利”(福利国家、公共物品提供、“社会安全网”)。而在相对不发达的地区,政府过去60 年的发展关注点始终是加速“发展”,即一个涉及了经济、社会和政治进步的多维度进程。自20 世纪60 年代末以来,环境治理的现代制度开始进入发达国家的视野,随后扩展到发展中国家。但是与政府架构中其他更为完备的部分相比,仍然显得很薄弱(Meadowcroft,2009)。气候变化为创新和治理实践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文献中关于民主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更广泛的环境问题)的重重困难有大量的讨论(Lafferty和Meadowcroft,1996;Eckersley,2004)。有证据表明,与非民主国家相比,民主国家在削减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的表现乏善可陈。其阻碍因素包括:政客在启动可能影响投票的改革时(例如征收更高的能源税)难免犹豫;政治领袖会倾向于反对其政敌倡导的更严格的措施从而吸引选民;强大的经济体能够施加影响保护其既得利益,抵制变化;多“否决点”和制衡原则的存在延长了决策过程;以及媒体在简化和分化辩论时的自相矛盾等等。
      这些现象都在现实中确实存在,它们的良好运作对更有效地施行气候变化治理非常重要。而另一方面,民主国家与非民主国家在气候领域的表现区别究竟有多大,这种区别又究竟有何意义,此刻尚不明朗。上述现象是民主政治中的常态,而政治和行政过程也常常会造就反常的结果。当然,类似的过程在非民主国家也同样存在——只是以隐蔽的方式。从长期
    来看,非民主国家政府也需要关注其政策对公民的影响。政治和政策竞争在任何国家都必然存在,只是形式不同。
      需要谨慎对待民主国家和非民主国家的气候政策绩效对比的结果。一般而言,要想对政策变化进行研究,所需的最短期限是20 年(Sabatier,1993),而针对气候变化这种长期性问题进行研究,所需的期限会更长。此外,由于根本不存在致力于减排的非民主的发达工业化国家,那么得出普遍性结论所依据的案例明显有所欠缺。
      关于民主政治体系优越性的论调说明民主并非能够永远进行明智的决策。这是不言而喻的。不过民主体系的灵活性、适应性、选民和政客从过去政策失效中汲取经验的能力都不容小觑。选民会牺牲短期经济利益来支持某一政策以谋求长期收益和集体价值。如20 世纪70 年代关于“国家财政危机”(O’Connor,1971;Offe,1982)的大规模讨论,其动因就是政党的漫天许诺,刺激了选民要求昂贵的公共服务的呼声。那次事件最终并未导致政治垮台。选民逐渐意识到政府支出不可能无限制地增长,而长期赤字会引发通胀,政客们便成功地使选民接受以减少公共服务和削减公共开支的“短期疼痛”换取“长期收获”。
      不同的政治体系是以复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因素为基础的,所以缓解气候变化方面的任何成绩都会在短期内使政治形式变得更民主、或是更专制。然而无论如何,更长时间内在管理气候风险方面的政府失效,无疑会导致政治不稳定和政权更迭。
      与考察民主国家和非民主国家的差异相比,同一类型国家之间的绩效差异更值得关注。例如,某些发达国家近年来通过出台政策减少了排放(德国、英国、瑞典),另一些发达国家则没能抑制排放量的增长(加拿大、美国)。政治体系的特点(选举和政党结构、总统和议会构成形式、联邦制还是统一制等)会对利益表述、政治竞争、政策制定和实施产生影响,但如何影响气候领域的行动,是支持还是反对采取措施,取决于诸多特定条件。结构性经济因素、行政和立法实践、观念(例如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分化等)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例如从结构来看,主要依靠化石燃料出口工业的国家在减排方面缺乏热情,在采取可更新能源方面也更犹疑不定。以瑞典和挪威为例,二者有着相似的政治传统,对气候变化都保持着高度关注,也都积极参与了国际气候公约,然而瑞典在摆脱化石燃料依赖方面所作的努力有目共睹,挪威则不然。此外,有证据表明有着共识性政治文化(反对冲突和诉讼)及国家干预推动集体工程的传统(社会民主主义国家和法团主义国家)的国家,能够更有效地解决环境问题(Lafferty和Meadowcroft,2000;Duit,2008)。
      因此,与评述民主国家和非民主国家各自的绩效相比,从整体上考察有利于积极气候政策的机制更具建设性。当然,任何机制都必须根据一国特殊的制度条件进行不同的调整。
      气候变化治理仍然是个新课题。虽然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启动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体系,但该领域的政策实践不超过15年。而适应性行动则更是全新的领域,人类社会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试验各种方法的优劣。关于气候变化治理,仍然没有成文的规则或公认的“最优策略”指导手册来传递经验。所以,本文将围绕核心概念和实践案例展开讨论。
      2. 气候变化治理先决条件
      在进一步深入审视气候变化对治理的影响前,有必要简要介绍三个问题:适应和缓解之间的联系;不同发展程度对气候变化治理提出的不同要求;能源和毁林问题的极端重要性。
      1)适应和缓解
      气候变化治理需要在两个方面采取行动:适应和缓解。适应是指随着不断变化的气候条件,对人类社会进行调整。而缓解则要求我们改变目前的行为方式,停止导致气候进一步变化的活动。二者缺一不可。我们需要适应,是因为气候变化已经发生,而当前的排放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气候持续变暖。而我们必须缓解,是因为适应不可能阻止气候变化。除非实质性地减少排放,否则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还会继续增加,而全球气温也将持续升高。
      在适应方面的治理需要能够预测地区和地方层次上的气候影响,从而进行规划,应对其对人类行动的预期影响。随着气候不断变化,所需的适应性行动也在变化。科学报告中列举的重要的气候问题包括海平面升高、极端天气事件、温度波动以及降水变化等。生态系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生物多样性流失严重。这些都可能会改变人类的迁徙、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巨大的、激增的经济损失;直接威胁人类的生计和福祉(Stern,2007)。在压力面前,最贫困的国家和最贫困的人群将暴露出最严重的脆弱性,他们最直接地依赖自然资源系统(如农业)维持生计,而在变化来临时能够支配和动员的资源却最少。
      成功的适应需要具备以下关键要素:对地区和地方的气候变化及其对生态系统和社会产生的影响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对气候、生态系统和社会影响进行系统监测;在长期规划如基础设施和主要社会经济部门规划中加入气候问题的考量;针对预期的气候影响进行公共教育,鼓励个人和集体的适应性行为(改变耕作方式、采用新品种等);开展关于气候变化影响和可行的社会调整方式的社会讨论。
      而所能采取的具体治理措施则包括:要求通过国家、地区和地方规划过程(如土地利用规划)消除气候变化的影响;根据适应性行动和长期适应成本的预测值准备周期性的国家和地区报告;与相关利益者一道通过以地区或部门为单位的适应性行动论坛,探讨气候变化的影响和对策;与保险业通力合作瞄准脆弱性并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在保护地规划以及农业和自然资源管理计划中,加入关于气候适应的考量;将适应性议题纳入研究经费预算等。
      而在缓解方面的治理则要求掌握排放的源头、经济的减排措施和政策对策。有许多可行的政策手段都能够促进减排,然而问题并不在于方案的设计本身,而在于实施这些方案的政治意愿。对有志于通过政治手段强制实现减排的国家而言,引入二氧化碳排放成本会刺激低碳经济。即便在缓解气候变化的可动员资源非常有限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无悔”政策,
    以低成本手段进行激励甚至创收。取消化石燃料使用补贴(虽然在政治上面临挑战)能够带来实质性的经济和环境利益。在能效方面也可以大有作为,有分析表明提高能效会产生多重收益。要提高能效,就需要针对工业设备、消费品、建筑标准等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提高最低能效标准。此外,对发展中国家进行金融援助以鼓励它们的减排行动,促进减排技术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转移,也是当前国际气候谈判的核心关注点之一。
      2)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现有的治理结构与气候变化治理直接相关,并直接影响到政府在该领域的优先选择。
      所有国家都需要建立能够施行气候变化治理的制度。每个国家条件不同,其制度形式和能力也不同。大致规律可以总结如下:
      ◆ 具备有效、灵活的治理体制的国家,有能力在此基础上就气候变化管理建立更有针对性的制度;而那些治理体制效率低下、缺乏变通的国家,由于集中精力应付更紧迫的治理问题,气候部门设定的目标就更为有限;
      ◆ 经济上发达的国家需要更完备的制度来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绝对值,而相对不发达的国家则更倾向于强调短期性的在适应方面的治理,启动以部门为单位或以项目为基础的减排行动。
      为了明确各国在气候领域所应承担的义务,已有众多学者试图将国家进行分类(Baer和Athanasiou,2007;Höhne,Phylipsen 和Moltmann,2007)。分类方式包括人均和绝对GNP,人均和绝对温室气体排放量、是否加入京都议定书、实现低成本减排的可能性等等,分类标准莫衷一是。每个国家所应作出的努力程度,以及最发达国家应当向不发达国家提供资源的规模,正是当前国际谈判的重点所在。
      尽管如此,仍然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高收入国家(无论是否纳入京都议定书的减排目标,以国家大小和温室气体排放量为基础)应当建立综合性气候治理体系,以1)(在政治、行政和科学角度)为国际气候治理作出积极贡献;2)监测、控制和减少自身温室气体排放;3)采取适当的适应性政策和措施;4)为更贫困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
      低收入国家应该根据自身能力建立基本的气候管理体系,以1)参与到国际气候进程中;2)完成关于气候变化脆弱性、排放现状和前景的基本科学评估;3)监测地方生态系统和气候影响;4)围绕适应性行动开展公共教育,促进相关利益者参与;5)寻求并有效配置气候变化相关的国际资金。
      中等收入国家的情况更复杂多样,它们在气候变化行动和治理中的参与程度和关注重点各有不同。人均收入、人类发展指数、国家规模、经济增长率、人均排放量等因素都会影响国际上对其减排行动的期望。那些正向着“高收入”迈进的国家应该努力构建更完备的气候治理结构。快速起飞的大国希望在未来几十年内提高其国际地位,就需要针对气候治理设计更完备的制度,因为国际上对它们在减排方面的贡献期待更高,而它们自身也将面临更大的适应性挑战(Höhne等,2008)。
      未来几十年内,高收入国家和低收入国家在气候变化治理领域的这些区别仍将持续,高收入国家需要针对减排设计完善的政策框架,而低收入国家则更强调适应性行动。然而,所有的国家都终将需要将缓解和适应纳入同一体系,进行全盘考虑。
      随着时间的推移,减排的压力越来越大,国际气候变化谈判需要解决的问题越来越棘手。消费增长和人口增长的规模和速度是其中两个最重要的因素,从一开始就进入我们的视野,然而政府和国际社会至今未能加以切实解决。长期来看,消费增长和人口增长不能被视为外部变量,国家政权必须负起责任,以政策手段引导消费和人口的长期发展。
      3)能源和毁林的联系
      化石燃料使用是温室气体排放的最主要来源,所以气候变化与能源生产和消费密切相关。国际能源署(IEA)曾指出“我们别无选择,必须进行‘能源革命’”(IEA,2008)。许多国家的能源利用量和温室气体排放量都很高,其中碳密集程度最高的经济体(如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排放量是碳密集程度最低的经济体(如瑞典)排放量的4 倍。因此,建立低碳排放的能源体系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首要任务。减少来自能源部门的排放量,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在整个生产/消费周期)提高能源效率;推广大规模低碳发电系统(如水电、核电);使用可更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地热能、生物沼气、小规模水能等);以及在使用化石燃料的大型发电设施中进行碳回收贮存等等。气候治理和能源治理要同
    步进行。这就需要出台相应的制度和政策,加速低碳能源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能源工程通常需要长期的准备工作、大量的资本投入和漫长的项目周期,因此长期的公共部门规划是成功实现能源和气候政策目标的重心所在。
      低收入国家的人均能源消耗和人均碳排放通常较低,它们的首要目标是满足实现人类发展和经济发展目标的基本能源需求。然而它们的能源政策也需要充分考虑气候影响,特别需要小心避免在容易被技术进步淘汰的技术上投入大笔资金。国际机构和国际碳汇市场都会为鼓励低碳排放提供经费支持。
      中等收入国家处于二者之间,进退维谷。它们中间许多国家都不会立刻采取强制性排放管制措施,只是接受国际通行的减排义务。然而,(随着财富的积累和人均排放量的增加)它们迟早会实施排放控制。因此有必要从现在起探索低排放能源发展道路,避免对高碳排放形成路径依赖,从而加重未来转型的负担。这就需要更多地重视低碳发展的许多潜在的伴生效益(提高能效节省开支、降低化石燃料依赖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有益、减轻对进口燃料的依赖会保障能源安全等)。某些案例中低碳发展已经能够与高碳排放的燃料分庭抗礼(IEA,2008)。
      毁林多集中在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的热带和温带地区,占人为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的25%到30%。中低收入国家可以降低毁林速度,实现森林的可持续经营,从而在未来十年内为减排做出贡献。有可靠证据表明,毁林能够创造的长期经济效益有限,对生计的贡献甚微。所以改善森林部门的治理并将气候因素纳入考虑,会带来显著的气候效益及经济、社会效益。毁林问题的解决需要中低收入的木材供应国和木材消费者的切实努力,高收入国家也需要为此提供资金支持。巴西政府近来再次重申其制止毁林的决心,在该领域做出了表率。
      3. 气候治理的主要维度
      接下来,本文将讨论气候治理的4个维度,并就相关的制度创新进行介绍。
      1)战略能力建设
      战略能力是施行气候变化治理的必要条件。提高解决气候问题的战略能力,需要重视以下4 个方面:领导权
      目前影响气候变化治理成败的最重要因素是最高政治领导权的介入(与否)。政治领袖
    的积极关注能够把气候变化治理推向前进。没有什么比首相或总统对公文的兴趣更能吸引官员和外部相关利益者的关注。
      然而,领导权不仅事关领袖个人,也与制度有关。气候变化方面的领导能力建设包括:
      ◆ 建立围绕气候变化或与气候变化密切相关的重要领域如“能源和气候变化”的内阁委员会;
      ◆ 指派高级政府官员,专门负责气候变化政策;
      ◆ 指定气候变化问题行政领导机构;
      ◆ 建立政府内部协调委员会(由行政领导机构牵头),使气候变化领域的政府工作人员能够在一起集思广益;
      ◆ 定期向议会汇报气候变化目标、政策和绩效等。
      如果仍未就气候变化采取行动,那么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立国家专门行动小组或议会工作组,开展听证会,进行调查,教育公众,以及向政府汇报工作重点等。
      从国际上看,气候变化领域行政领导能力的构建有三种基本组织形式。第一种是指定环境部门承担气候变化政策的责任;第二种是建立独立的气候变化管理机构(如秘书处或代表处,可以与首相办公室协同工作);第三种是将气候变化议题拓展到其他高级部委(如能源部)。瑞典(环境部)、澳大利亚(温室气体办公室)和英国(新成立的能源和气候变化部门)分别是这三种形式的范例。
      大多数国家都选择交由环境部门承担气候变化的责任。气候变化毕竟是个环境问题,排放规制是政策对策的核心(传统的污染问题也是同样的处理手段)。然而这种方式难免存在问题(例如气候政策的一刀切、巨大的经济影响、在适应和缓解两个方面所面临的挑战,以及环境部门的弱势地位等),促使一些国家开始寻求新的路径。
      表面上看,这些组织方式之间并无差异。当然,气候变化治理并非简单的“环境”问题,而是影响到各政府部门,需要动员多方力量包括能源、工业、空间规划、城市事务、交通运输、国际关系等等加以解决。另一方面,各国的政治和行政条件存在差异,即使对气候变化问题足够重视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也会以不同的方式组建气候变化领导机构。每种方式各有其优劣。成立一个独立的机构可能会导致与更完备的中央机关和相关业务部门脱离,澳大利亚已经放弃了这种方式。但如果能得到更强大的支持得以执行,这一路径无疑非常有效。以环境部门为基础,能够提供关键的专业技术,并可以沿用完善的制度结构,但问题是环境部门通常相对薄弱。于是与能源部门的联系就显得非常关键(化石燃料燃烧是气候变化的根源),但仍然存在风险:气候政策可能会被更强大的能源政策所左右甚至湮没,并导致与其他部门的联系被忽视。
      要判断哪种方式绝对优越尚为时过早。关键是无论气候变化领导部门设置在哪里,都应得到充足的资源和来自高层的政治支持,及与政府部门同一领域的其他机构合作的职权。知识和专业建议提供
      加强对气候变化的理解,以及得到有效的科学建议,是善治的关键。其中包括:
      ◆ 建立为政府提供权威建议的体系。可以用不同的方式进行,例如指派一名气候变化顾问,或建立国家咨询委员会等。定期公开这些建议能够增强公众对气候问题重要性的认识;
      ◆ 支持有关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的知识进步,特别是在源地管辖权方面;
      ◆ 确保跨国家的气候生态系统监测;
      ◆ 推动与气候变化相关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科学能力建设,这些知识是政策的基石。
      不同国家在上述方面开展行动的能力取决于该国科学、研究、技术和经济基础的完善程度。即使是最贫困的国家,也有能力开发国家咨询和国内监测的能力。气候变化带来了大量开展能力建设的机会,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应该将争取这些资金支持置于优先地位。明确国家利益,完善战略性政策框架
      国家政府承担着对内和对外代表其公民集体利益的责任。然而国家利益的构成非常复杂,并历时而变。
      很显然,政府需要对其国家利益进行严格评估,在全面了解将要采取的缓解和适应行动的风险、成本和收益的政策立场上应对气候变化。许多国家都是在应对突发性国内政治事件、或需要在国际谈判中明确地位时,再临时确定政策立场。简而言之,对国家利益的认识是片面的、断裂的,并非基于详尽的科学、经济和政治评估,也未能以多维度审视“国家利益”,缺乏长期视角以及对和平繁荣的国际体系所能创造的公共产品的考虑。
      气候变化领域的善治要求从气候变化危机的角度重新定义国家利益,这就需要理解气候变化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缓解和适应性对策的成本和收益。在此基础上,所有的政府都能够全面认识人为导致的气候变化对国家福利的长期影响。
      一些政府将这种认识具体化为指示性的温度指标,声明其政策目标是将全球平均气温的升高限制在某个特定值(例如欧盟的目标是2℃)。也有一些政府设置了具体的国内减排目标(例如到2020年和2050 年的减排目标)。还有一些政府更多关注国内的适应性行动。目前国际上还没有公认的温度目标、大气浓度目标或全球排放目标。
      一些政府通过推动大规模研究,就气候变化和相应的对策进行评估。成功案例有Stern评估(英国,2007),Garnaut气候变化评述(澳大利亚,2008)和德国议会调查委员会(1987年设立)的报告等。
      应对气候变化需要长达几十年的努力,所以各国政府应当建立清晰的战略性政策框架,为减排和适应气候变化所需的长期投资(如能源和基础设施领域)创造稳定的环境,并根据各国不同的条件、包括重要的政治和文化价值等因地制宜地设计政策。澳大利亚的战略路径是强调对其所处的独一无二的海岛大陆的保护,而瑞典则将气候变化政策与其传统价值观联系起来,寻求建设一个“绿色福利国家”(Papadakis,2000;Eckerberg,2000)。
      战略性政策框架的具体内容因各国的不同条件而异。总体来说应该包括下列要素:
      ◆ 该国关于气候变化的总体观点;
      ◆ 在缓解和适应两方面的国家目标;
      ◆ 负责制定实施气候变化政策的机构;
      ◆ 主要的政策路径、手段和筹资机制;
      ◆ 对其他社会行动者(各级政府、商业企业、公民社会、单个市民)的期待;
      ◆ 围绕气候变化开展国际合作的方法。
      从历史上看,许多国家在经济发展目标和战略防御政策方面都形成了相似的、以未来为导向的基本战略观点。完成关于气候变化的单个文本不成问题,而确保政府及主要的外部相关利益者领会其核心战略方向却并不容易。过去十年间,一些欧洲国家(如瑞典、挪威、荷兰)已经制定了这样的气候变化政策框架。以荷兰为例,该国的气候政策与其面临海平面上升的脆弱性、其作为环境政策倡导者的历史传统、以及开放的贸易导向的经济结构紧密联系。建立关注低碳经济的组织
      应当调整现有的制度和项目框架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也有必要建立专门机构关注低碳经济的发展。这些专门机构能够构建创新网络、发展专业知识、催生缓解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新路径。一系列这样的制度能够加速促进变化。
      虽然多数气候变化项目由政府部门(如环境、工业、能源、健康等)直接实施,但鼓励政府体系之外的组织发展也会带来积极的影响。这些组织可以包括独立机构、公共信托基金、公司联营的非营利伙伴关系等。由公共资金支持的半独立组织具备许多优点,它们免遭政治家的日常政治干预;在采购、雇佣和运作方面不受政府繁文缛节的束缚;能够更迅速地
    适应环境、寻找机会;能够调整其使命和组织形式来适应特定的工作目标(如教育、科研或为企业提供支持等);因其有效性和目标评估而获得声望;与政治官员相比,更容易取得公众和相关利益者的信任。
      这些致力于低碳未来的组织所关注的领域包括:
      ◆ 研究在社会、文化、经济、技术方面向低碳经济的转型;
      ◆ 对公众进行气候变化知识、预期影响和关键政策的教育;
      ◆ 鼓励围绕低碳未来展开公共讨论;
      ◆ 对国内和国际政策手段进行严格评估,对政府和其他社会行动者的绩效进行建设性批评;
      ◆ 支持尚不能商业化的低碳技术发展;
      ◆ 鼓励社区在气候变化问题中的参与;
      ◆ 针对低碳技术进行职业培训(如建筑贸易、设计等),为寻求降低碳排放的公共和私人部门提供帮助;
      ◆ 为希望在低碳部门有所作为的社会行动者提供所需的支持。
      当然,不同类型的组织应当发挥不同的功能。英国的此类组织包括碳信托有限公司、Tyndall 气候变化研究中心等。而德国如Wuppertal气候、环境和能源所等研究组织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瑞典的Mistra 环境战略研究基金会致力于支持围绕气候变化的教育和研究。加拿大的国际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也是这一领域的范例。
      长期来看,应当建立一系列不同的组织,或多或少地独立于政府之外(公共经费不时为其提供部分支持),为实现构建低碳排放经济体系这一政治目标而共同努力。这些组织在不同层次上以不同的形式与不同的公众和相关利益者展开合作,推动积极的变化过程。当然这些组织之间也难免会有人浮于事和业务重叠的现象出现,也会不可避免地产生竞争甚至冲突。一些组织可能无法实现其预期目标,另一些则可能会迅速扩张。无论如何,我们的目标是培育一系列不同类型的组织,它们各有优劣,共同推动向低碳未来的迈进。
      这些组织除发挥各自的功能以外,还共同确立了向零碳经济转型这一复杂而漫长的过程中的领导权。它们与绿色商业组织和绿色非营利组织一道,成为克服阻碍社会调整的(政府内外)制度惰性中不可或缺的组织力量。因此这些半独立机构的建设是政府谋求通往低碳经济的长期经济政治支持的重要战略手段之一。
      (未完待续)
      减贫会议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
    曁《京都议定书》第5次缔约方会议在哥本哈根举行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 次缔约方会议曁《京都议定书》第5 次缔约方会议(以下简称哥本哈根会议)于2009 年12 月7日至19 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来自190个国家的首脑和官员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会议焦点主要集中在:
      ◆ 工业化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额;
      ◆ 中国、印度这样的主要发展中国家应如何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
      ◆ 如何资助发展中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
      ◆以及如何管理这笔资金。
      经过12 天的谈判,哥本哈根会议就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最后文件达成一致,发布了《哥本哈根协议》。该文件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最终文本仍在起草中。77 国集团和拉美国家声明反对该文件,认为该文件没有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并把将政治意愿变成具有法律约束性协议这一关键性问题决议的达成留到了2010年2 月1 日之前。
      该文件指出,气候变化是我们当今面临的最重大挑战之一,重申对抗气候变化的强烈政治意愿,以及“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为最终达成稳定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以防止全球气候继续恶化的会议目标,在认识到全球气温升高不应超过2 摄氏度的科学观点后,在公正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必须加强长期合作以对抗气候变化。与会各国认识到气候变化的重大影响,以及对一些受害尤其严重的国家的应对措施的潜在影响,并强调建立一个全面的应对计划并争取国际支持的重要性。
      与会各国统一依照IPCC 第四次评估报告所述的愿景,合作起来以尽快减少碳排放总量。同时理解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消除贫困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仍然是首要的以及更为重要的目标,同时低碳排放的发展战略对可持续发展而言是必不可少的,同意延长发展中国家达成该目标的时间。
      所有国家均面临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以及气候变化应对措施的潜在挑战。为保证协议的执行,亟需进一步的行动和国际合作,为此应当支持并展开以发展中国家为目标的降低受害程度并加强其应对能力的行动,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和位于小岛屿的发展中国家,并在未来考虑到非洲国家的需要。同意发达国家应当提供充足的、可预测的和持续的财政资源、技术以及经验,以支持发展中国家对抗气候变化。
      协议各缔约方在2010 年2 月1 日之前,承诺单独或者联合执行经济层面量化的2020年排放目标。《京都议定书》缔约方将进一步加强该议定书提出的碳减排。碳减排和发达国家的资金援助的测量、报告和核实工作,确保这些目标和融资的计算精确、健全、透明。
      其他国家将在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实施减排措施。最不发达国家及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可能将在得到扶持的背景下,实施减排措施。
      发展中国家将依照公约的相关规定获得按比例增加的、新附加的、可预测的和适当的资金以及改进的利用方法,用以采取和支持减排行动(包括对防止滥伐森林、改造。技术开发、转让及量产的实质性资助),保证公约的高度实施。发达国家的共同承诺是在2010 年到2012年间提供新附加的价值达300亿美元的资金,平分在改造和减排方面。改造用资金将优先用于最有价值的发展中国家,如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国和非洲国家。
      来源:哥本哈根会议官方网站
      典型案例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在行动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2007 年中国政府成立了由温家宝总理任组长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同年,中国政府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这是发展中国家第一个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级方案,方案中提出到2010 年中国单位GDP能耗在2005 年基础上减少20%左右的目标。中国政府还在《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提出到2010 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到2020年达到15%左右。为确保这些目标实现,中国政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相关政策措施,成效显著。
      ◆ 降低单位GDP 能耗的工作逐年取得新进展,2006 年到2008 年间分别比上年下降1.79%、4.04%和4.59%,有望按计划到2010 年实现单位GDP能耗在2005 年基础上减少20%左右的目标。
      ◆ 2006 年到2008 年关停小火电机组3421 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6059万吨、炼钢产能4347万吨、水泥产能1.4 亿吨。这些政策显著降低了污染。
      ◆ 2000 年到2008 年,中国风电装机容量由34 万千瓦提高到1000 万千瓦,水电装机容量由7935 万千瓦提高到16300 万千瓦,核电装机容量由210万千瓦提高到910 万千瓦。中国还下大力量减少农业、农村温室气体排放,截至2007 年底,全国户用沼气达到2650 多万户,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4400 万吨。
      ◆ 推动植树造林,增强碳汇能力。森林覆盖率由上世纪80 年代初期的12%提高到目前的18.21%。
      2009 年,中国全面开展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工作,以确保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切实贯彻实施。
      此外,中国的经济刺激方案安排了2100亿用于节能减排和生态工程,3700 亿用于调整结构和技术改造。民生工程为4000 亿,主要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将积极采用节能环保材料;农村的民生工程3700亿,目标是以可持续、环保的方式提高农村生活水平。
      在努力应对气候变化的同时,中国是一个人均GDP只有3000美元的低收入发展中国家。按照联合国的贫困标准,国尚有1.5 亿贫困人口。中国别无选择,面临着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多重压力。在这一过程中,国际社会相信中国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
      国际社会均希望哥本哈根会议能够达成积极成果。中国认为哥本哈根会议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否把协定和《京都议定书》的要求落到实处。发达国家整体上到2020 年应在1990 年水平上至少减排25-40%。
      非议定书发达国家缔约方应承诺遵守具有可比性的定量减排目标。发达国家应履行规定的义务,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技术并提供金融支持,使发展中国家能够有效地应对气候变化。
      此外,应当为遵守规定、金融支持和技术转移建立起恰当的机制和制度保证。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下,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根据本国国情采取适当的减缓行动。
      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加剧,给各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但由于气候变化是更为长期和严峻的挑战,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不能动摇、行动不能松懈、力度不能减弱。事实上,国际金融危机如果处理得当,也可以化挑战为机遇,达到既保护气候又促进发展的双赢局面。
      来源:哥本哈根会议官方网站
      减贫实践
    UNDP支持以社区为基础的气候适应活动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在以社区为基础的气候适应活动(CBA)领域开展的工作越来越多。许多国家通过UNDP实施的小额资助项目(SGP)从全球环境基金(GEF)获得支持,开展了以社区为基础的适应活动。到目前为止,全球环境基金已经提供了616.9 万美元的资助,各项目国进行同等金额配套。
      参与其中的10 个国家(孟加拉、玻利维亚、危地马拉、牙买加、哈萨克斯坦、摩洛哥、纳米比亚、尼日尔、萨摩亚和越南)分别代表不同的生态系统,面临着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同威胁,开展了不同的活动。在每个国家,UNDP支持8到20个小项目,每个项目由全球环境基金提供5 万美元的支持。以社区为基础的适应活动项目由社区推动,同时与国家在气候变化适应性行动领域的战略优先性保持一致,采取自然资源管理的方式,针对气候变化对生计资源基础的影响建立应对机制,同时贡献于全球的环境效益。
      国家推动是以社区为基础的气候适应活动的重要特征。该项目的目标是设计、试验和建立概念框架和操作框架,使各国能够在地方层次上和国家层次上推动项目实施,直接满足自身需求。同时以来自社区项目的经验推动国家的政策对话,并在国际层面上进行经验的分享和总结。
      每个CBA国家项目战略(CCPS)都以参与式过程构建,包含了各个层次上相关利益者的参与,用于指导项目进展。各个国家的项目关注各自特定的地理条件,并在不同项目间形成合力,产生整体效益,直接推动影响评估。
      孟加拉的CBA 项目是与政府、UNDP 和英国国际发展部(DFID)共同开展的自然灾害综合管理项目(CDMP),通过CDMP 的地方自然灾害风险应对基金加以实施,主要解决孟加拉所面临的重大气候变化风险,例如海平面上升、飓风频发、洪水泛滥、土壤盐碱化和降水波动等。
      纳米比亚的CBA 项目主要关注该国北部和中部地区的农业和游牧业社区,帮助它们应对日益严重的生产风险,包括土壤流失、洪水泛滥和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等。
      哈萨克斯坦的雨养农业面临着严重的干旱问题,灌溉地的盐碱化以及耕地和牧场退化问题也日益凸显。所以其CBA 项目将气候变化纳入综合性的可持续牧场和农业管理体系中,与地方水资源管理技术人员一道,通过灌溉设施的改进,提高气候适应性,实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
      玻利维亚受到气温升高的直接影响,在高海拔地区更是如此。冰川的消融、干旱的频发、降水的不稳定等气候变化带来的问题对农村生计造成了巨大影响。该国的CBA 项目将水资源、农业和健康问题进行综合考虑,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洪水、干旱和土壤退化。
      而小岛国萨摩亚面临着更高的气候脆弱性。该国的一切基础设施和生计活动都建立在日益脆弱的海岸线上,而海平面升高、海岸退化、飓风加剧、降雨变化、赤潮和水资源可获得性下降等问题,促使CBA 项目关注海岸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以及在气候变化情况下保证商品和服务提供。
      此外,UNDP/SGP项目还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一道,开展了湄公河流域和亚太地区以社区为基础的适应活动项目(MAP-CBA),覆盖了东南亚和太平洋地区的15 个国家。
      其他国家也通过最不发达国家基金(LDCF)、特别气候变化基金(SCCF)和双边援助等渠道获得各种支持,例如日本政府正在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适应性活动。这些活动能够共同促进治理、制度建设和能力发展等方面的系统性变化,更好地支持国家层次和次国家层次上的适应性活动。
      来源:UNDP官方网站
    世界银行气候投资基金:构建气候行动伙伴关
      世界银行的气候投资基金(CIF)成立于2008 年10 月,旨在通过非洲发展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美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等拓展筹资渠道,用于支持低碳经济,提高发展的气候适应性。截至2009 年10月,气候投资基金已经获得了来自13 个国家、共计63 亿美元的资金支持,致力于:
      将理念转化为行动
      借助可行的操作手段,气候投资基金已经拨款超过10亿美元,用于支持各国的清洁能源项目,以及在提高气候变化应对能力和适应能力方面的规划,已经在11 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战略行动。
      分享知识和信息
      气候投资基金采取系统方法,从气候治理及其他项目设计中汲取经验,促进各国和多元相关利益者的知识传播和分享。
      动员相关利益者
      气候投资基金的管理以开放性和共享性为目标,将非政府组织、乡土人群、多边伙伴和私人部门等纳入基金委员会的商榷过程中。使公民社会、乡土人群和私人部门等能够自主选择,成为基金委员会的观察者。2009 年10月,这些独立观察者首次会晤。
      气候投资基金包括两个独立的基金手段,分别是清洁技术基金和战略性气候基金。
      清洁技术基金主要向新兴经济体和地区性组织提供较大规模的资金援助,用于示范、运用和传播能够在长期内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低碳技术。计划向15 到20 个国家和地区规划提供支持。
      过去一年中,气候投资基金启动了5个投资计划,用于支持风能项目、快捷公交体系和轻轨、提高能效和低碳过渡项目。此外还计划为十余个国家提供支持,预计到2010 财年,将完成15 到20 个投资计划。
      战略性气候基金旨在支持发展中国家实现气候适应性、促进低碳发展的努力,目前启动了3 个项目,进行气候行动的示范:
      ◆ 气候适应性示范项目。支持各国采取大规模的气候行动,通过将气候适应性纳入国家发展规划,切实开启转型过程。
      ◆ 林业投资项目。为国家主导的、降低来自于毁林和森林退化的温室气体排放活动提供知识,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持续改善。
      在低收入国家开展推广可更新能源项目。帮助低收入国家以项目的方式,促进可更新能源的应用,通过政府支持来开拓市场、发展私人部门和提高能效。
      自 2008 年成立以来,气候投资基金为气候行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 创新性规划。气候投资基金为多边发展银行提供了通力合作的新型框架。各种基金所需的投资战略为多边发展银行向各国提供援助建立了一个共同的平台,也有助于受援国与发展伙伴进行更广泛的合作。
      ◆ 促进国家主导的进程。气候投资基金为各国将气候变化政策纳入国家发展计划提供信息支持,使各国能够建立起低碳投资框架,支持各国政府与多边发展银行、其他发展伙伴、公民社会和私人部门建立起伙伴关系,促进项目的规划、实施、开支、监测和评估。
      ◆ 挖掘实现转型的潜力。与各国和各相关利益者共同建立可持续的发展规划,有助于发现各部门在环境变化领域的脆弱性,从而优先解决紧迫需求。国家主导的路径增强了各国在低碳、气候适应性发展方面的能力,通过构建伙伴关系使不同机构和不同国家得以合作。
      ◆ 新的治理方式。气候投资基金的治理结构十分独特,援助国和发展中国家都能得到充分而平等的代表性。通过共识而非投票进行决策。同时通过提高透明度和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 动员相关利益者。特别是公民社会、私人部门等,并与发展伙伴共同致力于制度建设和国家层次上的双边合作等。
      来源:气候投资基金官方网站
      新书推荐
    《世界能源展望 2009》
      一年一度的《世界能源展望》系列是国际能源署(IEA)的旗舰刊物,它被公认为现今最具权威的全球能源分析及预测。每年的展望为中期(2010 年到2015 年)以及更长期(2015年到2030 年)的能源供应和需求提供了一个量化的前景展望,并为能源安全、投资以及环境提供了建议。
      2009 年11 月10 日,国际能源署(IEA)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共同出版了《世界能源展望2009》,探讨了全球金融危机、经济放缓以及最近石油和其他能源价格下滑对能源市场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供了更新后的能源预测。深入分析了三个热点议题:
      ◆ 全球天然气市场展望
      ◆ 2012 年后气候变化政策框架下的能源融资
      ◆ 东南亚地区的能源趋势
      《世界能源展望2009》的主要内容包括:
      过去的12 个月见证了世界能源市场的巨幅震荡,但全球能源体系转型的任务仍然非常紧迫、非常严峻。各国都前所未有地大规模实施了及时的、有协调性的财和货币刺激计划,以应对金融危机所造成的经济衰退的威胁。很多情况下,刺激计划都包含推动清洁能源发展的措施,旨在应对一个更大的、真正的、长期的威胁——灾难性气候变化。
      能源挑战的规模和广度都是巨大的,但是它能够得到解决,并且必须加以解决。家庭和企业主要负责所需的投资,但政府是改变能源投资结构的关键。建立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上的政策和监管框架将决定投资和消费是否朝着低碳方向发展。因此,《世界能源展望2009》给出了两种情景的结果:一种是参考情景,这种基线情景展示了各国政府对现行政策和措施没有做出任何改变情况下全球能源市场的演变;另一种是450ppm 情景,这种情景所描绘的世界各国政府采取集体政策行动,把大气层中的温室气体长期浓度控制在450ppm 二氧化碳当量,该目标在全球范围内获得了广泛支持。
      金融危机使不断增长的化石能源利用暂时延缓
      由于金融和经济危机的影响,2009 年全球能源消费有可能会下降,这是自1981 年以来的第一次。但是基于现行政策,一旦经济开始复苏,能源消费会很快恢复其长期的增长趋势。化石燃料仍然是世界范围内一次能源的主导来源,占2007 年到2030 年间总体能源消费增长的四分之三强。发电行业对能源需求的坚挺增长是煤炭和天然气需求的主要动力。包括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波浪能以及生物能等在内的非水能现代可再生能源科技的使用将会得到最快的发展。
      能源投资的下降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过去一年中,面对严峻的融资环境、疲软的终端能源需求和较低的现金流,世界范围内的能源投资大幅下降。在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因为现金流减少,大多数公司已经宣布要缩减资本支出、延期和取消项目。能源投资的下滑将会给能源安全、气候变化和能源贫困产生深远的影响,甚至带来潜在的严重后果,当然这也取决于政府的应对措施。金融危机使为了满足能源需求增长所需的所有能源投资是否都能到位蒙上了一层阴影。
      现行政策将我们置于令人担忧的化石能源道路上
      如果我们延续今天的能源道路,政府政策没有做出任何修改,这意味着人类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将快速增加,会给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带来惊人的后果。预计到2030年,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的所有增长都会来自于非经合组织国家。这些趋势将导致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迅速增加,也凸显了对能源供应安全问题的忧虑。扩大世界贫困人口对现代能源的使用仍然是一个紧迫的问题。
      把温度上升限制在2℃需要一场低碳能源革命
      尽管各方对长期可持续的二氧化碳(与能源部门相关的)年均排放量水平的看法各不相同,但是正在出现一个共识,即将全球气温增长限制在2 摄氏度。450ppm 情景中要求的到2020 年与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消减量是惊人的。但是经济危机似乎带来了一个独特的机会,即随着政治环境的转变采取必要的措施。有了一个新的国际气候政策协议,我们生产、运输和使用能源方式的全面而迅速的转变——一个真正的低碳革命——可以将世界送入450ppm的减排轨道。
      能源效率的增强提供了最大的减排空间
      450ppm情景中终端用能效率是2030 年二氧化碳减排的最大贡献者,这种减排超过了减排总量的一半还多。运输部门采取的措施是改善燃料经济型、扩展生物燃料和促进新汽车技术的消化吸收——主要是混合动力车和电动汽车——这将大幅降低对石油的需求。
      新型融资机制对实现低碳增长将起关键作用
      到预期期结束,450ppm情景需要增加10.5万亿美元用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能源相关的资本存量。把世界引向450ppm 道路所需的新增投资费用至少可以部分被经济、健康和能源安全方面的收益抵消掉。普遍认为,发达国家必须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财政支持以减少他们的排放量,但是支持的程度、机制和各国的相对负担成为了谈判的事宜。
      不管政策格局如何,天然气将发挥关键作用
      假定全球经济从2010年开始复苏增长,世界范围内天然气的需求量将恢复其长期上升趋势,但需求增长的步伐关键看气候政策行动的力度。截止2015 年的展望和更为长期的远景有很大的差异。在450ppm情景下,2007年到2030年间,世界天然气的需求量将增长17%。
      天然气资源量是巨大的,但利用将充满挑战
      世界剩余天然气资源量非常巨大,足以满足直到2030 年及其后相当长时间的可预料的需求增长率,但是长期来看开发新的天然气资源的费用会上涨。把非经合组织国家作为一个整体考虑,预计2007 年到2030 年间几乎所有全球天然气预计增产量都将来自于非经合组织国家。
      非常规天然气改变北美和其他地区的格局
      近年美国和加拿大的非常规天然气迅速发展,特别是在过去的三年里,已经改变了北美和世界其他地区的天然气市场的前景。北美非常规天然气生产的热潮在富有这种资源的地区可进行复制的程度依然非常不确定。
      天然气供应过剩即将来临
      北美非常规天然气未曾预料到的蓬勃发展,以及经济萎缩造成的需求下降,将会造成未来几年天然气供应的极大过剩。即将发生的天然气过剩将对欧洲和亚太区域的天然气市场结构及天然气的定价方式产生深远的影响。
      东盟国家将成为一个关键的能源市场
      在未来几十年中,东南亚国家联盟的10个成员国将在国际能源市场上发挥重要的作用。东南亚想要用可承受的价格和可持续的方式来确保获得满足其日益经济增长所必须的能源,还需要克服许多障碍。
      将承诺变成事实
      在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将为能源前景提供重要的指南。国际能源署号召所有国家采取大规模的行动——清洁能源新政——抓住由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所带来的机遇,使投资永久的转向抑制温室气体排放增长所需的低碳科技。要想成功阻止气候变化,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是各国政府履行其承诺的速度。每晚一年步入将气温上升控制在2 摄氏度内的排放道路上来,就要在21010 年到2030年间全球投资成本增长10.5万亿美元的基础上再增加将近5000亿美元的投资。仅仅几年的延误将会使我们完全无法达到目标。如果这样,额外的适应费用将是这个数字的数倍。现在是做出艰难选择将承诺变成行动的时候了。
      来源:国际能源署官方网站
      机构介绍
    世界气象组织(WMO)
      世界气象组织(WMO) 的前身是成立于1873 年的国际气象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1947 年9 月,该组织在华盛顿召开大会,通过《世界气象组织公约》,决定成立世界气象组织。1950 年3月23 日,公约开始正式生效。1951 年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并开始运作。
      世界气象组织的宗旨是促进国际合作以进行气象、水文以及与气象有关的地球物理观测;促进设置和维持各中心以提供气象和与气象有关的服务;促进建立和维持气象及有关情报快速交换系统;促进气象和有关规则的标准化,确保以统一的规格出版观测和统计资料;推进气象学应用于航空、航海、水利、农业和人类其他活动;促进业务水文活动,增进气象
    和水文部门间的密切合作;鼓励气象及有关领域内的研究和培训,帮助协调研究和培训中的国际性问题。
      世界气象组织有会员183 个(2009 年12月)。此外,还有6 个区域协会,即非洲、亚洲、南美洲、北美和中美洲、西南太平洋和欧洲。
      世界气象组织的机构包括世界气象大会、执行理事会、区域协会和技术委员会。世界气象大会由全部成员国代表组成,每四年开会一次,研究贯彻大会成果和执行理事会决议,协调本区域气象业务和科研等各项计划的实施。
      2009 年9 月,由世界气象组织主办的第三次世界气候大会通过了《全球气候服务框架》,以加强科学的气候观测和服务,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灾害,致力于加强生成、提供和应用以科学为依据的气候预测和气候服务,建立与社区及其他气候信息使用者合作的机制,以提供有用产品,并通过培训和教育项目建设发展中国家生成和应用自身气候服务的能力。
      2009 年12 月8 日,世界气象组织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公布一份报告,指出2000年至2009 年为自1850 年有准确气象记录以来最热的10 年。同时,世界气象组织也期待哥本哈根气候大会能够对世界气象组织提出的《全球气候服务框架》予以肯定和支持,造福于所有国家、造福于全人类。

     

扫描下载手机客户端

地址:北京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 邮编100028 电话:+86-10-84419655 传真:+86-10-84419658(电子地图)

版权所有©中国国际扶贫中心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京ICP备202003919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