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减贫动态第五十三期-釜山宣言:致力于有效发展合作的釜山伙伴关系

      1.我们,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首脑、政府部长和代表,多边和双边机构的领导人,不同类型的政府机构、民间团体、私营机构、议会、地方和区域组织会议的代表在大韩民国釜山共聚一堂,认识到我们是因为一种比以往更广泛和更富包容性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团结在了一起。这种新型伙伴关系是建立在有效开展国际开发的共享原则、共同目标和差异化的承诺基础上的。
      2.适用于南南合作的性质、模式和责任,与那些适用于南北合作的性质、模式和责任并不相同。我们同时也认识到,我们是基于共同目标和共享原则参与到这一发展议程中的。在此背景下,我们鼓励依据各国具体国情加大努力以支持开展有效的合作。南南合作伙伴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参考釜山成果文件中协商一致的原则、承诺和行动。
      3.世界各国站在全球发展的关键节点上。贫困和不平等仍然是主要的挑战。《千年宣言》规定了我们发展的普遍任务,目前距离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预定日期已不到四年,我们最重要的紧迫任务是在发展中国家实现强劲、民众共享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以及体面的工作机会。此外,《千年宣言》指出,促进人权、民主和良政是我们发展努力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弱势国家和受冲突影响的国家,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更为迫切。如果要解决这些挑战,政治意愿是至关重要的因素。
      4.正如我们重申我们的发展承诺一样,我们意识到,自60多年前开启发展合作以来,世界已经发生显著的变化。经济、政治、社会和科技等领域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已经彻底改变了我们生活所处的世界。然而,贫困、收入不平等和饥饿依然存在。消除贫困和应对威胁发展中国家公民的全球性和区域性的挑战,是确保所有千年发展目标付诸实现的关键,也是全体民众构建一个更强壮和富有韧性的全球经济的关键。我们的成功取决于我们解决诸多挑战而进行的共同努力和投资的成果和影响。这些挑战包括传染病、气候变化、经济衰退、粮食和燃料价格危机、冲突、脆弱性,以及易受各种冲击和自然灾害的侵袭等。
      5.我们也拥有促进发展合作的更错综复杂的架构,其特征是拥有大量的政府机构和非官方机构,以及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之间开展合作,其中许多是中等收入国家。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公共-私营部门合作伙伴关系等新形式,以及其他的发展模式和载体已变得更加突出,并成为南北合作方式的补充。
      6.国际发展合作已取得了许多积极的成果。当我们十年前在墨西哥蒙特雷市开会时,我们就意识到,发展筹资金额的增多必须伴随以更有效的行动,以产生惠及全体民众的,可持续和透明的成果。我们在釜山的对话基于以往高层论坛所奠定的基础,这些基础已被证明依然具有相关性,并有助于改善发展合作的质量。但是我们也承认,迄今已取得的进展并不平衡,既不快,影响也不够深远。我们每个人都重申我们各自的承诺,并将全面实施我们已达成一致的行动。
      7.我们可以而且必须增强和加快我们的努力。我们致力于现代化、深化和拓宽我们的合作,让期望参与发展合作议程的国家机构和非官方机构参与进来;直到最近,发展合作议程一直由范围较为狭窄的开发机构团体所主导。在釜山,我们建立一个崭新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该伙伴关系不仅尊崇多样性,而且承认所有的利益相关者能在支持开发的合作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8.我们的合作伙伴关系是建立在一套共同的原则之上,这些原则奠定了各种形式发展合作的基础。我们同时也认识到,在这些原则的运用方式在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各国之间也存在差异,且在不同类型的公营和私营利益相关者参与的情况下也有所不同。所有的经验教训应当由参与发展合作的各方所共享。我们欢迎通过多种发展合作的办法带来众多的机遇,如南南合作,以及民间组织和私营机构提供的捐助和贡献等。我们将携手努力支持他们的成就和创新,并加以学习借鉴,同时承认他们独树一帜的特性和各自的优点。
      9.可持续发展的成果是我们承诺开展有效合作的最终目标。虽然发展合作只是这一解决方案的组成部分,它在支持消除贫困、社会保障、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起到了催化剂和不可或缺的作用。我们重申我们各自有关扩大发展合作的承诺。开展更有效的合作不应导致发展资源的减少。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会致力于增强援助的独立自主性,并始终考虑到援助对于最贫穷国家和人民福祉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至关重要的是审视所有公众政策的相互依存和一致性(不仅仅是发展政策),以促使各国能充分利用国际投资和贸易带来的诸多机遇,并扩大其国内资本市场。
      10.由于我们携手合作以扩大和巩固发展成果,我们将采取行动来促进、杠杆化利用和增强各式各样融资来源的影响力,以支持可持续发展和包容性发展。这包括税收和调动国内资源、私人投资、促贸援助、慈善事业、非优惠的政府融资和气候变化资金等。与此同时,提倡采用新的金融工具、投资选项、技术和知识共享,以及公共-私营部门合作伙伴关系(PPP)等。
    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共同遵守的原则
      11.由于我们尊重多样性,并将其视作我们之间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石和促进发展合作的催化剂,我们分享了共同的原则——这与我们共同致力于人权、体面的工作、性别平等、环境可持续性和关爱残障人士的国际承诺相一致——并构成了我们开展合作促进有效发展的基础:
      a) 发展中国家拥有发展的优先权。要想让发展合作伙伴关系取得成功,必须由发展中国家来牵头和主导,并采用适合各国具体情况和需求的方式来贯彻实施。
      b) b)注重结果。我们的投资和努力必须对以下目标产生持久的影响:消除贫困和减少不平等,促进可持续发展,增强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并与发展中国家所提出的优先领域和政策相一致。
      c)包容性发展伙伴关系。开放、信任、相互尊重和学习是发展目标的有效合作伙伴关系的核心,并承认所有参与者的角色各不相同但又相互补充。
      d) 相互之间的透明度和问责制。相互的问责制,对我们合作的目标受益群体负有责任,以及对我们各自的公民、组织、成员和股东负有责任,是取得成果的关键。透明的做法构成了加强问责制的基础。
      12.这些共同遵循的原则将指引我们的行动,从而:
      a)  深化、扩大实施发展政策和进程的民主权。
      b)  加强我们的努力,以取得实实在在且可持续的成果。这涉及到更好地管理以取得成果,监测、评估和交流进展情况;以及扩大我们的支持,增强国家实力,并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动议来促进发展成果。
      c) 拓宽对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的支持力度,帮助量身打造这些横向的合作伙伴关系以适应更加多样化的具体国情和需求。
      d) 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努力,以便利,杠杆使用和加强多种多样发展资金和活动的影响力,确保这些各种形式的合作能对发展产生催化剂的作用。
      13.我们认识到必须实施这些行动的紧迫性。如果我们重新实施合作伙伴关系的做法旨在到2015年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以及将长期发展成果可能带来的成效最大化,则至关重要的是要从现在开始执行,或加快正在进行的努力。我们会坚持相互问责机制,以兑现我们各自在发展中国家和国际社会层面的行动。正如我们专注于履行我们在国家层面的承诺一样,我们将形成一个致力于有效发展合作的,崭新的,包容的全球伙伴关系,以支持在政治层面上的贯彻实施。
      实现变革:采取互补行动以达到共同的目标
      在共享原则和差异化承诺的基础上,纳入新的参与者
      14.
    当今发展合作的复杂结构是从南北合作模式中发展演进而来的。与援助提供者和接受者之间的传统关系截然不同的是,发展中国家和一些新兴经济体已成为南南发展合作的重要提供者,尽管他们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在国内仍面临贫困问题的困扰。正因为如此,他们仍然有资格从其他国家或机构提供的发展合作中受益,但他们已经越来越多地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分享经验和开展合作。《巴黎宣言》并没有阐释这些发展合作新方式的复杂性,而《阿克拉行动议程》承认了他们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但南北合作仍然是发展合作的主要形式,而南南合作继续发展壮大,则为发展来源提供了额外的多样性。在釜山,现在我们所有人构成了崭新的、更包容的发展议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些机构基于共同的目标、共享的原则和差异化的承诺而参与其中。在此基础上,我们欢迎民间组织、私营部门和其他机构加盟。
      提升发展合作的质量和成效
      15.推进援助成效议程已经取得进展,但重大挑战依然存在。有证据表明:尽管在我们在兑现各自承诺的过程中面临诸多的挑战,很多支撑《关于援助有效性的巴黎宣言》和《阿克拉行动议程》的原则已经促进了发展合作的质量、透明度和效益的提升。
      16.我们将维持我们高层次的政治领导,以确保在釜山作出的承诺能付诸实施。在此背景下,我们中间那些已在巴黎和阿克拉提出的共同行动中签名背书的人,将加强努力以全面兑现我们各自的承诺。发展合作的参与者范围越来越广(包括中等收入国家,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的合作伙伴,以及民间社会组织),他们已在巴黎和阿克拉会议之后,与其他机构一道编制了内容更广泛、更具包容性的议程,并依据共享原则作出各自不同的承诺。
      17.利用 通过定期监测和独立评估《巴黎宣言》产生的证据,我们将从致力于可持续的、满足发展中国家优先需求的成果中获得指引,并作出亟需的调整来改善我们发展合作伙伴关系的成效。
    所有权,成果和问责制
      18.总之,我们将扩大对发展成果的关注。为此:
      a)  发展中国家致力于增强核心机构和政策的努力和计划将获得一些方式的支撑,这些方式旨在管控风险,而不是规避风险,其中包括建立与发展合作的提供商之间的联合风险管理框架。
      b)  所有相关各方将采用透明的、由受援国主导的、国家级的成果框架和平台,并根据发展中国家的开发重点和目标拟定可管理的产出和成果指标,用来评估发展合作表现。这也是由发展中国家所倡导的。发展合作的提供者将尽量减少使用额外框架,避免因引入与受援国的国家发展战略不一致的绩效指标而受到质疑。
      c)  我们将携手合作,实施一个旨在增强统计能力以监测进程和评估影响的全球行动计划,确保良好的、注重成果的公共部门管理,并彰显政策决定的战略问题。
      d)  正如我们加紧努力以确保在所有的发展中国家都实现相互评估审查的部署到位一样,我们鼓励所有发展合作的相关机构积极参与这一过程。
      e)  根据《阿克拉行动议程》,我们将加紧努力以取消援助束缚性条件。我们将在2012年检查自身的计划以实现这一目标。取消援助束缚性条件除了增加货币价值外,还能给发展中国家在本地采购,商业发展,增加就业和创造收入等领域带来众多的机会。我们将改善援助束缚性条件状态报告的质量、一致性和透明度。
      19.运用和增强发展中国家的既有体系依然是我们努力打造有效机构的核心。我们将兑现各自在《巴黎宣言》和《阿克拉行动议程》所作出的承诺,以便:
      a)  采用国家体系作为发展合作的默认方式,以支持公营部门管理的活动,尊重发展合作的提供者和发展中国家双方的政府治理架构,并与他们携手合作。
      c)  使用相互协商一致的诊断工具来评估共同的国家系统。根据这些评估的结果,发展合作的提供者将决定可以使用国家系统的程度。在不可能完全利用国家系统的地方,发展合作的提供者将说明不使用该系统的原因,并会与政府磋商将需要采取怎样的行动来充分利用国家体系,包括任何必要的援助或调整以增强所在国家的政府体系。运用和增强政府体系应放在国家能力发展的大背景下来考量,以取得可持续的成果。
      20.我们必须根据立足于国家重点的发展计划,加快努力以实现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承认男女平等和赋予妇女权力是实现发展成果的关键。减少性别不平等不仅结束了男性的特权,也是可持续和包容性增长的一个先决条件。我们必须加倍努力以落实业已作出的承诺。我们将:
      a)  加快和深化努力以收集、传播、协调和充分利用性别分类信息,以此作为政策决定的参考和投资的指南,从而确保公共开支能恰当地锁定受益群体以惠及妇女和男人。
      b)  以多项国际和地区承诺为基础,在问责制中融合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的目标。
      c)  在我们发展努力的所有方面,解决性别平等和赋予妇女权力的问题,包括在和平建设和国家建设中。
      21.议会和地方政府在联络公民与政府的关系方面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并能确保国家发展议程的广泛性和民主权利。为方便他们提供支援和捐助,我们将:
      a)  加快和深化现有承诺的实施兑现,以增强议会在监督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包括通过提供充足的资源和明确的行动计划来支持议会的能力发展。
      b)  向地方政府提供进一步的支持,确保他们能承担除提供基本服务之外的更全面角色,在地方政府层面加强广泛参与和问责制。
      22.民间组织(CSO)在以下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允许民众主张其权利,促进基于权利的争端解决方法,制定发展政策和结成合作伙伴,并监督他们的实施。他们还提供诸多的服务,在这些领域成为政府所提供基本服务的补充。认识到这些,我们将:
      a)  充分履行我们各自的承诺,以允许民间组织扮演独立的发展参与者的角色,并特别关注构建一个与公认的国际权利相一致的有利环境,从而将民间组织对发展的贡献最大化。
      b)  根据伊斯坦布尔原则和民间组织发展有效性的国际框架,鼓励民间组织开展实践活动,以增强他们的问责制,并让他们为提升发展效益多作贡献。
      开展透明的和负责任的合作
      23.
    我们将根据我们各自的承诺,努力改善发展合作和其他发展资源信息的实用性和公众可获取性。为此我们将:
      a)  在遵照涉及商业敏感信息的合法性前提下,使公众能够获得有关政府资助的发展活动的全面信息,包括它们融资、条款和件,以及为发展成果所做贡献。
      b)  在国家层面,重点是建立透明的公共财政管理和援助信息系统,同时增强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能力,使得这些信息 能更好地运用到决策中,并推广问责制。
      c)  对于发展合作所提供资源的及时、综合和前瞻性的信息,实施一个电子信息公布的通用和开放的标准,并兼顾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OECD-DAC)的统计报告,以及国际援助透明度倡议及其他动议的补充努力。这个标准必须满足发展中国家和非官方机构的信息需求,并与国家的各项规定相一致。我们将同意这一标准,并在2012年12月前公布各自的实施时间表,目标是到2015年12月予以全面贯彻落实。
      24.我们还将努力促使发展合作更具可预见性。为此:
      a)  在《阿克拉行动议程》中承诺改善中期可预见性的这些人,将会兑现我们在这方面的承诺,在必要的地方引入改革措施。到2013年,他们将按照《阿克拉行动议程》的内容,向所有开展合作的发展中国家提供可用的,定期的,三年到五年滚动的援助开支,和/或实施计划。其他参与机构将打算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及时和相关的信息,以阐释他们在未来中期内合作的意向。
      25.我们欢迎多样化的发展合作参与机构。发展中国家将主导协商和协调努力,以便在国家层面上管理这些多样化的机构,而发展援助的提供者有责任减少条块分割并遏制援助渠道的进一步增加。我们将确保,减少条块分割的努力不会导致可用来支持发展的援助资源数量减少和质量下降。为此:
      a)  到2013年,我们将更好地发挥国家主导统筹安排的作用,包括劳动分工,以及基于项目的援助方式,联合规划和委派代表开展合作等。
      b)  我们将提高有关多边机构、全球基金和项目方案等方面政策的连贯性。我们会有效利用现有的多边渠道,重点关注那些正取得良好成效的多边渠道。我们准备努力减少这些渠道的增加,并在2012年底就指导我们联合努力的原则和指导方针达成一致。由于他们继续实施各自有关援助有效性、多边组织、全球基金和方案的承诺,这将增强他们在国家、地区和全球层面参与协调和相互问责机制的力度。
      c)  我们准备加紧努力以解决一些国家未获得充足援助的问题,并在2012年底前,就指导我们解决这一挑战的行动原则达成一致。这些努力将涵盖所有的发展合作流程。
      d)  发展合作的提供者将深化和加紧努力,以解决向派驻当地援助工作人员授权不足的问题。他们计划重新评估其业务运作的所有方面,包括对金融当局的授权、员工配备、在规划和实施开发项目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责任;以及他们将采取哪些措施以解决剩余的瓶颈。
      在冲突和脆弱的环境下促进可持续的发展
      26.
    弱势国家有很大一部分脱离了实现千年发展目标(MDGs)的轨道。实现这些目标,将取决于我们理解脆弱国家所面临的独特挑战,克服这些挑战,并夯实持久发展基础的共同能力。我们欢迎国际社会有关和平建设与国家建设的对话所达成的新协议,这些对话涵盖七国集团(G7),弱势国家以及受冲突影响的国家。我们中间已签署新协议的人将采取行动以付诸实施,通过这样做,将利用:
      a)  和平建设与国家建设目标(PSGs)——其优先事项是将政治、民众安全、司法、经济基础、财政收入和公共服务的合法化,并以此作为确保迈向千年发展目标的重要基础,以指导我们在弱势国家和受冲突影响国家的工作。
      b)  专注——在弱势国家开展援助的一种国家主导和国家拥有的新方式。
      c)  信任——一系列的承诺以增强透明度;管理风险以利用国家体系;增强国家实力;并改善援助的时效性和可预见性,以取得更好的成果。
      携手合作,在面临逆境时增强韧性和降低脆弱性
      27.我们必须确保发展战略和项目重点是,在濒临危险的民众和社会中增强抵御冲击的韧性,特别是极为脆弱的群体,如处于发展中的小岛国的民众等。投资于增强韧性和降低风险会扩大我们发展努力的价值和可持续性。为此:
      a) 发展中国家将在自身的政策和战略范围内,对整合抵御冲击的韧性和灾害管理措施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b) 为回应发展中国家提出的诸多需求,我们将携手努力帮助处于风险中的社区,投资建设能够抵御冲击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系统。此外,我们将在国家和地区层面,增强灾害管理的资源、规划和技能。
      从有效援助到促进有效发展的合作
      28.援助仅是发展解决方案的一部分。现在是扩大我们的关注重点,并将注意力从援助的有效性转向迎接有效发展挑战的时候了。这要求建立一个框架,其中:
      a)  发展由强劲的、可持续的和包容性的增长所驱动。
      b)  政府自身的财政收入在满足发展援助的资金需求方面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反过来,政府在促进取得发展成果方面对其公民承担了更大的责任。
      c)  有效开展政府机构和非官方机构的统筹规划,并实施他们自身的改革,同时让他们相互承担责任。
      d)  发展中国家在地区和全球层面上日益融合,正创造规模经济,从而有助于他们在全球经济范围内更好地开展竞争。
      为达到这一效果,我们将重新思考援助应花费在哪些领域,以及采取何种方式能与公认的国际权利、规范和标准相一致,从而使援助能成为促进发展的催化剂。
      29.有效的体制和政策对于可持续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履行核心国家职能的体制应在所有必要的领域都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同时强化发展合作提供者的政策和实践,方便发展中国家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发展中国家会致力于增强这些体制,适应当地的环境和各国不同的发展阶段。为此,我们将:
      a)  支持开展发展中国家主导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使有效地调动资源和提供服务,包括国家和地方性机构、地区组织、议会和民间组织等。
      b)  评估国家体制,系统和能力发展需求,由发展中国家牵头。
      c)  支持在机构绩效,以及信息政策编制,执行和问责制等领域出现改善迹象,由发展中国家主导。
      d)  深化我们对体制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要素的学习研究,在地区和全球层面上交流知识和经验。
      开展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30.
    可持续发展的投入远超越于金融合作,扩展到所有参与机构和国家之间分享知识及经验的范畴。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有望通过引入适合本国国情的,卓有成效且地方拥有的解决方案,转变发展中国家提供公共服务的政策和途径。
      31.我们承认,开展南南合作的很多国家同时提供和收获了多样化的资源和专门知识,这应会丰富合作的内涵,而不会影响一个国家从其他国家获得援助的资格。我们将加强知识共享和相互学习,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
      a)  在任何适合的地方,推广使用发展合作的三方合作方式。
      b)  充分利用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因为认识到这些方式迄今为止取得的成功以及他们带来的协力优势。
      c)  鼓励发展知识交流的网络,在南南合作的参与机构之间开展同伴学习和相互协调配合,以此作为促进发展中国家获得重要知识库的途径之一。
      d)  扶持增强地方和国家能力的努力,以有效开展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
      私营部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
      32.
    我们承认,私营部门在推进创新,创造财富、收入和就业岗位,动员国内资源以及由此有助于减少贫困等方面发挥了核心作用。为此,我们将:
      a) 与代表性的企业协会、工会和其他组织进行接洽交流,为促进私人投资发展而改善法律、监管和行政环境;同时确保促进私营部门发展的良好政策和监管环境,扩大外商直接投资(FDI),公营-私营合作伙伴关系,以公平的方式巩固价值链,并在国家和地区层面上给予特别的关注,同时加大努力以支持发展目标。
      b)  允许私营部门参与发展政策和战略的规划与实施,以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减少贫困。
      c)  进一步发展创新性的金融工具,以调动民间资金用于共享的发展目标。
      d)  促进“促贸援助”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引擎,注重发展成果和影响,以建造生产能力,协助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增强资本市场准入,推广能减缓民间部门业者所面临风险的方式。
      e)  邀请来自公共部门,私营部门和相关组织的代表,探索如何在推进发展和扩大经营成果方面扮演积极的角色,以便他们能相互支持和补强。
      打击腐败和非法资金流动
      33.
    腐败是一种严重破坏全球发展的瘟疫,侵占本可用来支持发展的资源,破坏政府管理机构的素质,并危及人类安全。它往往助长犯罪,并导致社会冲突和弱势群体。我们准备加强我们的共同努力以打击腐败和非法资金流动,遵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反腐败公约》等我们参与的其他协议。为此,我们将:
      a)  全面履行我们的承诺以消除腐败,执行我们的法律,并推广对所有腐败行为零容忍的文化。这包括努力提高财政透明度,加强独立执法机制,以及扩展对举报人的保护。
      b)  加紧我们各自打击非法资金流动的努力,其方法包括加强反洗钱措施,打击逃税行为,强化国家和国际的政策,法律框架和机制安排,以追查、冻结和追回非法资产。这包括确保制定和实施促进有效国际合作的法律和实践。
      气候变化融资
      34.全球气候变化融资预计会在中期内大幅增加。承认这一资源流动将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致力于提升有效气候融资方式和广泛发展合作的连贯性、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包括:
      a)  继续支持国家气候变化政策和规划作为发展中国家全国发展总计划不可或缺的部分,并确保在合适的地方,这些措施能在一个透明的环境下通过发展中国家的体系获得融资,交付和监测。
      b)  继续与从事气候活动的实体分享发展成效的经验教训,并确保在广泛的发展合作中也得到气候融资创新的信息。
      未来之路:携手合作以迈向和超越千年发展目标
      35.
    我们将秉持彼此负责任的精神 ,推进履行釜山协议,《关于援助有效性的巴黎宣言》和《阿克拉行动议程》的承诺和行动。为此,我们将:
      a)  基于各自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就依据受援国需求和优先事项的框架达成一致,以便在我们努力改善合作成效和发展成果等方面监测进展和促进相互问责制。发展中国家将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这些框架加上各方已同意的所有指标和目标,应满足发展中国家的具体需求,并作为他们援助和发展政策的基础。执行的成果将对外公布。
      b)  我们到2012年6月就一系列选择性和相关性的指标及目标达成一致,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在滚动的基础上监测援助项目进展,支持国际和地区问责制以履行我们的承诺。我们计划以发展中国家主导的动议作为基础,并学习借鉴监测援助有效性的现有国际努力。我们会在后千年发展目标框架的背景下,审视评估这些框架。我们准备定期公布这些活动的成果。
      c)  支持发展中国家主导的国家和地区层面的倡议,这些倡议能加强监测进展的能力,并评估努力改善发展成效的影响力。
      36.我们同意,加强我们的合作,遵守共同目标和差异化的承诺,呼吁各国继续提供高层次的政策扶持,以及在全球层面上包容的对话空间,相互学习借鉴和问责机制。地区组织能够,并且应该在支持国家层面的项目履行,以及沟通连接各国的优先事项和国际努力等方面上发挥重要的作用。联合国发展合作论坛也受邀在履行釜山协议方面扮演咨询顾问的角色。为此,我们将:
      a)  建立崭新,包容和具有代表性的全球有效发展合作的伙伴关系,以支持和确保履行政治层面承诺的问责制。这种伙伴关系有助于搭建一个包容多样性的开放平台,提供知识交流和定期评估进展的平台。
      b)  到2012年6月就全球援助成效合作伙伴关系的工作安排达成一致,包括其成员资格,定期开展部长级接触带来的补充机遇,以及与其他论坛开展的协作等。
      c)  呼吁援助有效性工作小组(WP-EFF)召集所有国家和相关利益方的代表来签署这个文件,目标是就全球合作伙伴关系的工作安排,以及全球监测和问责制将获得支持的众多的指标和渠道达成一致,为援助有效性工作组及其相关架构在2012年6月的逐步退出做好准备。
      d)  基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迄今开展的合作,以及各自的使命和比较优势,邀请他们支持全球伙伴关系的有效运作。
      ●论点摘编
    共聚一堂:如何在釜山援助效率高层论坛上
    构建全球发展合作新伙伴关系
      概要:超过2,500名与会者前往韩国釜山探讨发展合作的新方向。本届论坛闭幕时发表了获得广泛认可的成果文件,强调南南合作扮演了新的重要角色,私营部门提升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投资意愿具有重要意义,援助弱势国家和爆发冲突国家的新途径,形成全球有效发展合作的新伙伴关系等。发展援助委员会(DAC)的几个捐助者付出最后的努力,以履行在加纳首都阿克拉所作出的诸多承诺,尤其是在透明度方面的承诺,美国和加拿大加盟以遵循国际援助透明度倡议(International Aid transparency Initiative)拟定的共同标准。全球多位政要出席釜山论坛,包括卢旺达总统卡加梅(Paul Kagame),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 Clinton),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秘书长葛利亚(Jose Angel Gurria),约旦王后拉尼娅(Queen Rania),韩国总统李明博等,他们莅临会场有助于将磋商议题从援助效率的技术性考量,转向提升发展成效的政治话题。
      结论:釜山论坛成功地汇聚了大量各式各样的发展利益攸关者。本届论坛已引入新的语言,将争论主题从捐助者讨论和关切的援助有效性,转变为全球关注的发展有效性。会议还诠释了基于实证的决策具有重大价值。诚然,釜山论坛的一个亮点是,基础扎实的工作论文和评估为全体与会者提供了背景资料和信息。这对于一个国际援助效率论坛而言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尽管釜山论坛或许面临不得不商讨的共同话题最少的风险,没有涉及或聚焦于将援助变得更普遍和具有包容性,但作为替代方案,本届论坛遵循此前的援助效率议程应使得会议具有重要意义。援助不再像往常一样成为发展的推动力,多位演讲嘉宾一再呼吁建立新的援助模式,以此作为发展的催化剂。
      我们仍需要完成在未来六个月拟定新框架的艰苦工作,即编制多个详细的指标和带有时间限制的监测方案来体现“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原则。未来六个月将是全球发展会议密集举行的一个时期,适逢在墨西哥举行的20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该峰会也将深入探讨选定的发展主题;以及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2012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论坛(Rio+20),该会议将认真酝酿后千年发展目标(MDG)时代的全球发展目标。釜山论坛表明,只要拥有正确的态度、决心和政治意愿,就能够取得进展。
      霍米·卡拉斯(Homi Kharas),布鲁金斯学会 高级研究员
      ●减贫实践
    全球经济衰退导致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减少
      2012年4月4日——主要捐助国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在2011年下降了近3%,打破了每年增加的长期趋势。尽管多年来捐助国实施特别的债务减免,这是自1997年以来的首次援助下降。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国家的预算持续紧缩,将给未来几年的援助水平带来压力。
      经合组织秘书长安吉尔•葛利亚(Angel Gurría)鼓励捐助国履行其承诺,“官方发展援助(ODA)下降是一个很令人担忧的事件,适逢发展中国家已经遭遇金融危机的直接冲击,且最需要援助的时候。援助仅占流向低收入国家的总资金流量的一小部分,但在这些国家经济困难时期减少捐助,也意味着投资减少和出口下降。我赞赏那些尽管实施严苛的财政整固计划,仍坚持兑现自己承诺的国家。他们的行动表明,金融危机不应该被用作减少发展合作援助的借口。”
      2011年的重要援助总额
      在2011年,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DAC)的成员国提供了1,335亿美元的净官方发展援助(ODA),占他们合计国民总收入(GNI)的0.31%。这与2010年达到的顶峰水平相比,其实际值萎缩了2.7%。援助金额减少表明,多个发展援助委员会国家紧缩了财政支出,这已经影响到他们的官方发展援助预算。
      援助的质量也很重要——通过增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伙伴关系来促使援助更富效率是至关重要的。在韩国釜山构建的新全球伙伴关系以及经合组织的新发展战略将在5月份公布,为未来发展划定了新的路径。
      在净官方发展援助总额中,核心双边项目和计划的援助额(即扣除债务减免和人道主义援助)的实际值同比减少4.5%。
      对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的双边援助为28.0亿美元,实际值比2010年下降0.9%。相比之下,对非洲大陆的援助却增加了0.9%至314亿美元,因北非地区多个国家发生革命后,捐助者向该地区提供了更多的援助。
    按实际值计,最不发达国家(LDC)群体的净双边官方发展援助也同比下滑8.9%,至277亿美元。
      捐助国的绩效
      在2011年,最大的捐助国是美国、德国、英国、法国和日本。丹麦、卢森堡、荷兰、挪威和瑞典继续大举捐助,超过联合国有关官方发展援助占国民总收入0.7%的目标。按实际值计算,官方发展援助增幅最大的国家分别是意大利、新西兰、瑞典和瑞士。而16个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金额减少,降幅最大的国家分别是奥地利、比利时、 希腊、日本和西班牙。七国集团(G7)贡献了 援助委员会国家官方发展援助金额的 69%,欧 盟国家在这一援助金额中的占比达 54%。
      美国继续成为按净官方发展援助金额计的 最大捐助国,援助金额达 307 亿美元,但实际 额较 2010 年下降 0.9%。美国官方发展援助占 其国民总收入的占比为 0.20%,略低于 2010年的 0.21%。美国对非洲的双边官方发展援助 金额上升至创纪录水平的 93 亿美元(同比增长17.4%),其向最不发达国家的援助金额达到100 亿美元(增长 6.9%)。
      在2011 年,作为发展援助委员会(DAC)成员国的 15 个欧盟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金额 达到 723 亿美元。如上所述,这代表所有 DAC捐助国净官方发展援助总额的 54%。DAC - 欧盟成员国的官方发展援助金额相当于他们合计 国民总收入的 0.45%,高于 DAC 成员国援助金 额平均占比的 0.31%。
      所有 27 个欧盟成员国 2011 年的净官方发 展援助总额为 736 亿美元,相当于其合计国民 总收入的 0.42%,占比低于 2010 年的 0.44%。 欧盟机构向发展中国家和多边组织聚焦于发展 的赠款总额为 126 亿美元,实际金额与 2010相比萎缩 6.4%,主要是由于与一些国家开展 预算支持业务的政策对话延期。
      官方发展援助前景
      直到 2011 年以前,援助已稳步增长超过十年。2000 年至 2010 年期间,官方发展援助净额累计增长了 63%,并在 2010 年达到顶峰。官方发展援助一直是受援国发展融资的稳定来源,缓解了以往金融危机的直接影响(如 20世纪 80 年代初的墨西哥债务危机,或 20 世纪90  年代初的经济衰退)。然而,多个发展援助委员会捐助国发生的经济衰退,已严重挤压他们的援助预算,且未来几年其他援助国面临的压力可能会升高。
      一些通过国际组织等转交的发达国家援助并未立即收到。2011 年一个衡量发展中国家收到援助的有用指标——国家可列入计划的援助(CPA)——初步估计为 931 亿美元,与 2010年相比下降 2.4%,与官方发展援助的降幅类似。按实际值计算的下降金额约为 23 亿美元,受影响最大的国家分别是中美洲国家,以及一些在亚洲远东地区(如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的主要受援国。国家可列入计划的援助在 2010年和 2011 年之间下降,扭转了往年的增长趋 势,且多边援助资金在金融危机初期增加,旨 在减轻本次金融危机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展望未来,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OECD-DAC)对捐助国2012年至2015年远期开支计划的调查表明,2012 年国家可列入计划 的援助金额(CPA)可能会有所上升(实际金 额增长 6%)。然而,这主要是因为在 2009-2011年期间获得资金补充的多边机构发放的优惠贷款增加。从 2013 年开始,全球 CPA 援助金额预计将会停滞,并因此证实了稍早的调查结论,即经济衰退开始发作到经济衰退对援助资金流的影响全面显现或许需要几年的时间。根据捐助者目前的预测,从 2013 年开始捐助金额有可能放缓,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差异。向拉丁美洲国家提供的CPA 援助金额将会继续下降,而对包括孟加拉国、缅甸和尼泊尔在内的南亚和中亚国家的援助或许有所上升。就非洲而言,该调查预料 CPA 援助金额将几无变动,虽然在萨赫勒(Sahel)地区和北非国家最近发生政治风波,可能会促使一些捐助国重新安排援助努力。对于局势脆弱的国家(在 2011 年为 46 个国家),调查预测 CPA 援助总金额变化不大,预计CPA 援助金额增幅最大的国家是刚果民 主共和国和肯尼亚,援助降幅最大的国家预计是海地和阿富汗。
      去年,发展援助委员会成员国批准了良好 承诺捐助实践的建议,旨在帮助发展援助的提 供者做出可信赖的和可行的承诺,提高援助的 问责制和透明度。这个建议可能会在即将召开 的全球目标及其融资会议提供有用的参考依据。
      来源: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减贫进展●
    将贫困人口减少一半的千年发展目标已在2010年实现
      世界银行一直定期监测发展中国家在减少极端贫困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借助来自所有地区的数据和专业知识,世界银行已更新了1981年至2008年期间的全球和各地区的贫困人口数据,并(基于较小规模的样本)编纂了初步估计的2010年贫困人口数据。最新的估计数据采用了大约130个发展中国家,超过850项家庭的调查结果,这些国家涵盖发展中国家总人口的90%。大部分数据由各国的国家统计局编制完成,2005年和2008年的统计结果基于对123万个随机抽样家庭的采访。 个随机抽样家庭的采访。 个随机抽样家庭的采访。 个随机抽样家庭的采访。 个随机抽样家庭的采访。
      据估计,2008 年每日生活费不足1.25美元的人口为12.9 亿,相当于发展中国家总人口的22.4%(参加下页的图表)。而在1990年,每日生活费不足1.25美元的人口达19亿,占发展中国家总人口的比例为43.1%。
      2010年初步估计调查数据(基于比全球更新报告更小规模的调查样本)显示,2010年全球每日生活费不足1.25美元的贫困人口比例已降低至1990年的一半。因此将极端贫困人口减少一半的首个千年发展目标(MDG)已经实现,比2015年的截止日期大大提前。东亚和太平洋,中东和北非,欧洲和中亚地区已达到第一阶段的千年发展目标,而南亚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的贫困率仍维持在双位数。目前的估计是,到2015年发展中国家的贫困人口比例将进一步下滑至16.3%。
      回溯到1990年,东亚和太平洋地区曾是全世界贫困人口数量最多的地区,每日生活费低于1.25美元的贫困人群高达9.26亿。到2008年,低于该贫困线的人口数量已下降至2.844亿。仅在中国,每日生活费不足1.25美元的贫困人口数量就大幅减少5.1亿。在2008年,有13%的中国人(或1.73亿人)仍生活在每天1.25美元的贫困线以下。在南亚,每天生活费低于1.25美元的贫困人口比例从1990年的54%下降到2008年的36%。目前南亚的贫困人口比例低于1981年以来的任何时期。
      在2002年以前,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贫困人口数量一直普遍增长。但2002年以来,该地区的贫困群体数量(以及贫困人口的百分比)已大幅下滑。2000年以来,欧洲和中亚地区也扭转了此前贫困率和贫困人口数量持续攀升的态势。中东和北非地区在2008年低于每日1.25美元贫困线的人口为860万,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7%。贫困人数低于2005年的1,050万和1990年的1,300万。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每日生活费不足1.25美元的贫困人口占比在2008已下降至不到一半,为47.5%,比1990年的贫困率56.5%降低了9个百分点。
      这真是个好消息,但在所有地区仍有很多人处于贫困和弱势的艰难境地。按照目前的发展步伐,到2015年日均生活费不足1.25亿美元的贫困人口数量仍有大约10亿人。在1990–2008年期间,有6.19亿人的生活水平提升至每日1.25美元以上,但按照中等收入国家的标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依然贫穷。
      各地区每日生活费1.25美元以下的贫困人口估计数据

      来源:世界银行员工根据PovcalNet在线贫困数据库计算获得。欲查阅更多的信息和数据,请登陆  http://iresearch.worldbank.org/PovcalNet/index.htm
      — 表示不详。
      来源:世界银行
      ●新书推介
    《2012年全球监测报告:食品价格、营养与千发展目标》
       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于4月联合发布的《2012年全球监测报告》(英文简称GMR)报告称,发展中国家在有关食品与营养的全球目标方面严重滞后,儿童和孕产妇死亡率居高不下令人难以接受。
      报告指出,近期国际食品价格暴涨导致几项千年发展目标进展滞后。
      《2012年全球监测报告:食品价格、营养与千年发展目标》报告说,部分千年发展目标取得了良好进展,减少极度贫困和提供安全饮用水的目标已在到达2015年最后期限前提前几年实现。此外,有关教育和学校男女童比例的目标也有望实现。
      与此相反,世界各国在降低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的目标上严重滞后。其结果是,到2015年,任何发展中地区都无法实现该目标。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目标上进展最慢,截至目前仅达到目标降低比例的三分之一。在降低婴幼儿死亡率方面同样进展堪忧,仅达到目标降低率的50%。
      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主管发展经济学的高级副行长林毅夫说:“食品价格居高不下且波动不已,对实现诸多千年发展目标不是一个好兆头,因为高食品价格削弱了消费者的购买力,使得千百万人无法摆脱贫困与饥饿,而且对健康和教育具有长期性的负面影响。”他补充说:“应对食品价格波动必须成为一个首要重点,特别是营养已成为被遗忘的千年发展目标。
      《2012年全球监测报告》针对如何加强国家和社区在面对食品价格暴涨时的抵御能力,提出了详细的解决方案。各国应采纳鼓励农民提高产量的农业政策;利用社会安全网加强抵御能力;强化有利改善早期儿童开发的营养政策;在设计贸易政策时注重扩大食品市场准入,减少食品价格波动,促进生产率提高。然而,由于全球经济衰退,使得各国在应对高食品价格时面临的挑战难度加大。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战略、政策与审核部副主任休·布雷顿坎普说:“脆弱的全球经济有可能拖慢发展中国家实现人类发展目标的步伐,因为全球金融危机削弱了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财政、债务和经常账户状况。
      各地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进展情况不平衡。中等偏上收入国家正在稳步实现大部分目标,而低收入国家或脆弱国家则落在后面,仅实现了或有可能实现两项目标。虽然食品价格已从2011年的峰顶回落,但大宗商品价格依旧波动不已。
      基金组织的高级经济学家林格·尼尔森说:“为了帮助应对波动,更多的发展中国家正在实施财政和货币政策应对措施,配合保险或套期保值操作,比如在期货市场出售农作物。这可以成为管理自然灾害和大宗商品价格摆动等风险的整体战略的组成部分。”
      世界银行高级经济学家、《2012年全球监测报告》主要作者乔斯·维比克警告说,发展援助规模下滑、人口增长和食品价格上涨,都会使得需要关注面向贫困人口的营养计划更具挑战性。
      维比克说:“根据我们的预测,到2015年估计还会有10.2亿人处于极度贫困状况。显然,如果我们想要改善粮食安全和营养、特别是贫困弱势人群的粮食安全和营养,就必须以新的方式调动援助资源。”
      报告全文、进度图和国别信息参见:The full report, progress charts, and country information are available at www.worldbank.org/gmr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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