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图6,如果南亚地区国家能够维持在2002-2010年间的减贫速度,则除了印度和孟加拉国以外的所有国家都将消除极端贫困现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于这些国家而言,它们的政策性问题就是怎样维持当前的速度。但对于印度和孟加拉国而言,它们需要在加速减贫问题上做出更为显著的成绩,否则,几乎可以肯定不仅仅是印度和孟加拉国,甚至整个南亚地区(SAR)将无法完成3%的贫困率目标。
然而,印度发布了关于2011/12年度令人振奋的最新官方贫困评估消息。根据印度政府计划委员会的消息,2009/10和2011/12年度的城乡贫困率都得到了显著的降低(见表7)。更为重要的是,减贫的速度也得到了提高。在农村地区,2004/05和2011/12年度的年贫困率降低了6.7%,如果关注最近两年,则上升到12.8%。在城镇地区,如果关注过去两年的情况,也存在着同样的情况——每年的贫困率降低指数从8.6%上升到了19%。基于此,我们预计2004/05年度到2011/12年度的调查平均值的年增长率为3.2%,而2009/10年度和2011/12年度的增长率则是6%。由于这一较高的比例是经历了历史上即2009/10年度的一次严重干旱快速恢复之后所导致的,那么保持6%的增长速度似乎是非常困难的。但是,对于印度来说,3.2%的不平等性调整增长率仍比基准方案下的增长率高出一个百分点以上(见表8)。
如果印度能从2010年调整不平等性变化因素之后以3.2%的比例速度增长,则印度2030年贫困率将低至2.5%,同时南亚地区(SAR)2030年的贫困率将下降到3.6%。如果孟加拉国也能够以3.2%的比例的速度增长,则南亚地区(SAR)2030年的贫困率将下降到2.37%。
将印度和孟加拉国的年增长率提升到3.2%,确保了南亚地区(SAR)达到3%的贫困率目标,但是似乎仍然不足以实现全球目标。例如,即使撒哈拉以南非洲(SSA)国家能够实现4.06%的最低限度年增长率,同时印度和孟加拉国也能够将年增长率提升至3.2%,全球贫困率将达到4%。更进一步,即使所有的撒哈拉以南非洲(SSA)和南亚(SAR)的国家都能够实现4.06%的最低限度年增长率,2030年全球贫困率将会是3.66%,这仍然高出3%的目标。
考虑到对这两个国家而言在二十年内实现4.06%的最低限度年增长率已经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寻求其他地区为降低贫困率承担更多份额来弥合这一剩余缺口似乎显得合情合理。然而,这也是相当困难的,原因如下:(i)其他地区的人口比例是有限的;(ii)基准方案下的贫困率预测已经很低了;(iii)这一地区大多数国家的不平等性调整后增长率已经相当高了。例如,即使这些地区的所有国家,除了撒哈拉以南非洲(SSA)和南亚地区(SAR)以外,都以4.06%的最低限度增长率(不平等性调整)来发展,全球贫困率为3.31%,仍然高于3%。进一步在这些地区增加临界值将有助于是全球贫困率达到3%的水平,但这有可能会造成一种不公平的现象,因为在这些地区的贫穷国家为什么需要比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SSA)和南亚地区(SAR)的贫穷国家面对更为严格的条件限制的原因目前尚不清楚。
我们提出了一个简易的中期增长目标——所有的发展中国家维持4.4%的最低限度的不平等性调整年增长率。我们的方案表明了如果所有的增长率低于最低临界值的国家能够将他们的年增长率提高到4.4%,并且剩下的其他国家保持基准方案下的增长率,则2030年全球贫困率将达到2.97%。我们同时也发现,即使所有基准增长率高于最低临界值的国家都无法维持当前增长率,但只要他们能够至少保持4.4%的增长率,2030年全球贫困率也将达到3.1%。
维持4.4%的最低限度的不平等性调整年增长率很显然并不容易。以历史的案例来分析,尽管2002-2010年间的所有发展中国家作为一个整体而言以年增长率4.7%的速度增长,不平等性调整增长率也仅为2.8%。此外,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SSA)的47个国家中也只有8个国家创造了2002-2010年间高于4.4%的增长率。然而,如上所述,如果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SSA)没能够以年最低增长率4.4%的速度增长,则对于其他剩下的国家而言几乎不可能填补由此造成的缺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需要切实合理的定义这一目标。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目标是通过不平等性调整增长率来定义的。随着国家的发展,不平等性因素也时常增加。因此,随着国家的发展,不平等性增长率低于原始(或调整后)增长率的情况则是通常性的。但并非总是如此。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LAC)的一些国家在富裕人群与贫困人中实现缩减不平等性和促进共同繁荣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例如,巴西2002-2010年间的平均原始增长率为4.5%,然而它的不平等性调整增长率为7.7%。墨西哥在促进共同繁荣方面也表现出了类似的成功——其原始增长率为3.5%,然而不平等性调整增长率为5.5%。
最后,每当PovcalNet和其他源数据更新时,我们将提供上述持续的分析更新。重复的分析使得我们能够以一种系统的方式监控消除极度贫困目标的实施进度,同时能够确定从分析开始以来每个国家和地区应该做些什么。
随着时间的发展,PovcalNet将收集和纳入全新的家庭调查数据,与此同时,人口预测与国民核算也将得到更新。1.25美元标准贫困线下新的全球、地区和国家层面的贫困率也相应的需要重新评估。PovcalNet每三年更新一次全部贫困率,除了2008-2010年间的最后一段时间。世界银行关于人口预测的数据每年更新两次。世界发展指标(WDI)中的其他数据现在是每一季度更新一次。
随着源数据的变化,基于上述分析所得结论也有可能随之改变。下一次更新后,一些国家可能无法实现4.4%的年增长率。因此,如果重复分析,我们可能会发现目前全球贫困率降低的速度甚至无法实现中期增长目标。在这种情况下,所需最低增长可能需要调高。此外,持续分析可能会揭示出全球目标实现中新的障碍性因素。在上述分析中,尽管国家内部不平等性因素的变化和不同国家间的人口增长也能够减缓全球减贫的步伐,但不同国家间的不平等增长速度仍是最主要的挑战。此外,随着情况的改变,其他因素可能被定义为影响全球目标实现的关键性障碍。
本文提出了一个全新的分析框架,以解释为了实现消除极度贫困的全球目标所需做的努力。这一方法首先预测了基准方案下的2030年全球贫困率,即所有的国家保持过去十年左右相同的增长速度,同时其人口按照世界银行数据所预测的一样保持增长。这一方法通过修改Ravallion(2013)中的方案模型——分配中立假设——来确保减贫过程中不平等性因素变化的影响可以得到合并,同时考虑到了特定国家的人口和经济增长率。
基于上述方法的分析揭示了纳入特定国家增长率的重要性。即使所有的发展中国家作为一个整体保持足够快的增长速度以实现2030年贫困率目标,不同国家间的不同增长速度同样降低了全球减贫的步伐,同时导致2030年贫困率预计达到8.6%。出人意料的是,国家内部的不平等性变化的引入对于全球贫困率预测的影响是微妙的,然而却对某些地区的贫困率预测有着巨大的影响,特别是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LAC)。总而言之,忽略特定国家因素将产生一种对未来贫困状况的过于乐观的预测。
分析结果为“需要做些什么以达到消除极度贫困的目标”提供了一个有趣的分析见解。上述分析证实了到2030年消除极度贫困具有很大的挑战性。虽然经济增长很重要,仅仅加速增长是不够的,在国家内部与不同的国家之间促进增长与共享繁荣对于实现消除极度贫困的目标也是必不可少的。事实上,我们的分析显示出缺乏增长并不是一个关键性的限制因素。发展中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已经有了足够快的增长速度来实现将2030年全球贫困率降低到3%以下。关键的问题是,贫穷国家一般经历了相对于富裕国家而言更缓慢的经济增长和更快速的人口增长。为了到2030年消除极度贫困,加快增长与促进国家内部和各国间的增长共享是至关重要的。同时,考虑到一个很小的冲击也能使消除极度贫困的目标偏离轨道,因此帮助别的国家免遭危机影响,建立从危机中快速恢复的机制是必不可少的。并确保在财政和环境的持续性发展中实现快速增长和促进共同繁荣的所有政策得以有效实施。
这些为实现消除极度贫困目标的要求与世界银行集团(WBG)的目标是一致的。世界银行集团(WBG)的其他目标鼓励着发展中国家提高国家内部欠富裕人群的经济增长。同时,世界银行集团(WBG)的目标需要在保持财政与环境持续发展的方式下得以实现。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消除极度贫困的要求也包含了促进富裕国家与贫穷国家间的经济增长成果共享。在这一附加条件下,世界银行集团(WBG)的目标追求使得世界消除贫穷的梦想成为了可能。
关于促进国家内部与国家间的经济增长成果共享的政策措施是鲜为人知的,这也是一个挑战。正如Dollar等人2013所提出的那样,尽管以上的研究显示出从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LAC)所学习的最近的经验是非常有益的,但陈旧的数据无法揭示能有效缩小国家内部不平等性的相关政策。对于怎样在不同的国家之间促进经济增长共享的了解甚至更少。探索能够促进国家内部与不同国家之间的经济增长成果共享的政策措施迫在眉睫。
最后,当来源数据更新以后,及时更新上述分析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所提出框架使用的仅仅是可利用的公开数据,所做的贫困预测也只是完全符合全球和地区过去的贫困评估。例如,为了计算增长率,我们使用的是PovcalNet中的人均家庭支出(或收入)数据。这样,所有的增长评估都完全符合世界银行集团(WBG)和其他官方的贫困数据库所发表的全球和地区贫困率。此外,仅仅使用可利用的公开数据,任何对该报告中的方案感兴趣的人都可以复制我们的结果。保证可复制的公开性数据的透明度原则非常的关键,为此我们在附件中包含了关于利用公开性的可使用的数据是如何做出预测的详细解释。
然而,预测结果和其他的统计一样,本文所做的所有预测由于来源数据的持续更新都会随之改变。这意味着一旦源数据得到更新,所有的预测都需要及时更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建议当来源数据得到更新时,这一系列分析需要重复进行一次。频繁的重复性的分析将为我们提供一个牢固掌握消除极度贫困的目标和更新中期增长目标的平台。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持续性贫困带来的棘手问题以及环境变化等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了那些将社会目标嵌入到企业活动的组织。学术界对社会企业(Social Enterprise-SE)的研究已经从最初的概念和背景研究发展到了对其管理和绩效的分析。通过对以往研究的回顾,笔者认为社会企业的典型特征是其混合性,亦即追求财务可持续性和社会目标的双重使命。笔者评估了社会企业混合性在管理上对企业使命、财务资源获取以及人力资源调动等方面的影响,并且提出了一个框架来说明混合性所带来的矛盾及应对这些矛盾所做出的利益取舍。通过审视社会企业双重使命和互相冲突的制度逻辑对企业管理的影响,笔者提出了对社会企业和混合型组织未来理论研究发展方向更为普遍的建议。
社会企业现象目前引起了世界范围内政策制定者和实施者的注意(Wilson and Post 2013),与此同时,学术界对这一现象的研究兴趣表现在学术出版界把社会企业作为一种独特的组织类别推出的出版物的数量在不断增加(Cukier等人 2011;Lepoutre等人 2013;Lumpkin等人 2013)。早期的社会企业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其特点的定义以及其起源的解释(Chell 2007),紧接着便是对其管理和绩效的研究。早期文章大多数都是非理论性的,主要是寻索社会企业的积极影响(Parkinson and Howorth 2008;Sepulveda等人 2013)。作为对这种寻索的回应,目前的研究已经开始使用新的理论来分析社会企业的起源(Tracey等人 2011)、管理(Battilana and Dorado 2010;Pache and Santos 2011),并且更具批判性地对其伦理、权力和解放性等方面进行分析(Teasdale 2012)。
本综述有助于发展相关的理论方法以解释社会企业采用的管理过程,社会企业追求实现财务可持续性和社会目标的双重使命,因此不能将其简单地归入私营组织、公共组织或者非营利组织等传统类别中的任何一类。通过对以往学术文献的回顾,笔者发现社会企业是混合型组织中最主要的例子(Pache and Santos 2012),社会企业跨越了私营、公共和非盈利部门的界限,连接了不同的制度领域(Tracey等人 2011),面对着互相冲突的制度逻辑(Pache and Santos 2012)。
笔者提出了一个理论框架来解释社会企业是如何应对和管理这些相互冲突的逻辑,对以往研究进行了延伸(Austin等人 2006;Chell 2007;Dacin等人 2010;Dees 1998;Zahra等人 2009),摆脱了以往对社会企业潜力过度积极的描述,并且明确了这些组织在试图追求达成商业与社会目标之间的平衡时会面临的内在矛盾。
笔者将社会企业的混合性作为研究的重点,因此不会对社会企业的各个方面都进行详尽描述。依据大量关于社会企业和社会创业的文献,我们对社会企业作为混合型组织的特点和影响进行研究。这种方法可用于为社会企业研究和理论发展确定方向。本研究及时回应了威尔逊和博斯特(Wilson and Post 2013)的观点,他们认为目前对社会企业组织形式的性质以及如何通过混合性来对其进行阐释的关注度不够。在笔者对世界范围内有关社会企业管理的研究进行综述的过程中,主要受两个问题所引导:在社会企业将财政和社会双重目标相结合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最关键的管理问题和矛盾是什么?未来的研究如何开展才能更好地更普遍地理解社会企业和混合型组织?笔者利用组织形式和混合性的概念来审视社会企业管理并提出对理论建设的建议。通过这种做法,笔者对混合型组织这一尚未有成形理论的经济现象的出现进行了解释和批判性的分析,有助于对管理研究中的组织混合性特点开展更为广泛的讨论。
随着公共、私营和非政府部门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和更不固定,社会企业作为一种组织形式出现,本研究将对此种组织形式的概念进行探索。组织形式被认为是“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下适当的结构和实践所构成的原始配置”(Greenwood and Suddaby 2006 p. 30)。要被鉴定为一类特殊的组织形式,该类特殊组织形式下的各个组织都会反映出其类别特点(Romanelli 1991)。对于组织形式的研究兴趣目前主要集中在确定不同组织形式的界限(Brandsen and Karré 2011;Romanelli 1991)、形式融合(D’Aunno等人 1991;Powell 1987)以及探究新组织形式的产生过程(Nee 1992;Ruef 2000;Tracey等人 2011)。
本研究对提及的相关文献进行批判性回顾,将混合性定义为一种解释性的概念,这种概念抓住了社会企业管理过程的复杂性,并且提供了理论发展的空间,可以用来解释社会企业的起源、管理和绩效。因此,笔者通过对社会企业混合性在管理过程中的影响进行综述,寻求将相关文献拓展到组织形式方面。这一做法很重要,因为一些研究发现内部的组织流程协调了混合型组织面临的内部和外部需求(Jay 2013)。
从定义来看,混合种(或杂交种)(hybrids)是指两个不同物种产生的后代(OED 2010)。在组织和管理领域的文献中,混合性(hybrid)一词被用来描述那些跨越制度界限(Brandsen and Karré 2011;Jay 2013;Pache and Santos 2012;Smith 2010)并且在具有不同功能的多元领域运作的组织(Ruef 2000)。依据以往对于混合性的概念界定,笔者将混合型组织形式定义为允许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价值观和人为现象共存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混合型组织形式因此吸收了最少两种不同的行业典范、逻辑和价值体系,就社会企业而言,混合型组织形式与新颖的制度形式的出现有关,这些新的制度形式是对传统经济组织概念的一种挑战(Wilson and Post 2013)。
在采用混合性这一概念来审视社会企业时,笔者特别借助了不同经济组织(公共、私营和非盈利组织)之间的区别来对其加以分析,并且利用了关于不同类型的组织显示出各自一般的结构特征与特点的假设,这些结构特征和特点在一定程度上是“纯粹的”、并能清楚表现不同部门的特点(Billis 2010;Somerville and McElwee 2010)。这些不同的组织类别通过与某一类的逻辑和话语相一致来获得合法性并作为一种理想的形式而存在。为了阐述得更为详细,比利斯(Billis,2010)提出了一些公共、私营和非盈利组织的典型组织模式。因此,私营企业组织由市场力量引导来追求经济回报的最大化,企业由股东所有,根据股权分配的多少来决定支配权的大小,并且通过企业的销售和收费来获得收入。公共组织的特点是遵循以公共利益为重和集体决定的原则,由公民和国家所有,通过税收来获取资源。最后,非盈利组织是追求社会和环境目标的,由组织成员所拥有,通过私人选举的代表来管理,工作人员由雇员和志愿者构成,组织的资金收入主要来源于会费、捐款和遗赠等。较为特别的是,非盈利组织从法律上被禁止将组织的“剩余”收入分配给与组织有管理或所有权关系的人(Hansmann 1980)。
那些与上述三种理想的分类特征不一致的组织形式被贴上了混合性的标签,社会企业由于追求经济和社会双重目标,并融合了公共、私营和非盈利组织的特性因而成为典型的混合型组织(Billis 2010;Dees and Elias 1998;Defourny and Nyssens 2006;Evers 2005;Liu and Ko 2012;Murphy and Coombes 2009;Pache and Santos 2010;Young 2001)。
本综述包含了关于社会企业、社区企业(community enterprise)、社会合资企业(social ventures)以及社会创业的研究文献(Cukier等人 2011),并且借鉴了以往学者在管理学和创业学诸多领域的研究。笔者引用的文献包括了明确研究社会企业和社会创业的文献,以及直接和间接提到混合性这一概念的文献。本综述不包括报道社会企业积极明确地追求增加股东利益的文献,也不涉及公共组织从事贸易活动以及关于社会企业产生的影响的文献。为了保证本综述所使用相关文献的多样性,笔者采用两段式过程挑选所要研究的文献。最初,我们通过使用学术论文搜索引擎Proquest进行关键词搜索形成相关文献清单,搜索时所采用的关键词保证文献涵盖且集中在社会企业管理领域。通过使用“社会企业”和“管理”两个关键词得到了40篇文献,使用“社会创业”和“管理”两个关键词得到了66篇文献,而“社会企业家”和“管理”两个关键词得到了7篇文献,“社会企业家们”和“管理”两个关键词检索出了29篇文献。笔者综合了上述检索结果并删除了其中多次出现的文献,最终获得了110篇单独的文献,随后根据论文所在期刊排名对其进行了分类。第一阶段的综述基于发表在管理学和社会创业方面期刊上的68篇论文,这些期刊是商学院联盟2010年学术期刊质量指南(Academic Journal Quality Guide)上评为排名前3-4位的杂志(Harvey等人 2010)。这些文章中其中有6篇来自《创业理论与实践》(Entrepreneurship Theory and Practice)、4篇来自《管理学会评论》(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篇来自《管理学会杂志》(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1篇来自《加州管理评论》(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1篇来自《组织研究》(Organization Studies),还有1篇来自《企业创业学杂志》(Journal of Business Venturing)等。综述的第二阶段,笔者使用反向搜索技术,从之前所获文献的参考文献中获取更多的论文,这种滚雪球式的搜索方式又让我们得到了61篇论文,包括有关社会企业管理的期刊论文、著作和著作章节等。
表1展示了本综述选取的文献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大多数文献都是以定性研究为主,只有15%的文章采用了定量分析的方法,这可能与目前缺少关于社会企业特点的共识以及创建大样本数据库和确定有效可信的分析变量等时碰到的问题有关。笔者研究的文献中大约有20%是通过社会企业样本来举例说明理论性和概念性的命题,这些文献与采用案例研究、参与式观察以及深度访谈等正式的定性研究方法的文献有明显差别。笔者将研究过程中第一阶段获得的文献与第二阶段获得的文献对比发现,发表在高质量的期刊上的论文更为注重理论,更多使用严格的实证主义定性研究而较少使用范例进行研究。
对于已有研究所在的地理区位进行分析(见表2)可以发现,利用欧洲证据的文章占更大比重,这可能是因为欧洲政治领域对于社会企业的兴趣在提高。在每一个地理区域内,纯理论研究的文献所占比重基本相似。但是在定量研究所使用的数据来源方面,相比于欧洲(13%),北美(28%)和世界其它地方(29%)的数据更多。
混合性这一概念是社会企业管理过程的核心概念,这一结论是通过对已有文献的分析而得出的。笔者参考了奥斯汀(Austin等人 2006)等人的分析框架来构建本综述的论述架构,这是谷歌学术(2013年4月)上关于社会企业和社会创业引用最多的文章。与商业创业相比,他们关于社会创业的分析框架及其特点主要包括:机遇与使命、资本与金融资源的获取以及人员(人力资源的流动)等。然而,他们的分析框架并没有详细描述在实现商业和社会目标之间进行平衡所带来的矛盾,而且对于社会企业运行机制的描述也不够。通过使用他们的研究框架,笔者探索了审视社会企业混合性的新见解,这反过来能为进一步发展他们的研究框架提供新的解释角度。为了使本综述能在现有文献占一席之地,笔者首先考虑了对社会企业活动的不同解释及其所处的不同环境。
社会企业的概念化
社会企业是一种从事商业活动的组织,其目的是为了产生积极的社会与环境外部效应,而不是获取私利(Santos 2012)。关于社会企业的定义有很多,并且呈现出明显的地域差异(Kerlin 2010)。例如在美国,社会企业话语受创造收入和社会变迁等基于市场的的方法所主导(Austin等人 2006;Dees 1998;Defourny and Nyssens 2010),然而在欧洲,社会企业被置于集体社会行动的合作传统中进行论述(Borzaga and Defourny 2001;Defourny and Nyssens 2010;Nyssens 2006)。英国借鉴了上述两种对于社会企业的定义方式,政府将社会企业定义为,“一种主要追求社会目标的企业,企业的盈余主要用于此种社会或社区目标的再投资,不受股东和所有者利益最大化需求的驱动(DTI 2002,p. 13)。”
上述所有定义揭示出社会企业的两个主要的特征:采用一定的商业经营模式来获取收益,追求社会目标(Laville and Nyssens 2001;Mair and Martì 2006;Peattie and Morley 2008;Peredo and McLean 2006)。因此社会企业与追求个人收益最大化的私营部门组织有明显差异,社会企业将追求社会目标放在高于创造私人财富的位置上,其所追求的典型社会目标包括减少贫困、不公、无家可归、碳排放、失业等(Dart 2004;Murphy and Coombes 2009)。所以说,社会企业与财富分享、合作、社区发展等有利于社会的动机相关联(Lumpkin等人 2013)。举例来说,雇佣在某些方面处于弱势群体的人,如残疾人,就是社会企业的部分使命。通过接纳社会排斥人群和弱势群体进入工作场所来实现财务的可持续性和创造社会价值的双重使命的企业就可以被归为社会企业(Borzaga and Defourny 2001)。
社会企业获取收入的策略主要是通过商业经营活动实现的,例如进行商品及服务贸易、签订服务合同等,这与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组织有相同之处(Wallace 1999),却与传统上依靠政府补助、捐款和遗赠等方式获得收入的非营利组织有明显不同。然而,一个组织要划归为社会企业所需要进行的商业活动的程度,却可以是从最低程度的依赖到完全依赖各有不同(Austin等人 2006;Foster and Bradach 2005;Peredo and McLean 2006)。因此,社会企业为实现其社会目标可能依赖非经营收入和商业利润的结合,或者完全依赖经营收入。例如,在发展中国家,一些获得公平交易认证的组织通过协调企业与采购政策来提高生产者的生计水平,这些政策主要用来保证农民能够在出售其提供的产品时获得公平价格并能够实施可持续的农耕方式(Davies等人 2010),这种靠经营活动获取利润的同时又推动农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策略,可以100%地把公平交易组织界定为社会企业。
总之,诸如社会公司(social firm)和公平交易认证供应商(Fairtrade-certified suppliers)等不同类型的社会企业共同组成了混合型组织的群体,在吸引和锁定资源用于社区发展,与利益相关者共同培育组织的合法性,以及共同推动创建、发展其它社会企业,并促进其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然而,社会企业数量的显著增长在不同国家的情况有所差异,在下一章节中笔者将对这种差异进行解释。
社会企业所处的环境
很多工业化国家、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对于社会企业的兴趣有显著增长(Seelos and Mair 2005),这主要归因于社会、经济及政策的四种趋势。第一,慈善捐助的性质发生了转变,推动了以往依靠捐赠者运行的组织寻求更多商业资源方面的收入(Dees 1998)第二,提供公共服务的新模式为包括社会企业在内的新竞争者创造了市场机遇(Bransden等人 2005;Chell 2007;Evers 2005;Fawcett and Hanlon 2009;Haugh and Kitson 2007;Perrini等人 2010)。第三,对于资本主义可供选择的新经济体制和新模式的兴趣将人们的注意力和资源引向了社会企业的市场潜力(Amin 2009;Hemingway 2005;Hudson 2009;Wilson and Post 2013)。最后,作为对经济公平不足以及不断增长的不平等的回应,相关政策及其执行者越来越多地期望社会企业作为一种解决市场失灵的方案(Austin等人 2006;VanSandt等人 2009)。
近来关于社会企业的学术兴趣确定了两个背景相关的重要问题。第一,历史回顾发现社会企业的含义随着时间变化而改变(Teasdale 2012),从时间角度看,社会企业并不是一种新的组织形式,而是非营利组织或志愿组织(Billis 1991;Kerlin 2010;Peattie and Morley 2008;Young and Salamon 2002)、合作社和互助组织演进发展的产物。这种进化观的解释使不同组织形式(Nyssens 2006)的界限变得模糊,并将社会企业置于私营、公共和非营利组织的交叉点上(Defourny and Nyssens 2006)。这种解释的一个关键影响因素是非营利部门的自由市场化,即鼓励非营利组织通过完成服务提供合同责任来获得商业经营收入(Eikenberry and Kluver 2004;Liu and Ko 2012;Mullins等人 2012),因此也就有了“有机混合体”(那些从古典的或纯粹的、志愿的组织演变而来的社会企业)与“创立混合体”(从创立之初就是社会企业的组织)之分。也有证据表明一些组织通过自我界定为社会企业来为自己“重新贴标签”,这是因为社会企业的范畴在政策和实践中变得更为宽泛(Teasdale等人 2013)。
第二,社会企业产生的速度更进一步受到国家层面制度因素的影响(Austin等人 2006;Borzaga and Defourny 2001;Dees 1998;Defourny and Nyssens 2010;Kerlin 2010;Lepoutre等人 2013;Nyssens 2006)。它们处于不同经济部门的交叉点上,并以不同的规则和实践为特征(Cooney 2006),意味着社会企业面临着应对互相矛盾的制度要求(D’Aunno等人 1991)的压力。典型地,这些要求包括实现商业成功的市场/商业逻辑以及创造社会价值的社会福利/社区逻辑(Mullins等人 2012;Pache and Santos 2010;Tracey等人 2011)。同时要实现财务可持续性并创造社会价值(Pache and Santos 2010;Townsend and Hart 2008;Young 2001),在更深层次上,社会企业运行所处的环境具有这样一种特征:非盈利组织和私营部门组织(Weisbrod 1997)之间、非盈利分配组织(Chetkovich and Frumkin 2003)之间的竞争在不断增长。
本文对奥斯汀(Austin 2006)等人关于社会企业所处的环境的分析进行了延伸,所参考的文献突出了国家间的制度差异对跨国和国家层面推动社会企业的政策的影响在衰落。在美国,不断增长的对于社会企业的政策关注促成了社会创新和公民参与办公室(Office of Social Innovation and Civic Participation)的成立。在英国,公民社会办公室(the Office for Civil Society)实施了“大社会倡议”(Big Society initiative)(Alcock 2010;Teasdale 2012)。最近,欧盟发起了社会企业倡议来促进社会企业议程的实现(European Commission 2011)这些政策激励了新的社会企业的成立,并促进了非营利组织采纳商业行为。然而也有批判性的解读认为,这些推动社会企业发展的政策是对非营利组织的强制市场化,迫使非营利组织采纳商业性的策略,这与其社会使命(McKay等人 2011)和对公民社会的贡献(Eikenberry and Kluver 2004)有所冲突。梅森(Mason 2012)认为连续几届的英国政府都试图影响有关社会企业的话语,以便促进公共部门的改革。同样地,关于社会企业的话语被很多非盈利分发组织(non-profit distributing organizations)所抵制,它们试图使自己与那些可能破坏其实现社会目标的大众化倡议保持距离(Parkinson and Howorth 2008;Sunley and Pinch 2012)。
在这些不同的、变化的背景下,有证据表明,混合型社会企业面临着一些矛盾,这些矛盾在操作上影响了其目标和资源获取。社会企业的混合性与其管理之间的关系将在下面的章节进行论述,笔者将探究社会企业的使命、获取财务资源、动员不同利益相关者群体进行努力等,并进一步讨论社会企业如何管理相关的矛盾。
社会企业的使命
社会企业双重使命的影响清楚地体现在其需要对开发商业机遇与追求社会使命之间的矛盾进行管理(Adams and Perlmutter 1991;Zahra等人 2009),尽管社会企业产生利润具有合法性,但其并没有将利润最大化(Wilson and Post 2013)。社会企业与商业企业之间的差别主要是依据其以社会使命为中心(Chell 2007),社会使命在其市场供应方面发挥基本作用,并且随之而来的是社会企业创办者和管理者具有责任去寻找途径以便成功地追求经济与社会目标(Santos 2012)。社会企业已经被概念化为集中于为社会或外界的利益来创造价值,而不是像商业企业那样以追求利润为主要特征(Santos 2012)。所以说,双重使命塑造了社会企业的机会认知与利用过程,因为价值获取直接或者间接地与社会价值创造相关联。
追求财务可持续性与社会目标需要产生足够的收入来投资于商业活动,同时保持对社会项目的投资(Moizer and Tracey 2010),以此创造社会价值(Mair and Martì 2006)并推动社会变革(Alvord等人 2004;Steyaert and Katz 2004)。这一挑战要求社会企业在获取资源构建和保持竞争优势与利用资源参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群体之间巧妙地进行平衡。尽管社会企业在经济与社会目标之间需要进行平衡已经被公认,但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价值的创造可能与成功实现经济产出紧密相关,甚至是完全相关(Wilson and Post 2013),这又反过来能创造财务资源,用于实现其社会使命(Dacin等人 2010,2011)。
为了创造社会价值,社会企业开发出了创新性的策略、新的资源配置方式(Austin等人 2006;Zahra等人 2009)以及新型治理结构(McCarthy 2012;Membretti 2007)。社会企业的这种战略创新精神经常被宣传(Alvord等人 2004;Bridgstock等人 2010;Weerawardena and Mort 2006),并且被归因于需要管理多元利益群体的需求(Bridgstock等人 2010),以新的方式将资源结合起来满足社会需要(Mair and Martì 2006),创造社会资本(Evans and Syrett 2007)以及寻找推动社会变革的新方式。社会企业的创新精神也被与资源限制相联系,这又反过来为新的市场、产品和服务创造机遇(Mair and Martì 2006;Seelos and Mair 2005;Di Domenico等人 2010)。
众所周知,创新能力随时间变化而改变,并且公共政策通过激励和奖励计划在促进创新方面扮演主角(Osborne等人 2008)。相比于其他的组织形式,对社会企业相关文献的批判性阅读对于理解其创新的决定因素和过程及其相关创新精神并没有太大帮助。更为普遍地,奥斯汀(Austin 2006)等人认为商业企业的创新通常集中于创造新的产品和服务,这与社会企业形成鲜明对比,社会企业的社会使命往往是对现有产品或服务的重新配置,以此为弱势群体创造社会价值。此外,这种势在必行的创新并不是普遍适用的,很多社会企业通过提供可靠且经得住考验的服务来实现可持续性(Amin 2009)。
从批判性角度看,最近关于社会企业追求双重使命的研究向那些过分积极的解释提出了挑战,并且说明社会企业的混合性如何可能导致其使命的偏离(Carroll and Stater 2009;Jones 2007;Pache and Santos 2010),即为了实现财务可持续而牺牲社会目标(Brandsen and Karré 2011;Eikenberry and Kluver 2004)。试图使财务和社会绩效都达到最大化会产生管理矛盾(Brandsen and Karré 2011;Eikenberry and Kluver 2004),当追求社会目标与管理合理性相冲突时,财务目标享有优先权。组织使命由社会导向转变为商业导向也会影响利益相关者对社会企业合法性的认识(Dart 2004;Nicholls 2010c)。尽管社会企业的理论基础是创造社会价值(Perrini等人 2010),Pache and Santos (2010)认为社会企业面临着冲突的制度要求,这产生于一种双重逻辑,这种逻辑嵌入了其运行所处的不同的管理、社会和文化环境。他们定义了两种类型的冲突,即一种是利益相关者同意其目标但不同意实现目标的方式——这种局面对社会企业是比较温和的挑战并且主要通过妥协和回避的方式来处理;另一种是利益相关者不同意目标本身——这种情况更有挑战性并且不太可能通过妥协来解决。从经验上看,发现社会企业通过对两种逻辑的完整元素进行选择性耦合和战略整合来管理自身的混合性(Pache and Santos 2013)。
为了产生最大的社会影响,社会企业采取了各种策略以求发展和提升其活动规模。针对社会企业所进行的各种研究,对这些企业寻求经济和社会(或环境)影响的战略性发展进行了批判性审视(Hockerts and Wustenhagen 2010;Vickers and Lyon 2012)。追求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的社会企业,要么会通过加强市场渗透力或提升其主办活动的规模而借机利用机会实现自体成长,要么会分享观点并鼓励复制其他组织的成功模式(Bloom and Chaterii 2009;Lyon and Fernandez 2012)。社会影响的增强也可能源于社会的特许模式(Bradach 2003;Dees等人 2004),在这种模式下,特许经营者购买某种已经测试过财务能力及社会影响力的商业形式,用以替换手续费(及额外支付)。购买特许商业形式的社会企业并不多,其原因可解释为:一种特许商业形式是否打包完整并且拥有经营许可(Dees等人 2004),是否能够吸引愿意在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之间运筹帷幄(Tracey and Jarvis 2007)且资产雄厚的特许经营者购买,是否可以利用某种标准的商业形式和社会干预手段应对当地情况(Vansandt等人 2009)等等,对这些因素进行辨别有很大难度。
在考察实现双重使命的过程及挑战时,相近部门和跨部门之间的合作成为社会企业战略性管理中的重要主题(Di Domenico等人 2009;Sakarya等人 2012)。社会企业的混合性特点增加了管理过程的复杂性,因为每一个合作伙伴在完成合作目标的同时,也追求自我组织目标的最大回报。有了合作伙伴的互补资源作为倚赖,合作的双方都希望能从合作中受益。合作关系可能涉及各组织的供应链和分配链等商业关系,亦即一种纵向联盟关系(Lyon 2011),也可能涉及合作的任何一方的社会使命的完成(Nwankwo等人 2007)。戴维斯(Davies)和瑞尔斯(Ryals)(2010)认为,随着社会企业不断发展演进,其合作的类型也会随之改变。在风险投资之前和社会企业形成的早期阶段,社会企业会招募有相同目标的“家族成员”,随着规模不断扩大,影响力不断提升,社会企业需要结盟关系不太亲近的新“网络伙伴”。
综上所述,奥斯汀等人(Austin等人 2006)所提出的框架不仅明确了社会企业使命的重要性,也明确了通过追求商业和社会双重目标,其使命所要完成的程度。奥斯汀等人还指出(2006)双重使命可能会导致矛盾的出现然而他们并未探究这些矛盾的性质,诸如使命的转变、利益相关者对合法性的理解等等。通过探索社会企业在采用了混合型的组织形式后的使命形成过程及立法过程,本文就社会企业的发展和创新提出了更深刻的见解。文章所采用的批判角度也揭示了在社会企业混合化的过程中,其使命如何会变得隐晦不明甚或丢失。下面笔者开始讨论社会企业的混合性特点对其获得财务资源产生的影响力。
社会企业和财政资源
这一部分更详细地审视社会企业的财务来源,明确与创收和管理多种收入流相关的压力和挑战。尽管奥斯汀等人(2006)强调了社会企业在调动财务资源时遭遇的困难,并提议可以通过合作克服压力并利用和管理财务资源,我们综述中的一些论文把他们的分析进行了扩展,包括了混合性特点对财务资源的管理和配置过程的影响。达欣等人(Dacin等人 2010)指出,社会企业擅长管理资源依赖,会利用其社区嵌入性特点和与利益相关者各方的关系纽带来保证获取到外部资源,转而也为社会行为创造机会。社会企业利用与各种利益相关者群体的关系启动创新机制,从而克服使用外部环境资源时遭遇的障碍。与利益相关者各方的牢固关系可以成为资源的通道和寻求填补制度空白的合作式工作安排的基础。社会企业的社会使命是其合法性的根源(Dart 2004),反过来,它也是批判性资源,可以影响内部和外部的支持者。尽管在一个组织中把商业活动和社会目的相结合的做法看起来或许有些矛盾,然而通过跨越不同的范畴界限,各组织不但可以提高灵活性,也能赢得更广阔的资源渠道和合法性的多重基础(Minkoff 2002)。
财务资源的流入对组织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这些资源可能来自商业收入、内部储备、政府补助、捐助、或者不同形式的融资贷款。蒂斯代尔(Teasdale 2010)对社会企业如何借助其混合型身份的不同方面吸引商业收入、资金支持、私人捐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慈善资助等进行了说明。社会企业以管理组织印象的方式利用其双重使命,通过建构不同的营销传播叙事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群体的期待,从而寻求和实现其合法性(Teasdale 2010)。社会企业创造经济和社会价值的双重使命可以创造出一些机会,这些机会会产生来自道德消费者的商业收入(Doherty等人 2009;Golding & Peattie 2005;Zahra等人 2009),也可订立提供公益服务的合同(Bridgstock等人 2010;Mullins等人 2012;Munoz & Tindsley 2008)。问题出现在衡量社会企业的社会价值时,因为社会企业所运作的市场可以更强调经济价值而非社会影响力,因而财政表现不佳的企业比社会表现不佳的企业更容易受到惩罚(Austin等人 2006)。
尽管有报道指出,社会企业正越来越多地从银行和风险资本家那里融资,森利和平奇(Sunley & Pinch 2012)却在研究中发现,大多数锁定资产限制个人营利的社会企业依然依赖公共部门的拨款,对于增加其财政体系的负债非常谨慎。此外,社会企业可以利用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群体(如慈善家、社会活动家、竞选家、顾客和志愿者等)的牢固关系获取资本(Mair & Marti 2006)。这样,社会企业的混合性特点给了企业更多的灵活性,也使其商业融资和慈善融资实现了合法化(Chertok等人 2008)。蒂斯(Dees 1998)指出,因为大多数的社会企业既不是纯商业性质的也不是纯粹依赖慈善资助的,它们可以利用其双重使命获得低于市场价格的资本,从而从投资家那里获得优惠条件。这对处于发展早期阶段的社会企业和在资源困乏环境中运行的社会企业尤其有益。
从更具批判的角度来看,两种因素会限制社会企业融资。第一,社会企业需要内化社会成本,这意味着社会企业获得的利润要少于其投资全部经济成本所获得的利润(Vansandt等人 2009)。这一观点得到了刘和高(Liu and Ko 2012)的支持,刘和高提出,为了忠于其社会使命,有些社会企业的经济效益可能是预料之中的,比如拥有公平交易认证的社会企业会坚持向原料生厂商支付公平交易所规定的最低价格,即使该价格已高于市场价。蒂斯(1998)也明确指出,社会企业采用典型的双重定价策略制定了基于家庭收入的翻新家具和电器产品的价格,这对社会企业的财政表现会产生影响。兰普金等人(Lumpkin等人 2013)因此提出,就产生现金流而言,商业投资对投资者更具吸引力,因此也更有可能获得传统银行贷款或风险投资。
为了克服社会企业所面临的资本限制,需要建立新的法律形式来获取资产净值(Lasprogata and Cotton 2003)。这些形式包括美国的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the Low Profit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福利公司(the Benefit Corporation),及灵活目的公司(the Flexible Purpose Corporation),英国的社区利益公司(the Community Interest Company)(Battilana等人 2012),意大利的社会合作社(social cooperatives)(Thomas 2004)等等。这些新的法律架构会重新调整之前与社会企业要求相关的成本,以便社会企业可以创建两个法律架构容纳其双重使命——其中一个用于贸易或者资本利用,另一个用于确保在接受拨款、捐款、遗赠时其慈善地位所具有的财政优势。
社会投资工具的最近发展为社会企业创造了新的财务来源。这种新的不断发展的基金类型是由寻求机会的投资者们资助的,把钱借给各种组织让其在创造经济回报的同时也创造社会价值(Nicholls 2010b)。旨在满足结合经济回报和社会及慈善目标的基金需求的社会投资形式包括能够以优惠条件向社会企业提供贷款的项目以及诸如聪明人基金(the Acumen Fund)之类的风险慈善资本(Lumpkin等人 2013,Scarlata and Alemany 2010)。
社会企业的混合性特点也对投资量和投资回收速度产生影响。尽管社会企业的投资回报低于私营组织,投资者愿意接受这种负差,以求通过投资获得社会回报。产生社会回报耗时长,需要投资者的耐心,有些投资者把注意力放在更长期的变化方面(Murphy and Coombes 2009;VanSandt等人 2009)。对社会投资基金的出现进行探索的研究发现,基金的启动会受到社会企业的迅速投资和债务回避特点的影响(Mason and Kwok 2010;Sunley and Pinch 2012)。然而,在金融格局中,社会投资基金是相对较新的事物,这意味着其可用的财政资本量少于传统风险投资市场(Nicholls 2010b)。
综上所述,社会企业的混合性特点既可能帮助也可能阻碍其获得财务资源。尽管已有研究指出社会企业的混合性特点可以为其提供获得更广泛的资源的渠道(McCarthy 2012),但它也是引起混乱的根源,因为现在尚无法很准确地把社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归入已有的投资者类别中(Bridgstock等人 2010)。通过结合不同的制度逻辑(Battilana and Dorado 2010;Pache and Santos 2010),混合型的组织,根据定义,也是矛盾、争论和冲突等的发源地。难以归类的组织在合法性的缺失方面总是处于不利之势(Brandsen and Karrѐ 2011;Minkoff 2002),转而会减少其所能获得的资源,增加其夭折的风险。通过努力平衡其混合性特点在财务资源获得方面的积极和消极作用,社会企业可以处理好这些矛盾。
社会企业和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是奥斯汀等人(2006)所提出的框架中的第三个概念,亦即:管理者、雇员、志愿者和委托人。大多数的社会企业都是资源有限的小型企业(Bridgstock等人 2010),没有足够的财务资源用于给雇员支付市场价格的工资,因此它们依赖非经济鼓励机制来激励雇员(Austin等人 2006;Dees 1998)。有关探索就业和志愿服务的更近研究发现,双重使命的社会因素对社会企业的领导招募雇员、志愿者及支持者并调动其积极性等方面很有帮助(Haugh 2007;Membretti 2007)。企业和社会使命的结合经常被作为一种激励的力量,为员工提供工作满足感的内在奖励,这种结合也有助于提升社区影响(Bacchiega and Borzaga 2001)。非金钱的鼓励机制被用于招募和激励受薪雇员和来自其他部门的无薪志愿者,这转而又与从私营部门过渡到社会企业的运作、过程及价值观等的员工管理问题联系起来(Battilana and Dorado 2010)。成功完成双重使命要求社会企业的管理者们寻求既具有商业知识又具有社会知识的员工(Liu and Ko 2012)。然而,在管理由持有不同的运作观念和不同价值观的成员组成的团队时会面临运作矛盾,已有的研究尚未对其进行探索。尽管奥斯汀等人(2006)指出了处理与志愿者和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会带来新的管理难题,但却没有详细说明这些难题的性质及其解决方案。
关于人力资源的管理,社会企业的混合性特点已经引起了人们的一些担忧,面向市场将需要它们重新调整其共有的文化价值观,向竞争靠近,远离公众利益(Weisbrod 1988)。这可能会对领导作用、员工关系、招募、文化以及雇员和志愿者之间关系的管理等产生影响(Royce 2007;Young 2001)。此外,因为社会企业的规模小,一些规模较大的顾客,比如公共组织,会利用其更大的权力过度影响甚至决定社会企业的文化习惯及人力资源管理(Cornelius等人 2008)。
志愿者对社会企业而言是重要的资源,尤其是在技能短缺的情况下(Salamon等人 2003)。要创造出一个雇员和志愿者共事的和谐环境,社会企业需要找到有效的策略应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群体的需求(Borzaga and Solari 2001)。更客观地来讲,受薪雇员可能被期待遵守管理要求,志愿者与之不同,如果他们不赞同社会企业所追求的策略方向,他们可以在参与过程中自由退出(Royce 2007)。而且,根据刘和高(Liu and Ko 2012)的观点,与只有受薪员工的社会企业相比,同时使用雇员和志愿者的社会企业员工流动率更高,因此,在招募志愿者并倚赖其力量之前,要认真评估其使用成本和激励优势。此外,因为注意力集中在其外部的社会影响上,社会企业容易忽视在其内部的社会责任问题上进行投资,尤其是其自身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上(Cornelius等人 2008)。
社会企业的混合性特点也容易模糊委托人和受益的利益相关者群体之间的关系,这转而又会对一些运作问题产生影响。采用工作融合的社会企业和采用中间劳动力市场的社会企业的商业模式是:雇佣和培训长期失业者使之成为主流就业力量(Nyssens 2006)。对这类社会企业而言,雇员拥有受托人和员工的双重身份,资源的使用不但有助于雇员的个人发展,也有助于雇员(作为一名代理人)的工作表现,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企业的混合性特点就表现得非常明显。在一个招募完全培训好的雇员的商业组织中,尽管资源的投资对受托人和社会产生了社会价值,完成社会使命却不会产生额外的成本。
有关社会企业和社会创业的文献对社会企业的创建者们给与了很多关注(Nga and Shamuganathan 2010;Thompson等人 2000)。然而,对社会企业创建者们心理特征的研究却遭到了批评,因为这些研究以牺牲团队集体努力为代价,优先考虑英雄主义的个人,也因为这些研究关注的企业型社会企业家追求从公司建构内部创造社会价值(Hemingway 2005)。更近的一些研究把注意力转移到了理解社会企业家的个人价值观,以及如何通过社会企业的双重使命减少个人主义取向和集体主义责任感之间的矛盾(Moizer and Tracey 2010)。然而很清楚的一点是,社会企业活动兴趣的增长已经形成了一种对有适用技能的领导者的需求大于供应的态势(Salamon等人 2003)。
社会企业的创建者和领导者也会影响企业结构的选择、以及监控控制战略及运作活动的过程,还要确保对利益相关者群体负起责任(Cornforth and Spear 2010)。据报道,不同社会企业的董事会之间差异很大,治理结构各不相同(Mason 2010;Smith and Teasdale 2012)。与私企的受托人不同,社会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很少领取报酬(Cornforth 2004;Stone and Ostrower 2007)。尽管社会企业更可能是基于技能招募董事会成员(Low 2006),但报酬方面的限制对社会企业招募既有商业技能又全面了解社会使命的委托人可能会有负面影响(Smith 2010)。根据兰普金等人(Lumpkin等人 2013)的研究,社会企业的双重使命意味着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群体对社会企业的表现具有重要的、但又各不相同的诉求,这反过来会使合理的治理结构和问责程序变得更加复杂。
社会企业组织的民主原则和基于社区的组织结构(比如合作社)会提高其治理中利益相关者参与的程度(Cornforth 2004;Low 2006;Somerville and McElwee 2010;Wilson and Post 2013)。尽管利益相关者治理结构有助于对员工、委托人及受益人负起更大责任,却有证据表明,社会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尤其是涉及代表的性别时,不一定是其社区的代表(Lyon and Humbert 2012)。自然地,治理结构及程序至少要由社会企业的法律形式和报道义务来决定(Mason 2010),但是社会企业的双重使命意味着董事会成员要同时面临多种制度压力:实现财务可持续性,创造社会价值,与各种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群体建立并保持亲密关系。
正如之前的章节对社会企业的使命和财务资源进行的文献综述一样,本节对社会企业的混合性特点产生的影响进行了综述:混合性如何对同处理与各利益相关者群体之间的关系相关的管理程序产生影响。尤其重要的是不同利益相关者群体(无论是雇员、志愿者还是董事会成员)各自的价值观和方法。关于商业使命和社会使命的适当平衡,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群体各持己见。因此,管理内部和外部的治理矛盾,确保对利益相关者负责,是混合型组织的管理者所面临的重要管理问题。
讨论
Austin等人(2006)在其研究建议中,呼吁进一步研究和审视社会企业的特点如何影响其管理,尤其是关于使命及资源调动方面的管理。Zahra等人(2009)和Dacin等人(2011)所作的后续研究对社会企业的特点给出了更深刻的见解然而,之前的研究尚未明确指出社会企业管理中互相冲突的逻辑背后的意义。在我们的综述中,混合性是社会企业的基本特点,因此也成为了合理且实用的镜头,可以用于批判性地分析与管理互相冲突的制度逻辑相关的问题。之前的研究也指出,在混合型的组织里,应对处于互相竞争状态的外部需求可采用以下策略:妥协、回避、对抗与巧妙操纵(Jay 2013;Pache and Santos 2013)、删除、权限分离、聚合和综合等,从而处理好内部身份之争(Jay 2013;Kratz and Block 2008)。我们对社会企业文献进行的综述阐明,混合性既带来挑战也带来机遇,转而会影响企业使命和资源调动,尤其是在矛盾处理、利益取舍、以及为管理互相冲突的需求找出新的运作程序等方面。关于社会企业混合性对企业使命和资源调动所产生的意义,表3列出了一个新框架,总结了社会企业面临的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作出的取舍,以及管理程序等。
首先,社会企业的使命要求经理人巧妙平衡社会/福利逻辑(价值创造)和市场/商业逻辑(价值获取)(Santos 2012)。社会企业追求双重使命,在资源缺乏的环境下运作这常常是为了造福于弱势群体,如长期失业人群和为社会所排斥的人群。我们要通过混合性这一透镜说明,跨越机构界限意味着社会企业不但需要管理多种利益相关者群体的需求,也要管理互相冲突和竞争的商业(Bridgstock等人 2010)和社会逻辑(Battilana and Dorado 2010;Battilana等人 2012)。相对优先实现社会目标还是财政目标之间的冲突会引起矛盾,转而又可能导致企业使命偏离或者引出与利益相关者合法性相关的潜在问题(Nicholls 2010c)。为解决这些矛盾,社会企业进行了利益取舍,比如为了保持价值获取和价值创造之间的平衡有意放弃利润(Santos 2012)。在我们的文献综述中,我们综合了两种运作机制来管理这些矛盾:把社会使命作为决定策略方向的一种力量(Lumpkin等人 2013)找到最佳环境,使商业收入的产生与社会价值的创造成功联系起来。
第二,社会企业的混合性对财务资源的获取和调动产生影响。尽管通过跨越组织界限,社会企业表现出了更大的灵活性,也利用了多种合法资源(Chertok等人 2008;Dart 2004),但关注社会价值创造对主流银行和风险投资组织而言还是缺少吸引力,因为他们创造出的利润可能少于其他客户(VanSandt等人 2009)。此外,社会企业的混合性使投资人很难把社会企业归类,主流的融资来源对这类组织理解甚少(Battilana and Dorado 2010;Brandsen and Karrѐ 2011)。这就产生出商业目标优先于社会目标的矛盾。解决这些矛盾的利益取舍方式包括双重定价策略和牺牲经济投资收益换取社会投资收益两种(见表3)。管理机制包括交叉补贴商业模式、利用混合基金流、获取社会投资基金以及采用新的既可以容纳双重使命又能比较容易吸引到投资的合法社会企业形式(Battilana等人 2012;Nicholls 2010a)。
第三,混合性提供了一个促进人们对社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解的重要途径。根据报道,因为财务资源有限,社会企业支付给雇员的工资低于市场工资(Zahra等人 2009),这限制了招募到业务熟练的雇员。然而,人们相信,社会企业的社会使命对雇员、志愿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群体而言是一种非金钱的激励(Battilana and Dorado 2010;Haugh 2007;Membretti 2007)。很多社会企业也依赖愿意免费捐赠其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和受托人的努力。刘和高(Liu and Ko 2012)指出,尽管志愿者们也许能够提供重要的技能,但雇员和志愿者之间也会产生矛盾,尤其是社会企业的社会使命越来越有商业倾向的时候。这可能就需要在花高薪吸引业务能力强的雇员和在招募和培训志愿者方面进行投资二者之间进行取舍,而其中的后者会导致用于创造社会价值的资源的减少和社会企业对社会投资者吸引力的降低。此外,社会企业的董事会在担负起满足对比盈利组织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群体需求的责任的同时,还要负责监督财务可持续性和社会价值创造(Wilson and Post 2013)。这会引起董事会的商业技能和利益相关者参与技能的代表性方面的矛盾。应对社会企业混合性的管理机制包括对受托人采取基于技能的招募形式,明确使用社会使命激励利益相关者群体,对雇员、志愿者和受托人进行交叉培训(见表3)。
未来研究建议
本文献综述调查了混合性对于社会企业的使命、财务和人员的意义,并着重强调了有关社会企业管理程序制定在知识方面的空白。在本综述的基础上,我们提出4个可为理论发展提供契机的研究课题。
不同的制度框架和环境在多大程度上支持或阻碍混合型组织的建立?
贫困、不平等和发展这些在全球持久存在的问题表明,社会对能成功实现双重使命——既能实现财务可持续性又能成功创造社会价值——的混合型组织的需求有可能要增加。然而,国际上对社会企业管理的了解还依然有些片面。除了大洋洲(澳大拉西亚)、北美、北欧和西欧及南美少数国家以外,鲜有对世界其他地区的社会企业管理进行探讨的研究。我们鼓励学者们从我们了解相对较少的国家及环境中收集更多关于社会企业和社会创业的信息,比如非洲国家、中国、中东国家以及俄国等。具体而言,对推动或者阻碍社会企业的建立与发展的制度环境进行研究,是值得一做的事情。从在不同国家和环境中成功发展并产生了深远影响力的社会企业那里,我们能学到什么样的经验,可以让我们更好的理解制度环境对混合型组织的出现所发挥的作用呢?
混合型组织如何做就既能成功实现互相冲突的目标又能确保其竞争优势呢?
战略性管理理论表明,各种组织通过专心追求一个目标获得竞争优势(Hunt and Morgan 1995)。试图结合社会目标和财务可持续性的做法可能会发展为二者互相让步(Austin等人 2006)。然而,正如Dacin等人(2010)所提及的,有没有可能在哪种环境下一家社会企业的社会使命可以帮助提高其财务业绩呢?经济与社会目的的简单二分法受到了“公平贸易”运动的挑战(VanSandt等人 2009)。在这场运动中,对建设涉及当地农民的可持续供应链条进行长期投资是确保产品持续性的根本(Nicholls and Opal 2005)。有关解释和预测在什么样的环境中能实现社会企业双重使命的理论发展,会增加人们对于为什么在何处的何种条件下混合型组织才能最有效地起作用的理解。双重任务也对业绩和效果的衡量提出了挑战。因此,有必要更好地理解各个组织如何对社会价值和财务价值负起责任。
混合型组织对资源的需求如何得到满足?混合型组织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创新性的资源利用?
资源内流对社会企业实现财务可持续性和创造社会与环境价值而言至关重要。社会企业利用商业机会发展收入流、创造剩余价值,用以再投资于其社会目标。然而,社会企业如何创造并保持一个平衡的收益组合,它们如何决定剩余价值或者利润所达到的适当水平,对于这些问题的答案我们知之甚少。社会企业如何继续使用政府奖助、慈善基金、以及无限制的捐赠,从而使其有时间确立商业收入来源,对这些问题我们也有必要进行审视。有着混合收益组合的社会企业或许要努力在所收到的捐款和创造利润之间做好平衡。
无论是以补助金、贷款还是抵押资产净值的形式,社会企业参与不同的市场可以为内部剩余资源和外部财务资源创造投资机会。虽然对于这类外部资助的供应已经有很多关注,但对于不同类型的贷款资助需求点仍缺少证据支持。社会企业承担贷款资助和资产净值抵押投资可能会对组织价值和文化产生影响,然而对于其结果我们也是知之甚少。社会企业如何在发展基于市场的战略的同时又保持与目标相互矛盾的各种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用于解释该问题的理论会推进人们对于混合型组织如何创造并利用资源收益组合的理解。
私人组织、公共组织、及其他非盈利性销售组织之间的价值关体系互相冲突,混合型组织的董事会成员、经理人、雇员和志愿者如何应对这一内在矛盾?
社会企业的混合性意味着雇员、志愿者、董事会成员要面临一种挑战,即:努力在追求和满足多重的组织和个人目标之间达成平衡。作为在混合型组织里工作的社会企业的员工和志愿者也要寻求结合多重共享价值观,包括私营部门的竞争意识、合作组织的协作精神、慈善组织的社会价值观、以及国家的公益价值观。
社会企业的混合性也要面临另外两方面的挑战,即建设有效治理结构和向各利益相关者群体汇报的问责程序。探索如何在治理和问责之间达成有效平衡的研究,能为社会企业的文化环境提供借鉴,在与别的组织合作(比如跨部门的伙伴关系与合作)时改变文化倾向,并开拓与雇员和志愿者的招募、激励和奖励有关新知识。社会企业的不同相关利益者群体都声称自己的需求是组织的目标,这要求追求双重目标的社会企业游弋在各种需求之间。有些社会企业采取的是等级结构,而其他的社会企业采取传统的合作治理和民主所有权制,后者的所有权为员工、受益人和使用者共同拥有。参与的利益相关者来源越广泛,也就给社会企业带来越多的责任。然而,与此相关的策略发展和实施的咨询程序——可能是漫长且多有争议的——效果如何,相关研究却很少。在确保利益相关者支持的同时也保护组织对充满竞争的市场的快速应对能力,对此过程进行调查研究,将引起对混合型组织的各种程序及其动态灵活性、合法性有兴趣的学者理论研究的兴趣。
结论
本综述出现在对社会企业的研究已经从定义争论阶段走向成熟,并开始支持对于与社会企业创造和管理相关的制度和组织程序的相关分析的时候。社会企业研究的特点是使用结合了组织理论、管理实践、社会政策、社会学、地理学、政治科学、环境科学和经济学等领域的多种研究方法。在本综述中,我们采用了跨学科的研究方法以融合来自不同研究领域内的贡献。随着社会企业研究走向成熟,学者们在近期的研究中使用的理论变得多种多样,这正是这种兼收并蓄的学科研究方法的反映。尽管一些主要学术期刊更多关注发展制度理论,但其他一些理论发展的相关领域包括社会创新、价值创造、伦理道德、权力及社会筹资等多个方面。
研究的三大主题是:使命、财务资源和人力资源的调动。我们回顾了与每个主题相关的主要讨论,对每个领域中尚未回答的关键问题进行了确认。更概括一些地说,我们发现:社会企业文献有助于关于市场、政府和社会团体在全世界的公共财产供应方面所起的作用的重要讨论在许多国家,但不是所有国家,都新出现了关于社会企业的创建和发展的证据基础。在不同的国家和背景下,社会企业话语都与政策讨论及干预紧密联系。通过探索混合性在组织行为、管理、企业家精神等方面的概念,我们在管理研究方面可以汲取更广泛的理论意义。因为不同组织形式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我们也有必要了解双重或多重使命如何影响组织流程。
本综述批判性地分析了这一管理研究新领域的许多文献。然而,确定相关文献的过程有三方面的局限。第一,本综述使用的论文都出自引用量较高的期刊中,没有包括其他出版文献。第二,本综述所使用的文章主要进行的都是定性研究,其中有几篇对推进新的理论作出了贡献。定量的社会企业研究很少,而要进行一国或者国际间的鲁棒性数据分析需优先进行定量研究。另外还有地域偏向,尽管这可以用现存的同辈评价研究成果的性质进行部分解释。有关社会企业的文献大部分都是关于西方的,鉴于社会企业对非洲和亚洲而言的重要性,未来的研究应该致力于填补这一空白。
本综述为社会企业的理论与实践提供深刻见解。首先,我们以之前的社会企业综述为基础,提出了一个框架用以解释在追求双重使命时出现的矛盾及其应对方法。追求双重使命使社会企业组织面临进行创建、领导和管理等工作——以“社会性”为代价强调“创业”,经常需要把注意力放在有魄力的社会企业家的作用及其英雄特质等方面。在社会企业的管理中有必要考虑各种人力资源、能力及技巧的发展,我们的综述对此进行了澄清。社会企业的管理者所面临的挑战包括:管理混合型组织的身份、应对来自顾客和竞争者的市场压力、整合雇员和志愿者这一典型混合体。社会企业的混合形式既引发矛盾,又为处理互相冲突的各种逻辑留下空间。本文指出,辨别作为一种组织形式的社会企业的现有研究,有必要成为研究的基础审视社会企业组织如何找到方法平衡混合性的积极和消极作用——诸如使命偏离和合法性所面临的挑战,此领域最近的理论发展也有必要加以利用。本综述提供证据证明,混合型组织会制定创造性地应对互相冲突的逻辑管理流程。就此而言,社会企业能提供实例说明,管理因结合不同制度领域引起的矛盾会带来潜在利益。
在实践中,社会企业需要解决已总结出的各种问题,同时又要恪守社会使命,培养与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社会企业的管理者要有能力获取和利用资源,有能力发展并提高社会企业的组织能力。在很多社会企业里,战略性的抉择常常都是根据社会和道德价值观做出的,并非出于经济考虑,尤其是在与私人组织或公共部门组织相比的情况下。证据告知我们,大多数的社会企业倾向于成为一个多种利益相关者群体的联盟,每一企业都有自己优先考虑的利益相关者群体,而且各企业之间优先考虑的群体不同。在实践中,这样的做法意味着战略发展过程需要时间及资源与不同利益相关者建立关系网、与之交流、对之进行游说、与之进行谈判,这样才能够在一些关键问题上达成一致,从而可以在寻找新的方法调动资源和管理人员的同时,做到既可以避免使命偏离,又能建立并保持合法性。本综述中提出的框架总结了社会企业面临的挑战、矛盾及利益取舍方式,该框架可以作为社会企业领域的学者和实践者的指南,指导其管理社会企业、为之提出建议、在该领域进行教学和研究等等。
援助将何去何从?-2015年后的机遇
在实践中,额外性几乎不可能予以证明。发达国家通常将气候相关行动报道为官方发展援助。将越来越多的IPF份额用于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以及其他全球公共产品的压力,可能导致以贫困为重点的援助减少,除非整个资源包可以扩展到能够响应不断扩大的可持续发展目标集。
序言
千年发展目标(MDG)框架以及后来的“发展筹资蒙特雷共识”认为,所有国家均应分担发展责任。在这些协议中,发达国家承诺增加援助,取消债务并实现自由化贸易。反过来,发展中国家则承诺改善治理情况、动员更多的内部资源促进发展、改善当地的投资环境。
所有资金来源,包括公共和民间,国内和国外融资渠道均被认为非常重要。国际民间资本流动,特别是外国直接投资(FDI),被公认是对通过国家资源和国际公共财政(IPF)所资助发展力量的重要补充,包括发展援助。反过来,更公平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以及国际金融架构的改革又推动着进步。
从此以后,世界已经改变。千年发展目标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步,有的目标甚至已提前实现。在过去的二十年里,极端贫困的降幅最大。2但是,这种进步在国家之间和国家内部,以及目标之间都呈现不平衡态势。
主要变化均发生在经济和地缘政治实力以及影响力上。现在,环境问题,特别是气候变化被公认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紧迫。在一个高度依存的世界里,各种收入水平的国家都面临重大动荡,如金融和经济危机,这些动荡在世界其他地区都有他们的起源。随着环境恶化的加速和气候变化的加剧,人为环境灾害和极端天气事件也在增加。与此同时,各国继续努力提高生活水平。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均采用传统的碳密集型工业发展模式。
同时,有助于应对这些挑战的资金来源也在变化。发展中国家调动内部资源的能力已经有所提高,而且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成了国际民间资本流动的重要目的地。金融产品和服务也变得更加复杂和多样化。
2012年,发展中国家的国内收入水平达到了77000亿美元,自2000年以来平均每年增长14%(联合国,2013年上半年)。2014年,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预计会达到8000亿美元(世界银行,2013年上半年)。3现在,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能够以有利条件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移民汇款也有所增加,估计到2013年会超过4140亿美元(同上)。
在这些重大变化的背景下,我们必须考虑如何迎接“为2015年后筹资”的挑战,以及同时面临的资金来源挑战。
本文着眼于问题的一部分:IPF的作用,包括支持2015年后可持续发展愿景的发展援助。发展援助,以及更广泛的IPF是否仍然会保持重要性和相关性,而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目前强调“融合”和从“富有”到“贫穷”的短期转变的发展援助商业模式,是否会在2015年后以及之后的时期保持相关性?而且,当前的发展援助和IPF体系结构能否有效地应对2015年后时代最重要的可持续发展挑战?
2015年后对话提供了反映这些重大问题的时机。它也提供了采取可行方式改善当前方法的空间。本文最后以一系列的建议结束,这些建议即我们认为在国际合作的演变过程中合理的“下一步”措施。本文的目的是为正在进行的2015年后融资辩论提供相应的信息参考。
2. 国际公共财政:什么是国际公共财政以及它为什么很重要?
人们对私营部门的期望较高,希望私营部门能够为2015年后时代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筹资贡献。在某种程度上,这反映了“新自由主义”理论在过去三十年中的崛起。该理论强调了私营部门对社会状态的增强作用和降低作用。不过,这也反映出国际民间资本流动相对于国际公共资本流动的规模;对于中等收入国家(MICS)而言,IPF仅含整体国际资金流动比例的1%(欧盟委员会,2013年)。即使将一小部分民间资本流动转向可持续发展目标也可能会产生巨大的积极发展影响(联合国,2013年下半年)。
国际资金流动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化,现在包括外商直接投资、股票、债券、风险缓释工具、公共和民间优惠和非优惠性资金来源、“混合”型公共和民间工具、协调国际税收计划等等。现在,就发展融资方案而言,发展中国家正处于一个“选择新时代”(对外直接投资,2013年)。但是,这一新时代也可能更加难以操纵。
在这种背景下,IPF,特别是发展援助是否在2015年后的时代仍然保持其重要性?
2.1 什么是国际公共财政?
IPF包括一个民族国家或者一个代表民族国家的多边组织为确保该国境外所需的公共政策结果所采取的金融干预。它可以包括:
• 补助,即以现金、货物或服务进行的资金转移,无需还款;
• 贷款(根据优惠和非优惠性条件);
• 股权投资(常常针对生产部门);和
• 担保。
IPF可以有一系列的目标,包括从支持减少贫困、可持续发展和解决人道主义危机,到主要的商业和/或地缘政治战略目标。IPF也支持宏观经济稳定(例如,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或类似区域实体的操作)。IPF可以混合使用国内公共资金,也可以混合使用内部和外部民间资金。
发展援助仅代表一种IPF(虽然很重要)。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规定了发展援助的主导现代定义,即“官方发展援助”或简称为ODA。该定义源自1972年,可做相当广泛的、开放性解释。4目前,OECD DAC正在对其进行审查,预计会采用一个新的、更广泛的衡量标准予以更换,有可能从2015年其称为“官方发展努力”。
发展援助没有其他的正式定义;非经合组织捐助国可以自由选择对“援助”进行定义。事实上,一些新兴经济体并不会将他们在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活动报道或描述为“援助”。相反,术语“南南合作”已经成为形容捆绑投资、贸易、优惠和非优惠性资金和相同标签下的技术援助之援助式和非援助式干预措施的异类(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13年)。
经合组织还使用术语“其他官方资金流动”或OOF来描述官方机构与发展中国家进行的交易。这些交易要么具备非优惠性质,要么并非以发展为主要目的。5在最近几年中,这些与南南合作模式有一些相似之处的资金流动已经出现一定的波动性,但也有所增加。
因此,在各种收入水平的国家,IPF被用于各种情况下的广泛职能。6
2.2 小题大做?国际公共财政很重要吗?
从绝对数字来看,IPF无法与其他大型资金来源竞争。然而,虽然他们的量没有IPF多,但是这些资金的质量使得他们对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围绕发展问题进行的讨论往往忽视“民间”与“公共”资金之间的根本区别,而“融资缺口”模型倾向于把所有款项作为可替代资金,尽管不同的资金来源具有独特的目标和鲜明的特色。
最近几年来,虽然社会融资计划出现大幅增长(如影响投资),但是这种做法仍然远离主流实践(联合国,2014年)。7多数民间资本仍然受利润动机的驱动。因此,民间资本主要集中在基于风险调整的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定行业(如自然资源开采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开发),以及某些国家(收入较高、资源较丰富的国家)(联合国,2013年下半年)。
这意味着,对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的几个方面吸引民间资金不足。其中包括服务社会融资、长期投资(如基础设施投资)、高风险投资(如研究、科学和新技术投资,以及小型和中型企业融资)以及全球公共产品(GPG)融资(如保护全球公域)。
一些国家也努力吸引外部民间资本。其中包括最贫穷的国家、资源匮乏的国家和一些小国家。规模小、出口和生产基地有限和/或能力有限等因素,都会影响国家成为吸引外部民间资本流动的目的地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IPF,特别是发展援助,成为最重要的外部资金来源。对于最不发达国家(以下简称“LDC”)而言,援助平均占到外部资金总额的70%左右(经合组织,2013年)。
此外,近几十年来,国际资本流动已经成为短期和投机投资的方向。8
因此,很多民间资金并非面向长期发展需要;的确,在某些情况下,“热钱”流入加剧了各国对经济和金融危机的脆弱性。
在某些情况下,采取降低风险、分担风险、提高投资回报(例如,通过共同融资安排、补贴或担保)措施将有助于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风险较高或盈利性较低的国家和/或部门。支持国家制定“投资等级”政策也将有助于在长期内促进更多私营部门融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11年)。然而,即使采用了这些措施,IPF仍然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常情况下,当其他资金来源无法达到如上文所述的情况时,将提供IPF。最近的金融危机表明,如果民间资本流动呈亲周期性,IPF则发挥重要的反周期作用。9 IPF也可用于利用私营部门的资源。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使用民间资本,但是费用高昂和/或无法到期提供,这将促使各国在关键领域,如基础设施领域进行更长期的投资。在人道主义危机中,多边组织和双边机构已具备了应对复杂紧急情况的重要能力和专业知识。公共部门也能够应对所需资金的规模,而且这些资金往往可以快速调动起来。
通过IPF,受援国也能获得具有特定特点的资源,如获得专业技术和知识网络。IPF也可以用于资助高风险的干预措施,而各国政府仅以国内稀缺的公共资源可能难以采取该等高风险干预措施。在这些情况下,IPF比国内公共资金更加灵活。
因此,内部资源和外部民间资本不应被视作IPF的替代品;相反,不同形式的资本应被视作IPF的重要补充(联合国,2013年上半年)。
当然,正如民间资金支持的活动一样,关于IPF干预的成功和失败示例不胜枚举。因此,学习过往经验并尽可能确保未来干预措施的有效性非常重要。这些分析对于为2015年后的时代构建更好的IPF模型至关重要。
3. 新世界中的发展援助
从它的起源来说,发展援助被认为是(多数)一种双边演习。当世界被简单地冠以“贫-富”以及“发达-发展中”的头衔予以划分时,援助一词的意义只是被资助“贫穷”国家的少数“富裕”国家扩展开来。“发展”也被理解为一个发生(多数)在民族国家境内的过程,而援助(至少在官方叙述中)则支持低收入国家与高收入国家的融合过程。按照这个逻辑,当贫穷国家变得富有时,捐助国应减少或停止援助这些国家,而事实上,逐步过渡的受援国仍然是大多数双边捐助国的主要目标;援助成功的试金石就是援助者开始变得多余。
随着时间的推移,发展援助捐助国(公共和民间)的数量大幅增加。现在共有28个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捐助国以及大量的其他非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公共援助提供者。一些民间捐助国也已成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发展行动者。
与此同时,预计需要“修复”的“问题”援助数量已在大幅增加。目前,援助被分配到不同的领域,用于为社会服务提供资金、支持贸易和生产能力发展、进行治理和制度建设、冲突预防和管理,以及应对全球集体行动问题(如防止传染病的蔓延、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环境等)。捐助国的注意力也转向了利用援助带动民间资本的方式,而且援助已用于为私营部门提供补贴,以激励其投资于发展中国家。援助还被用来消除发展中国家的债务,支付捐助国与难民有关的支出,以及其他许多领域。在许多情况下,不存在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的实际资源转移(COPPARD等人,2013年)。
现在已经明确的是,尽管存在有关发展援助的官方叙述,但在实践中,援助被用来服务于广泛的政治、商业、文化和道德目标(SEVERINO和RAY,2009年)。个人捐助国之间存在重大差异 - 随着时间的推移 - 但是,许多研究强调,捐助国的自我利益在发展援助的分配中起着重要作用(参见,例如,ALESINA和DOLLAR,2000年,以及HOEFFLER和OUTRAM,2008年)。
这些因素有助于解释不同国家和不同时期的援助分配格局。数据表明,发展援助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2011年,“前10”个受援国获得了所有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提供者38%的发展援助,而“前20”个受援国获得了55%(联合国,2013年下半年)。由于种种原因,对捐助国而言,有些国家比其他国家更重要,而且要说服一些捐助国履行国际承诺,增加对某些国家的援助仍然是一大挑战(2012年,仅八个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捐助国承诺将国民总收入(GNI)的0.15%至0.2%分配给最不发达国家(LDC)(联合国,2014年))。
发展援助背后的各种动机也有助于确定其发展成效,而且意味着“技术性”修正,如经合组织的“巴黎 - 阿克拉 - 釜山”援助有效性原则,在实践中只能实现这么多,而且已经得以实现,结果好坏参半(经合组织,2014年;另见经合组织和联合国计划开发署,2014年)。
与此同时,新的双边提供者的出现以及其他长期捐款者大规模的重新出现,如中国和印度,已大大增加了可用的支持金额,但是IPF,特别是发展援助背后的复杂动机和目的也出现了鲜明对比。
在本节中,我们会探索什么程度的“传统”发展援助模式(其中,援助代表为了支持民族国家的融合,从“富有”到“贫穷”的临时转换)仍然适用于当今世界。我们将审查地缘政治财富和权力的最新和持续变化,以及全球性挑战不断变化的性质,并探索这些对发展援助和IPF的未来意味着什么。
150年来,发展中世界的三大经济体(巴西、中国和印度)的联合产值第一次大约相当于G7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GDP)。这表明全球经济力量开始重新实现平衡;到2050年,预计巴西、中国和印度将占到世界总产值的40%(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13年)。在过去十年中,整个撒哈拉以南非洲也在经济增长、减少贫困和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改善;有估计数据表明,到2030年,低收入国家可能会减少至16个(SUMNER,2013年上半年)。
在接下来的15年里,发展中世界将主宰全球的储蓄和投资。2012年,发展中国家持有全球46%的储蓄;到2030年,这一比例预计将上升到62%(世界银行,2013年上半年)。这意味着,未来的对外投资也将越来越多地来自于发展中世界。
随着发展中国家能够为发展调动更多的内部资源而且能够进入民间资本市场,发展中世界稳健、持续的经济增长使得他们的经济越来越独立于各大援助国。这已为发展中国家赢得了更多的自由,而不必受双边和多边资助者往往强加的附加条件的束缚。
有些国家还制定或扩大了自己的IPF计划,其中一些计划被称为援助计划,有些国家则没有。事实上,有些国家已经成为国际化发展的主要财政捐助国,而且成为农业、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的专业技术中心。虽然谈不上新现象,但在过去十年中,“南南合作”的影响已经扩大,而且现在,发展中国家正如同与“传统”的捐助国合作那样,积极地与新兴经济体建立政治和商业关系。
经济复苏一直伴随着地缘政治权力和影响力的重大转变。G20已经使G7/8黯然失色,成为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全球经济问题磋商与合作论坛(虽然有关其整体效能的问题仍然存在)。大型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多地坚持自己为主宰世界贸易、金融和投资的规则出谋划策的权利。
人们对旧形式的多边合作以及国际机构的治理结构(如布雷顿森林机构)的信心也有所下降。同时,区域性开发银行和地区性金融机构也在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而且新的区域性和“志同道合”式合作正在出现(例如,2013年,金砖国家(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和南非)宣布,计划成立一个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和专项准备金)。
同时,这种经济扩张既不具有一致性,也不具有包容性。有些国家,特别是最贫穷的国家和一些小国仍在相互斗争,以争取在国际舞台上获得足够的发言权和代表性。另外,尽管国家之间的不平等有所下降,但国内的不平等往往有所增加(OXFAM,2014年)。多项研究表明,千年发展目标的实施进展在最富有的五分之一的国家快于最贫穷国家(联合国,2013年第三季度;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10年)。在许多国家,千年发展目标可能在总量方面已经实现,但是,这些国家仍然有很多人并未从发展进步中获益。事实上,世界上大多数极端贫困的人口目前都位于中等收入国家,而非最贫穷的国家(SUMNER,2011年;2012年)。
也有一些国家在特定的和多样化的情况下继续面临特殊的长期发展挑战。这些国家包括脆弱和受冲突影响的国家、内陆国家和小型脆弱经济体。其中一些国家被列为低收入国家;而其他国家则为中等收入甚至中上等收入国家。有些国家是IPF的主要接受国;其他则不是。大多数国家在努力筹集更多的内部资源(例如,因地理特征、人口少、自然资源有限、治理薄弱、冲突/冲突后局势)方面继续面临严重的结构限制,和/或无法进入国际资本市场(无论是以全速或以合理速度)。
3.3 促进可持续发展
当“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作为发展思路和实践的主要框架出现时,上述重大经济和政治变革正在发生,并取代或重新平衡了千年发展目标框架下对减贫和社会进步的密切关注。这种变化最重要的影响之一在于:所有国家都存在我们目前所讨论的问题(可持续发展)。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在具有不同责任水平的所有收入水平国家进行深刻的结构转型。这就需要通过国际集体行动长期调动空前规模的资金。
气候变化正在影响所有国家。针对该影响(如严重的洪水、干旱和暴风雨)建立长效应对机制对各种收入水平的国家都非常重要。然而,在最易受气候相关事件影响以及能力有限,无法为气候相关事件做准备并化解相关影响的国家,这一点更加重要。如果不采取措施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气化变化可能会在未来几十年内破坏发展进度,并加剧不平等的产生。
而且,气候变化还会产生相当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随着时间的推移,气温升高对各个国家的影响(自己不确定)尚不清楚。然而,已公布的证据表明,气候变化的净损害成本可能非常高,而且正在日益增加(见,例如,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2014年)。2006年的斯特恩报告估计,气候变化的总成本至少相当于损失每年全球GDP的百分之五;如果有更多的戏剧性预言应验,该成本可能会超过全球GDP的20%(STERN,2006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思考如何对世界上不断增长的风险、脆弱性和不确定性进行长期管理。
在2015年后的时期,保护世界生态系统(如森林和海洋)将变得更加重要。至于不同收入水平的国家间对该等领域的年度资金需求,估值会有差异,但都不约而同地呈现较高态势。消除破坏可持续发展的因素,例如补贴重大污染和资源消耗活动(如:采掘业、化肥、农药、土地等),可能有助于将现有的资源进行更有效的可持续利用。但是,要维持并改善世界珍贵的生态系统需要投资更多的资源。然而,在目前的经济体制下,由于没有系统地进行补偿,往往没有这样做的动力。 12
与此同时,低收入国家正在通过传统的碳密集型工业发展追赶工业化的高收入国家。世界上大部分地区都需要对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重大变革,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并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这一点,已被大家所公认。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有人估计,到2020年,发展中国家的年度基础设施开支将增加至1.8-2.3万亿美元/年。13
然而,在过去五十年,在“行星界限”内生活的需要对激发发展思路和实践的整体融合观念提出了质疑。我们需要的是,所有国家都要采取不同的措施取得进步,即符合地球环境限制的措施(OXFAM,2012年)。
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即经济增长、环境保护和社会包容必须朝着同一方向阀值(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12年)。可持续发展必须推动人类向前发展,减少国家之间和国家内部得不平等,同时保护这个星球。这是一个普遍的议程,所有收入水平的国家都需对他们目前的发展轨迹做出重大的结构性调整。
3.4 发展援助和国际公共财政在2015年后时代的影响
世界面临的可持续发展挑战不断增加,再加上过去十年中财富和政治影响力的重大结构变化,对2015年后时代的发展援助和IPF具有重要影响。
世界财富的增加意味着更多国家将能够在未来为IPF提供越来越多的资源(事实上这种情况已经发生了)。因此,更多的资金可以用来应对重大全球性问题。这是一个好消息。然而,这也意味着2015年后时代需要作出更大的努力,使得IPF的整体架构更加连贯、更新颖、更具代表性;在目前不具代表性的体制安排下,我们不能指望中(甚至低)收入国家为IPF提供更多的资金。此外,大多数发达国家未能履行其增加发展援助并为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提供额外资源的承诺。
同时,扩大2015年后时代的环境响应规模也要求对投资重点做出重大变革,从而对长期的风险较高的支出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新技术、研究和创新提供资金将至关重要,而且需要扩大规模,从而推动所需的经济结构转型。各收入水平的国家需要对可持续基础设施进行重大投资。提高发展中国家选择、吸收、改造和使用进口知识和技术,并制定和完善传统和本土知识及技能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SAGASTI,2004年;2012年)。
国际资源需重点扶持各国过渡到更具可持续性的低碳发展模式,构建气候适应能力并资助全球公共产品。国际合作也很必要,而且人均收入与国家获取国际公共资金的资格的关联性将有所降低;相反,一个主要因素在于资源将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最大的影响力(BIRDSALL,2013年)。
同时,还有一些国家,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将需要持续的国际支持,为本国公民提供最基本的社会服务。随着其他领域支出的增加,如果要消除极端贫困,确保不减少对这些国家的发展援助将至关重要。事实上,如果世界上众多最贫穷的人集中在所谓的“脆弱国家”,根据预测,发展援助的重点将会放在脆弱不堪的国家,而非“治理合理”的国家(即目前的重点)(KHARAS和ROGERSON,2012年)。这将会为发展伙伴带来巨大的挑战。
因此,将援助的重点放在最贫困的地方的愿望与将越来越多的资源分配给全球公共产品的需要之间存在内在矛盾。这就提出了重要问题,即:用发展援助预算为这些领域提供资金(这是目前的做法)是否恰当。随着全球公共产品、与气候相关的干预措施、研究等领域的融资规模在2015年后的时代扩大,我们也要考虑“发展援助”和“ODA”是否仍然相关,以及正在进行的援助是否恰当。一些干预措施确实具有积极的发展影响,但“发展”往往不是筹资的唯一或主要目的,而且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有好处(联合国,2013年上半年)。14反过来,这意味着主导援助话语的“捐助国-受援国”形式不是很有效。我们还要考虑,使用双边或多边方法来应对这些挑战是否会更有效,以及我们已制订的提供发展援助的制度安排是否也适合履行全球公共产品。
我们面临巨大的可持续发展挑战。不过,国际层面的联合工作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在下一节中,我们将探讨传统的发展援助模式如何更贴近于2015年后的时代。
4. 为2015年买单: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公共财政
然而,所需的大多数资源并非以传统的发展援助形式出现。在2015年后的时期,越来越少的低收入、弱势、脆弱、冲突国家仍需要传统的发展援助。对于其他国家(所有收入水平)来说,干预研究、新技术、可持续的基础设施、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以及全球公共产品融资等领域将成为主要焦点,而且这种干预也需要在2015年后的时代扩大规模。公共和民间、内部和外部资源都很重要,但IPF将在推动国际社会采用一致做法应对这些挑战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在此背景下,思考 “发展援助”、“发展协助”和“ODA”是否仍然适用于2015年后的时代具有重大意义。这个词可以用来形容IPF需在2015年后的时代履行的各种职能吗?
反过来,在2015年后的时代,IPF在按照个别国家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分配资源,以及符合国际商定的可持续发展优先事项方面必须更有效、更有针对性。此外,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可靠地增加长期筹集的IPF金额?
更广泛的国家提供的更大、更复杂的资金流需要前所未有的政府间合作水平,以及更好、更合理的制度来管理这些资金流。
因此,在实践中,2015年后的可持续发展协议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促使当前的发展援助商业模式更适合不断变化的时代?
4.1“超越援助”:新时代,新观念
词语至关重要。在过去五十年中,术语“发展援助”、“发展协助”和“ODA”均被用来(很大程度上可以互换)描述发展中世界的各种干预措施。一些干预措施促进了重要的发展进步;在其他情况下,政治、商业或其他动机已越来越重要。
“ODA”一词由一组高收入国家(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成员)提出,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其定义反映了这些捐助国的利益和他们之间的妥协(HYNES和SCOTT,2013年)。例如,它允许将与气候有关的干预和其他有争议的领域列入发展援助范围。经合组织还有权决定哪些国家有资格接受发展援助。尽管有这些限制,但是,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的官方发展援助的定义已经成为评估官方资金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唯一国际基准(SEVERINO和RAY,2009年)。15与此同时,出现了用以描述发展中国家本身产生的援助式和非援助式干预措施的异类术语“南南合作”(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13年)。
现在,“发展援助”这一简单概念承受着相当大的压力。随着整个发展中世界收入的增加以及越来越多的发展援助预算被用以资助全球公共产品及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考量IPF已经执行的广泛功能是否可以描述为发展援助并列入发展援助的范围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全球公共产品和减缓气候变化的筹资,可能更多的是从“富有”转变为“贫穷”的一种共同利益投资。上述部分领域的筹资可能也需要一个长期过程。
事实上,“发展援助”或ODA是一组更广泛、更相关的理念子集: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公共财政 - 或者IPF4SD。我们按目标区分IPF和IPF4SD。前者大类包括海外支出的用于任何目的的所有公共款项,而后者仅指用于进一步实现国际商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的IPF。
虽然对于某些国家来说,传统的发展援助在2015年后的时代仍然很重要(而且因此需要得到保护和加强),但是,扩展研究、新技术、可持续的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适应和减缓等领域的跨界合作和国际公共开支也必不可少。在2015年后的时代,这些资金流需要更加突出而且有可能构成官方发展融资交易的主要部分。这种资金流可以归类为IPF4SD。在2015年后的时代,这种融资将有助于所有国家迎来新的可持续和包容性发展途径。16
从“发展援助”或ODA制度迈向IPF4SD制度的过渡提出了许多具有挑战性的问题。例如,不同区域需要多少IPF4SD(例如“传统的”发展援助、气候融资、全球公共产品或研究、新技术等),并且不同形式的IPF4SD是否应该有不同的国际目标?是否所有国家都会对IPF4SD捐款?捐款应该如何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这种方式对于现有的发展援助承诺,例如承诺拨出国民总收入的0.7%给ODA或用于气候融资有什么意义?IPF4SD应该如何跨国家分配,以及什么才是可以调整这种融资的最有效的制度安排(参见第4.3节以便进行进一步的讨论)?
同时,准确界定并衡量IPF4SD捐款也很重要。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正在就“发展援助”的定义率先与其成员进行重要讨论。该讨论可能会得出一个更广泛的衡量标准,可能从2015年开始采用“官方发展努力”一词。17但是,所有国家均参与界定衡量内容和衡量方法至关重要。这反过来又引起了应由哪个国际机构负责监测和报告各国的IPF4SD捐款的问题。
当然,这不仅仅是增加IPF4SD的可用资源量的问题,这些资金的质量也很重要。迄今为止,经合组织牵头的、关于援助有效性的倡议一直是这一领域最有价值的倡议。该倡议鼓励捐助国改变其援助做法,以增加对发展的影响。18反过来,全球促进有效发展合作伙伴关系试图吸引更多的国家参与该议程(尤其是新兴的捐助国、民间团体和私营部门)。19
然而,这些过程仍然建立在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的捐助国制定的援助有效性准则和原则基础上;一些“新兴的”捐助国认为,这些承诺并不适用于他们。因此,在2015年后的时代,所有国家参与制定IPF4SD的国际规范、标准和目标将具有重大意义。当然,我们面临的挑战将是:避免“逐底竞争”。
4.2为可持续发展动员国际公共财政
在2015年后的时代扩大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融资规模以及全球公共产品(例如,为保护森林和海洋等)融资规模非常明确。扩大其他领域,如科学、新技术和创新、农业和可持续基础设施发展的融资规模的情况也已出现。这些领域的干预也需要较长的时间跨度。
还有一些国家面临长期的发展挑战,他们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继续需要传统的发展支持方式。
长期持续扩大融资规模的需要引起了如何可靠地筹集这些资源的问题。因此,需要新的方法和新的工具。
尽管最近(和欢迎)的发展援助有所增加,但是,大部分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捐助国从未实现拨出国民总收入的0.7%用于发展援助的长期目标;2012年,该目标的差额已超过1740亿美元(或占国民总收入的0.41%)(联合国,2013年下半年)。
发展资金的创新来源,虽然目前规模比较小,但可能在2015年后的时代扩展,从而为IPF提供稳定的核心资源。21选项包括征收金融交易税和/或碳税,以及利用IMF的特别提款权(SDR)支持可持续发展。同时,一些举措也有助于解决错位激励的问题(如碳税)。
虽然存在意义重大的小规模先例,但是,关于大规模国际协调机制的政治协议迄今已被证明难以实现。22但是,对于可通过金融交易税和碳税等举措提高的收入,估计金额比较高(见表2)。
在此背景下,2015年后的可持续发展协议提供了一个时机,有助于我们重新审视有关该等看法的国际讨论。在新的2015年后协议中,政府可以承诺,例如,在自愿的基础上尝试创新的协调税收计划。政府还可以承诺对国际合作使用税收(或指定部分)方法。23反过来,分配给IPF4SD的部分可能因收入水平或其他标准而在国家之间存在差异。世界各地区(如非洲、亚洲、拉丁美洲等)也可像欧盟征收金融交易税那样,尝试采用自己的区域创新发展融资计划。
与此同时,各国政府需要思考如何让IPF4SD自愿承诺在2015年后的时代变得更稳定并可预测。制订国际目标是长期可靠调动IPF所需资源的最有效方法吗?(区别)目标是否适用于所有收入水平的国家?从同侪审查机制中总结了什么经验教训,例如OECD每年监督其成员援助水平的方法?除定期的同侪审查程序外,是否存在道德劝说替代品?2015年后将是尽量对这些问题进行国际讨论的重要机会,而且政府可以委托独立研究对其中的一些问题进行研究。
当然,随着这些问题的辩论,高收入国家符合其历史和长期发展援助目标至关重要。这不仅可为一系列关键领域的投资筹集急需的资源,而且可为2015年后的可持续发展协议传递出强有力的承诺信息。
4.3 在2015年后的时代改善国际公共财政体系结构
IPF4SD必须将目标锁定在2015年后的时代,而且调整这些资金的结构应变得更加高效、更具有代表性。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关于如何分配发展援助的决定受多个政治、商业和道德因素的影响。在实践中,这意味着发展援助有时无法到达最需要援助的国家和/或人口。大多数捐助国仍然倾向于使用双边而非多边援助渠道,部分原因在于双边渠道便于他们更好地控制如何使用资金以及将资金用在何处。然而,随着参与国际发展的行动者的数量逐渐增加,发展援助架构变得更加混乱、更加复杂。
人均收入也影响援助分配决定。假设人均水平收入较高(处于发展机构确定的阈值),国家就能调动更多的内部和外部发展资源。这一假设假定这些资源是官方发展援助的替代品(或近乎完美的替代品)。
这些方法是否适于解决2015年后时代最重要的可持续发展挑战?世界已为调整发展援助作出的制度安排是否也适于提供其他形式的IPF,如气候变化适应和减缓、全球公共产品或研究和新技术筹资?可能的选择有哪些?
4.3.1 从笼统到细分
人均收入影响如何分配发展援助以及将发展援助分配到何处的决策,特别是多边发展机构的发展援助。然而,尽管人均收入水平类似,但数据表明,国家为可持续发展调动内部和外部资源的能力可能存在差异(见图6)。
例如,亚美尼亚、佛得角和萨尔瓦多等小国家的人均收入水平与较大的印尼相当(2012年在3350美元至3700美元之间 - 世界银行,2013年上半年),但是,小国家却在努力吸引并利用民间外部资源。
收入水平类似的国家也面临各种各样的可持续发展挑战和/或特定的问题;例如,马尔代夫(2012年的人均收入为6567美元)面临的挑战,不可能与伊拉克(人均收入水平相当,2012年为6455美元)面临的挑战相差太多。
而且,虽然考虑人均收入在分配“传统”的发展援助时作用明显,但是,该工具却不太适用于确定获得其他IPF形式的资格;后者具有不同的基本原理和项目分配逻辑。
可能的选择有哪些?一种选择是:工具国家调动内部和外部资源的能力,选择IPF4SD的融资工具和分配。可针对各国的具体情况,将优惠和非优惠性资源进行组合(SAGASTI等人,2005年;2013年)。24
除人均收入外,这种方法还可将内部资源调动能力的指标(即国内储蓄、税收、财政赤字、银行资信和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与获得外部资源(FDI、IPF流入、国际储备和出口)的指标相结合,达到一个指数,人为各国的具体发展融资要求提供更全面的信息。这意味着融资决策是按个案作出的,而且事实上,没有哪个国家被视为有资格获得IPF4SD;不同的国家需要IPF4SD并将其用于不同的目的。
其他标准也高于并超出了财务指标。这些包括气候变化脆弱性和其他经济脆弱性,例如《UNEP的环境脆弱性指数》(EVI)中所载的脆弱性。25分配决定还可能考虑社会指标,如《联合国发展计划署(UNDP)人类发展指数(HDI)》或联合国的《人力资产指数(HAI)》中所述的指标。26
2015年后的协议需对修改当前的笼统做法达成共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用更具针对性的IPF4SD分配标准予以取代。政府可以委托独立的专家机构制定国际水平的讨论方案。
4.3.2 朝新的多边机主义发展
目前的国际发展架构包括任务和业务相互重叠和重复的无数个机构和组织。该架构复杂、难以操控,而且可以被描述为国际合作和发展的“非系统”(BEZANSON和SAGASTI,2005年)。一些调整IPF的最重要的机构 - 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足以代表发展中国家。
“框架”问题。如果很有可能制定新的可持续发展协议,需对调整IPF的体系结构做出重大变革,使其更加连贯、高效,更具代表性。
涉及到提供发展援助时,双边渠道仍是诸多国家的首选。但是,当涉及到为其他领域,如气候变化适应和减缓、研究和新技术以及全球公共产品提供资金时,尚不清楚该工具是否为最佳选择;国际协调与合作有可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实际上,这意味着大规模集中支出安排将在2015年后的时代发挥更大的作用。气候变化适应和减缓、科学、研究和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营养和全球公共产品等领域的大型国际基金也会在支持结构转型,推动世界朝着更加公正、可持续发展方向前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汇集的资金可实现经济体的规模化发展,有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效率、增加知识和专业知识,并推动各种融资工具的使用和发放。这种机制也有利于利用私营部门的资金,并确保IPF支持共同的国际目标。
然而,强化全球行动需要新的全球性倡议或新的全球纵向基金。相反,它要求整合并持续改善大规模的多边行动,同时要求各国承诺通过这些机制增加资源(可能会规定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的具体目标)。各国需自愿尝试新的配置并借鉴这些经验。绿色气候基金一直存在的资源和结构问题表明了该做法的艰难程度;另一方面,也存在值得学习的重新典型(比其他人做得更好),例如全球疫苗和免疫(GAVI)联盟以及适应基金。 27
治理将是该等多边资金发挥有效(和合法)作用的关键。治理安排需具有代表性和包容性,并配备充足的资源。此外,还需要制定相应的国际规范和标准,如基于国家可持续发展优先事项的结盟、地方自主权、透明度和资金使用问责制。
拟议做法还要求从国际和区域层面对任务、治理结构以及现有多边机构和行动的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布雷顿森林机构。
首先,2015年后的过程预示着构建发展融资机构的机会,该等机构应代表所有地区、拥有充足的资源,并提供支持国际商定目标的高品质资金。
5. 结论
关于2015年后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国际合作已表明,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均对构建面向未来的共同愿景兴趣盎然。随着人们对融资安排和可能性进行讨论,由于在国际发展史上的重要作用,发展援助自热而然地被置于聚光灯下。
但是,现在,我们已经不可能再用几年前的方式来讨论援助问题了。经济财富和政治权力的全球变化,以及国际社会新挑战的来临,特别是在环境领域,意味着“我们”和“他们”的世界开始变得明确,而传统的“捐助国-受援国”关系也变得不那么和谐。
在本讨论稿中,我们提出了我们认为需要长期建立可持续发展国际公共财政(IPF4SD),以应对当前和未来的全球可持续发展挑战的情况。但方式较之前有所不同。
IPF4SD 基于“发展援助”时代的经验教训(积极和消极),并保留了很多持续发展活动的概念,它强调支持共同利益的公共投资。这样的重新命名需要考虑管理大量资金所需的有效的和负责任的治理制度 – 我们已在本文中列出了部分想法,但仍有许多工作要做。
本文概述了国际合作中接下来可能采取的措施。我们的目的仅是为了抛砖引玉。虽然本文着手于一些“大局”问题,但仍需进行更多的研究,以便提出实际可行的想法。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部分领域包括:
• 应采用什么标准进行适当的IPF4SD捐款?是否所有国家都应该捐款?我们如何才能确保各国遵守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 目前已存在为IPF筹集资源的各种系统。其中包括自愿捐款、自愿目标(例如ODA/GNI的0.7%)和正式捐款(如联合国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部分)系统。为了监测各国遵守定量和定性自愿性目标的情况,研究人员还设计了各种机制。不同的做法有哪些优点和缺点,以及他们能给未来提供什么样的经验教训?
• 是否存在为具体问题和/或特定国家提供资金的目标?目前,已经存在筹集特定金额的发展援助和气候融资的目标。千年发展目标还为资源确定了具体方向。另外,在特定情况下,也存在为某些国家(如最不发达国家)分配一定量资源的目标。在我们期待制定一个有效的IPF4SD制度的同时,这些经验能让我们学到什么?
• 我们很明确要长期激励对IPF4SD制度作出改变,但改变的短期障碍和制约因素是什么?
• 在实践中,我们提出的改变对今天的双边发展援助机构意味着什么呢?他们意味着多边机构和组织吗?
我们欢迎所有利益相关方就本文提出的任何建议提出建设性的反馈意见,并希望本文的观点能激励其他人对其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一个更有效的IPF制度将有助于结构转型,从而将世界引到更公正、更持续的发展道路上来。进展无法取得一致,而且反复试验和错误也会是这一进程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然而,到2030年给出下一组国际目标之时,国际社会应该已为稳定、有效和长期地筹集IPF4SD资金和调整IPF4SD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如果不这样做,我们最终将付出迄今为止最昂贵的代价。
为何要特别关注儿童的发展问题?
Amartya Sen
弗朗西斯·培根说:“孩子们之所以害怕进入黑夜之中,主要是因为他们听了许多在黑夜中发生的恐怖故事。”然而,并不需要那些捏造的或者想象中的故事让世界上的孩子们产生深深的恐惧。恐惧并不仅仅出现在黑暗的夜晚,还出现在阳光普照的白天。事实上,有太多的因素引发忧虑——比如,这些孩子们的一天可能伴随着饥饿开始,以及没有一个友好的学校可以上学,还有即便在病痛中也得不到足够的医疗与照料,这些悲惨的事实常常萦绕在他们动荡的童年之中,尤其是他们的未来也没有什么值得期待。孩子们的生存状态才是这个世界上的许多地方真正的贫穷。
经济发展是正在改变这一全球范围内的可怕的景象吗?在某些意义上,答案是肯定的。大量人口已经越过了贫困线而使他们的家庭不再被定义为所谓的“低收入”群体。在这一方面,中国的贡献极大,巴西、印度尼西亚、印度等国家也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在世界的许多地方,尤其是中国,贫困线以下人口占比大幅下降,但在亚洲的其他国家、拉丁美洲和非洲各地,“收入贫困”现象仍然没有太大的改观。
毫无疑问,家庭收入的增长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儿童贫困。由于这个及其他原因,对经济增长——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视极为强烈。那么问题是,单纯收入增长能否解决世界上很多地方大量存在的忽略儿童问题?如果不能,我们要问为何不能。
实证研究显示,即使当消除收入贫困取得全面进展时,这种成果既不能稳定地转化为给予儿童的充足营养,也不能转化为消除其他形式的儿童被剥夺现象。我们要弄明白这是为什么。我认为儿童贫困是发展经济学中的一个中心议题(尽管这一议题经常被主流的发展文献所忽视),并且我将要简洁地叙述消除儿童被剥夺现象中涉及到的几个关键问题对于人类发展的重大作用。
所以,隐藏在家庭收入上升与儿童发展迟滞这一不和谐现象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以及为何仅仅依靠家庭收入增长不足以解决儿童被剥夺问题?与此相关,我们需要知道,在收入增长之外,还有什么可以帮助减少儿童被剥夺现象。
这可能是一个新的研究课题。但是即使基于我们现在所知来思考这一在人类发展领域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我认为有五个因素是值得注意的。
减少收入贫困方面的成功与消除儿童被剥夺之间存在着缺口,产生此问题的一个原因就是家庭对于钱财的竞争性需求、以及有时这些需求被感知的急迫性。从长期来看,满足儿童对于营养的需求也许比其他需要钱财的事情更重要,在座的詹姆斯·赫克曼(James Heckman)教授的研究就表明:短期影响之外,儿童被剥夺将造成严重的长期后果。那些把钱财和优先处置地位从消除儿童被剥夺现象拿走、而用于其他的竞争性需要有时也许有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在很多情况下,短期紧急需求与长期重要性之间的冲突使得很多家庭常常倾向于优先解决前者。
还有一个显而易见却难以解决的参与家庭竞争预算的项目就是所谓的“成人商品”,比如烟和酒。事实上,儿童需求与成人需求之间的确有严重的冲突,这其中以香烟最为典型。在中国和印度等众多国家,抽烟是病弱体质的主要原因。抽烟以多种渠道极大地增加了中国和印度的死亡率,这两个国家不久就会更有力地解决这一问题。然而,所能直接观察到的作用是易于研究的,但是在香烟等“成人商品”的过度开支对于儿童健康成长所需所造成的破坏性影响则是学术界至今为止还没有足够重视的,更没有进行系统性的研究。不过,许多初步的实证研究表明,在诸如中国和印度的国家里,抽烟的流行和增长会成为阻碍社会前进的主要反向推力。
第二个问题就是许多人认知缺乏,诸如关于健康和营养、儿童时代被剥夺对人类生命的长远影响等方面的知识。由詹姆斯·赫克曼发起和推动的健康研究以及与此相关的执行力研究已经得到很多重要且被学术界认同的研究成果。在现在,我们还不能指望这种相当复杂的关联能够被纳入世界各地的家庭决策中,尤其对于那些在社会上的不同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家庭来说,比如父母往往缺乏足够的教育,也很少接触到这方面的现代文献,或者因为外出务工而使他们的孩子都无人照顾。将这些复杂的知识传播给普通人显然障碍重重。的确,世界上现存的知识比许多普通家庭日常决策中使用的知识多得多;对于在教育、经济和其他方面上处于弱势地位的家庭来说,这个问题就变得更为尖锐。所以,对学校教育在覆盖面和质量上的忽视使得现有的知识得不到应用,这使得仅仅依靠提升家庭收入来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变得更加困难。
第三个问题则是由市场经济的天性所致。教育与医疗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类为“公共品”,即人们在一起消费这些服务或物品。针对这一类服务或物品,保罗·萨缪尔森在将近七十年前就对其进行了研究并表明,如果仅借助市场机制,这一类服务或物品的供给总是不足的。总的来说,营养品和儿童的综合发展具有社会生活各方面交织在一起的特点,这使得单纯的市场购买逻辑不足以有效利用家庭资源,除非有公共干预介入这个过程。许多国家,尤其是中国,在这一方面树立了值得效仿的典型。而印度,这些年来尽管在经济增长速度上十分接近中国,但在将新创造的财富分配于医疗与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这一方面则大为落后。在我即将出版的与让·德雷兹合著的《一个不确定的光荣:印度与它的矛盾》一书中,我们将阐述这种忽视所引发的后果的严重性。
第四个原因则是性别不平等。如果说中国在儿童发展、教育、医疗等其他领域大幅度领先印度的原因是其增长速度更快,将其新增财富投入公共服务领域的力度更大的话,那么孟加拉在许多方面超越印度的原因则是其极大地改善了孟加拉妇女的社会地位。可以说,女权主义在孟加拉经济与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是随处可见的,无论是工作还是教育方面。事实上,孟加拉国是现今世界上唯一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女孩数量多于男孩的国家。
倾向于女性的权力平衡对于儿童生活质量的提高作用需要更细致的研究。在过去二十年里,孟加拉国在这一方面的进展迅速,尽管印度的GNP或GDP增长速度要比孟加拉快得多。1990年时印度的人均收入要比孟加拉国高出50%,而如今印度的人均收入更是后者的两倍之多。然而在另一方面,标准社会发展指标却呈反向关系,印度已被社会迅速进步的孟加拉国甩在身后。例如,在1990年,孟加拉国的儿童死亡率比印度高出24%,而如今则是低于印度24%。可见性别平等对于儿童发展的关键作用。
第五个问题是困扰包括中国与印度在内的所有发展中国家的问题。当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人口占比迅速降低的时候,对仍然停留在贫困线以下的家庭更需要着重注意,即使反贫困的战役已经被宣称在总体上取得了胜利。的确,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尤其需要对在反贫困战争中取得总体胜利情况下依然处于收入贫困的人口的被剥夺问题给予足够的关注。贫困人口数量的逐渐减少也许会产生可以自我欺骗的胜利幻觉,这会不利于那些被甩在后面的家庭和儿童得到应有的关注。这样一来,消除贫困的成功仅仅是基于平均标准的测量,而许多人却没有足够的运气分享这一平均意义上的胜利。
因此,即便是在收入水平跳跃式增长、收入贫困迅速下降的情况下,依然需要对儿童的被剥夺问题给予特殊的关注。与印度相比,中国的儿童被剥夺问题不那么严重和普遍,而这两个国家所面对的问题的相似性表明,处理特殊的儿童被剥夺问题的政策工具具有较强的相互借鉴意义。
虽然,中国在减少人类与儿童被剥夺方面的大量成功经验值得其他国家学习,不过其他国家在政策方面的探索和成果也同样值得关注和借鉴。当我2009年访问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的时候,我提出中国也可以从其他国家的成功或失败的政策中汲取经验,比如印度在学校午餐方面就探索出的不少成果,特别是由泰米尔纳德邦推展开来的政策措施:(1)使用学校午餐这一能够增强孩子们的营养并促进学校教育的重要工具;(2)借鉴印度给予学龄前儿童营养支持和教育培养的“儿童全面发展”政策。
我非常兴奋地得知,仅仅三年过后,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卢迈先生地带领下,对于学校午餐和学前干预措施的实验性尝试已经在中国变成了全国性的行动。尽管总体来说,中国在儿童发展方面已经相当成功,但这样的外部干预依然是十分关键的。因为在经济与社会的不均衡进步中可能还存在一些容易被忽视的问题(这一方面,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已经做了许多开创性和深入的研究)。我们将关注中国这个社会进步的国家对这些新发展战略的追求。我们也将持续地观注印度各邦在学校午餐项目方面的不同程度的成功(如泰米尔纳德邦、喜马偕尔邦、喀拉拉邦、马哈拉施特拉邦等相较于滞后的北方省、中央省所取得的成功)。同样,我们还会对印度不同地区儿童综合发展中的学前干预措施的效率进行对比。
言而总之,儿童营养问题绝不是仅仅依靠收入方面的显著进步就能解决的——收入增加有助于解决这个问题,但绝非充分条件----只有实施系统性的公共干预与促进社会公平(尤其是性别平等),才能解决这一问题。对于儿童发展这一至关重要的领域而言,不同国家之间可以通过观察对方的情况达到相互学习的目的,并思考如何取得更大的进步。在这一方面,我们所知甚少,最为关键的是,可做的却极多。
资料来源: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教授于2012年10月18日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主办的第三届减贫与儿童发展研讨会上的主旨演讲。
(翻译:唐琦;校正:夏庆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