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研究

    从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实践来看,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一直都是政府工作的重心。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政府依靠公共财政资源和行政系统组织,同时借助社会力量,依托扶贫济困开展的减贫活动,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我国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困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社会事业蓬勃发展,为世界减贫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3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加广泛、更为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在全国范围内整合配置扶贫开发资源,形成扶贫开发合力”。企业作为市场扶贫的载体,其参与扶贫开发可以有效地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企业扶贫是新阶段扶贫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因此,在扶贫新阶段,探讨企业参与扶贫的含义、意义、经验、问题、方向等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含义、意义和模式
    (一) 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含义
    一般而言,企业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如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是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经济的方式和手段推动企业与贫困群体互惠互利而开展的扶贫活动。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注重的是长期规划、长远效应,实行的是产业、生产、资金、技术、人才等全方位的对接,是企业与贫困群体之间平等地利用彼此资源进行协作与互动,是通过转变人的观念、提高人的主动性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的,其具有“造血”功能。这个扶贫过程可以通过市场运作机制有效地进行扶贫,推动贫困群体融入市场运作,提高其自主脱贫的能力,实现长期、稳固脱贫。
    参与扶贫开发的企业,包括来自贫困地区外部的、对扶贫开发事业长期予以支持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也包括贫困地区当地成长起来的企业。自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来,一批企业为贫困地区捐资捐物,援建道路、学校、卫生所,体现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热情;同时,企业与贫困地区也结成了合作互利的关系,一些企业在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建立产品基地、生产基地,拓展了企业的发展空间。从农村内生发展过程来看,改革之初,一些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农民脱贫致富提供了就业机会,给农民带来了宝贵的非农收入。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间,贫困地区也培育出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这些企业在依托贫困地区的特色资源获得较好市场回报的同时,带动了贫困人口持续增收。
    (二) 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意义
    企业进入贫困地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可以改变贫困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贫困地区人民思想观念的现代化。企业参与扶贫开发一方面体现了企业扶贫济困的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市场经济之下,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所蕴含的巨大前景。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有利于加快贫困地区的现代化进程,促进贫困地区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扶贫效应的持续、长久。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对新阶段扶贫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丰富了扶贫开发的载体和形式,创新了扶贫开发的体制和机制。党的十八大指出,新时期的扶贫目标是扶贫对象大幅减少。要实现该目标,就必须全面落实“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方针,统筹工农和城乡的发展,逐步建立政府扶贫、市场扶贫、社会扶贫三维联动的大扶贫开发格局。而企业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主体,是扶贫开发的重要力量。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必将带动和形成多元化的扶贫投资主体,这对动员全社会力量和资源参与扶贫、形成扶贫攻坚的社会群体力量,从而缓解政府在扶贫攻坚方面的压力、确保扶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同时,营利性是企业特征之一,对目标利润的追求决定了企业在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过程中可以形成扶贫的“造血”机能。企业参与扶贫开发使得市场开发能力最强的主体得以进入资源开发潜力最大的地区,实现发展能力最强的组织与发展需求最为迫切的群体间的有效对接,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能够促进由传统的政府包办“输血式”扶贫模式向开发“造血式”扶贫模式转变,这无疑对新的扶贫机制的形成和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具有重大意义。
    第二,增添了贫困地区的持续发展动力。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有利于打破贫困地区的封闭状态,这不仅能够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企业自身的发展,而且有利于统一市场的早日形成。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是通过与贫困地区优势互补来实现的,即企业以其人才、技术、资金、设备、管理、市场、信息等优势作为投资要素,与贫困地区求得取长补短、优势互补。这样,企业输入贫困地区的各投资要素与贫困地区的自然资源、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源、政府优惠政策等要素相结合,必然会对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产生影响:不仅能促进贫困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有利于贫困地区群众商品观念的形成。与此同时,企业以贫困地区的各种资源为依托,附着于“土地、资源、产品、市场”之上,不仅能够长期确保自身求得更大的发展,而且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这种模式是企业求得自我发展的有效之路,也是开展扶贫开发的有效之路。与政府投资项目和一般性的扶贫项目不同,企业投资项目对贫困地区资源开发、产业培育、结构调整产生的影响更直接,增收效果更持久。
    第三,转换了贫困地区的发展观念。企业参与扶贫开发不仅可以给贫困地区带来资金、技术等先进生产力的要素,而且可以使贫困群体直接接受市场经济理念的熏陶和先进管理知识的培训,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和封闭状态,切实转换发展观念,提高发展能力。企业参与扶贫开发不是一种政府行为,企业对资金的投向、项目的选择及产品市场定位主要遵循价值规律。因此,贫困地区要想求得与企业的合作,就必须依靠自身优势并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投资环境的硬件及配套软件的改善上下功夫。这就要求贫困地区的贫困群体要改变“等、靠、要”的旧观念,树立市场经济观念,否则就会丧失机遇。
    此外,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将会针对贫困地区的具体特点建立扶贫开发项目,帮助贫困地区开发资源、培育产业,通过规模化生产、现代化管理、精细化分工、产业化经营,建立产业集群,催生贫困地区形成新经济组织。同时,企业还将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活动或直接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使贫困群体接受市场经济观念、获得现代管理知识和劳动技能,有利于贫困群体开阔视野、摆脱愚昧封闭的思想观念、提高自身发展的能力。
    第四,激发了贫困地区的市场活力和持续动力。贫困地区的发展离不开市场机制的作用。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可以为贫困地区营造商品生产的市场经济氛围,从根本上激发贫困地区的发展活力。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既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效益性,也能形成较好的规模经济效益。企业使用信贷资金严格遵循承贷承还的原则。如果将扶贫资金贷给企业并作专项使用,既可保证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也可大大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大大增强脱贫致富的“造血”功能。同时,企业作为扶贫开发中新兴的经营主体,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扶贫开发模式,带动大批贫困群体发展相关产业、尽快摆脱贫困,使贫困群体获得土地增值收益和就地就业收入,从而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扶贫效益。
    (三) 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模式
    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历史悠久。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指出,鼓励外地到贫困地区兴办开发性企业(林场、畜牧场、电站、采矿、工厂等),五年内免交所得税,《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中发〔1984〕19号)。这是我国首倡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此后,各级政府出台各种政策鼓励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并在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方面给予企业优惠。政策的出台推动了企业在扶贫领域的活动。企业参与扶贫开发通常包括发展产业、提供就业机会、建设公共设施、支持社区发展、促进能力建设等基本领域。其中,产业化扶贫是根本道路。概括来看,企业参与扶贫开发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1. 公益慈善模式
    中华民族素有守望相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在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新传统的道德谱系中,企业不仅仅是盈利的经济主体,也对企业的成员、企业所在的社区,以及整个社会承担着道德责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向好,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对贫困地区的扶持中来。
    公益慈善模式是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初级形式。企业主要通过捐赠财物等方式实现扶贫目标。例如,我们在贫困地区看到的由企业援建的学校、文化广场、体育设施等。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去,企业通过慈善捐助扶持贫困地区的行动相对分散,缺乏整体性的规划和科学的安排与调度。而在现代,慈善捐助越来越注重行动的科学性,而且企业通过慈善捐助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形式和内容也在不断丰富。《2012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指出,2012年来自各类企业的捐赠474.38亿元,贡献约占捐赠总额的58.04%。其中,民营企业捐赠275.06亿元,占企业捐赠总额的57.98%。彭建梅、刘佑平:《2012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中国社会出版社,2013年。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公益事业发展和扶贫捐赠的主要力量之一。
    企业捐赠的资源通过三种方式帮扶贫困对象:一是直接捐赠给贫困对象;二是将扶贫开发资源捐赠给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三是企业成立基金会,在捐赠和扶贫的同时,募集扶贫资金,致力于扶贫开发。在公益慈善模式下,企业在选择扶贫对象时有较大的自主性,扶贫对象对企业的发展几乎没有直接影响,企业与扶贫对象之间属于一种单向支援的关系。这种扶贫模式可以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建立起与政府的良好关系,可以解决贫困群体面临的基本生存问题,可以缓解政府扶贫开发的压力,是政府扶贫开发资源的重要补充。
    2. 产业带动模式
    贫困地区的贫困问题成因较为复杂,扶贫开发工作需要持续的综合性努力。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贫困地区多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生态优势和人文优势,企业通过资本下乡、技术下乡、管理下乡,不仅能够帮助贫困地区的农民脱贫致富,也能为自身的发展创造新的空间。
    产业带动模式是指企业利用先进的技术与管理手段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使农民从产业链中分享到更多的市场利润,从而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种扶贫开发模式。产业带动模式体现了明显的市场经济特征,主要是用企业资金推动农业产业扶贫,引导企业资本进入农村,把企业的资金优势、管理优势、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和贫困地区的土地优势、劳动力优势及特色资源优势结合起来,以市场化的理念、工业化的模式、项目化的运作来推动贫困地区的发展,从而探索出带动广大农民致富的新机制、新途径。在这种模式中,企业与农民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它们之间是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企业参与农村产业开发既可有效推动农村减贫,又可得到自身的投资利润。在产业发展的带动下,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农村的面貌也发生了变化。与公益慈善模式相比,产业带动模式的成效是可持续的,因为农民在产业开拓的过程中提升了个人发展的能力。
    具体来看,产业带动扶贫开发有两种具体方式。第一,带动贫困农户发展产业,实现增收脱贫。企业入驻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改变了贫困地区传统的产业结构和发展模式,推动了农业的组织化、市场化和现代化,从而提高了贫困农户的市场竞争意识、竞争能力和增收能力。企业通常以“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等形式发展产业,农户是企业市场链条中的重要一环。企业通过支援贫困农户发展产业、回收产品等多种方式促进贫困户实现增收。第二,促进贫困农户实现非农收入的增加。企业在贫困地区发展产业需要具备两个非常重要的生产要素,即土地和劳动力。企业获取土地和劳动力两个生产要素的同时推动了贫困农户非农收入的增加。企业的土地主要通过流转从农户手中取得。此外,土地流转后农村劳动力得到释放,可以自由转移,许多农户通过在非农领域打工或者直接为当地的龙头企业打工获得工资性收入,大幅提高了收入水平。
    3. 村企共建模式
    村企共建模式是指企业发掘、利用农村经济资源与农村社会文化资源,开展促进农户增收、提供公共服务与开展能力建设等多维度扶贫工作的模式。这种模式在中国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对怀有乡土情结的企业家有着特别大的吸引力。从2007年开始,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务院扶贫办)与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全国工商联)在湖北、河南、云南、贵州、宁夏等8个省区开展“村企共建扶贫”试点,主要是引导民营企业与贫困村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双向互动、共同发展”的原则,找准利益结合点,探索村企共建的具体模式。
    村企共建主要包括四种方式。第一,发展特色产业:通过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投入,结合“一村一品”“一乡一业”项目,开发特色资源,发展优势产业。第二,增强发展能力:加强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组织劳务输出,吸纳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开展实用技术、生产技能、经营管理等培训,提高农民自我发展和自我脱贫能力。第三,参与民生工程:结合实施民生工程,帮助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社会事业,改善贫困群体的生产生活条件。第四,开展扶贫济困:动员企业干部职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帮助因灾、因病、因教育支出造成生活困难的贫困户。《关于实施“千企帮千村”扶贫工程的意见》(鄂政扶发〔2012〕53号)。
    以上三种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模式中,公益慈善模式是最初级的模式,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产业带动模式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目标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企业与贫困群体的共赢;村企共建模式强调政府和市场的共同作用,企业不仅追求经济效益,而且也追求社会效益。村企共建模式是一种复合式的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模式,属于较高水平的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模式。
    二、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主要做法和典型案例
    (一) 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主要做法
    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经济主体,也是创造物质财富、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作为现代经济组织形式的企业在数量、类型、核心竞争力等方面不断发展,与改革开放之初相比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截至2014年3月底,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6177.94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2.1%。《新增企业数量缘何井喷:简政放权降门槛》,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cppcc/201509/17/content_36609759.htm,2015年9月17日。2014年世界500强企业中,中国有100家企业上榜,在数量上超过日本、法国、英国、德国。企业在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4世界500强企业分析》,中国金融信息网,http://world.xinhua08.com/a/20140728/1362298.shtml,2014年7月28日。近些年来,许多企业在以不同形式进入扶贫开发领域并取得可喜成效,而各地在动员和组织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方面也有许多新的探索。
    1. 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
    2014年12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指出:“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发挥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优势,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等多种形式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培训技能、吸纳就业、捐资助贫,参与扶贫开发,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国家在政策层面倡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推动并形成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的新高潮;鼓励民营企业发挥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优势,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等多种形式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发挥带动贫困地区发展的积极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实用技术、生产技能、经营管理等技能培训,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基地带动、订单合同收购等模式形成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进一步指出:“按照国家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就业增收的相关支持政策。降低扶贫社会组织注册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给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可见,国家一直致力于探索、完善政府扶贫与企业扶贫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协同推动机制,不断拓展着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空间。
    2. 深化定点扶贫工作
    定点扶贫是由一家国有企业对口帮扶一个或几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为当地引进项目、派人员挂职、搞技术培训、帮助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信息支持等扶贫工作的扶贫开发活动。从1986年开始至今,定点扶贫工作已历时29年。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方面大力支持和定点扶贫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中央、国家机关等单位立足本行业、本部门实际,积极发挥各自优势,为各定点扶贫地区做实事、办好事。据统计,2013年,中央、国家机关及企事业等单位共向定点扶贫地区选派挂职扶贫干部451名,比上年增长26.3%。中央、国家机关及企事业等单位直接投入帮扶资金(含物资折款)20.82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其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14.8亿元,占70.8%;用于产业开发1.93亿元,占9.3%;用于科教文卫事业2.35亿元,占11.3%。中央、国家机关及企事业等单位派员赴定点扶贫地区考察调研6162人次,帮助引进各类资金53.85亿元,培训各类人员11.6万人次,组织劳务输出7万人次,资助贫困学生6.45万人次。《中国扶贫开发年鉴》编委会:《中国扶贫开发年鉴2014》,团结出版社,2014年。
    中央企业对定点扶贫的投入持续加大,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工作方式和内容更加丰富,有力地推动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了贫困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了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作为中央企业定点扶贫工作的牵头组织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精心组织,于2012年动员了全部116家中央企业参与定点扶贫,帮扶了23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帮扶县数比2011年增加了50个,实现了定点扶贫对全国592个重点县全覆盖的目标,开创了中央企业全行业参与定点扶贫的新局面。郑文凯:《在中央企业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6日。
    在中央企业定点扶贫的示范带动下,2013年,全国有扶贫任务的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在各自辖区内开展了定点扶贫工作。参加省、市、县(兵团、师、团)三级层面定点扶贫工作的单位达到15.4万个,帮扶贫困村15万个;全年共向定点扶贫地区选派持职蹲点干部18.8万名,派员实地考察调研94.2万人次,直接投入帮扶资金(含物资折款)313.4亿元,比上年增长62.7%,帮助引进各类资金641.6亿元,培训各类人员879.9万人次,组织劳务输出558.3万人次,资助贫困学生74.4万人次。《中国扶贫开发年鉴》编委会:《中国扶贫开发年鉴2014》,团结出版社,2014年。
    3. 试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模式
    试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模式是指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与贫困村开展“村企共建”活动,通过产业带村、项目兴村、招工帮村、资金扶村等不同形式,带强一批产业,带动一批项目,带活一批市场,带建一批基础设施的一种村企共建模式。从2007年开始,国务院扶贫办与全国工商联在湖北、河南、云南、贵州、宁夏等8个省区开展“村企共建扶贫”试点,主要是引导民营企业与贫困村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双向互动、共同发展”的原则,找准利益结合点,探索村企共建的具体模式。
    (二) 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典型案例
    1. 陕西省府谷县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谭果林、王小林:《透视“府谷现象”——对陕西省府谷县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思考》,《创新科技》,2009年第6期。
    1) 府谷县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主要做法
    府谷县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四种。
    第一,构建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平台,发挥企业社会责任。府谷县委、县政府、扶贫办等政府机构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家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交流,让企业家了解当地民众的穷困状况,唤醒企业家的社会责任。这一行动使企业家有了投资农村、投资农业、与贫困农户共同发展的“想法”。
    第二,实施“双百”工程,使企业家的“想法”变为“行动”。2007年,府谷县针对当地贫困状况,实施了100机关单位帮100村、100工矿企业带100村的“双百”工程。“双百”工程的实施,为民营企业家与扶贫开发搭起了桥梁。不少企业家本身就在当地农村长大,发家致富之后,具有帮扶村庄建设与发展的强烈责任感,但在没有政府的组织下,对项目的选择、帮扶的方式都不了解,因而只有想法却变不成实际行动。“双百”工程让民营企业家的想法变成了扶贫开发的实际行动,如武家乡高庄则村设施农业工程。
    高庄则村是府谷县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的重点村,也是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陕西兴茂集团公司)董事长高乃则的家乡。高庄则村既是扶贫开发重点村,又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区和县新农村建设示范点,集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和新农村建设为一体。府谷县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扶贫、农业开发、新农村建设三方面的要求,与民营企业陕西兴茂集团共同实施了设施农业工程。该项目涉及高庄则村等3个村290户1058人,总投资1亿多元,其中陕西兴茂集团公司投资近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8000万元。高庄则项目区由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民营个体投入和农户入股三部分组成。该项目采取统一规划、分别实施的原则,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施,高乃则个人投资的项目则由企业组织实施,农民群众则以土地入股。农民作为农业产业工人,在享受股份分红的同时还在农场打工挣钱。企业免费为农民提供生活和公共设施。该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公益居住区、蔬菜生产区、养殖加工区、产粮区和生态区等五个功能区。农业工程的实施显著提高了该村农业科技水平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科技扶贫的典型代表。
    第三,盘活企业家与村民资源,构建互惠共赢机制。在实施“双百”工程和“村企结队”时,政府部门广泛征求企业和乡村的意见,尊重企业家意见,力争做到把企业安排在企业所在地村、企业主家乡村、企业主愿意帮扶的村和能给企业和农民带来互利双赢的村。例如:府谷县保榆煤焦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彪计划为家乡新民镇芦草畔村投资7000万元进行扶贫开发,目前已完成投资3250万元;陕西昊天集团煤电冶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爱田投资1900万元帮扶田家寨乡水口村扶贫开发建设新农村,目前已完成投资1650万元。在府谷县委、县政府的积极努力下,截至2007年年底,全县20个乡镇累计达成意向帮扶资金2.1亿元,其中到位资金1.44亿元。2007年度,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3个,1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有20个,50万元~100万元的有30个,50万元以下的有98个;累计实施项目158个,涉及农业产业、农村基础设施、行政办公场所建设等各方面。
    第四,强化制度保障,拓宽融资渠道。为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地运行,政府制定了帮扶资金协议制度、帮扶资金管理制度、项目选择设计制度、项目招标议标制度、帮扶资金监管制度、企业筹资审批制度等六项制度。在民营企业帮扶的同时,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各级财政的投入并整合资源,形成了扶贫开发的社会合力。公共财政扶贫的投入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
    2) 府谷县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绩效
    府谷县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
    第一,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培植了主导产业,为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府谷县民营企业回家乡投资,改善了村级道路、饮水等基础设施,与扶贫开发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部门以及村委会和村民共同制订开发方案,选择主导产业,特别是兴建农业设施,依靠科技力量显著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力,明显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为开展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尝试。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惠及20多个乡(镇)、165个行政村、15 290户、64 220人,其中贫困户8716户、35 687人;新修人饮工程62处、新修通村公路398千米、完成农村电网改造项目9个、建设“村村通”广电机站6处、新修基本农田1870亩、治理小流域11 000亩、新上特色农产品产业化项目6个、发展种养加产业化项目23个,使农民人均纯收入净增了455元,极大地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二,化解了农村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府谷县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加强了企业家与穷人之间的交流,促进了企业资本和技术进入农村产业与社会,促进了农村发展,化解了农村社会矛盾,并且为实现企业与农村的共同发展找到了一条现实路径。
    第三,多种资源形成合力,促进了农村科学发展。在政府、民营企业和村民的共同参与下,无论是村庄规划,还是主导产业培育,都充分体现了科技的力量。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初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政府、企业、农民“三位一体”的扶贫开发“府谷模式”。这种模式加快了脱贫步伐,促进了共同富裕。这种模式以工业理念抓农业产业化,推动了县域经济协调发展。
    3) 讨论与反思
    府谷县引导民营企业家参与扶贫开发的模式,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一条新的路径,同时,在实践中也有一些问题值得注意,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第一,明确区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办社会的不同。政府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时一定要明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等同于企业办社会,应正确处理好主要承担者与次要承担者的关系、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关系。行政法人、事业法人作为公共管理服务部门需承担更多的责任,是社会责任的主要承担者,企业法人、自然人承担的责任相对要少一些。
    第二,尊重民营企业意愿,避免形成企业的社会压力。正式制度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要求是相同的,但是在正式制度之外,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可能会出现很大差异。从理论上讲,政府与国有企业就履行正式制度约束之外的社会责任问题很容易达成一致,而政府与民营企业在这方面要达成一致却并不容易,有时可能会由于政府行政手段的影响造成达成一致的假象,掩盖了其中的难度。政府作为引导者,走得太快,脱离现实,将违背民营企业的意愿,失去民营企业的信任;走得太慢,拖了后腿,又会影响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因此,政府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引导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第三,让企业家根据企业发展阶段制订合理的履行社会责任战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每个企业所有者的最大心愿,也是经营管理者的首要任务。然而,企业核心竞争力既受物质资本的影响,也受社会资本的影响。因此,民营企业必须认真分析企业的发展阶段和竞争环境,判断影响核心竞争力的主要因素是资金、技术还是社会资本,合理地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为每个社会成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条件。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制定代表社会全体成员意愿、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公平合理的市场经济规则,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保证社会公正公平。因此,在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中,政府既要保护农民的利益,又要保护企业的利益;要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农民的关系,保证双方在开发建设中互利互惠。同时,政府还需正确处理自身利益与企业、农民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还利于民,让全社会分享发展成果。
    2. 哈密长河工贸集团“从产业特点出发,走企业扶贫之路”中国扶贫发展中心:《社会扶贫典型案例(2014)》。
    1) 哈密长河工贸集团参与扶贫开发的基本模式与创新做法
    哈密长河工贸集团参与扶贫开发的基本模式与创新做法如下。
    第一,采取企农利益联结形式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哈密长河工贸集团旗下的多数子公司均属于农业或与农业相关的产业。从业务联系和范围看,哈密长河工贸集团要与本地乃至西北五省区的农牧民广泛地打交道,如加工羊肠衣的原料、养殖用的饲草料以及乳品加工的鲜奶等,都要来自疆内外。为此,哈密长河工贸集团在西北各省区设有原料收购点50多个,农牧民经纪人800多名。通过收购交易方式,哈密长河工贸集团使广大农牧民和贫困户从自己的主业或副业中获得了长期稳定的收益。
    第二,通过直接向贫困户免费发放牛羊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哈密当地牧区的农牧民和贫困户都想发展养殖业致富,但又缺乏购买种畜的资金。哈密长河工贸集团在与哈密地区巴里坤县、伊吾县领导商议后,采取了由政府担保、企业将引进培育的优质母牛和高产母羊无偿地交给农牧民养殖的扶贫开发方式。农牧户除向企业每一年返还一只羊,每两年返还一头牛外,其他多产的牲畜和收益归自己。哈密长河工贸集团还无偿地给哈密地区的农村合作社种羊数百只,帮助合作社发展养殖业。
    第三,通过“百企”帮“百村”活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按照哈密地委、行署的安排,哈密长河工贸集团先后与巴里坤县黄土岗开发区和海子沿乡、哈密市西山乡、沁城乡的村级单位结成帮扶对子。对这些村,在优化种植结构,开辟销售市场,牛羊养殖、繁育和冬季人员取暖,安置就业以及村容村貌建设等方面,哈密长河工贸集团给予了具体指导和资金实物支持。这种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村民受益的方式备受欢迎。
    第四,利用承包枣地的方式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哈密长河工贸集团拥有5.5万亩大枣基地。结合扶贫开发工作,哈密长河工贸集团采取了由公司承担全部种植费用、农户承包管理的经营方式。承包初期效益低时,哈密长河工贸集团每50亩地给承包户每月发一个人工资。收益分配比例是:三年内集团与个人按五五分成,三年后按七三分成,承包期限为20年。这种集团“出钱”、个人“出力”的承包方式使无钱无本的贫困户当上了“股东”。
    第五,发挥企业技术优势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哈密长河工贸集团拥有种植、养殖的技术优势。中国农业大学、新疆畜牧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等单位长年为哈密长河工贸集团承担技术指导。哈密长河工贸集团也有自己的专职技术人员30多人。哈密长河工贸集团发挥企业技术优势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方式有三种:一是为贫困户开展技术培训;二是定期派出技术人员到农户家的牛羊圈舍或田间地头解决技术问题;三是将高产羊养殖和大枣矮化密植技术传授给贫困户。技术或智力扶贫的方式拓宽了贫困户的致富之路。
    第六,利用就业岗位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哈密长河工贸集团拥有7个子公司,而且许多岗位均属于劳动密集型,用工量大。截至目前,企业固定员工2000多人,农忙时还需临时用工数千人乃至上万人。哈密长河工贸集团制定了向贫困家庭倾斜的用工制度和各项劳动保障制度。
    第七,通过捐款捐物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多年来,哈密长河工贸集团每年都安排预算资金,有重点地实施帮扶工作。如遇天灾人祸,哈密长河工贸集团还会增加资金给予帮扶。哈密长河工贸集团还将自己生产的食品和员工的捐物送到贫困户手中,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2) 哈密长河工贸集团参与扶贫开发的成效与作用
    多年来,哈密长河工贸集团按照自己的方式,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帮助农牧民和贫困户走上了致富之路,取得了骄人的业绩。
    第一,让利收购,增加了利润空间,提高了贫困人员的收入。哈密长河工贸集团每年需收购羊肠1800万根、饲草料20多万吨、鲜奶1.5万吨、农家肥20万方等。近十年来,哈密长河工贸集团已在哈密当地、新疆其他牧区及西北五省区支出收购资金40多亿元,惠及的农牧民达百万人之多。哈密长河工贸集团在收购原材料的过程中,对贫困户给予高价收购的扶持。如2010年以来,哈密长河工贸集团在收购哈密市沁城乡饲草料时,对贫困户家庭每千克提高了3分钱的收购价,仅此一项就要多付出数十万元。在鲜奶收购中,哈密长河工贸集团也数次主动提高收购价,每年要多付出数百万元。
    第二,提供牛羊,让贫困户向养殖要效益,增加其收入。2006年以来,哈密长河工贸集团先后向巴里坤、伊吾县的农牧民和贫困户直接免费发放了5万多头(只)、价值6000多万元的优质母牛和母羊。目前,经过精心饲养,1200多户贫困户的畜群不断发展壮大,少的已有几十或上百头(只),多的达上千或几千头(只);年出栏收入达数万元或数十万元不等。哈密长河工贸集团还为哈密市沁城乡的两个村提供资金和种畜,其中牛毛村用“长河集团”为村里的养殖场命名。如今这些贫困户通过养殖业彻底改变了自己的生活状况,成为富裕人家。
    第三,围绕种植业,引导贫困户采用多种方式增加收入。针对农牧区的贫困户,哈密长河工贸集团利用自身的优势,指导、帮助他们提高收入。一是吸纳了近200户有管理能力的贫困家庭,让它们承包集团的枣地。这些贫困家庭从2010年起承包枣地,第二年开始收益,目前亩产量已达500千克至1000千克,贫困家庭的年收入也在几万元至几十万元不等。这些家庭已完全脱贫致富。二是对有富余劳动力的家庭,企业做到随时安置。近些年来,这类人员就业达数千人次,月工资均在3000元以上,提高了他们的家庭收入。三是帮助一些乡镇和贫困户调整种植结构。哈密长河工贸集团利用自己的大型养殖基地,建议贫困户改种适合本地生长的高产草玉米,并签订长期收购协议。与种植其他农作物相比,种植高产草玉米每亩可多收1000多元,使每户年收入提高2万元至5万元。哈密长河工贸集团每年要收购20万吨饲草料,直接带动了这些乡镇农牧民和贫困户增收。四是帮助培训贫困户果树种植和修剪等技术。据统计,哈密长河工贸集团聘请了西北农业大学高占琴教授等专家授课,每年培训贫困农牧民达600多人。贫困农牧民掌握了这些技术后,大多在自己的地里或田埂上种植果树,有的还利用果树修剪技术走出去进行有偿服务。另外,哈密长河工贸集团也把自己的果树修剪任务交给贫困农牧民,增加他们的劳务收入。
    第四,捐款捐物,解决贫困户的各种困难或燃眉之急。贫困家庭致贫的原因和需求是各不相同的。对此,哈密长河工贸集团已拿出2000多万元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和对贫困家庭人员的帮扶。哈密长河工贸集团不仅向哈密区域内的中小学校、福利院、红十字会及近年来国内发生的天灾受害者等捐款,资助了50多名家庭困难的学生上大学,而且为患病的各族老人、孩子捐款治病。2012年以来,哈密长河工贸集团先后为哈密市沁城乡、巴里坤县海子沿乡和伊吾县吐葫芦乡的贫困农牧民捐款100多万元。
    3) 哈密长河工贸集团参与扶贫开发的经验与启示
    哈密长河工贸集团扶贫帮困的启示或经验如下。
    第一,帮助贫困农牧民树立自立自强、拼搏肯干的观念,这是做好扶贫帮困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贫困农牧民多为智力、体力、年龄、性别等方面的弱势群体,很多人形成了“等、靠、要”的思想,甚至还有些人产生了“惰性”。因此,帮助他们转变观念、树立信心、依靠自我、调动内因、走自立自强的致富之路尤为重要。这是管长远、管根本的工作,必须做好做实。
    第二,帮助贫困农牧民掌握致富方式或技能,这是脱贫致富的有效手段。很多贫困农牧民因种种原因眼界不开、缺少技能,这就要为他们提供信息、出谋划策、开辟致富之路。必要时帮扶单位还可以给予他们一定的启动资金支持。对那些聪颖、肯学的贫困农牧民,要帮助他们学习、掌握实用的技术,提高其创业或就业能力。这些做好了,贫困农牧民一般就能够改变现状,走向富裕。
    第三,帮助贫困农牧民转移就业,这是脱贫致富最快捷的方法。因种种原因,很多贫困农牧民难以在非农领域稳定就业。社会各界都要关心贫困农牧民,及时通告就业信息。同时,各用人单位也要制定向贫困家庭倾斜的用工制度,切实保证他们多就业、就好业。企业要创造好的用工环境和氛围,坚决避免歧视贫困农牧民的现象,让他们做到长期就业、自食其力、走向小康。
    第四,直接给钱给物,这是扶贫帮困的必要手段和补充。那些因病、因残等情况致贫的家庭和人员不具备致富的条件和能力,对它们应该采取直接给钱给物的方法解决其生活困难。在这些人身上,就是要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体现全社会的关心、帮助和温暖。对这些人员的困难和要求,要因人而异地实施帮扶。这部分人的生活水平也是衡量扶贫帮困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之一。
    三、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困难与挑战
    与传统的政府扶贫方式相比,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是一种经济行为。在市场规律面前,企业参与扶贫开发遵循“政府推动、企业参与、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调动了各经济主体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积极性,形成了各经济主体之间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然而,正因为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是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种新形式,它的发展面临许多的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 贫困地区基础薄弱
    第一,贫困地区设施落后。一方面,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落后、交通不便、能源短缺、信息闭塞、市场狭小、劳动力素质较低。这些因素制约着贫困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影响着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脆弱。当前贫困地区水利设施老化、失修严重,可耕地少,加上化肥、农药和种子等价格不断上升,即使耕地全部用来生产粮食作物,也不能解决农民的吃饭问题,因此贫困地区不可能生产更多的农副产品,不可能为工业企业提供大量农副产品原料,从而难以使农业与工业进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之中。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薄弱影响着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
    第二,贫困地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落后。由于贫困地区文化教育落后,劳动者科技文化水平低,生产、生活技能技巧差,接受新技术、新工艺的能力不强。这样的劳动者进入企业参加生产,必然有一个比较长的适应过程,这将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最终影响企业的发展。
    第三,贫困地区的企业扶贫资金短缺。参与扶贫开发的企业资金短缺是参与扶贫开发的企业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原因主要在于参与扶贫开发的企业的投资活动与一般企业的投资活动不同。在贫困地区,投资的企业不能只顾“短平快”,要因地制宜,大多数项目还与农业的自然生产结合在一起。因此,企业用于扶贫项目的资金一般都周期较长、占用规模较大、投资点较分散等,这些给参与扶贫开发的企业带来更多的资金需求和更大的困难。
    (二) 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意识不够
    作为自由的市场主体,企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根本目标是最大化地获取利润。利益是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直接驱动力。但是,在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必须让渡一部分市场利润,以带动贫困农户发展。因此,企业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往往不热衷于投资到成本甚大、收效甚微的扶贫领域。另外,企业通过爱心文化和慈善氛围引导的捐赠活动,凸显了社会主义文化,反映了其优越性,但这种单纯的捐赠与付出弱化了企业的市场特性,增加了企业负担,也削弱了企业的积极性。中国处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企业实现赢利后以人为本,再分配利益以回报国家、回报社会、扶持弱势群体的理念和发展公益事业的观念尚未形成。总体来看,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识不够,特别是在发展过程中缺少行动自觉,有不少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源于对政府扶贫开发资源的考量。
    (三) 企业自身发展能力不足
    目前,贫困地区的市场主体具有非常明显的地方性,普遍实力比较弱小,经营业务范围主要局限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而且还没有形成产品品牌效应,盈利能力还比较弱。而且,贫困地区的市场主体缺少与具有较强实力的全国性大企业的合作。贫困地区的农业企业先天不足,没有大公司的引导,技术水平比较低,规模不大,实力不强。同时,农业作为产业链中的上游企业,利润率很低,有时农业企业的利润率只有2%,最高也不超过5%。
    (四) 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政策有待完善
    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在实践中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而且还会继续发挥更大的作用。但从中央到地方,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政策规定,这既不利于明确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责、权、利关系,也不利于政府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工作进行指导,更使得参与扶贫开发的企业面对众多主管部门的不同规定而无所适从。
    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政策有待完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目前,国家扶贫政策主要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对涉及参与扶贫开发的其他企业扶持力度还不够。而且,现有的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规模也不大。二是扶持政策缺乏具体实施细则。例如,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单位联合颁布的《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及要加大对贫困地区财税、信贷、货币政策的支持,但是没有配套措施。在大多数地方,政府的扶持政策更多地体现出地方领导人的意志,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没有通过法律、法规、条例等形式固定下来,没有具体化、明晰化。三是扶持政策落实难。
    (五) 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平台尚需搭建
    1986年,中国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扶贫工作领导机构——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1993年改名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随后我国开始步入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开发式扶贫阶段。在近30年的扶贫开发过程中,主要是政府“搭台”、政府“唱戏”。虽然多部政策文件中涉及要鼓励企业参与扶贫开发,但是并没有系统地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做出政策性的规定。现有文件仅从扶贫贴息贷款和小额信贷方面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做出了规定,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其他要素涉及很少,如市场主体的资格认定、参与领域、资源配置、带动作用等都缺少规范。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平台还不完善,这也是企业无法找到合适参与路径的重要原因。
    四、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政策建议
    从扶贫机制的转变、政府职能的转变、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培育等方面看,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经历了从政府行为到经济行为的发展,这是观念上的重大转变。企业作为扶贫开发的新载体,有效整合了市场的资源,为扶贫引入了新的机制,以其特有的优势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发挥企业在扶贫开发中的重大作用,更好地开拓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新思路,企业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 转变扶贫观念,提高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重要性的认识
    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既是完成党中央提出的扶贫攻坚任务的要求,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从企业来说,企业参与扶贫开发以各种形式助推贫困地区发展、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增收,已经逐步成为企业战略成熟度、内涵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对于贫困地区的贫困群体来说,企业参与扶贫开发不仅使他们感受到了社会的关爱,获得了发展的机会,而且激发、调动了他们的潜能,提高了他们的自身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因此,企业参与扶贫开发要树立兼顾企业、贫困户、当地政府三者利益的观念,坚持互惠互利的原则。只有按市场经济的法则使企业、贫困户、当地政府三者都得到自身的利益,才能充分调动三者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积极性;只有充分调动了三者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积极性,企业才会有坚实的发展基础和良好的经济效益,贫困户才能得到实惠,贫困地区经济才能得到发展。
    此外,反贫困既是建设国家道德、价值体系的客观需要,又是国家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保障。企业参与扶贫开发不仅可以弥补政府调控的不足,有助于缓解贫困、缩小两极分化,还可以增进民族团结,弘扬社会良好风尚,提升国家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传统社会里,企业的社会责任更多地体现为经济贡献。但在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和政府的积极引导下,企业逐渐认识到,对社会和社区做出贡献是其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对此,引导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就要把企业创造财富的动力与对社会和社区应尽的社会责任有机地结合起来,即将企业经济发展目标与公益责任相衔接,以此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扩大企业的社会影响。
    (二) 明确责权,制定切实可行的支持性政策
    政府的政策导向对动员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十分重要。政策环境是指从制度上确立企业参与贫困治理的定位和方向,完善相关的激励措施,创造一种既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又可以带动贫困群体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和谐发展的双赢制度环境。
    第一,要明确扶贫开发中各经济主体的责、权、利关系。政府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时一定要明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等同于企业办社会,应正确处理好主要承担者与次要承担者的关系、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关系。行政法人、事业法人作为公共管理服务部门需承担更多的责任,是社会责任的主要承担者,企业法人、自然人承担的责任相对要少一些。
    第二,政府应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定位在推动立法机关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完善关于企业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律体系、加强正式制度的约束力、尽力减少法律空白上。同时,政府应监督相关法律的实施,制定激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法律条款,在宏观上对企业扶贫开发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调控。此外,政府还要分项目建立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监督、监测系统,对实施项目实行经济监控。
    (三) 整合推优,摸索和创新操作化的扶贫模式
    企业已有的扶贫模式在实践中已体现出其可行性和优越性,但考虑到有客观局限和地区差异,企业应该灵活运用已有的扶贫模式,有效地创新运行方式。
    第一,要择优适行。不同地区有相异的本土特点,对扶贫模式不能照章全收、盲目运用,应该将扶贫模式本土化,结合当地企业发展的具体情况,整合创新,达到资源效应最优。
    第二,要综合扶贫。一个地区往往有多种特征,甚至同一个地区的不同村户间也有不同特征,而且企业在不同地区发展的水平也不一致,扶贫能力不尽相同,我们不能简单地在一个地区实行单一的扶贫模式,应该根据具体实践融合两种或更多的扶贫模式,加以优化组合和创新,实现扶贫效应最优。
    第三,要变动调整。在扶贫开发过程中,贫困地区和贫困户也在不断改变自身生存的状态,对此,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它们,对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建立档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根据不断发展的实践特征对扶贫模式进行相应的调整,达到“扶真贫、真扶贫”的目标,以此有效、合理地引导企业的扶贫方式。
    (四) 加大宣传,营造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促进企业参与贫困治理、营造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需要依靠政府、企业、媒体和社会大众的相互协同合作。政府要对积极参与并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在政治上给予肯定、精神上给予鼓励、政策上给予引导、经济上给予支持、社会上给予宣传,树立正面典型,鼓励企业与村建立结对共建关系,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参与扶贫开发光荣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政策、法律和社会环境;新闻媒体及各种舆论工具要为参与扶贫开发的企业大造声势,跟踪报道,及时推广典型做法与经验,提高和扩大企业的知名度,电视台、报纸开辟专栏,介绍基层动态,推介典型经验,及时跟踪报道村企结对共建的工作成效;扶贫办要在企业中开展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教育,并结合本土实际,多层面召开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激发工商企业致富思源、回报家乡的热情,营造社会大扶贫开发的格局。
    (五) 完善工作体系,构建开放式的市场扶贫新格局
    最大限度地调动有实力的企业的积极性,促使其关注和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扶贫开发资源,构建多元化的可持续扶贫机制,是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创新之举。企业在扶贫开发中日益显示出其活力和优势,引导和动员更多的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是一个必然选择。对此,要坚持“政府主导、广泛参与”的原则,完善、创新市场扶贫多元化的工作体系,构建服务贫困群体的市场扶贫新格局,推动扶贫开发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一,转变工作思路,完善企业参与市场扶贫开发的工作体系。为进一步做好引导、动员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应把握三点。一是搭建工作平台。各级扶贫部门都应设立“老区建设基金会”或“贫困地区文化促进会”等组织,建立网络操作服务平台,为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牵线搭桥,提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平台,并对企业投入的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加以监督。二是积极争取外援。以媒体作为宣传的平台,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需求向社会广泛宣传,激发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使它们参与到扶贫开发工作中来并以此回报社会。三是建立参与公示制度。对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企业及其带头人,通过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公示并建立公示牌,提高其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形成社会帮扶、人人参与的和谐氛围。
    第二,丰富参与方式,完善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多元化体系。丰富参与方式,动员和激发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热情,一是构筑“村企合作”的共同致富平台。将企业的发展与贫困地区的资源统筹安排,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企业到扶贫开发重点村开发荒山荒坡,使企业的资金、技术、市场等优势与贫困地区的土地、劳动力等资源结合起来,优势互补,形成利益共同体,带动当地贫困户脱贫。二是积极组织企业无偿援助贫困地区。根据国家的号召,统筹城乡发展,以城市支持农村,开展“以工促农、工业反哺农业”的模式,积极动员、安排企业参与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定点帮扶工作,为加快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六) 改变救济模式,实现政府扶贫、社会扶贫与市场扶贫的有效互动
    传统对贫困地区的救助主要局限于政府一元化的救济式扶贫模式,这样的扶贫模式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政府在压力下很难面面俱到地兼顾各贫困地区的特殊地情,扶贫工作成效不够显著,扶贫方式发展的空间不大。因此,要建立兼顾社会公平与社会效率的可持续发展的多元化乡村扶贫模式。一方面,促使扶贫方式更多地向市场扶贫转化,引入市场机制开展扶贫项目,并对扶贫项目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积极扶持NGO组织扶贫,因为这种组织的成员绝大部分来自基层和民间,其结构决定了其具有天生的“草根性”,他们与政府官员无论在思维、心志还是行为风格上都有很大的差异。非政府组织有着贴近民众的优势,在乡村社会中开展工作,可以平等、互动地并且以参与者为中心的工作方式与村民迅速建立起相互信赖的关系,得到他们的认可。
    非政府组织可以开展专业技术服务,加快农村经济产业化进程,通过各种培训提高农民素质,更新农民的思想观念,使其形成进取的主流意识,促进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的形成,打破贫困所固有的恶性循环,从量和质方面改变贫困人口的生活状态。可见,政府扶贫、社会扶贫与市场扶贫的有效互动,可以弥补单一扶贫模式的缺陷,发挥各自的灵活性、多样性、创新性优势,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部门要实现职能的转变,创造更多机遇促进市场扶贫和社会扶贫的发展,更深刻地融入扶贫中来,探讨符合客观规律的实践形式,使三种扶贫发挥各自所长、优势互补,同时也可以互相监督,增加透明度,改善彼此的合作关系,促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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