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研究

    中国扶贫开发道路的总体构架可以概括为“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开发格局,包括社会扶贫、行业扶贫与专项扶贫。其中,社会扶贫从广义上讲是政府专职机构扶贫工作以外所有扶贫开发工作的总称,包括定点扶贫、协作扶贫、国际扶贫、社会组织扶贫等多项内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社会扶贫力量的一部分,在扶贫开发地区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它既吸纳了市场,作为农民的自组织,又收获了社会效益,赢得了农民的信任。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逐渐规范化。在很多地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仅能发挥独立经济组织的作用、规避市场风险,还能发挥信息传送枢纽的作用,向政府传达农民在反贫困道路上的努力。因此,无论在经济领域,还是在扶贫开发领域,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内涵、优势及意义
    农村发展靠农业,农业增收靠农民,无论在国家层面还是在市场层面,无论是从顶层设计出发还是从实践经验出发,农民的发展都是推动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的重要内容。但至今贫困问题一直是阻碍我国农村农业发展和创收的瓶颈,是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在多元化的扶贫攻坚政策实施过程中,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开阔了扶贫开发的新思路,成为重要的扶贫创新机制。
    (一)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内涵
    从广义上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包括20世纪中叶组建的农村供销社等合作经济组织,但是供销社和信用社具有浓厚的官办色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却是农民的自组织。姜亦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成就、问题与建议》,《农村经济与科技》,2014年第9期。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运作方式和目的来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指农民真正自愿组织起来的、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农民组织,是为了解决走向市场中遇到的困难、改变农村的弱势地位而联合起来的合作组织。史青:《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问题研究》,西南交通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在我国农业经济体制改革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得分散的弱势农户不得不面对大规模的强势的城市化经济体系,农民、农业、农村逐渐趋于边缘化。农户小生产与外部大市场的矛盾日益突出,这要求农民摆脱“弱势”标签,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中间力量。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由利益相同的全体社员建立的,全体社员共同所有、共同出资、共同管理,以促进群体成员的经济利益为主要目标的企业。汉斯·H.缪恩克勒(德国):《合作社法律原理十讲》,西南财经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用户所有、用户控制、用户受益的公司型企业”慕永太:《合作社理论与实践》,中国农业出版社,第1版。,是劳动群众联合起来,资源结合,使用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共同进行劳动、生产的劳动集体、经济组织。杨坚白:《合作经济学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来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指农民根据生产的需要,在习俗、习惯、伦理道德、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层面产生的非正式制度体系。这些非正式制度号召农民团结起来共同面对市场的风险。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来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半成熟的,具有浓厚的民主性、规范性、广泛性和可持续性的多种组合的联合组织。姜亦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成就、问题与建议》,《农村经济与科技》,2014年第9期。
    从诸多参与扶贫开发的主体方面来看,学者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并没有统一的界定,通常认为一个能够带领农民摆脱贫困的组织就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简而言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指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户(农民)为了摆脱贫困、摆脱市场风险、达到小康生活的基本目标、获得更多的劳动资源和劳动机会,自愿建立并受市场推动、公司支持、政府保护的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社会扶贫有独特的优势和发展空间,能够真正实现农户脱贫、乡镇脱贫、县级脱贫、整体脱贫的目标,符合精准扶贫开发战略目标。
    (二)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优势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为农户摆脱贫困境遇、消除生产和生活中的无力感带来了巨大的保障。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起来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由农户自愿发起并成立的抵御大市场风险的组织,在运作过程中具有“民主参与的决策机制、科学管理的实施机制、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史青:《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问题研究》,西南交通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完整的评估机制、清晰的目标机制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具有独特的、天然的优势。
    1. 能够规避农业发展风险,保障农户最低收入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民是社会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发展农业、实现农民的富裕、稳定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是所有国家和政党追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吴金涛:《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问题研究》,山东农业大学硕士论文,2003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社会经济和农业发展中的责任重大,在长期参与扶贫开发的过程中,其地位举足轻重。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转型,小农户面对市场竞争“谈判能力弱”,面对其他产业,时刻存在“优胜劣汰”的危机。分散的农户经营农业既无法适应竞争,又难以抵御各种风险;既无法融入社会分工,又不能参与社会顶层建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个由农户团结起来、有明确分工、有市场调研团队、有产品分销渠道、有多方支持、有风险共担的组织,在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浪潮中,能够有效规避农业发展过程中收成的不确定性、收入的不确定性等风险,保障农户最低收入。
    以下是贵州省丹寨县城江村荣武果蔬生产专业合作社章程的部分内容。引自2015年8月18日《创新扶贫机制研究》项目组贵州调研材料。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一章总则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从该章程中可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脱贫致富的过程中不仅能够帮助农户脱贫、保障农户基本利益,还能够为农业发展走向市场、走进现代化奠定基础。同时,它又能够提升农业在整个产业链中的地位。
    此外,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根据农产品的市场特点,农产品市场基本属于完全竞争市场。随着农产品的种植规模、种植季节以及产品的质量不同,农产品的供求关系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在理想的市场运行中,只要产品存在利润和亏损,在要素可以自由流动的情况下,在长期中农户的进出和投资规模的调整就会不断进行,结果会导致总供给的变化,进而导致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史青:《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问题研究》,西南交通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因此,农户和商家都不会出现亏损,但是由于农户生产出现分散经营与信息沟通不畅现象,加之农户缺乏理性的分析,农户在长期的生产与销售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独立的法人,在供求关系的变动中能够承担一定的民事与刑事责任,对农户的盲目性有约束力,能够强大农村集体经济,建立生产、储藏、加工、销售“一条龙”的经济链条。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能够与商家站在势均力敌的位置,为确保农产品盈利提供安全防线,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护了贫困农户的最低利益,确保农村集体脱贫。
    除了会面对市场风险外,农业发展也会面对自然风险、制度和政策层面的风险、技术风险等。从我国贫困的区域化特点来看,连片特困地区多是地质灾害频发、交通不便、无资源或者资源开发难度大、人口众多的山区。自然风险如洪水、干旱、泥石流、风暴等对连片特困地区的农业增收增产影响非常大,甚至是致命性的。制度和政策层面的风险是指在社会扶贫过程中,现有制度和政策的运行、变迁和创新的不确定性产生的相关利益方受到损失的可能性。技术的缺失、落后致使贫困地区农业生产和农民基本生活无法保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决定能否降低农业经营风险的重要变量,在市场、自然、制度、政策、技术等风险中发挥了整合和有效调配各种资源的作用。
    2. 能够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实现农村现代化建设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扩大了农业生产专业分工的细密程度,促进了土地、资金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流动和重组,为优化配置农业资源提供了可靠的渠道。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为连接农户和企业、农户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市场资源和扶贫开发资源能够通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实现较好配置,更好地发挥资源的效益。因此,在农村扶贫开发中,具有专业技术性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能够优化配置技术资源,以生产销售为主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能够优化配置产销品,以启蒙、培育科学养殖思想的培训基地则能够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在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仅借助国家、政府、社会的照顾、支持和扶助,还进一步挖掘了内生力量,发挥内在潜能,通过自主自觉参与、学习并获得生产和生活中的资料。扶贫资本由“物质资本”到“人力资本”,再到“社会资本”的转变,淡化了扶贫对象“等、靠、要”意识,挖掘扶贫对象自身在农业生产、销售等方面的潜能,通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市场调研带来的思路发展观光农业、养生农业、生态农业,形成了集农业生产、旅游休闲、商业创收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农业发展思路。这样的经营模式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吸纳了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了贫困户参与生产,同时又起到了对外宣传的作用。让贫困户的孩子有学上,让贫困村有项目做,让贫困县有成绩表,让内生力量衍生更多的扶贫理念和思路,促进了整个扶贫计划稳妥而精准地实施。这种激发内在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形式是优化配置农民内生资源的一种方式,故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实现生态环保,农业增收,农民致富,有特色、多彩的农村建设打下良好基础,成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如贵州省沿河县官舟园区的发展模式就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优化配置资源、实现现代化农村建设目标的典范。该园区精准把握园区建设方向,采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立足园区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以沿河白山羊为主导产业,突出基础设施配套,突出服务体系建设,突出经营主体培育,突出生产要素聚集;坚持效益优先与产业联动发展,切实以农民增收致富为切入点,着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合理科学布局,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动产业集聚集群发展;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农产品现代加工业、物流业和休闲观光与乡村旅游业,发挥农业园区农旅结合功能、产业互动融合发展的作用;加强基地建设、强化基础设施配套、培育经营主体、努力开拓市场,推动园区地方特色产业与主导产业有机结合,促进“生产+销售”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以园区为平台,加快推进生态移民工程建设,建立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扩大养殖规模和养殖基地建设,提高设施农业科技含量,扩宽产品销售渠道,加强园区环境卫生监管,强势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
    3. 能够创新农业生产模式,实现扶贫攻坚目标
    随着扶贫攻坚计划的推进,农村传统生产经营在反贫困项目中遭遇发展瓶颈。传统的经营模式结构不合理,效率较低,很难实现产业升级,不具有可持续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避开了这样的缺陷,实现了农户风险共担、话语权提升的愿望。
    传统的“输血式”扶贫由财政直接拨款给农户或扶贫地区。从国家福利模式的视角来看,农户会认为自身的贫困问题主要是由社会环境造成的,并非个人原因,国家和政府有责任帮扶他们摆脱贫困,并有义务给他们提供各种资本。这种扶贫方式容易使扶贫对象养成懒惰的意识,导致农田荒芜无人耕种、引进的技术无人学习、跟政府扯皮、聚众赌博等现象增多。这会进一步增加国家和政府的扶贫压力,产生更多贫困问题,使更多的人重新陷入贫困状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动农户、政府、企业、社会等力量,维持扶贫项目的可持续性,避免国家和政府陷入被动状态,增加多种农业生产模式,实现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领农户参与市场竞争,促进农户开创新型农业生产模式。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和发展促使农户长期受益,能够鼓励农户采取重组、收购、参股、兼并等生产和管理方式打造新时代的扶贫主体,带动扶贫模式的创新,由干部带头,搭伙入驻,吸纳企业,共谋发展。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社会功能来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承担着农村社会保障的职能。社会保障是农村社会安稳的基础,社会保障的内容之一就是最低生活保障。摆脱贫困、确保贫困地区人民的最基本生活是扶贫开发的目标,也是社会保障的基本要求。因此,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扶贫开发中是确保实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关键性参与主体。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习近平于2013年2月28日在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尤其是现阶段的贫困正在从绝对性贫困向相对性贫困转变,贫困人口和贫困县类型多样,结构复杂,存在因残致贫、因学致贫、因地理环境致贫等类型。因此,扶贫开发工作不再囿于简单的“输血式”工程,多主体参与的扶贫模式逐渐被重视,特别是近年来社会组织扶贫也被拉入大扶贫战略计划中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更为社会组织扶贫贡献了力量,也为在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了充足的可行性。在社会转型、农村整体变迁格局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能够为扶贫开发提供新的制度安排,有效地整合农村多种资源;能够推进农村现代化进程,促进农村发展;能够维护农村社会公平和稳定,建设一个村容、村貌、村风符合新农村建设目标的现代化农村;能够消除“贫困”烙印,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
    (三)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意义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市场经济改革逐步成熟,农村地区出现了很多自发的、小规模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这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仅促进了农业发展,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还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史青:《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问题研究》,西南交通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降低了交易费用。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特别是在经济结构调整后,农业生产朝产业化方向发展,种植结构也由以粮为主向以经济作物和农副产品为主转变,一家一户的生产形式与能力已无法适应市场需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顺应市场和社会的需求迅速发展。此外,小户经营的限制造成农副产品商品率较低、销售渠道不畅等问题,导致农民增产不增收。在这种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农民意识到,要发展生产、加入市场竞争,就必须有一个能够共同面对市场的组织,以增加自己的实力。因此,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适时加入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为农村脱贫提供了重要的参与主体和扶贫开发的未来机制。
    1. 为扶贫开发提供了更多的支持
    从产权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来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保障了农户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动性和对农业产品的所有权、支配权,也为规避风险提供了经济保障,节约了交易成本。虽然利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农业发展、加快农村建设的思路由来已久,但是在贫困地区建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理论尚不成熟,关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一直有倡导,却没有相应的机制和理论模式。因此,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引入到大扶贫开发格局中是寻找扶贫开发创新机制的思路,是借用经济学、福利经济学等学科理论补充扶贫开发中的理论缺失,也是探索扶贫开发新模式的重要尝试,对总结中国反贫困经验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
    2. 有助于实现贫困社会治理目标
    作为有共同利益诉求的统一体,农户在规范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有强烈的归属感,有共同的追求目标。不同于“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小农户可以依赖的共同体。在共同体内,每个农户各司其职,尽其最大的努力,为摆脱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政策制度风险、自然风险等做出尝试,有助于降低扶贫成本,激发内生力量反贫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优化大扶贫开发格局,建设现代化的扶贫开发路径;有利于根除贫困问题,实现贫困社会治理目标。
    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方式和模式
    建立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客观需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主要以产业带动、股份合作、扶贫互助等方式形成产业合作模式、股份合作模式和资金互助模式,形成良性的扶贫开发链条,实现扶贫开发目标。
    (一)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方式
    1. 产业带动
    产业带动是指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平台,组织农户共同发展产业,从而带动农户增收。贫困农户持土地等生产资料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其统一要求生产经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集中采购农药、化肥、种子、种禽等生产资料,无偿或低偿分配给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员需要按照组织的统一标准开展生产,产品收获后统一收购、加工和营销。农户可以通过出售产品获得收益,有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还会根据农户的交易量发放额外收益。
    2. 股份合作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贫困农户的带动作用除了体现在发展产业上之外,还表现在农民通过股份合作的方式取得收益上。以出资多元化、要素股份化、发展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管理规范化、运作市场化为主要特征的新型股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贫困地区发展迅速。农户可以以土地、劳动、资金、技术等各种要素入股,委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营,农户按照股份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对于贫困农户而言,通常是以土地作为入股要素,以土地租金折算价格或者土地面积作为入股份额的依据,从中享受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利益分配。
    3. 扶贫互助
    扶贫互助社是近年来在贫困地区兴起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扶贫互助社是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由村内农户、工商户自愿入股组成,为成员提供资金互助服务的社区性和非营利性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扶贫互助社的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扶贫资金、捐赠资金和自愿入股农户或工商户的资金。扶贫互助社的资金主要用于满足农户在生产经营中对资金的需要。扶贫互助社是有效缓解贫困农户发展资金短缺、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新机制、新模式,也是提高贫困村、贫困农户自我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有益探索。
    (二)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模式四种模式的观点引自2014年度湖北扶贫培训精品课程研究课题“市场主体参与扶贫开发机制研究”调研报告。
    根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方式形成了四种扶贫开发的模式,加快了贫困地区脱贫的速度,降低了脱贫的难度。
    1. 产业合作模式
    产业合作模式即通过具体的农业产业将农户组织起来,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经营路子。在产业合作模式下,贫困农户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加入合作社,在合作社的组织下,按照一定的要求和标准统一开展生产;由合作社集中采购、配置各种生产资料,如农药、化肥、种子和生产工具等,在产品收获之后由合作社统一收购、加工和出售;农户的利益通常为出售产品所得,有些合作社会根据农户产品的交易量获得相应的奖励,交易量越高则相应的返利越多。如贵州省丹寨县城江村农户入户的条件就是按照合作社要求,统一农资、统一活动价格、统一管理、统一技术,有一年的试用期。在参与扶贫开发过程中,技术培训是由一户带两户带出来的。每年支持10户的贫困户,由合作社帮忙搭大棚、提供薄膜等。
    2. 股份合作模式
    股份合作模式通常按照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基本原则,要求农户以多种要素入股、委托合作社经营,农户按照股份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分配。股份合作社不同于单纯的股份制。股份制遵循股权原则,股份额度直接决定股东的决策权力。而股份合作社不但集资的内容可以多样化,包括资金、劳动、技术等的合作,还需遵循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并重的原则。为保证农民的权益,大部分股份合作社对外来(非农)投资者的决策权力有一定限制。刘自敏:《新型股份合作社逐渐兴起》,《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第478期。在股份合作模式下,贫困农户通常以土地作为入股生产资料,以土地租金折算价格或者土地面积作为入股股份的依据,每年享受利益分配。同时,农户土地入股后,仍然可以通过在土地上劳作取得务工收入。
    3. 资金互助模式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一种由农民和农村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发起设立的为入股社员服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的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吸收社员存款、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的资金作为资金来源。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资金应主要用于发放社员贷款。农村资金互助社为贫困村农民的生产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增收平台,扩大了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双赢局面,缓解了贫困劳动力创业发展资金难题。
    4. 中介服务模式
    农村中介组织是市场经济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连接农户和政府、企业和市场、使农户进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为农户走向市场提供各种服务。农村中介组织不仅拓宽了农产品销售渠道,还能有效缓解农产品的“卖难”难题,使小规模经营的农户融入大市场中去,使产业结构向着适应市场的方向调整。
    贫困地区的中介服务组织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扮演中介组织角色的专业合作社。有些专业合作社不仅在生产上开展合作,而且也充当中介组织的角色(主要是商品中介),通过将收购的农户产品转卖到市场获取利润。另一种是专业中介服务组织。专业中介服务组织通常以合作社的形式存在,专门从事中介服务,如为贫困农户购买生产资料、收购农户产品等,但是合作社自身并不组织生产活动,只从事经营活动,并从中获取利润。
    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
    扶贫开发离不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农户+公司”)降低了农民进入市场的交易费用,维护了农民的部分利益。但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的方式在扶贫开发中不仅节约了交易费用,还激发了农户和贫困地区的内生力量。农户和贫困地区寻找自身潜在能力,以本地区特色产业来经营农业、发展农业是“造血式”扶贫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扶贫的重要内容,同时还是彻底消除贫困的手段。
    (一)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成功经验
    1. “能人”带头
    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实践表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迅速发展与其管理者,尤其是领办人关系密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者作为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结合体,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创新、核心能力的培育和提升以及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黄蒙:《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者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不同模式的比较》,《经营管理者》,2015年第18期。因此,所谓“能人”,就是指这样的人:具有完善的个性,意志坚强、自信;具有进取心和创新意识,进行过专业的技术培训;具有完备的知识架构,懂得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善于沟通和判断,能够拓宽市场、获得各方面的支持。所以,由“能人”带动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参与扶贫开发时,以摆脱贫困、实现小康为目标,依托现有资源,挖掘和吸纳新资源,吸引农副产品流通,带动所有农户增收。
    由“能人”带头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应结合供销社改革建立各类专业合作社,吸纳更多的农户,抓金融服务,为农副产品输送充足“血液”,实现“贫困农户+普通农户+合作社”三位一体的扶贫模式;应创新扶贫机制,下派各种流通助理,开拓“生产—加工—分类—运输—销售”等一体的市场。如贵州省丹寨县城江村荣武果蔬生产专业合作社是“全县运作最好的合作社”,是外出务工的农民在给其他种植户、养殖户打工时学会各种养殖技术、种植技术后,回乡开始发动周边亲戚朋友成立的。该合作社于2007年开始种植果蔬,2010年开始运营,最初只有社员12户、种植面积100亩,2012年发展到社员30多户、种植面积2000多亩,现在有成员112户、种植面积2110多亩。现在一亩的收入大概为七千元。
    2. 龙头企业带动
    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在特定的区域内,在自愿的基础上,由生产各种产品的农户按照章程组成的群众自治性的市场中介组织蒋玉珉:《开发式扶贫与农村合作制度供求分析》,《皖西学院学报》,2005年12月第6期。就是龙头企业带动性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由于农户不能直接面向市场,信息不对称或滞后效应,市场风险大,会经常出现供求失衡的问题。农业产出效益低下,农户更不能从加工和销售等环节获利。龙头企业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则能够由龙头企业提供加工、销售条件,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提供外出学习的机会,将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确保农户享受最低的销售利润。龙头企业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仅能够为农业生产打开市场,还能够提升农户的学习能力,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信用意识、市场经济意识。对于企业来讲,分散的农户是明显的弱势群体,市场地位的不对称难以保护其利益,这种由龙头企业带动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贫困农户的最佳选择。它能够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以产权关系为纽带,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联系起来,蒋玉珉:《开发式扶贫与农村合作制度供求分析》,《皖西学院学报》,2005年12月第6期。最大限度地为农户提供效益。这是产业扶贫的方向,同时也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社会扶贫的重要类型。如贵州昌昊中药发展有限公司从丹寨县进入扶贫开发领域,在该公司的倡导下,目前已在全县范围内成立中药材种植合作经济组织23个,吸纳了四千多农户加入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全县发展中药材产业2.98万亩。目前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11户精准扶贫对象,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其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和药材幼苗。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贵州昌昊中药发展有限公司的带动下立足于贵州中药农业产业化建设,已经逐步形成了中药材“优质种子、种苗繁育—规范化种植—中药饮片生产—植物药提取—保健品研发及生产—质量检测—营销”一条龙的中药产业链。
    3. 农技服务部门带动
    农技服务部门是指普及和推广农村实用技术的各类农村部门或团体,主要包括县、镇级的农业技术推广站、林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农业机械管理站、种子站,部分地方还有渔业水产站、蔬菜水果技术推广站等根据当地特色设立的服务部门。张建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研究》,南京林业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6月。由农技服务部门带动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模式是指普及和推广农村实用技术的各类农村部门或团体,根据农民生产经营的需要和自身发展的实际状况,利用和发挥它们在信息、技术、经营场所、设备等方面的优势,牵头领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资金、技术、劳务,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由农技服务部门带动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扶贫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供技术层面的支持,具有技术、人才和组织优势,有助于新的科学技术在贫困地区推广使用,也是提升社会扶贫成绩的重要平台。
    “农技站+贫困户”模式以农技站为核心,按照协作、互利和扶贫攻坚的原则统一生产和销售,带动连片的贫困农户发展农业,使其摆脱对外在救助的依赖。“农技站+经纪人+贫困村”模式在长期的服务工程中形成群众基础,具有场地、仓储、技术等优势,联动整村,发动广大农户推动非合同性种植、销售等,为贫困村整体脱贫带来大规模的效能。“农技站+企业+贫困县”模式为县级脱贫带来福祉,该模式集技术、信息、资金、组织生产、经营管理、产品销售于一体,抗风险能力和应对市场竞争能力强。这种模式有助于贫困县带动贫困村、贫困村带动贫困户脱贫,既体现了扶贫开发的多样性,又瞄准了目标群体,达到了精准扶贫的要求。
    4. 干部推动
    干部推动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多是综合性的行业经济组织。村、乡、县一级干部都有可能成为扶贫开发战略中推动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领头人。在结对帮扶、干部下乡挂职帮扶等模式下,很多扶贫干部在贫困地区任职期间发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领农户脱贫是其很重要的一个特色工作。同时,本土的干部也会在相应扶贫开发工作中成立这样的组织。该模式组织效率高,发展非常快。例如丹寨县洋浪村通过村委会书记和主任作为带头人成立合作社,带动发展了蔬菜种植业,取得了良好效果。洋浪村因为有汞矿,农户基本不种地。随着矿资源的枯竭,大多数农民选择外出打工,收入变得不稳定。为了实现洋浪村自主致富、摆脱贫困的境遇,村委会书记、主任牵头成立蔬菜种植合作社。该合作社充分利用当地独特的气候条件,发动村里的农户迎合市场需要种植香葱、生姜、辣椒、青菜、冬瓜等成本小、风险小、周期短、收益高的蔬菜。通过该合作社的努力,农户一亩地的收益达6000元~7000元。同时,该合作社招商引资,建了一个雪菜和辣椒粗加工厂,每年都有盈利。另外,该合作社通过农户增产增收获得的资金还用于村务建设,如修排水沟等。如今,洋浪村种植蔬菜300多亩,计划2016年突破500多亩,占全村土地的90%。通过与农产品物流园合作订单式生产,农民自由选择所种植的蔬菜类型,村干部负责育苗、技术、销售。农民的积极性很高,除了进村的路比较窄、自然灾害外,几乎没有其他太大的困难。
    (二)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典型案例
    习近平同志提出干部要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使贫困地区群众不断得到实惠。他还特别提出,在新一轮的扶贫开发计划中要认真总结经验,坚定打赢扶贫战略攻坚计划,将在扶贫过程中汇总的经验总结、形成典范供各个扶贫领域学习。
    案例1:独山县“公司与贫困一类村共建扶贫产业园”该案例引自2015年5月23日独山县扶贫开发工作相关负责人的汇报发言稿。
    1. 主要运作模式
    独山县“公司与贫困一类村共建扶贫产业园”的主要运作模式是“公司+合作社+贫困村(贫困户)”模式。这种模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由龙头企业带动,扶贫项目资金以购苗的方式入股合作社,效益分成,龙头企业通过提供就业岗位获得“务工薪金”“土地流转金”“效益分成金”等稳定的“三金”收入。龙头企业是整个铁皮石斛产业的总部,主要负责在实现铁皮石斛产业化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信息、产品经营销售、深加工开发等;合作社是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的载体单位,其主要成员是贫困农户,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2. 利益联结机制
    利益联结机制是合作社社员(农户)将扶贫资金采购的铁皮石斛种苗统一交合作社统一管理,统一由公司回收,合作社扣除建设、管理基地的成本后,按结算纯利润二八分成的模式进行分红的一种机制。在利益联结机制下,相关各方采用“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贫困户)”的形式签订利益联结分成协议,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型和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确保了扶贫效果的落实。主要做法如下。
    第一,在铁皮石斛种植上,采取由龙头企业垫资基础设施建设和种植技术投入、贫困户以扶贫项目资金购苗入股合作社,合股经营、一次投入、滚动发展、十年分红的方式;从扶贫系统名册上选择农户并按照自愿入社的原则吸纳社员,遵循扶贫资金“直补到户、以苗入股、合作自愿、入股分红”的使用原则进行共建扶贫产业园区。
    第二,公开成本核算,合作社与企业签订铁皮石斛种植协议及效益分成协议,由企业投入全部种植设施,合作社组织农户以种苗入股份的形式入股到铁皮石斛种植扶贫产业园,从建设初期开始就对成本核算,合作社和企业按成本核算来签订和共同遵守效益分成协议,按投入比例,效益二八分成。
    第三,公开效益收入。到收获季节,由县政府组织财政、审计、监察、扶贫、农业、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做验收、测产,对收获的鲜条进行称重,按当年市场价格计算总收入,扣除公开核算的管理成本后,按效益分成协议进行效益分成。在没有效益的前两年,由企业预支分红金,第一年户均分红100元,第二年户均分红150元。
    3. 投入与成效
    2014年独山县选定独山县基长镇一类贫困村维寨村实施扶贫开发计划。该村是独山县最贫困的村之一,地处苗岭山区,交通不便,森林覆盖率高,古树参天,全村共15个村民小组、21个自然寨、486户、1500人,人均可耕地面积不足0.2亩,经济落后,农户生活困难。2014年维寨村实施铁皮石斛种植项目。因该村是独山县铁皮石斛野生主产区,环境非常适合铁皮石斛生长,农户用扶贫资金购苗,种苗在公司的大棚炼苗一年后,移栽至维寨村划定的集中连片的公益林中;然后选择农户并成立维寨铁皮石斛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该社社员就是全村的486户贫困户(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加入该合作社),理事长为现任的村主任。
    从2012年至今,独山县获铁皮石斛种植项目总资金3100万元,其中铁皮石斛种植种苗补助资金1960万元,全县共组建20个铁皮石斛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农户3100户。目前已完成设施种植500亩,仿野生驯化苗种植2000亩,基本完成项目建设任务。2015年春季收获约8吨铁皮石斛鲜条,预计2016年将收获50~100吨。从促进农户增收上看,铁皮石斛种植项目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主要带动农户的土地流转租金收入、务工薪金收入、分红金收入,具体如下。
    第一,土地流转租金收入:该县按700斤(1斤=500克)稻谷一亩进行核算土地流转租金,由企业支付给农户。
    第二,务工薪金收入:土地流转的农户在自愿的前提下,被首先安排到石斛种植基地务工,铁皮石斛种植前期属劳动密集型产业,用工量大,但劳动强度不大。公司按照男工100~150元一天、女工80~100元一天计算薪金。项目实施三年来,平均日用工达150人左右,每年支付劳务费达800万元。由于长期务工,大部分农户基本掌握了铁皮石斛种植管理技术,成了熟练工,成了农业产业化工人,得到了稳定的收入。
    第三,分红金收入:按照投入计算分成,效益将按二八进行分成,企业八成,农户二成。
    4. 保障措施
    为确保该项扶贫开发工作顺利进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做到: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做好日常监管,确保兑现对贫困农户的扶持;加强监督成本核算,效益分成透明;对企业投入的建设成本进行审计确认,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加大契约执行力度,确保效益的分成;确保贫困户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管理权、监督权,强化受益主体监督;组织扶贫、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综合验收,确保效益的分成;坚持和完善公示公告制度,接受贫困农户、专门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现象。
    5. 经验与反思
    在做法上,独山县以贵州省扶贫办印发的《关于创新产业化扶贫利益联结机制的指导意见》为基础,结合其他兄弟县市的经验和铁皮石斛种植的特殊性等,采用契约型的扶贫利益联结机制。一是从扶贫系统中精选项目农户,农户在自愿的前提下申请加入铁皮石斛种植合作社,铁皮石斛种植合作社与公司平等合作,公开核算成本和效益分成。二是必须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效益分成协议,相关的监督部门监督协议的执行,合作社和企业随时接受检查。三是公开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成。四是建立合作社农户的档案资料,完善效益分成。
    要处理好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就要处理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户的关系,处理好企业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关系。企业、干部、个人都要全身心地投入到扶贫开发工作中,总结深层次的经验和教训,用成效和创新思路带动扶贫开发,实现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等一套体系的探索和创新,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扶贫模式中实现“绝对帮扶”的拓展和创新,将责任与利益紧密联结起来,“把干部的情感和老百姓的情感通过外界的动力更加强化更加紧密,体现执政党的优势,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让群众获得更多的实惠”引自黄承伟在2015年8月15日在贵州省威宁县扶贫开发座谈会上的讲话。。
    案例2:平塘县掌布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该案例引自贵州省开放式扶贫项目调研资料(内部资料)。
    1. 主要运作模式
    平塘县掌布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是由相对高学历的、有管理和运营经验的、有信誉的、获得过很多荣誉的“能人”带头发起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平塘县掌布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13年10月7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法人资格。该合作社提供全套技术,争取项目资金,组织社员生产,并提供统一包装、存储、销售等一条龙服务。它在种养、收购、加工等环节具有统一规范的运行管理机制。
    2. 利益联结机制
    平塘县掌布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吸纳群众加入其中并成为其社员,社员承诺服从合作社章程和条约管理,签订社员入股合同。社员以自己的土地或与其他群众出租、转包、交换、合股等方式所获土地入股,交入股金每亩56元作为合作社运作费用,听从技术员指导,服从管理。除投工投劳及提供农家肥外,社员承担基地50%以上的投入资金并按照已经得到的扶持物资价款的30%定时向合作社交付集资款用作管理人员劳务费、出差费和其他所有运作费用。合作社为社员设立抚育补助账户,将项目抚育补助资金按社员的种植面积分别存入各社员的个人账户,或以物资的形式发放到社员手中。在社员购买物资的同时,合作社按社员投入物资的方式提供同等数量的物资给社员。利益联结机制要求始终保证合作社30%以上、社员50%以上的生产投入。社员和其他群众土地入股方式如下:其他群众为甲方,社员为乙方;由甲方出土地,乙方投资和投工投劳;栽苗第五年后,乙方按荒山果树每株每年8元、耕地果树每株每年10元、稻田果树每株每年15元向甲方交付股金,甲方每亩每年能享受的分红分别为400元、500元、750元。
    合作社向社员收购成品时按销售额的5%提取服务费,提取的服务费用于市场开拓、技术培训、信息网络广告宣传、劳务报酬等。另外,合作社对外销售后产生的利润统一按2∶5∶3进行分配(返合作社社员2、合作社发展基金5、社会公益基金3)。
    3. 投入与成效
    全村辖区面积35平方千米,共17个村民小组、45个自然村寨、581户、2557人。全村辖区在册耕地1852.5亩,可耕利用宜林荒山荒地10 000余亩。平塘县掌布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位于平塘县掌布镇开花寨村的国家AAAA地质公园景区内,位处都匀、贵定、惠水、平塘四县(市)的交界点。该合作社距县城66千米,距州府都匀市92千米,距省城贵阳市86千米。目前,合作社建成黄金蜜柚基地8000余亩,拥有社员118户。社员共出资1069万元,其中,土地入股折资1013万元,货币出资56万元。
    合作社组织社员外出参观学习、协调货款、技术培训、实地指导、提供信息、包装、保护市场品牌等服务,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进行平整土地和抚育补助,技术员定期察看监督管理。合作社社员入股基地的总投入资金占基地总投资的30%以上。
    目前,合作社在基地所在地开花寨村种植果树12 000余亩。其中,黄金蜜柚基地8000余亩,共带动周边农户300余户,已成为带动平塘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导产业。未来两年,黄金蜜柚基地将以每年1000亩的速度增大产业面积。进入高产期以后以每亩50株、每株挂果最低60个、每个1.8千克、每千克3元计算总收入,每亩产值超过16 000元。全村群众年收入将近亿元,农民人均收入约8万余元,将较好地带动农产品加工、运输和服务行业的同步发展。
    4. 经验与反思
    第一,平塘县掌布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符合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技术及生产工艺先进可行,技术依托可靠,设备方案先进,生产工艺匹配,土建工程等合理可行。
    第二,农药、化肥、添加剂等的使用符合相关农业生产规范要求,产品质量安全可靠,符合无公害、绿色、有机等相关农业生产规范。
    第三,项目带动能力强。与农民通过合同或股份合作等方式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项目带动农户300户以上,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明显。
    第四,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要求。“三废”排放及处理措施可行,获得相关环保部门的批复或审核。
    第五,水资源供需平衡、利用合理。农业生产废弃物能得到有效利用。
    因此,通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能够将该村的扶贫优势转化为全县的扶贫攻坚发展的动力。挖掘群众潜力,转化优势,实现不掺假、老百姓满意的小康社会目标。系统地总结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经验,呈现不同层次的组织成员在扶贫开发过程中做出的努力、给贫困户提供的帮扶,最终形成精准扶贫的体系,体恤老百姓的感受,该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是历史发展的一个缩影,也是国家层面精准战略扶贫实施的一个缩影。“因为精准扶贫并不是现在大家认为的把贫困户找出来给他帮扶最终脱贫,这只是精准扶贫的一个方面,但是它的内涵还要更丰富一些;关注政策和国情的整体设计、整体实施和整体效果。拿出超常规的措施,采用政策的组合制定;加强宣传、加强研讨、加强总结,提高产业等级,寻找发力点。”引自黄承伟在2015年8月15日在贵州省威宁县扶贫开发座谈会上的讲话内容。
    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主要困境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社会扶贫中视为发动内生力量反贫困的有力杠杆,但由于规模小、自身能力不强等内在问题的存在,其整体发展受阻;从运作机制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运行不够合理、组织管理不够规范,致使农户信任度不够;从政策影响的视角看,外部的公共政策供给力度不足,行政干预过多,导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能完全独立。加之在单边市场竞争中农户信息资源占有不对等的关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推动扶贫开发项目进展的过程中便会遇到很多困难。因此,只有达到了一定的专业分工水平,克服各种不足,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才能产生并节约内生的交易费用,尤庆国、林万龙:《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机制分析与政策影响评价》,《农业经济问题》(月刊),2005年第9期。才能发挥其扶贫功能。
    (一)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尚未完善
    第一,社会分工的演进需要专业化分工水平与交易费用之间达到有效的均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的运作需要各种岗位的人员各司其职。随着个人分工的细化和分工水平的提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的交易费用系数也会逐渐降低。而且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相对于农户、产业化企业等组织在节约交易费用方面有独特的优势,尤其是在维护农户自身利益层面,可以节约大量的内生交易费用。因此,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有一定的必然性,不过也伴有前提条件,即如何使用交易费用并使之价值最大化,这也是当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面临的困境。在相对贫困的地区,农户经营自给自足,专业化的分工几乎不会产生,因此,在贫困地区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帮助农户脱贫成为社会扶贫的重要策略和难以突破的瓶颈。
    第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贫困地区农户人口覆盖面有限,不是所有的农户都会加入该类组织。如在对贵州省丹寨县调研的过程中发现,丹寨县企业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技术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覆盖到的农户仅占该地区农户的1/2,有的地区甚至不足1/3。从微观层面看,这样的覆盖率并不能加快当地脱贫步伐,也不能保证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
    第三,贫困地区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由于内部财政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完善,时常出现资金短缺的现象,除了农产品增收带来的利润、政府的补贴和企业的赞助外,在引进专业技术,发展科学农业、生态农业方面缺少大量资金的支持。在面对这一系列问题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并未得到应有的发挥。众所周知,资本报酬有限与合作社盈余按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的交易额比例返还给社员是合作社利益分配原则的最主要特征。尤庆国、林万龙:《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机制分析与政策影响评价》,《农业经济问题》(月刊),2005年第9期。但是,据调查,贫困地区的新型的、符合市场需求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尚年轻。在成立初期,为了弥补资金上的缺口,很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靠参与组织的农户的投入资金和外援力量运转,使得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化现象,引起纷争,易出现“惠顾返还”过程中的现金返还额度低、“惠顾返还提留”等问题。
    第四,土地“细碎化”经营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能深入实现与大市场的接轨。尤其是山区,地理环境恶劣,没有大面积的土地可以用来发展现代化农业,更没有合适的农业可以引进来,导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运作的过程中无事可做,无人可管,无资金可用,无市场可开拓。
    另外,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运行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还包括产权结构的特殊性造成的交易过程与股金分红异化、普通的社员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等。这些内在的问题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参与扶贫开发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面对的问题,也是阻碍扶贫开发的内容。
    (二) 抵御社会和自然风险能力不足
    在发达国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生产的最主要力量。作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我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然存在“小农户大市场”的矛盾,面临着“小农需要合作又不善合作”而导致的产业化水平不高的困境。同时,自然灾害的不可逆性、技术引进与资金不足的矛盾等都是阻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因素。而目前,解决、规避这些问题的条件和能力尚不足。
    1. 政策和制度风险一时难以消除
    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环境不够宽松,法律地位、政策支持等供给不足,特别是法律地位尚未确立,致使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虽然从整体上看,政策正在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但有些地方政府的力量过于强大,存在“拔苗助长”的嫌疑。
    在调研中发现,政府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干预太多,甚至直接插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经营,以政府干预代替市场经营,导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过度依赖政府,丧失自治发展的权利。至今,我国没有一部关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规来促进其发展,特别是没有宪法依据,这就加大了产生相应的法律和政策的难度。加之目前政府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一定的误解,认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仅无法与市场经济兼容,还是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作用致使市场失灵的垄断力量,还认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时机不成熟,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农民素质较低,缺乏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条件和群众基础。例如贵州省丹寨县扶贫办主任表示:“它收益很高的,根本不缺钱,就是它把这个村子的土地价格哄抬上去的。我们这个地方土地是轮种制,过一两年就会换一次土地,这个合作社的大棚就要搬一次家,但是它以高价租赁土地,看来利润很高。这个村子的土地几乎被它垄断了,其他的农产品生产需要的土地根本不足,这是恶性竞争。”引自贵州省丹寨县扶贫办主任杨主任的讲话,这里的“它”是指城江村荣武果蔬生产专业合作社。
    2. 自然灾害等风险具有不可控性
    贫困地区多是自然环境恶劣、生态环境出现危机的山区和老少边远地区。这些地区自然灾害频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或者难以开发内生资源,处于有资源无法利用、有储备无法使用、有心作为无力开发的尴尬境况。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凝聚了劳动力资源,但是因为现实环境的影响,各种农作物和农产品无法生存和生产。例如,贵州省丹寨县没有大规模的养羊产业,原因是羊会破坏生态,即使养羊能够致富,也很少有大批养羊的农户。这在致富层面上阻碍了脱贫目标的实现。
    五、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对策
    想要创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乡村贫困社会治理的路径,完善乡村贫困治理结构,使乡村贫困治理主体在扶贫开发中能有效地实现富裕目标,建设小康社会,就要做到转变基层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户步入共进双赢的良性循环,于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困境与对策》,《农村经济》,2010年第4期。积极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领办主体,制定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法律政策,制定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经济政策,优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
    (一) 政府层面:监督与引导相结合
    政府的权力范围应当是有边界的,过度的政府干预不仅难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还会扭曲市场自我调节体系的运行。因此,在大扶贫开发格局的完善过程中,需要考虑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各个主体活动的边界。政府主导而不过度干预,通过政策引导和体制机制建设,激发企业社会责任,拓展社会企业生存和发展空间,消除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体制障碍和机制障碍,从而充分发挥企业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扶贫开发中的潜能。因此,社会扶贫将利于中国贫困治理体系的结构性调整,提升治理的有效性,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内涵的重要体现。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国际扶贫中心:《中国反贫困发展报告(2014)——社会扶贫专题》,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4年。
    政府要积极引导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其发展做必要的乡镇政治体制改革。同时,政府要加快法制建设,促使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给的均衡性,即消除专业化分工及农业技术变革诱发的制度需求与传统农业家庭经营制度之间的不匹配,这也是“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产生的根源。为了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在农业家庭经营基础上发展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并不是必然的,需要一定的制度环境。
    从法律和制度层面来看,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扶贫开发中的工作,也是有效的监督机制。从顶层设计层面来看,宏观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是有效推动多种模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保障,这就吻合了省级以上领导要求的“扶贫要精准,同时也要有奖惩机制、激励机制”。有了完善的监督奖惩机制,适当地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工作,是规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松散性、不规范性、抗风险较弱、资金管理使用机制不完备等缺陷的保障。
    (二)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层面:内外兼顾、综合管理
    1. “内聚外宣”甘建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对农地利用的影响路径及其启示》,《中国集体经济》,2015年第22期。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市场竞争中能够节约交易成本,因此,可以通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将农户少量的剩余产品和有限的需求集中起来形成大批量的交易。这就有利于根据市场需求争取有利的交易条件,使农户享受各种市场优惠。而且,将节约的交易成本聚集起来可以为预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将来面对的风险做好资金准备。同时,在此过程中又可以发挥农户的主观能动性,宣传和推广农产品,开拓未来市场。
    第一,实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内聚”。引导社员加深对合作制度和组织章程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他们的合作意识和对合作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联合度。减少内部消耗,杜绝纯粹利益导向行为,众志成城,利用好组织内部的土地,争取土地高效利用的最优外部环境,加强合作教育。
    第二,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外宣”。土地的二元制度使得农地不但具有生产功能而且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在“小农意识”的驱使下,绝大多数农民不肯带地进组织,把土地视为“保命田”“养老地”。外宣的作用就是让农户能够走出狭隘的视野,开拓其对农业市场认识的眼界,提升其对农业产业化的认知。
    在贵州省丹寨县的访谈过程中,贵州昌昊中药发展有限公司的农艺师胡先生表示:“我们在进行农户需求调研时,不是所有的农户都愿意加入我们的合作社,有一些50岁以上的人都把自己的地种上了树,不愿意搞药材种植。”可见,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农户的需求,尤其是贫困农户的需求是发展产业的前提。让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了解市场、参与市场,需要各方面的宣传工作做到位。
    2. “优内拓外”甘建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对农地利用的影响路径及其启示》,《中国集体经济》,2015年第22期。
    随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模越来越大,内部可购置先进的交通工具、信息工具,聘请专业人士从事市场调研和预测工作,从整体上把握市场变化,消除农业生产中的周期性带来的农产品供给滞后问题,减少交易中的不确定性,降低损失。
    第一,实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必先“优内”。要优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利益分配机制、管理机制和服务机制;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减少内部摩擦消耗,提高农民利用土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开发农产品市场必须“拓外”。要多渠道挖掘好销路,使产品吸纳大量的合适市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者和领头人要走进市场,同时把信誉高的客户带到生产现场,向他们推广特色农产品,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积极与商家探讨发展产品品牌的好路子。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克服封闭性和排他性,主动组织农民走进市场,共同开拓市场,加深他们对市场运作的了解,从而使生产适应市场配置的要求,及时调整生产结构和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的广度和深度。
    3. “引技吸资”
    科学发展观是带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正确思路。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科学,农业发展、增收保产更需要科学技术的支撑。资本是促进农业发展的经济基础,吸纳大量的龙头企业和政府项目是提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地位的保障,也是使贫困地区发展走向前沿的铺垫。
    第一,根据市场需求“引技”。“引技”包括对专业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同时也包括对先进技术的引进和研发。塑料大棚管理技术、各种果蔬种植技术、茶叶药材培育技术等都需要有专业的人才来负责。例如,在对贵州省丹寨县扬武镇调研时发现,该镇灵芝种植需要科学的方法,对温度、阳光、锡土和锡纸的要求非常高,不是每个农户都能种好灵芝,需要专业的技能。贵州省的特色锦绣产业需要专业的人员对绣工进行专业的培训,这样才能够将特色产业推出去,才能够致富。
    第二,吻合农户需求“吸资”。农村经济发展最大的基地就是大量的农地,应为了促进农地的利用,加快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对资金要素的引入力度,使用多种方式凝聚资金。资金是引进技术的基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宣传的过程中吸纳“有责任、用真情在做事”的企业和个人以及公益组织,能够推动本地的农业、农民和农村的发展,最终形成“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的格局。
    (三) 市场层面:提升竞争力,培育市场环境
    农业进入市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是现代化农业的出路。围绕构建流通载体,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培育销售服务综合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这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市场信息灵敏、流通渠道畅通的优势,较好地解决了农业生产规模小、费用成本高、获取信息层次低、难以适应市场变化的问题,赵光超:《培育合作经济组织推动扶贫模式创新》,《农民日报》,2004年6月,第3版。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提升了小农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再者,合作经济组织除了对市场进行定期的、周密的市场调研,增强竞争意识外,还要适当培育市场环境,由迎合市场向培育市场转变,才能够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转变。农产品生产既与时令密切相关,也与市场的需求有很大的关系,不管是水果还是蔬菜,受天气影响都很大,质量、价格等也会波动,因此,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用专业的人员开展关于农产品的品种、产量、价格、宣传、营销策略等市场调研工作,掌握市场动向,开拓稳定的适合农产品销售的市场,保障农产品的基本利润,保护农户(贫困户)的基本收益。例如,贵州省丹寨县扬武镇羊浪村种植冬瓜、生姜、辣椒等都是在进行了环境调研、市场需求调研等工作后,在结合本地特色和劳动力多少,实行的果蔬生产加工合作社,这既提升了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又培育了稳定的市场环境。
    (四) 农户层面:利益诉求与社会发展共进
    农民的内在利益诉求决定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巨大活力,为保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扶贫开发过程中健康、稳步发展,应遵循“民办、官助、企业帮”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坚持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健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农民的合作意识,促进整村脱贫步伐,为社会发展做出努力,拒绝搭便车的心理。
    如贵州省丹寨县扶贫办于2015年8月19日做的《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汇报》中指出,“建议加大贫困地区人才队伍的培训。加大对贫困地区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给予贫困县特殊政策支持,通过人才职称、工资待遇、住房补贴等政策,吸引医疗卫生、规划建设、工程管理、教师队伍、产业发展、职业技工等人才向基层、向贫困地区流动……”
    人才素质的培养是发挥人才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管理作用的重要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不仅能够引领农户致富,还能够带动整个地区的发展。我国扶贫经历了从救济式扶贫到参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的模式转变,采取了区域扶贫、群体扶贫、直接扶贫等手段,这些扶贫方式和手段都与农户(贫困户)的利益切实相关。但是,除了将目标群体放在贫困户、将脱贫作为直接目标之外,还要兼顾贫困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所以农户(贫困户)必须在接受帮扶之后发挥内生力量,为带动贫困地区的发展努力,以转变扶贫地区的整体风貌。
    扶贫开发需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二者共生共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是推进扶贫开发的最根本手段,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应通过合作教育启发农民的合作意识,将农民的潜在需求尽早转化成实际需求;应加大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现实供给的改革与调整,加速提高有效供给,尽早形成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创新高潮,以实现反贫困战略目标。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运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结贫困户和贫困地区,是中国农村经济应对扶贫社会治理中的各种问题、提高农户参与社会市场竞争的重要制度创新,也是在反贫困重大战略中实现彻底脱贫的必经之路,还是促进农村摆脱弱势地位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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