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开发式扶贫研究

    从我国扶贫开发的实践历程来看,开放式扶贫早在八七扶贫计划中就已提出。1994年,国务院制定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明确提出,要在从救济式扶贫到开发式扶贫转变的基础上,实现从封闭式扶贫向开放式扶贫的转变。早期的开放式扶贫只是作为扶贫的一种方式,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随着我国扶贫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开放式扶贫理念越来越受到关注,即扶贫已经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更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承担的责任。然而,开放式扶贫仍然是一个新兴的术语,其内涵和外延都处在不断的发展过程当中。

    一、开放式扶贫的理论综述

    (一) 开放式扶贫的文献综述与理论依据
    1. 文献综述
    综合来看,开放式扶贫是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伴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以及国际组织参与我国的减贫实践和经验借鉴,逐渐产生并被纳入国家扶贫政策的。一方面,市场化、经济多元化、资源集约化、贫困多样化等是新世纪初我国扶贫开发面临的主要背景条件。从微观上讲,市场化就是指任何一个实现资源配置的行动,都将从政府与其他当事人的命令、服从关系转变为平等人之间的自愿交易,由此将引发反贫困的市场化问题。市场体制的完全确立,既给贫困地区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市场经济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将加速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物力、财力、人力的相互交流和转移,达到经济发展的相互平衡。而对先天条件不足的贫困者,其利益在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面前必将受到损害。因此,反贫困体制必须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王思铁:《关于新世纪初叶反贫困的若干问题》,《农业经济问题》,2000年第3期。另一方面,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积极开展了与国际组织在扶贫领域的合作,一批国际组织在贫困地区实施了一系列扶贫项目。其中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影响最大的世界银行在扶贫项目中提出的综合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到户、群众参与和独立监测等理念与方法,对我国政府完善和创新扶贫政策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国际组织参与扶贫开发不仅改变了以往扶贫单纯依靠国内资金的传统方式,也开创了国内机构与国际组织相结合、国内扶贫资金与国家组织援助相结合的扶贫开发新格局。蒋万胜、宋建昕:《我国农村扶贫投入制度的变迁及其启示》,《新疆农垦经济》,2011年第7期。此外,开放式扶贫还借鉴了国际社会依靠市场扶贫的经验,即动员除政府以外,社会上的财力、人力、物力来共同扶持贫困地区的发展。陈俊生:《扶贫开发的回顾与展望》,《中国贫困地区》,1998年第1期。
    具体来看,开放式扶贫在发展过程中已形成了多种形式的实践途径或模式,并且随着我国市场机制的发展和扶贫制度的变化而不断完善、创新。开放式扶贫产生初期,一般被认为是与封闭式扶贫开发相对应的扶贫模式,其主要途径包括劳务输出、异地开发及移民开发三种形式。王国强、方相林:《“九五”期间河南省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对策》,《地域研究与开发》,1995年第3期。随着市场开放化程度的增强,除劳务输出以外,招商引资也逐渐成为贫困地区开放式扶贫的主要途径,即采用多种渠道和形式从发达地区招商引资,提供优惠投资政策。国际组织在我国开展扶贫合作以后,开放式扶贫的途径又包括了借鉴国际反贫困经验,促使国内机构与国际组织合作,形成国内扶贫资金与国际组织援助相结合的扶贫开发新格局。蒋万胜、宋建昕:《我国农村扶贫投入制度的变迁及其启示》,《新疆农垦经济》,2011年第7期。李兴江、周亚雄结合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的实践,指出开放式扶贫是少数民族地区进一步脱贫的必然选择,开放既包括走出去,即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劳务输出的力度,又包括引进来,即学习和借鉴国内外扶贫开发的先进经验、科技和机制,在引进新科技、新品种、新经验、新机制、新设备上多下功夫,在政治、经济安全的前提下,大胆使用外资、外援。李兴江、周亚雄:《甘肃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的实践与对策》,《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四川省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王思铁结合四川省扶贫开发的历程,认为开放式扶贫主要包括三种形式。一是贫困县,特别是贫困乡、村内小范围的开放式扶贫,具体来说,就是将有一技之长的能人和先富起来的农民组织起来,利用扶贫资金,安排贫困户劳力就业,变扶持穷人为扶持能人带穷人,带动千家万户发展生产。这种形式的扶贫在贫困地区较为普遍。二是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进行中跨度、大跨度的联合开发。这种形式在20世纪90年代较为普遍。请发达地区到贫困地区承包开发扶贫项目,把先进地区的技术、信息、人才、管理经验和销售渠道带到贫困地区,共同开发扶贫项目,这种“地区联系式”的开放扶贫方式,打破了就贫困地区解决贫困地区问题的传统做法,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三是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开放式扶贫,即引进国际非政府组织的资金、技术、人才,参与农村扶贫开发。王思铁:《四川农村扶贫30年(3)》,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9a3d490100bh4z.html。董晓峰等理解的“开放”包括了东西合作、城乡合作和国际合作。董晓峰、汪一鸣、曹凯龙、孟庆泉:《现代智能型扶贫开发区模式:宁夏华西村——兼论西北落后地区城镇化的途径》,《兰州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而刘奇所谓的“外争资源、做大蛋糕”的开放式扶贫,就是要动员全社会的资源(包括政府、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刘奇:《创新思维:重构中国扶贫战略》,《中国发展观察》,2010年第10期。总体来看,开放式扶贫包括了传统的劳务输出、异地开发或移民开发等形式,在现阶段又突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及动员政府以外的市场、社会组织的力量参与农村扶贫开发,即伴随着扶贫形式的拓展,其理念也在不断地更新和丰富。
    综上所述,许多学者与扶贫部门对于开放式扶贫产生的背景、内涵、实现途径等进行了一定的研究或探索,但并未对这些问题形成明确统一的观点或认识。有关开放式扶贫的研究,学术界也未形成相应的学术共识,现有的一些研究主要是将开放式扶贫置于其他扶贫主题的研究内容当中,鲜见专门性的研究,研究成果的实证性或理论性均不强。而当前阶段,政府主导的扶贫开发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特别是社会治理及社会扶贫理念的进一步提出,在未来的研究或实践探索中,对于开放式扶贫与开发式扶贫、救济式扶贫的比较,开放式扶贫与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关系,实施开放式扶贫过程中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角色关系,以及开放式扶贫在扶贫开发新阶段的功能定位等方面的研究都将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价值。
    2. 理论依据
    1) 经济学视角
    西方经济学的主流学派一直把一国(地区)经济系统对外部世界开放作为理想经济模式的一个重要机制和组织结构,认为贫穷是一种经济系统失败的征象,也是犯罪的主要原因。从古典学派重要代表人物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学说,到瑞典学派伊·菲·赫克歇尔的要素禀赋学说等,都主张各国(地区)按自己的成本优势生产具有最终优势的产品并出口,以争取世界范围内资源的最好利用和产出的最高水平。对于贫困地区来说,自然资源和劳动力成本低廉,自然禀赋优越,通过与发达地区的贸易和分工,有助于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张季、刘作禄:《新时期黔江扶贫开发战略与政策研究》,四川大学出版社,2000年。
    在此理论指导下,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旨在满足基本生理需求和提升家庭收入的政策措施,制定了维持温饱的食物生活标准和收入标准的“温饱线”,即贫困线贫困线,是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和社会发展阶段的条件下,维持人们的基本生存所必须消费的物品和服务的最低费用,贫困线又叫贫困标准。1985年,中国确定人均纯收入200元作为贫困线,此后根据物价指数,逐年微调。2008年,中国绝对贫困标准为人均纯收入785元以下,低收入贫困标准为人均纯收入786~1067元。2009年,贫困标准提高到1196元。2011年11月,国家上调了农村人口的贫困标准,从2009年的年均1196元提升至2011年的年均2300元。。童星、林闽钢认为,贫困是经济、社会、文化落后的总称,是由低收入造成的基本物质、基本服务相对缺乏,以及缺少发展机会和手段的一种状况。童星、林闽钢:《我国农村贫困标准线研究》,《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3期。康晓光认为,贫困是一种生存状态,在这种生存状态下,人由于长期不能合法地获得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和参与基本社会活动的机会,以至于不能维持一种个人生理和社会文化可以接受的生活水准。康晓光:《中国贫困与反贫困理论》,广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凡是处于贫困线以下的地区和人口,都是政府扶持的贫困对象,它们将在政策、投资、分配、科技、教育、人道主义等各个方面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基于上述认识,各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的生活水平。
    2) 政治学视角
    阿马蒂亚·森突破传统的贫困分析框架,认为尽管低收入与贫困之间有密切的联系,但贫困的实质不是收入的低下,对贫困的考察不能仅仅停留在收入上,而是可行能力的贫困,因此,关注的应该是个体的能力发展。这就是在贫困理论界影响显著的能力贫困理论。该理论为解释贫困问题及反贫困实践提供了新的视角。它的最主要的贡献就是强调解决贫困的路径不是依靠单纯的财政投入和社会救济,而是提升贫困者个体的能力和素质。
    不少中国学者都从能力贫困理论中受到了启发,开始探讨能力与贫困之间的关系。方劲基于可行能力贫困理论考察发现,知识资源储备不足、健康卫生状况较差、信息获取能力缺乏、自主发展意识不强等是造成现阶段农村人口收入能力丧失并陷入贫困的重要因素。方劲:《可行能力视野下的新阶段农村贫困及其政策调整》,《经济体制改革》,2011年第1期。同时,他也指出,新阶段农村反贫困政策在提供收入援助的同时,更应该加强能力建设,培养人们的主体意识,注重提高贫困人口应对贫困风险的可行能力,使贫困地区真正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外在机制和内在动力。宋宪萍、张剑军也基于能力贫困理论建构了反贫困的对策,认为在目前的反贫困实践过程中,要加大贫困人口能力方面的投资,促进贫困人口能力的提高,要把单纯给钱、给物的“输血式”扶贫逐步转化为培养贫困地区自主脱贫能力的“造血式”扶贫。宋宪萍、张剑军:《基于能力贫困理论的反贫困对策构建》,《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同时,也有不少学者就能力贫困理论本身进行了探讨,杨成波和王磊就评析了能力贫困理论,认为其开创了贫困问题研究的新视角,拓展了贫困问题的研究方法,而且探讨了阿马蒂亚·森能力贫困理论对完善我国低保制度的启示意义。杨成波、王磊:《简论阿马蒂亚·森能力贫困理论及对完善中国低保制度的启示》,《生产力研究》,2010年第5期。邹丽兵则认为阿玛蒂亚·森从经济与社会两个维度探讨贫困问题,对于正处于反贫困攻坚阶段的中国来说,阿马蒂亚·森的贫困理论对我国的反贫困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他总结了三点启示:一是坚持物质扶持与尊重、保障弱势群体的各项社会权利相结合,创造社会机会公平的环境;二是建立健全反贫困的长效治理机制,防治贫困恶性循环;三是建立健全自由开放、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邹丽兵:《贫困的另一种诠释:权利的获得与剥夺——兼评阿玛蒂亚·森贫困理论》,《内江科技》,2011年第2期。
    同时,有不少学者为了突出强调人文贫困这一更加多维的贫困概念,详细阐述了其核心内涵。如陈文贤等人概括了收入贫困、权利贫困、人力贫困、知识贫困等人文贫困的含义,并认为人文贫困的核心是权利贫困和知识贫困,实质是对人类基本权利或能力的一种剥夺。这种划分对我国的贫困具有相当的解释力。陈文贤、聂敦凤、李宁秀、毛萌:《健康贫困与反贫困策略选择》,《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0年第11期。
    3) 社会学视角
    与经济学的经济收入贫困和政治学的能力贫困不同,社会学意义上对于贫困的界定更趋多元化。众多学者一致认为,贫困概念的演变经历了从收入贫困到多元贫困的演变过程。关信平认为,贫困是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部分社会成员由于缺乏必要的资源而在一定程度上被剥夺了正常获得生活资料及参与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权利,并使他们的生活持续性低于该社会的常规生活标准。关信平:《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随着贫困概念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现有贫困概念的局限性,即贫困定义中贫困主体的缺失。于是,从穷人的角度出发来定义贫困的概念得到了不同学者的关注。如较早关注穷人主体的Chamber认为,贫困不仅仅是收入和支出水平低下,也是人的发展能力低下,包括教育、健康和营养等,而且贫困还包括脆弱性、无话语权和无权无势等。Chamber,R.Poverty and Livelihood:Whose Reality Counts?.Economic Review.1995(2):357382.因此,在他的影响之下,不少国外学者将脆弱性、无话语权、无权无势及社会排斥引入到了贫困的概念中,贫困的概念在原有的能力贫困和权利贫困基础之上扩展到了更为广泛的权利形式。如《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与贫困作斗争》中指出,贫困不仅仅指收入低微和人力发展不足,它还包括人对外部冲击的脆弱性、缺少发言权、缺少权利和被社会排斥在外。《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与贫困作斗争》,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更加人文化的界定方法已经基本形成。国内学者也保持着与国外贫困研究的同步发展,高云虹等指出,贫困的内涵已经超越了收入的范围,即贫困不仅仅指收入低下,它还包括能力缺乏、社会排斥、健康状况差、缺乏医疗保健、缺少机会和权利等。高云虹、张建华:《贫困概念的演进》,《改革》,2006年第6期。
    贫困既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也是一个政治学的概念,还是一个社会学的概念,因为它包含着很多经济、政治、社会的复杂因素。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最终目标和本质要求,因此,帮扶贫困地区、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既是一项经济任务,也是一项政治任务。我国贫困的发生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不少贫困发生在老革命根据地和少数民族地区。帮助这些地方尽快摆脱贫困,实现共同发展,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到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和边防巩固的重大政治问题。把老少边穷地区、西部地区发展起来,是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王均伟:《消除贫困:治国安邦的大事——江泽民扶贫攻坚思想研究》,《党的文献》,2011年第3期。
    (二) 开放式扶贫的历史渊源与背景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开放式扶贫逐渐被纳入我国各地扶贫开发实践当中,主要是在扶贫开发过程中注重市场引导的力量,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各种力量致力于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吸引生产要素向贫困地区流动。刘玉森、范黎光、于卫东、陈龙杰:《实施反返贫战略应正确处理几个关系》,《中国农垦经济》,2002年第8期。
    2001年,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申请,贫困地区市场扩大和开放程度进一步增强,国际合作交流的增多也为贫困地区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会。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再次提出了“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基本原则,要求新阶段扶贫开发应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共享减贫经验和资源,继续办好扶贫改革试验区,积极探索开放式扶贫新途径。
    2013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加广泛、更为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在全国范围内整合配置扶贫开发资源,形成扶贫开发合力”。这标志着我国的扶贫工作向开放式扶贫迈出了重要的步伐。
    我国扶贫开发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提出了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开发格局的理念,开放式扶贫的积极意义愈益凸显。扶贫方式由单纯救济式扶贫观念向开发式扶贫、开放式扶贫观念转变,这是中国经济改革之后的一次巨大进步,也是扶贫大方向的转变。宋子良:《中国扶贫实践及存在问题》,《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救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开放式扶贫”的转变,也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中国扶贫事业发展的总趋势。刘玉森、范黎光、于卫东、陈龙杰:《实施反返贫战略应正确处理几个关系》,《中国农垦经济》,2002年第8期。不同于在某一贫困区域内部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输入短缺生产要素的开发式扶贫,开放式扶贫是通过打破扶贫的区域限制,扩大贫困人口生存的经济空间,开辟新的生存空间。早期的开放式扶贫还带有计划经济的烙印,即在很大程度上主要通过计划手段进行劳动力的重新配置,不属于由纯经济动力促成的劳动力自由流动。林乘东:《中国扶贫战略的演变与反思》,《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8年第5期。
    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完善,市场因素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将日益增强。而在扶贫开发新阶段,实现公平与效率同时并举、相互结合,这就要求既能够在贫困地区内部继续采用开发式扶贫方式,又要从贫困地区内部到发达地区外部采用新的开放式的扶贫方式,以实现21世纪初的扶贫战略目标。刘玉森、范黎光、于卫东、陈龙杰:《实施反返贫战略应正确处理几个关系》,《中国农垦经济》,2002年8期。
    (三) 开放式扶贫的内涵
    开放式扶贫是贫困地区为了实现扶贫开发的目标,实行对外开放的一种发展战略,它是相对封闭式扶贫而言的,包括开放的市场、开放的资源、开放的观念、开放的政策,以及适应市场经济所形成的经济运行方式和形态。开放式扶贫侧重强调贫困地区的经济运行体系在一定条件下与外部经济环境的相互融通和相互作用,包括对外贸易、吸引外资、对外技术和劳务交流、产业转移、经济信息传输和吸引区外游客等,覆盖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及娱乐休闲领域等扶贫开发的各个领域,具有多项性的特点。贫困地区开放式扶贫的程度,受该地区的资源质量、自然环境、经济基础、交通条件、消费偏好、市场容量、风俗习惯等因素的影响,也受国际经济及政治环境的影响。开放式扶贫可以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管理和信息等资源因素的综合作用,在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影响和驱动下,可以提高扶贫开发的成效,促使贫困地区加速发展。
    虽然我国贫困地区在扶贫实践过程中形成了多样化的开放式扶贫模式或途径,但国家政策或理论界并未对开放式扶贫的内涵做出明确的规定或界定。从相关研究及地区扶贫实践来看,对开放式扶贫内涵的理解或界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观点。刘玉森等人认为,开放式扶贫,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以联合和竞争的形式来促进扶贫开发的一种新方式,即通过推动中部贫困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包括中部一些发达地区),甚至外商在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上的相互渗透,建立互利互惠、市场共享的关系,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的投资环境,提高其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加速其资源的综合开发,从而解决长期导致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效益不佳的深层次矛盾。刘玉森、范黎光、于卫东、陈龙杰:《实施反返贫战略应正确处理几个关系》,《中国农垦经济》,2002年第8期。陈家骥认为,所谓开放式扶贫,就是要开放贫困地区的市场,把贫困地区的市场大门打开,以特别优惠的政策来吸引资本、资源、劳力、商品等,一句话来说,就是要实行市场经济的开放原则。李沁生:《招凰引凤开放扶贫——陈家骥研究员访谈录》,《前进》,1996年第6期。从广义上来讲,开放式扶贫突出了扶贫的社会性、广泛性和参与性,是以政府主导为主,聚集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构建起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齐头并进的工作机制,并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扶贫工作的良好格局。刘奇:《扶贫开发“五题观”》,《中国发展观察》,2012年第1期。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开放式扶贫是指突破贫困地区封闭系统的局限,将其置于更为广阔的经济社会运行系统之中。一言以蔽之,除扶贫部门系统内的扶贫之外,其他形式的扶贫都可以称之为开放式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对口帮扶、企业扶贫、社会扶贫、行业扶贫、产业扶贫、生态移民扶贫、扶贫产业园区建设、区域发展与扶贫、农村社会治理与扶贫等。
    (四) 开放式扶贫的基本特征
    开放式扶贫主要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整合扶贫开发资源,以多样化的扶贫方式推动扶贫开发,主要表现出四个方面的特征。
    一是扶贫开发资源的开放性,强调引入并整合新型的扶贫开发资源和投入要素。具体来讲,扶贫开发资源的开放性更加强调政府之外的资源投入,打破以往政府单一投入的封闭体系,开放扶贫的资源投入系统,把扶贫开发放在一个开放的社会经济体制之内,充分利用综合系统的各类资源要素,积极借助社会的内力和外力,推动扶贫开发,构建大扶贫开发格局,实现全面小康。例如,万达集团对于贵州省的帮扶、盘县探索的“美丽乡村·千企帮村”帮扶模式均体现了扶贫开发资源的开放性。
    二是扶贫主体的开放性,培育扶贫开发的多元合作主体,动员社会力量,探索不同社会力量、社会主体良性互动的协作机制。扶贫开发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强调全社会参与和多方合作。例如,“中央要求、遵义需求、上海所能”——务川东西协作对口帮扶,“企业扶贫、社会参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帮扶平塘的“引水解困工程”,“反哺故土、回报社会”——正安“春晖助脱贫”行动等,都体现了扶贫主体的开放性。
    三是扶贫区域的开放性,要求改变过去以县、村为单位的扶贫开发模式,强调区域之间的联合,通过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区域的开放性是指区域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其他区域有着各种各样的联系,区域开放之后有助于自然要素之间,以及自然要素和社会经济要素之间的联系,便于加强区域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例如:盘县农村依托“三变”载体,消除经济“空壳村”;印江新寨打破乡村藩篱,促进区域发展等。
    四是扶贫方式的开放性,强调突破传统扶贫开发的局限,实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的创新发展。改变过去传统的分散救济式扶贫方式,坚持开放式扶贫的方式,支持、鼓励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突破思维瓶颈,向政府系统外部要资源,改善生产条件,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增强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例如,三都交梨水晶葡萄基地利用内源发展与政府推动的互动式扶贫方式实现脱贫,独山铁皮石斛利用契约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扶贫的发展,晴隆草地生态畜牧产业采用产学研一体化的方式实现了可持续扶贫等。
    综合来看,贵州省各贫困县区在开展开放式扶贫的过程中,产生了多种形式的案例模式,包括基于扶贫主体、扶贫开发资源多元化、开放化的对口帮扶、企业扶贫及社会扶贫模式,基于扶贫方式开放化、市场化的契约型产业化扶贫、股份制产业扶贫、内源外推相结合的产业扶贫模式,以及基于社区综合发展、区域发展的开放式扶贫模式。但是,现阶段,贫困地区的开放式扶贫还处于不断摸索之中,还没有形成可资借鉴的有效模式,在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背景下,研究开放式扶贫,形成扶贫开发合力,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主题,也是亟须突破的瓶颈与难题。如何推动开放式扶贫是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大扶贫开发格局的重要任务,需要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做进一步探讨。
    (五) 研究设计
    1. 研究目标
    (1) 理论需要。随着我国扶贫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开放式扶贫理念越来越受到关注,即扶贫已经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更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承担的责任。然而,开放式扶贫仍然是一个新兴的术语,其内涵和外延,都处在不断的发展过程当中。从现有文献来看,国内涉及开放式扶贫方面的研究较少,有一些理论命题有待深入探讨,并进一步升华和提炼,以便为开放式扶贫提供理论支撑,丰富扶贫开发的理论体系。
    (2) 实践需要。当前我国的社会经济环境和贫困状况都在发生变化,因此,扶贫策略必须要随之做出调整,才能更好地推进扶贫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实践证明,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扶贫开发资源,创新各种扶贫方式,是加大扶贫攻坚力度、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有效举措。开展开放式扶贫研究,对于构建大扶贫开发格局,形成扶贫合力,提升扶贫攻坚效果等都有重要意义,所取得的成果将会对当前我国扶贫开发的实践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2. 研究内容
    (1) 研究视角。本课题在“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下研究开放式扶贫,探索如何通过开放式扶贫形成扶贫开发的合力。
    (2) 研究重点。研究开放式扶贫需要关注四个重点:一是扶贫开发资源的开放性,即如何引导内外部资源的合理流动,实现资源整合效应;二是扶贫主体的开放性,即如何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实现多主体之间的协调;三是扶贫区域的开放性,即如何实现区域之间的联合,实现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四是扶贫方式的开放性,即如何突破传统扶贫开发的局限,实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的创新。
    (3) 研究内容。本课题对以下五项基本内容进行了研究。
    第一,开放式扶贫的理论分析。主要从理论层面探索开放式扶贫的历史背景和理论依据。通过理论探索,寻求开放式扶贫的理论支撑。
    第二,开放式扶贫的政策分析。主要研究与开放式扶贫相关的各种政策法规,分析政策环境、政策影响,对政策有一个客观、科学的分析和评价。
    第三,开放式扶贫的实践总结,包括对开放式扶贫的概念、内涵进行界定,以及全方位考察开放式扶贫的制度背景、运作模式、基本经验、主要问题等。
    第四,开放式扶贫的案例研究。选取贵州省贫困县区开展开放式扶贫的典型案例,进行实证研究。
    第五,开放式扶贫的对策建议。在调查和深入研究国内外开放式扶贫的背景、历程、现状的基础上,从构建大扶贫开发格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着手,提出完善开放式扶贫的对策建议。
    3. 研究方法
    (1) 文献分析。全面收集、整理和分析与开放式扶贫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研省份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相关统计资料和档案文献,以及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寻找可资借鉴的经验。
    (2) 深度访谈。主要选取四类对象进行深度访谈:贫困地区参与扶贫开发的基层干部、参与扶贫开发的各类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各类组织、具有典型代表性的不同类型的贫困农户。
    (3) 案例分析。选择贵州省内具有典型意义的贫困县,围绕开放式扶贫主题进行深入调查。全面把握开放式扶贫的政策法规、运作模式、实践经验、问题挑战及对策建议等。挖掘在资源整合、社会参与、区域合作及扶贫方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扶贫效果好的典型案例。
    4. 研究过程
    此次实地调研由试调研和正式调研两部分组成。2015年5月下旬,在国务院扶贫办、贵州省扶贫办的大力支持下,中国国际扶贫中心与武汉大学中国减贫发展研究中心、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组成联合课题组赴贵州开展了初步调研,收集了大量翔实而有意义的资料。在对资料归类、筛选、提炼、分析的基础上,设计了正式调研的研究工具。2015年6月中旬,联合课题组再赴贵州省进行了正式调研。课题组分为五个组展开了实地调查,调查覆盖了贵州省的15个县(市),分别是正安、务川、绥阳、印江、江口、沿河、平塘、三都、独山、普安、盘县、晴隆、龙里、雷山、剑河。本次调查的对象既有各县分管扶贫的主要领导、扶贫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镇(街)领导和工作人员,也有村(居)党委(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民代表、大户、受益农户,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等。
    二、贵州省开放式扶贫的模式探索
    贵州省地处我国西南地区东南部,为典型的多山地区,全省地貌可概括地分为高原、山地、丘陵和盆地四种基本类型,其中92.5%的面积为山地和丘陵,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长期以来,受自然地理条件限制、基础设施薄弱等因素影响,贵州省是我国贫困问题最突出的省份。2014年,贵州省人均GDP为26 414.70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6 531.20元),位列全国倒数第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671元,仅相当于全国的63%,位列全国倒数第二。按照人均2300元的贫困标准,2014年贵州省仍有623万农村贫困人口,属全国贫困人口最多、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2015年6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贵州省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时指出,当前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要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作为全国贫困人口最多、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在攻坚拔寨的冲刺期的扶贫阶段,总结贵州省开放式扶贫的经验对于“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目标的实现尤为重要。
    (一) 贵州省开放式扶贫的政策
    自八七扶贫攻坚以来,贵州省始终坚持开放式扶贫的理念,并且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其内涵。
    1994年,即八七扶贫攻坚的开局之年,贵州省率先提出了开放式扶贫的理念,强调把山里开发与山外开放结合起来,把贫困地区的开发与省内外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结合起来,在更大范围内寻找脱贫致富的途径。在开放式扶贫理念的指引下,贵州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具体举措。第一,在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搞好山区综合开发的同时,加强对劳务输出的引导、服务和管理,县要建立健全劳务输出组织,提供信息,介绍职业,实施培训,开拓输出领域,提高输出效益,实行有计划的异地开发。第二,引导没有办企业条件的贫困乡村,自愿互利,带资入股,带劳从业,到投资环境较好的城镇和工业小区兴办企业。在省内异地办企业的实行“一统四分”,即统一经营,按股份分利润、分税收、分产品、分劳动就业指标。第三,对极少数生存和发展条件特别困难的村寨和农户,有关县要在上级的支持下,组织移民开发,异地安置。
    2005年,《贵州日报》上的一篇文章强调了开放式扶贫在第一个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纲要实施阶段的战略意义,认为贵州省的扶贫开发除了需要从改变客观条件、改善基础设施、完善政府政策等方面着手外,还需要引入并整合新型的扶贫开发资源和要素,更需要建立健全全社会参与、多元化、多方位的新型扶贫开发平台和制度体系,使扶贫工作真正“扶到贫”。韩军:《开放式扶贫: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战略选择》,《贵州日报》,2005年7月7日。文章还专门对政府在开放式扶贫中的角色进行了阐释,提出新阶段扶贫开发,必须确立新型的开发战略及目标取向,通过新的扶贫机制及制度体系设计,使扶贫工作迈上新台阶。目标设计应着眼于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贫困地方及贫困户开放开发的机制。政府的主导作用在于建立创新机制,进行制度设计;建立贫困地方及贫困户开放开发的机制,则在于资源整合及观念、管理和实现方式的创新。
    新时期,贵州省开放式扶贫的内涵不断丰富,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扶贫目标方面,致力于为贫困人口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提高贫困人口的可持续生计能力,强调贫困社区和贫困农户在扶贫开发项目开展过程中主体性的发挥;其二,扶贫主体方面,以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帮扶的模式开展扶贫工作,在政府引导下,鼓励贫困人口、企业主体和社会力量自发参与,整合多方面的资源,有序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其三,扶贫方式方面,综合运用龙头企业带动减贫、社区治理助力减贫、普惠金融服务减贫、基层民主促进减贫等多方面的治理工具。
    (二) 贵州省开放式扶贫的模式
    在长期的反贫困实践探索中,贵州省主要形成了六种可推广、可复制的开放式扶贫模式:一是凝聚各方力量,多重优势叠加的“毕节试验”;二是种草涵养土地,养畜增加收入,发展防灾避灾产业的“晴隆模式”;三是山地农业开发,种养长短结合的“长顺做法”;四是整合资源、连片开发的“印江经验”;五是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的“威宁实践”;六是扶贫抓党建、党建促扶贫,加强乡镇党委、村支两委、致富能手“三支队伍”的建设,夯实党的群众基础、工作基础、执政基础的“迤那经验”。这些模式的形成在不同程度上丰富了贫困治理的内涵,并为其他地区的减贫实践提供了参考。
    1. 多元主体参与扶贫开发的“毕节试验”
    贵州省毕节市地处川、滇、黔三省交汇处乌蒙山区腹地,是“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毕节市集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于一体。2014年,毕节试验区8个县区中有5个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62个乡镇(办事处)中有173个乡镇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乡镇。除金沙县以外的所有县区均被列为乌蒙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片区县,是全国最贫困的地区之一。2013年末,全市户籍人口有870万人,其中农村贫困人口有166.58万人。
    毕节试验区于1988年6月由时任贵州省委书记的胡锦涛同志亲自倡导创建,也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全国唯一一个“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着力于在喀斯特贫困地区开展改革试验,寻求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之路。经过27年的探索,毕节试验区不仅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效,而且构建了具有区域特色和时代特色的后发赶超路径——“毕节试验”,为推进贵州乃至全国同类地区实现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做示范、探路子”的特殊作用。毕节地区也成为中央统战工作及多党合作示范区,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帮扶下,形成了贫困地区实现科学发展的典范。
    1) “毕节试验”的形成过程
    在以往的研究中,学者对“毕节试验”进行了模式总结诠释。“毕节试验”是指以科学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为试验主题,以加快和推进区域发展为主线,以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优势为重要支撑,坚持开发与扶贫并举、生态恢复与建设并进、人口数量控制与质量提高并重,在着力打破人民贫困、生态恶化、人口膨胀恶性循环的同时,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推动毕节地区从资源大区向经济强区转变、从石漠化严重地区向生态环境优美地区转变、从人口大区向人力资源大区转变、从欠开放地区向全方位开放地区转变,最终把毕节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生态不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试验区。孙卫艺、廖迎庆:《“毕节试验”:内涵、经验与启示》,《毕节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这一定义全面解读了“毕节试验”。“毕节试验”围绕多主体合作展开扶贫开发工作,其模式的形成主要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为自1988年划定“毕节试验区”开始,到1997年的这一阶段。在当时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毕节试验区树立了以繁荣商品经济为目标的扶贫开发。当时主要的举措是调整产业结构,调动农民进行商品生产的积极性,发挥集体经济、非公经济、个体经济的作用,变“输血”为“造血”,进行生态建设和流域治理,并初步探索发展农畜牧业及控制人口。经过第一阶段十年的反贫困探索,毕节初步解决了280万农民的温饱问题,缓解了生态恶化、水土流失和人口增长过快等问题,人均纯收入从1988年的226元上升到1288元,森林覆盖率年均上升1个百分点,贫困人口降至90万人,这是试验区的第一次飞跃。陈晓军:《“毕节试验”对西部反贫困的启示》,《理论与当代》,2008年第1期。
    第二阶段自1997年开始,在前十年的探索基础上,毕节地区以发展农业经济、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农民脱贫致富为重点,把农业生产放在国民经济的首位,强调粮食生产在扶贫开发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大力推进科教兴农,抓好资金等要素的投入,促进了多元扶贫开发主体的形成。同时,按照加快山区资源综合开发带动支持生态建设,以生态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粮食、人口、生态良性循环的思路,进行机制方面的创新。其中最重要的是实现了扶贫开发与运行机制的衔接,建立了从上而下的扶贫开发体系,涉及市场建设、劳动力转移、科技推广、生态建设及人口素质提升等方面。在领导机制方面,实行党政领导负责制,投资方式采用组建扶贫承包集团,同时以资源为依托,促进开发,发展贸工农、产供销一体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把资源优势变为商品优势。在劳动力转移方面,探索“三个异地扶贫”,即异地就业、异地开发、异地安置。在科技方面,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加强农业耕种技术的提升。在生态建设试验方面,主要是进行小流域治理试验和生态农业小区试验,通过以粮换工、以工代赈,把经济效益和生态建设结合起来,发展一批生态乡、生态村。在生态建设工程试验方面,主要是以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及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毕节片区工程为载体,探索依托工程进行高效生态建设之路。在人口控制与素质提高方面,主要进行三个重点试验:把控制人口与解决温饱、增加收入相结合;把土地制度改革与人口控制相结合,在二轮承包中依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引导人口的少生优生;对农民进行培训与扫盲,实施农科教相结合。在第二阶段,毕节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1393元,基本解决了长期困扰当地人民的粮食短缺问题;同时,生态恶化也得到了初步遏制,区内森林覆盖率达到了31.88%。陈晓军:《“毕节试验”对西部反贫困的启示》,《理论与当代》,2008年第1期。
    第三阶段是进入21世纪以后,在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背景下,毕节地区的扶贫开发所进入的新阶段。在此阶段,毕节地区以能源为主要的发展引擎,以西电东送工程和资源开发为重要载体,在原有的水电工程基础上,深化能源产业发展,拉动经济增长,提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力图让更多农民从经济增长和农村公共产品改善中提高生活水平。除此之外,毕节地区继续深化已有的扶贫机制,将退耕还草、扶贫开发与人口政策相结合,实施农村圈舍改造、失地农民安置及移民生计发展等,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相结合,促进可持续发展。2006年,试验区实现生产总值270.61亿元,是1988年生产总值(23.4046亿元)的11倍多;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43元,比试验区成立初期增长了近10倍;贫困人口减少到57.31万人,减少了300多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45%,17年里少生人口100多万人;森林覆盖率达到33.92%,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当年毕节的经济增长速度在贵州省排到了第3位,并且初步建成了“西电东送”的重要能源基地。陈晓军:《“毕节试验”对西部反贫困的启示》,《理论与当代》,2008年第1期。
    第四阶段是新一轮的扶贫攻坚时期,在此阶段,毕节试验区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2008年,国家启动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七年来毕节累计造林117.32万亩,种草17.6万亩。在现有基础上,毕节继续围绕“三大主题”开展改革试验,以建设科学发展试验区、现代产业集聚区、创新扶贫示范区、生态文明先行区、改革开放创新区、多党合作模范区“六大区”为目标,全面深化各项改革,找准着力点开展试验区试点工作。2014年,毕节市262个乡镇(办事处)中,有173个乡镇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乡镇。同时,毕节除金沙县以外的所有县区均被列为乌蒙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片区县。2013年11月,习近平同志在湖南湘西调研扶贫攻坚时指出,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毕节试验区在“精准扶贫”中不断探索和优化扶贫机制,包括建立工业梯田开发、工业地产统包代建等机制;形成聚工业之气、造工业之势、成工业之强的“园区经验”;敢为人先建设园区,进行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跳出能矿发展产业,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完善转型升级的山区特色产业发展道路——“金沙之路”;形成谁开发谁受益、水泥企业和用地业主出资、矿石资源按投资比例分成的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模式——“大方模式”;探索规划引领、基础先行、多轮驱动、产业支撑、建管并重、人本拆迁、“城镇带县”的特色城镇化建设——“黔西经验”;克服地形山高坡陡的困难,“一桥飞架居仁、两翼东南扩展”,形成以产业带动发展、以教育聚集人气、城市建设明显提速的“纳雍气魄”。此外,赫章县海雀村创新了精准扶贫的“十子机制”;威宁自治县迤那镇通过实施“一户一档案、一户一规划、一户一对策”,实行了“明晰一条路径、构建一套机制、突出一个抓手、实现一个突破”的“精准扶贫四法”,实现了对象精确瞄准、资源精细配置、项目精准安排;“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工程则全面推进了农户院坝和连户路“两个硬化”工程,被刘云山同志称赞为“连心路”“连富路”。李裴:《“毕节精神”初探》,2014年10月24日,http://news.bjsyqw.com/2014/1024/17475.shtml。
    2) “毕节试验”的主要特点
    从总体上看,“毕节试验”的运作体系主要分为三个层面。一是理论层面,试验区的“三大目标”是可持续发展理论的重要体现,多元参与理论是“毕节试验”运作的指导理论;二是组织层面,试验区的设立及多党合作参与是一种制度化的组织安排,试验区成为一个重要的资源集聚平台;三是扶贫开发的实践层面,即通过试验区的平台,探索如何将资源引入扶贫领域,并通过哪些行动可以带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从理论层面来看,多元参与是“毕节试验”的重要理论基础。“毕节试验”扶贫成效的取得是多元主体参与的结果,由于贫困问题的复杂性和动态性,单个主体不可能单方面地解决贫困问题,需要多方主体的共同参与。从参与的理论基础来讲,参与其实就是政治上的“多元主义”,即整个社会是由各种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重叠的利益团体组成的,整个政治决定的做出是通过相互之间约束、妥协、调适、互惠所达成的。徐文星:《行政规则视野下的警察裁量权之规范》,《法治论丛(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多元参与的形成依赖于政策和体制的创新与完善,以实现对公共事务的治理,改善贫困状况。
    从组织层面来看,“毕节试验”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为参与主体,以智力支持为主要内容和特点,以长期共同推动贫困地区实现科学发展为形式的一种试验。多党合作参与的“毕节试验”的文化内涵是“同心”,即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与执政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在目标上同心同向、在行动上同心同行。在统一战线参与毕节试验区建设的过程中,这一思想贯穿于全过程和各方面。
    从扶贫开发的实践层面来看,随着统一战线参与毕节试验区建设进程的推进,从毕节试验区的实际出发,以“同心思想”为核心,以“同心·助推发展”“同心·智力支持”“同心·改善民生”“同心·生态建设”“同心·示范带动”五大工程为载体的“同心”品牌建设,正在毕节试验区如火如荼地展开。1988年以来,七星关区(原毕节市)由民盟中央和致公党中央负责重点帮扶,大方县由农工党中央负责重点帮扶,黔西县由民建中央负责重点帮扶,金沙县由民进中央负责重点帮扶,织金县由全国工商联负责重点帮扶,纳雍县由民革中央负责重点帮扶,威宁县由九三学社中央负责重点帮扶,赫章县由中央统战部和台盟中央负责重点帮扶。2009年“4·14”会议后,国务院扶贫办、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卫计委、国家烟草局等21个部办委局在毕节建立起工作联系点。截至2013年,统一战线在毕节试验区实施“同心·助推发展”项目160个,投入资金138.1亿元,大力推进了地区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实施“同心·智力支持”项目279个,投入资金1.27亿元,培训教师、医务人员等近20万人次;实施“同心·改善民生”项目258个,投入资金250.47亿元;实施“同心·生态建设”项目48个,投入资金36.94亿元;实施“同心·示范带动”项目84个,投入资金3.7亿元。此外,中央统战部及东部十省市统一战线联系全国112家企业与毕节试验区112个村建立了“一企一村”结对帮扶关系。多党合作各方支持的同心共建是执政党与参政党团结合作、共谋发展的生动实践,是统一战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成功范例。李裴:《“毕节精神”初探》,2014年10月24日,http://news.bjsyqw.com/2014/1024/17475.shtml。这些为毕节试验区科学发展、后发赶超注入了强劲的动力,“同心工程”的实施,无疑又进一步丰富了“同心思想”。资金投入促使试验区探索出了“山顶戴帽子,山腰系带子,坡地铺毯子,山下抓票子,大田种谷子”的“五子登科”扶贫模式,为岩溶贫困地区的开发扶贫、生态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毕节试验”融合计划生育和国土两项国策,探索出了以土地制度为杠杆、抑制人口过度增长的“人地挂钩”金沙经验;与湄潭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探索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相呼应,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开辟了“生态立林、产业强林、林改活林、科技兴林、依法治林”同步推进的“五林并举”道路,使林业生态建设逐步走上了科学发展的轨道;改革营林组织体系,创办多种所有制公司,探索出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进行全区生态建设的新路子。
    2. 生态与减贫相结合、开发防灾避灾产业的“晴隆模式”
    晴隆县属高原峡谷区,山高、坡陡、谷深、岩溶发育强烈,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地形地貌,海拔543~2025米。全县总面积1327.3平方千米,石漠化面积74.4万亩(1亩≈666.7平方米),约占全县总面积的37.04%,岩溶面积122.55万亩,约占土地总面积的61.59%,25°以上坡耕地约占65%。全县辖14个乡镇,居住着汉、苗、布依等14个民族,总人口33.66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6.3%,农业人口31.03万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92.2%,贫困人口70 200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21.2%。草地生态畜牧业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晴隆县草地畜牧中心,http://www.nfcdstxmy163.org.cn/。
    1) “晴隆模式”的概况
    “晴隆模式”是贵州省石漠化地区发展草场畜牧业的典型代表。石漠化地区发展草场畜牧业起源于1999年,晴隆县利用宁波对口帮扶资金,引进波尔山羊与本地黑山羊杂交改良肉羊品种,并成立了公益性事业单位——晴隆县草地畜牧中心,进行产品的研发推广,中心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市场营销股、生产技术股,各乡镇草地站等机构,为推动晴隆县草地畜牧业发展打下了实体组织基础。随后,晴隆县组织农民在陡坡岩溶山地开展人工种植优质牧草,养殖优质肉羊,探索出了一条岩溶山区种草养畜与扶贫开发、石漠化治理相结合的路子,拉开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的序幕,充分体现了生态修复与扶贫开发、农民增收的有机结合,创造了南方喀斯特山区种草养畜的“晴隆模式”。2003年,晴隆县在中心基础上成立了以种羊、商品羊养殖为主要业务的晴隆县草地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心与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2005—2006年,公司先后被国务院扶贫办评为国家扶贫龙头企业,被省政府评为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优秀龙头企业。
    2007年以来,贵州省全面开展了草地畜牧业产业化扶贫,草地畜牧业成为十大扶贫产业中起步最早、覆盖面最广、资金投入最大、贫困户参与最多的新兴支柱产业。目前,项目已覆盖了50多个县,覆盖了近600个乡镇、1800个村,帮助10万户农民就地就近转产就业和创业,项目区农民仅种草养畜一项年人均收入就超过了4000元。贵州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叶韬在全省草地畜牧业产业化扶贫推进会上的发言,2014年9月13日。国务院扶贫办于2006年和2010年两次在晴隆召开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现场会,并在全国推广“晴隆模式”。全国先后有16个省到晴隆考察学习。“晴隆模式”在贵州省43个县的推广已初见成效,2011年7月,贵州省委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支持晴隆县和黔西南州草地畜牧业的发展,帮助建设更大规模的优质草场,快速扩大养殖规模,形成示范效应。
    2) “晴隆模式”的主要特点
    晴隆县草地畜牧中心总结“晴隆模式”的内涵是靠技术服务取胜,靠利益机制驱动,靠产业化经营腾飞(见图3.1)。
    图3.1“晴隆模式”的内涵“晴隆模式”中最重要的三个核心要素是技术服务、利益联结机制及产业化园区建设。“晴隆模式”以草地畜牧中心为研发指导的技术机构,以技术要素优势在多元化饲草喂养、良种选育方面加强竞争力,同时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在培植市场主体基础上,加强企业、政府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抓住项目建设和经济运行这两个关键,从招商引资开始,项目的规划、落地、开工一直到达产、达标、达效,都要抓好管理,抓好服务,扶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同时,积极打造农村超市、批发市场、活畜交易市场等有形市场。晴隆在发展山地经济特别是农业产业化方面,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基地+农户”等运作方式,通过“龙头带动、统分结合、兜底销售、二次返利”“直补到户、折资入股、合作自愿、入股分红、退股还本”“良种引领、三级经营、联户养殖、统分结合、全产业链推进”“以场带户、流转荒山、统筹种草、打工培训、订单种养”“国土整治、公司建园、先建后补、农户分包、保护价收购”“公司+合作社+分社+微企+农户”、“校企合一机构+雨露计划培训+回乡生产实践+订单回收学员作品”等,不断扩大合同农业、订单农业。农户第一次收益=保护价定价收购+龙头垫资发展得到的收益,第二次收益=龙头经营利润返利;合股经营的,一次投入,滚动发展,永久分红。此外,“晴隆模式”还充分发挥村集体与农民合作社等中间组织的作用,保障农户利益,促进经济发展。
    3. 资源联动、开发立体山地农业产业的“长顺做法”
    长顺县位于贵州省中南部、黔南州西部,是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主要致贫原因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自然条件恶劣,长顺县是贵州省喀斯特地形典型分布区,全县总面积1565平方千米,喀斯特面积占93.9%,石漠化面积占77.9%,是典型的石漠化重灾区,耕地破碎,地表水资源奇缺;二是交通区位较差,不沿边、不沿海、不沿交通主干线,区位边缘化;三是矿产资源较为匮乏;四是产业结构较为单一,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五是贫困程度较深,贫困面较广。全县17个乡镇中有13个是扶贫开发的重点乡镇,且主要集中在中南部深山区、石山区。长顺县山高坡陡,土壤贫瘠,资源相对匮乏,水土流失和石漠化严重,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山区农业县。
    1) “长顺做法”的主要特点
    “长顺做法”的主要特点是利用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充分利用资源发展立体山地农业产业。长顺县依托得天独厚的山地特色资源优势,不断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探索出了“一业为主、多品共生、种养结合、以短养长”的“长顺做法”,得到了省州领导的高度肯定,贵州省委、省政府把“长顺做法”作为贵州省山地农业发展的风向标。长顺县的“长顺四宝”——绿壳鸡蛋、高钙苹果、紫王葡萄和优质核桃已发展成为长顺县山地生态农业的支柱产业,2014年,规模已分别达到470万羽、5.1万亩、3.3万亩和17万亩。长顺县先后被列入全国农产品加工创新基地县、全国农产品主产区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等。
    每个地理区域都有自身独特的地理资源优势,发掘自身所在区域的自然资源,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经济链是村民摆脱贫困努力的方向。长顺县从产业扶贫修复生态、治理石漠化入手,破解贫困问题,大力发展立体山地生态农业,走出了一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生态友好相处、人的素质全面提高的可持续发展的开放式扶贫新路,初步摆脱了“水土流失—石漠化—扩大开垦”的怪圈,实现了“生态改善—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良性循环。长顺县利用不同海拔的气温、景观和环境差别,瞄准不同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及其他产业的特点,立体开发山地林区,发展不同类型的养殖业,形成错落有致、层次发展、多元产业的山地扶贫开发模式。
    2) 长顺县资源联动的经验总结
    根据耗散结构理论,开放系统在远离平衡态时通过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可能使系统从无序走向有序,从低序走向高序,从较高序走向更高序。在区域开放的条件下,通过各地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可以打破原有封闭区域内相对平衡静止的保守发展,从而在“市场无界”的环境下根据比较优势形成产业互补的错位发展格局,使产业结构更趋合理,使效能得到提升。朱虹霖:《广佛同城发展动因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的可能与必然》,《南方论刊》,2010年第7期。总体来看,长顺县资源联动的经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资源联动的基础。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进行土地流转是资源联动的基础。长顺县“东西合作”山地高效农业产业扶贫示范园区采取“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种植模式,在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发展规模种植大户,提高市场主体的经营能力。区域产业联动要顺应市场经济、产业结构转换、区域发展等内在规律,努力破除产业、区域、要素资源等关联互动的障碍,加强区域间产业的合理分工协作,积极开展高效的区域产业转移与对接,促进产业链不断拓展延伸,实现优势互补和联动发展,寻求在一定时间、空间和有限的资源供给范围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最优效率。常玉苗:《沿海欠发达地区经济联动开发模式研究——以江苏沿海开发为例》,《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0年第4期。
    二是资源联动的主要形式。一方面,在行政区域上实现政园合一,长顺县是贵州省典型的喀斯特深山区、石山区,石漠化现象非常严重,要想引导当地群众走出一条生态高值农业之路,政府引导是必不可少的。长顺县在行政区域调整中,每个乡镇在开展好自己工作的同时,还要因地制宜引导当地群众走政园合一的发展路子。另一方面,将适合产业发展的资源进行分类和整合,建立长顺县高钙苹果、绿壳蛋鸡产业示范园区和长顺县“东西合作”山地高效农业产业扶贫示范园区两个各具特色的省级农业园区。长顺县“东西合作”山地高效农业产业扶贫示范园区内具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在打造山地高效农业的过程中,巧打“资源牌”,有效利用这些森林资源,鼓励林场职工发展家庭农场,放养绿壳蛋鸡,既保护了青山绿水,又用鸡生蛋催生了资源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鸡蛋的原生态品质也得到了保障,二者相得益彰。目前,四大品牌农特产品在全县实现了规模化、精品化生产,探索出了一条政园合一的现代山地农业发展之路。
    三是资源联动的目标。其目标在于带动产业发展。用工业化的理念经营农业,这是多年来长顺县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探索出的一条有益经验。长顺县未来的山地农业之路,也将在龙头企业引领下,实现农特产品的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生产,提升农业对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长顺县高钙苹果、绿壳蛋鸡产业示范园区就是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运营的经营示范园区,按照科学化、标准化、规模化、良种化、产业化、品牌化、生态化来经营农特产品。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细分市场”,促进其合理定位产品发展方向,即尽力设计生产差异化的产品,示范带动本地企业(产业)向个性化发展,以此带动、促进不同产业在产品互补中趋异化,促进产业良性发展。崔彩周:《产业错位发展的合作机制及其利益补偿:自珠三角分析》,《改革》,2012年7期。2014年,长顺县由深圳大中华集团投资4.5亿元的威远大中华“东西合作”农特产品集散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引进广东和兴隆食品科技集团等企业入驻,有效解决了园区及全县农特产品的市场销售问题。另外,依托重庆旭鸣集团,建成了高钙苹果、绿壳蛋鸡二维码查询系统,并通过了有机产品认证。加上原有的省级龙头企业红樱桃公司等企业,通过这些龙头企业的带动,园区的发展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4. 区域协同视角下连片开发的“印江经验”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位于贵州省铜仁市西部,地处武陵山脉主峰梵净山腹地,国土总面积1969平方千米,辖17个乡镇,374个村(居、社区)(2014年),总人口43.8万人(截至2012年年末)。印江县1986年被确定为省级贫困县,1994年被确定为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重点县,1998年被认定为革命老区,2001年被确定为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是中国革命老区促进会认定的贵州省全国重要的19个老区县之一,也是贵州省欠发达、欠开发程度较深的地区之一,是“中国名茶之乡”“中国书法之乡”和“中国长寿之乡”。截至2014年,通过新一轮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统计,全县重新认定识别出贫困村203个、贫困户32 059户、贫困人口11.48万人,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0年的3026元增至2014年的6047元,累计减少农村贫困人口9.96万人,实现了新业乡、朗溪镇等11个乡镇和整县的“减贫摘帽”。
    1) “印江经验”的形成过程
    印江县实施的区域联动连片开发是不断试点推广的过程,经历了试点、实践和推广的阶段。
    一是试点阶段。2007年,为了探索扶贫开发的新机制、新途径,不断推动和构建大扶贫开发格局,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在全国贫困地区实施了“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工作。2007年底,贵州省政府批准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为试点县,印江县成为当时贵州省唯一的试点县。印江县决定将生产生活条件落后、群众收入低、贫困程度最高的杉树乡作为试点,全面实施粮食自给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社会事业建设和产业配套设施建设五大类建设项目。牟秋菊、谌伟彦:《创新扶贫开发模式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快速发展——以贵州省印江县杉树乡“整乡推进”扶贫模式为例》,《江苏农业科学》,2011年第2期。
    二是实践阶段。印江县被列为贵州省首批“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专项扶贫资金950万元项目试点县后,项目选择在当时全县相对条件较差、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580元的重点贫困乡杉树乡开展,规划覆盖全乡14个村、137个村民组。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共整合部门及带动群众投劳自筹投入资金达6443.9万元,建成各类项目203个,覆盖全乡17个村、2.1万人,县直80多个部门参与项目建设,顺利完成试点阶段规划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社会事业建设和产业配套设施建设等四大类建设任务,农民人均纯收入从试点前的1580元增加到了2760元,项目取得了突破性成效,着实加快了项目地区脱贫致富的步伐,成功探索出了资源大整合、社会大参与、群众大发动、项目大集中的,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的“印江模式”,被省扶贫办誉为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印江经验”。
    三是推广阶段。2009年贵州省“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现场会、2010年贵州省扶贫开发工作会均在印江县召开。由于试点乡镇覆盖面有限,到2011年底,全县依然有220个贫困村。2012年初,印江县结合前期的实践基础,按照“巩固老典型、焕发新生机”的工作思路,经过反复调研论证,提出了在贫困村探索实施“四五六工程”的“整村脱贫”扶贫攻坚新思路,即在全县范围以贫困村为单元和主战场,重点推进实现“四个一”目标:户均有一项主导产业,掌握一门以上生产技能,年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转移一名劳动力;实现“五个全覆盖”:广电通讯全覆盖,通组连户路全覆盖,安全饮水全覆盖,养老保险全覆盖,村办公室全覆盖;强化“六个结合”措施:低保与扶贫“两项制度”相结合,基础设施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基层组织建设与“五无村”创建相结合,转变群众发展观念与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相结合,村容村貌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农民素质提升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同时,配套制定出台了“整村脱贫”实施方案,明确以“试点先行、梯次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逐年实施,争取用七年时间逐步消除贫困村,用“整村脱贫”的目标实现2018年“整县脱贫”同步小康的目标。经过改革创新,印江县在实践中不断丰富“整村脱贫”的内涵,探索出了符合印江县实际的成功经验,目前正在按照既定的路径快速推进。实践证明,印江县以推进“四五六工程”为重点的“整村脱贫”模式,是实施精准扶贫的有效载体,是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示范村的有效路径,是凸显“三个不能代替”、实现群众认可的全面小康的重要体现。
    2) “印江经验”的推广价值
    印江“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的扶贫试点,以整合一个区域的经济、自然和人力资源为着力点,以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带建设为抓手,整体推进,非常有利于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和资源的重新配置,从而形成新的生产力,从根本上为群众脱贫致富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根据自然地理、经济状况、特色优势、共同属性等因素,将扶贫开发划分为若干个片区,实行组团式扶贫,有利于提高资金资源的利用率和扶贫开发的效益。不论是整乡推进还是整村推进,都是一项系统性的推进工程,涉及县域内经济、社会、生态、教育等各个方面,这种协同机制体现在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
    从外部协同来看,区域协同发展体现在提升区域竞争力和融合资源,或打破行政区域壁垒造成的分割限制,让要素流动起来以得到充分的配置,形成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发展对接,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要素和资源的合理布局。外部资源对口帮扶为印江县整乡推进和整村推进提供了重要支撑,资源的整合和利用是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印江县充分利用政府、企业和村民自身的有利资源,积极实施互助资金试点项目和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利用地区之间的帮扶机制,有计划地引进各类帮扶资金,使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极大改善。2007—2012年,印江县共争取中央、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1392个,项目资金14 252.23万元;争取青岛对口帮扶资金项目8个,资金423.86万元;整合相关部门投入扶贫开发资金3883.2万元;协调信贷扶贫资金(小额扶贫贷款贴息)4780万元;五年内争取和投入扶贫开发的资金均按预期目标完成。五年来,印江县共完成181个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投入资金7385.6万元。
    从内部协同来看,区域连片开发促进了产业的发展和扩张,产业化扶贫项目和科技扶贫项目有了更好的实施场所。2007—2014年,印江县共争取实施产业化及科技扶贫项目11个,资金2600万元。其中,在杉树乡整村推进产业扶贫试点建设中,县财政投入产业扶贫开发资金1.1亿元,全面加快实施“区域推进、连片开发”步伐,规划建设“峨岭板溪”5000亩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新寨沙子坡缠溪木黄”1万亩蔬菜基地、峨岭镇500亩萝卜基地、“杉树沙子坡”5000亩优质核桃基地,实施“朗溪缠溪”万亩老果园改造,大力扶持梵净山环线周边乡镇发展“农家乐”。按照“基础设施带产业、产业建设促增收”的原则,印江县以产业化扶贫为核心,把交通、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为主的社会事业建设和农村能源、村容村貌整治为主的乡村文明建设作为“整乡推进”的重点,在借鉴与创新“整村推进”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全县高度,打破区域局限,实施统一规划,推动整乡发展,努力实现“公路村村联网、产业连片发展、人民共同富裕”的“整乡推进”新目标。
    5. 多元机制整合扶贫开发的“威宁实践”
    威宁县国土面积6298平方千米,平均海拔2200米,2009年末人口130多万,辖35个乡镇、627个村(居)。威宁县是贵州省唯一个由彝、回、苗三个民族组成的自治县,少数民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23.4%。
    1) “威宁实践”的概况
    2009年9月,国务院扶贫办在深入威宁县调研后,提出从2010年至2015年在威宁县开展“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并获得党中央、国务院的同意。随后,国家成立了由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教育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文化部、国家计生委、国家林业局13个部委,国家开发银行、九三学社中央和招商局集团、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对口帮扶办等对口帮扶部门组成的“国家威宁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协调小组。除了加强威宁扶贫开发外,力求为其他喀斯特地区综合治理提供先导示范和经验借鉴。2010年,威宁县被确定为贵州省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项目、农村危旧房改造整体推进项目、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村村通油路项目的试点县。
    2) “威宁实践”的主要特点
    在“威宁实践”中,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干部考核机制方面。将贫困地区干部的工作重心引导到扶贫开发上,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完善扶贫开发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减贫目标责任制,健全考核激励体制。同时,领导干部带头,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办大事,形成集团帮扶的强大合力,整体推进“减贫摘帽”。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激发内在活力,配好班子、配强干部,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采取“百个单位扶村、百家企业帮村、百所学校助村”的方式,按“4321”(县级干部至少联系4户贫困户、科级干部至少联系3户贫困户、股级干部至少联系2户贫困户、一般干部至少联系1户贫困户)的帮扶方式开展干部结对工作,确保全县干部职工和贫困户真正结成帮扶对子,做到“一村一同步小康工作队、一户一脱贫致富责任人”。
    二是精准扶贫机制方面。精准扶贫机制要求把扶贫开发的各项措施落实到户到人,建立全省贫困户信息联网平台,切实做到“五个到户到人”,即结对帮扶干部到户到人、产业发展扶持到户到人、教育培训安排到户到人、农村危房改造到户到人、扶贫生态移民到户到人。精准扶贫工作和“威宁试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全面推进“扶贫开发、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三大主题实践的基础上,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先行先试,不断创造和积累新的经验,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同时,将精准扶贫工作与“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的“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六项行动计划的建设资源,不断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是资源投入机制方面。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严重滞后,是制约威宁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瓶颈”。因此,加强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基础设施环境,是“威宁试点”工作必须首先破解的难题。威宁县将资源投入引向贫困地区最急缺的水利和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力实施水利建设“三大会战”和交通建设“三年会战”,大力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加强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加快“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为此,威宁县不断加大投入,扎实抓好以交通、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承载力。毕威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开通了贵阳到威宁的两列专列和重庆到威宁的首发旅游列车,102省道升为356国道,新修通乡油路525千米、通村公路3657千米、通村油路1471千米、农村串户路1463千米,实现了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和一半以上的村通油路;实施水利工程330余处,解决全县余下的68.7万余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施39个乡镇(街道)的农村配电网改造工程,结束偏远农村无电户的历史。
    四是产业扶贫项目带动机制方面。威宁县着力于将产业发展与城镇化、现代化相结合,发挥产业优势。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和山区特色城镇化道路,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切实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增强贫困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作为农业大县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威宁县紧扣山区农业特点,以项目为抓手,实施“五个一百万”工程,即100万亩草地生态畜牧业基地、100万亩马铃薯种薯和鲜薯基地、100万亩蔬菜和中药材基地、100万担优质烟叶基地、100万亩经果林基地;积极发展生态畜牧业、蔬菜、马铃薯、茶叶、核桃、精品水果、烤烟、中药材等“十大特色农业产业”,推动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努力构建“一乡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目前,威宁县初步形成了双龙以马铃薯为主、炉山以茶叶为主、草海以蔬菜为主、哲觉以中药材为主、中水以精品苹果为主、迤那以烤烟为主的农业产业体系。威宁县还引进了14家企业实施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现拥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6家,农业专业合作社820家,实现土地流转23.8万亩,惠及农户12.8万户。
    五是技术与劳动力转移机制方面。针对贫困乡村生产技术落后和技术人才缺乏的实际,威宁县整合农业、扶贫、畜牧、科技、卫生等培训资源,按照“上一个项目,培训一批人,受益一方群众”的培训模式,开展职业教育、创业和农村实用技术等培训,把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农村实用技术传授给当地群众,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同时,积极鼓励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提高经济收入,转移劳动力20余万人;积极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在迤那、东风、二塘等示范小城镇规划建设返乡农民工创业园12个,入驻企业56户,完成投资1.02亿元,带动6000余人就业。
    六是社会事业协同机制方面。扶贫开发与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了教育、医疗、住房、卫生、养老等诸多方面的提升。威宁县强力推进教育“9+3”计划,新增校舍面积90万平方米,县城新建了五所高中、一所职院、一所职校、一所特殊学校和一所思源中学。招聘特岗教师10 339人,普通高中教育毛入学率达60.12%,高考质量跃居全市前列,职业教育发展得到加强,职业学院全面招生。此外,大力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改造农村危房8366户,建成“四在农家·美丽乡村”12.6万户,建设保障性住房9011套。努力实现“乡乡有农村敬老院、卫生院,村村有卫生室,乡乡有文化站,村村有农家书屋”的目标。
    6. 要素集聚视角下社区综合治理的“迤那经验”
    迤那镇位于威宁县西北高寒山区,平均海拔高度2140米,自然条件恶劣,交通极为不便。这个近4万人口的大镇,经济社会发展极为落后,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落后,产业结构单一,群众生活十分困难,全镇14个行政村中就有13个贫困村,是一块扶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威宁县在迤那镇开展“整镇推进”扶贫攻坚试点。迤那镇的扶贫经验主要体现在要素整合上,通过集团帮扶、整镇推进,从整体上实现资源效用的最大化,并将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及社区建设结合在一起。迤那镇是乌蒙山区扶贫开发的一个典型,也是“毕节试验区”的一个典型,也是“威宁试点”的一个典型。
    1) “迤那经验”的概况
    2011年,按照贵州省委实施“集团帮扶、整镇推进”的要求,省直机关党建扶贫工作队威宁自治县三队和省、市、县有关部门以推进整体脱贫、跨越发展为主要任务,围绕“强基础、扶产业、提素质、保民生、创机制、探路子”的扶贫攻坚思路,把扶贫攻坚与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形成了扶贫开发与党建工作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统计数字显示,2011年,迤那镇八项主要指标增幅超过40%。其中,全镇生产总值达23 933.4万元,同比增长90.62%;人均生产总值达6039元,同比增长64.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229.8元,同比增长70.74%。同时,迤那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4266人,按原标准基本实现了“脱贫摘帽”;无劳动能力的1763人则全部纳入低保救助。
    2) “迤那经验”的主要特点
    一是集团帮扶与挂牌帮扶相结合。针对迤那地处边远、海拔较高、农村贫困程度较深的实际,在贵州省委书记挂帮联系的推动下,由省政府研究室牵头的省党建扶贫工作队与省、市、县帮扶单位牵手联动赴迤那开展帮扶活动,建立领导挂帮、党建扶贫、部门帮扶“三位一体”的集团帮扶新机制,构建了城乡联动、单位牵手、干群联合扶贫开发的新格局,实行“干部包片、包村、包组、帮户”的帮扶模式。在帮扶期间,镇党委明确了167名干部对应贫困户实行挂牌帮扶,点面结合,深入分析贫困原因,研究制定帮扶措施,全面开展“减贫摘帽”工作,使全镇脱贫进程不断加快。
    二是党建扶贫与产业扶贫相结合。在一年多的扶贫攻坚工作中,通过大力实施“七个两万”工程,即两万亩烤烟、两万亩高产玉米、两万亩经果林、两万亩脱毒马铃薯、两万亩蔬菜和药材、两万头大牲畜存栏、两万头生猪出栏,迤那镇农业结构调整已初见成效,优势产业发展已形成规模化、区域化,并加快了农民增收的步伐。在推进烤烟种植的过程中,为了提高烟农生产的组织化、专业化水平,迤那镇相关部门积极引导烟农组建烤烟种植专业合作社,并由合作社里的党员骨干组成党支部,采取“党支部+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同时结合国家土地流转政策,集约经营土地,连片种植烤烟,使烤烟生产成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主渠道,也提高了烤烟生产的规模化、规范化水平和科技含量。迤那镇党委、政府在积极配合省党建扶贫工作队开展扶贫攻坚工作时,采取了“四到村四进户”的工作方式,即规划到村、项目到村、资金到村、管理到村,扶持进户、技术进户、干部进户、效益进户,制定了“七制并举”的工作措施,即分片联系制、分村负责制、分组包保制、分户帮扶制、分段突破制、分类动态管理制、分层设岗定责制。
    三是设施改善与文化提升相结合。截至2012年,迤那镇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共完成建设项目152个,推进在建项目63个,已开展前期准备项目58个,完成项目投资超过4亿元,基本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通村油路全覆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全覆盖。迤那镇基础设施更加完善,镇容村貌焕然一新。迤那镇居住着汉、彝、回、苗等八个民族,富有民族特色的民居在这里比比皆是。2014年,迤那镇以建设幸福小镇为载体,大力实施集镇兴镇战略,在打造特色小城镇中,重点进行老集镇风貌和设施改造,融入了彝、回、苗等民族文化符号。目前,总投资1700万元的老集镇风貌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富有民族文化韵味和绽放现代气息的特色小城镇现出雏形,一座具有多民族特征的小城镇在黔西北悄然崛起。
    四是技术提升与劳动力转移就业相结合。通过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进一步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创业和转移就业。迤那镇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以非农产业助推发展。组织、配合省社保厅、省农委、省科技厅、团省委、省妇联、省计生委等部门在迤那镇开展农民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培训班共吸纳5600人次参加培训。同时,积极开办民生保障砂石厂和砖厂10个,发展个体工商户265家,新增生产、运输车辆829辆,转移劳动力4330人。据统计,迤那镇非农产业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30元。
    五是干部建设与科技人才培养相结合。从加强全镇14个村的“两委”班子建设入手,迤那镇共选拔47名年富力强的人才充实村级领导班子,建立村干部首位激励和末位淘汰机制,对优秀村干部实行每月补助1000元以上的奖励制度,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想发展、会发展、能发展、快发展”的坚强堡垒,以此促进迤那镇发展型党组织建设的发展。着力把农村党员干部培养成为实用人才,同时把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成为农村党员干部,加快造就一大批种植能手、养殖能手、经营能手、加工能手。迤那镇先后组织28名村支书、村主任赴江苏华西村培训,组织36名村干部和致富带头人到陕西、成都考察学习,发展党员带富工程6个,带动200多位农民创业就业,培育了马先、陈杰、孙忠琴等一批种养大户。
    六是两项制度衔接与弱势群体照料相结合。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开发式的扶贫政策制度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做到“应扶尽扶”和“应保尽保”。通过低保制度的开展解决农村困难户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通过开发式的扶贫方针解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并使二者有效衔接。迤那镇老年公寓总投资170万元,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可以集中供养40人。目前在迤那镇老年公寓里,居住着32位老年人,其中三分之一的老人身有残疾。
    三、贵州省开放式扶贫的典型案例
    开放式扶贫是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及国际组织参与农村减贫的实践经验,逐渐产生并被纳入国家扶贫开发体系的。从理论上看,开放式扶贫主要是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整合扶贫开发资源,以多样化的扶贫方式推动扶贫开发。梳理我国开放式扶贫的发展历程,一方面,开放式扶贫模式从传统的劳务输出、异地开发或移民开发等形式,发展到现阶段动员政府及市场、社会组织力量参与的扶贫开发。即伴随着国家扶贫开发进程的演进,开放式扶贫的理念和实践形式也在不断更新和丰富。另一方面,我国贫困地区开放式扶贫仍处于探索阶段,在一定程度上尚未形成可借鉴的成熟模式。因此,在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扶贫开发的进程中,研究开放式扶贫,总结现有开放式扶贫实践中产生的典型案例,不仅能为其他地区的扶贫开发提供有益借鉴,也可以进一步推动国家开放式扶贫,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贵州省是我国贫困问题最突出的欠发达省份。2014年,贵州省人均GDP为26 414.70元,数据来源:宜居城市研究室:《2014年贵州各市GDP和人均GDP排名》,常住人口数据采用2013年末最新数据。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6 531.20元),位列全国倒数第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71元,仅相当于全国的63%,位列全国倒数第二。按照人均2300元的贫困标准,2014年全省仍有623万农村贫困人口,属全国贫困人口最多、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根据项目前期试调研情况,项目组选取了贵州省内具有典型意义的贫困县(市),围绕开放式扶贫主题进行了深入调查,以了解各地区有关开放式扶贫的政策法规、运作模式、实践经验等,发现和总结了在资源整合、社会参与、区域合作及扶贫方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扶贫效果好的一批典型案例。通过对正安、务川、绥阳等15个贫困县的实地调研,贵州省在开放式扶贫实践过程中产生了诸多典型案例,如正安县以亲情、亲缘联结在外乡友,实现扶贫社会化参与的“春晖助脱贫”行动;务川县与上海市奉贤区的东西协作对口帮扶模式;印江新寨生态示范园区打破乡村藩篱,促进区域发展;独山铁皮石斛产业以契约型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的产业扶贫等。这些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开放式扶贫过程中扶贫开发资源的开放性、扶贫主体的开放性、扶贫区域的开放性及扶贫方式的开放性特征,并在地区扶贫开发过程中产生了显著效果。本部分根据实地调研情况,以扶贫主体多元参与、扶贫开发机制创新及社区综合发展与扶贫开发为主题,介绍了正安、务川、平塘、晴隆等地在地区开放式扶贫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代表性、推广性强的一系列典型案例。通过对这些案例的阐述,以及不同案例特征和经验的分析总结,旨在为贵州省乃至全国推进开放式扶贫实践提供一定的经验借鉴。
    (一) 多主体参与的开放式扶贫
    开放式扶贫首先在扶贫主体上突出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开放性,这也是实现扶贫开发资源及扶贫机制多元化、开放性的前提。当前阶段,构建大扶贫开发格局及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目标的提出,日益凸显出政府以外的市场主体、社会主体参与农村贫困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贵州省贫困县区在开放式扶贫过程中也体现出扶贫主体的多元性、开放性特征,如东西协作对口帮扶、企业及国内外民间组织参与的扶贫开发,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扶贫主体、扶贫开发资源的协同参与和多元整合。
    1. “中央要求、遵义需求、上海所能”:务川东西协作对口帮扶案例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位于贵州省东北部,地处黔渝边沿结合部,是全国两个以仡佬族、苗族为主体民族的自治县之一,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6.6%,其中,仡佬族、苗族人口分别占全县人口的44%和40%。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网:务川概况,http://www.gzwuchuan.gov.cn/ljWuChuan/ljWuChuan_GK.aspx?id=36&pid=35。务川县也是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示范县。2014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33 696户12.1102万人,其中国家级贫困人口28 430户98 400人,省级扶贫标准贫困人口5266户22 702人;精准识别贫困村67个(其中一类贫困村50个,二类贫困村10个,三类贫困村7个),务川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4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总结暨2015年扶贫工作要点》。超过全县村(居)总数的一半。可以说,务川县突出了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少数民族集中等多重贫困因素。
    2013年5月,国家启动了新一轮对口帮扶贵州的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对口帮扶贵州工作的指导意见》,由上海市对口帮扶遵义市。按照中央对口帮扶工作的重点任务,以及帮扶资金、项目重点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基层倾斜的要求,参照两地区县(市)产业结构、财政收入等具体情况,上海市普陀、杨浦、奉贤三区分别与习水县、桐梓县、赤水市等九县(市)建立了结对帮扶关系。其中,普陀区重点对口帮扶习水县,杨浦区重点对口帮扶正安县、道真县,奉贤区重点对口帮扶务川县。
    2013年初,上海市奉贤区开始启动务川县对口帮扶工作。按照“中央要求、遵义需求、上海所能”的原则,奉贤区结合自身文教社会服务及现代农业发展方面的优势,借助挂职援黔干部组成的联络小组,积极与务川县建立起人才、资金、培训等方面的帮扶平台,着力帮助务川解决扶贫开发过程中的人才、资金“短板”,推动地区“减贫摘帽”和同步小康的建设步伐。沪黔对口帮扶过程中,围绕中央有关对口帮扶的工作要求,构建了上海市倾力支持、遵义市主动对接的良好合作格局。一方面,坚持“遵义需求”原则,针对务川县文化教育落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方面的困局,奉贤区突出智力扶贫及基础设施建设帮扶。2013年以来,上海共计援建务川项目建设16个,投入援建资金3100万元。其中:新农村建设类项目5个,投入援建资金1060万元;产业发展类项目4个,投入援建资金340万元;社会事业建设类项目7个,投入援建资金1700万元。另一方面,基于“上海所能”的合作基础,充分发挥奉贤区在发展理念、人才、物资方面的优势,两地不仅在党政互访交流、干部挂职、基层干部和扶贫龙头企业骨干培训方面进行了深入合作,而且有效利用挂职干部的社会资本网络,进一步吸引和挖掘对口帮扶地的社会参与潜力。2013年至今,奉贤区多次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企业家代表、社会爱心人士等组织和个人来黔考察学习,在招商引资、物资捐赠、人才培训、文化交流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仅2013年,务川县就获得上海市捐赠项目5个,捐赠资金500万元。
    案例总结:东西协作对口帮扶既是我国社会扶贫体系的基本内容,也是我国区域发展过程中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的战略体现。尤其是东部发达地区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协作帮扶,不仅有利于增加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资源,而且有利于发达地区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向欠发达地区的传播渗透。然而,以往的东西协作往往存在单向输入及重物质轻文化的弊端,即被帮扶地区被动接受帮扶地区的资源输入,未能真正实现贫困地区“走出去、引进来”。上海市奉贤区与务川县对口帮扶的实践,以援黔干部为期3年的驻地挂职为载体,基于两地的优势和需求,不仅向务川县输入了丰富的扶贫开发资源和发展理念,也积极创造了两地交流的机会,传播和推介了仡佬族、苗族等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化及地区优势资源。可以说,务川东西协作对口帮扶改变了传统的单向帮扶模式,创造出一种平等、合作的双向互动模式,在实现东部地区扶贫开发资源、扶贫理念整合输入的同时,也逐渐向其他地区开放贫困地区的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真正实现了贫困地区“走出去、引进来”的开放式扶贫目标。随着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对口帮扶模式将更加突出合作交流的双向性、互动性和开放性,奉贤务川对口帮扶模式将为此提供有益的探索方向和经验积累。
    2. “企业扶贫、社会参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帮扶平塘的“引水解困工程”
    平塘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位于贵州省南部,由于地处云贵高原向广西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是滇黔桂石漠化特困地区腹地,喀斯特地貌极其典型。虽然县域水资源丰富,但地区和时空分布不均,人畜饮水极其困难,特别是分散居住在山区分水岭地带的村寨,每到冬春少雨季节或遇干旱年景,村民都要到2千米或更远的地方取水。县域内西凉、谷硐、掌布等乡(镇),山高坡陡,耕作垂直高度为200~300米,人均有效灌面仅0.18亩左右,而贫困户更低或根本没有。
    自2007年起,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简称国投)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对口帮扶平塘的号召,累计投入帮扶资金2300万元,帮助实施人饮安全、春节慰问、贫困生资助、救灾救济、危房改造等工程,直接解决了13个村152个自然村寨5180户22 890人的安全饮水问题,224名高校贫困学生完成学业,走访慰问贫困户3332户次。其中,“饮水解困工程”是国投帮扶资金投入最大的项目,也是地区开放式扶贫的典型案例。
    为进行有针对性的捐资帮扶,工程建设之初,国投经过一系列的走访和实地调研活动,对平塘地区人畜饮水困难的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平塘县许多村寨由于天然的地质因素影响,地水资源匮乏,加上水利基础设施落后,人畜饮水十分困难,难以保证基本的生活和生产用水需求。人畜饮水困难严重制约了乡村经济发展,望天田土这种常规种植限制了群众的增收渠道,村民长期处于贫困状态,当地就流传着“甲青历来水如油,遇到干旱愁上愁;外出打工无心事,老人小孩吃水愁”的山歌。除了水量不足对当地的生活和生产活动造成影响以外,水质也存在极大隐患,群众生活用水大都依靠水池、水窖积蓄的雨水解决,饮用水没有任何处理措施,难以达到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对当地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结合平塘县的实际县情和民情,针对石漠化特困地区,国投坚持每年重点解决一个村、辐射其他村的安全饮水工程,以群众为主体,在政府主导和部门村组主管下确保项目的有效开展。2007年至2014年,国投累计投入无偿资金1290万元帮助贫困村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先后建成高寨村(一类贫困村)、新全村(二类贫困村)、甲青村、翁片村、联合村、白沙村(一类贫困村)、田坝村、冗空村八个村的人畜饮水工程。
    引水工程的建设,有效破除了贫困村生产生活用水的瓶颈,改变了昔日饮水肩挑马驮的面貌,改善了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也产生了积极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首先,饮水工程促进了种养业的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水源保障,呈现出“水兴各业旺”的好势头,为平塘农村脱贫致富提供了强力支撑,推进了项目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其次,饮水安全工程也保证了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了贫困山区村民的生活水平,具有积极的社会效益;再次,饮水工程解放了被束缚在家的青壮年劳动力,使其能够投入更多时间发展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也能够安心外出务工,增加收入,早日脱离贫困状态。总之,饮水工程对当地贫困村民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影响,取得了较好的扶贫效果。
    案例总结:实践证明,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扶贫开发资源,创新扶贫方式,是加大扶贫攻坚力度、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有效举措。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响应国家号召,在定点帮扶平塘县扶贫开发的过程中,基于地区贫困村寨的现实需求,因地制宜、因需制宜,投入大量资金着力帮扶建设“引水解困工程”,丰富了地区扶贫开发的资源和形式。同时,企业参与的扶贫开发,在彰显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形象的同时,凝聚了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发展合力,充分发挥了市场主体在开放式扶贫中的重要作用,也将带动和引导更多其他的市场主体关注和参与农村扶贫开发事业。
    3. “反哺故土、回报社会”:正安“春晖助脱贫”行动
    位于遵义市东北部的正安县,是渝南、黔北经济文化的重要交汇区域,素有“黔北门户”之称。长期以来,由于受自然、历史、区位及政策投入等因素的影响,正安县属于“一产薄弱、二产贫弱、三产低弱、财政脆弱、城镇化水平极弱”的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2015年,全县19个乡镇152个村(社区、居委会)中,有90个贫困村,涉及10万余扶贫对象。正安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正安县人民政府2015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
    2004年,共青团贵州省委在全省发起了大型社会公益活动——“春晖行动”,旨在“弘扬中华文明,反哺故土亲人”,感召游子返乡,共同促进家乡经济文化发展及社会和谐进步。正安县自启动“春晖行动”以来,聘请春晖使者近2000名,为新农村建设引进资金2000余万元,新建农村学校18所,帮扶困难学生6000余名,修建村级公路800多公里,引进各种致富项目近100个,做到了人人参与、合力推进。“春晖行动”在正安县上升为一种文化现象和文化行为,并产生了春晖文化的正安模式。新华网贵州频道:《贵州正安从春晖行动到春晖文化》,2012年12月10日,http://www.gz.xinhuanet.com/201212/10/c_113973852.htm。2012年,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减贫摘帽”攻坚战略,正安县结合“春晖行动”的开展基础,决定在全县开展“春晖助脱贫”行动。团县委以全力助推正安扶贫攻坚减贫摘帽工作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青年,充分发挥在外乡友的人力资源优势,汇聚社会力量开展帮扶式扶贫,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反哺农村、回报社会,形成了城乡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从实施模式来看,正安县以团县委为组织平台,通过春晖文化艺术节、春晖微电影《爱的接力》、春晖主题演讲等方式营造舆论氛围,主动联系2000多名正安籍在外乡友中的领导干部、社会贤达、知名人士等,建立起春晖使者公益联盟数据库。通过召开在外乡友联谊会、座谈会等形式,实现在外乡友与家乡的双向沟通,共同为家乡发展出谋划策。随着活动的推进,“春晖助脱贫”行动逐渐形成了“春晖助学”“春晖助农”“春晖家园计划”三大重要载体。借助“春晖助学”平台,正安县广泛宣传“尽孝、感恩、回报、反哺”的春晖理念,相继在全县各乡镇设立了“春晖助学基金会”,探索扶贫助学新路,推进扶贫助学工作的社会化。“春晖助农”通过提供青年创业小额贴息贷款、举办SYB(start your business)创业培训、开展“优才计划”等活动,支持青年创业,探索联动帮扶农村青年创业的机制;结合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活动,组织企业家参与家乡扶贫开发,以及海外华侨回乡投资建设,并举办“春晖行·中国梦——我与家乡共发展”“寻找父母亲足迹”等大学生返乡社会实践活动近百次。“春晖家园计划”方面,以春晖行动发展基金、春晖使者、社会各界人士、地方党政相关部门和受益群众形成“五位一体”的联动公益模式,通过实施“春晖家园计划”项目,撬动民间资源参与农村扶贫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正安县自实施“春晖助脱贫”行动以来,不仅募得爱心助学金、贫困户帮扶资金数十万元,签约开发项目总投资上千万元,而且在正安县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获得了各行各业乡友的意见和建议。从深层意义来看,“春晖助脱贫”行动在整合输入扶贫发展资源的同时,也使正安人形成了认同感、归属感,进而产生对家乡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不仅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物质资源和精神支持,也进一步弘扬了社会公益精神,培养和凝聚了更多的春晖使者,吸纳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扶危济困的队伍。
    案例总结:我国《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更加广泛、更为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在全国范围内整合配置扶贫开发资源,形成扶贫开发合力。正安县以共青团委“春晖行动”为载体,组织开展的“春晖助脱贫”行动,强调“反哺故土、回报社会”的理念支撑,以“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吸纳和整合地区在外乡友的经济资源及社会资本,支持本地扶贫开发及经济社会发展。从本质上来看,正安“春晖助脱贫”行动是一种吸纳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的公益行动,但将社会公益行动与地区扶贫开发相结合,并将地区公益行动扩展为全社会参与的社会行动,不仅实现了扶贫开发资源、扶贫主体的扩大和整合,也进一步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参与氛围。因此,正安“春晖县脱贫”行动将公益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以乡情联结地区发展与外部社会、市场资源,不失为新阶段开放式扶贫的典型案例。
    4. “银企结合、国际合作”:世行项目贷款助力剑河旅游开发
    剑河县位于贵州省东部,辖5乡7镇178个村(居),总人口27万人,其中以苗、侗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6%。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县情概况,http://www.jhx.gov.cn/zjjh/jhjj/index·shtml。2014年,全县12个乡镇中有9个是贫困乡镇,贫困发生率达34%。一方面,剑河县内山高、坡陡、切割深,“九山半水半分田”,可利用的耕地资源非常有限,产业发展基础薄弱;另一方面,剑河县也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条件和旅游资源,境内森林覆盖率高达68.2%,生态环境优良,且多民族聚居条件下形成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及丰富多彩的民族节日,旅游资源非常丰富。
    近年来,剑河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基础设施为骨、自然生态为衣、民族文化为魂”的旅游发展思路,高度重视民族原生态文化的挖掘、传承和保护工作。同时,为打造基础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特色旅游城市综合体,剑河县不断创新投融资方式,整合发展资源,加强与国际组织及企业的合作。2013年初,世行项目专家评估组、贵州民族大学中国西部社会建设调查研究暨实验中心组织团队到剑河县巫包、展溜文化遗产地开展项目调研,为开展世行项目社区工作及旅游产业发展奠定基础。2013年9月,剑河县获世界银行申请自然遗产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资金489.22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060万元),用于实施县内仰阿莎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和发展项目。仰阿莎是苗族人民的美神,贵州清水江剑河一带至今仍流传着仰阿莎的故事,象征着苗族人民对爱情的歌颂及对生命的赞叹。剑河县境内还能找到传说中仰阿莎出生的水井、沐浴的温泉及畅游的湖泊等。为纪念这位美丽浪漫的女神,进一步挖掘、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剑河县自2007年开始,每年举办一届“贵州·剑河仰阿莎文化节”。
    按照剑河县旅游产业开发的基本思路,世行贷款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以地区旅游基础设施为主,包括建设剑河县游客服务中心大楼一栋及配套设施,展溜、巫包文化遗产地基础设施建设和民居维护与示范民居修建等。2014年,通过市场招标的形式,江西锦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接了这一合作项目,正式启动展溜、巫包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15年,世行贷款支持建设的观么乡巫包村、南寨乡展溜村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两村430户1803人实现了收入增加、生活改善、脱贫致富的梦想,加快了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同时也为推进剑河县新农村建设、实现同步小康奠定了基础。
    案例总结:国际组织参与农村扶贫开发是我国社会扶贫的主要形式,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输入了大量资源,也在实践过程中丰富了我国开放式扶贫的内涵。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是当前贵州省接受国际援助的主要方面,2012年,世行贷款贵州农村发展项目总投资达9亿元人民币,其中世行贷款1亿美元(约折合人民币6.3亿元),国内配套2.7亿元人民币。围绕农村经济发展,旨在通过五年时间,开展产业化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实用技术和专业扶贫技术骨干人员培训及项目管理机构能力建设与项目监测评价等项目。项目覆盖贵州武陵山、乌蒙山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片区3市11县的123个乡镇554个村,惠及36.46万户142.77万人。剑河县接受世行贷款开展展溜、巫包文化遗产地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也采用市场招标的方式,探索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中,运用企业化组织实施管理项目,这不仅提高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了地区乡村旅游发展水平,也进一步优化了扶贫开发的体制和机制,为开放式扶贫提供了有益的模式和机制探索。
    5. “返乡创业、带动扶贫”:绥阳返乡创业青年周密的扶贫事迹
    绥阳县地处贵州省北部,总面积2566平方千米,辖12镇、3乡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2014年),总人口55万人(截至2013年)。近年来,绥阳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进步,但仍面临着复杂的减贫任务。截至目前,绥阳县仍有黄杨、温泉、太白3个贫困乡镇,46个省级贫困村(其中一类26个,二类11个,三类9个),贫困户13 782户49 615人。这些贫困乡镇、贫困村和贫困户大多数处于边远山区,交通、通信闭塞,文化科技知识极为贫乏,靠天吃饭现象严重。基础设施薄弱,文化、卫生教育等条件落后,制约了贫困村的减贫和发展。绥阳县扶贫工作会议发言材料。
    距离县城80千米的黄杨镇茶树村,地处边远山区,交通不便,村民生活极为贫困,青壮年又全部外出务工,多数群众只能维持基本生活,无力吸引外部投资发展农业产业。2006年,返乡青年周密深感家乡的贫困落后,毅然辞去高薪工作,回到家乡茶树村发展生态养殖业。
    早在2002年,周密就被村民选为村主任。担任村主任的两年里,他一心改变家乡的落后面貌,积极争取协调项目资源,帮助村民改善生活条件。2005年,由于撤区并村,周密离开了村领导岗位,南下打工。从养猪场、电子厂到建筑、装潢等,靠着解放思想、勤学苦干、头脑灵活,周密在积蓄资金的同时也学到了不少技术。然而,“不可能打一辈子工”的念头,使他萌发了依靠家乡自然条件,带动村民共同致富的想法。一个偶然的机会,周密发现了生态养殖的巨大商机。而要调动群众的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必须有人带头,做出表率,让村民看到养殖的经济效益,才会有人愿意拿出自己本来就不多的余钱来创业。于是,周密经过市场调查,针对茶树村的气候、土壤、水质、大气等因素,经过综合分析,承包了本村的6000余亩荒山,率先搞起了生态牛羊养殖业,从此开始了他的生态养殖之路,也开启了他带动一方百姓脱贫致富的创业之路。
    从2006年的十几间圈舍、8头牛、10多只羊开始,发展到2013年,已有圈舍80余间、牛50余头、羊900余只,年出栏羊400只、牛30头,并注册成立“青茂养殖专业合作社”。在产业初见成效的情况下,周密时时刻刻记得要带动大家一起致富。他先是找到了四户特别困难户做帮扶,与他们详谈了“农户+协会”的发展思路,以及与合作社的合作方式,双方很快达成共识。据此,周密不断发展“农户+协会”的模式,即由周密提供3~4月龄的断奶羔羊给农户饲养,农户每户10~50只,农户出资修建圈舍,负责羊的饲养和看管,其他羊只疫病防治、涉及技术方面之类的问题一律由周密负责处理,羊只出栏销售后,合作社扣除供羊时的总重量折合市场价后,余款合作社分得30%,农户分得70%。该模式真正实现了农户养殖零风险,激发了群众的养殖积极性,为生态养殖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2013年,全村养殖业已初具规模,10余户农户年出栏牛200余头、羊3000余只。在资金投入少、市场风险小的前提下,全村村民养殖业热情高涨。而村民的积极参与也让周密继续当好“山寨大王和羊司令”,发展壮大养羊事业的梦想有了底气。2013年,周密继续扩大养殖规模,继续发展“农户+协会”的模式,带领村民壮大村里的养羊事业,以实现同步小康的目标。新华网贵州频道:《绥阳县返乡创业青年周密带领群众发展养殖业奔小康》,2013年10月18日,http://www.gz.xinhuanet.com/201310/18/c_117779864.htm。
    案例总结:社会公众的参与是我国开放式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对于贫困地区来说,具有发展能力和发展愿望的新型农民或返乡精英在实现自身创业发展的同时,不仅能够带动一方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也能够以其致富经历引导、鼓舞相应的贫困人口,产生一定的能人带动效应。与一般的农村精英或产业大户不同,绥阳返乡创业青年周密从一开始就抱定带动家乡贫困村民共同致富的理想和信念,这种坚定的信念使其将个人价值实现与村庄、村民的减贫发展相结合,不仅是农民创业成功的典型,也是社会公众参与农村扶贫开发的先进典型。开放式扶贫过程中,尤其应注意对农村本土人才的培养和引导,扩大地区扶贫开发的参与主体,发挥其在地区减贫发展中的积极效用。
    (二) 市场机制引导的开放式扶贫
    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市场因素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市场化趋势日益明显。所谓市场化,就是指任何一个实现资源配置的行动,都将从政府与其他当事人的命令、服从关系转变为平等人之间的自愿交易,由此将引发反贫困的市场化问题。王思铁:《关于新世纪初叶反贫困的若干问题》,《农业经济问题》,2000年第3期。贵州省各贫困县区在推进产业化扶贫的过程中,尤为重视市场机制的引导和利用。本部分选取的典型案例,通过将贫困人口作为具有自主性的市场主体,或建立契约型的利益联结机制,或引入股份制运作模式,或以科技为手段拓展市场链,充分体现出市场机制引导下的开放式扶贫特征。
    1. 三都交梨水晶葡萄基地:内源发展与政府推动的互动式扶贫
    三都水族自治县位于贵州省东南部,是全国唯一的水族自治县,2014年总人口36.7万人,少数民族比例达96.9%,其中水族占65.9%。三都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也是滇黔桂石漠化治理片区县。2014年,全县有贫困村146个,贫困人口10.46万人,贫困发生率为31.64%。
    交梨乡曾经是典型的贫困乡,全乡15个行政村中,一类贫困村占9个,如今却成为三都县水晶葡萄的发源地和种植核心区,被誉为“中国水晶葡萄之乡”。水晶葡萄产业也成为三都县的农业支柱产业,以及贵州省“5个100工程”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之一。整体来说,三都县交梨乡水晶葡萄产业基地是在群众内源发展的基础上,由政府外部推动,以及能人带动产生的一种互动式扶贫典型。
    交梨乡自20世纪就开始种植水晶葡萄,最初主要是前进村大坪寨的一些农户在自家房前屋后和石缝山坡试种几亩,几年时间就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周边村寨群众见到收益后,纷纷效仿尝试种植。2005年初,前进村村两委总结了前进村大坪寨群众自发种植水晶葡萄的成功经验,确定了“向荒山要钱、种植葡萄、做大产业、致富群众”的山地农业发展思路。为动员和带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村党支部采取“以绩示范”的方式,推选出能力较强的13名党员带头种植。经过探索,前进村涌现出一批水晶葡萄种植的典型示范户。而通过典型示范户的带动,农户种植葡萄的热情和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为了把产业做大,抱团发展,形成规模,村觉支部实施了“133”工程,即1个党员带动3户农户种植3亩以上的水晶葡萄,并组建党员服务队,定期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在一些大户和能人的帮带作用下,水晶葡萄种植逐渐形成规模,成为该村的主导产业,形成了“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
    为进一步推动水晶葡萄持续发展,2008年,交梨乡山野水晶葡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并实现了“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与此同时,水晶葡萄的发展趋势和成效也受到乡镇、县委、县政府和省委办公厅的关注和认可。2010年,交梨乡被确定为贵州省委、省政府首批“集团帮扶、整乡推进”试点乡镇之一,作为省委办公厅的扶贫联系点,通过反复论证,决定重点发展葡萄产业,将其作为特色精品水果产业项目。在三都县委、县政府的牵头协调下,进驻交梨的党建扶贫工作队整合各种资源,进行集中式扶贫,以“集团帮扶”为平台,以10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为基础,整合农业、水利等项目55个,整合部门资金9445万元,进行产业培育和基础设施建设,打通村寨断头公路,加强水厂、水库建设,极大程度上改善了基础设施,改善了山区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为水晶葡萄产业的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当前,水晶葡萄种植已成为交梨乡经济主导产业,是山区群众脱贫致富、促进增收的主要方式。按照产业化扶贫、集团帮扶、山地高效农业及乡村旅游“四位一体”的扶贫开发新思路,未来三都县将进一步延伸葡萄产业链,拓展群众持续增收的渠道。
    案例总结:从三都水晶葡萄产业的发展历程来看,它是一种农民内源发展与政府外部推动相结合的互动式、参与式扶贫模式。与传统的政府实施的产业化扶贫项目不同,三都县改变了以往单纯的、硬性的给予式投入,而是在自下而上的内源发展基础上自上而下推动,起源于村民个体种植的获益,发展于村两委的带动推广,又吸引上层政府的关注和重视,自上而下进行扶持和推广,逐步将产业推广至全乡、全县。在扶贫项目的选择上充分利用本土资源优势,尊重村民的现实需求和发展意愿;在项目扶持过程中,整合多方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充分发挥能人大户和合作社的带动帮扶作用,建立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发挥村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扶贫过程中体现了互动、互助和互促,体现出开放式扶贫“开放”的内涵和意义。
    2. 独山铁皮石斛产业发展:契约型利益联结机制下的产业扶贫
    独山县地处贵州省最南端,有“贵州南大门”之称。全县辖“一城六区”和8个镇,总人口35万人,http://www.dushan.gov.cn/Category_2006/Index.aspx。其中农业人口30万人,布依族、苗族、水族等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5%以上。近年来,在贵州省“减贫摘帽”扶贫攻坚的战略指导下,依托农业产业扶贫园区建设,独山县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贫困人口由2011年的12.5万人(贫困标准2300元以下)减少到2015年的6.2万人,减少贫困人口6.3万人。
    2012年以来,独山县共获得铁皮石斛种植项目资金3100万元,在全县组建了20个铁皮石斛种植专业合作社,覆盖农户3100户。依托现代农业(扶贫)产业园区,通过实行“公司+合作社+贫困村(贫困户)”的模式,建立起企业、合作社与贫困村(贫困户)之间的契约型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进铁皮石斛产业扶贫,产生了良好的扶贫效果。
    按照产业发展要求,企业作为铁皮石斛产业的总部,负责提供技术、信息、产品经营销售、深加工开发等服务;而合作社则是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联结载体,为保证种苗的生长质量,合作社社员(农户)要将扶贫资金采购的铁皮石斛种苗统一放在合作社,由合作社进行集中管理,企业为其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等种苗长好后再统一由企业进行回收。为保证农民受益,企业收购设有保底价。同时将企业资金与扶贫资金进行整合,由企业建立基地,扶贫项目资金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购买一万或两万株种苗入股合作社,参与效益分成。而农户将土地流转,也可获得相应的土地流转金。此外,由于铁皮石斛属劳动密集型产业,企业也为农户创造了相应的就业岗位。由此,“效益分成金”“土地流转金”“务工薪金”构成了农户稳定的“三金”收入。
    在企业、合作社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上,企业、合作社与农户均签订了利益联结分成协议,使其具有法律约束力,这种契约型的利益联结机制也有利于确保扶贫效果。合作社与企业签订石斛种植协议及效益分成协议,由企业全部投入设施种植,合作社组织农户将种苗入股到扶贫产业园,从建设初期开始就对成本进行核算,并按成本核算来签订效益分成协议,按投入比例,效益“三七”分成,双方共同遵守。种植达产后,到收获季节,县政府将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单位作为验收、测产主体,按当年市场价格计算总收入,扣除公开核算的管理成本后,按原签订效益“三七”进行分成。此外,前两年没有效益时,由企业提前预支分红金,第一年户均分红100元,第二年户均分红150元。
    此外,为保障贫困农户的经济效益,独山县扶贫部门还建立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对这一契约型利益联结机制进行监管。包括日常监管,确保对贫困户的扶持;对企业投入的建设成本进行审计和确认,监督成本核算,确保分成公正和透明;加强契约执行力度,确保效益的分成,强化受益主体即贫困户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管理权、监督权,并组织扶贫、财政等部门综合验收,坚持完善公示公告制度,接受贫困农户、专门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
    案例总结:独山县建立契约型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发展铁皮石斛产业,充分体现了市场机制在产业扶贫当中的作用。从扶贫系统中精选项目农户,基于农户自愿原则组建合作社,与扶贫龙头企业进行市场化合作,公开核算成本和效益;签订分成协议对三方权利义务进行约束,并建立外部监管机制和效益分成机制,充分体现了市场因素的运用。这样,既维护了农户和合作社的利益,也保障了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的利益,并激励其发挥带动作用。可以说,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利益联结机制既规范了各参与主体的行为,也调动了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利用市场机制,建立相应的贫困户利益保护机制,有利于产生更好的扶贫效果。
    3. 晴隆草地生态畜牧产业:产学研一体化的可持续扶贫
    贵州省是我国农村贫困和石漠化的典型,而晴隆县则是贵州省的典型。山高坡陡、土地贫瘠、生态退化、农村贫困、石漠化严重、“人、地、山、水”矛盾极为突出,这曾是晴隆县贫困特征的真实写照。2001年,晴隆县启动了以石漠化治理为主的科技扶贫项目。历时十多年,晴隆地区逐步以退耕还草发展养羊代替了传统的农作物种植,并找到了破解岩溶石漠化难题的“钥匙”,探索出一条岩溶山区种草养畜、石漠化治理和扶贫开发相结合的路子,“晴隆模式”也受到国家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发展至今,晴隆全县种植人工草地48万亩,改良草地38万亩,羊存栏52.8万只,已辐射带动全县14个乡(镇)96个村(社区)1.68万户农户6万多人发展种草养羊,户均年收入3万至5万元,2014年最高的达到86万元,产值近4亿元。晴隆县草地畜牧中心:《深化拓展“晴隆模式”,续写石漠化致富神话》。基于此,晴隆石漠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逐步从“环境脆弱—生活贫困—掠夺资源—环境恶化—贫困加剧”的陷阱中挣脱出来。在当今的经济形势下,结合国家“北牧南移”的趋势,以及贵州省实施小康创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活动,晴隆不断深化和拓展了“晴隆模式”,实现了养殖方式由单一散养转变为散养和舍式养殖相结合、产权由农户拥有部分产权转变为农户拥有全部产权、管理方式由粗放式管理转变为规范化管理的三个转变,打造了升级版“晴隆模式”,构建产学研一体化运作模式,推进石漠化地区扶贫的可持续发展。
    一方面,按照晴隆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县草地畜牧中心与草地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现了分开管理。改制后的草地畜牧中心主要负责种羊繁育推广、市场销售、技术服务及种草养羊技术培训;龙头企业晴隆县草地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则负责向上联结市场,包括种植、养殖、加工、良种繁育等,向下带动农户种草养羊脱贫致富。同时,草地畜牧中心对历年来实施项目所扶持的农户和产生的效益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明确产权,由县草地中心与农户的“产权共享,利润分成”转变为由政府帮助农户贷款购羊、补助建舍和种草,实现了农民拥有全部产权,让养羊户从原来的为草地中心养羊转变为自己养羊,提高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另一方面,注重产学研一体化建设,不断扩展和延伸市场产业链。通过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晴隆实现了与澳大利亚等畜牧业发达国家或省份的技术合作,建立地区山地生态畜牧科技服务体系;并与省内科研院所和大、中专院校合作,开展技术难题联合攻关,积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同时,吸收国外最先进的畜牧业生产管理技术,形成了一套“喀斯特草地畜牧业人工草地建植与管理胚胎移植肉羊屠宰加工”的技术体系。通过组建专业合作社、协会,逐渐提高了农户的组织化水平,促使其主动寻找市场信息、开拓市场、占有市场、拓宽销售渠道。加之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以及减少中间环节等措施,农户参与市场交易的主动权、定价权有所增强,抗御和防范市场风险的能力也进一步提升。
    案例总结:晴隆县在十多年的石漠化治理及生态畜牧产业发展过程中,建立了一套规范的“瞄准”机制,同时在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大力推进产业体系建设,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推进“龙头企业(中心)+基地(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并引入高校、研究机构等技术团队,为产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现了经济效益、扶贫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顾,政府利益、企业利益与农户利益兼得的良好效果。“晴隆模式”的成功离不开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符合贵州省实际,有资源支撑,有产业基础,有市场前景,这是地区产业扶贫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二是先进的技术支撑及一体化的服务队伍,这是建立高效、现代农业的关键;三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多元利益联结机制,这是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同时,这三者也是晴隆产业化扶贫的典型特征,突出了扶贫过程中产权、资本、效率、市场链等市场因素及市场机制的重要性,也是开放式扶贫机制的集中体现。
    4. 龙里湾寨竹鼠养殖:合作社股份制运作的新型产业扶贫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位于贵州省中部,属扶贫开发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2014年,全县共159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74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77万人。龙里县扶贫开发情况汇报材料。县内贫困村原有的集体经济十分贫弱,乡镇合并以后,更加剧了村级集体经济的“空壳化”,村级组织“无钱办事”“无能力办事”现象较为突出。因此,围绕发展村级经济、促进贫困群众增收问题,龙里县扶贫局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引入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股份合作模式,不仅为发展村级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探索出一条新路子,也丰富了地区产业化扶贫的运作方式。
    湾寨乡地处龙里县南部中心,属典型农业乡。乡内具有丰富的竹类资源,这些竹类资源是人工驯养竹鼠的天然食料,为竹鼠养殖提供了有利条件。2014年以前,已有本地企业开始发展竹鼠养殖这一新型产业。2014年,龙里县结合湾寨乡竹类资源丰富的优势,以及竹鼠养殖产业发展的基础,扶贫部门选取了50户农户,投入200万元扶贫资金实施竹鼠养殖项目。为了有效地为项目农户提供技术指导,降低农户养殖的市场风险,县扶贫办采取股份制运作模式,将扶贫项目交由龙里豪薇竹鼠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由合作社集中养殖,统一管理,项目农户(以村为单位)以资金入股,与合作社签订利益分成协议,实行股份合作、利益联结的运作模式。
    项目运作过程中,合作社以圈舍、生产用房等相关基础设施,以及第一期饲养成本、人工工次、饲养技术及管理进行入股,对农户则采取自愿入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按股分红的原则。其中,合作社占51%股份,村委会占49%;每年留种、存栏,双方各占50%股份。合作社从税后利润收益中提取15%作为风险金,15%作为发展基金,剩余70%按股份分红。在管理模式上,为方便技术指导及保证产品质量,由合作社组织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购种、统一饲养、统一防疫、统一采取药品饲料、统一产品质量标准、统一销售。在财务管理上,合同双方共同组建财务监督小组,由合作社理事长、乡、村和农户代表各一名组成,负责监督财务运行。“六个统一”的管理模式,实现了产销一体化发展格局,既保证了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又使村集体和村民有了稳定收入。截至目前,竹鼠养殖项目发展势头较好,预计2015年底可产生效益30万元。
    作为一项新型的养殖产业项目,龙里湾寨采取股份制合作对推进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有诸多优点:一是可以解决贫困户不懂技术、不善经营、投入不足的问题;二是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使小而散、农户单打独斗变成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的规模化经营模式;三是调整了产业结构,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四是稳定增加了农民收入;五是减少了贫困人口,项目农户通过务工、从事其他产业和股份分红等多渠道增加了收入,从而减少了农村贫困人口;六是实现了扶贫资金滚动使用,由于贫困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已脱贫农户不再享受股份,其他贫困户或返贫对象可作为股民参与到项目中来,已脱贫农户中有发展愿望的,可加入合作社或通过合作社自己发展,仍由合作社统一供种、统一销售,既降低了养殖风险,又实现了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案例总结:我国以政府为主导的产业扶贫项目,常常由于政府部门缺乏充分调查、“一刀切”式的规划而广受诟病。这种运动式规划下产生的扶贫项目,或不能适应地区区位特征,或缺乏市场竞争力,不仅造成扶贫资金的严重浪费,也降低了贫困户对于政府扶贫的信任和支持。龙里县在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有效结合地区优势资源及产业发展基础,平衡贫困瞄准机制的刚性要求与农户产业发展的自主性,主动与企业、合作组织合作,引导贫困农户采取股份制的市场化运作方式推进项目实施,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乡镇、贫困村级组织、贫困农户为主体,形成相应的监督约束体系,不仅实现了产业扶贫项目实施管理的规范性,也能够切实保障贫困农户的自身利益,是政府扶贫过程中与企业、合作社、贫困村及贫困农户有效合作的典型,尤其突出了开放式扶贫主体、资源的开放性,以及扶贫机制的开放性、市场性特征。
    (三) 社区综合发展的开放式扶贫
    对于贫困地区而言,扶贫开发是地区区域发展及农村社区综合发展的重要方面,区域发展及农村社区综合发展也能够促进贫困治理目标的实现。特别是伴随着我国扶贫开发进程的演进,大范围的绝对贫困已基本消除,扶贫开发更加突出向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政治民主的综合性贫困治理方向转变。因此,在推进贫困地区减贫或区域发展的过程中,应更加注重农村社区的综合发展,以此带动和辐射贫困户、贫困村实现减贫发展。贵州省各县区在推进开放式扶贫的过程中,也充分重视社区的综合发展及社区治理,以此推进减贫目标的实现。
    1. 江口寨沙侗寨乡村旅游:建设“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助力扶贫开发
    江口县位于贵州省东北部,地处贵州高原向湘西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截至2013年,全县辖2镇7乡,71个行政村,8个街道(社区),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有土家族、苗族、侗族、仡佬族、羌族等14个少数民族。截至2013年,全县总人口23.7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52%。
    位于佛教名山梵净山脚下的寨沙侗寨,是一个以侗族为主要人口的村寨,村寨面积约为97亩,全寨有74户274人,其中侗族有216人,占总人口的78.8%。http://baike.haosou.com/doc/47675384983189.html。2010年以前,寨沙侗寨村民大多外出打工或从事简单的农业生产,一半以上村民为政府扶贫对象。自2010年起,江口县充分利用寨沙侗寨天然的地理位置和资源优势,通过金融扶贫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五大知名佛教文化圣地及其自身景区的优势,结合其民族文化特色、民族饮食特点和乡村生活特质,通过打造“特色客栈”、建设高档山庄,充分挖掘民族风情和民族特色,为寨沙侗寨人民增收致富创造新的产业之路,也将其打造成为全国乡村旅游产业示范村。如今,结合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寨沙侗寨将乡村旅游与社区综合发展相结合,取得了减贫增收、社区发展的综合效果。
    为创新扶贫模式,提升扶贫效果,江口县注资1亿元财政资金成立了开发性金融支持扶贫产业政策性担保公司,开始探索金融扶贫的新模式。利用这种新的金融扶贫模式,江口县加强了对旅游产业的扶持,促进全县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截至2014年,江口县共扶持发展244家农家乐,全年接待游客达466.47万人次,旅游总收入为36.1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257元。寨沙侗寨启动金融扶贫助力乡村旅游以来,共计投入5900万元,其中3200万元为金融扶贫贷款,1600万元为财政扶贫资金,1100万元为农户自筹资金,《“扶”出来的新生活——江口县金融扶持寨沙侗寨发展乡村旅游产业》,http://www.xbkfw.cn/article_23129_1.html。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例如道路和桥梁建设、村寨绿化和美化等。此外,利用金融扶贫资金对当地农户的房屋进行整体包装,通过立体改造还原古朴的木楼风格,对整个村寨的农户进行食宿、餐饮服务等相关技能培训。通过金融扶贫打造乡村旅游,寨沙侗寨成功创建为3A级景区,并被授予全国金融扶贫乡村旅游示范点和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示范点,帮扶发展56户“农家乐”,户均年纯收入达到15万元。江口县扶贫办资料《金融扶贫助推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当前,寨沙侗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实现了与“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的互推共进。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原来的贫困村寨出现了生机,贫困农户成为旅游从业人员,并因此增收致富,实现了“富在农家”;为了提升村民的旅游从业素质,寨沙侗寨多次开展相关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侗歌、侗语、侗舞等民族文化的培训和烹调培训,通过远程教育传播先进经验,实现了“学在农家”;金融扶贫资金帮扶改善寨沙侗寨的基础设施,则实现了“美在农家”;旅游产业发展带动实现广播电视、光纤宽带户户通,并建设大型舞台和文化广场,上演各种特色活动,打造出《侗族大歌》《芦笙笛舞》等10多个侗族文化节目,以及品牌节目《月上寨沙》,给当地村民和游客带来无限欢乐,实现了“乐在农家”。
    案例总结:江口县结合地区优势资源发展旅游产业,并将金融扶贫、旅游扶贫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扶贫开发与社区建设互推互助,有力推动了扶贫工作由“输血式”向“造血式”的转变,以及一般式扶贫到开放式扶贫的嬗变,实现了减贫工作与社区综合发展的双效共进。寨沙侗寨的旅游扶贫模式,既体现出地区扶贫开发过程中不同资源的整合统筹,也体现出扶贫开发与地区农村社区综合发展互相助益、互相促进的特征,将为贵州省其他贫困县区乃至其他省市贫困县区开展扶贫开发提供有益借鉴。
    2. 盘县农村集体经济建设:依托“三变”载体,消除经济“空壳村”
    盘县地处滇黔桂结合处,位于六盘水市西南部,是贵州的西大门。2014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426.3亿元,增长16.1%;财政总收入达70.29亿元,增长2.58%,连续两年入选“全国县域经济与县域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在西部十强县中位列第8位。
    2013年以前,盘县村级集体经济总积累为2000余万元,行政村中有312个为“空壳村”,仅有142个村有村集体积累。2014年以来,盘县采取攻坚行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覆盖454个行政村,通过释放资金活力、盘活闲置资产、集中异地置业等方式,“脱壳”的行政村有434个,占全县行政村的95.59%,与2013年相比减少了292个“空壳村”,30个乡(镇、街道)及经济开发区全部消除“空壳村”,村级集体经济积累总量达4757.61万元。盘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及“三变”工作情况汇报。
    盘县在集体经济建设过程中,依托“三变”载体,不仅发展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也促进了农村社区的综合发展,对于农村减贫产生了显著影响。从运作模式看,一是资源变股权。政府推动将土地资源、林业资源和劳动力资源转变为股权,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契机,以土地(自持土地和集体荒山)入股合作社获取股权和分红,或者转租给企业。村集体也可以林业资源为抵押进行银行贷款,用以发展村级企业和乡村旅游等产业,农民还可到周边农业园区务工,将劳动力资源变为股权。二是资金变股金。为了发挥资金的长效作用,盘县将县财政扶持资金、农民自筹资金和信用贷款资金变为股金。三是通过资源和资金入股,农民变股民。通过建立企业、合作社和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农民参与发展的积极性提高了。通过“企业(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农户”“种植养殖大户+农户”“企业+村集体+农户”等多种模式,按照入股份额比例及双方约定比例承包经营、固定分红,企业按照纯利润10%的分红划拨到村委会,由村委会负责分配到所涉农户手中等利益分配机制,在企业、合作社、大户、村集体、农户之间进行分配。
    2014年,通过“三变”发展集体经济的农村居民人均增收2000元左右,其中贫困户约占50%,15个村资源变股权,2个村资金变股金,约2.4万户农民变股民。盘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及“三变”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充分顾及贫困农户的利益,对于想以资金入股的贫困农户,合作社无偿借款,将其吸纳为社员及股东,并承诺经营亏损所借资金由合作社承担。同时,合作社将这类贫困户聘用为固定员工,使其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管理,领取固定工资,既保障了贫困农户的利益,又可以通过较少的投入获取产出,实现增收。
    为保证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盘县出台了许多扶持政策,从项目支持、资金补助、税费减免、贷款贴息、基础设施建设、人才支撑等多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助推集体经济发展。同时鼓励用活资金,促进资金滚动发展,对于具有发展潜力却资金不足的村集体,为其提供为期五年的资金扶持,按照“无偿使用、定期还款”的原则,将分期收回的本金用于支持发展其他贫困村集体。县委组织部牵头多部门成立经济发展专班,建立县领导联系帮扶机制,制定出台盘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8种参考模式,即“盘县模式”:土地流转、资源开发、资产租赁、实体兴村、产业带动、服务创收、项目带动和集中创业。此外,盘县还探索政府向村(居)购买服务,以此推进村(居)自治;争取和引进资金打造村级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将集体经济发展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产业,确保生态恢复与农民创收的双重效果,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农村社区的综合发展。
    案例总结:依托股权、股金、股民的“三变”载体,盘县实施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既盘活了农村的各项优势资源,也激发了资金和人力资源的活力。通过引导村级组织领办、创办企业、公司、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实现了村集体经济发展与群众增收的双重目标。结合政府组织实施的精准化扶贫,通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将各级财政定向投入到贫困农户的帮扶资金转变为贫困户持有的股份,变政府扶持资金的直接补贴为市场化股权投入。资金以股权投入到村集体领办和创办的经济组织,是资金使用方式的一种灵活变通,更是一种新型的开放式扶贫方式。同时,就村集体经济发展来说,不仅从个体角度增加了贫困农户的收入,也从社区综合发展的角度整合获得了可持续资源,将增强集体经济、促进社区综合发展及农民增收有机结合,不失为开放式扶贫的典型案例。
    3. 印江新寨生态示范园区:打破乡村藩篱,促进区域发展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位于贵州省东北部,地处武陵山脉主峰、佛教名山——梵净山西麓。因地处武陵山腹地,地形切割较深,形成了山多地少、平地更少的地形特征,人均可耕地面积仅0.65亩,占全国人均耕地的55%,占全省人均耕地的68%。印江县可经营、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十分贫乏,严重制约山区的农业经济发展,是典型的老、少、边、山、穷县。2014年,贫困人口为11.48万人。印江自治县“开放式扶贫”开发工作总结材料。
    印江县是国家级茶叶种植重点县,县内自然资源丰富,气候和土壤条件均适宜无公害茶叶的生长,茶产业发展工作也得到了温家宝同志等中央、省、市领导的关心和肯定。多年来,印江县委、县政府紧紧抓住国家发展产业的优惠政策,提出了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实施“三带五园”的意见,充分整合资源,大力发展茶产业,编制出台了《印江自治县2011—2015茶产业发展规划》,明确要求培育壮大茶叶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为建设生态茶叶示范园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茶叶生产技术落后、茶园管理粗放、产供销体系建设滞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印江县茶产业的发展。建设茶叶生态示范园,可有效整合全县职业教育、茶叶生产技术专门人才等各方资源,促进产业集成,探索出一种特色产业发展的新机制和新模式。
    按照“集中连片、园区带动”,做大做强特色优势扶贫产业的思路,建设新寨生态茶叶示范园区成为促进印江县茶叶特色产业做大做强的关键。2013年,印江县政府编制了《印江县新寨生态茶叶示范园区规划(2013—2017)》,正式启动了新寨生态茶叶示范园区的建设。园区规划面积150平方千米,现有茶园2.82万亩(投产茶园1.2万亩),涉及新寨、峨岭、中坝、缠溪4个乡镇,覆盖农户7390户,人口30 680人。围绕“一园三区”(新寨生态茶叶示范园、生态茶叶生产区、生态茶叶加工交易物流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区)的思路,园区建设以信息化理念完善园区软件,以工业化模式延长园区产业链,以产业化经营调整园区结构,以品牌化战略提升园区效益,以多元化投入推动园区发展,全力打造集“生态循环、电子商务、特色品牌”于一体的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定位于高标准、高科技、高效益和生态循环的目标,力争通过五年的硬件和软件建设,把印江新寨生态茶叶示范园区打造成为全省生态茶产业发展的核心集聚区、先进科技转化的中心区、生态循环茶产业的样板区、茶叶现代农业技术的示范区、新型农民的培养区、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的试验区,将园区建设成为快速做大茶产业规模和提升茶产业水平的“发动机”,以及带动县域社会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的“火车头”。《印江县新寨生态茶叶示范园区规划(2013—2017)》。
    农村社区综合发展与扶贫开发无疑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印江新寨生态茶业示范园区建设,突破了乡镇、村域的行政地理边界,实现了县境内产业趋同的农村区域共同发展。在统筹城乡发展、片区开发、扶贫到户、产业发展、环境保护与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下,注重完善“市场调节、龙头带动、基地建设、金融贷款、扶贫扶持、科技投入、农民主体”的产业化经营开发模式,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产业大户,采取“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带动地区贫困农户参与产业发展。2013年至今,园区实现茶叶总产值5.08亿元,销售利润1.28亿元,带动农户2.07万人,园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980元。2015年,经省园区办考评,新寨生态茶叶示范园区成为省级重点农业园区。
    案例总结: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同时也是农村社区治理及综合发展的重要内容,且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印江新寨生态茶业示范园区建设,一方面在范围上突破了乡镇及村庄的行政界限,以产业趋同性实现了地区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另一方面也在园区规划上突出了扶贫开发与社区综合发展的结合性,即新寨生态茶业示范园区规划内容涵盖了农业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新型农民培训、农民组织化建设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不仅可以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形成生产规模化、管理标准化、产供销一体化的现代高效农业生产体系,也有利于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现代农村社区建设格局。
    4. 雷山扶贫生态移民建设:农民变市民,合力推进城镇化
    雷山县位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西南部,总面积1218.5平方千米,下辖5镇3乡,共有66个行政村,15.56万总人口中农业人口占13.74万人,县内汇聚苗、汉、水、侗、瑶、彝6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92.32%,其中苗族人口占84.78%。雷山县也是国家新阶段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2014年被列为全省扶贫攻坚示范县。2014年全县贫困人口总计14 409户49 158人,其中41 636人为国家标准贫困人口,7522人为省定标准贫困人口。雷山县开放式扶贫工作总结。
    2012年,黔东南州开始启动生态移民搬迁工程,针对那些生活在不具备基本生产和生活条件地区的贫困群众,进行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将贫困人口在城镇、产业园区和中心村寨进行集中安置,以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帮助解决贫困问题,攻坚绝对贫困。按照“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雷山县在生态移民扶贫过程中,积极创新帮扶模式,以提高城镇化率,增加移民搬迁户的收入为目标,以居住和生活在深山区、高寒山区等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人口为对象,将扶贫生态移民与加快城镇化紧密联系起来,结合城镇建设、园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开展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进行县城移民安置区、工业小区、标准厂房等项目建设,并且加大产业开发力度,引导和鼓励企业入驻园区,引导以创业带动就业,帮助和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通过政府组织引导与群众自找门路相结合、移民搬迁与劳务输出相结合等帮扶方式,解决移民人口后期的生计问题。在此扶贫模式下,生态移民并非简单的搬迁,而是一种开放式、持续性和再生性的“造血式”扶贫。
    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在安置区选择上,雷山县优先考虑地势平缓、交通便利、适宜居住等条件,安置区多离集镇、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较近,扶贫移民搬迁户可以以此为依托进行创业或就业来增加收入。同时,在安置区进行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集住房、厂房、医疗服务中心等为一体的综合体。为确保扶贫生态移民项目的顺利推进,将项目资金进行整合,以不改变项目性质和资金用途为基础,将危房改造、整村推进、通村公路、教育、卫生等项目专项资金统筹和捆绑使用,使易地扶贫搬迁和各类支农资金发挥集聚效应,保障和扩大群众利益,增强扶贫开发效果。《雷山县四大措施护航生态移民工作》,http://www.leishan.gov.cn/info/2012/221185.htm。为使移民搬迁户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雷山县致力于转变贫困人口的粗放耕作观念,在安置区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助力构建产业支撑,实现农户的持续增收和长远发展。此外,为确保扶贫搬迁工程有效推进,雷山县专门对第一批扶贫生态移民搬迁户进行了追踪回访,树立一批搬迁典型,为继续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起到带头和示范效应。
    从总体上看,雷山县结合城镇化建设的生态移民搬迁,不仅在安置区通过带动移民搬迁户就业使其增加家庭收入,提升了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快了脱贫致富的步伐,摆脱了“扶贫—脱贫—返贫—再扶贫”的怪圈,也使农民转变为“市民”,促进了城乡一体化的进程。2014年,雷山县共有1489人通过生态移民扶贫从农村搬往县城,城镇化率提高了4个百分点。雷山县在全州农业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发言材料。
    案例总结:雷山县以“四化联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为方向,遵从“三个集中”(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的根本方法,在扶贫生态移民项目建设中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的原则,将居住在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的贫困群体作为帮扶搬迁对象,以城镇和园区建设为依托将其集中安置。将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既减轻了生态环境的压力,也改善了原先居住于深山区、高寒山区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方式实现移民收入的增长和生计的可持续发展,是对扶贫生态移民搬迁模式的一种拓展。而注重将移民搬迁与安置社区的综合发展相结合,创造适宜的社区环境,解除移民搬迁户生计保障的后顾之忧,也为实现城镇化建设及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了保障。
    从总体上看,贵州省各贫困县区在开展开放式扶贫的过程中,产生了多种形式的典型案例模式,包括基于扶贫主体、扶贫开发资源多元化、开放化的对口帮扶、企业扶贫及社会扶贫,基于扶贫方式开放化、市场化的契约型产业化扶贫、股份制产业扶贫、内源外推相结合的产业扶贫,以及基于社区综合发展、区域发展的开放式扶贫。一方面,这些开放式扶贫的典型案例在地区扶贫开发过程中产生了有益的减贫效果,并且具有一定的可复制性和推广性,将为贵州省乃至我国其他贫困地区推动开放式扶贫提供相应的经验借鉴;另一方面,各县区开放式扶贫过程中依然存在诸多困境和不足,在开放式扶贫过程中,主体多元参与、资源开放、区域合作及扶贫机制创新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贵州省开放式扶贫的经验与挑战
    开放式扶贫的提出是对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大扶贫开发格局的拓展和深化,同时也是治理理念在反贫困领域的运用。在全国14个连片特困地区中,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三大连片特困地区包括了贵州全省境内88个县中的65个县,除贵阳市外的其余8个地市州均有贫困县被纳入连片特困地区范围,三大片区覆盖全省常住人口总量的73.7%。汪霞、汪磊:《贵州连片特困地区贫困特征及扶贫开发对策分析》,《贵州社会科学》,2013年第12期。贵州省为实现2020年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的发展目标,把消除贫困与缓解发展差距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针对新时期农村贫困的特点和面临的挑战,贵州省进一步明确扶贫开发重点、完善贫困治理结构、营造开放式扶贫环境、创新扶贫机制,积累了丰富的扶贫开发经验,这些经验对于贵州乃至全国的扶贫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一) 贵州省开放式扶贫的经验总结
    贵州省作为全国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在转变扶贫开发思路,适应扶贫开发新形势方面不懈努力,从多民族山区省份的实际出发,遵循规律,突出重点,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现科学跨越。贵州省的扶贫开发经验可以归结为四大核心要素:一是明确贫困治理目标及战略任务,形成科学的治理路径和导向,完善贫困治理结构,创新精准扶贫机制;二是搭建多元参与的开放式平台,吸纳各类扶贫主体,构建贫困治理体系,包括政府机构的组织管理体系、社会主体的辅助参与体系、贫困农户的参与接受体系,形成科学的组织体系和运作系统;三是努力营造开放式的资源环境,撬动各类社会资源,让更多资源汇集到扶贫开发进程中;四是形成开放式的利益共享机制,完善扶贫项目管理制度,夯实扶贫开发基础。
    1. 改革扶贫开发方式,完善贫困治理的开放式结构
    2014年以来,贵州省在扶贫开发进程中,突出“一个总体目标”(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以同步小康统揽扶贫开发工作),抓好“两个载体”(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实施“三大工程”[扶贫攻坚“三个十工程”,小额扶贫贷款等“三个品牌”,加强乡(镇)党委书记、村支两委合作经济组织的“三支队伍”建设],强化“四项改革”(改革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和考核机制),通过简政放权、下放权限、规范管理,切实强化县、乡两级扶贫资金监管;通过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激发内生动力,做到精准扶贫、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加快推动扶贫开发由“输血式”“粗放式”“被动式”“分散式”扶贫向“造血式”“精准式”“参与式”“整体式”扶贫转变。
    1) 扶贫方式由开发式向开放式转变
    扶贫方式对扶贫成效有决定性的影响,总体上要将提供贫困人口更多的发展机会、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能力作为扶贫工作的基本路径。从现实来看,采用单一的扶贫方式已难以满足分散的贫困户脱贫需求。在区域扶贫阶段,根据区域发展的整体特征,采用主导式的扶贫方式,如救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随着扶贫对象落实到贫困户或贫困个人,需要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发展式扶贫。发展式扶贫的核心是因地制宜、因人制宜,极具灵活性,根据不同的致贫原因,采取不同的扶持方式。例如:将丧失劳动能力、残疾、无法自救或地处贫瘠地区无资源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实行救济式扶贫;对于有资源条件的地区,实行开发式扶贫,逐步向发展式扶贫转变,注重改善生产条件,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2) 扶贫主体由线性式向网络式转变
    扶贫工作是政府的责任,但并不等于扶贫就只能是政府来扶贫,要改变传统由上而下的线性扶贫模式,形成网络式的扶贫体系。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是一个政府的基本责任,如果一个社会的效率和发展是以一部分人挣扎在温饱线以下为代价的,一个地区的繁荣昌盛是以另一个地区的长期贫穷落后为前提的,就根本不可能说这个社会是公正的或正义的。政府是扶贫的重要主体,但在实际扶贫过程中,政府的强势地位不能压抑其他社会力量,扶贫主体需要由政府独揽的线性式向政府主导、社会帮扶的网络式转变。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鼓励贫困人口和社会力量自发参与。一方面,通过引导,使扶贫对象在主观上认同扶贫项目是自己的事,在客观上使扶贫对象自愿参与到扶贫项目的各项工作中去,包括项目设计、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监督等,全部项目工作都应成为扶贫对象自己的事,从而有效地实现扶贫者与被扶者的良性互动。另一方面,扶贫工作应发挥社会的力量,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在反贫困中的作用,坚持政府搭台民间唱戏的原则,推进民间慈善事业建设,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帮困的能力。
    3) 扶贫对象由群体向个体转变
    扶贫对象的转变是由贫困人口分布的改变所决定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贫困人口的分布格局决定了扶贫对象选取的方式。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推进,以县为单位的大面积集中连片贫困正在逐步消失,当前贫困呈现出碎片化、分散化、细小化的特征,这就决定了扶贫对象的选择也要随之发生变化。扶贫对象需要直接瞄准到户,通过“靶向疗法”,瞄准贫困对象,实施个性化扶贫。周仲高、柏萍:《社会贫困趋势与反贫困战略走向》,《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从改善贫困人口生存质量的角度看,个体瞄准比区域瞄准精度更高,反贫困目标从区域转向小户和个体,扶贫对象由面转向点,其宗旨就是优先满足贫困个体的生存生活需要并培养其个体发展能力,从而实现在短期内消除绝对贫困,快速改善和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
    2. 重视各类扶贫主体,打造多元参与的开放格局
    开放式扶贫主要是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整合扶贫开发资源,以多样化的扶贫方式推动扶贫开发,其核心主张之一是扶贫主体开放,即扶贫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更需要社会各方的整体参与,扶贫主体不仅仅是外部帮扶力量,同时也包括贫困农户,贫困农户是扶贫主体与客体的统一。
    1) 重视地方政府的“合理主导者”角色
    从多年的扶贫开发历程来看,地方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其现实必要性。作为一项促进贫困地区发展的综合政策,扶贫包含政策制定、实施、评估等一系列完整的过程。开放式扶贫中的多元主体参与,要求改变政府绝对主导的单向度扶贫运作模式,在开放式扶贫理念下,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及农户等与地方政府结成平等的互动合作关系,是相互依赖的利益主体。从目前贫困治理的现实来看,反贫困仍然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突出和强化政府在反贫困中的组织领导、资金投入等方面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当然,政府主导扶贫的原则并不是说政府扶贫的唯一性,而是强调政府在扶贫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政府在反贫困中应当充分发挥倡导、立法执法、带动、组织、示范、宣传、协调、评价及激励等功能,政府的公共支出应当逐步转到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些目标上来,资源配置应当主要由市场来进行。同时,政府应为社会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制定有力政策,应允许它们采取社会行为和企业行为的参与,在社会经济组织与贫困群体之间建立起合作关系,使扶贫开发各方面的效益都达到最大化。
    2) 发挥龙头企业的“致富带动者”角色
    扶贫的根本目的是帮助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在市场化环境下,贫困农户的农业生产规模小而且分散,加上信息渠道匮乏,难以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发展,只能借助外力发展。而龙头企业作为市场的主要构成,具有搜集信息、开拓市场、引导生产、产品经销、市场服务等多种功能,能将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市场连接起来,提高贫困农户的收入水平。根据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逐利性使得企业的一切经营行为都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开放式扶贫与一般的产业发展不同,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除了追逐经济利润之外,还要兼顾扶贫的社会责任。
    3) 引入社会组织的“组织倡导者”角色
    社会各类扶贫主体是扶贫的重要力量和有效补充。各类非政府组织具有丰富的资源,同时也具有专业理念和方法等方面的优势,在扶贫项目选择、扶贫对象瞄准、扶贫效率提高和扶贫效果提升等方面能够充分发挥这些优势。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不只局限于动员和激励,其作用更是使贫困地区的政策优势与社会组织的资本、技术和生产经营等优势结合起来,用经济利益作为纽带在社会经济组织与贫困群体之间建立起合作关系,使扶贫开发各方面的效益都达到最大化,引导经济组织特别是发达地区的资本、技术投入到贫困地区开发建设,使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找到结合点,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持久的社会扶贫机制。
    4) 挖掘贫困农户的“核心能动者”角色
    发挥贫困农户参与扶贫开发的主体作用,促进扶贫方式由“自上而下”单向传递向“上下结合”双向沟通转变,扩大和深化参与式扶贫的范围和途径,充分发挥贫困农户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作用,在扶贫开发具体过程中,赋权给贫困农户,让他们有机会根据自身需求与愿望参与扶贫开发的全过程,使其成为扶贫开发的真正主体,从而逐步提高贫困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扶贫开发的可持续性。
    目前,地方政府、龙头企业、社会组织和贫困农户等都广泛参与到扶贫开发进程中,已经初步形成了多元主体参与扶贫的基本格局,这一格局强调以下三点。
    一是强调多元反贫困主体的分工合作、功能互补。在扶贫开发中既强调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突出政府在计划决策、引导示范、组织协调、资源投入、培训农户、政策制定、监督评价等方面的功能优势,又强调发挥贫困农户的主体功能,依托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和各类农民合作组织的培育,提高贫困农户的自组织能力,增强其参与扶贫开发的功能,特别是在贫困对象识别、扶贫项目选择运营、扶贫开发资源管理、扶贫效益评价等方面的参与功能,而且,强调发挥非政府扶贫组织、骨干企业、社会团体等的辅助功能,突出其在扶贫开发资源投入、贫困农户培训、扶贫项目运作等方面的功能优势。
    二是强调政府、市场、社会力量的有机结合。在发挥政府行政管理机制在扶贫开发中组织、带动、协调、约束功能的同时,更要立足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发挥市场机制在扶贫开发中的调节功能,特别是在产业化扶贫工作中,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各类经济合作组织等市场主体的带动脱贫功能,使政府的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和市场主体的资本投入、技术服务、生产经营、市场开拓优势结合起来,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在各类市场主体和贫困群体之间建立合作双赢的长效脱贫机制。
    三是强调自上而下治理链条与自下而上治理链条的无缝对接。既强调依托各级扶贫系统进行自上而下的扶贫开发活动,又强调调动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和贫困农户的参与积极性,打造更加顺畅、充分的信息传递共享机制,更加高效、科学的计划决策机制,更加宽广的资源投入机制,以及更加规范的监督管理机制,充分调动不同层级、不同领域贫困治理主体的积极性,实现治理链条的无缝对接。刘娟:《扶贫新挑战与农村反贫困治理结构和机制创新》,《探索》,2012年第3期。
    3. 撬动各类社会资源,努力营造开放的资源环境
    开放式扶贫的另外一个重要特征是扶贫开发资源的开放性,强调引入并整合新型的扶贫开发资源和投入要素,使更多的社会资源能够汇集到扶贫开发领域,实现扶贫开发资源主体、资源范围、资源投入及资源要素的开放性。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贵州省在扶贫开发资源方面已经实现较大程度的开放,促进了多种资源的有效结合。
    1) 实现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的相互补充
    目前,贵州省各地、市、州在不断拓展政府体系外的各类扶贫开发资源,推动扶贫主体资源的开放性。从实地调研的情况来看,地方的扶贫开发资源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同时,也在积极撬动各类企业和社会资源参与到扶贫开发中。
    地方政府作为最主要的扶贫开发资源主体,体现在政策资源、组织资源和资金资源三方面。在政策资源方面,政府部门是地方扶贫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者。通过对众多调研地区扶贫工作总结材料的梳理发现,制定和出台政策是地方政府实施扶贫的前提,比如《关于支持**县“减贫摘帽”同步小康的意见》《关于打好扶贫攻坚战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等,这些文件都对当地未来一个时期或者某一领域的扶贫做了整体规划。在组织资源方面,地方政府是扶贫开发的动员主体和实施主体。“坚持高位推动,在组织保障上实现突破”是很多地方推动扶贫的重要工作方式,在出台各项扶贫政策的基础上,推进这些政策实施和落实就成为接下来的重要任务,地方政府通过将扶贫任务细化分类,明确各级部门及下级政府的工作责任,并从部署、协调、督查、落实、考核等基本环节入手,保证地方扶贫沿着规划的方向运行。在资金资源方面,目前地方扶贫开发资源仍然主要依靠整合政府内的各类资金资源。
    在发挥政府资源的基础上,贵州省各地积极拓展和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例如,铜仁市沿河县是贵州白山羊的重要产区,当地以政府资金投入为基础,积极引导企业投入资金发展养殖生产,带动农户,扩大了政府资金的效益。①当地政府整合扶贫资金打造基础,包括成立草地中心、购买种羊、开展防疫和技术服务,并通过草地中心招聘专业的养羊辅导员,为农户提供无偿技术支持,辅导员的工作经费和工资由政府出。②当地政府引进一家生物肥料加工企业,收购羊粪加工绿色肥;引进一家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动员农户种植青玉米秸秆留冬,多余的卖给饲料加工厂。③政府在资金和土地租用上对两家企业给予支持,让企业在保证微利的基础上,将产品卖给养羊户,由此将大部分利润留给了养羊农户。通过这些措施,实现了政府资金投入效益的最大化。
    2) 实现内部资源与外部资源的有效对接
    在资源的开放性方面,贵州省积极推动地区内部资源与外部资源的有效结合,实现扶贫开发资源的内外结合。对于贵州连片特困地区而言,特色产业是比较优势突出、覆盖区域广泛、带动能力较强、竞争优势明显及促进农民增收的最有效载体。贵州连片特困地区自然资源富集,有机蔬菜、核桃产业、草地畜牧业、油茶产业、中药材产业、乡村旅游业等系列特色产业已成为推动片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优势的背后,资源分布总体上呈现出空间布局分散、产业规模偏小、发展方式粗放、产业关联度低、连片种植较少、产品附加值低、产业“特”而不强等特征,片区内特色资源的地域分散性极大地削弱了特色产业的凝聚力、内生力及竞争力,表现为产业发展弱、带动脱贫能力差。这些地区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少、规模小,产业链条短,对优势产业和产品开发不足,加工转化率低。同时,贫困地区地方财政依然贫弱,内生动力不足,扶贫生态移民、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治理难度大,职业教育培训、农村医保报销、低保提档升级欠账多,整体上表现为贫困地区内部资源的有限性。
    面对贫困地区内部资源的有限性,积极争取上级资源和外部资源的支持成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的重要选择。除了每年上级扶贫系统下拨的各类专项扶贫资金,贫困地区还积极通过申请获得其他项目资金用于扶贫开发。例如,2015年铜仁市依靠集团帮扶获得项目资金4000万元,用于发展精品水果、中药材、茶叶、乡村旅游等扶贫产业和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革命老区彩票公益项目资金1000万元、日元贷款项目资金22 977.90万元、烟草扶贫新村项目资金3000万元,这些项目资金对于贫困地区来说具有巨大的帮扶作用。
    3) 实现物质资源与其他资源的有效结合
    按照可持续生计的发展理念,贫困地区的反贫困与生计建设应该从多方位资本投入入手。生计资本是一个包含自然资本、物质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人力资本在内的整体系统,从这一分析视角出发,可以发现影响贫困地区生计发展的各个因素,以及这些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当前连片特困地区的贫困现状,不是单一致贫因素的结果,而是多重生计脆弱性的叠加,自然资本缺失、物质资本贫乏、金融资本短缺、社会资本薄弱、人力资本匮乏,整体脆弱性的累积导致多重贫困处境。不可否认的是,对于贫困地区来说,大量的物质资本投入仍是最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防灾防险、住房改善等仍是贫困地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只有改善物质基础条件,才能为进一步的发展提供更多可能。但不容忽视的是,其他生计资本的缺乏和投入不足也将制约贫困地区的发展。
    目前,贵州省各地在科技扶贫、金融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例如,在科技扶贫领域,印江县发展木黄食用菌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推广以农作物秸秆作为原料,积极发展腐生类食用菌,引进培育优质食用菌新品种。加强与省、市科技部门的对接,共同筹建贵州省食用菌产业研发中心,引进培育优质食用菌新品种。加强产学研合作,强化食用菌人才队伍建设,选派10名技术骨干到高校脱产学习食用菌技术,积极争取高校进驻园区建立食用菌实训基地,开展食用菌科研工作。在金融扶贫领域,目前贵州省很多县都成立了担保中心,为当地企业和农户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实现金融扶贫形式的创新。在继续保持物质资本投入的基础上,扩大科技、金融、人力等方面的资本投入,有助于贫困地区的脱贫发展。
    4. 完善项目运作机制,形成开放的利益共享机制
    2014年,国家提出“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强调“建档立卡”工作,要求做到对贫困农户的精准识别、帮扶、管理和考核等。在开放式扶贫思路的指引下,为适应新时期贫困特征和贫困形势的新变化,扶贫开发工作在方针、目标、对象、力量等方面均需做出调整,包括:创新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减少扶贫开发资源的错配和漏出;完善信贷扶贫激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健全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机制,提高贫困农户受益率。充分发挥利益联结机制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紧紧抓住扶贫项目成功率和扶贫效益到户率两个关键,协调产业发展和扶贫到户、市场主体利益和贫困农户利益之间的关系。
    1) 创新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减少扶贫开发资源的错配和漏出
    结合扶贫标准上调,完善贫困人口的统计识别工作。一是完善扶贫机构的统计监测机制,通过逐户摸底,规范农村贫困家庭的收入核算机制,并对贫困人口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形成县、乡、村三级贫困人口档案数据库,搞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确保有生产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都能得到有效扶持。二是完善群众参与识别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村干部操控贫困人口认定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大力规范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审批、调查登记等关键环节,将扶贫对象选择纳入群众监督视野。三是强化动态管理机制,通过有效跟踪,做到应进则进,应退则退。
    2) 完善信贷扶贫激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
    完善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定向补贴、增量奖励等优惠政策,调动金融机构的扶贫积极性,研发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的更加灵活、适用的信贷产品和信贷管理方式,积极探索群众互保、公务员担保、企业担保、财政资金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降低贫困农户的信贷门槛。扩大贫困村村级互助金试点规模,完善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形式。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健全其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农业,在贫困村建立产业基地,为贫困农民提供技术、市场、信息服务,优先吸纳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优先收购贫困农户的农副产品,带动贫困农户实现稳定增收。
    3) 健全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机制,提高贫困农户受益率
    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不断创新财政扶贫资金到户扶持机制,采取项目直补、项目覆盖、技能培训、移民搬迁、贷款贴息等方式,使扶贫对象直接得到有效扶持;基础设施项目确保贫困农户优先受益。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产业大户实施产业化扶贫项目,建立健全带动贫困农户脱贫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全面推行重大扶贫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项目督查上,采取专项检查、重大项目特派督查等灵活多样的制度安排。加强审计,严防违规违纪,由各级扶贫办和审计监察部门共同构成监督体系,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和完善扶贫资金报账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和交接制度,实行到村扶贫项目“直通车”制度,严防挤占、挪用、截留、贪占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
    (二) 贵州省开放式扶贫的主要挑战
    尽管贵州省近年来在扶贫开发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也必须认识到,扶贫仍然面临很多的问题和阻力,这些都不容忽视。当前开放式扶贫在贵州省所面临的问题来自多个方面,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使开放式扶贫发挥应有的功效,达到预想的目标。
    1. 多元主体参与问题
    目前,多元主体参与扶贫更多地体现在表面格局上,而缺乏内在实质的多元,致使开放式扶贫面临诸多瓶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地方政府行政主导权过强,政策执行缺乏约束。现实中,地方政府仍是居于主导地位的、不可动摇的核心主体,地方政府和官员手中掌握了扶贫开发资源的巨大支配权,致使其他主体的权力空间被大大压缩,使得地方扶贫参与主体的良性互动举步维艰。更多时候,所谓的互动与合作演变成地方政府的“独角戏”,而其他主体均变为可有可无的“配角”。在这种情况下,其他主体往往处于被动和对政府严重依赖的境地。
    二是市场主体自我逐利性过强,社会责任难以兼顾。龙头企业在与贫困农户合作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龙头企业以追逐最大化经济效益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寻求自身发展的经济目标与服务贫困农户的社会目标相悖,极容易导致服务的内容及形式不能满足贫困农户的各种要求,引发农户的不满情绪。另一方面,龙头企业在与贫困农户的合作中占据主导地位,作为连接市场的桥梁,掌握着丰富的市场信息和绝对的话语权,使得原本应该平等的合作变成了不对称合作。
    三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能力弱,参与带动能力有限。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农村合作组织仍处在初级阶段。首先,规模比较小,多数农村合作组织的服务局限在一两个村的范围内,没有形成网络,势单力薄;其次,发展不规范,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容易引发纠纷和矛盾;再次,缺乏资金支撑,由于农户资金实力有限,筹资渠道较少,筹资数额有限,导致农村合作组织生命力不强;最后,缺乏专门人才,由于城乡经济差距的不断扩大,尤其在贫困地区,有知识、有技术、有能力的人大都外出寻找发展机会,留在农村的懂技术、会经营的专业人才极其匮乏,没有人才的支撑,农村合作组织难以健康持续发展。
    四是贫困农户的弱势地位明显,主动参与意识缺乏。从目前贫困地区的实际来看,大部分贫困农户都是被动参与到地方政府实施的扶贫开发项目中的。多年的扶贫开发实践证明,农民只有意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时,才会自觉地进行扶贫创新,才能改变被动式扶贫的局面,使扶贫工作由“外生”向“内生”转变,由“强制性”向“需求诱致”转变。
    2. 资源开放性问题
    就目前情况来看,贵州省在扶贫开发资源方面已经实现了较大程度的开放,但在实践中,资源开放性仍存在一些问题,只有做到真正的资源开放,才能实现开放式扶贫的目标。
    一是扶贫开发资源以政府投入为主,撬动社会资源能力不足。目前,贵州省各地、市、州在不断拓展政府体系外的各类扶贫开发资源,推动扶贫主体资源的开放性。但从实地调研的情况来看,地方的扶贫开发资源仍然以政府投入为主,各类企业和社会主体的扶贫开发资源较少。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贫困地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整体数量较少、规模较小,能够参与到扶贫领域的组织主体也相对较少;其次,这些企业和社会组织大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实力较弱,在自身发展相对困难的情况下,让其拿出资金资源投入扶贫不太现实;再次,地方政府撬动社会资源的方式有待改进,很多时候地方政府直接给予企业资金帮助,没有实现扶贫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是贫困地区内部资源的有限性与外部资源的规制性的双重制约。在资源的开放性方面,贵州省目前面临着内部资源的有限性和外部资源的规制性的双重制约。内部资源的有限性即自我“造血”能力不足。相对于内部资源的有限性,外部资源输入即所谓的“输血”则带有很强的规制性,限制了贫困地区扶贫自主性的发挥。外部资源的规制性主要体现在国家和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在具体使用及配套方面的严格规定,包括专项扶贫资金用途规定及地方财政配套要求。贫困地区内部资源的有限性与外部资源的规制性的双重制约,使得扶贫开发资源的开放性受到很大影响。
    三是资源投入的“集聚效应”与广泛覆盖之间难以互补。对于贫困地区,扶贫开发资源具有整体上的稀缺性,即有限的扶贫开发资源难以满足贫困地区的整体发展需要。从扶贫开发资源的实际使用来看,大部分地区都存在资源投入的集聚与分散之间难以互补协调的问题,使得示范区与周边地区之间存在两极分化的趋势,如何平衡和利用好扶贫开发资源,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3. 体制机制障碍问题
    从目前来看,一些与扶贫有关的政策如贫困瞄准机制与精准帮扶对象偏离、资金项目分割实施、部门合作不畅、考核机制缺乏针对性、社会参与扶贫渠道少等问题仍普遍存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精准扶贫机制逐步确立,实践操作面临困难。从目前精准扶贫实施的现状来看,其在精准识别、精准扶持方面存在困难。在精准识别方面,基层政府没有能力准确地对所有农户的收入进行统计。在具体操作中,国家确定的收入标准和基层在民主评议中使用的综合标准差异明显,导致识别偏差相当普遍。在精准扶持方面,由于致贫原因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精准扶贫需要有高度的针对性,需要因户制宜、因人制宜地采取扶持措施,但以往的扶贫资金,包括专项扶贫资金和部门扶贫资金,通常是与项目捆绑在一起的,缺乏足够的灵活性。具体项目又往往由上级部门确定,而且还规定了比较详细的实施规模和标准。对于大部分基础设施项目,这些规定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贫困户的需求千差万别,往往是多方面的和不断变化的。这样一来,到户的扶贫项目如果由上级部门确定,会经常导致与实际需求脱节,一些贫困户需要的项目没有资金支持,而不需要的项目又有资金来源,这不仅会导致扶贫精准度的下降,还会造成资金的浪费。
    二是扶贫开发申报程序复杂,尚未形成扶贫合力。当前,扶贫项目管理呈现“上下两个点,中间千条线”的状况,上面的点是中央的资金管理部门,下面的点是县,中间是省和市,资金与项目下达时间不统一,项目申报需要层层审批,资金拨付环节过多,报账程序相对复杂,严重影响扶贫工作效率和项目实施进度,不仅导致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增加,而且可能导致某些时效性较强的产业项目因时间延误而失败。另外,虽然目前扶贫资金投入多,项目数量多,扶贫开发资源相对丰富,但多数分散于各部门,受能力范围限制、信息不对称、协调渠道少等因素的影响,缺乏有效的资源整合机制,没有形成扶贫开发的合力。
    三是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严格,具体使用不够灵活。扶贫资金分配体现上级意愿,往往和基层想法及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主要体现在:第一,扶贫资金分配中行政指令强的特征依然明显,省级部门限定了扶贫资金的申报范围,导致县级或乡级机构不能根据自身具体条件选择扶贫项目;第二,专项扶贫资金的规划要求和实际扶贫需求不匹配,省级扶贫资金采取分块管理,要求专项扶贫资金7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用于直接支持扶贫对象,剩余的30%可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投资,但县级部门认为,只有在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前提下,到户的产业项目才能获得更大的效益;第三,扶贫资金额度和扶贫人口数量不匹配,如整村推进项目是以行政村为项目实施单位的,但在当前行政村合并的背景下,行政村存在大规模扩张的现象,而扶贫资金并未相应提高,以致整村推进资金不足。
    五、贵州省开放式扶贫的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在新的历史阶段,需要构建政府、市场与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开放式扶贫”正是大扶贫开发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贵州省开放式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要在2020年摆脱贫困并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未来,我们需要从创新开放式扶贫工作理念,搭建协调沟通平台,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创新开放式扶贫的具体方式与创新开放式扶贫机制五个方面来促进贵州省扶贫开发工作的科学持续发展。
    (一) 创新开放式扶贫工作理念,营造社会共同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
    习近平同志曾提出,摆脱贫困的首要意义并不是物质上的脱贫,而是在于摆脱意识和思路的贫困,要用开放的意识来推动扶贫工作。贵州省虽地处内陆,但不能为内陆意识所束缚。贵州省贫困地域的发展存在特殊性和异质性,贫困主体对公共物品的需求也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同时,县域扶贫开发资源的有限性、扶贫主体价值观的多元性、扶贫行动情境的多变性,以及情境变化引起的扶贫应用规则的变化,都会使扶贫行动变得复杂和不可预测。因此,包括政府在内的各个扶贫主体应该对自身行动和外部扶贫环境进行不断地内省与反思,要对开放式扶贫的内涵和外延有进一步的认识,加强对开放式扶贫工作经验的提炼和总结,更好地保证开放式扶贫工作的延续性和专业性。
    1. 开放式扶贫要以回应贫困村民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
    提升贫困对象的物质生活水平,改善贫困社区的社会发展环境,保证贫困对象有尊严的幸福生活是开放式扶贫工作的出发点。所有的扶贫开发政策和项目规划都应该是在满足贫困群体的合理需求,提升其发展能力的基础上做出的。要对贫困群体给予积极的尊重,鼓励贫困对象凭借自身条件来实现自我发展。各扶贫主体要与贫困群体建立稳固的互动关系,更好地感受与回应贫困群体的多种诉求,构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与项目执行方式,在地理空间和社会心理层面,切实感知和体验贫困群体的生活方式,了解他们真实的诉求,并最终通过设置符合当地实际发展情况的扶贫项目,来改变当地贫困群体的生存困境。
    2. 开放式扶贫要积极发挥社会力量的行动优势
    长期以来,贵州省都是以政府为单一的扶贫主体的,政府在扶贫政策的制定、扶贫开发资源的分配,以及现实的扶贫活动中既是推动者,也是实践者和监督者。这种扶贫模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农民的经济收入;但也存在局限性,一方面体现在扶贫政策的针对性不足及扶贫工作的简单化上,另一方面体现在扶贫开发资源的供给传递效率及公平程度较低、益贫性受限上。在传统的以政府为单一中心的扶贫理念和模式无法实现更大突破,政府扶贫边际效应逐渐降低的情况下,呼吁包括各类企业与社会组织在内的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就成为开放式扶贫工作的主要着力点。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可以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组织优势和技术优势,更好地保证扶贫开发资源使用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3. 开放式扶贫要因地制宜,充分调动贫困社区的内部发展资源
    贫困群体在地域文化、价值理念、生产生活方式与发展诉求等方面,都呈现出一种相对异质的状态。开放式扶贫要深入贫困群体的生活世界,嵌入到贫困社区的内部治理结构之中,理解当地的文化价值观,尊重贫困群体自我选择的权利,在承认贫困地域多元化价值体系的基础上,增强扶贫开发资源的共享性,保障各类贫困群体的基本权益和平等发展机会。贵州省的开放式扶贫既要重视外源推动因素,也要考虑到贫困社区内部的特殊性、异质性,将外部的扶贫开发资源与社区内部的资源结合起来,使外来发展观念与当地特有的社会制度、文化、自然环境结合在一起,通过外部资源的激励和倡导,提升贫困社区的本土发展能量,增强贫困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内源性发展。
    4. 开放式扶贫要着重处理好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关系
    贵州省既是生态脆弱的内陆山区省份,也具有自身独特的生态资源优势。我们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作为基本方针,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未来,贵州省开放式扶贫工作要坚持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并举,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提高产业结构调整对生态保护和贫困群体增收的促进功能。产业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实现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关键。当前,贵州省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的时期,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但产业结构矛盾仍较为突出,因此,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体系,成为贵州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贵州省既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低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也要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生态工程。进一步加快发展特色农林、畜牧产业,坚持因地制宜,采取生态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开放式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二) 搭建协调沟通平台,明确各类扶贫主体的行动边界
    针对贵州省开放式扶贫工作的多元参与困境,明确各类扶贫主体的行动边界,确定政府、市场和社会在扶贫工作中的行动角色,建立集体共享公共利益的观念,创造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行动机制,将是开放式扶贫创新的有效路径之一。贵州省开放式扶贫工作应该由以往的政府行政主导模式,逐渐转变为政府引导下的多主体合作参与模式。
    1. 政府的政策引导与公共服务供给
    目前,贵州省政府在开放式扶贫中的主要责任是扶贫政策的制定、扶贫工作的引导与监督、贫困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各级政府部门需要设计符合本地发展特色的扶贫政策与扶贫项目,积极投资贫困社区的公路、水利、电力、生态等基础设施建设,从根本上破除影响贫困社区发展的自然障碍。同时,要加大对贫困社区教育、医疗等民生工程的投入力度,保证基本的公共服务供给。县乡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适应开放式扶贫机制创新的需要,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公共服务意识,搭建社会参与平台,提高开放式扶贫工作的管理服务能力。另外,要加强对开放式扶贫开发资源筹集、配置和使用的规范管理,加强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开发贫困地区的人力资源,提高农村致富带头人和贫困群众的创业就业能力。
    2. 市场的资源配置与特色产业培植
    贵州省开放式扶贫工作要积极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培育和壮大一批当地的优势特色产业,并将之作为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贵州省各级政府要为市场主体创造发展平台和扶贫空间,鼓励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发挥企业的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优势,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商场开拓、村企共建等多种形式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培训技能、吸纳就业、捐资助贫,通过建立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促进贫困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开放式扶贫要将资源禀赋相似、地域相连的区域进行整合,培植合适的扶贫产业带及产业园区,并重点解决各个产业带及产业园区的配套设施建设,使产业发展,扩大规模,体现集聚效应,从而增强贫困区域自我发展与抵抗风险的能力。
    3. 社会的需求调查与扶贫过程评估
    将以社会组织为主体的社会力量作为开放式扶贫工作的行动主体之一,主要着眼于具体贫困区域具体项目的扶持工作,其形式多样、方式灵活,与基层群众的联系较为紧密,且拥有先进而专业的项目管理经验,可以充分收集贫困群体的发展需求,为贫困社区培育不同类型的管理人才,创新扶贫理念,减轻政府的工作负担。同时,社会组织对扶贫工作的介入也能够起到一种协调作用,能够对政府扶贫工作的政策和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估,提升政府扶贫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性。目前,贵州省开放式扶贫工作中缺少社会组织的参与,社会组织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未来,贵州省需要积极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积极从事扶贫开发事业,通过需求调查、物质扶助、政策倡导、技术培训与扶贫过程评估等方式推动贵州省开放式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政府部门要为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活动提供信息服务业务指导,鼓励其参与扶贫开发资源动员、配置、使用与评估等扶贫环节,建立协作顺畅的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工作机制。
    (三) 加强资源整合力度,推动开放式扶贫形成规模效益
    开放式扶贫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扶贫,其中面临资金、项目、人力等方方面面复杂的关系,整合现有的扶贫开发资源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针对开放式扶贫的资源开放困境,贵州省要不断优化内部结构,聚拢外部资源,统一调度各类项目资金,加强帮扶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最大限度地发挥各个贫困区域的综合优势和发展潜能,推动开放式扶贫形成规模效益。贵州省要积极引入并整合新型的扶贫开发资源和投入要素,建立和完善扶贫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社会帮扶力量加大对扶贫产业园区的投入,通过扩大园区规模,形成产业链,覆盖更多的贫困群众。
    1. 构建开放式扶贫的协调组织机构
    贵州省推动开放式扶贫工作,需要构建开放式扶贫的协调组织机构,形成整合扶贫开发资源的协作机制。贵州省要建立各级政府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实行市、区、乡、村四级联动和协调沟通,形成推动扶贫工作的强大合力。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构建一个整合力量的工作平台,形成一种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在短期内迅速聚集力量进行扶贫开发工作,杜绝以往单位、部门各自为政的现象。同时,各级政府部门与市场组织、社会组织需要在共同的反贫困目标之下,发挥自身的相对优势,分享各自的扶贫经验,分担市场和社会风险,实现扶贫绩效最大化。
    2. 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撬动社会资本
    对于贵州省的开放式扶贫工作,要尽快研究与贫困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扶贫资金规模,提高中央专项建设资金的投入比重,提高基础设施特别是农村道路项目的投资补助标准和资本金注入比例。要继续完善精准扶贫机制,强化专项扶贫的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行业部门资金、社会资金、民间资本向贫困地区投资。贵州省可以以县为工作单位,以财政扶贫资金为试点专项资金,整合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涉农资金和社会资源,加大各个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益。在充分整合部门项目的基础上,把民间资本作为扶贫要素进行整合,积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扶贫开发,同时把整合的项目和资金集中投入,用于扶贫开发,使项目和产业相互配套,互相支撑,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效益,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入,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最大的民生项目建设中,有效改善项目实施乡、村的人居环境。
    3. 加大土地、人力资源整合力度,带动集体经济发展
    贵州省在开放式扶贫过程之中,除项目资金的整合以外,还要加大对农村土地资源及人力资本的整合力度。在土地资源的整合与利用上,要积极促进土地流转方式的多样化。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按照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针对产业连片开发、企业建设用地、能人大户生产用地等问题,采取出租土地等方式促进土地的有效流转。有条件的贫困农村可以继续探索农村“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符合当地特色的农村集体产业,提高农村集体的经济收入,带动农民脱贫致富。同时,在人力资本整合方面,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和农业科研院所、合作社行业协会、非政府组织、农业企业、农民技术精英等各类专业组织和人才就农村产业的发展进行沟通交流,取长补短,从而科学地制订一定时间内,针对某一地区、某一项目的技术服务计划和市场开拓计划,提高特色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4. 充分协调对口帮扶与企业扶贫等社会资源
    贵州省的开放式扶贫工作需要以市场为指导,发挥贵州贫困区域的生态资源优势,充分利用东部帮扶区域企业众多,资金、人力、技术力量雄厚的优势,扩大双方合作的范围和领域,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把两地优势资源优化组合,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要把开放平台建设与改善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条件结合起来,抓紧推进“5个100工程”等开放平台的建设,为贫困地区集聚发展要素,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要积极运用开放性的政策,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和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的氛围和合力,各类企业要担负起应尽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切实抓好结对帮扶工作。
    (四) 创新开放式扶贫的具体方式,提高扶贫效率
    目前,贵州省开放式扶贫初步形成了以党建扶贫为代表,包含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对口帮扶、集团扶贫、企业扶贫、部门扶贫等多种形式的扶贫方式。各类扶贫主体要积极发挥其特有的人才、资金、资源、组织等优势,提高扶贫效率,共同为贵州省的扶贫开发工作贡献力量。
    1. 继续加大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
    基础设施建设是任何一个区域经济发展都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贵州省应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开放式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坚持把交通、水利、电力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改善贫困区域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各级政府应继续促进部门涉农资金通过多种形式投入到贫困社区之中,鼓励民间资本和当地民众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2. 依托市场主体,创新产业发展模式
    贵州省要积极引导各类大型企业参与到扶贫开发工作之中,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市场与农户有机结合的多样化惠农组织,形成“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中介组织+农户”等多种形式的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体系,实现农工商、产供销、农科教等多形式的一体化经营,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等形式的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农产品基地,发展订单农业,增加农业的附加值,提高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能力。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微型金融机构,总结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的经验,积极稳妥地扩大试点范围,大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解决好公司、农户双方的矛盾,协调好各自的利益,在这里,政府必须充当监管的角色。
    贵州省还应积极推行合作社经营模式,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协调好农户与合作社之间的利益关系,把单家独户的农户组织起来,通过与合作社链接实现“联手抱团”闯市场。在贫困社区中,合作社与产业扶贫项目之间的互动扮演了较为重要的角色。合作社可以按照自愿的原则,通过民主管理、集体协作的方法把农户有效地联系在一起,降低农户的生产风险,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在“公司+基地+农户”等产业扶贫方式的开展过程之中,企业出资金、技术和平台,农户出土地、种畜,以这种方式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创建公司、合作社和农户的联动机制,可以加强利益联结机制的紧密性,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地增加收入,促进公司的低投入、高盈利,实现农民、企业和政府的共赢。此外,在项目产品大规模上市后,政府还应立足长远发展,构建“生产—加工—销售”产业链,形成有规模的规范化市场,立足于打造自身品牌,增强辐射作用,以发挥扶贫的最大效应。
    3. 依托基层党组织,发挥其扶贫领导核心作用
    贵州省开放式扶贫工作要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组织带动作用,加强贫困村“两委”班子建设,特别是要注重选好带头人、配强班子,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维护农村稳定、创建同步小康的坚强领导核心,进一步坚定贫困地区农民自力更生、自强不息、脱贫致富的信心,增强贫困地区农民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要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对乡镇和村、帮扶部门及帮扶干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业绩突出的先进单位集体,给予相应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追究其责任。
    4. 依托专业合作组织,调动贫困群众的发展主动性
    贫困群众是开放式扶贫工作的对象和主体,因此,必须以人为本、尊重民意,从贫困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愿望出发,把政府投资与农民投工投劳结合起来,使群众的利益与扶贫开发紧密相连,增强群众的责任感,促使他们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使其真正成为扶贫项目的实施者、所有者和受益者。贵州省的开放式扶贫工作要不断创新农民经济组织形式,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建立农村专业服务队作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抓手,增强农民认识市场和把握市场的能力。要不断建立健全经济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完善利益分配机制、风险调节机制,明确共同投资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各个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防止政府扶持政策和合作组织盈余过分集中于少数人,使一般社员难以真正享受到合作组织带来的好处,促进专业合作组织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5. 充分发挥科技扶贫、信贷扶贫的作用
    贵州省开放式扶贫工作要不断创新科技扶贫模式,建立可持续的科技扶贫体系。政府应鼓励多形式、多层次的组织的产生和发展,如科技特派员、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家大院、农业高科技园区等。要探索多元合作的科技项目扶贫新机制,更多地吸纳企业和非政府机构参加,变科技扶贫开发资源传递中单纯的政府控制为市场与政府相结合,提高扶贫开发资源的使用效率及贫困农民的参与程度。要积极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扶贫开发,对贫困农户使用小额信用贷款,应给予扶贫资金贴息和利率优惠、授信倾斜。在“5个100工程”“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等特色扶贫活动之中,创新组合性信贷产品,以整体推进贫困乡村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及小城镇建设。同时,对风险可控、还款来源有保障的贫困地区的农村教育、医疗卫生项目,可积极给予信贷率优惠等方面的支持。
    6. 创新发展“晴隆模式”“威宁实践”等扶贫模式
    近年来,贵州省在开放式扶贫过程之中,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自身发展特色的扶贫方式,并取得了很好的扶贫效果。例如,威宁县迤那镇在扶贫工作实践中探索总结出了“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的“四看”精准识别法、动态管理指标体系和“一户一策一干部”的帮扶新举措。晴隆县以“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在石漠化严重的大山上种上了绿草,养了肥羊,富了农家,取得了经济、生态的双重效益,形成了全国闻名的“晴隆模式”。六盘水市探索形成了“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发展模式,激活了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了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的发展和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对于这些经验模式,一方面需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让更多的贫困地区学习实践;另一方面,也要针对各自的不足,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扶持与资本整合,促进贵州省开放式扶贫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7. 拓展社会组织扶贫的空间,促进扶贫工作长效发展
    各类社会组织也是贵州省开放式扶贫的重要力量和有效补充,它们具有专业的扶贫理念和方法,在扶贫项目的选择、扶贫对象的瞄准、扶贫项目的开展等方面具有自身的优势。因此,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不应只局限于政治动员和行政激励,应允许它们采取社会行为和企业行为参与贵州省的扶贫开发,使贫困地区的政策优势与社会组织的资本、技术和生产经营等优势结合起来,以经济利益作为纽带,在社会经济组织与贫困群体之间建立起合作关系,使扶贫开发各方面的效益达到最大化,引导社会组织特别是发达地区的资本、技术到贫困地区开发建设,使政府机制和社会机制找到结合点,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持久的开放式扶贫机制。
    (五) 创新开放式扶贫机制,保证扶贫行动的科学与规范
    机制创新是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贵州省开放式扶贫工作也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开放式扶贫的动员机制、参与机制、激励机制、监管机制和评估机制,以此来保证各类扶贫行动的科学与规范。
    1. 创新开放式扶贫的动员机制
    贵州省要通过政府的帮助引导,媒体的宣传,以及市场组织、社会组织的自我发展,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扶贫工作中。实行开放式扶贫要深刻认识贫困社区的发展情况,掌握已有资源的优势和劣势,有针对性地提高对外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为解决当前开放式扶贫宣传领域存在的矛盾,可加大宣传力度,号召新闻单位开展新闻扶贫,对开放式扶贫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应组织力量集中宣传报道。要适当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实体、社会组织、个人、军队、武警部队、志愿者等参与扶贫开发的宣传力度。同时,要结合法制环境的建设,为开放式扶贫提供相关的法制保障和政策支持,提高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2. 创新开放式扶贫的参与机制
    包括扶贫项目设计、执行和监督在内的参与式发展机制是开放式扶贫的核心内容,合理灵活的参与机制的构建,是开放式扶贫工作能够长效运转的关键。就参与机制而言,从项目规划,到具体实施、监督,都需要有贫困对象作为参与主体,全程进行参与。要积极搭建市场组织、社会组织与政府、贫困村民之间的良好互动平台,在县级区域设置相应的合作机构,从规章建立、人员调适及项目整合上进行合作。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需求信息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社会扶贫项目规划进行公布,让想扶贫的企业、组织和个人信息对称、渠道畅通,推动社会扶贫开发资源供给与扶贫需求有效对接,实现扶贫济困供需见面,援助人与求助人点对点精准帮扶,推动社会扶贫与精准扶贫有效结合,提高社会扶贫开发资源的配置与使用效率。
    3. 创新开放式扶贫的激励与监管机制
    创新开放式扶贫工作,需要找到政府外部政策性管理与市场组织、社会组织内部管理的契合点,并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明确国家、市场和民间组织各自的职责,建立多元扶贫开发资源的供给机构。同时,要构建相应的激励机制,政府可以在现有市场组织、社会组织管理框架的基础上,在税收优惠、服务购买、资金投入、人才供给及项目设计上,提供适度合理的支持,优化各类企业与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外部环境。在监管机制层面,政府和企业、社会组织需要在已有的监管条例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各种规章制度,对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资金、项目、人员进行合理监管,保障救助行动的合法有效。
    4. 创新开放式扶贫的评估机制
    从扶贫开发的形式来看,开放式扶贫大多是以扶贫项目的方式进行的,项目化的特征也决定了开放式扶贫的考评要有据可循。只有不断加强开放式扶贫的考评,才能更好地提升开放式扶贫的效率。在评估机制层面,要确定合理的评估标准,在政府和企业、社会组织自身评估的基础上,培育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内容、方式和成效进行合理有效的评估。在具体扶贫项目的评估过程中,要保证项目目标、效果与贫困社区的社会结构、贫困群体的自身发展期望相一致。各类开放式扶贫主体要遵循贫困社区已有的行为原则和文化规范,用制度去约束扶贫开发行为,监督扶贫开发过程,评估扶贫开发质量。对受到质疑的扶贫开发行为,要在与贫困者的互动中倾听贫困者关于贫困的切身经验,以贫困者自己理解的方式描述他们的生存状态,以及对未来发展的期望,提升贫困群体的发展能力,保证开放式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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