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专调)外援与自立:少数民族地区脱贫的必然路径1

    脱贫:外援与自立相结合是必然路径

    ——基于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龙台村的调查

    一、问题的提出:奇怪的逻辑

    1.丧葬怪象:贫困家庭得花更多的钱来操办丧事。

    过世的人要下葬,需要一系列陪葬的物品。要这些物品都置办齐了,死人才能下葬。如果没有钱,就要去借钱,而借钱需要时间,丧事就得继续办。如果3天就置办完这些物品,那就做3天的法事。5天置办齐物品,就要做五天的法事。而每多做一天法事,就要煮饭给别人吃啊。所以多花钱。

    根据水族的丧葬习俗,女人过世之后要买一头牛、男人过世之后要买一匹马。以我访问的王应华家为例,他母亲12年过世,买一头牛,6000块钱;棺材,4000元;四个猪,10000元;三天摆120桌,每桌除去肉之外,菜、米一共50元(米、菜、酒、烟),6000元;置办其他物品及道士工资,6000元。因此,他母亲去年过世就花费,32000元。收礼收到20000元。倒亏12000元。他家还是好的,有钱只办了3天。有的家庭,因为借不到钱,做了7天的法事。

    母亲过世,自己就得花12000元。而王应华夫妇二人可能需要一年、甚至2年的时间才能存这些钱。这一奇怪的逻辑吸引了笔者调研时的注意力。

    2. 致富逻辑:人多力量大

    访谈对象王泽雄:生了两个男孩以后,办了结扎手术。结果又怀孕了。怀第三个孩子时,去政府想以打掉这个孩子为筹码,要求政府给已经出生的两个孩子上户口。但是政府没有答应他的要求,所以他就赌气生下来。后面又生了两个孩子。一口气总共生了5个孩子。

    一般的超生户都是想生儿子,很少的超生户是想生女儿。而他有儿有女,这就吸引了我的兴趣。调研时,当我问他,生了第三个以后,有儿有女。为什么还要生第4、第5个孩子。他的理由令我哭笑不得。

    “他们不管我、我也不管他们。”

    你不找我,我也不找你。”

        这两句话的意思是,我之前有找过政府,愿意配合政府的工作。可是政府不管我,那我现在也不再理他们。我想生多少,便生多少孩子。

    觉得很奇怪。就跟他详聊。经过一个小时的攻关。问出了真实原因:一个孩子打工、一个月能挣3000元。如果有5个孩子,一个月就可以挣钱15000元。这便是他的致富逻辑:人多力量大。

    他想到的不是通过提升子女的学历、通过知识来挣钱。而是“人多力量大”的逻辑。“自身”在这里肯定也是贫困的原因之一。

    问题是访谈对象王泽雄都已50多岁。我就问他,你现在都已经50多岁,而最小的孩子现在才不满一岁。以后等你年纪大了,你怎么养活他们。

    问:“你现在都50多岁了,你怎么养活这些孩子啊”

    答:“实在养不活,有政府会管的。那些吃不上饭的,都有低保”

    政府的扶贫政策:低保、临时救济等扶贫救济政策,在这里体现的实施结果与其设计实施初衷背道而驰。这些政策在这里成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贫困的原因之一:“外援”是他们贫困的原因之一。

    发展的关键是投资而非直接的资金援助。像低保这样地毯式分发的做法使农民感到,即使自己什么也不干,政府也会把自己养起来。低保使贫困群众对援助的依赖是如此强烈。因为这哥们儿说啦:要穷就穷到底,穷到底有补贴啊!

    二、贫困状况

    1995年,117个国家签订的“哥本哈根宣言及其行动纲领”:全面贫困的绝对贫困的定义:

    绝对贫困是表现为基本人类需求被严重剥夺的一种情形。我们中国理解的基本需求就是温饱问题。就此而言,该地区的温饱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全面贫困有各种表现形式。物质生活方面涉及到的是“缺乏充分的生产资源和收入来确保可持续的生计。”就此而言,该村的多数村民处于绝对贫困的状态。

    由于经济积累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脆弱。自然灾害、疾病、子女上学、婚丧嫁娶等因素都会使农民从全面贫困回到绝对贫困。该村的绝大多数村民依然游离于全面贫困与绝对贫困之间。

    具体而言,龙台村的贫困状况体现在两个方面:1.温饱问题基本解决。非常低水平的温饱。仅仅是“温”和“饱”而已,毫无质量可言。2.缺乏充分的生产资源和收入来确保可持续的生计。由于经济积累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脆弱。自然灾害、疾病、子女上学、婚丧嫁娶等因素都会使农民入不敷出、陷入窘境。

    三、贫困的原因分析

    (一)“自身”方面的原因

    1.低水平均衡陷阱

    当地的农民不是常年打工,而是季节性打工。公历12月——至次年3月去广东:砍甘蔗。去一次一人大概能拿6000元回家。6月——7月去浙江割草。去一次一人大概能拿6000元回家。每年的3、4、5月在家种地,8、9、10、11月在家收庄稼。一般一家人有三四个劳动力,人多地少,并没有那么多的农活需要他们去做。他们更多的是在家里“修身养性”。

    问:“3月——11月期间,为什么不继续在当地打工?”

    答:“说是砍甘蔗和割草就是那个季节。活干完了就没有了”

    问:“还可以找其他的工作吗?”

    答:“可以啊,当地的农场还有其它的很多工作”

    问:“那为什么不在当地继续务工”

    答:“要回家种地,再说,自己在挣的钱够自己用了。用完了再去挣”

    懒且志短。贫困村贫困的原因因村而异 但惰性习气风行和志气不足却是相同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思想懒,就是什么事情也不愿想。年复一年地循规矩。穷不思变,行为懒就是苦守穷日子,不吃苦,也不实干。小钱不愿挣,大钱挣不来。可谓穷得自乐,懒得舒服,玩物丧志。懒亦可丧志。懒导致了生活上的贫困,生活的贫困使人们陷入悲观失望之中失望到使人们脱贫的信心殆尽。越没信心则越懒。由此恶性循环,贫穷对他们来讲则成了自然。

    贫困地区之所以贫困,既有外部自然环境的客观原因,也有资本短缺,文化能力技术落后的内部原因。在外部环境方面,贫困地区自然环境恶劣、资源的流动性弱,可获性差和经济机会少构成了对增加收入的强烈约束。此外加上扶贫资金的边际收益下降不可避免,因此农民觉得“再多的努力意识徒劳无功”,干脆不努力。在贫困民众自身方面,脱贫动力不足,陷入“低水平均衡陷阱”。因为从纵向上看,他现在的生活已经很好了。付出的边际效益下降和农民对现状的满意使农民陷入“低水平均衡陷阱”。

    2.能力贫困

    以前孩子上学需要交学费,现在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了,上学的孩子还是不多。我问一位大婶为什么不让她的孩子多读书的时候,她很轻描淡写的告诉我说读不下去,我们也供不起。我才意识到他们每户有好几个孩子。和现在的90后家里只有一个相比是很罕见的。他们是少数民族,国家在计划生育政策上是有优待的,可是我住的那个大婶家里就有四个孩子,她说这不算多的。我突然想起了越穷越生,越生越穷这句话。他们生孩子的时候没有考虑过自己是否能养的起这些孩子的。尽管龙台村1组入口的那个位置就有计划生育宣传的黑板报,可是村民们都没有去关注过的。太多的孩子是根本无法保证他们的生活质量和教育水平的。因此龙台村才会出现贫穷导致教育水平低,教育水平低导致更加最贫穷的恶性循环。父母的教育意识都这么淡薄,孩子们也不会把念书当作自己最大的事情来办。况且孩子们放学后还有很多的家务等着他们去做。我去调研的路上随处都可以见到在放羊和放牛的孩子。他们不仅放假的时候做这些,开学了放学回家这仍然是他们的任务。孩子们怕生,临走的时候都还不愿意和我多说话,我说给他们照相,他们就不好意思的全跑开了。我告诉他们要好好念书,他们只是腼腆的对我笑笑。真希望他们是明白我的意思的。

    在受教育方面,以往中国农村教育服务供给机构的较高收费水平和贫困住户的较低支付能力,就是他们受教育普遍较低、综合素质较低的真实原因。2006一2007年政府开始实行免费义务教育,这种入学门槛被大大降低。但是,九年义务教育已经很难满足非农产业对高素质劳动力的需求,而高中及以上阶段国民教育的收费水平在提高。此外入学的成本还包括“机会成本”,就像之前讲的,因为父母是希望孩子尽快打工、挣钱补贴家用的。如果孩子上学、家里不能挣钱,反而会多花钱,这就违背了他们当初生孩子的初衷。因此,农村贫困人口仍然继续面临来自教育和劳动力市场的双重排斥。贫困人口综合素质较低既是贫困的原因,又是贫困的结果,在贫困和较低的人口素质之间便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二)“外援”方面的原因

    1.扶贫动力不足

    绝对贫困的发生率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性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性,。政府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消除绝对贫困。现在农民的温饱问题解决了,农民群众不会揭竿而起了。所以政府的扶贫动力也就没有那么强了。

    加上,事权财权不匹配的财税体制。造成财政困难,扶贫资金往往会被挪用发放工资或投资其它项目;当地财力紧缺,部分扶贫开发项目由于缺乏当地配套资金,而被延期或取消。

    2.扶贫政策不接地气

    现在政府扶贫政策的实施路径,都是政府规划好以后,基层政府和村干部负责动员群众。但是群众对这种被动的接受,往往不买帐。我在遵义调研新农村社区时,百姓对政府政策的态度,绝对是惊世骇俗。情况是这样的,当地建设新农村,政府出材料钱,让农民自己进行外墙的装修,给房子加盖琉璃瓦。政府去催促进度时,百姓说“你催什么催,我为你们政府建设新农村,你不发工资倒还算了,还三天两头的来催”。因为他认为,当地政府建设新农村装饰外墙,目的是为了官员政绩、应付上级检查。当地政府做这个事情,确实有这个目的,但是确实是对群众有好处的啊。对于这一答案,真的是很无语。

    一些项目由于没有与当地群众充分交换意见而盲目上马,或因缺乏市场信息与供销渠道而造成参与群众的损失。如贵州毕节大力推广的“扶贫到户种植的经济林果”,当年种下去,中间管理跟不上,无人监督检查, 不闻不问。结果是,不仅占了土地,而且没有收成。这不仅达不到扶贫的实际效果,而且还造成了扶贫的负面影响,使群众对扶贫项目缺乏热情、不愿参与。成功的项目是在运作中真正实现“当地化”的项目。政策从群众内部产生,是群众的迫切要求和强烈愿望的结果,而且充分发挥了本民族群众的智慧的力量,才接地气,群众才会积极参与。

    三、脱贫:外援与自立相结合是必然路径

    (一)自立

    在解决生存时,贫困家庭表现出了很高的智慧。他们是扶贫有能力的参与者。贫困群众是扶贫开发的直接受益者,他们对扶贫项目的成败,具有天然和强烈的责任感。

    尽管龙台村的村民们如我们一样有着人类共同的、容易受到伤害的脆弱之处,但他们同样天生就有着不比我们低的智慧和改变自身命运的欲望。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选择生存策略方面,农村的贫困家庭表现出了很高的智慧。如果他们要想有生之年改变贫穷的命运,他们就应该将他们的未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放在生于斯长于斯、一生将之称为家的乡村。贫困群众是扶贫开发的直接受益者,他们对扶贫项目的成败,具有天然和强烈的责任感。

    只有让贫困群众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才能真正达到扶贫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谁更比贫困群众热爱他们赖以生存的这块热土,也没有谁更比贫困群众了解如何改变他们生存的条件和困难。  

      (二)外援

      什么是有效的外援?虽然资金对许多项目 (即使不是所有项目 )都是必需的, 但仅有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发展同幸福一样主要不是靠钱买来的。一般而言, 外界资源中最有用的是理念、信息、建议和鼓励, 而这些通常都是不需要花很多的钱。扶贫,只有钱是不够的。直接的金钱发放会造成农民的依赖思想。我认为,政府直接的资金投入只限于公共基础设施。

      更新更好的理念的引入和推广,更强有力的社会关系的建构,组织能力的培养,内部资源的整合,这些均是有效的扶贫策略。所有这些要素都需要一定的物质支持,因而资金必须被认为是对这些要素有益的时候才加以使用。

    (三)自立与外援相结合是扶贫的必然路径

      扶贫的一切活动必须立足于当地的条件和现状,群众对扶贫政策的参与不仅仅是承受者的角色,而要参与到决策中去。就目前的扶贫政策而言,除了外援本身的使用效率需要提高外,外援力量的帮助还必须转化成内在的动力,才能、有效持久的发挥作用。

        扶贫开发是对贫困地区自然、经济、社会资源的改造和利用。任何一项扶贫活动, 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 考虑群众的生产能力、管理水平和生活习惯。只有把先进的理念与群众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融为一体, 才能变为群众的自觉行为。扶贫的一切活动必须立足于当地的条件和现状, 尊重群众的经验和习惯。

        外援力量的帮助必须转化成内在的动力, 才能持久地发挥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有三种力量:一是政府的主导力量;二是群众的主体力量;三是社会各界的支持力量。三种力量的使用, 应当是有机的整体, 应当有所融合, 各自为战效果最差。当前,在中央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指引下,外援力量对农村的支持无疑是建国以来最有力的,但从实践效果看,成效还不尽如人意。除了本身的使用效率需要提高外,转化作用不明显是最需要注意的。在对少数民族地区调查中我们经常看到, 大量财政资金援助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用不了几年就毁损失修甚至报废, 一个重要原因是乡村内在积极因素没有调动起来。至今为止, 在少数民族地区, 尤其是生产力水平低下、基础条件差、资源开发难度大的边远贫困山区, 怎样才能在政府的帮助下逐步依靠社会各界的支持力量和市场力量来加快转型的步伐, 是一个尚未得到完全解决的难题。中央十分强调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笔者认为,所谓扎实推进,最需要用力之处是对贫困地区内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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